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大门,就可以看到群艺馆的院落里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树——它是一棵桂花树,孤单、神秘,树枝遒劲。我后来听人说,这一棵桂花树已有四百多年了,种植于明朝末年。那时候这一块地方,是张家书院,紧挨着张家祠堂,是张姓后生们读书的地方。祠堂被拆掉改成电影院前,书院就已成了群艺馆。当年的书院,不只是这一棵树,还有很多,可是在建群艺馆时,都砍掉了,只留下这一棵老树兀然耸立,昭示着某种古老的记忆。
在我们眼中,这一株桂花树如此孤独而落寞,仿佛有岁月的老人,也像老屋子的柱子一样,默不作声坚守在那里。有时候风吹过来,桂花树都懒得颤动一下,像是钢筋水泥制作的假树,也如死去了一般。在它的周围,有一大片青苔,是因为太凄清吧,才会长出那些青苔吧。有大片青苔围护,树就更让人敬而远之了。奇怪的是,来来往往的人,包括群艺馆的工作人员,很少去关注这一株树,很少走到它跟前,甚至根本就看不见它。这应该跟树生长的位置有关吧,它是在一个死角上;也应跟人们的心境有关,那个时代的人,哪里有闲心去关注一棵默默无闻的树呢!仿佛历史都是从现在开始的。
只有无所事事的孩子,才会走近这株树,感受它的存在。当然,这一棵硕大茂盛的桂花树遭到冷遇的原因还在于:它似乎从未开过花。上了年纪的人都说,自从书院被拆建起了群艺馆之后,这一株桂花树,就从未开过花。老人们都说,在此之前,这一棵树是曾经开过花的,每到八月,跟其他的桂花树一起,开得芳香满园。为什么之后它一直没有开过花呢?老一辈子的人解释不了,给出的答案是:也许是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吧。
父亲死后,算是组织对母亲的照顾吧,母亲调离了城郊小学,在父亲曾经工作的群艺馆担任保管员。这是一份很闲的差事,职责是保管和整理相关服装道具什么的。那时候的群艺馆,每年都要进行文艺调演,以及送演出下乡之类。公社、大队的基层文艺队伍进县城,县里的文艺团体下基层,双方像走马灯似的轮转。这个时候,他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了——每天,他都要先走上小镇的古街,走过中东门桥,穿过一个窄窄的古巷,然后,就到了卫东学校。从家到学校,虽然不足一公里,却涵盖了大半个县城。县里最重要的地标,几乎都在这一条路上:文庙、张家祠堂、大众食堂、照相馆、药店、花圈店、杂货铺……自小时候起,他就喜欢将书包搭在背上,晃晃悠悠地在小街上随意溜达。小街的早晨就是菜市,从凌晨起,附近卖菜的农民就蹲坐在沿街两旁,兜售着刚从地里摘下的新鲜蔬菜:辣椒、西红柿、茄子、黄瓜、山芋藤……季节不一样,卖的东西会不一样:春天,满大街都是卖野笋和蕨菜的;夏天则是卖西瓜和桃子;秋天之后,满街又都是卖甘蔗的……不仅季节不同卖的东西不同,天气不一样,卖的东西也不一样——每当雨后天晴,就有人挑着箩筐卖各式各样的松菇。那松菇真鲜,跟肉片一起汆汤,会鲜得让人把舌头都吃进去。冬天的时候,街上到处都是卖葛根的——从泥地里挖出的葛根先用水洗一下,再放进大铁锅用水煮,通常要煮好几个小时才能熟。煮过的葛根用竹筐挑到街上后,现切现卖,可以按斤称,也切成堆搭配着卖,有两分一堆的,有三分一堆的,也有五分一堆的。那时的学生们,最喜欢收集点牙膏皮、橘子皮之类的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卖个三五分钱,都给了街上卖葛根的人。
……清晨的小街是拥挤的,早睡早起的小镇人,每到清晨都喜欢上街转转,窄窄的街道经常被人流壅塞。这使得每天早晨上学的学生,在小街上穿行,就像鲫鱼在水草中游走一样。他喜欢这样的感觉,看新鲜的各式蔬菜,也看各式各样陈旧与新鲜、从泥土中长出来的人。他熟悉了两旁店面内外的所有人,熟悉他们的面孔、职业、性格和经历,也熟悉他们的表情和眼神,对于各人的情况和隐私,都能说出个八九不离十。小镇就是这样,一切都是熟知,也是彼此相熟。别人成为自己的故事,自己也成为别人的故事。只要不会迟到,他每天都要拐进糖烟酒店,在那里稍稍逗留一下,他喜欢闻那种交杂着烟、酒、糕点的味道,喜欢看柜台里烟和酒的价格:茅台酒八元钱一瓶,大前门烟二角八一包,飞马烟二角九一包……每一次,他总是装着漫不经心地从糖酒店的这个门进去,深深地吸上几大口,然后从另一个门出来。有时候,闲着无聊的他还会从门口盛盐的大缸里,拾掇一颗小小的盐粒放入口中,慢慢地吮吸着。盐先是咸,其后是苦,最后会让他蹙眉疾首地啐掉。这样的举动,一方面是因为饥饿,另一方面,则是出于无聊,无聊地寻觅一切刺激的事情,或者是由无聊产生的下意识。每天,他们走在这条街上,像无聊的土狗一样,寻觅着一切新鲜的事情,努力不放过一切生动的细节。他们喜欢一切风吹草动,任何无聊的事件,都会如盐一样,让单调的日子多出一点滋味。
位居小街中心的派出所,也是他上学时最愿意逗留的地方。派出所的门口,有一口古老的水井。传说明朝末年,有猎人在县城后面的山上追逐梅花鹿,结果追啊追啊,鹿无处可逃,钻入城门,一头栽进水井里,也难怪这水井的水格外甘甜。有时候实在无聊,他会把头深深地探进水井,感受到水井里冒出来的丝丝凉气。派出所大门经常虚掩,经常会有人把小偷扭送到派出所来,这个时候,后面会跟随长长的看热闹的队伍。那个时候,人们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抓小偷了。每当发现小偷,一声呐喊,人们会一拥而上,把小偷死死地压在地上,随后像拖着一条死狗一样拖进派出所。随后,当事人留下,人群退出,派出所大门轰然关上,里面很快传来小偷惨烈的叫唤。他们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样的场面了,有几次,他飞也似的冲上前,从门缝向里面看,只见小偷被五花大绑地捆在院子中间的苦楝树上,由白公安、黑公安以及刘狗子轮流用皮带、棍子教训。派出所两名公安,是县城人最熟稔的人了,那个高大魁梧、长得白白胖胖、喜欢偏着头的警察是所长,人们称他为白公安;另一个则姓张,又黑又瘦,高得跟竹竿一样,人们叫他黑公安。至于另外一个人,就是居住在派出所旁边的刘狗子——刘狗子小时候得过脑膜炎,长得孔武有力结实无比,一见到人,就会伸出他的粗胳膊秀自己的肌肉。刘狗子一开始帮派出所干活是纯属喜欢看热闹,自愿帮派出所扫地抹桌子挑水烧水。派出所看刘狗子工作积极卖力,也就留他下来帮忙,给他开出的工资是七毛钱一天。不过刘狗子从不嫌钱少,一直尽心尽职。他们的印象就是:夏天的刘狗子喜欢打着赤膊,左手臂上扎一块红布,上面印着“执勤”两字。刘狗子极喜欢这份工作,经常看到他单枪匹马揪着小偷的领口往派出所里拽。那时候刘狗子给人们的感觉,就像一只抓到老鼠的猫一样,一边嘴中咬着老鼠,一边低低地咆哮着,以争取主人的赞扬。每每走到派出所门口,他都警惕地多往里瞅几眼。派出所的风吹草动,是卫东学校私下里最热衷的话题。
小街走到一大半的时候,就得向东一拐,走上那座诗意的城中桥。城中桥与城北桥、城南桥不一样,后者是皖南普遍的石拱桥,城中桥则是一座石质木拱廊桥,结构独特而清新:底座是立于河中的五座桥墩,桥墩迎迓着水的一方是尖的,分割着由南向北的水流。桥墩是由浅灰色的大石块砌成的,如今长满了青苔,在逐渐洇上来的一块块斑驳处,挂满了长长的青藤。桥墩与桥墩之间,平铺着两丈多长的大块青石板,雕琢精巧,清幽光滑。桥底下,河水清澈平静,不时有旋涡在桥墩周围恋恋地发出呢喃声。桥的中间,是一座优美的亭子,柱、梁、檩皆以卯榫结构连接,青瓦铺顶,四角上扬,斜脊高高掠起,在空中画出清逸的线条,上面立有各种各样的祥兽。亭子的四檐也很讲究,上面雕花描绣,屋顶上也印着绘画。据老辈子人说,中东门桥的桥面是用红漆木质做的廊杆,旁边是木质的栏椅,也叫“美人靠”,可以方便人们憩息,只是后来风吹雨打慢慢破损了。让小镇人记忆深刻的是1942年,日本鬼子的飞机在桥旁边投下两颗炸弹,没有将桥炸毁,却将廊桥的木栏和顶上的青瓦掀去了不少。虽经后来几次小规模维修复原了,但廊桥的整体韵味耗损了不少。这一座独特风格的老桥,加上旁边两座石拱桥,与周围蔓延的山峦、溪流、房屋、古树一起辉映,呈现出一种浑然一体的雅致和灵气。
下得桥来,是一条窄窄的古巷,散发着元气饱满的俗世生活:两边住户的屋门都是敞开的,从屋外一直可以看到天井上方的厅堂。冬天吃饭之时,各家子围着八仙桌吃得一团和气,桌子下面,猫、狗、鸡其乐融融。天热的时候,人们多端着盛着饭菜的碗,坐在门前的石凳和小竹椅上,一边吃,一边东拉西扯。有更不甘寂寞的,索性会走个数十米,走到城中桥的回廊上去吃饭。这个时候,可以看出的是,吃饭,对于市井民生来说,那不单单是吃饭,而是生活的展示和延伸。当然,古巷上也是有一些趣事的。有一段时间,只要踏上那条窄窄的青石板小道,他总是显得心猿意马——在巷子中间的老屋子里,有一个玉雕厂,说是厂,其实只是一个很小的作坊。作坊里安装着砂轮磨具,有三五个工人天天打磨着玉器。玉器的原料,据说都是从新疆拉过来的。作坊的窗户低低的,终日面对着我们经过的小巷。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在窗棂之下,出现了一对年轻男女,男的十七八岁,个头不高,看起来灵活聪明;女的十五六岁,小巧、朴实、秀气,脸颊上有两枚明显的“农村红”。他们就像鸟笼里的一对画眉一样,或者像并蒂长在一起的木槿花。
那时候不仅是他,卫东学校的很多学生,凡有关爱情的启蒙教育,似乎都来自对那一对男女的观察:大约是师徒吧,那个女子显然是刚从乡下来的,行为拘谨,眼神飘忽;男的,就显得老练多了,像一个街油子一样显得见多识广。起先,他们是不太说话的,有时候男的跟女的传授一些技术,坐在一条凳子上,也是分得很开,腰挺得笔直。后来,就有一些变化了,他们不再是正襟危坐,而是随意摆动着身体,有些部位已经明显地紧挨在一起了。他们的表情和笑容越来越默契,以至于他那一段时间从门前路过,每天都能感受到不一样的信息。
终于,他们开始手把手地共同打磨某件玉器了,有时候双方用沾满泥水的手嬉笑着互相指指点点……又后来,他们开始打情骂俏,坐在一起吃饭,你帮我夹菜,我帮你夹菜……有一天,他中午放学回家,竟看见那一对男女坐在阴暗的拐角处,手上摸索着试探,两张嘴哆嗦着接起吻来……他看得一激灵,就像看到一对鹭鸶纠缠在一起。他终于明白,男人与女人的缠绵,也是如此,就如同平日里看到的动物一样,或者如那时在乡间看到的皮影戏,最后的结局总是男女影子合二为一,然后灯光暗了下去……他觉得身体内有一种东西被撩拨到了,某些东西开了个口,有热气丝丝地向外冒。
这一对情人之间的关系,不仅给他发现了,也给来来往往的每一个学生发现了。每每学生们人多势众路过玉器厂时,便会在外面恶作剧地起哄,大叫一声“谈恋爱”或者嚷一个更下流的词语,做几个下流的手势,便如受了惊的鹅鸭般一哄而散,一边跑一边回头看是否有人追上来。这样的行为,后来的他明白,纯属对于爱情的嫉妒和消费。那时候的他们,只是稍稍地知道男女之间有秘密,不过对这一个秘密,一直难以明白。他们只是在本能中,充满着好奇、想象与龌龊的心理。奇怪的是,这一对恋人对于外面的粗言鄙语,并不显得感冒,有时候是充耳不闻,有时候竟表现出某种得意和甜蜜。他后来知道,可能正是他们无聊的撩拨,更加速了爱情之花的生长。
等到再开学时,经过这一条路时,又有了很大变化——这一对男女,应该在一起生活了,开始明目张胆地在一起吃饭了,彼此之间,会意的甜蜜少了,更有淡然的默契和惯性。每次放学经过时,都可以见到他们一个人捧着一碗米饭,中间放着一个盛菜的碗,彼此的话语少了很多,笑容也鲜见了。不久,女子怀孕了,腆着个大肚子,经常靠在窗边发愣;男的,也很少在机器旁工作……再后来,女人有一段时间未露面,等到露面时,身边多了一个肉乎乎的小孩……我后来想,所有的男女之事,都应该是这样吧?由最初的怦然心动,到怯生生地试探,彼此的你侬我侬,表面人伦关系背后,是肉体的性爱。然后,一切冷却正常,生活变得丰富又寡淡,夹杂着争吵、厌倦,最后成为难以分舍却彼此敌视的亲人……这样的方式,表面是情感的蔓延和波折,其实贯穿于内部的,是生殖和传承之道,是延续后代的必然规律,是人道也是天道。在很多时候,爱情只是美丽的表象,起决定作用的,其实是上帝早已设计好的生物和人性本能。
……一直到现在,我仍旧是怀念着那一对单纯而美好的“璧人”。我从不知道他们的姓名,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世,以致无法去打听他们具体的生活。很多年后,有一次我回老家,曾试探地问一个家住玉雕厂附近的人,那个玉雕厂现在怎么样了。他告诉我,早就不在了,那个以砩石为原料的工艺品,哪里会有市场呢?至于那些职工,都应作鸟兽散了吧?
1934年冬天的一个晚上,S县鹊岭乡刘村村民吴大根提着马灯走着夜路,赶往二里之外的另一个村庄去打麻将。这是皖南山区百姓上千年的传统了,农闲的冬天,村民们喜欢坐在火桶上打麻将,来打发寂寞的时光。冬天的夜晚雾霭缥缈,刚离开家门口数百米远,吴大根就听到了不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呻吟声。吴大根一阵发怵,寒毛都一根根地竖起来,他壮着胆子睁大眼睛在附近找寻,终于发现离他不到十米的蒿草丛中,有一个年轻人,满身是血,奄奄一息。吴大根急忙走上前,把这个年轻人背回家中。吴大根和新婚宴尔的妻子用剪刀剪开了他血迹斑斑的衣服,当黄源彻底暴露在昏暗的油灯之下时,吴大根娇小温柔的老婆臊得满面通红:那个小伙子裆被子弹击穿,下身少了一只睾丸,鲜血和泥土混杂在一起。
这个受伤的年轻人就是黄源。红军在谭家桥遭遇伏击之时,黄源的身份是红军的连长。在此之前,他曾是上海中共锄奸团的一员,又曾是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的一名在校学生。谭家桥战役中,黄源好不容易脱离了包围圈,可是,却被谭家桥乡的一帮乡丁给抓住了。那一帮乡丁,对黄源严刑拷打,想让他交代红军的有关情况。黄源死活不说,几次都被酷刑折磨得昏死过去。到了夜里,黄源瞅到一个空隙,见看守他的行动队员睡着了,悄悄解开缚在身上的绳索,把哨兵打昏,提了缴来的步枪和两个手榴弹,翻墙跑了出来。谭家桥行动队很快就发现了,跟在后面追,边追边开枪,一颗子弹击中了黄源的裆部。黄源也顾不得了,一路飞奔,一口气跑到鹊岭乡附近,看到后面没有人影了,忙躲进树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这才感觉到裆部在流血。黄源从衣服上撕下块布,勉强把伤口包扎了下,又想了想,把步枪和两颗手榴弹藏在深深的茅草丛中,在旁边的树上,做了记号。这时候,黄源感到又饿又冷,想到附近的田地里,找点萝卜和山芋什么的吃一下,没想到才走没几百米,就昏倒在路旁。
吴大根和老婆把黄源安顿在床上躺下后,立即去镇上找到中医许天佑,不由分说拉着他来到了刘村。许天佑先是吩咐吴大根老婆烧了许多开水,然后,把黄源的双腿分开,用绳索绑在床档上,又让吴大根夫妇按住他的身体。一切准备完毕,许天佑用剃头刀划开黄源裆部的脓肿处,挤出了一大盆脓血。黄源痛得牙齿咬得咯咯响,大汗淋漓,在床上不停地挣扎。手术终于成功了,黄源也痛得晕过去了。此后,在吴大根一家精心的照料下,黄源的伤势一天天好转起来。
从那天起,黄源就一直待在高高的鹊岭深处,在吴大根家养伤度日。他收敛了所有的英气和豪迈,也隐藏了革命浪漫主义的情怀,像一个真正的长工一样生活在皖南的青山绿水之中。刘家老屋是典型的徽派建筑,除了偌大的正屋之外,还有几间边屋,有宽敞的阁楼,阁楼上有夹层,还有通向后山的小门。若有情况,阁楼上的人可以从边上的小楼梯下来,打开后院小门直接上后山。黄源每天的工作就是上山拓荒砍柴,打猪草养猪,打鱼草养鱼;或者起早在院子里做豆腐——前一天晚上将黄豆泡好,用石磨磨成豆浆,煮沸,将豆皮从煮沸的铁锅里挑起阴干,再点卤做豆腐,由吴大根老婆挑到镇上去卖,日子过得平静而惬意。
在这个过程当中,红军北上到达了延安,开辟了陕甘宁边区。毛泽东获得了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工农红军的领导权。之后,西安事变爆发,中国各方面的势力不得不坐下来谈判,商谈组成抗日统一战线。再后来,七七事变爆发,日本鬼子全面进攻华北。对于外部形势的风云变幻,身居一隅的黄源略有所闻,不过这时候的他不可能思考着国家的命运,更多的,是对自己前景和处境的担忧。好在吴大根夫妻对黄源的表现相当满意,对黄源照顾得也相当周到,对于黄源的身世和来历,他们从不多问一个字,也懒得在外部打听究竟。每逢外出,黄源总是先用一把锅灰在脸上抹一下,有时候遇到周围的乡亲,老远地就避开。黄源最喜欢的事,就是牵着几头牛来到附近的山坡上放养。山坡上青草茂盛,野菊花怒放盛开,蜜蜂和蝴蝶随风起舞。黄源总是枕着胳膊在草地上假寐,思考着一些事情,任牛逍遥自在地大吃大嚼。左右邻居都以为吴大根家来了一个小哑巴长工。因为吴大根家相对富庶,家里田亩比较多,家里有茶园、姜园、油茶园和碾坊等,短工不断,家里经常有陌生人走动,附近的村民也习惯了。在民风纯正的乡野,谁也不愿意多打听一个字。
有关黄源受伤的具体部位,诸多相关的皖南革命斗争资料中都没有涉及,应该是无人知晓。这一点,也是我后来跟吴大根的儿子吴小平成为莫逆之交后才知道。我当时深感震惊,也为当时潜伏的不易感动。当然,这样的细节,属于英雄们极端的隐私范畴,一般人都不会知晓,知晓的人也不会轻易说出。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生理上的缺失,并没有影响黄源的意志,也没有影响传宗接代。在皖南的革命斗争的历程中,汪丽文共为黄源生了两个男孩,一个叫皖生,一个叫南生。
值得一提的是,黄源在吴大根家养好伤之后,曾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单枪匹马袭击谭家桥乡公所,杀死了乡长王福寿,不仅为自己报了一箭之仇,也为数百名死去的红军报了仇。让黄源刻骨铭心的是,红军当年遭到国民党伏击后,那些乡公所的地头蛇为虎作伥,帮着国民党军队,大肆屠杀红军战士。有很多被打散了的红军,都遭到他们的杀掠。谭家桥乡的乡长王福寿,更是领着一帮人,心狠手辣地活埋了十余名红军战士。每每想到这一帮家伙,黄源的牙齿都咬得直响。
《皖南火焰》一书写道:黄源在单枪匹马袭击谭家桥乡公所之前,曾专门化了装去侦察了一次。摸清的情况是,谭家桥乡公所行动队共有十个人左右,有一支短枪、五条步枪,行动队队长由乡长王福寿兼任。黄源思考了很长时间,决定选择端午节这一天动手。十来天过后,就是端午节了,这一天,天上下起了大暴雨,黄源翻山越岭来到了谭家桥,先埋伏在乡公所附近的山上。接近半夜,雨停止了,黄源从藏身的山上出发,直插桥头的乡公所。当天晚上,由于暴风骤雨,气温突降,又加上是端午节,谭家桥乡行动队的队员们放松了警惕,聚餐时喝了不少酒,连哨兵也喝醉了,把放哨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真是天助我也!黄源顺利地溜进了乡公所,只见行动队员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宿舍里,早已睡得像死猪一样。黄源冲了进去,往中间一站,把两颗手榴弹举过头顶,大喊一声:缴枪不杀!那些乡丁们从梦中突然惊醒过来,看见一个人举着手榴弹,高高地站立在那里,就像托塔天王一般,顿时就吓得魂飞魄散冷汗淋漓,一个个如泥塑一般。一名乡丁好半天才恍过神来,身子一抖,一头钻进厨房的灶洞,没想到屁股却挤不进去,像个鸵鸟一样顾头不顾尾。黄源一边举着手榴弹,一边示意其他的乡丁,把这个人拽出来,捆绑起来。那些人吓得直哆嗦,各自捆绑得严严实实。这一次行动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一枪未发,缴手枪一支、步枪五支、子弹三百多发、手榴弹二十多枚。只是没逮到乡长兼行动队队长王福寿,原来,这个家伙回隔壁的西环村自己家过端午节去了。
黄源立即命令乡队副带路,提着手枪,奔向西环村捉拿王福寿。到了西环村后,黄源一脚踹开王福寿家大门,直冲王福寿的厢房,他老婆吓得大叫一声,当时就瘫倒了。黄源用驳壳枪抵住王福寿的脑门,大声地说:“我代表被你杀害的红军,要你的小命。”说完,一扣扳机,王福寿一命呜呼!
《皖南火焰》一书中说,黄源单枪匹马袭击谭家桥,杀死罪大恶极的乡长王福寿,让当地老百姓兴奋不已,当地百姓还自发编了一首歌谣,很快在游击队和当地百姓中传了开来:
谭家桥一战啊,打得真漂亮!杀了王福寿,缴了十支枪。黄源如李逵啊,杀得敌人心胆寒,心胆寒。孤胆英雄是真本事啊!英雄美名到处传,到处传。
他吃力地捧着一沓书,来到月潭边小玉家的老屋。这一叠书中,有《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战争与和平》《保卫延安》什么的,还有一本《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小玉的眼睛放出光来,甚至专注地看了看他,眼神里尽是褒扬。小玉忙不迭地抱走那些书,把他撇在一边,贪婪地翻阅那些书籍,就像一只猫,来到了一堆鱼之中,扒扒这个,又翻翻那个,兴奋得无从下口。那神情令人兴奋和嫉妒,让他相当满足。他呆呆地站在一边,尽情欣赏小玉的每个动作,每个细节。他感到十分满足,因为快乐是他带来的,仿佛他驾驭了一辆雪橇车,给孩子们送来了五颜六色的圣诞礼物。他一边想着一边分解和品味着小玉的快乐,他现在明白,其实快乐也是可以分解的,它不单单是一个整体,也是可以分步骤分节拍的。惟妙惟肖,与他一路上猜测和预想的神情和姿势几乎一模一样。
过了好久,小玉才像一只吃饱了的猫一样,从那一堆食物中抬起头来,他翻着那本《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问:“勃朗宁夫人,包括莎士比亚,为什么写的诗都是十四行呢?为什么不是十三行、十五行、十六行?”
这个问题难倒了他。他也不知道勃朗宁夫人、莎士比亚的诗为什么会是十四行,而且长短一致,形状像一个巧克力方块。他吞吞吐吐地说:“可能是一种体例吧,西方诗歌最好的最古老的体例,就像我们的七律七绝之类的。也可能,西方人觉得十四这个数字最好吧?”
小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似乎也想到了,又埋下头,继续像一只贪婪的猫,专心致志地品尝着鱼的味道。
灵光一现,他吐出一个想法,像淤积在心中已很久似的:“我们建一个图书室吧——你出地方,我出书,你家地方大,干吗不建一个图书室?”小玉听见了他的话,抬起头,眼中放出光:“好呀,那是最好的事情了!这阁楼上有两间房间,我卧室对面的西厢房正好空着,就把它作为我们的图书室。我也有一些书,也放在里面。”
能得到小玉的赞同,他开心极了,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说:“好呀,我再去搞一些书来,做一个大大的图书室。我要把好书都集中在这里,然后,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看书……”他们都兴奋无比,为有这样的想法而欣喜,也为逼仄的环境中,即将拥有自己的空间而憧憬。小玉取出笔墨,又铺开一张白纸,提笔想了想,落下了三个大字:爱书斋。待墨汁稍干,他们把它直接张贴在对面厢房的门檐上。然后,他们开始忙碌起来,收拾和打扫对面的厢房,把书一一码在书架上。做这一切时,他们兴奋极了,一点也不顾自己笼罩在灰尘的舞蹈之中。他看着小玉兴奋的神情,心里特别想说一句话:小玉别去打架,有时间就在一起看书吧,更不要为书跟别人打架。只是这些话语,一直卡在喉管里,没有说出来。那些字词,却像装满开水的水瓶塞一样,不停地向上拱动。
他开始付诸行动了——成人的时候他常常津津乐道于“偷书”的趣事。窃书不为偷,孔乙己捂着盛茴香豆的碗说。群艺馆里有个图书室,“文革”之后,在烧掉了一大批书籍之后,图书室被锁上不对外开放了,只是在图书室的外面,重新隔了一间,作为大众阅览室,放着一些《人民画报》《解放军画报》《人民前线》之类的杂志,也放些《金光大道》《艳阳天》之类的革命书籍,以对付饥渴的读者。图书室的管理员,叫俞美芹,家庭出身不好,胆小如鼠,重压之下,她像看护砒霜一样,看护着那些老图书。他试图接近俞美芹,每天帮助俞美芹夹报纸,打扫卫生,整理图书,嫩嫩鲜鲜地喊她阿姨。他别无他求,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讨好俞美芹,能从她那里借一点书看。可是他很快败下阵来,虽然她一直指挥着他做这做那,像童话中的老妖婆一样,乐此不疲地占有着他的辛勤,可是对于他的要求,却佯装糊涂,王顾左右而言他。日子久了,他失去了耐心,感到气馁,不得不直白地表达:“俞老师,借几本书给我吧,我想看书。”他自信恳切的语气,能融化冰霜,可是俞美芹却不为所动,坚定不移地说:“那些书,小孩子是不能看的。封资修。看了会变坏的。我要对你负责!”
直到长大成人后,他仍然对俞美芹怀着一种难以抹去的敌意和厌恶——他知道她不是个坏人,也不是那种特别阴险、政治敏锐性很强的人,但是她严重地挫伤了他的自尊心,让他变得不敢相信自己。她回绝他的要求,与其是坚持原则,不如说是一种悭吝的习惯。当俞美芹1978年年底恋恋不舍地交出钥匙,光荣退休回家时,他愉快地放了长长一串鞭炮,噼噼啪啪的。群艺馆的人都说吵死了吵死了,谁无事放爆竹啊,烦人!而他掩盖不住窃喜,那一天他像一只不知疲惫的画眉,从清晨唱到了子夜,将他毕生所学到的甚至零零散散的歌曲唱得一干二净。一直到半夜时分,他才含笑睡着。
他终于下定决心——他没有别的办法,或者说他别无选择。他瞟准了时间、地点和机会。夏日中午的群艺馆,一般会关上大门,防止外来人吵闹午休。群艺馆夜猫子很多,一般中午都要睡一觉。他揣着一把小刀,战战兢兢地爬上图书室外高高的窗台。那是一幢带点苏联风格的平房,窗户没有铁栅栏,只有玻璃。他贴在窗台之上,竹竿似的细腿像站在刑场上一样抖抖索索,他的心紧张得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连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为自己的软弱和胆怯感到羞愧。其实,所做的事情并不困难,那就是让自己镇静,把薄刀片插入嵌玻璃的窗户里,先下掉木框,再下掉玻璃,手伸进去拔开插销,打开窗户,然后像一条蛇一样溜进去。
慌慌张张的小男孩准备翻过窗户,他先抬起一只脚,跨过窗棂,然后,准备抬起另一只脚。他的心跳得厉害,胸中仿佛有一个巨大的活塞在飞速地上上下下。脚也沉得像两根笨重的木头一般,他的喉咙发干,身子竟瑟瑟发抖,有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慌从喉咙里犹犹豫豫地爬出,像煤气一样汇集,慢慢聚成一个火球,仿佛随时可以点燃爆炸。他觉得自己没用极了,还想做大将军呢,这么点小事都经不起。在窄窄的窗户上抖抖瑟瑟摸索了好长时间,他终于翻下窗户,置身于黑暗的图书室当中,一股混合着霉旧、灰尘及潮湿的气味灌入他的鼻腔。眼前一片沉寂,虽跟外面只一墙之隔,却像是两个世界似的。他感受着这样的隔离,慢慢明白这还是灰尘和黑暗积压的缘故,灰尘和黑暗,黯淡了这间房间里的色彩,让所有的物品都呈现出神秘的成分。连那些书,也显得与众不同。
自己就像一只猴子,溜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他这样想着,既兴奋又紧张。他有点癫狂,贪婪地吮吸着库房的味道,这味道让他眩晕不已。他环顾四周,哇,这么多书呀!不仅仅书架上堆得满满,正中间的还有很多书和资料,以及演出的服装道具等,乱七八糟地堆成一座高高的小山。在门背后,一大堆红缨枪的旁边,还有一把日本军刀,一把真正的鬼子军刀。从刀鞘抽出来时,刀刃泛着寒光。怎么还有一把刀?哦,这应该是《红灯记》中鸠山的军刀。恐惧被惊异和喜悦所代替,他拿起刀,手舞足蹈地胡乱挥舞了一下。后来他不得不静下心来,放下刀,急切地扑向书堆,像一只扑向鱼堆的小猫。
这一回轮到小芙说故事了。小芙亭亭地站在那里,普通话带点上海口音,像电台中的播音员一样坚韧清亮。她说,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以前。那时候,中国还没有皇帝,皇帝是从秦始皇开始的,在此之前叫天子。天子叫周幽王,年纪不小了,不喜欢管国家大事,也不喜欢处理政务,只喜欢吃喝玩乐,喜欢漂亮的女人。周幽王后宫佳丽无数,但却无人能给他生下一男半女。一天晚上,周幽王看着天上的月亮,忽然想到自己年过半百,却膝下无子,这一大片江山,让谁来继承呢?想着想着,眼泪都流出来了。
周幽王正在伤心呢,一个侍卫匆匆跑来,启奏道:“陛下!王宫门前来了一个年纪很大的商人,还带着一个漂亮女人,说要见您。”
“哦!召他们进宫。”
侍卫遵命,把商人和女郎带到周幽王面前。
二人刚一进宫殿,周幽王就觉得眼前一亮,那女郎太漂亮了,仿佛一轮明月,悄悄溜进了宫殿。周幽王努力睁大眼睛,只见那女子身披绣花丝斗篷,着一身绿衣裳,像竹子一般苗条、纤柔、袅娜多姿。周幽王看得呆了,口水都差点流了下来,对那年迈的商人说:
“老先生,这个姑娘你打算献给我吗?——要多少钱?”
商人徐徐地开口了:“陛下,实不相瞒,这姑娘名字叫褒姒,是当今天下的第一美女,是我花了一千两金子,从波斯人贩子手中买过来的。三年来,因为带着这个绝色美女,我到处遭人追杀,九死一生。我现在老了,跑不动了,到了贵国,我想把她献给你。只要您好好地待她,我就放心了。”
周幽王说:“这绝色女子是无价之宝啊,怎么可以不要钱呢!”于是周幽王赐了一座别院给老人,又馈赠几个美女给他,付给他一万金,让他安享晚年。
商人欢天喜地地离去了。
商人走后,周幽王端详着褒姒,越看越喜欢:女子的眼睛像绿宝石,鼻子像美玉,嘴巴像天上的弯月亮……一颦一笑,魅力无穷,动静自若,连一点缺点都找不到。周幽王心里真是说不出来的高兴,忍不住喃喃自语,真是上苍送来的好礼物。他越瞧越爱,觉得王宫里头的美女都加到一块儿也抵不上一个褒姒。自此之后,周幽王五日一大宴三日一小宴,犒劳着群臣,让群臣跟他一起赏美。
这一天,周幽王仍给褒姒安排了山珍海味,褒姒一声不响地品尝着,一句话也没有。周幽王问她话,她也不回答,只是低着头一言不发,那垂下来的睫毛,像珠帘一样浓密。这样一个美人儿,为什么不爱说话呢?周幽王突然想到:咦——褒姒不仅不爱说话,好像还从来没有笑过,是的,的确是从来没听过她的笑声。不过褒姒太美了,周幽王也不忍心生她气,褒姒不说话,周幽王也不着急,只是日日夜夜陪着她。周幽王唤来一群宫女彩娥,让她们唱歌给女郎听,陪她玩耍,逗她说话。宫女彩娥按周幽王的吩咐,在女郎面前又唱又跳,想尽多种花样,甚至连肚皮舞也跳了。在场的人连声惊叹,大笑不止,唯独褒姒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缄默不语。
周幽王闷闷不乐了,暗自叹道:“真是奇怪,如此标致漂亮的美女,为什么不说不笑呢?多可惜啊!”周幽王并没有灰心丧气,仍执着地喜欢着褒姒,固执得连后宫都懒得进去了。花开花落又一春,一年过去了,褒姒仍未开口,还是不笑,周幽王对她的爱慕之心却未消减,反而更浓厚了。第二年春天,周幽王发布了一道悬赏令:“有谁能叫娘娘笑一下的,就赏他一千斤金子!”消息一出,举国沸腾,很多人连金子都没有看到过,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睡不着觉了。人们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博褒姒一笑,可无论他们采取什么办法,褒姒就是不笑。这“千金一笑”,还真的很难得到。
有一个叫虢石父的大臣想了一个主意,他告诉周幽王:“娘娘是见过世面的人,她从西边来,西边的很多事情,肯定见得多了。不过她很少见到周朝的大事,现在天下动静最大的事,就是调度诸侯的兵马了,可以派人在烽火台上点火。各诸侯国一看到都城危急,就会派援兵赶来。陛下你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告知平安无事,让他们星夜赶回去。那些人跑得跟狗一样窘迫,听到你的话,会失望无比。如此一个大玩笑,娘娘肯定没见过,肯定会开心死了,她不笑也得笑!”
周幽王这个时候,已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同意了虢石父的建议。周幽王立即命人点着了烽火台,烽火熊熊地在山头燃烧,连绵的火光横亘数百里,远在百里之外的诸侯国惊慌失措,立即调集大队人马从四面八方赶来护驾。黑压压的人马聚集在都城外,乱作一团,有的还激烈地打了起来。城墙上的周幽王看得哈哈大笑,褒姒看了这一场动荡起伏的恶作剧,也开心地笑了。周幽王心中一块巨石落入胸腔,顿时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男人。
褒姒怔怔地看着周幽王,像有什么话要说。过了好一会,她抬起头,丹唇轻启,面带微笑,用夜莺一样柔和的声音说:“英勇圣明的陛下!告诉你吧,万能之神安拉已答应你的要求,使我怀有了身孕。现在十月怀胎已快满,就要分娩了,只是腹中胎儿是男是女尚不知晓。说实话,要不是因为和你一起而有了身孕,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笑的。”
周幽王见女郎突然开口说话,顿时觉得整个宫殿都充满明丽的光辉。他惊喜若狂地吻着她的两手,无限快慰,说道:“赞美上苍,他终于让我双喜临门了。一喜是你开口说话,二喜是你将为我生儿育女。”于是他欢天喜地奔向朝廷,在宝座上发号施令,命宰相取出十万金,广施救济,帮助孤寡老弱,以感谢神的赐福。
宰相诚惶诚恐,赶快奉命行事。
……
平心而论,小芙这一个故事讲得非常精彩。故事的前半部,出自于成语“千金一笑”,可后半部呢,完全是她的即兴创作,故事的结局已发生了极大变化。他不得不承认,小芙的故事中有很多异域的成分,将原先单一的故事,变成了《一千零一夜》似的浪漫和神秘。在这一点上,小芙甚至比她母亲李玉茹更具表现力。她讲得非常投入,仿佛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他人,而是自己,又仿佛可以操控时间和地点,能带着听众摇身一变,一起进行某种神秘的转换。以至于听故事的过程中,大家根本感觉不到当下,迷失所有的时间和地点,幽幽地沉浸一种虚幻的氛围之中。
那一个老屋,就在县城月潭边的小玉家的住地,很快就成了他们聚集的一个据点。每当小玉工休或者不上班的时候,小芙、大头以及他总会聚集在那里,看书,讲故事,乱七八糟地神侃。那时候的精神生活是如此匮乏,只能借助空乏的语言,来探究知识,展示可怜的想象力,间或有零星的感悟。我后来想,那时候的年轻人就像蜘蛛一样,得借助于口中吐出的唾液,来达到联系四周的目的,或者辨别虚假中少有的真实。他们用自己的本能和纯真,努力地编织着一张网,一张独立于这个世界的小小的网。在网中,留存着依稀的梦。
在此之前,小玉轻描淡写地跟他说:“给你介绍一个朋友吧,也是你们群艺馆的。”他没有想到是大头和小芙,轻松地答应道:“好呀!”他有点漫不经心,以为是小玉那样的大朋友。可是当他在小玉的阁楼上,看到了小芙和大头时,他明白了小玉的轻描淡写完全是一种姿态,有时候越是郑重其事,就会越努力轻描淡写。后来他为此问过小玉,小玉王顾左右而言他,没有给予解答。他当时就有点预感,觉察到小玉和小芙,可能会发生一些事。可是他没有想到会发生那些事。当然,他承认小芙的确很好看,那种好看,不是小镇上女子的漂亮,而是漂亮中有一种别样。她穿一件淡蓝薄布缝制的衣衫,式样简洁,细细手工盘扣,领口缝着丝线。脖子上挂一根红丝线,上面拴着一块白玉一枚白色狗牙。如此打扮,既怪异,又新颖。小芙似乎很少笑,看起来冷若冰霜,不过笑起来很秀美,像展示着某种宝物。他承认如果不是小玉的话,他也会喜欢她。
“你是怎么认识小玉的呢?”小芙好像对小玉的一切都感兴趣,在“爱书斋”看书的时候,小芙突然问他。他想了想,没有告诉她看电影,以及操场上打弹子的事。他觉得自己应该跟小玉之间有秘密,这一个秘密,只能二人独享。记忆就是这样,唯有私密,才能凝成琥珀。小芙却用抑制不住的兴奋告诉他,她与小玉的认识,仿佛天造地设——夏天的时候,小芙带着大头来到了S县,那也是她第一次来S县,对一切都很陌生,对一切也很好奇。母亲翻出了一件自己当年的花裙子,给她改了改,让她穿上。穿上花裙子的小芙像蝴蝶一样漂亮。她和大头上了街,却挨了不少“纸弹”。县城里的孩子,每个人都揣着铁丝和皮筋做的弹弓,用“纸弹”专门瞄准那些穿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子。他听得暗自发笑。因为这当中,就可能有自己,他的身上,也是经常带着弹弓的。新来乍到的小芙哪里会知道这些呢?她牵着大头,刚出群艺馆的大门,就中了枪,然后,他们走在街上,仿佛一直行进在枪林弹雨之中。一群当地的孩子像苍蝇和蚊子一样跟着他们,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在哪里;小芙拉着大头跑,他们也跟着跑,一边跑一边起哄;小芙和大头停下来,他们也停下来,一边射着纸弹,一边嬉皮笑脸。她的小腿青一块紫一块的都快被弹肿了,大头也中了不少枪,哇哇地哭起来。后来,小芙实在疼得忍不住了,就站在马路上抱着大头哭。正好这个时候,小玉刚好骑着他那辆凤凰牌自行车从那里经过。小芙说,她看见自行车上的小玉,就像看见英俊的骑士骑在马上一样。她听见小玉冲着那些坏孩子大吼一声,那些坏孩子吓傻了,一个个作鸟兽散。然后,她就看见了小玉看了她一眼,眼中充满着怜爱,又递过来一条干干净净的手帕,让他们擦去眼泪。小芙说她来县城半个月了,从没有看见过县城里还有如此干净清秀的小伙子。他们就认识了。小芙说小玉一直把他们送回了家,让大头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他推着车,跟她一路走一路聊天。到了家门口后,小玉特地关照说:“以后夏天出来,千万别穿裙子,这个地方的孩子,不喜欢女孩穿裙子的。”
“为什么?”她问小玉,“为什么不喜欢女孩子穿花裙子呢?女孩子穿得漂漂亮亮不好吗?”她说小玉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嗫嚅着不知怎么回答,大约他也不知道吧。小玉只是表现得非常羞赧,就像那些坏小子是他放养的似的。他听着小芙的述说,心里竟有些失落,他把这个小玉的故事跟自己的故事相比,比较了一番后,怎么也比较不出东西来。后来他想:那些打弹弓的坏小子应该是一种妒忌吧?对于美,人们都会有一种妒忌的。那帮人显然是想以他们带有恶意的行动,来表示一种友爱;是示好的方式,只是以扭曲的方式表达罢了。而这个时代,本来就是扭曲着对待万事万物的。确实,在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能佐证这样的观点。只要是得不到的,或者不懂的,就会憎恨它,甚至毁坏它。那些尚没有成人的坏小子们,只是将那个时代的邪恶释放出罢了。
当然,因为这一点,他与小芙有了共同语言,在他眼中,小玉就是游侠,英俊的游侠,是小城青春、力量以及正义的象征。或者,还不仅仅是这些,更具有一种美的力量,仿佛来自自然和时间的缝隙,氤氲地冒着暖意,就像火车头的蒸汽机一般。那种力量巨大无比,会拉着你跑,让你无法左右,渴望着融入其中。有很多次当他单独跟大头在一起时,这样的感觉无比强烈,很想把自己的内心冲动告诉大头,让大头分享秘密,但他总是欲言又止。他害怕这样的表态,更害怕表达的内容。这样的神秘同时携有巨大的恐惧。他完全不明白这巨大的恐惧下一步会是什么,但他清楚地知道这种变化已经在他身上来临。他说不好这一切,觉得很难表达,他似乎有满腹的东西要倾诉,但嘴唇一动就不知道要说什么了。他发现大头几乎跟他一样,几次用充满渴望的目光看着他,不过嘴唇却翕合抖动着,什么音节都没有发出。在此之后,那种存在于他们之间的无忧无虑以及彼此相通似乎变味了,他们会突然之间变得心事重重,或者大为沮丧,或者怔怔地注视某一个东西发呆。一切都变得阻滞了。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