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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民和国家

历史的插曲

·马可·波罗谒见成吉思汗

在威尼斯的黄金时代,大约是1295年的时候,两位老人和一位中年人历经了千辛万苦,满身灰尘,衣着褴褛,背着包袱,一路向人乞求,坚忍不拔地赶回他们26年前自愿离开的那个家。他们说,他们航经许多危险的海,攀越高山和高原,途经土匪出没的沙漠,4次经过万里长城;他们在中国居住了20年,并在世界上最有势力的帝王手下做过事。他们谈到有一个帝国,其领土之广,人口之众,君王之富,为欧洲闻所未闻;他们谈到用石头取暖,用纸币代替金,胡桃比人头还大等趣闻;他们谈到有些国家视童贞为结婚的一项障碍,有些国家在招待陌生人时,准许陌生人尽情地与主人的妻女欢乐。没人敢相信他们所说的这一切。威尼斯的人给这位最爱说狂话的人取了个绰号叫“百万家私的马可”(Marco Millions),因为他的故事又多又奇怪。

马可·波罗和他的父亲以及叔父都为这次经历深感荣幸。因为,他们从遥远的中国国都,带回了许许多多的无价的宝石,这使得他们成为威尼斯城最有钱的人家之一。当威尼斯在1298年与热那亚启开战端的时候,马可·波罗指挥一艘船;当他的船被掳获,他也成了一名俘虏,在热那亚的监狱坐牢一年,就在这一年的铁窗生活里,他完成了在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一部游记,他以简洁而平铺直叙的方式,述说他和他的父亲尼可罗(Nicolo)以及叔父马费奥(Maffeo)三人如何离开亚克港(Acre)——是时,他还是个17岁的小伙子;如何越过黎巴嫩山脉,穿过美索不达米亚,到波斯湾,再经过波斯呼罗珊(Khorassan)和巴尔赫(Balkh),到达帕米尔高原;如何加入商队,缓慢地往喀什噶尔和和阗前进,再越过戈壁大沙漠到唐古持(Tangut,即党项);最后,经过万里长城到达上都。 伟大的忽必烈就在那里欢迎他们,把他们当作从野蛮的西方国家派来的密使。

他们不曾想到会在中国久留,但当他们发现有利可图时,他们一留就是20多年。尤其马可·波罗最为发迹,他甚至被擢升为杭州的行政首长。在他那有趣的游记中,他把杭州描述得比欧洲的任何一个城市都要进步繁荣:房屋和桥梁建筑优美,公立医院众多,别墅优雅,娱乐场所繁多,娼妓美丽迷人,政府命令有效,人民仪态文雅。他告诉我们,杭州城周围达100英里:

杭州的街道和运河都相当宽,轮船和马车载着生活必需品,来往穿梭于运河和街道上。估计大大小小的桥梁达1.2万座。连接运河两岸的街道所架设的桥梁,用极为精良的技术,建起很高的拱形桥,使得高竖着桅杆的船只,都可以自由通过。同时,车马也能走过,尤其是从街道渐渐升高直到拱形桥的顶点,这一斜面的建造技术,最令人称道……城内有10处大的广场或市集地方,街道两旁的商店不计其数。每一处广场的长度有半英里,其对面即是主要的街道,宽有40步,从城的这一边直通到城的另一边。与主要街道平行……有一条很大的运河,靠近河岸的地方,盖有宽敞石造的货栈,供从印度和其他地方来的商人所带的货物和私人物品存放之用。他们可以很方便地与就近的市场交易。在一星期内有3天是交易的日期,每一处市场在集会交易的时候,总有4万至5万人……

街道全部铺设石和砖……主要干道的两旁,各铺10步宽的石和砖,中间的部分是铺小石子、呈横形的阴沟,以便让雨水流到附近的运河,因此,街道常常保持干燥。在这个小石子的道上,马车穿梭往来其间。马车呈长方形,有斗篷、丝织的窗帘和坐垫,可容纳6个人。男男女女都喜欢乘坐……

娱乐的种类相当繁多……人们从15英里外的内海捕得大量的鱼儿,每天逆河而上,带到城里来……当你一看到这么多的鱼儿,你心想这么多怎能卖掉?可是,不到几小时光景,都被抢购一空了,因为城里的居民实在太多……通往市场的街道四通八达,有些市场还设有许多冷水澡堂,有男女的侍者照应。城里人不管是男是女,终年都洗冷水澡,他们自小就养成了这个习惯,他们认为这对身体有益。当然,也有供热水的澡堂,不过这是供外国人用的,因为他们实在忍受不了那冰冷的水。他们每天洗澡,他们洗澡的时间,大部是在晚餐以前……

在另外的街上是娼妓的地区,娼妓之多,我实在不好意思开口……中国的娼妓衣着华丽,粉香扑鼻,娼馆设备豪华,并有许多女仆侍候她们……在另外街上,是医生和占星家的地区……在主要街道的两旁,是高楼大厦……男人和女人一样,皮肤很美,长相潇洒。他们大部分都着丝绸……女人更漂亮,个个眉目清秀,体型纤弱。她们衣着尤为讲究,除了着丝绸外,还佩戴珠宝,其价格之昂贵,令人难以想象。

他对北京的印象,要比杭州为深,但无所不谈的他,没有好好地介绍一下北京的繁华和人口的情形。北京郊外12个地区要比北京城美丽得多,因为有钱人都在郊外盖起许多华美的别墅。城内有许多的旅馆、成千上万的商店和摊棚。各种食品无不俱全,每一天,成千担的生丝送入城里,以供市民制作衣物之用。虽然蒙古的皇帝在杭州、上都和其他地方都有宫廷,但以北京的王宫为最大。北京王宫的外墙是用大理石砌成,王宫前的阶梯也是用大理石铺设的;正殿非常广大,“宴会时,可容纳一大群的人”。马可·波罗对于楼阁的设计、精美透明的窗子、各种不同颜色的屋瓦,都赞美不已。他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富裕的城市、这么雄壮的国王。

无疑,这位年轻的威尼斯人曾学过中国语文;也许,他从官方历史学家那里,去认识忽必烈和他的祖先如何征服中原。由于西北边区渐渐干燥变成沙漠地带,蒙古人无法再向西北扩展,遂被迫向南侵略,以获取新地方;他们的成功使他们更加好战,直到几乎整个亚洲和部分的欧洲陷于他们的铁蹄之下,他们才罢手。历史上传说,他们那位激烈如火的领袖成吉思汗,出生时掌中有一块凝血。13岁时,他开始一统蒙古各部落,恐怖的是他统一的手段。他把囚犯钉成木头人,或砍成肉酱,或放入锅里煮,或活生生地剥皮。当接到宋朝皇帝宋宁宗的招降书时,他嗤之以鼻,立即下令挥军越过1200英里的戈壁大沙漠,进入中原的西部省份。中原90个城市被破坏,遂使这些剽悍的骑兵可以在夜间,在一片荒废的地区纵横驰骋,通行无阻。这位“世界之王”(Emperor of Mankind)蹂躏中原北方达5年之久。由于星相出现不吉祥的征兆,他移师返乡,在途中病殁。

他的继承人窝阔台、蒙哥和忽必烈继续东征西讨。宋朝由于几百年一直致力于文化,忽略了军事,遂在个人的英雄主义和王朝的屈辱下灭亡。

久宁府(Juining-fu)的首长,曾奋勇抵抗蒙古兵,直到所有的老弱被残杀,所有的壮丁倒下来,只剩下妇孺守卫。然后,他放火烧掉整个城市,自己就在他的衙门里活活地被烧死。忽必烈的部队横扫整个中原,使得宋朝退却到广州一地。陆秀夫负帝蹈海,双双殉国,宋亡。据说,有成千上万的人宁可蹈海而死,也不愿屈服于蒙古。忽必烈对于这位宋朝最后的皇帝予以国葬,并定国号为元。蒙古人统治中国不到100年。

忽必烈自己并不是个没有教养的蛮人。关于这一点,只有一个显明的例外,这倒不是指他那不忠义的外交政策,而是他对于爱国文人文天祥不当的处理。文天祥忠心耿耿于宋朝,拒绝承认忽必烈的统治。他虽被囚3年,但终不屈服。他的那首《正气歌》是中国文学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阴房阒鬼火,春院閟天黑……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如此再寒暑,百沴自辟易。哀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

最后,忽必烈召他入宫,问他:“你要什么?”文天祥答道:“我受宋朝皇帝的恩赐,作为一个朝臣,我不能侍候两个君王。我只要求一死。”忽必烈答应了他。当他等待刽子手执刑时,他把脸朝向南面,表示宋朝皇帝仍然在位,统治中国。

虽然如此,忽必烈却承认中国文化优美进步,而把蒙古的习俗融入中国文化之中。由于事实的需要,他废除了科举制度,因为这种制度会带给他一个十足的中国官僚政治;他把高官显位都让蒙古人来担任,并一度推行蒙古字母。但他和绝大部分蒙古族接受中华文化,不久即被同化成中国人。他准许各种宗教相存并立,并以基督教为安抚和统治的工具。他修浚天津到杭州的大运河,修筑道路,建立迅捷的邮政。他建立更大的公家仓库,储存多余的粮食,以备荒年之用,并对遭受旱灾、风灾和虫害的农家,免征田赋。他设立国家抚养年老长者、孤儿和残疾人的制度。他竭力保护教育、文学和艺术。他修改历法,重开国家学术研究院。每天,政府官员必带着2万条船载的米和稷去分配给穷人家。 忽必烈重建北京为一新国都,其雄伟以及人口之众,外邦异客无不叹为观止。他盖起了堂皇的宫殿,其建筑艺术之辉煌,远超任何一朝代。

“现在这一切的情形,都被梅塞尔·波罗(Messer Polo)碰上了。”马可·波罗说。他与忽必烈变得非常亲密,他极风趣地描述这位帝王的玩乐情形。他指出,这位帝王除有4位皇后外,还有许多宫女,这些从蒙古挑选来的宫女,在帝王的眼中似乎是最美丽的女人了。马可·波罗说,每两年,选美的官员就被派到蒙古地区,根据帝王严格规定的标准,甄选100位年轻的美女:

这些年轻貌美的女孩子被召到皇帝的面前,他要举行一项新的测验,由一组不同的测验官来主持,初选选出30到40名,然后再作复选……这项复选的工作分别委于宫廷中的老宫女来做,她们的责任是在夜晚的时候,要特别小心地观察这些入选的还有没有未被发现的缺点,看看她们睡觉的时候是不是很静谧,没有鼾声,呼吸时有没有香气,身体各部有没有瑕疵。经过这场严格的检查后,被留下来的是正选。然后她们被分成五组,每一组待在皇帝的内庭三天三夜,做一些应做的事,皇帝高兴时就与她们玩乐。一组结束再换另一组,直到每一组都轮过为止。然后,再重新由第一组开始。

在中国待了20年之后,马可·波罗和他的父亲及叔父三人,与忽必烈派遣至波斯的特使团结伴同行返国,在最少危险和最省费用的条件下,他们返回故乡。忽必烈汗还托他们带一封致教皇的私函。这位帝王对他们真是照顾得无微不至。他们航海绕过马来半岛,到印度和波斯,再经陆路到黑海的特拉布宗(Trabzon),最后,再航行到威尼斯,共费了3年。当他们抵达欧洲后,始知忽必烈和教皇两人均已作古。马可·波罗自己则由于他那种固执的个性,而活到了70岁。在他临终的时候,他的朋友为了使他的灵魂超脱,请求他撤回他书中所说的一些显然是夸张的故事,但他坚决回答道:“我所说的还不及我所看的一半。”在他死后不久,在威尼斯的嘉年华会里,一位新出现的喜剧人物立即受到广大的欢迎。这个人物打扮得像一个小丑,用他那吹牛的动作取悦观众。他的名字就叫“百万家私的马可”。

·明朝与清朝

不到400年,中国又进入一个鼎盛时代。元朝很快就衰落,它在欧洲和西亚的力量的没落,以及在中国本土的腐化,使得它元气大减。一个领土如此广大而只虚有其表的大国,在山脉、沙漠和海的分割下,要想保持一统,只有在铁路、电讯和印刷发达的时代才能够做得到。蒙古人在武功方面胜于行政,故在忽必烈汗之后,又被迫恢复科举制度,擢用中原人入主朝廷。蒙古人虽然征服了中原,但对中原的风俗习惯或思想并没有改变,只是把新形式的小说和戏剧介绍进中原文学。再一次,中原人与他们的征服者通婚,并同化了他们,最终又征服了他们。1368年,一位当过和尚的中原人起义,胜利进入北京,遂自封为明朝的第一位皇帝明太祖。30年后,一位贤明的君王登上宝座,在这位贤能的永乐帝的统治下,中国又繁荣了起来,艺术尤其达于高峰。但明朝还是在内乱和外患的交加下灭亡了。就在中国内部纷争不息的时候,一群新的征服者翻过了万里长城,攻陷北京。

满族人定居于现代所称的中国东北已达几百年之久。当他们的武力伸展到北部的黑龙江之后,即向南进攻明朝的国都。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思宗见大势已去,遂召集家人,向他们举杯敬酒之后,下令皇后自尽, 而他也在他的袍上写下最后一封诏书后,用腰带自缢。他的诏书是这样:

朕自登基十七年,上邀天罪,致虏陷地三次,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也。朕死无颜见先帝于地下,将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可将文官尽皆杀死,勿坏陵寝,勿伤我百姓一人也。

满族人入主中原后,以国礼隆重埋葬了他,建立清朝。

这些满族人也很快被同化成中国人,顺治之后康熙即位,这位清朝的第三位皇帝,使得中国达到空前未有的繁荣、和平和开明。康熙7岁登基,13岁掌握政权。无疑,这是清朝领土最广大、武功最强盛、国家最富庶的时代。他用智慧和正义理国,其政绩堪与他同时代的奥朗则布和路易十四世相媲美。他精力充沛,思维敏捷;他喜欢户外运动,但对文学艺术,也下工夫。他到全国各地巡视,遇有弊端,随即改正,并改革过时刑法。他生活俭朴,撙节国家开支,以造福人民为荣。在他大力的鼓励下,加上他个人的涵养和兴趣,中国的文学绽放出了灿烂的火花,陶瓷艺术又达到了另一个高峰。他容许各种宗教,跟耶稣会教士学拉丁文,准许欧洲的商人在各港口做生意。他在位61年(1661—1722年),当他晚年时,他留下了这几句话:“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

随着中国与西方国家的贸易和接触的增加,这些问题在精明的乾隆时代益加严重。乾隆曾写过3.4万首诗;其中一首《茶》,伏尔泰极为欣赏,他曾向“这位令人激赏的中国帝王致意”。法国的传教士曾为他画像,在这幅画像下题有这么几行不算高明的像赞:

世界上最伟大的一位君王,同时又是他王国内最卓越的文学家,他终日孜孜于政事,并普获人民的赞扬与崇拜。

他统治中国达60年(1736—1796年),85岁时,他曾让位,但一年后,他又继续执政,直到1799年去世为止。在他统治的最后几年,发生一件意外的事,这令人想起了康熙临终前的那段预言。英国因为在中国贩卖鸦片而激怒了乾隆。为了此事,英国在1792年派遣一个由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率领的特使团,来到中国与乾隆协商签署一个商务协定。这个特使团曾向他解释与英国贸易的种种利益,并且向他保证在协定中可以让中国皇帝的地位与英王相等。乾隆回书予英王乔治三世:

……其实天朝德威远被,万国来王,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所不有,尔之正使等所亲见,然从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件。是尔国王所请派人留京一事,于天朝体制,即属不合,而于尔国,亦殊觉无益,特此详晰开示,遣令贡使等安程回国,尔国王惟当善体朕意,益励款诚,永矢恭顺,以保尔邦共享太平之福……

从这些骄傲的语气中,我们看出中国企图避开工业革命。但这个革命终究避免不了,我们将在下面讨论。同时,我们也要看看构成这个奇特而有益的文化中的那些经济、政治和道德的内容,然而,这个文化似乎注定要遭到这个革命的破坏。

人民与语言

中国的人口众多,据估计,公元前280年的时候,中国的人口约为1400万;到200年,已增一倍达2800万;726年,达4150万;1644年,达8900万;1743年,达1.5亿;1919年,达3.3亿。14世纪有一位欧洲的游客数出中国有“200个城市比威尼斯大”。中国的人口调查是根据一项登记的法律条文,该条文规定每一住家的门上必须订有一块门牌,门牌上写着全家人的名字。但我们无法确知这些门牌的准确性,甚至对于这项说法我们也无可稽考。

中国人的身材不一致,南方的比较矮弱,北方的比较高大;就整体来说,中国人是整个亚洲中最强壮的民族。他们显示出充沛的精力,除了对疾病的抵抗较差外,在忍受困难和痛苦方面有极大的勇气,他们也有很强的适应性,故不论在什么地区,他们都能繁荣起来。

中国人虽然算不上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但确是人类中最具智慧的一种。有些贫民在我们看来实在相当不雅,有些罪犯看来好像电影里的讽刺画,但绝大部分人的相貌是低低的眼睑下隐藏着一份安静的神态,以及那种文明古国之风。微斜的双眼,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深邃,那黄色的皮肤在阳光底下变成了棕褐色。农家的妇女,其身体之壮不亚于男人;至于富家的千金,都打扮得很标致,施粉墨,涂胭脂,画眉毛,并使自己像柳条或新月那样地苗条。男女头发都显得粗糙,没有卷曲的现象。妇女把头发挽成一个髻,通常还插花。在清朝初叶的时候,清朝统治者强迫汉人采行满人的习俗,男人须把头发的前半部剃光,把剩下的后一半头发结成一条长长的辫子。不久,这种发型反而成了正统,大家竞相引以为自豪。胡子虽然不多,但他们经常刮,理发店就是靠这个生意兴旺起来。

中国人通常是理光头;在冬天,男人戴帽檐向上翘的绒帽或皮帽;在夏天,他们戴精编的圆锥形竹帽,帽子的顶上系有一个彩色的球,并有丝 。至于妇女,大多系有丝或棉带,再插上金属薄片或小宝石或人造花。鞋子通常是厚布做的,因为地面往往都是凉的砖或泥地,中国人在脚底下都垫有一块小的毛毯。约在李后主的时候,朝廷开始流行裹小脚,女孩子在7岁的时候就被迫裹脚,等到少女的时候,那双脚就变成了三寸金莲,走起路来可以婀娜多姿,取悦男人。谈论女人的脚被视为最粗野无礼的言语,看女人的脚也被视为最可耻的行为;在女人面前,甚至连鞋这个字也不能提。除了蒙古人和满族人外,中国妇女不分阶级都裹脚。后来竟发展成为一种以脚大小来决定其婚姻的方式。康熙虽曾下令禁止,但无效。今天,它已被解除,成为辛亥革命的一大收获。

男人穿裤子和长袍,衣服几乎都是蓝色的。到了冬天,在裤上还加绑腿,再添加长袍,有时穿上十来件。中国人在整个冬天,日夜都穿这么多,只有随着春天的来到,才一件件地卸去。长袍的尺寸不一,有的到腰部,有的到膝盖,有的到脚跟,直到颈部都扣得很紧;没有口袋,只有宽长的袖子;中国人不说一个人的口袋“装”(pocketed)东西,而说“套”(sleeved)东西。衬衣和内衣都很贴身,我们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东西。至于女人,与男人一样穿裤子,因为她们惯于做男人的工作,甚至比男人做得多;城市里的妇女,则多穿裙子。在城市,丝织品几乎与棉织品一样普遍。她们不系腰带,不着胸罩。一般来说,中国人的衣着要比现代西方人的打扮,来得较合用、方便、有益健康。没有什么款式会困扰中国妇女的生活方式;所有都市的人穿得都一样,而且几乎世世代代穿的款式都一样;其质料可能会不同,但样式则不改;中国各阶层的人都确知其长服与款式必将延续不变。

中国的语言文字不同于世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甚至比他们的衣着更奇特。中国没有字母,不要拼字,没有文法,也没有词类;这个世界最古老、最优秀、人口最众多的国家,竟然没有这些困扰西方年轻人学习语文的麻烦东西,这实在令人惊奇。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中国的文字也有语尾变化、动词变化、格、数、时态和语气,但当我们一追溯到它的产生时,这些性质已不存在。每一个字可以做名词、动词、形容词或副词,这视它的上下文和语调而定。因为中国的语言只有400到800个单音语,而这些单音语必须要表现4万个字,那么每一个语有4到9个音调。因此,根据其音调的不同,其意义也就有所不同。由于表现的形态和上下文可以增加这些音调,可以使每一个音调有好几种用法;所以,一音可以代表69个字中的任何一个,Shi 可以代表59个字,Ku可以代表29个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一开始就这样地复杂,这样地精微,这样地简洁。

中国的文字甚至比口语更奇特。从河南掘出的商朝古物显示,上面所刻的文字,本质上与今天所用的一样。所以,除了那一部分到现在仍说古埃及语的埃及土人科普特(Copt)外,中国人应算是说世界上最古老语言的民族,而且中国的语言也是分布最广的一种语言。我们从老子的一段话推知,中国人最早是用结绳来传播音讯。后来,也许因为道士要画符,陶工要在陶器上做记号,而导致了象形文字的发展。这些象形文字就是那600个符号的原来的形式,这些记号就是今日中国书写的基本单字。其中大约有214个部首,它们是构成几乎现在所有单字的元素。现在的单字已变成极端复杂的符号,这是由于原先的象形文字再加上其他的形式,以便能特定地表示意义,通常是用声音来表示。不仅是每一个单字有它自己的符号,即便每一个概念,也有它自己的符号;有一个符号代表一匹马,另外一个符号则表示“一匹腹部有白色的棕色马”,另外一个则表示“一匹前额有白点的马”。有些单字非常简单,在一条直线上有条曲线(即太阳在地平线上的意思)表示“早晨”的意思,日和月并起来表示“明”,口和鸟并起来表示“鸣”,宀下面加女表示“安”……

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实在是一种原始的文字,经过极端的保护,才一直沿用到今天。它的缺点显然多于优点。据说,中国人要花10年到50年才能熟谙这4万个单字。但当我们了解到这些字不是字母,而是意思(idea),且要花这么多时间才能精于运用这4万个意思,或甚至这4万个单字,我们认为我们用时间来与字数相较,实在是不公平、不正确。我们认为要精通这4万个意思是需要花50年的。在实际应用上,一般中国人都能运用3000到4000个字,他们可以从这些字的部首,很快就学会应用。这种文字——只表现意思,不表现声音——最显明的好处是,韩国人、日本人与中国人一样,很容易了解其意义,因而汉字成为远东地区的一种国际文字。中国方言之多,使得彼此都不能互通声息,而其文字则全国上下统一,每一个的念法各地不一。

中国这种一统文字的好处不但可从空间看出,亦可从时间获得明证。中国文字历经几千年,并没有什么改变,但是从文字而分出的口语,则达百种以上。两千年前用这种文字写成的中国文学,虽然我们不能确知这些古代的作家怎么读、怎么说这些文字,但到今天,只要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得懂。虽然有不断创新和变迁的方言,但中国文字持久不变,保存了中国的思想和文化,同时,对保守主义也产生了极大的保护力量;古老的思想仍然在舞台出现,雕塑了青年人的心。中国文字就是中国文化的象征:在变化和成长中保持的统一,深邃的保守主义,以及举世无双的连续性。

这种书写的系统乃是一种极高智慧的成就。在几百个部首加上1500个显著的符号,即可包罗整个世界的事物、活动和性质,在它们的完整形式下,它们可以代表在文学上和生活上的所有思想。我们可不要以为我们那种千变万化的语文,会优于这种显然是原始形式的文字。17世纪的莱布尼茨和现代的罗斯(Sir Donald Ross)都曾梦想有这么一种文字符号的系统,这种系统能独立于口语中,超越了国家、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分歧,因此,能在不同的民族中,表现相同的思想,走上互相了解的途径。但是,这种如此精确的符号语言,已历经了几千年,并有全世界1/4以上的人正在使用。总之,这种东方的文字是合乎逻辑的、值得发扬的:世界上其他各国应当一起来学中国语文。

实际的生活情况

·农业方面

经过最后分析,可以说中国各种的文学、精微的思想和奢侈的生活,均得之于那肥沃的农田。说得恰当一点,是得之于人民的辛劳,因为农田必须靠人民的勤奋耕耘,才能成为良田。早期的中国人一定与丛林、野兽、昆虫、干旱、水灾、硝石和冰霜等天然的障碍,斗争了几百年之后,始把这块广大的荒野,变成肥沃的土壤。而且,这种奋斗必须始终不懈。否则,森林砍伐之后必留下一块荒芜之地;几年的怠忽,不加整理,必又是草木丛生。这种奋斗是艰苦而危险的,而且野蛮人随时都有可能侵入,把那些辛辛苦苦栽培成长的作物破坏掉。为了保护这些作物,农民不敢独居,都是群居在一起,并把他们的村庄用一道围墙围住,他们集体出外耕作,并经常在田里过夜,以保护作物。

他们耕作的方法虽然简单,但与今天的确没有多大的差别。有时他们用犁耕——最初用木头做,后改为用石做,最后用铁做。但大部分时间里他们还是很有耐心地用锄头来翻土。他们利用任何天然的废物来做肥料,即使人狗等的粪便也舍不得丢掉。在很早以前,他们就开凿许多的河渠,引水灌溉稻田;他们甚至在数英里长的岩石地带开凿很深的河渠,或为引导那易于泛滥的河流,或为改道河水,以灌溉干燥的平原。不用轮耕或人工肥料,也常常不用牛马等动物耕作,中国的大半土地每年都有两到三次收获,他们对土地的利用,实非任何民族所可比拟。

中国主要的农作物是稻米,其次为麦子。稻米可做酒和主食,但农民绝少饮酒。他们最主要的饮料是产量仅次于稻米的茶。茶叶最初用来做药,但后来渐被用做饮料,到了唐朝,茶叶已经作为外销品,并成为作诗不可或缺的东西。至15世纪,所有远东地区的国家都普遍喝起茶来;好茶者开始寻找各种新的茶,还举行品茶比赛,以决定哪种茶最好。其次的农作物是菜类、豆类、豆芽、蒜头和洋葱等的副食以及各种不同的浆果和水果。最缺乏的是肉类,牛只是用来耕作,作为肉用的只限于猪和家禽。有一大部分的人靠捕鱼为生。

米、米粉、面条、一些菜类和鱼,便是穷人家吃的东西;小康之家再加上一些猪肉和鸡肉,富人家对鸭肉有特别的嗜好;在北京,最丰盛的晚餐里必有几道鸭肉做的菜。牛乳和鸡蛋都很少,豆浆代替牛乳和奶油。做菜已成为一种艺术,他们利用每一种东西;他们采摘野菜、海菜和燕窝做可口的汤;比较讲究的菜是由鲨鱼鱼翅、鱼肠、蝗虫、蚱蜢、蛴螬、蚕、马、骡、老鼠、蛇、猫和狗肉等调制。中国人讲究吃,有钱人家一餐40道菜并不算稀奇,一餐需花3到4小时。

穷人家一天两餐也不至于花这么多的时间。农民靠着他们的辛劳,一生仍免不了要遭到饥饿的威胁。一些强豪囤积大批财物,国家的钱财都集中在这些人的手中。偶尔,如在秦始皇时代,土地是按人口分配,但人类自然不平等的现象立即使得财富又集中到少数人的身上。大多数的农民都有土地,但因为人口的增长比土地的开发快,使得农民分到的土地越来越少。

中国的农民面对灾害,以非凡的毅力去忍受。他们有一句格言:“在这短暂的人生中,一个人所需要的只是一顶帽子和一碗饭。”他们非常勤劳,但不讲求效率,他们不喜欢机器的那种嘈杂、危险和速度。他们没有什么周末和礼拜天,但节日倒不少。像农历年、元宵节都可以让农民休息几天,并有唱戏演剧的活动,给这终年单调的生活平添一点光彩。当冬天消逝,在春雨沐浴之下,大地的冰雪融化了之后,农民再荷锄走出家门,去经营他们那小小的田园,唱着那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希望之歌。

·商业方面

在西方,18世纪以前,谈不上有什么工业。然而,我们在中国的历史上发现,中国的家庭里早有忙碌的手工业,城镇上的商业也极为鼎盛。最主要的工业是纺织业和养蚕业,这两种工业都是由妇女在自己家里和附近的茅舍操作。中国的丝织业是一种很古老的艺术,早在公元前2000年就有了。 中国人用新摘下的桑叶养蚕,其结果令人惊叹:一磅的蚕子(约70万只),经过42天的饲养后,重达9500磅。然后,把成蚕放于一小间的稻草篷内,这些蚕就围在篷上吐茧。把这些茧放入水中煮,然后抽出丝来,再经过处理和编织,变成上等社会所用的各种丝织品,如缀锦、刺绣品和织锦缎等。 而养蚕人和织丝者则穿棉织布衣。

甚至在公元前几百年,在城镇上,这种家庭工业已催生出了商店。早在公元前300年,就产生了一个乡村劳动阶级,把各家的老板组织成一个工业的行会。这种工商业的成长,给镇上带来了众多的人口,就工业上来说,忽必烈时代的中国与18世纪的欧洲相似。马可·波罗写道:“中国每一个行业都有1000家的工厂,每家的工人有10、15或20个不等,有几家甚至有40个工人……比较富有的老板是不必亲自动手的,相反,他们会装出一副文雅而自豪的姿态。”这些行会与我们立法的工业社会一样,规定不准竞争,并统一工资、价格和工作时间;有许多都严格限制生产以维持产品的价格;也许他们这种易于满足的传统方法,必须负起阻碍中国科学发展和工业革命的责任之一,这些障碍的机构直到今天才被破除。

这些行会曾发挥不少作用,以致那一度极其傲岸的西方人,也屈于国家的管制之下。这些行会自己订定法律,而且很公平地执行法律;它们经过由双方代表组成的仲裁会委员来调停劳资双方的争执,偶尔以停工来处理;它们通常是一个自治和自制的组织,提供了一条介乎今日的自由竞争和集权政策之间相调和的中庸之道。行会的组成不仅限于商人、制造商、工人,即使较低级的如理发师、苦力和厨子也都有他们的行会;甚至连乞丐也联合组成兄弟会,他们也有法规来约束会员。有一小部分城镇里的劳动者是奴隶,他们大部分是做一些家务,通常他们是替主人服务一段岁月或一辈子。在饥荒的年代,女孩子和孤儿只要几块现金就被卖出去了,做父亲的随时可以把他的女儿卖去做奴婢。但这种奴隶制度,不像希腊和罗马那么严重;大多数的工人都是自由的劳动者或行会的会员,大多数的农民都有田地,他们大部分过着村社的独立自治生活,不受国家控制。

农作物的运送是靠人背;甚至人的运输,大部分是靠着由苦力(coolie) 抬的轿子。大而重的篮筐或桶子,摆在扁担的两边,用肩膀挑起。马车有时是用驴子拖,但大部分还是用人拉。人力的便宜反而阻碍了用动物或机器来运输的发展;这种原始的运输方法,也阻碍了道路的改良。当欧洲人在中国建筑第一条铁路时(1876年)——由上海到吴淞的一条10英里长的铁路——人民起而反对,他们认为这些铁路将冒犯土地神;后来终因反对者激烈,政府被迫把这条铁路、机车和车厢抛到海里。在秦始皇和忽必烈时代就有国道,这些国有道路用石子铺成,但今日只留下一个大概的轮廓而已。市道的设计主要是为了遮住太阳,故狭窄如巷,只有8英尺宽而已。桥梁则不计其数,有的非常壮丽,像北京颐和园的大理石桥。不管通商或旅途,水路几与陆路一样方便;总计2.5万英里的运河,就当作铁路用;那条从天津到杭州长650英里的大运河,始于3世纪的吴王夫差时代,至元忽必烈时竣工,其工程之浩大仅次于万里长城。帆船和舢板往来穿梭其间,不但提供廉价的货物运输,也给几百万穷人家提供住所。

中国人是天生的生意人,他们谈生意很有耐心。中国人的哲学和官场都轻视商贾,汉朝尤其重农轻商,对商贾课以重税,并禁止他们乘用舟车,也不准他们穿着丝织衣物。上流社会的人都留长指甲,就像西方的仕女喜穿法国的高跟鞋,以显示他们不是劳动阶级。中国人习惯把学者、教师和官员列为最上等人,农民列为第二等,工匠列为第三等,商贾列为最后一等;因为中国人认为商贾只是借着交易别人劳动的成果,而从中取利,故应视为最末等。然而,他们功劳最大,他们把中国的货物带到亚洲各个角落,为政府赚来不少外汇。虽然他们在国内的贸易受到重税的阻挠,在国外的贸易受到陆上土匪和海上海盗的破坏,但是他们还是找到了出路,他们从海上绕过马来半岛,或从陆上经过土耳其,把他们的货物带到印度、波斯、美索不达米亚,甚至还远到罗马。丝、茶、瓷器、纸、桃子、杏子、火药和纸牌是他们主要的输出品;苜蓿、玻璃、胡萝卜、花生、烟草和鸦片是主要的输入品。

借着古代的信用制度和钱币的铸造,贸易大为方便。商人彼此贷款都行高利贷,利息为3分6厘,虽然这个并没有希腊和罗马那么高。开钱庄的人也是很冒险的,他们要负担钱财损失的风险,而且只有在放款的时候才能取利;中国有一句谚语:“大规模的抢劫先对钱庄下手。”中国最早使用的货币是贝壳、刀器和丝织品;最早的金属货币至少可追溯至公元前5世纪。在秦朝,政府规定以金为买卖估价的标准。但是,以铜和锡的合金所铸造的比较小的钱币,却渐渐地取代了金币。 当汉武帝所铸造的一种银锡合金的钱币因被人模仿伪造而取消之后,政府改用1英尺长的皮条作为钱币,这是日后纸币的滥觞。大约在807年,由于铜币的供应如今天的黄金一样,赶不上大宗货物贸易的需要,唐宪宗遂下令将所有的铜币归国所有储藏,改兑成名叫“飞钱”的公债。唐宪宗的这一措施,就如1933年的美国,渡过了财政上的一大难关。

当这一难关渡过之后,这种措施立即停止。但木版印刷的发明诱使政府应用这种新的技术去制造钱币。大约在935年,当时四川省首先印造纸币;970年,朝廷在国都长安开始正式发行纸币。宋朝的时候,政府疯狂地大量发行纸币,引起了通货膨胀,毁了不少的产业。马可·波罗对忽必烈的国库这样描写道:“这位皇帝的制币厂设于北京城,其铸造方法确达于完美境界,你可能会说他有炼金术的秘诀,你是对的。因为他会随着这个潮流而制造他的纸钱。”他继续发行纸币,而他的人民也继续嘲笑他这种措施,他们讥讽由桑树的皮所印刷出的纸币,竟被人们视为与黄金具有相等的价值。这就是纸币泛滥的来源。自此,它渐渐地威胁到世界的经济生活。

·发明与科学

中国人精于发明,而不善于利用发明出来的东西。火药好像是在唐朝发明的,但是当时严禁使用火药放烟火。直到1161年的宋朝,火药才做成开花弹,正式用于战争上。 阿拉伯人因与中国通商,而认识了制造火药最主要的成分——硝石,他们称硝石为“中国雪”;他们把制造火药的方法带了回去,后来把火药用于军事上。而西方第一位提到火药的人是培根,他可能是从阿拉伯的书本得悉,或从一位中亚细亚的游客鲁布鲁克(De Rubruguis)那里学来的。

指南针在更早以前发明。根据中国历史学家所言,指南针是成王时代(公元前1115—前1078年)的周公发明的,当时是用来指引某些外来的使节回到他们的邦国。据说,周公曾送给这个使节团5部装有“向南指的针”的指南车。中国人很可能在很早以前就知道磁石,当时只是用来测定建造庙宇的方位而已。关于指南针的记录,最早见于5世纪的一部历史书《宋书》,该书作者认为指南针是由天文学家张衡发明的。不过,他只是把中国古代所用的罗盘加以改造而已。关于指南针用于航海,最早的记录见于12世纪初叶,该记录认为把指南针用于航海的是外国人,也许是阿拉伯人,他们航行于苏门答腊与广州之间。 欧洲人最早提到指南针的是在普罗温斯(Guyot de Provins)的一首诗中,是时约为1190年。

尽管中国人发明了指南针、火药、纸、丝、印刷术和瓷器,但我们还不能认定中国人是一个工业上善于发明的民族。尽管他们在艺术上有创作的天才,能够发展他们自己的艺术形式,而且达到其他民族、任何时代所不可比拟的完美境界。但在1912年以前,他们仍然满足于古代的经济方式,嘲笑那种可以增加效率、节省人力的办法。虽然他们是世上第一个使用煤炭做燃料的民族,虽然他们早于公元前122年即少量地开采煤矿,但他们并没有发明什么机器来节省人力,以致至今仍有大部分的矿产资源未开采。虽然他们早知道如何制造玻璃,但他们宁愿自西方输入这些东西。他们不曾制造手表、时钟或螺丝钉,他们只有很粗糙的钉子。自汉初到清朝末年的这2000年间,中国的工业生活在实质上一点也没变,这和从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黄金时代伯里克利到18世纪末叶的工业革命这2000多年间欧洲的情形一样。

在举止方面,中国比较喜欢彬彬有礼的传统规矩和学问,而不欣赏刺激的、变化的科学和财阀政治。在中国对世界所贡献出的许多伟大的文化中,物质技术生活的贡献最弱。中国在公元前200年,就有很出色的农业和养蚕业的著作;在地理学方面,也有杰出的论述。东汉时期的刘徽,曾写了一本论三角与几何的书,他是第一位提出负数理论的数学家。祖冲之能算出π的值,精确到小数点第6位;他改良“指南车”,并实验过自动船。张衡在132年发明了地震仪, 但中国的物理学大都在神秘的风水和阴阳五行中打转。 孔子时代的天文学已经能精确地算出日食、月食,订定中国历法——一日分12个辰,一年分12个月,以新月为每月的开始;每年并有一次闰月以符合季节和太阳的旋转周期。中国人的生活与天象有极密切关系,中国的节日是根据太阳和月亮订定的,其社会的道德秩序也是依据星象而订。

中国的医学很奇特。中国的医学早在历史记载以前就存在,而且早在希波克拉底之前,就有许多杰出的医生。早在周朝,每年都举行医生资格考试,根据考试的成绩,决定通过者的薪金。公元前400年,中国有一位帝王曾下令仔细解剖研究40位被处决的犯人的尸体,但在理论的探讨上得不到结果,也就停止了解剖。在2世纪,张仲景有关营养学和发烧方面的论著,被视为这方面的经典达1000年之久。3世纪,华佗写了一部有关外科的书,他发明一种作为麻醉剂的酒,以便开刀手术之用,但可惜得很,他的这一配方已失传了。大约在3世纪,王叔和曾写了一部很有名的有关脉搏的书。在6世纪初,陶弘景曾详细地介绍中国730种药;7世纪,赵元亨曾介绍一些妇科和小儿科的病。医学大典这类的书在唐朝已有不少,医学的专门著作在宋朝也屡见不鲜。宋朝设有医科大学,但其主要的课程着重于临床实验这方面。药物的种类繁多;在300年前,每一家药房平均每天可以卖出1000钱的药。诊断非常仔细;光发烧这种病症就列有上万种,脉搏的症状则分有24种。中国人也使用种痘的方法治疗天花,这也许是学自印度;在公共卫生、预防药物、卫生学和外科学等方面,并没有多大进步。地下水道和排水系统都是原始的,或几乎根本没有。有些城镇连最基本的卫生措施都没有——获取清洁的水和除去废物。

肥皂是一种极珍贵的奢侈品,虱、蚤、臭虫屡见不鲜。比较无知的中国人会用孔子那种处之泰然的神情去应付这些扰人的害虫。中国的医学自秦始皇至慈禧太后一直没有显著的进步;而西方大致也一样,自希波克拉底至巴斯德这两千多年间,西方的医学亦无大进。西方的医药是随着基督教而传入中国。但中国人直到20世纪还只敢在外科上用西药,在其他方面,他们还是比较信赖他们的中医师和那自古留传下来的草药处方。

没有教堂的宗教

中国原始居民的宗教信仰与一般的民族无异:有灵魂的恐惧,崇拜无处不藏的幽灵,虔诚地尊崇给人印象深刻的形象及大地再生的力量,敬畏上天,它那光芒四射的阳光和润湿大地的雨水是人间的生活和上天秘密的力量之间一种神秘的和谐。风、雷、山、林、龙、蛇等都是崇拜的对象。每逢有丰收便举行盛大的庆祝会。春天,青年男女结伴在农田上舞蹈,以丰盛的祭品感谢大地。在初民的时代,帝王和僧侣几乎是一体的,日后历史学家在一些富有教诲意义的历史记载上写道,中国最早的帝王都是圣贤的政治家,他们的丰功伟业常常是得之于祷告和诸神的惠助。

在初民的神学上,把天和地视为构成宇宙的两大单元,就如同男与女、君与臣、阳与阴之相对。宇宙的秩序和人类道德的行为,都是同属于宇宙上必备的和谐——道的过程;像行星间的法则,道德是个体与全体的和谐。上天就是这个强有力的天、这个道德的秩序、这个神圣的秩序,统御人类和万物,规定子与亲、妻与夫、民与臣、臣与君以及君与天之间的关系。他们对道或天的观念虽含混,但极尊贵,它介乎具有人格与不具人格之间。当人们向天——神——祷告的时候,它是人格化的天;当哲学家谈到天的时候,把它视为正义和仁爱,这时它是不具人格的。但是他们并不把支配天、地和人的力量统合为一。随着哲学的发展,人格化的天的观念渐渐地形成于民众间,而非人格化的天的观念则为知识分子所接受,而且也为官方所接受的一种宗教信念。

从这些起源而发展出中国正统宗教的两个大要素:一为举国上下对祖先的崇拜,一为儒教的崇拜天和伟人。每一天,人们对已去世的人奉出最虔诚的祭品,祈求神鬼的保护;因为这些无知的平民相信,他们的祖先仍然生存在某个国度里,他们会带来好运或厄运。至于知识分子虽然也有祭祖的活动,但他们的用意是纪念重于崇拜;这种做法对灵魂和民族都有益,作古的人是应当受到纪念和尊敬,后人将会照前人而做,而不致有所改革,国家便会太平无事。但是中国这种宗教有几个不方便的地方,因为人人要祭祖,坟墓不但到处有,而且庞大、不可侵犯,以致阻碍了国家铁路的建造,限制了农地的耕作。但中国哲学家则认为不然,既然崇拜祖先带来文化与政治的安定和精神的一体,那些不方便又算得什么呢!同时,由于中国交通不便,领土广大,人们彼此来往接触不易,空间距离不易缩短,但这种深邃的宗教在时间上遂产生一种有力的精神团结;这种强韧的传统之网,使得代代密合不离,而个人的生活也在无穷的庄严的人生范围中,获得高贵的享受和人生的意义。

被知识界和国家所采行的宗教,立刻变成一种普遍而有特殊意义的信仰。经过代代有增无减的尊奉,孔子的地位渐渐提高,再加以政府的行政干预,孔子的地位升至仅次于天的地位。每一个学校都有他的像,每一座城都有他的庙;帝王和百官定期拜祭他,把他当作永远是最具影响力的人物。知识界不把他当作神,但许多中国人却把他当作神;那些祭拜他的人也许是没有宗教信仰的无神论者,但假如他们尊敬孔子以及他们的祖先,他们会被当地社会视为虔诚和有宗教信仰的人。每年皇帝都得到天坛去祭拜这个不具人格的神。在这种官方的信仰中,并没有提到什么永生。天不是一个地方,而是神的意志,宇宙的道。

这个简单而又几乎是理性的宗教,并不能使中国人满意。它的教条没有给人们留下幻想的余地,对于他们的希望和梦想,也没有回报的赐予,对于他们日常生活中充满的迷信,也没有鼓励和慰藉的作用。不仅中国人会以表现超自然的诗和散文来夸大现实,其他任何国家亦如此。他们认为不管天上或地下都有善神和恶鬼的存在,他们用符咒或祷告,盼能安慰恶鬼,使恶鬼不伤害他们,并祈求善神能帮助他们。他们付钱抽签卜卦,要从《易经》的签文,或龟壳的占卜,或星相的移动,得知未来的命运;他们请法师来定住家和坟墓的风水,请巫师为他们呼风唤雨。孩子暴毙了,那是因为他生不逢辰,虔诚的女儿有时会自戮以便为她的双亲带来吉或凶。中国人,尤其是南方人,最为迷信;他们遭到极具理性的儒家思想的统御,他们渴求有一种信仰,使中国人像其他国家一样,得到永久的慰藉。

因此,一些知名的神学家便采用老子深奥的哲理,渐渐地把这个哲理转变成宗教。老庄认为道是用以达到个人宁静生活的一个方法;他们似乎从来未料到这个道会被视为神祇,更没有想到可以用金钱为它估价,以求在死后能得到永生。但到了2世纪,有些追崇老庄思想的人直接在老子的著作中篡改原意,而配制成一种可以长生不老的药酒。这种药酒变得极为普遍。据说,有几位帝王因过分耽于这种药酒而致死。在四川有一种专卖符咒的人,声言他们的符咒可以治疗百病,每一张符咒值五斗米。当然,因偶然的奇迹而痊愈总是有的,至于那些吃了而治不好的,则被归咎于他们信仰不坚。群众对于这种新的宗教趋之若鹜,为它建庙盖堂,慷慨解囊支援其道士,热衷研读那充满迷信的经典以充实其新的信仰。老子被尊为神,老子的思想变成了超自然的思想;其信徒相信,老子在他母亲的胎内达80年之久才被生下来。因此,他一生下来就是个老人,而且具有智慧。他们有自己的鬼和神,他们在庙前欢欣鼓舞地燃放鞭炮以驱鬼神,并且锣鼓喧天地使人不能睡觉而聆听他们那扰人不休的祷告。

1000年来,道教的信徒达几百万,许多帝王也都皈依它,经过长期的斗争后,道教把儒教的一些特权都夺了过去。但它终于还是崩溃了,这并不是受到儒家思想的打击,而是遭到一个更能迎合一般百姓胃口的新宗教的打击。这个新的宗教便是佛教。因为佛教从1世纪开始自印度传入中国时,其教义不像500年前释迦牟尼传教时那样晦涩。它不是苦行的教条,而是一种光明而快乐的信仰,相信那助人的诸神和鸟语花香的天堂;时间一久,形成了大乘一派的佛教,神学家把它改编成适合一般民众感情上的需要;它给中国带来不少新鲜而具有人格的神,如天堂之王阿弥陀佛,慈悲之神观音;它给中国的庙宇增添了不少罗汉——释迦牟尼的18个弟子——他们轮值看守,帮助混沌受难的人类。当汉朝衰亡之后,中国四分五裂,人民陷入战乱的旋涡,遂转而皈依佛教以求慰藉,就如当时的罗马转而求于基督教一样。道教开门欢迎这个新的信仰,不多时,二者相混深入中国人的心灵。起初,帝王反对、迫害佛教;哲学家认为它是一种迷信,亦加以反对;政治家则关心某些中国人的血性都遭到了寺庙的熏染;最终政府才发现宗教要比政令强;皇帝遂与这些新神讲和,不再反对它们,准许了僧侣托钵募款建庙,而官僚和学者在儒教的尊严不受损毁之下,也只好让步了。这个新的宗教占领了许多以前的旧庙,在道教的圣山泰山上设置了许多的庙寺和僧侣,促使善男信女去朝圣进香。它对中国的绘画、雕刻、建筑、文学和印刷的发展,贡献良多,并给中国人的心灵注入了文明的谦逊之道。然后,它也像道教一样,终于步入衰退之途。僧侣逐渐腐化,教义越来越染上有害的神祇和迷信,佛教那从未具有多大威力的政治力量,被儒学的复兴功臣朱熹彻底地消灭了。今天,佛教的庙宇已不受人重视,财源亦告罄,它唯一的信徒是那些赤贫的僧侣。

但佛教还是藏在中国人的心中,它仍是中国百姓心中那个复杂而非正式的宗教的一部分。因为各种宗教在中国,如在欧洲和美国一样,是可以兼容并存、不相排挤的,它们也没有为这个国家带来宗教战争。它们不但在这个国家内和平相处,也共存于个人的心胸中;绝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有好几种的信仰,他们相信灵魂说,信奉道教、佛教和儒教。他们是最有修养的哲学家,他们知道没有一种宗教是确定的;也许神学家是对的,天堂可能是有的;最聪明的办法是对各种宗教都不必太认真,不妨让各教派的僧侣道士去为你祷告。当有好运临头的时候,中国人并不去感谢诸神,他们只敬拜他们的祖先,他们让妇女和僧侣道士去拜那些佛堂道观。他们是有史以来最世俗的人,今世深深地吸引着他们;当他们祷告的时候,他们不是祈求能在天堂得到快乐,而是能在现实的生活中获得利益。假如他们的祷告不能应验,他们可能会百般责难这个神,甚至把它丢进河里。东方有句谚语:“塑佛的人不会去拜神,他知道它们是什么做的。”

道德的统治

在20世纪,儒家和祭祖的习俗虽然遭到许多的非难和无数的攻击,但仍然屹立长存,这是因为它们被认为对于维系中国生活的那个强烈而受赞扬的道德传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它们是宗教的约束力,所以家庭是这个伦理遗产最主要的工具。从父母到儿女,这个道德的法规是代代传下来的,成为中国社会一个无形的政府。这个道德的法规是如此稳固有力,以至于每当国家不稳的时候,它都能维持其社会的秩序和纪律。伏尔泰说:“中国人最了解的、教养最到家的、达至最完美地步的,是道德。”孔子曾说:“本固邦宁。”

中国人认为,道德法规的宗旨是要把混乱的男女关系变成有秩序的制度,以养育子女。家庭是以子女为重心。从中国的立场来看,子女不论多少也不能算多。因为一个常常遭到侵略的国家,需要人来防卫,而且中国土壤肥沃,可以容纳大量人口。甚至即使在一个大家庭或人口过多的村社,需要作生存的竞争时,弱者自然要遭淘汰,强者自可生存而再繁殖,以赡养那引以为荣的年迈双亲,以宗教的仪式伺候他们的祖先。祭祖可以产生一种无穷的、再造的链锁,这种链锁的力量愈来愈大;做父亲的必须要生儿子,不但是为了在他死后有人能祭他,也是为了祭祖的香火能够不绝。孟子曾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做父母的所祈求的是生儿子,假如做母亲的不能生个儿子,那是她一生的耻辱。因为不管在农田里或战场上,男孩子总比女孩子强;同时还有一条古老的规则,规定只有男孩子才能去祭祖。女孩子是一种负担,因为经过千辛万苦把她养大之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嫁到夫家,在夫家过着一辈子劳苦的生活。假如生了太多的女孩子,而家境又不佳,做父母的可以不必受法律的制裁,而把那初生的女婴掷于田野间,让夜晚的风霜冻死,或让野猪吃掉。孩子必须要在最细心的照顾下,才能度过那多灾多病的幼年时代;父母以身教来教育子女,而不用体罚的方式;有时,与亲戚家的孩子彼此交换到对方那里住一阵子,以避免父母会过于溺爱而宠坏了孩子。孩子一直是跟他母亲睡于一房,直到7岁后才让他与成年男人睡在一起。假如家境不差的话,便把小孩子送到学校去,但严格禁止与女孩子在一起;到了10岁,在交友上和寻乐上,都受到父母限制,但往往会造成同性恋和寻男娼,使得父母的苦心完全落了空。

贞操是受到赞扬的,做女儿的必须严格遵守,在父母的再三告诫下她们是非常戒慎的。万一不幸意外地失身,她们会羞赧得自尽。但是对于未婚男人就没有这种要求,相反,寻花问柳被认为是正当的事。食色性也,沉溺于娼馆要比任意的放纵来得体面。 为了要迎合男人的这些需要,中国很早就有娼馆这类的场所。早在齐国时候,宰相管仲即设置娼馆,让外国来的商贾投下一笔钱,玩乐一番再走。马可·波罗描述忽必烈时代的国都里的娼妓,数目之多,容貌之美,令人难以想象。她们都是官娼,受到管制,娼馆内分间隔开,最漂亮的用来招待外国的使节。以后,另有一种叫“歌伎”,她们不同于一般的娼妓,她们陪陪年轻人聊天,或陪有品味的已婚的男人作乐。她们通常都通晓文学和哲学,也精于音乐和舞蹈。

男人在婚前可以随便去嫖妓,但庄重一点的少女则严禁与男人接触。因此,就造成男女之间爱情的机会绝少。在唐朝曾有这种罗曼蒂克的文学,不过早在公元前600年就传说有这么一则罗曼蒂克的故事:尾生答应要在桥下等一个女孩子,虽然不见女孩子来,但他还是在那里空等待,终于被涨上来的水淹死了。毫无疑问,尾生一定很清楚他可能会遭到不测,但显然,这些诗人认为尾生可能不知道会遭到这个意外。一般来说,当爱情是一种关切和爱慕时,这种爱情存在于男人之间的概率要比存在于男女之间的多得多;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看法与希腊人一样。

结婚与爱情没有什么关系。结婚的目的是让一对健康的男女在一起生儿育女,组织一个子女众多的家庭,中国人认为结婚是没什么爱情可言的。因此,当父母为子女选择对象的时候,男女都保持不接触。中国人认为男人不结婚是不道德的,独身被认为是对祖先、民族和国家的一种反抗和罪恶,即使是负有神职的人也不例外。在古代,还特别有一种官员,专门查访有没有男人到30岁,女人到20岁还不结婚的。不管有没有媒人说亲,做父母的在其子女19岁后,即开始准备婚嫁的事。有些还是小孩子甚至还在娘胎里,就订下了婚约。在择亲的时候,不管对象是同族或异族,都有一些限制的;被选的一方必须是选的这一方的双亲相当熟悉的才行,而且必须要远亲不同宗的。男方通常要送女方一笔可观的聘金,相应的,女方也要有一批可观的嫁妆陪嫁;贵重的礼物通常是在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互相交换。女孩子要到结婚的当天才能露面。而她的未婚夫也一直不准去看她。除非是另有借口,通常他第一次看到她是在结婚的当天当她卸去了面纱的时候。中国的婚礼繁缛,具有象征性,最主要的一件事是新郎要多喝酒,可以壮壮胆,不会害臊;至于新娘,则早已学会怎么害羞怎么顺从。结婚后她与她丈夫住在夫家,或其附近。自此,她要辛苦地伺候她的丈夫和婆婆一辈子,直至她的婆婆年老死了,她才能摆脱这个苦海。此时她的儿子也差不多到了成家的年龄,这时她可以如法炮制,享受儿媳的伺候了。

穷人家都是一夫一妻制。因为中国人喜欢多子多孙,所以,只要家境富裕,是可以娶妾的。一夫多妻制被认为是优生学,事实是如此,因为有能力再养一个太太,足见他在当地是能力较强的人。尤其假如正室不育,那么她会鼓励她的丈夫再娶个姨太太,而且她会把姨太太所生的孩子当作自己生的来抚养。另一种情形是太太为了使丈夫安于家,干脆就怂恿丈夫把他在外面中意的妓女娶回做第二房。在中国的传统里,明成祖的妻子备受赞扬。据传,她说:“我一直要人到附近的地方去物色美女,好把她们送给皇上做王妃。”家家户户都以自己的女儿能被挑上做宫女为无上光荣。为了要保护宫女和做一些宫内的杂务,明成祖的宫内拥有3000名太监。大部分的太监在8岁以前就由他们的父母亲把生殖器阉掉,他们完全是为了以太监为终身职业才这样做。

在这男人的天堂里,姨太太实际上只有奴婢的地位;至于正室,也只不过是这个家庭的象征性的主子。她的威望几乎完全是以她孩子的数目和性别而定。假如她是个有教养的女孩子,她会把她的丈夫视为主人,假如她每天能平平静静地操持家务,她的生活就可以快快乐乐的;人类是很有适应能力的,在这些由父母包办的婚姻中,其生活似乎要比西方的自由恋爱式结婚相安无事得多。离婚倒是很容易,不育、饶舌等都是离婚的理由,但妻子绝不能要求与丈夫离婚。不过,她可以自动离开丈夫,回到娘家——当然这种事并不多。离婚的事是绝少的,因为女人一遭到离婚,其噩运则不堪想象。再者,中国人坚信顺其自然、听其天命的哲学,他们认为每天受苦乃是命运。

在孔子以前,中国的社会很可能是一个母系社会。我们知道在最早的时期,他们“只知他们的母亲,不知他们的父亲”。“姓”这个字就是以“女”为偏旁。“妻”即“齐”,平等的意思,女人嫁了之后仍保留原来的名字。到3世纪,中国的女人掌有很高的权利,甚至还主持国事。慈禧太后只不过是继吕后之后的另一位中国女皇,吕后严酷地统治中国(公元前195—前180年)。这位“残酷而任性”的女皇,随其癖好任意毒杀功臣;任意废立皇帝,把先夫汉高祖的宠妃的耳眼割挖后弃于厕中。到了清朝,虽然中国的女人识字率还不到万分之一,但早在古代,中国上流家庭中的女孩子是要接受教育的,她们大部分都会作诗。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班固(约1世纪)的那位颇具才气的妹妹班昭,即继承兄志把那部《汉书》完成,备受当时皇帝的赞赏。

在中国,也许是封建制度的建立削减了女人的政治与经济的地位,形成一个极端的父系社会。通常,父母都与最年长的儿子住在一起,虽然通常每一位成员都有自己的家和土地,但是长子的权力凌驾于一切之上。到了孔子的时代,父亲的权力几乎是绝对的:在必要的时候,他可以把他的妻或子卖去做奴仆;甚至只要不受大众舆论的攻击,他可以把他的儿女置于死地。通常情况下,他吃饭时都是一人独享,妻子不能与他同桌。当他死后,妻子绝少再改嫁;从前还盛行寡妇殉夫的事,她之被要求这样做是为了丈夫的面子。中国到了19世纪末叶还有这种寡妇殉夫的事。他对他的妻子,就如对待外人一样,彬彬有礼,但他与妻子之间必须保持一段相当的距离,这种距离几乎是阶级之分。女人都住在特别分开的房子里,极少与男人混杂在一起;社交生活没有女人的份,除非是那些没名誉的女人。男人不把自己的太太当作妻子,而是视她为儿女的母亲;他敬重他的妻子,不是因为她美丽或教育高,而是因为她会生孩子、勤劳和顺从。班昭在《女诫》七章中,谦逊地道出女人应有的态度: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

傅玄有诗:

苦相身为女,

卑陋难再陈。

男儿当门户,

堕地自生神。

雄心志四海,

万里望风尘。

女育无欣爱,

不为家所珍。

长大逃深室,

藏头羞见人。

垂泪适他乡,

忽如雨绝云。

低头和颜色,

素齿结朱唇。

跪拜无复数,

婢妾如严宾。

……

上面所列的,也许不能代表整个中国家庭社会的情形。中国的家庭有明显的阶级存在,夫妻之间,儿女之间,常有争吵的事,但是也有许多家庭非常和谐,充满了爱情、互助和合作。虽然妻子在经济上是从属的地位,但是在发言上她享有特权,她的丈夫可能会被她骂得魂不附体或飞跑而逃。在父系的家庭社会中,是不可能有民主的,因为国家把维持社会的责任委之于家庭,家庭变成了一个托儿所、学校、工厂和政府。

由这种家庭熏陶出来的个性,受到许多外国人极度的赞扬。一般的中国人都孝顺敬爱父母,尊重爱护老人。 他耐心地接受《礼记》的教言,毫不费力地遵从它那繁杂的礼仪,以那毫无情感的礼节来约束自己的一举一动,而养成一种从容而优美的风度、泰然而高雅的举止,与西方人那种豪放粗犷的个性迥然而异。因此,一位挑粪过街的苦力所表现的那种修养和庄敬,要比卖给他鸦片的外国商人雅得多。

中国人很懂得妥协的艺术,他会体贴对方,即使对方是最坏的人,他也会顾到对方的面子。他偶尔出口秽语,常常喋喋不休;身体经常不干净,偶尔头脑也不清,喜欢赌博 和暴食,贪小利和说谎;他崇拜财神如偶像,像讽刺画中的美国人那样视金如命;他有时也显得残酷野蛮,做出集体抢劫和屠杀的事来。但绝大部分的时候,他是安详仁慈,随时帮助邻居,蔑视罪犯和土匪,生活节俭,工作勤劳,待人真诚,交易诚实无欺。灾祸临头的时候,他泰然处之,忍受承担,不管好运和厄运来临,他都持以明智而谦冲的态度;他用宿命论的自制,来忍受损失和痛苦,他看不起那些沉不住气而号啕恸哭的人;他对于那失去的亲友,极为伤感,他以哲学的镇定来面对自己的死亡。他对美的敏感,恰与他对痛苦的麻木成显明的对照;他用鲜艳的装饰来美化他的城市,用最成熟的艺术来装饰他的生活。

假如我们想真正地了解中国的文化,我们必须暂时把它那由于内部的衰败和西洋的船坚炮利而招来的混乱无依的局面抛开不谈;我们必须看一看在周公、唐玄宗、宋徽宗或清康熙等辉煌灿烂的时代。因为,在这些太平盛世、极力追求美的时代里,中国的文化无疑是最高的文化,这种高度的文明实非亚洲国家或任何一洲的国家所能达到的。

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

中国文化予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它的政府组织系统。假如最理想的政府是民主政治与贵族政治相结合的政府,那么中国人实行这种政治已达1000年以上;假如最好的政府是管理最少的政府,那么中国人实行这种政治是最彻底的。世上没有一个政府曾统治这么多的人民,又管理得那样少,而其统治的时间又那样长久。

在中国,谈不上什么个人主义或个人自由;相反,个人的观念是微弱的,他只是属于他那个团体的一分子。首先,他是家庭的一分子,他是他的祖先和子孙之间传宗接代的一个过渡的单位;他负责家里其他成员在法律及习俗上的责任,而他们则对他负责。通常他参加某种秘密的社团,在城镇上,他则属于行会的一分子;这些限制了他为所欲为的权利。古代的习俗束缚了他,强有力的舆论威胁着他,假如他胆敢违反道德和传统,那他就要遭到放逐的厄运。这就是这些很普遍的社团组织真正的力量。这些组织乃是应人民自动的合作和需要而产生的,尽管中国的法律微弱,政府不强,但中国之所以能够安定,则确实有赖于这些社团组织力量的维持。

但是在这些自然形成的自治组织中,中国人仍保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自由。由于各城市之间的距离以及各城市与国都的距离都相当遥远,由于山脉、沙漠和没有桥梁或不便航行的河流等的阻隔,由于缺少运输的工具和便捷的交通,由于不易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以执行中央的命令,这个国家的各个地区几乎都成为完全的自治区。

地方行政的单位是乡村,由家族的领袖来治理,而政府则派有“耳目”监督;几十个乡村集合起来便成一个县或郡,全国共有1300个县;2个或2个以上的县,组成一个府;2个或2个以上的府,组成一个道;2个或2个以上的道,组成一个省;清朝的时候共有18个省,省之上即是朝廷或中央政府。每县置有知县,由中央委派,掌理全县的行政,包括税收和审判在内;府有知府,道有道员;省置巡抚一人,下有布政和按察二司,分掌民政、财政、刑名和弹劾。但是这些地方的行政首长实际上是自治的,他们征敛税收,审判那些百姓私下无法解决的案件,其他的一切社会生活就是靠着习俗、家庭、宗族和行会等来维持秩序了。每一个行省都是半独立的状态,只要按时向中央缴付税收,平时不闹出事,朝廷或当局是不会干涉的。由于交通不方便,中央政府实际上只是个象征而已。人民的爱国观念只及于他们的地区和省份,他们绝少有国家的观念。

由于这种松弛的组织,法律是没有什么力量的,而且也不普及,又极为纷杂。中国人比较喜欢接受习俗的约束,他们喜欢在法庭外解决纠纷,以保体面。他们对于打官司有这样的谚语:“告跳蚤,反被跳蚤咬”(Sue a flea and catch a bite),或“赢了官司,输了金钱”(Win your lawsuit,lose your money)。许多有好几千人口的县,甚至好几年不见有讼案。中国自唐朝订有法律,这些法律几乎都是刑事的,而且缺乏系统而明确的条文。审讯是很简单的,因为在法庭上根本就不准有什么律师去辩护,虽然有时候备有公证人代为申辩,但所谓公证人的申辩,只不过是将被告人的一纸申辩书念给县官听而已。中国是没有陪审团的,在法律上并没有保护人民免于遭受官员突然逮捕和秘密拘留的措施。嫌犯都要用指印,往往要用比现在最开明的城市所用的稍为残酷的拷打来诱取嫌犯的口供。刑罚是非常重的,但并不如其他亚洲国家那样野蛮;较轻的是削发、鞭笞;较重的则放逐或处死;假如犯罪的人有特殊的功劳或相当的地位,则被赐自尽。只有皇帝才有权赐予减刑或免于死刑。在理论上与西方人一样,人人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这些法律根本无法制止拦路抢劫的行为,以及衙门内的腐败。但是,它们与习俗和家庭合起来,使中国在20世纪以前获得任何一个国家无法比拟的社会安定和人身安全。

在千百万人民之上,是一位地位虽不稳但泰然自若的皇帝。在理论上,他用神圣之权来统治人民;他是天子,代表上天统治人间。 凭着他那神权,他统御着四季。因此,他要人民的生活遵循宇宙神圣的秩序。他的命令即是法律,他的裁判即是最后的裁决;他不但统治全国,也是其宗教的领袖;他任命所有的官员,主持最高的考试,遴选王位的继承人。事实上,他的权力是受到习俗和法律的限制的。人民要求他不要违反过去所留传下来的那些神圣的规则;他随时可能遭到有特殊权利的御史的弹劾;事实上,他也会为显贵的朝臣所左右,他们的忠告皇帝通常都会采纳接受;假如他胡作非为,那么依照一般的习俗和人民的同意,他要失去发号上天命令的权力。此时,虽然他没有违反宗教或道德,但也许要遭到强烈的废黜的厄运。

御史的职责是监察官员有无尽责,即使皇帝本人也不例外。在中国历史上,有好几位皇帝都遭到御史的弹劾。例如,嘉庆帝(1796—1820年在位)就受到一位姓宋的御史的进谏,要他不要耽于酒肉女色之中。嘉庆帝把这位宋御史召到面前来,愤怒地问他对皇上这样无礼傲慢应该受什么惩罚。宋御史回答:“粉身碎骨以死。”嘉庆帝要他选择比较轻一点的刑罚,他答道:“砍头。”皇帝又要他再选一项更轻一点的,他提议愿受绞刑。这位皇帝感于他的勇气,任他为巡抚。

清朝的中央政府已是个极为复杂的行政机构。皇帝之下设置内阁,有大学士4人,通常是以皇族的人为首;按习惯,这4位大学士每天清晨都要集会,以决定国家的政策。尚有枢密院的组织,至于行政的工作则分由六部掌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后又设有藩部,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诸藩事务。但没有外交部的设置:因为中国认为世上没有一个国家能与它相比,除了处理一些安排各国使节朝贡的事外,根本不打算与其他国家有所往来。

这个中央政府因受到税收的限制、防卫力量的不足以及其反对与外在世界任何有意义的交往,统治的力量大为减弱。它虽然征收赋税,专营食盐,1852年后还在全国各要道上实施征收货物运输税,但其实这只有阻碍商业的发展。由于人民穷困、征税困难以及税收人员不法,全国的税收不足以维持一个可以抵御外侮、免遭惨败的强大军队。 也许最大的失败是政府用人不当。整个19世纪,清朝的腐化达到了极点,当世界各国联合起来破坏它的独立,攫取它的资源,损害它的制度时,这个国家实际上等于是个无人领导的混乱社会。

但是,这些官员是经由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所选举出来的。这个方法柏拉图将会很感兴趣;虽然,这个方法已经失败,今天已不再采用,但是柏拉图一定会因为中国有这套方法而喜爱中国。就理论上来说,这个方法最能调和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人人皆有平等做官的机会,但只有那适合做官的人才有机会做官。事实上,这个方法实施1000多年来,给中国带来许多好处。

它始于乡村的学校——很简陋的私塾,许多都是只有一间茅屋——教师只有一位,这位待遇微薄的教师就负起了教导富家人子弟的初级教育的责任;至于那一半以上的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学校不是政府设立的,也不是教会资助的;教育事业在中国,就如结婚一样,是与宗教毫无关系的,只有儒家的思想才是它教育的圭臬。教学的时间很长,纪律非常严明:小孩子在天刚亮的时候,就得朗诵背书;然后,跟着老师学;到了10点,吃过早餐后,再上课;到下午5点才放学。放假的次数又少又短:在夏天,下午不必上学,但必须到田里去工作;在冬天,则必须参加夜间的温习课。教师教导学生最主要的工具是“四书五经”、唐诗和一只竹做的教鞭。教学的方法是背诵:这些年轻学生天天都要背诵,跟教师学习孔子的哲学,他们必须背得滚瓜烂熟为止;中国希望透过这种索然无味的方法,甚至可以把一位农家子弟训练成哲学家和绅士。私塾教育的阶段完成后,他们可以说是学得少而懂得多。换言之,在实质上,他们是无知的;在精神上,他们是成熟的。

基于这种教育的方式,中国建立了一套进入仕途的科举制度——始于汉,至唐而制度完善。对中国来说,这种制度对人民是不幸的。因为统治者必须为了管理人民而去学习如何管理,因此,只要可能的话,他们就得在未学会如何管理人时先去管理人。另一不幸是平民没有进入仕途的机会,那只是少数人世袭的特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对人民也是幸福的,因为只有那些有能力和受过训练的人才有做官的机会。以民主的方式,让人人都有接受这种训练的机会,并且以贵族的方式严格地规定只有那些被证明是最好的人,才有谋得官职的机会。就这样,中国得以兴盛,也因此而衰败。

在每一个地区,都定期举行公开考试,凡是男性,不拘年龄,都有资格参加这项考试。考试的内容是要测验他对“四书五经”记得熟不熟,理解得多少,他对中国的诗和历史知多少,他对道德和政治生活的看法如何。凡是落第的人可以卷土重来,不受限制;考中了的便是秀才,这等于他们是属于知识分子阶层了,政府可能会任命他做个地方小官,更重要的是他们有资格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全省性考试,考试的内容与乡试的一样,不过题目要比较难。省试落第的,照样可以再来,许多人都这样,有些人甚至苦读到80岁后,才通过这一关,而壮志未酬的更是大有人在。通过的谓之举人,他们有资格被任命为中央级的职位。同时,他们也有资格参加在北京举行的最后一关,也是最严格的考试。北京的考堂有10 000间小室,参加考试的人必须自备粮食,住宿在每人一间的小室内3天,申论试题。这些小室又冷又不舒适,灯光也不好,卫生设备也差,只得靠着一股精神支持下去!通常考试的内容是作一首诗,题目是像“青山绿水,划桨声”这一类;再作一篇散文,从“四书五经”录下一段话作为题目,如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考试的题目是从来不涉及科学、商务和工业的事。其目的不在测验考生的知识,而是测验其判断和个性。中榜的人就有资格在朝廷中谋得较高的职位。

随着时代的进展,这个制度的缺点也愈来愈多。虽然有时考生作弊或试官徇私要遭到死刑的处罚,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作弊的事仍然无法杜绝。到了19世纪,舞弊的事更是屡见不鲜;例如,一位小小的官员就曾被揭发伪造出售2万份文凭。而策论也演变成一种固定的形式,考生可以做机械式的准备。学生的科目也流于一定的范围,阻碍了思想的进步,因为学生所学的那些思想已经被定形化达几百年之久。在这种教育的方式下,学生一旦高中,自然就是一位官僚的知识分子,傲慢而自私,专横而腐化,公众撤不了他们的职,也控制不了他们,除非采取激烈的手段来抵制。总而言之,这个制度是有缺点的,凡由人类所构想和推行的政府机构有哪个没有缺点呢?所以,这个制度的缺点是人为的,而不是制度本身的。至于世界其他各国,则比中国的还差呢!

科举制度有许多优点。在这个制度之下,没有操纵的提名,没有伪君子卑鄙的争夺,没有两党可耻的争霸,没有混乱或腐化的选举,没有仅凭巧言而能登入仕途的现象。在最善的本意之下,它是民主的,因为它给人争取领导和职位的机会是平等的;在最好的形式之下,它是贵族的,因为这个政府是由每一代的显贵中公平地选出的最有能力的人来主持的。在这个制度之下,全国上下一心往着学习的道路上走,而所产生的英雄和模范多是有识之士,而非土豪劣绅。 一个国家在社会上和政治上,由有哲学和人文科学涵养的人来治理,实在是令人羡慕的。当这个制度以及由这个制度而带起的整个文化,被那无情的进化和历史破坏推翻时,这实在是一个最大的不幸。 02GZB27paHafj4WMw29JVKJ198/dOs/t4rwyKpD2ZT6Du6D3ufG/SZ7BuLajeW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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