后来又出现了一些搅乱人们思想的争论,首先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新教和宗教改革运动。因这一现象极为复杂,所以有必要先将其分解为许多独立的心理过程再进行分析解释。但这已不是我力所能及的。所以,我在这场巨大的争论中选取了一个特定的例子——路德(Luther)与兹温格利(Zwingli)之间关于圣餐礼的争论来进行分析。前文已经指出化体说教义已被1215年的拉特兰会议(Lateran Council)所承认,因而之后成了基督教信仰的固定的教义;路德从小就生活在这种传统的环境中直至长大成人。新教绝不会容忍那种认为仪式和仪式的具体实施具有客观的拯救意义的观念,因为新教运动的目的是要完全推翻天主教体制,但路德仍无法控制自己陷入取用饼和酒时那种直接而有效的感官印象中去。对他来说,饼和酒不是纯粹的记号,对饼和酒的感官现实与直接体验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宗教需要。因此他宣称我们在圣餐中所吃的饼、所喝的酒确实是基督的身体和鲜血。直接的体验与感官现实对他来说具有重大的宗教意义,所以他会有自己完全与耶稣的圣体同在的感觉。因此,他所有的论述都是在这种感觉经验下进行的:尽管基督的圣体的临在是“非空间性的”,但却是现实的。依据化体说教义,圣体本质上也是一直与圣餐礼中的饼和酒相伴存在的。此教义认为基督圣体处处存在,这引起了人类理性的极大不安,因而后来人们以立意遍在的概念来代替它,这个概念的意思是,上帝会出现在任何他想要出现的地方。但是路德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干扰,他一直秉承感官印象的直接体验,而且希望通过解释能消除人类理性所有的顾虑,但他的解释要么是荒唐的,要么就不能尽如人意。
我们很难相信,只是因为传统的力量路德才会紧紧依附于这一教义,因为他已经证明,他有能力摒弃传统信仰形式。如果我们认为,路德在圣餐礼中与耶稣圣体的接触对他本人的情感价值超过了新教的原则,那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该原则认为,圣言是传达上帝恩典的唯一工具而非仪式。但路德却说,圣言具有拯救的力量,这的确没错,但分享圣餐也是传达上帝恩典方式的一种。我再次声明,这只是路德对天主教体制所做的表面上的让步;而事实上,它是对以直接的感官印象为基础而建立的情感事实的认识,这与路德的心理所要求的是相符的。
兹温格利与路德的观点相反,他对圣餐礼仅具有纯粹的象征性的看法表示赞同。从“精神上”分享基督的身体和鲜血才是他真正关心的。这种观点不仅具有理性和关于仪式的理想概念的特征;而且能避免所有与理性相悖的假设,具有不违背新教原则的优点。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在如何看待路德所希望表达的感官-印象的现实性以及其特殊的情感价值这一问题上他做得并不公正。虽然兹温格利也参加圣餐礼,也像路德那样分享了饼和酒,但是圣餐礼对他来说并没有包含任何可以恰当地再现关于客体的独特的感觉和情感价值的程式。相反,路德提供了一个程式,但却是有悖于理性和新教原则的。从感觉和情感的角度出发,这并无大碍,而且也的确是正确的,因为这种观念或者说“原则”,几乎不会涉及对客体的感觉。总之,路德与兹温格利的观点是相互排斥的。
比较起来,路德的程式更注重对事物的外倾的概念,而兹温格利的程式则偏重于观念化的立场。虽然兹温格利的程式只是提供了一种理想的概念,对待情感和感觉并不粗暴,但却也从来没有为客体的影响留下一点空间。这情形就如同以路德为例的那种外倾型的观点一样;他们不仅对为客体所保留的空间感到不满足,还进一步要求一种观念服从感性的程式,就像观念的程式要求情感和感觉的服从一样。
考虑到上文已经对问题进行了一般性论述,所以我想在此结束关于古代和中世纪思想史中有关心理类型的问题这一章。透彻地处理如此困难而又意义深远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假如读者能对我的文字中对类型观点的差异留有某种印象,那么我就算是成功了。我深知这里所涉及的任何材料都远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论述,但我也无须补充。就让我把这个任务留给那些在此论题上比我知识更渊博的人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