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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埃及

尼罗河的恩赐

·三角洲

这是一个最完美的海港。防波堤修长坚固,堤外波涛汹涌,堤内水平如镜。在一个名叫法罗斯的小岛上,索斯特拉塔斯(Sostratus)用纯白的大理石修了一座高达500英尺的灯塔。这座灯塔雄伟壮丽,世无其匹,古人曾将其列为世界七大奇观之一。自悠远的年代起,无数世纪以来,这座灯塔成为往来地中海水手顶礼赞颂的目标。虽然由于岁月无情,大理石灯塔已随海浪俱去,但新的更为壮观的灯塔又自岛上矗起。今天,凡由地中海驶来的轮船,在进入亚历山大港时,首先要找的目标,就是岛上的灯塔。亚历山大港,因年轻的政治家亚历山大而得名。这是一座美轮美奂、人物荟萃的港都。正如其建造者亚历山大所企望的,它代表着埃及、巴勒斯坦及希腊文化的精华。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庞培(Pompey)的头,就是在这里呈献给恺撒的。

如果你乘火车通过这座港都,你便会看到下列景象:一些尚待修整的大街小巷,半裸的工人,背负重物的黑衣妇女,戴头巾着白袍的穆斯林,宽阔的广场,金碧辉煌的宫殿。通过港都,你立刻便会看到一片开阔的原野。火车愈行愈远,港都愈来愈小。最后,港都变成一个黑点而没入有名的尼罗河三角洲。尼罗河三角洲是一个绿色的三角。将它和尼罗河连起来,极像一株棕橄榄。三角洲是树叶,尼罗河是树干。

毫无疑问,三角洲过去是一个海湾。由于河流挟带泥沙,夜以继日地填塞,慢慢变成了这个样子。 今天在三角洲上耕作的农夫,估计不下600万。他们的主要作物是棉花。三角洲出产的棉花,年产值达上亿元。

烈日下,沿着散植着棕榈树草堤而缓缓流着的是赫赫有名的尼罗河。在三角洲上,除尼罗河外,沙漠与干涸的河床都看不到。站在这里你会奇怪,埃及的整个命运,竟寄托于这条河。它河面不宽,流量也不大,两岸却都是滚滚的流沙。

再乘火车前进,不久我们便驶入一个冲积平原。此平原由于沟渠纵横,处处有水。田里耕作的农夫(fellaheen) 除腰间系着一块布之外,别无任何遮蔽。

尼罗河每年均有一次泛滥。泛滥期间,大致从夏至之日起,延续100天左右。经此泛滥,沙漠变为沃土。大水一退,埃及便处处花开。尼罗河的泛滥对于埃及而言,借用希罗多德的话来说,是“一种恩赐”。埃及之所以成为人类文化发源地之一,尼罗河的泛滥足可以解释。其他河流泛滥,往往都会成灾,可是尼罗河泛滥,不但不成灾,而且利于灌溉,更因泛滥定时,人类可以控制,于是,灾祸变成了福祉。就此而言,仅美索不达米亚堪与之相比。尼罗河每次泛滥,埃及的农夫都不免忧心忡忡。自泛滥之日起,他们便设有专人将水位上升情形,于每日清晨驰赴开罗大街小巷报告。尼罗河泛滥了几千年,几千年都没有成灾,就一般人而言,以过去推演未来,应该可以安心了。可是,埃及农夫却不如此,他们把每一次泛滥,都看成一桩了不得的大事。因为泛滥一旦失去控制,他们一生所经营的沟渠农田,便有被摧毁的危险。沟渠农田是农夫的命根。对沟渠农田的经营,据推断,在史前就已有了。5000年来,农夫一直在这片土地上辛苦工作——泛滥开始,如何把多余之水导入运河;水位下降,如何利用水车将水抽到田里。农夫往往一面工作一面唱歌。他们的歌声,不是欢愉的,而是凄凉的。埃及农夫的歌声和尼罗河的流水,几千年来都是一个调子。几千年来,埃及的农夫不但歌声未变,甚至语言也未变。虽曾几度受到阿拉伯人的征服和统治,但这些征服和统治,对他们并未产生多大影响。冲积平原的沟渠农田,论历史和金字塔一样悠久。

三角洲上,距亚历山大港东南50英里,为诺克拉提斯(Naucratis)城。此城一度住过很多勤勉聪慧的希腊人。往东30英里,为赛斯(Sais)城。此城在未被波斯及希腊人征服前,一度成为埃及本土文化的最后据点。从亚历山大港往南129英里,有一座非常美丽的城市,那就是开罗。开罗丝毫没有埃及风味,因为它由征服者穆斯林(于968年)所兴建;等到法国人来后,浪漫的法国精神取代了阴沉的阿拉伯风味,在此建立沙漠中的巴黎。从开罗乘摩托车南行,不久你便可发现金字塔。金字塔可以说就是埃及,因为它是古埃及文化的主要代表。

在一条路上,远远出现几个小黑点。说那就是金字塔,未免太使人失望了。大老远跑来难道就是为了看这几个小黑点?可是,一转眼间,这几个小黑点却突然大了起来,它们似乎正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从地面骤然举向高空。一转身,一片广大无垠的沙漠;一抬头,一片浩浩的晴空。以金黄色的沙漠为背景,再衬上蔚蓝色的天空,这几座原已大得无与伦比的金字塔更显得傲岸不群了。金字塔从来是不寂寞的。在此,你经常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游客:骑驴的富商巨贾、乘马的王孙公子、坐车的千金小姐以及高居骆驼背上的俊俏少妇。

徘徊于金字塔前,我不禁想到,这儿,恺撒来过,拿破仑来过。任何伟大的人物,只要站在金字塔前,都会显得非常渺小。号称“历史之父”的希罗多德,曾先于恺撒500年来此。他在此听到许多新奇的故事,这些故事的转述,曾使希腊大政治家伯里克利大为吃惊。金字塔之存在已5000多年,因此,几百年,甚至一两千年,在它看来简直有如一瞬。我突然有一种感觉,觉得此时此刻,恺撒、拿破仑、希罗多德等,好像就在附近似的。

狮身人面像就在金字塔附近。这一座山似的雕像,一半是狮,一半是人。在人这一半,具有一副哲学家的面孔。以狮而言,它正用爪挖掘着黄沙;以人而言,它正默默地注视着往来不断的游客以及那一望无际的原野。这是一个怪物。塑造这个怪物的年代,据考证约在公元前2990年。从这个怪物突出的下颚与残暴的眼光看来,塑造它的人想必脱离野蛮未久。埃及人为什么要塑造这个怪物?是告诫登徒子女性亲近不得,还是吓唬小孩子要他们早点入睡?狮身人面像,据说曾一度为黄沙淹没。不然的话,为什么希罗多德遨游埃及时,很多鸡毛蒜皮的东西都谈到了,唯独对此庞然大物却不置一词?

现在撇开狮身人面像,让我们再回顾一下金字塔。金字塔的构筑,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从五六百英里外,把成千上万重达数吨的巨石运来,同时还要将之举到高达五六百英尺的地方,要是缺乏充足的财富、权威和技术,是万万办不到的。构筑这些金字塔,据估计至少需要10万人工作20年。就算工作的人都是奴隶,不拿工资,但要喂饱这些人,所需要的粮食也极可观。希罗多德在游金字塔时,偶然在一座金字塔上发现一块石牌,牌上所记的就是构筑这座金字塔的工人所吃萝卜、大蒜、洋葱等蔬菜的数量。

伟大、壮观,这是凡亲身瞻仰过金字塔的人都会留下的深刻印象。但撇开其伟大壮观的外衣,所显现的却是荒谬可笑。埃及人为什么要建金字塔?原因只是长眠于金字塔内的那个人希望由此而获永生。

·溯流而上

乘小汽船自开罗逆流而上,南行五六天即到凯尔奈克(Karnak)及卢克索(Luxor)。在这条路上,距开罗20英里,我们要经过第三、第四王朝的古都孟斐斯,其人口一度达到200万,但现在除了几座小型金字塔和几丛棕榈树外,便只有一片耀眼的黄沙了。孟斐斯的黄沙,令我们联想起地球上一带又一带的沙漠。这些沙漠,西起摩洛哥,东越西奈至阿拉伯、土耳其,再越西藏而达蒙古。沿着这条沙漠,一度出现两大文化。这两大文化,盛时都非常灿烂,可是曾几何时,俱已烟消云灭。沿着尼罗河,上自地中海,下迄努比亚(Nubia),两岸各有一宽达12英里的沃土。这两条带状沃土,可说就是埃及人的命脉。然而希腊或罗马的历史,与埃及从公元前3400年美尼斯王(Menes)到公元前30年克娄巴特拉(Cleopatra)女王的悠久岁月相比,是多么的短暂!

不过一周的水程,卢克索到了。此城就是希腊人所称的底比斯(Thebes)。这座城一度也是埃及名都,繁华富庶,远近知名。可是现在,除黄沙之外,便只剩下了几个阿拉伯式的村落。卢克索有一座为人艳羡的冬宫,其位置在尼罗河东岸。现在这所宫殿,像远在西岸黄沙中的诸王陵墓一样,只剩下供人凭吊的部分。从冬宫向西远眺,可见一大排闪闪发光的东西,那就是哈特谢普苏特(Hatshepsut)女王神庙的廊柱。

一早,我们乘小艇横渡尼罗河,河水非常平静,说它几千年来年年泛滥,简直令人有点不敢相信。舍舟登岸,向西进入沙漠,沿着小道,越过山区,远远看到突出于诸王陵墓之间的建筑,就是哈特谢普苏特女王的杰作。女王本人很美很伟大,然而她希望把她的山陵修饰得更美更伟大。就一座花岗石山的悬岩绝壁,雕琢成若干壮丽无匹的廊柱,不具有绝大魄力是做不到的。这些廊柱,会令人不自觉地联想起伊克蒂诺(Ictinus)为伯里克利所建的廊柱来。那些廊柱,不就是脱胎于这些廊柱?和廊柱一样动人心弦的,是四壁的那些浮雕。那些浮雕所叙述的,大多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女王一生的故事。故事美妙,雕刻传神。看完这些故事,你会感到这位了不起的女性,不但属于埃及,更属于人类历史。

在路旁,我们发现两个石刻巨人。这两位巨人,每位高70英尺,重700吨。难能可贵的是,两位均是分别由一整块巨石刻成。此二巨人,是埃及王阿孟霍特普三世(Amenhotep Ⅲ)时代的作品,希腊学者曾误以为是门农(Memnon)时代的作品。在一个巨人的脚踏上,发现一些以希腊文写成的“某某到此一游”的刻痕。查其年月,有的已达2000多年。看看巨人,看看刻痕,我不禁感到2000年前简直宛若昨天,根本没有什么两样。从此向北1英里,有埃及王拉美西斯二世(Rameses Ⅱ)的雕像。此像亦是以巨石刻成。拿破仑的学者曾对此像仔细量过,所量结果是:耳长3.5英尺,足宽5英尺,高为56英尺,重逾1000吨!拿亚历山大和拉美西斯王相比,亚历山大简直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我们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举几个有关此王的统计数字:活到99岁,统治埃及达67年,生了150个孩子!拿破仑来到他的像前,曾引用歌德的名句“仅见的大丈夫!”(Voilá un homme!)来赞美他。不过,今天,这位“仅见的大丈夫”似乎已失去了往日的威风。从前他挺立在沙漠里,现在他却静静地躺在地上。

尼罗河西岸,似乎是属于死人的世界。专门以研究埃及为务的学者,在这儿已发掘到不少陵墓。皇陵一个接一个出土。也许为了维护陵中所藏珠宝,图坦卡蒙(Tutenkhamon)陵虽一度被掘开,但马上又关闭了。今天正式开放给游人参观的,仅为塞提一世(Seti Ⅰ)的陵墓。进入陵内,你会有一种凉丝丝的感觉。在里面,你可以看到四壁及天花板上的精致雕刻,装饰得富丽堂皇的石棺以及木乃伊。据发掘者说,他们进入皇陵时,偶然还会发现留存在沙上的脚印。学者推断,那些脚印,就是3000年前送木乃伊入内安置的人留下的。

不过,埃及文化的精华,不论怎么说,其主要部分还是存在于尼罗河东岸的建筑。就在卢克索,当阿孟霍特普三世统治埃及之际,他利用图特摩斯三世(Thutmose Ⅲ)的战利品修建他的宫殿。他所拟建的蓝图,壮观美丽,举世无敌。可惜修到一半,他便死了,于是工程便停顿下来。等到拉美西斯二世执政,继续修建,始告成功。自辍工至开工,100多年已经过去了。埃及建筑一度均充满这种精神:美为主要目标,但除美之外,尚需雄壮、气魄。换句话说,他们所追求的,乃男性美的极致。阿孟霍特普三世所修筑的宫殿,就是这种精神的代表。一个广大的庭院,现在散乱着黄沙,但从前则是一色大理石拼成的地板。两厢及正厅门前,满排着雕刻精美的廊柱。在每一方面,凡是石头就刻有浮雕。在任何一个不为人所注意的角落,几乎都有一个刻得很生动的雕像,骄傲地站在那里。

闭着眼睛想一想,由八根长长的纸草秆捆成一束,底下是由五条锦带缚起来的几朵含苞待放的鲜花。然而,这些纸草、锦带与鲜花全部忽然幻化成石。这样的石雕,就是建筑史上有名的卢克索纸草状圆柱。再想想,一座宫殿,以那些精雕细镂的圆柱,加上曲折的回廊,并处处缀以新鲜别致的雕像,该有多美!再想想,这座宫殿的建筑,迄今已有3000年。再想想,这样的建筑是出自一些刚由野蛮进入文明的人之手。这一来,你便不能不对埃及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卢克索宫殿已经够美,但将之与凯尔奈克的神庙一比,它却又瞠乎其后。此座神庙,经埃及五十多位国王先后经营——始于古王国最后一朝,直至托勒密王朝(Ptolemies)时代——遂成一个占地达60英亩的伟大建筑。这一建筑的目标,似在于就人类之想象所及,以美向神作最虔诚的贡献。

“埃及学”创建者商博良(Champollion),于1828年来到这里后,即写下下面这一段话:

我最后到达了一个地方,那似乎是一座宫殿,又似乎是一座城池。这座又像宫殿又像城池的建筑,就是凯尔奈克,是埃及诸王对神所作的贡献。人类所能想象出来的美,似已毕聚于此。我所说的人类,不单指古代,而且指现代。我所说的美,凡建筑所能表现的,如壮丽、雄伟、高雅,均已全在其内。伟大的古埃及人,其才华实在难以衡量。

要想了解凯尔奈克,三种东西绝不可少:一是地图,二是计划,三是建筑学知识。大体上说,这座神庙是由无数宽广神殿构成。这些神殿,每边长达1/3英里。所有神殿里的雕像,大大小小共达8.6万余尊。主要的一座神殿,名叫阿蒙庙。殿基宽1000英尺,长300英尺。这座神殿,是由无数桥塔花门构成的。神庙中最为精美的雕刻,要数图特摩斯三世的石柱。这些石柱的顶端虽已有许多地方出现裂痕,但仔细观察,其设计之精、雕刻之美,仍令人叹为观止。它的另一贡献,就是美轮美奂的献礼厅。这座献礼厅所采用的廊柱,一律刻有凹槽花纹。这种深具表现力的结构,可说是希腊多利安(Doric)圆柱的滥觞。卜塔(Ptah)庙以小巧著名。这里的廊柱,一改壮丽而为优雅。廊柱与廊柱间,杂植着苗条的棕榈,看起来别有风味。大广场上列着一排排石碑石柱,简洁、有力,这可说是图特摩斯三世的杰作。同时,他本人也是埃及的象征。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要数“多柱堂”了。它一共有140根石柱,每根石柱都大得惊人。每根石柱顶端,均展开成掌状,一块以花岗石石板做成的屋顶,就是由这些手掌托着。

在多柱堂附近,废墟中矗立着两块方尖形石碑。其中一块,是属于哈特谢普苏特女王的。她对世界这样傲然宣称:

花岗石取自南方石厂,赤金选自国外。此一神庙,远自河上,即可眺见。其光辉照耀两岸,灼灼有如朝阳……千万年后,见此庙者,必将曰:“不可解,不可解,前人何以竟把全山,遍涂赤金?”……晓谕世人,我筑此庙,斗量赤金,如量黄沙……凯尔奈克有此建筑,乃使世人眼界大开。

看,这就是埃及女王及诸王之所为!在世界最古文化中,埃及文化也许是最为迷人的一种了。但迄今为止,我们所发现的埃及文物,是否就足以代表这个文化最美好的部分?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答复是否定的。在凯尔奈克圣湖附近,不少人还在辛勤地工作。这些人,有的在挑沙,有的在担土,有的在辨识碑文。我亲眼看见一个学者,正从土里拾一块石片。石片上刻有象形文字,他立刻便被这块石片迷住了。这位学者仅为目前从事埃及研究的若干学者之一。今天从事埃及研究的人数以千计,最著名的有卡特斯(Carters)、布雷斯特德(Breasteds)、马伯乐(Maspero)、皮特里(Petrie)、卡帕尔(Capart)及韦戈尔(Weigall)等人。这些学者大多数都在埃及,他们冒着烈日风沙,发掘、搜寻和推求。今天我们能对埃及的历史、艺术、文学及智慧略有所了解,可说就是他们夜以继日默默工作的成果。研究埃及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在生活上,必须能够忍受风沙烈日的侵袭;在智慧上,必须能够冲破愚昧迷信的包围;在思想上,必须能够将数千年来残缺不全、一鳞半爪的资料连成一气。

然而,研究埃及实已刻不容缓。假定我们现在不研究,将来研究必将更为困难。因为,很多足以代表这一光辉灿烂历史文化的东西,由于岁月的无情摧残,逐渐都会化为尘土。

巧夺天工的建筑师

·埃及的发现

在考古学上,埃及的发现是最辉煌的一章。在中世纪,大家所知道的埃及,只是罗马的一个殖民地,或基督教的一个附庸。文艺复兴时代,人们一谈文明,开口便是希腊。即使启蒙时期,大家所知道的文明发源地,也仅限于中国和印度,至于埃及,除金字塔外,可说对其仍一无所知。其后,忽然有了“埃及学”。“埃及学”是拿破仑帝国主义的副产品。1798年,拿破仑远征埃及。他所带去的人,除兵将外,尚有一部分学者及技术人员。他们有的是绘图员,有的是测量员,有的是工程师。拿破仑带他们来的目的,主要是想对埃及的地理历史有较深刻的了解。由于拿破仑的这一念头,埃及遂被发现了。拿破仑带去的学者先是发现卢克索的宫殿,然后发现了凯尔奈克的神庙。1809年至1813年,他们向法兰西学院提出过一篇论文,题为《细说埃及》。这篇论文可以说是人类对此失落文明开始进行科学研究的里程碑。

可是,以后若干年,此项工作毫无进展,原因是大多数人读不懂古埃及人的碑文。对此做科学方法的研究,始于商博良。他是一位学养宏富的科学家,曾立下大愿,要读通埃及碑文。结果他找出了一个读此碑文的妙诀。他发现一块方尖碑,碑上有埃及文和希腊文对译的文字。他是精通希腊文的,通过希腊文,他了解这是记叙托勒密及克娄巴特拉的爱情故事。从一再出现的文字,以及这些文字所在的特殊位置,他找出了11个埃及字母——这件大事,发生于1822年。这是人类得知埃及有字母之始。他用这几个字母去读拿破仑部队拖倒在尼罗河口的罗塞塔(Rosetta)石碑。 这是一块以黑石刻成的巨型石碑,碑上共刻着三种文字:象形文、埃及文、希腊文。他毫无困难地读通了。就这样一块碑文又一块碑文地读下去,20余年工夫,他居然读通了所有发现的埃及碑文。在此20余年中,他不但读懂了所有碑文,而且还找出了古埃及的其余字母。于是,研究埃及之门,就此打开。就研究历史的历史来说,这可算是破天荒的一件大事。

·史前埃及

时代在不断进步,“埃及学”的面貌也与日更新。“埃及学”的创建者从其所发现的遗物断定,埃及的历史可上溯自旧石器时代。但是,当第一批燧石片在尼罗河谷出土时,皮特里爵士又毫不迟疑地认为,埃及文化即使建国以后,仍属草昧未开。以学识渊博著称的马伯乐就出土陶器研究,竟把埃及新石器时代的东西,推断为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遗物。关于埃及历史比较有系统的说法,当自德·摩根始。他于1895年发表过一篇文章,把沿尼罗河出土的遗物,如燧石手斧、渔叉、箭头及锥子等,按欧洲所发现的次序一一加以比较,最后推断,埃及历史当起自旧石器时代。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包含了公元前10 000年至前4000年这么一段时期。新旧时代之分,主要在于石器制作之精粗。新石器时代之后,接着便是铁器时代。进入铁器时代,花瓶、铜凿、铜钉、金器、银器等物便随即出现。

历史的巨轮不断向前推进,埃及进入了农耕时代。1901年,考古学家在拜达里(Badari)——介于开罗与凯尔奈克间的一个小镇——发掘到一批尸体。据随葬之物显示,这些人生活在公元前4000年。尸体所埋之处,由于尽属干燥之沙地,不单尸体没有腐化,肠胃里的食物也原封未动。经由尸体解剖,从肠胃里发现了大麦。大麦在埃及属非野生植物,于是拜达里人在将近6000年前已知种植大麦,当属合理论断。从这一点观察,我们知道,在很早很早的年代,住在尼罗河两岸的居民,不但已战胜鳄鱼、河马,而且已斩荆棘、辟田畴、修沟渠,为埃及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就所发现的种种遗物推断,史前的埃及人,自文化形态而言,半属渔猎,半属农耕;自使用工具而言,铁器时代虽已开始,但石器时代尚未结束。这一时期的埃及人,已会造小艇、种五谷、织麻布、编地毯、饲家畜、制香水、打首饰、化妆、理发。至于雕刻、绘画、文字,这时也已萌芽。所雕所绘,主要为其渔猎目标。这类雕绘大都表现在陶器上。在此时期,其雕刻精品,差不多可与吉伯尔·埃尔·阿拉克的匕首相媲美。这一时期的文字,大部分尚未脱离绘画形态。除文字外,他们已会使用和苏美尔人相同的圆柱形印章。

埃及人究竟从哪里来?不得而知。据推断,埃及人一半来自非洲其他地区,即努比亚、衣索匹亚及利比亚,一半来自西亚。来自西亚的闪米特或类亚美尼亚人(Armenoid),大部分具有较高的文化。他们或为和平迁徙,或为武装侵入,此后由于长时间与当地种族互相通婚,一种新文化、一个新民族便从而诞生。据估计,埃及人以一个全新民族的姿态走上历史舞台,约在公元前4000年至前3000年之时。

·古王国

公元前4000年,尼罗河流域的居民就已有了政府形态。那时,沿着河流出现了许多小部落,希腊人称之为“省”(nome)。构成一个部落,大致需要如下条件:同属一个种族,同用一种图腾,同隶一个酋长,同信一种神道。

在古埃及,这些部落常视法老统御力的强弱,而决定其自治程度。由于商业的发达及战争的影响,最后这些部落便集结而成两个国家。这两个国家,一个在南,一个在北。这项区分,也许就是非洲土著与亚洲移民利害冲突的一种反映。这种南北朝的形势,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后美尼斯王才将其统一。在埃及史上,美尼斯王是一个半神半人的传奇人物。他自称,他统一南北朝,是奉透特大神之命。南北朝统一后,他奠都于孟斐斯,并制定法律,广行教化。一位希腊史学家这样说:“埃及人生活方式的进步,用桌凳、知仪节,皆是美尼斯教化之功。”

最耐人寻味的一点,埃及史上第一位具有真实性的人物,并不是君主、征服者,而是一位艺术家兼科学家。伊姆霍特普(Imhotep),除精通医学、建筑学外,普通常识也极为丰富。据说当时的埃及王左塞(Zoser),凡遇疑难之事,都要向他请教。因他曾以医学济众,故其死后,埃及人即奉之为神。在建筑学方面,伊姆霍特普也极有贡献。据说他曾创办过一所建筑学校,下一朝出现那么多伟大的建筑人才,论者都以为是其培植之功。据传说,由伊姆霍特普亲自策划监督完成的建筑有埃及的第一座石造宫殿,埃及最古老的一座金字塔——位于塞加拉(Sakkara)的阶梯式金字塔,这是其后无数金字塔的典型,以及左塞王的石造陵寝。今天,如果到塞加拉观光,我们还可见到这些建筑。莲柱、粉壁、凹纹、廊柱、彩陶浮雕及左塞王塑像,皆精妙无比。这些东西,直接或间接都与伊姆霍特普有关。

在埃及史上,第四王朝显得非常突出。原因何在?有人认为是前朝开矿财富增值的结果;有人认为是地中海商业繁荣所致;有人认为是胡夫(Khufu)——埃及第一位法老的领导有方。

关于吉兹(Gizeh)金字塔的兴建,希罗多德有下列一段记载:

现在他们告诉我,在拉美西斯三世(Rhampsinitus)治理下,埃及人生活得富足而快乐,但胡夫即位后,一切都变了。他关闭了所有神庙……他把全埃及人当作牛马。他勒令一半人到阿拉伯去运石块,勒令另一半人把石块从尼罗河运往工地……一次动员的人,便达好几十万。每三个月一轮班,如此工作十年之久,最后完成的东西,其名就叫金字塔。

继胡夫之后的法老是海夫拉(Khafre) 。在建造金字塔方面,海夫拉处处想胜过前代。

海夫拉留有一座绿玉雕像,现存开罗博物馆。从这座雕像隆起的鼻梁、炯炯的目光、傲慢的嘴唇来看,他是一位好大喜功的君主。他统治埃及长达56年,在他手上又建造了不少金字塔。

法老们为什么要造金字塔?为完成一项伟大的建筑以夸耀后世?否。他们所建的其实是他们的坟墓。金字塔的式样,即脱胎于埃及原始人的坟墓。法老的观念,与普通老百姓并无不同。他们都这样想:人死后,仍然要过日子。既要过日子,便得要有住的地方。住的地方必须安全,因为唯有安全,才能使肉身不朽。修金字塔,即在追求安全及不朽。

金字塔由若干方方整整的巨石堆成,这些巨石,一方一方地结缝,细密得几乎连水都渗不透。在所有金字塔中,以胡夫所建的最为有名。为建一座金字塔,他用过250万块巨石。这些巨石中,最重的高达150吨,平均下来每块重约两吨半。这些巨石造成之塔,占地5000万平方英尺,高481英尺。每座金字塔,除留一条很窄的通道,以便将法老尸体送入其中外,其余各处都是封得非常紧密。笔者参观金字塔时,曾随向导战战兢兢深入塔心。由于入口极窄,因此进去时,得俯伏着身体往内爬。爬了一会,忽逢石级,跟着向导拾级而上,大约爬了100多级,到达胡夫及其皇后藏骨之所。这是一个阴暗的石室,石室中心存放着石棺。石棺是用大理石做的。现在石棺破了,棺内也空无所有。这是盗墓的结果。藏得这么严、这么密、这么深,仍然不免于盗,人心未免太可怕了。

埃及人相信一种叫作“卡”(Ka,灵魂)的东西。他们说,人会死,卡却不死。它随尸体而存在,并和活人一样,要吃、要穿、要人服侍。在埃及人坟墓中,常发现衣服、食物、用具、武器,有些贵族坟墓里,甚至连厕所都有,这些东西就是为卡准备的。据说在最原始的时代,埃及人和印度人一样曾用活人殉葬。换句话说,一家之主如果死了,为了服侍其卡,其妻妾奴婢便得活生生地随他埋在地下。但是后来,基于人道观念的发展,由聪明人想出一个代替的办法:以妻妾奴婢的雕像或画像,作为活人的代替品。

或许由于时代的进步,或许由于死者的家属打经济算盘,相较于后期的埃及人坟墓,实物供给渐渐为绘画所代替。这类绘画有个专门名称,叫作陵墓艺术。陵墓艺术的题材包罗万象,有画田宅者,有画牲畜者,有画食物者,有画用具者。笔者见过两张别出心裁的绘画。一张分为四幅:一幅示耕耘,一幅示播种,一幅示收获,一幅示享用。另一张也分为四幅:一幅示公牛与母牛交配,一幅示母牛产子,一幅示肥犊待屠,一幅示牛肉上桌。另外,在拉赫特普(Rahotep)王子墓中,我们发现一片精美的石灰石浮雕,画面为王子正在享受一大桌食物。

为了保证卡不朽,埃及人除筑金字塔、做石棺材外,还发明了永远保存尸体的办法:做木乃伊。埃及人的木乃伊,做法非常奇特,今天发掘到的许多具木乃伊,为时虽数千年,然毛发肌肉俱皆完整无缺。

木乃伊如何制作?希罗多德对此有极为细致的描写:

首先,以铁钩自鼻腔钩出脑髓。脑髓除尽,却以药料注入其中。其次,用石刀把尸体剖开。剖开之处,为尸体侧面。再次,取出内脏。内脏取出后,腹腔以棕酒冲洗,撒以香料,填以没药、肉桂等物,然后加以缝合。以上手续完成,即将尸体置于天然碳酸钠溶液中。以天然碳酸钠溶液浸泡,依法不得超过70天。70天后,取出尸体,冲洗干净,然后以涂有胶质的蜡布细细包裹。包裹完毕,置于人形木匣中。密封后的人形木匣,置于坟中时,使之依壁站立。由以上程序观察,制作一具木乃伊,需要不少花费。

阿拉伯人有句谚语:“世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时间真怕金字塔?不尽然。胡夫的金字塔今天已较初建时矮了20英尺,同时,所有大理石石面也已不翼而飞。文化有如生命,一旦达到顶点,接着便会衰颓。从这个观点来看埃及古王国,胡夫是其顶点,海夫拉已见颓象,及至门卡乌拉(Menkaure)便更江河日下了。

假定把金字塔看作古王国的象征,那从金字塔的大小气派即可窥知古王国的兴衰存亡。胡夫金字塔高耸入云,外面罩的是大理石外罩。海夫拉金字塔和它相比小多了,不过这座塔的外表还不太难看,因为它外面罩的是一层花岗石。可是门卡乌拉金字塔便不行了,它不但又矮又小,而且外面罩的竟是难看无比的红砖。门卡乌拉有座雕像,把这座雕像与海夫拉雕像一比,你便会获得这种印象:门卡乌拉是个文雅柔弱的君主。 一个文雅柔弱的君主,只适于太平时间坐而论道,一旦有变,他便撑持不住了。埃及的金字塔时代,就是在门卡乌拉手里结束的。

·中古王国

埃及历代君王众多,南北朝后,埃及的统治权差不多就是由一家或一系统的人,一代代往下传,史学家称之为王朝。

古王国前面已经讲过,现在我们所要讲的是中古王国。法老佩皮二世(Pepi Ⅱ)曾统治埃及长达94年。他是历史上统治时间最久的君主。他死后,埃及一度陷入混乱。此时,法老失去控制,诸侯纷纷据地自立。这种集权一阵、分权一阵的情形,似为历史演进的惯例。这种分权局面,大概延续了400余年。及一位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式强人兴起,这种局面才告结束。他以铁腕制伏各地诸侯,集权中央,迁都底比斯,自称阿门内姆哈特一世(Amenemhet Ⅰ),是为第十二王朝。在他的治理下,埃及除建筑外,一切文学艺术又创最高峰。在一块碑文中,阿门内姆哈特曾这样说:

由于我勤于农事,虔敬农神,

尼罗河两岸稻米,满坑满谷。

在我当政的年代,老百姓,

没有饥的,

没有渴的,

因为有了我,

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可是,他所获的报答却是叛乱。叛乱领导者,是他一手提拔的两个部下:塔列朗(Talleyrand)和富歇(Fouché)。不过由于他措置得宜,叛乱不久即被扑灭。在叛乱平定后,他曾这样告诫其子波洛尼厄斯(Polonius):

来,让我说给你听。

在你将来登基之后,

若紧记住下列的话,相信对你必十分有益:

臣属一个也不可信任,

提防那些带有危险性的人,

不可单独接见任何人,

别以为他们是你弟兄,

别以为他们是你朋友,

……

睡觉时千万要警醒,

你要知道,在这种邪恶时代,

人是不可信赖的。

这可当作历来专制君主的座右铭。但为了权位,代价未免太大了。阿门内姆哈特一世,可以说是而后4000年来,一切专制君主的典型。在他之后,埃及又出现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塞索斯特里斯一世(Senusret Ⅰ)。他修了一条运河,从尼罗河通向红海;将入侵的努比亚人赶了出去;在赫利奥波利斯(Heliopolis)、阿比多斯(Abydos)及凯尔奈克等地大修神庙。除十尊巨型雕像外,他还为开罗博物馆留下了不少纪念品。

另外一位塞索斯特里斯也很了不起,他不但再度逐出了入侵的努比亚人,还征服过巴勒斯坦。在逐出努比亚人后,他曾在南方边境上立了一块碑,碑上说:“强大的武力,是和平的后盾!”

阿门内姆哈特三世也是一位伟大的君主。他有三大功绩:第一,开运河;第二,修沟渠;第三,取消诸侯统治权,由他派专人去治理领地。在阿门内姆哈特三世逝世后13年,因继承人争夺王位,埃及陷于长期混乱。200年的混乱,使埃及元气大伤。内乱导致外患,西克索人一来,中古王国便寿终正寝。西克索人是西亚游牧民族,趁埃及混乱闯了进来,一方面,纵火焚城,捣毁神庙;另一方面,大肆搜刮钱财和珍宝。他们进入埃及之后便不走了,在尼罗河谷建立王朝,统治埃及达200余年。对这批统治者,史学家特称之为“牧羊君主”。

当时的几个文明古国,看起来颇像几座小岛。在这些小岛四周,尽是蛮族之海。文明代表财富和舒适,野蛮代表饥饿和忌妒。饥饿和忌妒像海浪不断冲向小岛,小岛虽筑有堤防,但一旦堤防破裂,小岛即被淹没。西克索人之于埃及,正如喀西特人之于巴比伦,高卢人之于希腊罗马,匈奴人之于意大利,蒙古人之于中国,刀俎之于鱼肉一样。但为时不久,当征服者为被征服者之膏脂所养肥时,其末日也就到了。埃及人在把他们赶走后,即建立起第十八王朝。此一王朝,使埃及无论在财富、权力和荣耀方面均远胜往昔。

·帝国

异族的入侵,不啻给埃及人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使埃及返老还童了。在图特摩斯一世的领导下,埃及不但足以自立,而且还远征西亚,把叙利亚沿海至卡尔基米什(Carchemish)之地,尽置于统治之下。

图特摩斯一世执政了30年,在最后一段时期内,他把国事大部分交付他的爱女哈特谢普苏特执掌。图特摩斯一世死后,哈特谢普苏特的丈夫,也就是她的异母兄弟,以图特摩斯二世之名,统治了一段时期。二世死前虽曾指定其子为图特摩斯三世,但哈特谢普苏特却把小王摆在一边,自己大权独揽。

照埃及传统,埃及君主必为阿蒙(Amon)大神之子孙,也就是说他必须是男性,但哈特谢普苏特却不管这么多,为了巩固她的大权,还一度将自己神化。在她的一篇传记上,曾经有这样的记载:一天,大神驾着祥光,带着异香,与其母相会。临别时,大神宣称,你将生一女,此女所具勇力智慧,必大显于世。但她觉得这还不够,于是又尽量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男性化的偶像。从今天我们所发现的雕像中,哈特谢普苏特常被雕刻成一位战士,她胸前之双乳不但已经不见,嘴上还长满胡须。关于她的石碑每提到她时,代名词虽仍用“她”,但当称颂时,却多使用“太阳之子”“南北朝的共主”等男性专用字眼。据古史记载,哈特谢普苏特每在大庭广众中出现时,即着男装,戴假胡子。事实上,以她当时权力之大,她真可以爱做男性便做男性,爱做女性便做女性。

抛开性别不谈,就治绩而论,在所有埃及的统治者中,能够比得上她的,可说不多。对内,不必用严刑峻法,秩序便维持好了;对外,在毫无损失下,获得了和平。她组织了一支探险队,往朋特——非洲东海岸——探险。她替埃及商人找到不少新市场。她协助美化凯尔奈克,在那儿,她立了两块非常精美的石碑。她在达尔巴赫里(Derel-Bahri)继续修完了她父亲所欲修建的神庙。全国各地,凡为西克索人所破坏的神庙,她也一一加以修葺。“凡属沦为废墟者我已一一重建,”在一块石碑上,她很自豪地说,“凡因亚洲人入侵没有完工的建筑,我已使之全部完工。”最后,她为自己在尼罗河西岸的沙山上,构筑了一座庄严华美的陵寝。而后的埃及王亦步亦趋,也把他们的陵寝修建在那儿。那儿的陵寝,总计多达60余座,后人因之称那个地方为“帝王谷”。在埃及,每座城市的西端,多半为王侯将相的墓地,因此在埃及,“到西方去”就意味着“回老家”。

埃及在英明的女王统治下,22年中真可说得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哈特谢普苏特驾崩之时,其继承人即图特摩斯三世年仅22岁。这时,叙利亚人趁女王谢世,企图脱离埃及统治。但他们万万没有料到,他们刚起事,便被22岁的年轻皇帝图特摩斯三世彻底击败。

他在女皇未薨前,早就料到叙利亚人有谋逆之心。他一即位,即率领大兵以一日20英里的强行军,通过坎塔拉(Kantara)及加沙(Gaza)要道,痛击叛军于美吉多(Megiddo)(黎巴嫩山谷中的一个小镇,为由埃及至幼发拉底河通路上的战略要点,乃自古以来兵家必争之地,也是最近一次大战时英将艾伦比奋战之地)。3397年后,即1918年,英军亦以先占此地,而大败土耳其大军。图特摩斯三世乃趁大胜余威,复携大军横扫叙利亚人及其盟国。

图特摩斯三世奏凯回国,当他到达首都底比斯时,距他即位尚不足半年。雄才大略的三世,以后又打了14次很漂亮的大仗,连战连胜遂使埃及成为整个地中海世界的霸主。他不但长于兵略,而且长于治术。他每征服一个地方,必留精兵把守,最重要的是,他必择最贤能之人出任地方长官。有史以来,第一个看出海权的重要性的,就是图特摩斯三世。他为埃及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靠着这支海军,埃及才能紧紧掌握整个近东。由于百战百胜,三世不但获得了堆积如山的战利品,而且所征服之地,还有贡品源源而来。富裕产生闲暇,闲暇产生文艺,埃及文化随着帝国威势,像正午的太阳,放射出万丈光芒。

埃及在帝国时代究竟有多富?举个例子,国库在收取金银时,一次往往即达9000磅!首府底比斯的商业空前繁荣,神庙里供品堆积如山。坎塔拉最夺人心目的大广场及献礼厅,就是这一时代的产物。图特摩斯三世不单雄才大略,而且多才多艺。战事平息,帝国已定,日理万机之余,他从事雕刻绘书。他所设计绘制的花瓶,据称在埃及花瓶中足可列为精品。大臣每谈到他,就像拿破仑的侍从谈到拿破仑一样:“皇帝真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他料事如神,乃人人尽知。但除此之外,他还能做许多东西,而且所做无不精妙。”图特摩斯三世统治埃及达32年(一说54年)。在他这个时代,埃及一直控制着整个地中海。此时埃及国势,可谓如日中天。

继图特摩斯三世之后,埃及又出了许多有名的君主。阿孟霍特普二世再度征服叙利亚奏凯归国时,他曾将其生擒的7位国王,用铁链系在所乘的舰首上。及至埃及,他又亲手以其中6位国王生祭阿蒙大神。帝国积100余年的威势,传到阿孟霍特普三世时,其富裕可说已无以复加。大英博物馆中存有一座他的雕像,从这座雕像上,我们可看出他是一个既文雅又精干的人物。在使帝国维持原有威势下,他也颇能尽情享乐。想了解阿孟霍特普三世的生活是如何的奢华,只需去看看图坦卡蒙出土的浮雕就知道了。在阿孟霍特普三世时代,底比斯可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首都。市街上堆满了由世界各地运来的货物,来此贸易的商人摩肩接踵。底比斯的建筑,伟大、堂皇、富丽,不但超越前代,而且世无其匹。乘车坐船到底比斯来观光朝贡的人,每天无可计数。到底比斯来的人,大都要去朝拜一下大神庙。大神庙金碧辉煌,其建筑之美,其所储艺术品之精之富,皆令人叹为观止。底比斯除大神庙外,有两个地方也颇值一观,那就是石柱林立的大广场和风景清幽的人工湖。这两个地方,设计之美妙,后来的罗马帝国的建筑家亦自叹不如。

埃及的文明

·农业

站立在诸王诸帝之后的,是升斗小民。撑持着庄严、华丽、巍峨的神庙、宫殿及金字塔的,是无数工人及农夫。 希罗多德约在公元前450年,对这些人有如下描写:

埃及人所获土地的收成真可说是不劳而获……他们不必犁、不必锄,就可收获到一般农夫必须辛劳才能得到的成果。他们只等待大河水涨,灌满沟渠田畴,水退后,他们遂即播种。然后赶猪下田,以便把种子踩到泥土中,当猪猡把种子踩入泥土后,他们就等着收获了……然后送谷入仓。

埃及人不但利用猪踩种入土,而且还教猿猴代摘果实。尼罗河不但给埃及的田里带来水,带来沃土,而且还在其沟渠池沼里留下不少水产动物。居民只要把蚊帐拿到池塘里一捞,便有吃不完的鱼虾。这样说来,埃及老百姓过的真是神仙日子了。其实不然。尼罗河两岸的土地,每一寸都是法老的。每一个人,其所以能使用土地,乃是出于法老的恩赐。土地也不是无偿使用,按法老规定,每年应以土地收成的10%—20%为税,按实物征收。

这些土地名义上虽属于法老,但实际上还有很多中间人——大大小小的诸侯,腰缠万贯的富家巨室,他们都拥有一大片一大片的土地。农夫除供应法老外,还得供应这些大地主。诸侯及巨室所拥有的土地大小不一,但从一人可有1500头牛这一点观之,可知其数不小。埃及人的主要食物为谷类、鱼类及肉类等。一篇残简载有学童应食之物,包括:鲜肉33种,干肉48种,饮料24种。富人常以美酒佐餐,穷人也可喝到啤酒。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埃及农夫,生活得并不怎么舒服。撇开农奴不谈,单讲身为“自由人”的农夫,应付地主及税吏之需索就够难的。下面是古埃及农夫生活的写照:

每一个农夫仅纳十分之一的税,想象中其负担似乎很轻松,但事实上则不然。麦尚未熟,虫先吃了一半。另一半成熟后,又受害于河马。加之田里的老鼠、蚱蜢、小鸟再吃,收回来的已所剩无几。其实,能收回一点,已算幸运。更倒霉的人遇到恶人半抢半偷,根本一点也拿不回来。犁朽了,耙坏了,正愁中,税吏来了,“要十分之一!”没有。没有?法老的兵丁,加上吆喝的黑人,就动手揍人,打得鼻青脸肿不算,还绳捆索绑地拖到河边。孩子被绑成一串,妻子和农夫用绳系在一块。兵丁凶狠地把农夫头下脚上持着,说一声“去”,头便被浸在水里……

这一段描写,也许稍微夸张了一点。不过,埃及农夫的日子,事实上的确不好过。他们除纳税外,还有不少徭役。修运河,筑宫道,耕公地,运石块,造金字塔,建神庙,建宫殿,可以说一年到头都有做不完的工。

埃及农夫虽穷,虽苦,但还算自由,可是另一批人,情况便悲惨了。这另一批人,便是奴隶。奴隶的来源,一部分是俘虏,一部分是负债无力偿还者。为了补充奴隶,国家有时还组织突击队攻入邻境抓人。从外国掳来的妇女儿童,有时带到市场上公开拍卖。现藏于莱登博物馆的一件浮雕,所描绘的就是埃及掳自亚洲俘虏的惨状。这些俘虏关在一个槛里,他们的手,或反绑着,或伸直绑在头后,或戴着手铐。他们的面孔,都是呆呆的,一律显得非常绝望的样子。

·工业

农业逐渐发展,就有了剩余的粮食和资金。有了剩余的粮食和资金,工商业渐次萌芽。工商业中,最先发展的是矿业。然而埃及没有矿,矿产较近且富裕的地方,是阿拉伯和努比亚。跑那么远去开矿,私人实在没那么大实力。然而,矿产在当时已成为必需品,于是,只有国营。矿业国营,在埃及一直延续了许多世纪。铜的产量微乎其微,铁来自赫梯(Hittites),金来自努比亚东海岸。公元前56年,狄奥多罗斯曾经提到过埃及的矿工,他说,年轻力壮的矿工拿着锄头、火把往下掘。掘到的矿石,由童工搬运。矿石运到石臼里,必须捣碎,除去泥沙。这捣碎和清洗的工作,是年老的男女工人的责任。

下面这段描写,是否过于夸大不得而知:

埃及的统治者,常把囚犯集中起来加以利用。这些囚犯,有的是俘虏,有的是罪犯,还有一些是冤屈者。囚犯中,有的是一个人,有的是一家人。这些人常被送到矿坑里去劳动。这种劳动,一小半是为惩罚,一大半是为榨取……这些受到强迫劳动的人,可说是很可怜的。他们常常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伤了无人恤,病了无人问。一年到头,皆有做不完的工作。无论老弱妇孺,都不做到精疲力竭不准休息。矿工眼前是一片黑暗,工作没有尽头,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感到生不如死。

从很早的时候起,埃及人就懂得把铜和锡熔在一块铸造青铜。青铜用处很大:造武器,剑、盔、盾,用它;造工具,车轮、转盘、辘辘、杠杆、滑车、楔子、镟床、钻子、螺钻、锯子,用它;绿玉雕刻及石棺制作,如果没有青铜,根本无法施工。埃及工人很早就会造砖、造石膏、制陶、制玻璃。用木头来造器皿,似乎更是埃及工人的专长。埃及人很早就已有木船、木车、木床、木椅乃至木棺可用。对于兽皮的利用——用来做衣服、做箭袋、做坐垫、做褥子——也发明得很早。从陵墓的浮雕里,我们可以看到埃及皮毛工人的制革情形。他们所用的刮刀和我们现在所用的,可以说毫无二致。

对纸草的利用,可以说是埃及人的一大特长。埃及工人不单用纸草做纸,而且还把它编成席子、坐垫、草鞋、绳子。相当精巧的工艺,像搪瓷、漆器及纺织,埃及工人也早已掌握。4000年前的一段麻织品,要辨别其为麻为丝,我们现在甚至还得借助于放大镜。史学家佩舍尔(Oscar Peschel)曾这样说:“在蒸汽机发明以前,谈工艺,我们所有的东西,几乎古埃及件件都有。同时,就制作而论,他们有些东西且较我们所制者为佳。”

古埃及的工人,除一小部分为奴隶外,大部分都是自由人。一般而言,一行就是一个阶级。在同一阶级中,子承父业,天经地义。

由于战争常带来大批俘虏,因此,许多君主便有了充足的劳动力可用。拉美西斯三世为了修建大神庙,所使用的奴工——大部为俘虏——即达11万人之多。自由工人常组成工团从事某些特种工程。工团的领袖称为工头。工头常把工作包下来分给工人去做。大英博物馆现保存着一块石板,上面记着43个工人名字,名字下书有“病”“为神牺牲”“偷懒”等,显然就是工头对于工人所作的考核。罢工很平常。罢工的原因,大部分起于工资没有按时发放。在罢工时,工人总是围着工头咆哮:“我们现在又饥又渴。我们现在没有衣服裤子。我们家里,现在没有烧的,没有吃的。赶快奏请上面——法老、爵爷或其他长官,再不发工资我们便活不下去了。”自由工人的遭遇尚且如此,无偿劳动的奴隶的情况自然更糟。据希腊史书记载,埃及曾发生过一次奴隶大暴动。暴动的奴隶,曾攻占一省。他们长期占领那一省,直到他们的所有要求获得圆满解决为止。但自此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奴隶暴动的记载了。以埃及统治者对奴工剥削之凶,竟然不闻暴动之事,其镇压手段的严酷即可想见。

埃及工程师造诣的优越,相当令人惊异。希腊人赶不上,罗马人赶不上,工业革命前的欧洲人赶不上,甚至我们今天也很难说已经超过了他们。塞索斯特里斯三世(Sesostris Ⅲ)曾在法尤姆(Fayum)盆地,筑成一条长达27英里的水坝,将水导入摩里斯(Moeris)湖。这条水坝,一方面提供了大量灌溉所需之水,同时使约2.5万英亩的沼泽全部变成了良田。

埃及人开通了由尼罗河至红海的运河。开河时,他们经常使用爆破技术。埃及人运送重物的本领,也颇吓人。方尖碑巨石,一块往往重达千吨。这种巨石,一运往往数千里。希罗多德的记载和第十八王朝的浮雕,均曾有此显示:巨石在被润滑的巨木上被拖运。起运前必须修路,路要宽直且有一定的坡度。起运时,有挽者、扶者、推者,所需奴隶每次不下数千人。因为劳力低廉,所以机器极为罕见。在一块浮雕上,显示有800个划手,分乘27只小艇,共拖一艘大平底船,船上放着两块用作方尖碑的巨石。在尼罗河及红海上,长100英尺、宽50英尺的埃及船只,经常成群结队往来于地中海。陆上运输,先则靠人力,慢慢则用驴,最后则用马。马似乎是由西克索人带来的。古埃及没有骆驼,骆驼的出现,迟至托勒密时代才有。穷人外出,除步行外,只有划小舟。富人则可骑马,坐轿。稍晚,则会出现一种马车。这种马车很笨,因为整个重量都放在了前轴上。

埃及很早就有邮政。在一张很古的纸草纸上,曾留有如下字句:“写信给我,用邮寄。”交通一般而言均颇困难。除了有军事价值,如经加沙至幼发拉底河流域的道路,比较宽广外,其他均是羊肠小道。尼罗河可以行舟,但以其蜿蜒曲折,故从甲地至乙地,要走许多冤枉路。由于交通不便,商业都很原始。乡村之间交易,大都是以物易物。国际贸易,开始虽早,但发展极慢,原因是近东各国都厉行“关税壁垒政策”。古埃及远较邻近各国为富,主要有一个原因:进口者为原料,出口者为加工品。埃及盛时,叙利亚、克里特、塞浦路斯等商人来埃及者不绝于途。这时,尼罗河上,除埃及人自己的船外,腓尼基人的船也不少。

铸币尚未产生,国王发给大臣的薪饷,甚至也是实物——五谷、面包、啤酒……税收也是按实物缴纳,因此法老库里所藏的不是钱,而是从田里、店里直接征收来的东西。随着图特摩斯三世远征胜利,外国金银珠宝源源而来,在交易上开始使用金圈子、金锭子作为支付的媒介。由于缺乏铸币,每笔交易均以金子重量为标准。信用制度很早就有了高度的发展。一纸文契,即等于一笔交易或支付。这类文契,在埃及几乎遍地都是。负责书写文契的人,称之为书记。随着商业的发展,这种人开始繁忙起来。

卢浮宫博物馆目前保存着一块古埃及书记的浮雕。一个蹲在地上的男子,全身几乎一丝不挂。他有两支笔,一支搁在耳上,一支拿在手上。浮雕显示他正聚精会神地为其老板工作。书记的工作很多,除书写文契外,还得作许多记录,例如:做了几个工,付了多少钱,单价多少,总价多少,是蚀,是盈,进入屠宰场的牲畜有多少头,进出的谷物共多少斤,该纳多少税……工作虽单调、琐碎、辛苦,但他们常以能凭纸张墨水为生而深感自豪。

·政府

法老和地方贵族用以维持法律秩序的主要工具,为由一般知识分子所组成的官僚集团。据文献记载,官僚的主要工作有二:第一,查户口;第二,收赋税。官僚于每年尼罗河水涨之初,即以测水仪预测该年的丰歉。依丰歉定税收。中央把本年税收数字配赋给地方,地方再将其转配给农工商各业人民。官僚集团除收税外,还监督工商各业。就某种程度而言,埃及可算实行计划经济的滥觞。

在法律方面,无论民法、刑法,很早即已甚为完备。关于私有财产及遗赠等法,第五王朝时代,就已发展到异常精密而复杂的程度。埃及人早就有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大英博物馆中,现藏有一份世界最古的法律文件,那就是古埃及人所留下的《诉讼事实摘要》。那是一份关于遗产继承的案件,其中案情相当复杂。从这份摘要我们可看出一桩案件的进行,要经过许多繁复的程序,例如:审理、答辩、辩论、举证等。埃及人处理案件非常慎重,诉讼必以书面为之,而伪证者可处死刑。

法院分两级,酋长或诸侯领地内所设的法庭,为地方法院;中央政府所在地,如孟斐斯、底比斯或赫利奥波利斯等地所设法庭,为最高法院。为了逼供,动刑在所难免。刑罚中,打板子最为常见。较严酷者,有割鼻子、割耳朵、割舌头及断手。最厉害者,为流放、罚做矿工及死刑。死刑又分若干种,绞、斩、炮烙及最残酷的——将人活活抛在制木乃伊的一种腐蚀剂中,让其慢慢腐蚀而死!政府高级官吏犯罪,和日本所采取的方式一样,其刑罚为赐其自戕。

古埃及无警察制度,常备兵为数也极有限。埃及四周不是沙漠,就是大海,对于外来侵犯无所顾虑,不养兵不足为奇。但内部秩序的维持,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不用警察,而仅凭统治者威信,除中国外,也许就只有埃及能够办到了。

政府组织相当完善。行政首长称首相(Vizier),总理行政、司法及财政大权。首相秉承法老意旨,治理国事,同时又是贫苦大众的保护者。一座坟墓里的一块浮雕显示,一位首相清早即到民间视察疾苦,很多穷人正在向他申诉。浮雕上的字句为:“不分贵贱贫富,既来申诉均受重视。”

下面是一篇帝国时代用纸草纸所书的诏令,这篇诏令是法老颁给一位新首相的:

谕达首相:须勤于政事,须公忠为国……首相极不易为,为首相备极辛苦……勿妄自尊大,勿妄自菲薄。人民如有申诉,无论来自上埃及或下埃及,均应依法处断。用以补法律之不足者,一为习俗,一为情理……偏私,神所不容,勿论亲疏,勿分贵贱,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首相对于王公贵人,除其言行十分在理,可以不必畏惧……(所有法规)均须尊重。

在法律上,法老是最后裁决者。任何案件,如有必要,均可呈请法老裁决。古代雕刻所显示的法老宫殿,极为威严壮观。政府各部,即设于法老殿中。法老之名原为宫殿。埃及人称宫殿——特指法老办公处所——为彼罗(Pero)。此字以希伯来文写出,即法老(Pharaoh)。

和路易十四、拿破仑及任何国家的君主一样,法老也日理万机。他若巡狩,诸侯必亲自郊迎。诸侯对法老及其扈从,除须曲意款待外,临行还要按其封疆地位之大小备上相应的礼物。一位诸侯在阿孟霍特普二世出巡时,所送的礼物即有“金银若干车,象牙及紫檀雕像若干座……古玩、珠宝无数”。所送礼物中,还有盾牌680面、青铜匕首140把。接受诸侯礼品后,法老照例有项恩赐,就是从诸侯孩子中挑选一位,带到京城去学习礼仪——不用说,这孩子是用作他父亲对法老忠诚的人质。

年高德劭的大臣,合组成咨政院(Saru),以备法老咨询。对法老而言,这样的咨政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照埃及人的说法,每一位法老都是天纵英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不过咨政院的咨政也有一项作用,就是随着祭师神化法老,并经常以“万岁”“圣明”等口号,来证明法老的不凡。

作为半神半人统治者的法老,其生活自然与众不同。侍候法老的人,不计其数。这些人中,包括总管、衣物洗浆与保管人、御厨以及其他高级官员。单以每天负责法老化妆的官员来说,便有20位:理发师只能修面与剪发,梳发师负责整饰头巾和戴上王冠,指甲师负责修剪并擦亮指甲,美容师负责喷香水、刷眼睑、涂胭脂以及口红等。有一篇墓志铭甚至提到了“化妆箱管理员、化妆眉笔管理员以及穿鞋员——负责国王的鞋子穿得合脚舒服”等侍从。养尊处优,权力无际,腐化乃属必然。为了找刺激,法老无不纵情声色。一位法老在宫中曾乘平底船,令无数美女着薄纱牵引为乐。

·道德

法老的政制和拿破仑的政制极为相似,甚至在皇族婚配上亦然。法老的结婚对象,常为其同胞姐妹。有些法老甚至以自己亲生女儿为妻!这样做,据说是为了保持皇族血统的纯洁。近亲结婚有害之说,埃及人似不以为然。近亲结婚不但实行于皇族,而且流行于民间。埃及人实行近亲结婚达数千年。据记载,2世纪时,阿尔西诺伊(Arsinoe)一地,兄妹结婚者即多达2/3。在埃及诗篇里,“哥哥”、“妹妹”与“爱人”完全同义。法老除以其姐妹或女儿为皇后外,另有许多嫔妃。这些嫔妃有些是掳来的,有些是外国进贡的,有些是王公大臣的女儿为法老所看中者。阿孟霍特普三世,就接受过一位王子的女儿及300个美女。也许是上行下效,王公贵族除元配之外,也蓄有许多妾仆。

不过,大部分埃及老百姓行的却是一夫一妻制。除因少数王朝风气淫靡外,夫妻离异者极为罕见。依埃及风俗,凡妻子与人通奸者,丈夫可以无条件和她离婚。但除通奸之外,丈夫离弃其妻子,应付相当数目的赡养费。谈到女性地位,缪勒(Max Müller)曾说:“自古及今,女性在社会上这么有地位,恐怕埃及要数第一。”据埃及文物显示,埃及女性在任何场合皆可以与男性平起平坐。她们不但可以在公共场所吃喝,而且还可在大街小巷做生意。

埃及女性的地位,有时甚至凌驾于男性之上,希腊人对于“河东狮吼”可说早已司空见惯,如苏格拉底的太太詹蒂碧(Xanthippe),但是看到埃及女性的骄悍,仍不禁惊诧不已。埃及女性多半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对于这些财产,生前怎么使用,临死遗赠给谁,都有其完全自由。现存的全世界最早的一份遗嘱,就是埃及第三王朝尼布桑特(Nebsent)夫人留下的,在遗嘱中,她一一说明怎么将她的土地分赠其子女。

对于政治的参与,埃及女性显然也较其他地方突出。哈特谢普苏特及克娄巴特拉两位女性跃上王座,其所作所为即和其他男性国王无异。

埃及人对于女性的看法,大致也和其他民族一样。一位道学先生曾说:

当心那来历不明的女人!看都不可去看她,别说去接近她了。她像一个深不可测的旋涡,谁要是接近她,谁便有没顶的危险。一个丈夫不在即天天写信给人的女人会是什么好货?当心别陷入她的魔网,她在诱你犯罪!

普塔霍特普也这样教训他的儿子:

专注你的事业,美化你的房屋,爱护你的妻子。别使她饿着,别使她冻着……和睦相处,让她高兴,她会使你受益……假定你们相处不善,那你的家庭便会破败。

下面是埃及文献上留下的一位父亲教孩子如何孝顺母亲的话:

绝不可忘记你母亲的大恩……十月怀胎,备极辛苦,哺养怀抱,不辞劳瘁。为你揩屎揩尿,从无一丝厌烦。为你上学,为你备膳,一天到晚忙个不停。

有人认为,埃及女性地位之所以崇高,和母系继承制度大有关系。埃及即使在较近年代中,也如皮特里所说:“根据婚姻的默契,丈夫的财产及其而后的收入,通通都得交付妻子掌管。”由于家庭的财产是由母亲传给女儿,为了不使权益外溢,也许这就是造成埃及兄妹结婚的一大原因。埃及母权旁落,西克索人的入侵是一大影响,因为西克索人所行的是父权制。另一种影响,是社会的变革。帝国以前的埃及社会,是一个孤立的静止的农业社会,这种社会对母亲掌权有利。但帝国以后的社会便不同了,这时,是一个流动的以战争和贸易为主的商业社会。这样的社会,当然容易使父权地位提高。最后一种影响,是从希腊来的。在托勒密时代,希腊自由离婚风气,也流行于埃及社会。过去,离婚多由妻子发动,但现在则变成了丈夫的特权。不过,所谓母权旁落,一般是指上层社会而言。至于普通老百姓,母亲及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虽然已无过去那么崇高,但仍远居于父亲及丈夫之上。

埃及似无杀婴习俗。家庭不分贫富,均有一大群孩子。埃及没有杀婴习俗,可能基于两大原因:其一,母亲可以决定一切;其二,法律制裁严厉。根据法律规定,杀婴者,须将死婴抱持手中,站立三天三夜。

在男女关系上,女性站在主动地位。今天流传下来的情诗、情书,无论在求爱、幽会及婚姻方面,首先发动的几乎都是女性。在一封典型的埃及情书上,有着这样的语句:“我英俊的朋友,你太使我着迷了。我求你让我做你的妻子,永远替你管家。”因此,所谓害羞——指的当然不是贞操——埃及男女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均公开谈论性关系,把裸体雕像作为神庙装饰品,甚至在坟墓里也放上许多春宫画。

尼罗河畔的女孩,成熟得特别早,通常10岁即已发育完全。婚前性交,在埃及是家常便饭。在托勒密时代,女色和男色同样盛行。一位名妓的积蓄,据说足以用来建筑一座金字塔而有余。埃及的舞女和日本的艺妓一样,是上流社会的玩物,每赴堂会,皆打扮得花枝招展。埃及舞女身穿透明罗衫,腰佩珍珠宝带,手上、脚上、耳上俱有闪闪发光的金环,煞是迷人。

以美女献神,古代并不多见。但自罗马占领以后,底比斯贵族之家,即竞相以美女奉献阿蒙大神。献神之女,必称绝色,人老珠黄者,不堪侍神,退休后还可嫁人。此等女性,周旋于上流社会,颇受人尊敬。

·埃及人

观察埃及人的性格,不禁令人感到迷惘。他们有时很理想,有时很现实。在一首诗中,有这样的句子:

赠面包给无田可耕之人,

与名垂千古同为不朽。

大英博物馆存有一份以埃及古纸所写的阿门尼莫甫(Amenemope)座右铭。这篇座右铭约成于公元前950年:

别贪恋他人寸土,

别行经寡妇门口……

自耕自食其乐无穷。

宁食上天所赐一口,

不爱他人盗粮千钟。

宁可穷得干净,

不可富得肮脏。

粗茶淡饭心安理得,

胜于家财万贯愁眉苦脸……

柏拉图提到埃及人,有过一句名言:“雅典人爱知识,埃及人爱黄金。”柏拉图乃希腊人,这话也许存有几分偏见。不过一般而言,埃及人是很实际的。他们很像今天的美国人:喜欢大场面,喜欢建造庄严宏伟的东西,勤恳节俭,即使迷信,其出发点也是实用的。在历史上,埃及人是极端的保守派。他们虽极力求变,可是变的目标,却只在求其符合原来的老样子。埃及艺术家对于他们的古代艺术品,临摹了一遍又一遍,四五千年来,一点也不感到乏味。

从埃及人所留文物观察,埃及人的最大特色是实事求是,不发空论。埃及人的人生观,功利第一,所谓人道、良心、感情,一律都是次要的。古埃及战士,常割下所杀敌人的右手和生殖器,送去邀功,心里毫无半点愧怍。在埃及的最后几朝,由于四境宴安,天下太平,人民习于文靡,政府不修武备,以致罗马人一来,几个兵就可使全埃及就范。

从对埃及人的研究,我们往往会产生一种错觉。由于所获资料不是来自陵墓,就是来自神庙,因此,我们会觉得埃及人似乎经常都是一脸秋霜。其实,如果把目光移向塑像、浮雕及记载传说的神话故事,我们便可知道,埃及人的生活也有其轻松的一面。埃及人会玩的颇多,他们不仅喜欢斗牛、摔跤及拳击,而且也喜欢下棋、猜谜及掷骰子。宴会在埃及也颇盛行。宴会时,大酒大肉自不必说,与宴男女也都得簪花戴朵,涂香膏,洒香水。埃及儿童所享有的玩具,其种类之多,与现代相比并无多大逊色。下面几种是最普通的:小石弹、球、玩十柱戏的柱子、陀螺。

就绘画雕刻观察,埃及人一般长相为:肩宽、腰细、足平、唇厚、身材矮小、肌肉发达。埃及统治者及上层社会人士的长相和一般人略有不同,大致都高大、细长、四肢均匀、鹅蛋脸、悬胆鼻、额头高耸、双目炯炯。最突出的是其皮肤。据记载,他们生下来都是白的,后来变黑是光照的影响。即从这一点,史学家推断他们是来自亚洲而不是非洲土著。埃及上层社会人士的皮肤,还有奇怪之处。在画家笔下,男性之脸一律涂成红色,女性之脸一律涂成黄色。为什么?以合理的推断,当是受化妆习尚的影响。埃及奴仆的长相,和上述两种人又有不同。这些人大半身材短小,形态粗劣,鼻梁低,鼻窦宽,秉性聪明,行动笨拙。

埃及人的头发,黑而微曲,但不作蜷发状。妇女一律把头发剪得很短,恰像目前美国最摩登少女的发型一样。男人一律修面戴假发。为了戴假发方便,大都把头剃光。贵妇欲戴假发,也有把头发剃光者,阿肯那顿(Ikhnaton)母后泰伊(Tiy)即其显例。埃及习俗,假发的长短和社会地位成正比,因此,全国以国王的假发最长。

就埃及化妆用具数量之多、种类之繁来看,埃及人可说是全世界最喜欢化妆的民族。脸上打胭脂,嘴上搽口红,头发手脚抹油,指甲涂颜色,眼部画眼圈,是一般埃及妇女常见的打扮。在比较富裕的人家,化妆品通常随人殉葬。有人在一个坟墓里曾发现7种香膏、2种胭脂。另外,凡有坟墓的地方,只要掘下去,便一定可找到镜子、剃刀、梳子、发针、粉盒等东西。现代妇女所使用的最时尚的化妆品眼影,即直接源于埃及。这项化妆品,经由阿拉伯传至西方。阿拉伯人把它叫alkohl,西方人的“酒”(alcohol)一词,即由此转义而来。埃及人所使用的香料,各种各样,有用来擦脸的,有用来擦手的,有用来擦身体的,有用来熏衣服的,有用来熏房间的。

埃及人的衣着,从最原始到最豪华,莫不具备。10岁以前,埃及儿童不分男女,都可以不穿衣裤到处乱跑。这段时期的男孩子,大半都仅戴耳环及项圈。至于女孩子,由于天生爱美,因此比男孩子多点东西,就是在腰间挂串珠子。奴隶及农夫,比孩子又多些,那就是在腰下围一块布。古王国时代,埃及人民不论男女自脐以上都全裸着,终年只穿一条窄窄的短裙。这种裙一律为白麻布做成,上至脐,下至膝。害羞是习俗的产物,古埃及人虽然裸着大半个身体,可是仍然心安理得。在第一王朝,即使大祭师也是如此。这种情形从拉诺菲(Ranofer)的雕像即可看出。

其后,随着财富的增加,埃及人的服装也逐渐增加。到中古王国时代,埃及人民除那条短窄裙之外,又多了一条较宽较长的罩裙。及至帝国时代,每人不但有了上衣,而且偶尔还戴帽子。在帝国时代,穿着最神气的,是王公大臣的马夫及卫士。每当其主子外出,这些人都要全身披挂,出来鸣锣开道。

爱美可说是女人的天性。埃及女性在财富稍微允许的情形下,早就把窄裙换成了罩袍。那是一块又宽又长的布,从左肩绕至右肋,然后以带束在腰间。其后,罩袍换成了褶裙,褶裙之上,又是镶边又是绣花。再其后,衣裙时长时短,时宽时窄,埃及女性和现代女性一样,天天都在为不知道穿什么衣服而烦恼。

在埃及,不分男女,对装饰品都很喜欢。他们大都有耳环、项圈、手镯、足环、乳饰。当帝国威震地中海及西亚之际,由外国进贡来的金银珠宝,把每一个埃及人都装点得金光闪闪。从前,金银珠宝只有贵族才能享用,可是现在,即使穷得给人记账的书记,也可混到一颗金质私章。埃及女性对项链似有特别嗜好。今天出土的项链,品类之繁,花样之多,令人叹为观止。这些项链,短的不说,最长的达5英尺。从第十八王朝起,埃及境内戴耳环成为一种风尚,无论老少,不分男女,通常都戴上一副耳环。对装饰的喜爱,古埃及女性与现代女性相比,程度上并不多让。令人奇怪的不是埃及女性,而是埃及男性。埃及男性喜欢打扮,几乎可与埃及女性并驾齐驱。他们和女性一样,喜欢戴戒指,戴手镯,戴项链,乃至戴耳环。

·文字

较富裕人家子弟,都有机会念书。学校附属于神庙。神庙学校与现代罗马天主教教区的附属学校相当。祭师就是教师,负责儿童基本教育。相当于现代教育部部长的职位,由一地位崇高的祭师充任,称之为“文部大臣”。考古人员曾从一个废墟中发掘到一所学校,出土贝壳多片。贝壳上所刻文字,即古代教师所编的讲义。从内容上研究,教师所教导的内容,不外从事书记及书吏所需的知识。

为了鼓励学生研究,教师说了许多读书的好处。一张古代水草纸上这样写着:“专心去求学。爱书如爱娘。”另一张上写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再一张又写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受人管,唯有读书人,自由似神仙。”还有一个早期冬烘先生说:“当兵苦,种田忙,只有读书最快乐;朝读书,晚读书,忧愁痛苦一笔勾。”

从帝国时代留下来的手抄教本,今天还可看到。有些抄本,仍留有老师校正的痕迹。今天的学生,看到这些抄本里那么多的错误,一定会大感安慰。当时主要的教学法,即为教本的听写,或是默写。用以书写的东西,有些是陶片,有些是灰石片。首先,教学内容大部分为商业——埃及人可说是历史上最早及最大的功利主义者;其次,为德行;再次,为规矩。

古埃及留下不少关于教学的教训。一条是:“别空想,因为空想毫无益处。”一条是:“开卷有益,不耻下问。”对学童,埃及人主张体罚。一条古训说:“孩子的耳朵,长在背上。”一位学生写信给他的老师说:“如果不是您打我的背,您的教训根本进不到我的耳里。”不过,体罚所获效果似乎有限。从一张古纸上,我们发现有位老师曾经发出这样的叹息:“吾未见学童之好书本,如好啤酒者也。”

学生受过神庙祭师所予的基本教育后,一部分升入财政部所属的学校。这是历史上创设最早的公立学校。从这种学校毕业,即进入政府机构实习。如果把官吏当作人民的公仆来看待,通过这种方式训练出来的,也许比我们现在用选举——包括具有偏好的大众及乱糟糟的竞选演说——选出来的要强也说不定。这种利用学习、实习进而出任公职的制度,在发展上,埃及恰与巴比伦同时。

较高年级的学生,书写工具是水草纸。水草纸的经营,在埃及是一大行业。大部分古埃及文化得以保存,靠的也就是这种东西。水草纸由一种名叫水草植物的梗子做成。水草梗子割为长条,两长条交叉成十字压在一起,即成水草纸。水草纸对文化的价值有多大?我们只要想到这一点:写在上面的字迹,历5000年而不朽不坏且清楚易读,便可知了。水草纸可以用胶水一张张从一张的右端和另一张的左端相连起来。这种相连起来的水草纸,可卷成一卷。因此,埃及的书不是像我们现在一本一本,而是一卷一卷的。埃及的书最长的为40码,再长的没有了,因为古埃及没有好冗言的历史学家。

什么是埃及人的笔和墨?埃及人的笔是一段苇秆。把苇秆切成适当长度,然后在一端做成一把刷子样的东西。埃及人的墨,以油烟、植物胶和水调成。以这种墨写成的东西,可历数千年而不变。有了这种上好的工具,古埃及的文人便大有用武之地。今天,世界最古老的文学作品,就是以这种工具写成的。谈到文学作品,首先离不了文字,埃及人用的是什么文字?

埃及的文字,可能来自西亚。就最古的埃及文字来研究,它处处显示着闪米特的血缘。埃及的古文字,是一种象形文字——一个观念,用一幅图画来代表。例如房屋,埃及人叫per,表示per便画栋房子。有些观念,因为太抽象画不出,于是便只有会意。会意所采用的符号,有的是基于习惯,有的是基于少数人的创造、多数人的跟从。由会意所形成的文字,叫会意文字。埃及属于会意的文字,例如,以狮子的前半部表“权威”,以黄蜂表“忠诚”,以蝌蚪表“一千”等。沿着这条路线发展,有些无法以图画表示的观念,凑巧和某些用图画表示的声音相似,于是遂有假借。假借是用某一幅画来表示此一观念。例如,琵琶这个象形词,埃及人读为nefer,而“好”的发音也为nofer,于是,便把这个字借来表“好”。

埃及人有时用几个象形字拼在一块,于是又形成许多同音异义字。例如,“是”,埃及人读作khopiru,而“是”字无法画出,于是,乃将发音为kho之“筛”,发音为pi之“席”,及发音为ru之“嘴”凑在一块来代表。就这样,埃及文字便形成了。文字与时俱增,最后,埃及人居然便能用这些文字来表达思想。谈到文字,我们便会联想到字母。字母可说是埃及人的一大发明。

埃及人对字母的发明,情形大略如下。以P这个字母为例,这个符号,原来的形状是房子,它的读音为Per。其后,埃及人将其略为p-r,并在p与r之间,任意插入a、e、i、o、u等母音。再其后,将r与母音通通略去,于是P字母便出现了。同样,D字母,原为手的符号。埃及人读手为dot。当o可为其他母音置换,后来又略去t与母音时,于是,就得了D字母。又同样,R字母为嘴,读ro或ru;Z字母为蛇,读zt……慢慢地,除母音外,24个子音都有了。这些字母,由埃及人传给腓尼基人,由腓尼基人带到地中海,最后,由希腊罗马传遍西方。字母可算是东方人留给西方世界的最大的文化遗产。在埃及,象形文字出现的年代,可上溯至古王国创始之际。至于字母的发明,就埃及人留在西奈半岛矿坑内的碑铭记载,最早者约在公元前2500年至前1500年之间。

不知道是愚蠢还是聪明,埃及人虽发明了字母,可是并未完全采用拼音文字。埃及文字,直到其文化式微阶段,竟仍是一个大杂烩。这种文字和现代速记学所用的符号一样,有象形文字,有会意文字,有字母拼音,还有种种辅助符号。这种大杂烩文字,对今天研究埃及学的人而言,是一种相当难以克服的障碍。但这种文字,由于多以形象作依据,也许颇宜于工商业登记账目之用也说不定。拼音文字虽然优点极多,但以英文而言,其拼法与读音差距之大,由此所造成学习上的困难,老实说并不比古埃及文字容易多少。

埃及文字的写法,一种是规规矩矩刻在石头上的“碑铭体”,一种是比较简单方便的“书写体”。书写体,由于是由祭师首先使用,然后传至民间,故又谓之“神圣体”。除以上两种外,还有一种由一般人民所创的字体,这种字体特别简略,故又有“通俗体”之称。也许是基于“古雅”观念,埃及人不刻碑铭则已,一刻碑铭书写总是用“碑铭体”。埃及文的碑铭体,可说是全世界最生动的字体。

·文学

古埃及的文学作品,大部分均以象形文字写成。这些作品,除一鳞半爪外,差不多都已失传。根据这些片断资料来谈埃及文学,难免有瞎子摸象之讥。由于岁月无情,我们可能漏掉埃及“莎士比亚”的作品。不过当我们想到所研究的是几千年前的东西,则虽属一鳞半爪,又岂非弥足珍贵?从埃及第四王朝一座大臣陵墓中,我们发现一个官衔:书藏大臣。我们现在只知道他是管书的,但他管书的方式,究竟是像现在管理一座图书馆,还是像管理一个充满尘埃的仓库,则已不得而知。

在“金字塔资料”中,有着最古老的埃及文学作品。这类作品目前尚存者,为兴建于第五、第六王朝的5座金字塔上的石刻。 稍晚一点的,则为若干图书馆内所珍藏的水草纸卷本。这类卷本,目前皆贴有标签置于架上,以便检阅。卷本中最古的,可上溯至公元前2000年左右。

从上述卷本中,我们发现一篇故事。这篇故事,可说是后来的《水手辛巴达》及《鲁滨孙漂流记》的蓝本。这是一个非常动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叙述自己如何乘船遇难,以及怒海余生的始末。

我现在所叙述的,是我亲身的遭遇。一天,我奉命乘船前往皇家矿场。我所乘的是一艘海船,长180英尺,宽60英尺。船上共有水手120人。这些人,全是由埃及精选出来的。这些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其心胸……比狮还壮。

船开行不久,水手预测大风暴即将来临——虽然这时一丝风暴的迹象也没有。

果然,不久海上起了风暴……御风而前,船去如飞……一浪高达八腕尺……

船翻了,其他水手无一幸存。我被一个巨浪送至一个荒岛,在那儿我足足待了3天。我最初躺在一株树下。上面所盖的,不是被子而是树阴。我很寂寞,因除了影儿外,再无人和我做伴。休息够了,我觉得饿,便起来找东西吃。

谢天谢地,岛上充满了可吃的东西。我找到了无花果,找到了葡萄,找到了韭菜,找到了鱼,找到了山鸡……

……当我生起了火,弄好了食物,我便拾起一个火把,同时将烧好的东西奉献给过往神灵。

另一个故事,极像西努希(Sinuhe)历险记。那是叙述一位大臣被阿门内姆哈特一世判处死刑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逃出埃及后,曾历经近东各国。半由能力,半由运气,若干年后,取得了富贵。但最后,由于思乡情切,他决心抛弃一切荣华富贵,不辞艰险奔赴家乡。

啊,大神!你助我脱离死亡,现在请再助我回归陛下(法老)。回去也许凶多吉少,但是我宁愿把我的尸骨埋葬在我所出生的地方。大神啊,请庇佑我,请降福我,请大发慈悲成全我的愿望。

最后,他果然回到了埃及。由于越过辽阔的沙漠,他全身又肮脏又疲倦。当他向法老请罪时,法老鉴于他思乡念国之心,不但赦免其罪,而且还十分优待他。

法老将我安置在一所王宫里。在那所陈设富丽的王宫内,一个澡洗下来,多年的积郁愁闷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脸刮得干干净净,发梳得亮亮光光。那一身又脏又臭的衣服,被我丢得老远,因为我现在不但有了最精致的新装,而且全身都用香膏涂满。

诸如此类的短篇故事,真可说算得上形形色色。如果把它们分类,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有神话,有传奇,有侦探小说,有罗曼史,有寓言,有童话。故事的主人公,不乏神仙鬼怪、帝王公侯、佳人才子和平民百姓。最耐人寻味者,从上述故事中,我们发现古埃及人也有他们的灰姑娘:她也备受后母虐待,她也有一双天上少有、地下无双的妙脚,她也迷失了一只漂亮的拖鞋,她也有一个不但醉心于她而且无比忠诚的王子。

如果我们把古埃及的寓言童话给人看,而不说明其来源,看过的人一定会说:这是剽窃《伊索寓言》及法国拉·封丹(La Fontaine)童话而成的作品。因为他们的内容,也是以动物来表现人的言行,来使人获得教训。

其中,最动人的作品是《安纽普和白泰的故事》。下面是这篇故事的大意。安纽普和白泰是两弟兄,安是哥哥,白是弟弟。他们一道生活在乡村里,快活得像神仙一样。安后来取了妻子,但这妇人不爱哥哥而爱弟弟。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弟弟的拒绝,使嫂嫂恼羞成怒。枕边一句话:“弟弟调戏我!”于是,两弟兄便势同水火。诸神与鳄鱼知道弟弟受了委屈,都愿帮助他对付哥哥,但是白不愿意。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白除自剁一臂外,还退隐于森林之内。白深痛人心险恶,进入森林后,将自己的心取出来,放在一株耸入云霄的花树上。诸神一方面敬重白的高洁,一方面可怜他的寂寞,于是,就介绍一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子与他为妻。可是很不幸,这个女子太漂亮了,以致尼罗河也爱上了她。尼罗河在白的妻子洗澡时,偷了她一绺头发。这绺头发,在河上随水漂流。事有凑巧,法老正乘船出巡,看见头发拾了回去。这绺头发所散放出来的阵阵幽香,使法老深深入迷。他于是派出钦差,四处寻访这绺头发的主人。白的妻子给找到了。当她被带到法老面前时,法老惊于她的美艳,立刻将她封为皇后。消息传到白的耳里,白又羞又愤又妒。法老为除后患,特遣人到森林里去砍倒白放心的花树。树倒,花落,心坠地,白伤心而死。

埃及初期的文学作品大都和宗教有关。在诗歌方面,最早的也是金字塔上的刻石。古代诗歌大都脱不了“对偶”及“重叠”的形式,埃及诗歌自然不例外。“对偶”及“重叠”的形式,不仅埃及诗人喜欢,巴比伦、希伯来以及而后颂圣诗的作者也喜欢。由古王国进至中古王国,文学也在跟着演变。演变的趋向为宗教性的严肃作品渐少,世俗性的轻松作品渐多。《牧羊人的奇遇》,虽仅寥寥数行,实可作为中古王国时代一般作品的代表。这个故事说:“一天,一个牧羊人在郊外牧羊。由于天气炎热,于是他走到了一个池边。当他脱衣下池洗澡时,一抬头忽然看见池边站着一位天仙似的美女。这位美女已经脱得一丝不挂,头发散乱。”牧羊人在报告这事情时说:

说来你也许不信,一天,我向池塘走去……想不到池里已有一位女郎,她看上去不像食人间烟火的人,当我看到她的头发时,真使我毛发直立,因为它的颜色那样的光亮。她要我亲她,但我不敢,因为我对她感到畏惧。

埃及人的情诗情歌,既多且美。不过由于他们具有“兄妹联姻”的习惯,谈起来未免惊世骇俗。下面是《原野情歌集》中之一节。此歌可能为第十九至二十王朝时代之作品。

对岸有着我爱。

尽管鳄鱼成群,

尽管波涛汹涌,

我仍浮水而行。

勇气高过波涛,

渡河如履平地,

我爱令我坚强,

我爱令我沉醉。

爱人向我走来,

使我心花怒放。

张臂拥着我爱,

仿佛得登仙界。

轻吻我爱朱唇,

我爱醉我香津,

从此不饮啤酒,

香津比酒还醇。

我爱家有小奴,

惯常随侍身侧,

但愿化做小奴,

朝暮得亲芳泽。

埃及人早就发现诗歌有两大要素,一是音调,一是意境。在他们的观念中,诗歌似乎只要音调铿锵,意境优美,外形差一点并没有关系。埃及人的作诗技巧,可说和金字塔一样悠久。从许多古诗中可以看出,除“对偶”“重叠”外,诗人还会使用“押韵”“双关”等手法。

女性追求男性,是埃及情诗情歌一大特色。从一个卷本中,我们发现有下面这么一段:

弟是姐的花圃,

姐是弟的园丁。

种满鲜花香草,

引来泉水铮铮。

弟爱泉水明洁,

姐爱北风清凉。

姐弟相携入园,

共赏园内风光。

欢然共叙心曲,

使姐毕生难忘。

但愿月圆花好,

不饮不食无妨。

总之,埃及文学虽属零散片断,却颇为丰富。其中有尺牍,有文告,有历史,有符箓,有祷告词,有纤歌,有情歌,有战歌,有训谕,有哲学论文,有爱情小说。在埃及,可说一切文体均已具备。

有人指称,在埃及文体中,没有史诗和戏剧。关于戏剧,从一种石刻中,我们发现拉美西斯四世(Rameses Ⅳ)夸称,在一出戏中,他曾扮演俄赛里斯(Osiris)大神的捍卫者,由此可见埃及也有戏剧,只不过现已失传。至于史诗,凡到过卢克索的人,如果去参观神庙,在塔门上便可读到刻在石上那密密麻麻的诗句。这些诗句是歌颂拉美西斯二世战功的。这算不算史诗我们不知道,不过就其篇幅之长、内容之乏味而言,正和一般史诗不相上下。

在埃及,历史的编纂,似与其历史同寿。建国以后,斑斑可考自不待言,即使建国以前,所存史料的丰富也远非其他民族可比。法老出征,必有史官相随。史官负责记载法老出征。由于原则上只许记胜不许记败,同时关于胜利细节又可随意渲染,于是久而久之这类记载,便变成了一种歌功颂德的官样文章。约自公元前2500年时起,埃及史学家即已作出历代列王纪。在纪中,不仅有名有姓,而且还有统治时期及每年的显著政绩。这种以时间贯穿起来的历史,发展到图特摩斯三世,文采已极可观。及至中古王国时代,埃及史学家对此陈陈相因的历史,大表不满。他们呼吁年轻一代的史学家另辟蹊径。塞索斯特里斯二世(公元前2150年)时代,学者克克希皮尔·松布(Khekheperre Sonbu)曾说:“抛弃一切陈腔滥调,把你自己心里的话写出来!”

自远处观人,极难辨别妍蚩,研究古埃及学也一样,由于时间拉长了距离,我们也曾发生从古到今迄无变化的错觉。事实上,像近代欧洲文学一样,埃及文学不断地演变。古王国时代作品,当时人读起来相信不会有多大困难。可是由于时间一天天过去,字音变了,字义变了,文法结构也变了,于是一段时期之后,读的人便要花上若干训诂诠释的工夫才能读通。公元前14世纪,埃及产生了像但丁及乔叟一样的人物。他们叫出了“古文革命”,主张用当时的语言,来写自己的作品。阿肯那顿所著的《太阳颂》( Hymn to the Sun ),就是以当代口语写成的。新文学与古文学相比,无论就内容与形式而言都强多了。不过,一段时间过去,这种充满生气充满活力的新文学,渐渐又变成了老八股。阿肯那顿的作品,在塞特王时代,被列为“古典文学”,那一时代的学生也须经过训诂诠释的工夫才能读通。埃及文学所走的老路,希腊走过,罗马走过,阿拉伯人走过,至今,我们也正在走。有人说过一句话:世间什么都会变,只有学者不会变。

·科学

埃及学者大部分都是祭师。他们有神庙作为靠山,生活安定,时间充裕,因此纵然受到种种迷信的包围,但终究能突破迷信,变成埃及科学的奠基者。根据祭师传说,科学是由透特大神于公元前18 000年发明,主宰地球达3000年。他是智慧的化身,由他所著的书,多达2万余册。埃及人都相信,所有有关科学的书籍,全部包括于这2万余册之内。

从有记录可考之时起,埃及数学的发展,就已非常可观,这是十分显然的事。金字塔的设计与建筑,其计算之精密周到,离开数学根本无从着手。尼罗河泛滥,是整个埃及生活之所系。为了计算及保存涨水退水的记录和清理土地的疆界,测量学与几何学应运而兴。

至于数学,约瑟夫斯(Josephus)认为是亚伯拉罕从迦勒底(Chaldea,即美索不达米亚)带到埃及的。不过,近代史学家认为,不仅数学,甚至其他学术,要说埃及是受自迦勒底的乌尔或西亚其他地方均不是不可能。

埃及人发明了一套记数法,不过这套记数法很笨。1划代表1,2划代表2,9划代表9。到了10,换个新符号。然后,2个10符号代表20,3个10符号代表30……9个10符号代表90。到了100,又换个新符号。然后,2个100符号代表200,3个100符号代表300……9个100符号代表900。到了1000,又换个新符号。及至到了100万,则画个人用手摸着头来代表。这好像说:“啊!怎么这样多?”埃及人没有零的观念,也没有发明十进位法,也没有用十指及十趾来代表数字的观念,他们记个“999”要费27个符号。埃及人也有分数观念,不过表示分数时,总用分子是1来表示,例如:表示3/4时,他们写成1/2+1/4。对于乘法表与除法表,其历史和金字塔一样悠久。最早的数学理论,载于公元前2000至前1700年的水草纸卷本。但在那些卷本中,又曾提到某些远在500年前即已出现的数学著作。

从数学理论所举的若干的例子中,我们知道古埃及人由于对谷仓容量及田亩广袤的计算,代数观念已经萌芽。不过,埃及数学中最发达的还是几何。他们对几何的运用,不仅用来计算方圆立体,而且计算圆柱圆锥及球面。埃及人也早已知道圆周率,他们所使用的数值是3.16。4000年后的今日,我们才进步到认为圆周率是3.1416。

关于埃及人的物理化学,至今未发现任何资料。至于天文知识,埃及人所知者似乎不多。祭师认为地是一个长方形的盒子,盒子四角有四座高山,天就是由这几座山撑着。日食月食现象,埃及人所知者,似乎不比美索不达米亚的人为多。埃及人知道的最准确的一点,是尼罗河泛滥开始的日期。由于尼罗河泛滥始于夏至之日,因此埃及人的神庙在修建的时候,特别使其神庙正面中央与夏至早晨初升太阳在同一条线上。

有人这样想,祭师对天文的知识也许相当丰富,只是一来为维持神的尊严,二来为实行愚民统治,因此不欲将其公开。历经无数世纪,为了研究天体的运行,对于某些星球的追踪,祭师保有着上千年的资料。他们能区别行星与恒星。在他们的观测记录中,竟含有五等星——这种星肉眼无法观测——的资料。还有一桩事实,证实以上的推想,即祭师制定了历法——这对人类来说,也是一桩很大的贡献。埃及人把一年分为3季,每季分为4个月。尼罗河涨水,泛滥,至水退,为第一季。播种五谷使其生长,为第二季。最后收成为第三季。

埃及人把一天分为若干小时,一月分为30天。 这种分法较阴历每月定为29.5天,计算上来得便利。为了凑足一年之数,使太阳与尼罗河泛滥吻合,他们在第12月月尾加上5天。埃及人把尼罗河河水涨得最高的一天——这天也是天狼星(一颗最亮之星)与太阳同时升起的一天——定为一年的开始。由于一年只有365天——实际上应为365又1/4天——因此每4年便有一天之差。

对这项误差,埃及人始终没有设法校正。若干年后(公元前46年),希腊天文学家奉恺撒之命加以修正,即每4年加一天,于是便成举世知名的“儒略历”(Julian Calendar)——儒略是恺撒之名。1582年,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Gregory X Ⅲ)再加校正,即逢以400不能除尽的世纪年代内,令2月减少一天,于是便成目前世界所通行的格列高利历法,也就是我们所称的阳历。今天有历可用,饮水思源,我们不能不对埃及人表示感谢。 [1]

埃及人会做木乃伊,可是对人体并无研究。他们以为,血管中所装的是气、水及液体。他们相信,心肝五脏为思想的中心。尽管如此,埃及人对人体主要骨骼的名称、内脏的位置及心脏的机能,还是有相当认识的。一份水草纸卷本曾有这样的记载:“血管,发于心脏,通于全身。名医置其指于头、背、手、足……对心脏的情况,皆可查知。”从这一认识到达·芬奇与哈维(Harvey)两人的见解仅是一小步,但是时间已过了3000年。

埃及人在科学方面最大的贡献,要数医学。和其他科学一样,医学也始于祭师,同时其起源也富有神话色彩。就一般平民百姓而言,治病大半靠符箓不靠医药。他们认为,生病是撞到了鬼,送走鬼病就会好。以感冒而言,感冒有感冒鬼。送走感冒鬼,要用下列的话:“走,走,走!感冒鬼。你来让他(病人)骨痛、头痛、七窍不舒服。走,赶快离开,滚到地上。臭鬼、臭鬼、臭鬼,赶快滚!”

埃及虽流行送鬼治病,但也产生了不少伟大的医生及医学家。他们所建立的规范,甚至连世称“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也不能不衷心服膺。埃及医学很早就有分类,有专攻产科的,有专攻胃科的,有专攻眼科的。古代埃及医学精深,即已国际知名。在波斯王居鲁士御医中,就有一位埃及医生。除专科医生外,埃及还有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的顾主,多半是平民。这些医生除能治各种疑难病症外,附带还会化妆、染发、修饰皮肤手足及灭绝蚤虱等。

现在留传下来的著作中,最有名的一种叫埃德温·史密斯纸草文稿(Edwin Smith papyrus)——此卷本以发现者史密斯命名,长达15英尺,约为公元前1600年之物,就此卷本内容而言,称之为历史上最早的科学著作亦不为过。史密斯卷本曾载临床手术48种——从颅骨碎裂至脊椎骨挫伤,每种手术,均按很严谨的步骤进行:(1)初步诊断,(2)详细查验,(3)症状讨论,(4)再诊断,(5)判病结局,(6)治疗。最令人敬佩的是卷本作者曾以极肯定的语气说:“控制下肢的器官,不在下肢而在‘脑’部。”此等观点,即便在18世纪的医学家看来,仍属非常新颖。

埃及人所患的疾病,为数不少。就木乃伊及卷本研究,他们所患之病有:脊髓结核、动脉硬化、胆结石、天花、小儿麻痹、贫血、风湿性关节炎、麻风、痛风、乳突炎、盲肠炎、畸形性脊椎炎及软骨发育不全等。梅毒及癌症,没有发现。不过,有些从木乃伊身上找不到的疾病,如脓漏及龋齿,在后来的埃及人身上却极普遍。这也许是拜文化发展所赐吧。人类小脚趾骨的萎缩,一般多归咎于穿鞋,但古埃及人无分贵贱老幼一律赤足,而这种现象也屡见不鲜。

为了对付这些疾病,医生有着不少药性大全之类的东西。埃伯斯纸草文稿(Ebers papyrus)所开的药方,多达700余种,从治蛇咬到治产后热,无不应有尽有。卡汗水草卷本(Kahun papyrus,公元前1850年)所开的药方中,有一种极现代化的东西,那就是避孕药。

第十一王朝皇后陵寝内,发现一个药柜。柜中藏有药钵、药匙、许多丸药及草药。古埃及的处方,大半处于药物与符咒之间。一般而言,多数是两者并用。埃及人的药物极为奇异,最著名的有:蜥蜴血、天鹅耳、天鹅齿、龟脑、孕妇乳、童女便、人粪、猴粪、狗粪、狮粪、猫粪、虱粪、古书烧灰调油、腐肉、腐油等。埃及人相信,以动物油摩擦,可治秃头。诸如此类偏方,曾由埃及传至希腊,希腊传至罗马,罗马传至欧美各国。今天我们所吃的药物,不少即是尼罗河谷居民发明的。

埃及人认为,人体健康的增进,必须做到:第一,注重公共卫生; 第二,男性割除包皮; 第三,不断清理肠胃。狄奥多罗斯告诉我们:

为了预防疾病,他们(埃及人)以下列方法增进健康:灌肠、断食、呕吐等。对这些方法,有的三四天行一次,有的每天行一次。他们的理论是,吃进身体的食物,除一小部分可以滋养身体外,大部分都是废物。这些废物如不清除,久之足以使人致病。

古罗马学者普利尼相信,埃及人之所以有这种理论,可能是从朱鹭学来的。埃及人视之为神鸟,这种鸟为了对付便秘,常常自行灌肠。其所使用的灌肠器,即它那副长嘴巴。希罗多德说:“埃及人每月设法轻泻一次,每次连续3天。他们行轻泻的理论为:清除肠胃中足以致病的食物残渣,可以使人延年益寿。”这样做有无效果?这世界第一位文明史的作者说:“全世界最健康的是利比亚人,而埃及人的健康,仅次于利比亚人。”

·艺术

在埃及文化中,艺术可说是最为辉煌的部分。埃及人一登上历史舞台,在艺术方面就有非常精彩的表演。其艺术品之瑰丽壮观,除希腊艺术差可媲美外,不但前无古人,而且后无来者。埃及艺术之所以如此辉煌,第一,得益于其孤立和平的环境;第二,由于图特摩斯三世及拉美西斯二世因征服而获得大量财富。有了这两个条件,埃及人创造了很多富丽壮观的建筑、雕像以及其他艺术品。进化论者在面对埃及艺术的成就时,也许对自己的理论都会感到怀疑。

建筑 在古代艺术品中,是最为华贵的一种。埃及古代建筑,可说兼具伟大、壮观、耐久与实用诸特点。建筑的进步,启端于居室墓地的改良与修饰。埃及的居室,大部分以泥、土、木为材料。这类居室大都具有几扇日本式的雕花门窗,以及一根坚韧耐久的棕榈屋梁。

埃及人的住宅,大部分都呈现这个格局。环着居室,是一带围墙。围墙之内,是一个天井。要进入居室,得进入围墙,经由天井。比较有钱的人家,住宅之内均有花园。一些私人花园,有山有水,设计颇为精美。穷人虽没有私人花园,却有市政机关开辟的公园。一般而言,无论贫富,其住宅附近皆有花木点缀。屋内墙壁四周通常均设有帐幔。很多人家地面都铺着地毯。在古代,埃及人的习惯是不坐椅子而坐地板,古王国时代,人们吃饭时,是围着一个高仅六七英寸的餐桌蹲下来。这点可说和日本人一样,不过,日本人吃东西用筷子,而埃及人则用手。帝国时代,埃及人的生活水准提高了。这时,上层社会就餐时已有椅子可坐。由于奴隶便宜,他们所吃的菜,由奴隶一道一道端上来。

由于石头昂贵,除宫殿庙宇外,老百姓很少用它来盖房子。即使贵族,他们虽有财力及机会获得石头,但也得先让法老及祭师用了再说。在阿孟霍特普三世时代,尼罗河沿岸几乎每英里都充满了石建的宫殿庙宇及陵寝。埃及人一开始就起劲地造金字塔,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第十二王朝时代。等到赫努姆霍特普(Khnumhotep,公元前2180年)在贝尼哈桑(Beni-Hasan)依山采用柱廊形式建筑后,又开了一种新风气。其后,数以千计的柱廊式建筑,以各种不同的姿态,出现在尼罗河西岸。不过,埃及的建筑,不管是金字塔或丹达拉(Denderah)地方的哈托尔(Hathor)神庙,其巍峨壮丽,3000余年来,可说没有任何一种文明,可以望其项背。

廊柱式建筑的大本营,当然是凯尔奈克及卢克索。这两地的建筑,曾经过图特摩斯一世、图特摩斯三世、阿孟霍特普三世、赛提一世、拉美西斯二世,及自第十二至第二十二王朝诸法老苦心经营。约在公元前1300年之际,在马迪纳特哈布(Medinet-Habu)出现另一种风格的建筑,许多巨型大厦全由圆柱构成。这种阿拉伯式村庄的构筑,曾延续数世纪之久。

此外,阿比多斯的赛提一世神庙,在一片广大废墟中,显得神秘而阴森;在埃利潘蒂尼(Elephantine),小巧的赫努姆(Khnum)庙“精致幽雅,显具希腊风格”;在达尔巴赫里,哈特谢普苏特女王的柱廊建筑,庄严华丽无与伦比;在上述柱廊建筑附近,由拉美西斯二世的建筑师及奴隶所完成的巨大石像及雕塑,不但多而且美;在菲莱(Philae),由于阿斯旺水坝的修筑,所发现的伊希斯(Isis)神庙,柱廊精美世所罕见。观察埃及建筑,一方面,由于巨石累累柱廊林立——之所以需要这么多巨石柱廊,可能是为了对抗强烈的阳光——颇不均衡、不对称,但在不均衡、不对称中却有一种远东特具的原始风格之美;另一方面,由于拱门圆顶及弓形架构的采用——这种采用,显然不是为了需要,而是为了美观,就此点而言,随后的希腊罗马及现代欧洲,可说均是其衣钵传人——使我们又不禁兴起庄严、崇高、富丽、伟大之感。除此之外,关于装饰图案的设计,关于水草型圆柱、莲花瓣式圆柱(lotiform columns)、复式多利安式圆柱(proto-Doric cloumns)、女像柱圆柱(Caryatid columns)、哈托尔柱头(Hathor capitals)、棕榈柱头、联窗假楼(clerestory)、楣梁(architrave) 等发明,均予人以无限美感。埃及人真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师。

埃及不仅建筑惊人,雕刻也极惊人。谈埃及雕刻,当自人面狮身像说起。据推测,这尊雕像也许是某位具有极高权威的法老——可能为海夫拉——的象征。这尊雕像不但体形巨大,而且在表情上亦颇美妙。今天的人面狮身像,尽管其鼻子及嘴唇曾有一部分为弹片削去,但此一巨构,由于技巧高超,狮这一百兽之王沉着、勇敢、猜疑、威严的特性,仍能表露无遗。对此雕像,最惊人的一点是当你对它凝视时,似乎有一丝微笑浮现在它脸上。这一丝微笑,足以显示5000年前作此雕像的艺术家及他所欲刻画的法老,对人性已有相当深度的了解。艺术品中人所艳称者,有蒙娜丽莎的微笑,这尊雕像,可以说就是古埃及艺术家用巨石刻成的蒙娜丽莎。

就精细方面来讲,历史上可能再没有任何一尊雕像,比得上目前尚存于开罗博物馆的那座海夫拉绿玉雕像。5000年时间,几乎什么都已剥蚀尽净,但这件艺术品,似乎原封未动。由于绿玉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因此,由这座雕像所显示出来的决心、勇气、权力、智慧——是海夫拉的,同时也是作此雕像的艺术家的——至今仍活现于人们眼底。我曾经看过与前述雕像同时或稍前的左塞及门卡乌拉的雕像,前者是石灰石刻的,后者是雪花石膏制的,雕刻技巧虽佳,却不能与绿玉雕像相比。

就艺术造诣而言,艺术家为普通人所作的雕像,并不比为贵族所作的差。在普通人雕像中,书记及监工的雕像,就是最著名的。关于书记的雕像,流传于世者有若干件,每件姿态各异,作品年代亦无可稽考。刻得最佳的一件,当数卢浮宫博物馆所藏蹲着记账的那一件。

至于监工雕像,是由阿拉伯工人在塞加拉墓地中掘获。以其颇像阿拉伯地方的酋长,故人们戏称为Sheik-el-Beled,博物馆也即以此命名——其实,此雕像的真正名字是卡皮鲁(Kaapiru)。监工雕像是以木刻成,由于所用木料相当坚硬,故虽饱经岁月,仍然颇为完整。这座雕像是一中年男子,手持监工标牌,前行作发令状。其大腹便便,乃所有社会丰衣足食者的象征;其面部表情,似对其职位感到非常骄傲。就整座雕像的姿态,及其细部刻画如面部表情、衣褶等观之,作者的艺术技巧可说已臻化境。“假定由我挑选埃及艺术品参加世界艺术展览会,”马伯乐说,“我所挑的,就是这一件。”——可能有人会说海夫拉绿玉雕像比它强。

现在,让我们看看古王国时代的雕像。这个时代比较著名的作品,有拉赫特普及其妻子的雕像,有祭师拉诺菲的雕像,有费奥普斯(Phiops)王及其子的雕像,有鹰首雕像,有啤酒师傅雕像,有侏儒雕像。以上这些作品,件件都能突出个性。一般而言,早期雕刻均颇粗劣。在造型上,埃及雕刻似乎都遵循一个传统:凡属人像,其身体面部均向前方,而手足则皆向侧面;身体部分几乎千篇一律,较有变化的仅为头部;至于躯体,凡女性必苗条柔嫩,凡贵族必粗壮有力。

由于所受传统的束缚太大,艺术家在雕像方面不能充分发挥其天才,于是转而运用其精力于浮雕及绘画方面。浮雕及绘画的发展,一方面是艺术的,同时也是实用的。埃及人为安慰死者,曾以大量的浮雕、绘画及雕像置于墓中。他们认为这些东西,可与死者做伴,可为死者代劳。权威、传统是艺术的克星,由于雕像的制作大部分均是用之于神庙及陵墓,故艺术家除根据祭师及陵墓主人的要求去做外,根本无多大自主性。这也许就是若干世纪以来,埃及没有几件雕像可以媲美最初那几个王朝作品的原因。

到了第十二王朝时代,由于出了好几位英明的法老,艺术渐有复兴之势。此一时期的代表作,有阿门内姆哈特三世黑绿玉头像——此像技巧纯熟,对一位潜沉干练君主的特性,刻画入微;有塞索斯特里斯三世雕像——此像以巨石刻成,其头部姿势及面部表情,足可与历史上任何名作相媲美;有塞索斯特里斯一世雕像——此像仅存躯体,现藏开罗博物馆,其雕刻技术之精,足可与卢浮宫博物馆所藏的海克力斯(Hercules)躯体雕像相媲美。动物雕刻遍于埃及整个历史,一般均雕得栩栩如生。此时期的动物雕刻,具有代表性的有下列几件:老鼠啃花生,猴子弹竖琴,警戒中的豪猪。时序降至牧羊君朝代,埃及艺术似乎进入休眠状态。此后300年中,简直找不出一件值得称道的作品。也许是物极必反,一个光辉的时代又到来了。

在哈特谢普苏特女王、图特摩斯、阿孟霍特普、拉美西斯诸法老统治下,由于国力的伸张,自叙利亚搜刮而来的财富在使宫廷神庙享受之余,无形中也使各种艺术获得了灌溉。此时期的作品,有高耸入云的图特摩斯三世及阿孟霍特普二世的巨石雕像,有充斥于神庙每个角落的雕像,有伟大女王的花岗石刻半身像——此像现藏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有图特摩斯三世的玄武岩石刻雕像——此像现藏开罗博物馆,有阿孟霍特普三世的狮身人面像——此像现藏大英博物馆,有阿肯那顿的石灰石刻坐像——此像现藏卢浮宫博物馆,有拉美西斯二世的花岗石刻雕像——此像现藏于柏林博物馆 ,有法老献神跪像,有达尔巴赫里的牛刻——对此作品,马伯乐推崇道:“其与希腊罗马最佳作品相较,实有过之而无不及。”有阿孟霍特普三世的狮刻——对这一对狮子,罗斯金(John Ruskin)认为是古代艺术雕刻中的精品。有拉美西斯二世雕刻家所刻的巨人石像——此像在阿布辛拜勒(Abu Simbel)乃是就一整块巨石刻成。

考古学家在特勒·埃尔-阿马纳(Tell-el-Amarna)废墟中,曾发现图特摩斯艺术家的一个工作场。那儿有阿肯那顿头部石膏模型——就此模型显示,这位以悲剧终场的君主,眉宇间充满了神秘及诗意;阿肯那顿之后,尚有奈费尔提蒂(Nofretete)的石灰石刻半身像及这位皇后美艳绝伦的头像。以上所举,只不过是此期作品的一部分。但就此部分看来,已可见其精美丰富。伟大帝国时代,一切果然不同凡响,浏览这一时期作品,令人难忘的是埃及艺术家在认真创作中所常常流露出的幽默,他们在雕刻动物、人像甚至帝王皇后肖像时,常有令人倾倒的游戏之笔。

自拉美西斯二世以后,埃及艺术家的创作力即渐告衰退。此后数百年间,所谓艺术品只不过是古代作品的翻版。在赛斯诸王时代,埃及艺术出现了一段回光返照的景象。这一时期艺术家返璞归真,大有追随古王国艺术大师之势。他们大胆采用最坚硬的石料,如玄武岩、角蛮岩、蛇纹石及绿玉等。用此等石料的雕刻品,最著名的有两件,一为蒙图米海物(Montumihait)雕像,一为秃顶人像——这两件作品,现均藏于柏林国家博物馆。赛斯时代的艺术家,对于青铜也颇感兴趣,他们用其铸成神、人及动物。提库斯切特(Tekoschet)夫人铜像及铜刻的猫与山羊头,就是其中的佼佼者。最后,波斯人来了。野蛮的波斯人,自侵入埃及后,杀人放火、捣毁神庙。埃及艺术因遭此大劫而濒临灭绝。

建筑与雕刻乃埃及艺术的主干, 但假若我们把浮雕自雕刻中分出,浮雕也可自成一个单元。世界上除埃及人外,可以说没有一个民族,这么热心地把其历史故事乃至民间传说,大量刻在墙上。

参观埃及浮雕,首先使我们大感惊异的是那些古怪的象形文字说明、拥挤不堪的人像以及缺乏远近比例的构图。几乎在所有浮雕中,法老都是又高又大,敌人都是又瘦又小。埃及对于人物的描画,不仅浮雕如此,很多雕刻也如此,常常是眼睛、胸脯正对前方,鼻子、脸、脚却偏向一侧。但在惊异之余,你会为那些美妙的线条及动人的画面所吸引。你看过温尼菲(Wenephe)王陵墓上所刻的鹰与蛇吗?你看过塞加拉(Sakkara)金字塔上关于左塞王(Zoser)的浮雕吗?你看过希塞尔(Hesiré)王子墓地的木质浮雕吗?你看过阿布西尔(Abusir)第五王朝墓上所刻受伤的利比亚人吗?如看过,相信它们会令你低回流连。

最后,当你被浮雕之美迷住时,你便不会感到许多浮雕故事的冗长了。以长篇故事著名的浮雕,有下列几种:图特摩斯三世及拉美西斯二世的战功,塞提一世的治迹——见阿比多斯及凯尔奈克两地的浮雕,以及哈特谢普苏特女王对神秘之国朋特(Punt,疑即Somaliland)所派遣的远征队。在女王远征队图中,我们可以看见长船数艘扬帆南行。其所经之海,有水母、海螺和蚌。船队行抵朋特,朋特国王亲率人民在海岸恭迎。远征队离开朋特时,他们所携带之土产多达千箱。当土产上船时,朋特的脚夫一面运货,一面高叫:“注意,站稳呀,当心呀!”远征队满载而归,据图中注记,他们由朋特所带回的东西有“香料、乌木、象牙、黄金、化妆品、木材、豹皮、猿猴、狗……以及许许多多开天辟地以来埃及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东西”。船队自红海与尼罗河间之运河驶入,当其到达底比斯,他们便把所带回来之物一齐献于女王脚下。最后,我们还可看见,由远征队所带回之物,美化了整个埃及。黄金、象牙、乌木,把宫殿神庙装点得金碧辉煌。由朋特移来的花木在底比斯郊外长得茂盛非凡。看见了吗?牛在劳动之余,还可在此树阴下乘凉。以上,就是艺术家用浮雕所叙述出来的埃及历史。

浮雕,可算是雕刻与绘画之间的一座桥梁。绘画之在埃及,除托勒密诸王统治时代因受希腊影响较有发展外,其余时代均是建筑、雕刻及浮雕的附庸。绘画虽无独立地位,却无处不在。根据埃及惯例,每座雕像均加彩饰。但所加彩饰,由于无法经久保持,慢慢都看不见了。古王国时代的绘画,目前硕果仅存者只有一帧,就是画于美都姆(Medum)墓地的六只鹅。单就这帧绘画研究,我们可以断言,埃及绘画技巧,在王朝建立之初,就已相当成熟。中古王国时代,埃及画家对绘画材料有了新的尝试。 这项尝试,见之于贝尼哈桑地方阿米尼及赫努姆霍特普墓地的装饰画。“羚羊及农夫”、“注视猎物的猫”,就是此种尝试的产品。这一时期的画家,除材料有所创新外,技巧也大有进步——他们已能抓住所绘物体如何才能生动的要领。

帝国时代,埃及坟墓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绘画。在此期间,技术精微奥妙,颜料五光十色。从住宅、庙宇、宫殿的天花板及墙壁上,我们可以找到许多有声有色的作品:鸟在天上飞,鱼在水中跃,野兽在森林里奔跑。绘于墙壁、天花板及地板上的画,画外常以几何图案或花草做框。这一时期作品,由于大部分皆在坟墓里,故有陵墓艺术之称。在陵墓艺术中,最为人所艳羡的作品,有下列几件:“舞女”、“舟中猎鸟”及“裸女”。埃及绘画和浮雕大致具有同一特色:线条美,构图差;动作的连续性,是以不同画面来表示;不讲究透视原理。在埃及,雕刻和浮雕一般都严肃而刻板,但绘画则不同。它比较轻松幽默,因此看起来足以令人心旷神怡。埃及绘画虽然缺点不少,但在东方文明世界里,除中国外,谁也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埃及在其他手工艺品方面,成就也极为可观。他们做手工艺品,其卖力的程度并不亚于造金字塔及修大神庙。由于他们精于手工艺,因此,其室内陈设、身体装饰以及衣食住行各方面,水准都非常之高。埃及的地毯、挂毡、坐垫,编织精致,花样新奇。他们所设计的式样,不但当时的叙利亚人喜欢,就是今天世界各国,也尚在频频采用。就图坦卡蒙陵墓出土的遗物显示,埃及家具的制作,也极为精美。他们的床、椅、桌、凳,不但设计奇巧,而且嵌金镂玉。在同一陵墓里,我们还发现首饰盒、香料匣及花瓶。埃及人所制的花瓶,其精致与中国所制者几乎不相上下。谈到餐具,埃及人有铜盘、银盘、金盘、水晶杯、绿玉碗。这类东西,不但材料宝贵,而且制作精巧。餐具中,陶制品为数最多。埃及陶制品,自阿孟霍特普三世在底比斯别墅废墟中所出土的饮品观之,其技巧也已很可观。

埃及在中古王国及帝国时代,由于社会财富的增加,故珠宝工艺也极为发达。他们用珠宝所做成的东西,有项链、王冠、戒指、手镯、镜子、胸饰、腰带、奖章等。这些东西所用的材料,有黄金、白银、玛瑙、长石、琉璃及紫石英等。和日本人一样,埃及人对生活上的小东西颇为讲究。珠宝盒上,嵌镶着精美的象牙雕刻。他们穿得不多,戴得却不少。埃及人很会过日子,他们白天努力工作,晚上则尽情消遣。乐器是埃及人的最爱,他们所玩的乐器有琵琶、竖琴、叉铃、笛、七弦琴等。

神庙及贵族官邸均有乐队。法老宫廷设有乐官。乐官负责宫廷歌舞剧团的表演策划。直到现在,我们在古代文物中没有发现乐谱,然而,这当然只能说是尚未发现而已,因为以埃及音乐的发达程度,没有乐谱显然是不可能的。有两位乐师在古埃及的声誉,与现代歌王卡罗素(Carusos)及雷斯克(De Reszke)一样。我们会听过这样赞美他们的话:“凡是法老喜欢听的,他们都唱出来了。”

埃及艺术家之名大都湮没无闻,少数传于后世者,多半是因为他们获某著名法老、贵族及祭师的赏识。因此,我们知道的有伊姆霍特普,他是左塞法老的建筑家;艾纳尼(Ineni),是图特摩斯一世的建筑家——其所作之伟大的建筑在达尔巴赫里;卜穆里(Puymre)、哈卜森伯(Hapuseneb)及森穆特(Senmut),他们是哈特谢普苏特女王的建筑家; 贝克(Bek),一位最骄傲的雕刻家,在戈蒂埃(Gautier)诗歌中会说,他的作品足使阿肯那顿不朽;阿孟霍特普及其子哈甫,是以其身为阿孟霍特普三世之建筑师而得名。阿孟霍特普可算是最幸运的一位艺术家,由于他极获法老的信任,以无穷财富供其天才发挥,故其建筑备极完美,世人因此而尊之为建筑之神。

埃及的宗教与埃及的财富,孕育并促进了埃及的艺术,同时加之帝国的腐败堕落,也扼杀了整个埃及艺术的生命。这可以说是一切文化共有的悲剧:宗教一方面给艺术家提供了创作的冲动、题材及灵感,另一方面却加上种种束缚和限制。我们知道,凡富有生命的艺术品,均是发自艺术家活跃的心灵,一旦艺术家的心灵受到束缚,其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必然气息奄奄、枯燥乏味了。

·哲学

不少哲学史家一谈哲学,习惯上皆由希腊谈起。印度人深信,世界之有哲学是自印度始。中国人则说,哲学以中国的最完美,而讥笑我们肤浅。其实,可能我们都错了。因为从古埃及的断简残篇中,埃及在宗教崇拜礼仪中已有道德哲学,虽然还不成熟。希腊人有这样一句谚语:除古代不论,他们的智慧与埃及人的智慧相比,自觉仍是孩子。

就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哲学著作而言,最早的要数《普塔霍特普之教训》。这篇教训的年代,可上溯至公元前2880年——比孔子、苏格拉底及释迦牟尼要早2300多年。普塔霍特普在埃及第五王朝时代,为法老的首相兼孟斐斯省长。退休后回家教子,下面所引述的,就是他写给儿子的教训。这篇教训,第十八王朝以前的学者曾译成当时的文体。

这位首相开头先向法老请求:

啊,我的至尊,臣的生命已似西山上的太阳。臣已老态龙钟,疲弱昏聩。眼也花了,耳也聋了,记性也坏了……请您让您的仆人为他的儿子做一件事,把他从前从神灵从前辈所获的教训,转告他的儿子。

法老允许了他,同时告诉他,“不可过于劳神”——这一劝告对哲学家来说乃是多余的。于是普塔霍特普教训他的儿子说:

不可因略识之无而自骄。与愚夫愚妇接谈,也应具有和圣达之士交谈一样的态度。技术无止境,任何人都不能说,我的功夫天下第一。忠言比婢女在碎石堆里找到的翡翠还珍贵……宅心仁厚,人必乐与之交……谨防利口伤人……不可放言高论,无论对谁,不管其为王孙公子或市井小民,喋喋不休,均会令人生厌……

智者教子应使其顺乎神意。要子弟行正道,莫如以身作则。父慈则子孝……对听话的子弟,应奖励;对不听话的子弟,如行为越轨、言语粗鄙,应严加管束……告诉子弟,做人应堂堂正正;世间最可贵者为德行而非珍宝。

无论到任何地方,与女性交往均宜慎重……智者必爱其妻,给予房屋,给予情爱……沉静寡言,胜于废话连篇。在议会中讲话,当心受到专家的反驳。最愚蠢的人,才能无所不谈……

能者,必虚怀若谷,必言语温驯……别人谈话,不可插嘴。愤怒时不可发言。愤怒能伤人坏事,智者宜控制自己远离愤怒。

普塔霍特普所作的结论,大有罗马诗人贺拉斯的意味:

我不敢说我所说的一切,必能垂诸永久。不过,谁若能照我所说的去做,他必受人尊重。说话谨慎,行止有方……必终生受益……要你做一个堂堂正正、心安理得的人,这是我所企望的。

在埃及思想中,这只是一面。由于时代的不同,我们又发现了另外的思想。古王国时代的另一位哲人伊普维尔(Ipuwer),鉴于暴乱、饥馑、腐败,曾发出如下悲鸣:“大家都在上供,却不知道神在什么地方!”像叔本华一样,由于眼看社会上自杀的人越来越多,他于是说:“人类的末日也许就要来临了。看,一方面,生的不生,长的不长;一方面,你争我吵,钩心斗角!”最后,他梦想着救世主的到来:

他来了,所有的火焰(社会战乱)渐趋熄灭。四处传闻,他是全人类的牧者。他心地善良,为了照料他的羊群,他整天席不暇暖。他用慧眼查出世间善恶。他以他的巨臂,扶持善人,除去恶者……但是,今天他在哪里?也许,他还在睡觉;也许,还不到他显示他大力的时候。

这完全是先知的口吻。上面这段话,稍微改头换面,即可置诸希伯来人启示录中。埃及人的这类古训、这种“理想社会的向往”,如果再进一步,即可形成希伯来的“救世主思想”(Messianism)。

从另一件水草纸卷中,我们还可发现中古王国时代人的诅咒。这种诅咒不仅那个时代有,也许每一个时代都有:

今天,我能够把我心底的话告诉谁?

兄弟靠不住,

朋友的情意也是假的。

今天,我能够把我心底的话告诉谁?

人心是这么险恶,

大家都偷偷把邻居的东西往家里搬。

今天,我能够把我心底的话告诉谁?

君子都死光了,

厚颜无耻的人四处横行。

今天,我能够把我心底的话告诉谁?

邪恶的人飞黄腾达,

大家所听得入耳的尽是虚假的话。

这位埃及诗人愤激之余,于是转而歌颂死亡:

今天死神来到我的面前,

他医好了我多年疾病,

他带我进入了一个美丽的花园。

今天死神来到我的面前,

他散发着没药的芳香,

他带我走上一艘扯满风篷的船。

今天死神来到我的面前,

他散发着莲花的芳香,

他送我到一个充满酒香的地上。

今天死神来到我的面前,

他像一股浩荡的激流,

把我从人生战场送回我的故乡。

今天死神来到我的面前,

他亲切有如家人,

接待我这个充满创伤的游子。

悲观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产生“及时行乐”的思想。在莱登博物馆,有一块2200年前的石刻,其上的诗句,即是此种思想的代表。

我曾经听说,伊姆霍特普及哈德德夫都有过下面这些话语,

这些话语,蕴藏着无限真理:

如今是荒烟蔓草,

从前是高楼大厦,

再过些时,也许连荒烟蔓草也没了。

时光如果能够倒流,

我要和古人晤谈。

今人自古人口中,

可以得到许多领悟。

把忧愁抛到九霄云外,

能快乐尽量快乐。

人生难活百岁,

何不今朝有酒今朝醉?

有没药,洒在头上,

有丝麻,穿在身上,

有金银,戴在手上。

智者及时行乐,

傻瓜愁眉苦脸。

爱吃的,吃点,

爱穿的,穿点,

爱用的,用点。

智者及时行乐,

莫待老病缠身。

生前不求快乐,

死后永远悲哀。

金银满库无法带,

青春逝去永不来。

埃及人的悲观主义及怀疑主义,可以说是由于西克索人入侵、整个民族精神崩溃的结果。希腊沉溺于斯多葛学派及伊壁鸠鲁主义,也是同样情况下的产物。

在埃及历史上,这种思想事实上很快即告消失,因为新的希望、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宗教,不久又诞生了。在这里,我们要指出一点,上面的诗篇所代表的只是少数敏感知识分子对于人生的看法。至于成千上万的埃及人,他们的信念是单纯的。在他们看来:神总是站在正义的一边,只要对神虔敬,尽管在尘世有着痛苦悲哀,但升天后就会幸福快乐。

·宗教

埃及的一切,彻头彻尾可以说都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展示埃及宗教发展,由图腾信仰至神学观念无不具备。埃及宗教的五花八门,只有罗马、印度差堪比拟。在埃及,除道德外,文学、艺术、政府,一切的一切,无不受到宗教的影响。我们可以这样说,不研究埃及的神,便休想了解埃及的人。

照埃及人的传说,混沌初开先有天,其次便是尼罗河。天及尼罗河,便是最主要的神灵。在埃及人观念中,日月星辰诸天体,都是神灵的化身,这些神灵都是有力量、意志,能独往独来的。埃及神话传说因部落不同而异:

一种说法,天如穹隆,笼罩四野。在天之下,有一神牛。此牛即圣母哈托尔(Hathor)。圣母头顶着天,脚踏着地,胸腹上缀着万点星星。

另一种说法,天有天神,名曰斯布(Sibu)。地有地神,名曰努特(Nuit)。天神在上,地神在下。天地交合,即生万物。

众星皆神,神有大小。例如萨胡(Sahu)及索普迪特(Sopdit,亦作Orion或Sirius)就是极大的神。萨胡一日三餐,以其他诸神为食。一般而言他只吃星星不吃月亮,但偶尔他也会吞下月亮。不过,当月亮一落到他肚里,一来是由于人们的哀求,二来是由于其他神灵的逼迫,所以不久他只得又吐了出来——埃及人相信,月食就是这样形成的。

按一般传说,月亮也是神。他不但是神,而且在神中资格最老。月亮是神,太阳当然更是神。在埃及神学中,太阳是光明之父,地球为万物之母。地球之所以能产生万物。全是感受太阳精气的结果。太阳神,经常化身为神牛,每天生一次死一次。每天,黎明即生,生后即开始旅行,行程由东到西。他所乘的是一艘华丽无比的船。这艘船在太空中航行,每当到达终点,神牛即因老而死。对太阳神,还有一种传说。那就是太阳神名叫何露斯(Horus),他的化身是一只非常健壮的神鹰。他每天必从东至西横越天空飞行一次,因为整个大地均由他掌管。由于神鹰孜孜不倦地飞行,故埃及人特取之为宗教及皇室的标志。

无论在任何一种传说中,太阳总是创造之神。据说,当太阳首次光临大地的时候,大地上不是沙漠就是不毛之地。他觉得这样很难看,于是便以其无匹的精力创造了许多东西。这许多东西,就是花草、树木、牛、羊、狮、虎及人。太阳所创造的人,无论男女,最初都是非常完美的。这些人生活得很愉快。不过,当一代一代传下去,不知为什么人一天天变坏了。人类的变坏使太阳大为震怒。有几次,他的震怒摧毁了成千上万的人。关于人类的起源,埃及中比较有知识的人,则另有一种说法,那就是人类的祖先和野兽并无二致,至于语言及其他文化,则是后来慢慢形成的——这与苏美尔部分学者的观点相同。

埃及不仅崇拜生命的源头——太阳和地球,而且崇拜一切和他们生活有关的东西。在他们看来,植物是值得崇拜的——棕榈树是神,因为它在沙漠上给他们遮阴;柽柳是神,因为它给他们造成聚会休憩之所;无花果树是神,因为它的果实可给沙漠旅客充饥。照此推论下去,自然而然,黄瓜、葡萄乃至任何蔬菜尽皆是神。据说,坦(Tain)极其崇拜洋葱,指其为尼罗河畔之神,为此曾使波舒哀(Jacques-Benigne Bossuet)深感不快。

埃及的动物崇拜更是达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由于动物皆是神,神皆须塑像供入神庙,因此游埃及大神庙,常使人有置身动物园之感。埃及人对下列动物尤其崇拜:公牛、鳄鱼、鹰、母牛、鹅、山羊、猫、狗、鸡、燕、豺、蛇。由于埃及各部落各时代对这些动物皆极崇拜,所以对它们的保护不遗余力。在印度,牛因为是神物,所以可以四处遨游。在埃及,所有受人崇拜的动物,其所获得的尊重和印度的牛不相上下。埃及的神常以人身且兼具一种或数种动物为形象。例如阿蒙,有时为鹅,有时为羊;太阳神瑞(Ra),有时为蚱蜢,有时为公牛;俄赛里斯有时为公牛,有时为公羊;塞贝克(Sebek)是一只鳄鱼;何露斯是一只鹰;哈托尔是一头母牛;透特,智慧之神,是一只狒狒。由于动物崇拜,因此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风俗。埃及人挑选美女给某些动物作肉体奉献。动物中经常得到这种奉献的,是被视为俄赛里斯之化身的公牛。此外,奉为神圣的公羊,也常获得这种享受。使公羊与美女交合的风俗,据普鲁塔克记载,特别盛行于门德(Mende)。动物是一种图腾,在埃及宗教史上,从头到尾可以说均为图腾思想所支配。埃及有人格化的神为时极晚,史学家都相信,埃及的人格化之神,显然是自西亚移植而来。

在埃及人心目中,公牛与公羊,不但是俄赛里斯的表征,而且是神的本体。这两种动物之所以被视为神圣,显然是因它们在作为创造力代表的性方面表现得强而有力。俄赛里斯的雕像,一般皆有这种特点:性器官刻得特别大。有些俄赛里斯的雕像,其性器官不但大,而且竟有三个之多。当埃及人迎神赛会时,像上述之俄赛里斯雕像绝不可少。在某种情形下,出于宗教上的理由,妇女还得把这类雕像带在身边。

埃及人性器崇拜之风极为普遍。这种风俗除上面所述者外,尚可见于神庙中的浮雕。在许多神庙浮雕上,所刻裸体男性,性器作勃起状者即不在少数。埃及人常以一个十字加个棒槌代表男女交合,这种符号几乎处处皆是。

宗教向前演进,最后人格化的神出现了。在埃及,与其称之为人格化的神,不如称之为神化的人。这一点,埃及和希腊可以说是一模一样。埃及的神也都是许多了不起的人。他们不仅有血有肉,有爱有恨,而且也会吃饭睡觉生孩子。不仅如此,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和人一样,还有老和死等着他们。以俄赛里斯为例,俄赛里斯乃尼罗河之神,他每年要死一次,不过死后不久又会复活。这种死而复活的说法,一说象征河水的涨落,一说象征土壤的肥瘠。俄赛里斯的一生一死,本来是很有规律的,但一次竟有另一位神把他杀死,以致他的复活遭到阻碍。俄赛里斯不再复活,显然是指尼罗河一度停止泛滥。

杀死俄赛里斯的神,名叫塞特(Seth,亦作Set或Sit)。他是一个坏神。由于他喷气如火,以致种下去的庄稼都干枯了。后来,幸而又来了一位神,推翻了塞特的统治,并救活了俄赛里斯,于是天下复告太平。俄赛里斯的复活,显然是指尼罗河又已开始泛滥。推翻塞特统治的神名叫何露斯。他是伊希斯女神的儿子。俄赛里斯是伊希斯女神的情人,他的复活就是得益于女神对他的忠心和热爱。俄赛里斯这次复活后,即上升天堂统治埃及,使之成为人间乐土。以上可算是一个相当标准的东方神话。由东方宗教所孕育而成的神话,总是把一切事物一分为二:有创造必有破坏,有盛必有衰,有兴必有亡,有善必有恶,有生必有死……

在这个神话中,伊希斯,这位伟大的母亲,一方面是俄赛里斯的姐姐,一方面又是俄赛里斯的情人。她的神通比俄赛里斯要大——这反映一般埃及妇女的地位——靠着她的忠心及热爱,死居然也被她征服了。毫无疑义,伊希斯所代表的就是肥沃的黑色三角洲。她与俄赛里斯——尼罗河结合,使埃及人有着吃不完用不尽的粮食蔬菜、鸡鸭鱼肉、布匹纸张。据传说,埃及的小麦大麦本来是野生的。人们种以为食,自伊希斯告诉俄赛里斯始。伊希斯对于埃及有着母性的慈爱,她使他生,使他长,使他成熟。她在埃及的地位,有如时母、伊什塔尔、赛比利之于亚洲;得墨忒耳之于希腊;刻瑞斯之于罗马。总之,她是本源、创造、生命、开拓、传统的象征。埃及人对于伊希斯的崇拜,是非常虔敬的。他们尊之为圣母,用一切珍珠宝贝装饰她的雕像。祭师对于她,除每天早拜晚祷外,每逢年冬——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2月底,即冬至太阳回归之际——还要举行大拜拜。

对伊希斯的大拜拜,皆在何露斯庙中举行。何露斯为太阳神,乃伊希斯所生。据说,她生太阳神时是在马厩里,因此,在拜拜之日,祭师总要做出临盆产子的情景。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基督教深受埃及神话影响的蛛丝马迹。据考证,早期的基督徒,曾以伊希斯及何露斯为礼拜的对象,这可以说是另一形式的圣母与圣婴。以上,瑞(Ra,南埃及称之为阿蒙)、俄赛里斯、伊希斯及何露斯诸神,在埃及算是有名的几位大神。其中,瑞、阿蒙,再加上另一位大神卜塔(Ptah),经过若干时间的演变,曾经结合为一体。除以上几位大神外,埃及还有不计其数的小神。在这些小神中,有Anubis、Shu、Tefnut、Nephthys、Ket、Nut……由于本书并非埃及封神榜,故对这些小神不具体讨论。

在埃及人观念中,甚至每位法老都是神。照例,每位法老总是阿蒙大神的子孙。他统治埃及,不仅是靠神的权柄,而且因为他是神的后代。埃及人相信,法老本来住在天上,为了治理万民才来到世间。法老的皇冠,其上是飞鹰,鹰是一种图腾,同时也是太阳神何露斯的象征;正面自法老额上突起的,是条蛇,蛇是智慧、长寿及神秘的代表。在宗教上,法老是最大的祭司,他率领万民向神礼拜。通过神,通过宗教,我们可以了解到法老不借多少武力即可统治埃及的道理。

埃及祭师具有两种作用:一、法老权威的支柱;二、社会秩序的秘密警察。利用神道设教,他们一方面扩大法老威权,一方面控制人民思想。凡为祭师,必精于种种宗教仪式及魔术。由于工作性质相似,全国祭师自然形成一个阶级。这是一个富于神秘感的特权阶级,为了维护阶级利益,其职位的递嬗采用世袭方式。祭师这个阶级,一则由于法老的倚畀,再则由于沾神之光,发展得异常壮大。他们的势力,有时凌驾于诸侯甚至皇族之上。作为一个祭师,有着诸多好处:庙宇使他有着宽广的住处,供品使他有着丰美的饮食,强迫劳动轮不到他,可以不当兵,可以不纳税,可以安享庙产收益,可以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祭师也替埃及做了不少工作,例如,传播文化,保存古迹,教育青年,安定社会。可是,就他所取的与他所予的两相比照,大小却很不相称。

对于埃及祭师,希罗多德这样写道:

这批人以拜神为其本务,对于下列典礼仪式,均异常熟悉……他们身上穿的一律都是麻织品。凡属上身衣服,都是新洗过的。洁净似已成为他们第二天性。衣服难看一点不要紧,但不洁净绝不能穿。每隔三天,必从头至足大刮大洗一次……他们习惯于洗凉水澡,每日要洗四次:白天两次,晚上两次。

埃及宗教最为突出的一点,是特别强调“不朽”。俄赛里斯可以死而复活,尼罗河水可以降而复涨,一切植物收割后又可再生,人当然也可不朽。埃及对人可复活的想法,由于尸体埋在干燥沙土里能历久不坏一点,益增强其信念。此种信念,一方面支配着埃及人数千年的思想,一方面进而成为基督教主张基督复活的来源。按照埃及人的想法,人体内住着一种小精灵。这种小精灵和人一模一样。他们把这种小精灵叫“卡”——一说卡就是灵魂,一说它是灵魂以外的东西。不过,不管人体也罢,卡也罢,灵魂也罢,死后均可复活。

当然,复活得具有一定的条件。复活的条件,除人死后在一定时期内要确保肉身不朽外,或者,找到俄赛里斯大神,洗清一切罪愆;或者,获得卡隆(Charon)老人的超度——但此项超度极不易得,因凡要请求超度的人,须其一生清清白白、毫无罪过。人在复活之后,便可得升天国。天国是个极乐世界,那儿的人,不愁吃,不愁穿,快快乐乐,无忧无虑。不过,要上升到天国是很难的,因为进入天国的人,均须接受俄赛里斯大神的考验。俄赛里斯大神在考验时,除详细查问外还要用天平称。称什么?称心。称心的天平,用羽毛做砝码,心里若存有一丝一毫的虚伪,心就会比羽毛重,心比羽毛重便不及格,不能复活。换句话说,也就是经不起俄赛里斯大神的考验,这样的人结局是很悲惨的。这种人得永远躺在坟墓里,在那儿不仅永远不见天日,受着饥渴的煎熬,而且还会给鳄鱼当作点心。

祭师的权威就在这里,他们说有办法可以帮助死者解脱上述困境。他们的办法,一种是尽量将食物饮料及奴仆置于墓中,使死者无饥渴劳累之苦;一种是在墓中放一些为神所爱、为鬼所怕的东西,如鱼、鹰、蛇、圣甲虫等——埃及人相信,这种虫是灵魂的代表;一种是购买《死者之书》( Book of the Dead ——由祭师以水草纸做成,上书符箓,据说有取悦甚至蒙混俄赛里斯大神之功。

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他的灵魂便得等候俄赛里斯大神的召见。等候的时间,有的长有的短,短者数十年,长者数百年。最后当他见着俄赛里斯大神时,根据《死者之书》的教导,他应对大神作如下祷告:

啊,转动时间之轮的大神,

宇宙神秘生命的主宰,

请垂听我所做的祷告——

神啊,我知道我不配做您的孩子,因为我曾使您蒙羞;

我知道您的心里充满忧愁,

因为您的孩子在尘世造过不少孽,犯过不少罪。

但神啊,请怜悯我的无知,

请宽恕我的愚昧。

请用您的圣水,洗净我的罪恶。

神啊,请让我改过自新,

我愿尽我最大的努力,

使你荣耀,使你喜悦。

根据《死者之书》,灵魂也可向俄赛里斯做出下面这种否认有罪的自白:

伟大的神,真理正义之主,我赞美您!

主啊!我来了,来到您的脚前,

在您这庄严华丽的殿中,

我要坦白说出我心底的话。

主啊,我是清白的,

我从来没有起过害人之心,

我从来没有倚富压贫,

我从来没有仗势凌人,

我从来没有吃过一文昧心钱,

我从来没有亵渎神圣,

我从来没有教唆奴隶反对主人,

我从来没有杀人、使人挨饿、让人哭泣,

我从来没有不忠不孝,

我从来没有污辱寺庙,

我从来没有侵占供品,

我从来没有在庙里与人淫邪,

我从来没有不敬神灵,

我从来没有制作假账,

我从来没有和婴儿争奶,

我从来没有毁坏鸟窠,

神啊,我是清白的,清白的,清白的。

埃及宗教可以说什么都有,只是缺了一样,那就是“道德”,而这种东西却是最重要的。为什么没有道德?可能是祭师没有时间,因为他们成天为了赚钱,忙着画符、念咒、拿妖、捉怪。虽然《死者之书》大有劝人为善之意,因为它强调,唯有为善才能上升天国。可是,这种东西一开始便已流于形式。由于祭师靠这种东西图利,因此,灵魂的得救便不在于生前行为的善恶,而在于死后买不买得起这种书,以及能不能照书上所讲的去念。在一本《死者之书》上,就公然有着这种字句:“死者照念,立可超升。”也就是说,凭嘴巴讲讲就可上天堂。埃及人极为重视符咒。符咒可以抵罪、去邪乃至升天。祭师是画符念咒的专家,需要符咒的人,可出钱向他们购买。身体不舒服,在埃及人看来,不是得病而是有鬼。去鬼就得用符咒。大病所用的符咒要请祭师,小病家里人画画念念即可。下面我们所举的,是一位妈妈为其生病孩子所念的咒语:

走,走!你这从黑暗里偷偷进来的鬼。你想亲我的孩子?不行。你想带他走?不行。不许你碰他,我已在他身上擦了香料,香料会烧你的手;我已在他身上挂了洋葱,洋葱能要你的命;我已在他脸上涂蜜,蜜在人是甜的,但在你是苦的。另外我还有伊伯都鱼的刺及鲈鱼的背,这些对你都很不利。你走,你快走!

在埃及神话里,诸神常以法术符咒相对抗。埃及术士在小说家笔下,有的能以一句咒语,便把一个湖里的水吸干;有的能以一道符箓,便能令死人复生。法老为了自己的安全,经常豢养术士。有时,法老也自信具有法术:能呼风唤雨,或使海水倒流。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充满了符箓迷信。每家都有门神,门神能驱走邪魔,带来好运。埃及人相信,每月每日都有神道当职。神有吉凶,逢着吉神便运道亨通,逢着凶神便会倒霉。他们相信,透特月23日所生的孩子,其命不长;柯伊阿科(Choiakh)月20日所生的孩子,眼睛会瞎。

据希罗多德记载:“由于每月每日都有神道主宰,因此人生下来,是富,是穷,是夭,是寿,就已经确定了。”宿命论的流行,也许是埃及宗教不重视道德的另一原因。什么才是通往天国之路?行善并不必要,重要的是符箓斋醮以及对祭师的慷慨布施。

一位著名的埃及学学者,对埃及宗教如是说道:

这一来,人死后便处处都可遇到危险。要度过这些危险,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找祭师。祭师能画符念咒,死人得了他的符咒,安全即可获得保障。祭师的符咒种类繁多,有的能教你如何走路;有的能保护你的口;有的能保护你的头;有的能保护你的心;有的能助你保持记忆——特别是记着你的名字;有的能助你保持呼吸;有的能助你吃;有的能助你喝;有的能教你不吃自己大便;有的能教你不吃一种魔水——这种水吃后能变成火焰;有的能助你把黑夜变成白天;有的能助你驱走毒蛇;有的能助你赶走妖怪……符咒盛行,祭师发财,古代东方道德观念的不发达,这可说是一个最大的原因。

以上,便是所谓的埃及宗教。诗人兼异端法老阿肯那顿即位,就对这种宗教展开一次革命。但想不到这次革命,却导致了埃及帝国的大崩溃。

异端法老

公元前1380年,阿孟霍特普三世,即图特摩斯三世的继承者,享尽人间荣华富贵后去世了。继之为法老的,是其子阿孟霍特普四世,这就是历史上以阿肯那顿著名的一位君主。在特勒·埃尔·阿马纳这里我们发现了他的一尊半身雕像。从雕像可以看出,他有一副柔和的女性化的脸庞,一种敏感的诗人气质。长长的睫毛,梦似的眼光,鹅蛋形的头,加上一个瘦弱的体形,活像诗人雪莱。

这位具有诗人气质的法老,几乎一即位就与崇拜阿蒙大神的宗教及执掌这个宗教大权的祭师阶级发生冲突。冲突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少年君主过于纯洁,一方面祭师阶级过于腐化。我们知道,在凯尔奈克有着埃及最大的神庙,神庙中有着一大批美女。这些美女名义上是神的妾媵,实际上却是专供祭师淫乐的玩物。仅就这一点而言,这位少年君主对于祭师就已不满,事实上祭师的毛病还不止如此。由于他们出卖符咒大肆敛财,倚仗神力左右官府,使用巫术愚蒙百姓,这位少年君主便感到忍无可忍了。“祭师无法无天,”他说,“先王在世已有所闻,现在,其横行不法,更愈来愈不像话了。”凭着少年人不畏一切的勇气,他于是便向阿蒙大神的宗教及祭师宣战。他指称,过去所崇奉的神道,一律都是邪神,那些繁琐的仪式,都是无意义的。他另外提出一个神道,说:“世间唯有太阳神阿吞(Aton)才是真神。”

像印度3000年后的阿克巴一样,阿肯那顿认为,唯有太阳、光和生命的来源,才真正值得崇拜。这种观念不知是否来自叙利亚,不过他所说的阿吞则与阿多尼斯毫无二致。撇开观念来源不谈,阿肯那顿对于阿吞是衷心崇拜的。为了表示他的忠诚,他甚至废掉他旧有的名字阿孟霍特普,因为其中含有阿蒙字根,改用新的名字,为阿吞所喜欢的阿肯那顿。他苦心孤诣找出过去一些歌颂一神理论的诗篇 ,并精心作成一篇《太阳颂》。

《太阳颂》在埃及文学史上,是一个最长最美的诗篇:

当东方天际泛起朱霞,我们便知道您已到来。

啊,伟大的阿吞,一切生命的源头,

东方,由于您的升起,显得光芒万丈。

世界,经你略加装点,立刻容光焕发。

在宇宙间,您就是美丽,您就是光辉,您就是伟大。

您,光明的化身,大地的情人,万物的创造者,

用您的力,扶持着软弱的,

用您的爱,凝结着涣散的。

虽然,您在远方,但近处有您的鼻息,

虽然,您在高处,但低处有您的脚印。

神啊,当您没入西边天际,

大地即陷于黑暗与死寂。

人们回家,

蒙头大睡。

借着黑暗掩护,

宵小横行,

狮蛇出洞,

……

这是一个死寂的世界,

这是一个罪恶的世界。

但当您从东方升起,

世界又重见光明。

黑暗见您而远遁,

罪恶见您而匿迹。

您的光,

唤醒了大地,

人们于是忙着,

下床,

洗脸,

穿衣,

欢欣鼓舞,

迎接黎明。

牲畜在草场散步,

花木在迎风起舞,

群鸟在林中飞翔,

小羊在原野跳跃,

一切的一切,

在您的照耀下,

无不生气蓬勃。

迎着光辉的黎明,

每条路上,人来人往,

每条河中,帆樯如织。

水中的鱼,闪耀着金鳞,

跳跃着游向蓝色的海。

伟大的造物主,

您为女人造卵,

您为男人造精,

您把精卵合成一个小生命。

您对每一个小生命,都照顾得无微不至:

未出娘胎,您哺育他;

呱呱坠地,您安抚他;

您给他吃,

您给他穿,

您教他说话,

您教他歌唱。

伟大的造物主,

鸡雏在未破壳而出之前,

就已有了生命。

它的生命就是您赋予的。

是您,使它孵化,

是您,使它呼吸,

是您,使它破壳而出。

鸡雏出壳,

必尽力歌唱,

必尽力舞蹈,

因为它为生命欢呼。

神啊,您是无所不能的,

虽然我们看不见您,

但我们知道,您才是唯一真神。

唯有您具有如此大力,

创造大地,

创造人类,

创造牲畜,

创造天上飞的,

创造地上爬的。

神啊,您对人类的照应是多么妥帖,

您视埃及,

您视叙利亚,

您视库施(Kush),

您视任何国家都为一体。

您把每一个人都安置得恰到好处,

您使他们,

不愁吃,

不愁住,

不愁穿。

奇妙的尼罗河是您创造的,

河水的涨落也全听您的意旨而行,

因为您要它养活您的子民。

您的设计是多么的巧妙,

啊,永生的主,

我想您的天上一定也有个尼罗河,

您那个河里的水便是光。

为了养活万民,

为了养活牲畜,

您给每一个田园,

您给每一片草地,

都用光充满。

光,使禾苗生长,

光,使草木茂盛,

光,使生命绵延。

主啊,为了划分工作与休息,

您不仅创造了昼夜,而且创造了季节。

冬天,您要人们休息,赐给他们和风;

夏天,您要人们工作,赐给他们阳光。

主啊,您住在天上,天上太远我们无法追随。

但当您每天出巡,从您身上发出的万道金光,

我们便知道,世间唯一的真神,

阿吞来了。

黎明,黄昏,又一个黎明,

您,默默地创造着一切:

您创造城市,也创造乡村;

您创造人类,也创造牲畜;

您创造道路,也创造河流。

全世界的眼睛,都在仰望着您,

我们唯一的真主,阿吞。

神啊,您活在我心里,

对您我想没有谁比我更虔敬。

求您赐福给您的爱子,阿肯那顿。

叫他永远具有智慧。

神啊,整个世界均在您掌握之中。

因为这一切都是您创造的。

当您自东方升起,一切便充满生气,

当您自西方隐退,一切便归于死寂。

神啊,您是生命的源头,

人类没有了您,便一天也活不下去。

光明之神,美丽之神,

每天当您从东方走到西方,

都有千万只眼睛在仰望着您。

神啊,您创造了这个世界,

同时把它交付给您的爱子,

……

神啊,求您保佑您的爱子,阿肯那顿,

及他忠心的妻子奈费尔提蒂——

埃及第一夫人,

长命百岁,

永享康宁。

《太阳颂》不但是历史上最伟大的诗篇,而且也是最早主张崇拜一神的文献,以色列的一神理论(monotheism)比它晚了700年 。阿肯那顿之所以主张一神,据布雷斯特德推断,显然是基于图特摩斯三世将地中海世界混为一统现状之反映。阿肯那顿心目中的阿吞,显然不只是埃及的神,而是当时世界各国的共主。

阿吞观念中,值得称道之处颇多:这个神不像以前的神强调战争,强调胜利,人们之所以崇拜他,在于他是万物——人畜花草树木生命的创造者;这个神是个令人愉悦的神,他会使“小羊在原野跳跃”,“群鸟在林中飞翔”;这个神,在构想上已超出了人体形象的限制——因为发光发热的太阳能创造、孕育万物,故其本身已具有神性;这个神是颇为具体的——人们可看到他乘着光辉的火焰,每天从东到西周而复始;这个神由于无所不在,光被万物,发育万物,故他又是“爱”和“生命”的象征。基于以上种种观念,阿肯那顿最后给阿吞的综合造型,是一位“慈爱的父亲”,一位充满爱心与和平之神。这种造型,和耶和华——万民之主是不相同的。

说来真是历史上的一大憾事,阿肯那顿基于一个统一宇宙观所创造的这个新宗教并未得到当时埃及人的接受,原因可能是这位年轻的君主太性急、太褊狭、太极端。他一开始便肯定唯有阿吞才是真神,其他都是邪神。他下令,除阿吞外,一切神的名字,无论写的刻的,都该扫除干净。他把刻有他父亲名字的100多块石碑,凡含有阿蒙这个词的部分,一律加以削平。他宣称,除宣扬阿吞外,凡宣扬其他神道均属非法。他关闭了除阿吞之外的一切神庙。他认为底比斯是充满邪神气息的城市不宜再做首都。他另在埃赫塔吞(Akhetaton)建立新都,并把新都叫作“阿吞之都”。

由于政府迁走,底比斯很快便没落了。现在繁荣起来的,是埃赫塔吞。新都充满新的建筑,充满新的艺术气氛。在新的宗教精神影响下,埃及艺术摆脱了祭师及传统的束缚,显得生气蓬勃。皮特里爵士在特勒·埃尔-阿马纳——即埃赫塔吞遗址,发掘到一个精致的“路窗”(pavement)。这个窗上所刻的鸟兽虫鱼,皆生动有致。阿肯那顿鼓励艺术家自由创作,他甚至容许他们各就各的想象所及,为阿吞大神造像。他鼓励他最欣赏的艺术家,跳出祭师及传统圈子,自由描绘自己的心灵。在阿肯那顿的鼓励下,艺术家的心灵获得了解放。他们热诚地创作,画花、画鸟、画树木、画野兽,甚至画他们的王。在他们的画笔下,这位年轻的王,是一个头型狭长、眉目清秀、温和而略带羞怯的少年。这个时期的艺术,总体上是活泼清新、精妙无比的。其精妙处,实为任何地方任何时代所难及。

假使阿肯那顿稍微老成一点,他会明白,一个充满迷信、具有多年历史的多神教,要想一下以一个全新的自然主义的一神教来取代,是很难办到的。他应该慢慢地来,以耐心和信心,逐渐争取人们的同情及信仰。如不采用过分激烈手段,以他那个宗教所具优点之多,我们相信最后他是会胜利的。但可惜,他只是一位诗人,而不是一位哲学家,一切诉诸情感的结果,不但搞垮了他自己,而且搞垮了埃及。说到阿肯那顿,令我们想起诗人雪莱。当雪莱在牛津主教面前宣称“耶和华已寿终正寝”时,不也绝对相信真理完全站在他一边?

阿肯那顿想一脚就把祭师阶级踢开,可是他忘记了这个阶级所具有的权势。因此,当他宣称不许崇拜阿蒙为首的一切神,一开始他便处于劣势。祭师凭借着人们对阿蒙根深蒂固的崇拜,使民众对他所创立的新宗教表示怀疑。由于祭师的煽动,宫廷里的文武百官也不拥护他。

他最失策的一点是把碑上他父亲含有的阿蒙之名削去,以致给了反对者攻击他的借口。不孝,侮慢先人,在埃及是大逆不道。最可悲的是当全国上下背地里仍崇拜阿蒙,祭师正千方百计想打倒他时,他却懵然不知。

这位诗人君主,心地是很单纯善良的。他与皇后奈费尔提蒂感情甚笃,在遗留到现在的一件装饰品上,曾有他俩互相拥抱的样子。皇后只生女儿不生儿子,在一连生出7位公主的情形下,依法他应多选嫔妃以求子嗣。可是他说,他的爱情只奉献给一个人,那就是奈费尔提蒂,他宁可绝嗣也不选嫔妃。他允准艺术家为他绘行乐图,图中所绘为他与皇后同车并由7位公主陪同出巡的场面。每逢大典,他总令皇后坐在他的旁边。他和皇后携手而坐,7位公主则环绕在他们膝下。他赠给皇后“幸福夫人”(Mistress of his Happiness)的封号,意思是一听到皇后声音他便感到快乐。一次,他曾对神发誓:“有了皇后和7个女儿我已心满意足。”

当他与皇后情爱正浓时,惊人的消息突然自叙利亚传来。 远东各属国由于赫梯人及其他蛮族的入侵而报警,埃及所派的总督纷纷请求发兵平乱。接到这些消息,阿肯那顿所感到的不是慌乱而是迟疑。他想:埃及为什么要使别的国家附属于己?驱遣埃及子弟到边远地方去送死,于心何忍?因他这一迟疑,所有属国赶走埃及所派总督之后便纷纷独立了。

阿肯那顿可能再也不会想到,他的迟疑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帝国崩溃,财政陷于枯竭,地方治安成问题,他变成了众矢之的。公元前1362年,年轻的诗人君主带着一大堆失败辞世,死时不到30岁。临死时,他的境况非常凄惨,没有权,没有钱,没有一个朋友或亲人。死后,国人用以纪念他的,是一片恶毒的咒骂。

古国沦丧

阿肯那顿死后两年,他的女婿图坦卡蒙因获祭师拥护继位为法老。他上台后第一件大事,就是把岳父赐给他的名字图坦卡吞更改为图坦卡蒙。其次,还都底比斯。图坦卡蒙为了讨好祭师,除宣布解除对信奉以阿蒙为首的诸神禁令外,还把所有碑文上所刻的阿吞及阿肯那顿字样削去。祭师对此犹感不足,还叫他下令:第一,将从前他岳父所改古碑恢复原状;第二,以后民间绝对不许提及阿肯那顿之名——假使有提他的必要,应以“罪魁”二字代之。除以上几件事外,图坦卡蒙再无多大作为。今天,要不是有人从他墓里发现许多珍宝,大家对他的名字,也许早已忘个一干二净。

在图坦卡蒙之后,埃及出了一位比较有名的法老,就是霍伦希布(Harmhab)。他是一位用兵的能手,依靠他,埃及又恢复了内部的和平及对外的声威。接着,塞提一世继位。塞提一世是一位英明的法老,在他的治理下,埃及又日趋繁荣富庶。像以往的许多法老一样,他曾在凯尔奈克建多柱式神庙,在阿布辛拜勒建大神庙,并把他的功绩刻成浮雕。最后,还为自己修了一座十分华美的陵墓。

不久,拉美西斯二世出场了。他是埃及古国落日的余晖。历史上的君主,像他这么多彩多姿者是颇罕见的。拉美西斯二世不但年轻、英俊、勇敢,而且还具有一副孩子般天真烂漫的性格。他在情场上亦是胜利者。在王位竞争上把他哥哥挤掉后,他立刻便派兵征服努比亚。有了努比亚的金矿,他随即开始组织大军远征西亚。不到3年时间,他横扫西亚,进兵巴勒斯坦,在卡迭什(Kadesh)一举击溃亚细亚联军(公元前1288年)。据史学家推断,犹太人之大量进入埃及,即是拉美西斯二世远征西亚的结果。这些犹太人大部分是战俘,小部分是移民,就是《出埃及记》( The Exodus )上演时的主角。《出埃及记》中所指的法老,就是拉美西斯二世。

拉美西斯二世辉煌的战功,给他带来了50多块记功碑、1篇史诗和数以百计的后宫佳丽。他生了100多个儿子,50多个女儿。为了“优生”,他立了好几个亲生女儿为妃。拉美西斯二世,真可说得上百子千孙。他的后裔在往后400年间,在埃及自成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不断出现优秀的统治者。

拉美西斯二世给埃及留下了不少东西,富丽堂皇的宫殿、美轮美奂的神庙及大得吓人的巨石雕像。在他的统治下,商业非常繁盛。往来地中海及苏伊士地峡的船只,有如穿梭。他自尼罗河到红海,新开了一条运河。开此运河工程浩大,但可惜他死后不久,即为流沙所塞。拉美西斯二世于公元前1225年逝世,享年90岁。史学家评断,他的统治不仅在埃及,而且在所有人类史上,时间是最长的,治绩是最佳的。

在埃及,拉美西斯二世的威权算是最高的了,但还有比他更高的,那就是祭师。君主与祭师斗法,几乎已成各国历史的公例。以拉美西斯二世如此雄才大略,尚且受制于祭师,他的继任者就更不用说了。由于君主受制于祭师,战利品及外国进贡的东西,凡是好的,都让祭师以神的名义占有了。据历史记载,此时祭师握有:奴隶10.7万人,约相当于当时埃及人口的1/30;牛羊50万头;食税169城,有的在埃及,有的在叙利亚。另外,祭师还享有一项优待,就是凡属祭师财产,一律都不纳税。

君主中,对祭师侍候得最周到的,要数拉美西斯三世。在他那个时代,对祭师除维持上述待遇之外,还得经常送礼。他送给祭师的礼物,有案可查者,有黄金3.2万两,白银100万两,粮食18.5万袋。金银是不定期的,粮食则每年非送不可。在给祭师送礼之后,拉美西斯三世往往发现,他的国库已空虚到连官吏薪俸都发不出的程度。当然,最吃亏的还是老百姓。这样年复一年搜刮的结果,祭师日肥,百姓日瘦,有了神吃的,却没有了人吃的。

整个拉美西斯家族执政的朝代,人民是君主的奴隶,君主是祭师的奴隶。然而祭师意犹未尽,最后,大祭师竟公开称王实行统治。这时的埃及,整个为神权所笼罩。祭师的决定,便是神的意旨。神最喜欢的,一是宏伟的庙宇,二是丰盛的供品,而这两样都需要钱。为了供应神,全埃及的财富几乎都集中到了祭师之手。这是一笔极可观的财富,这笔财富祭师固然喜欢,而环绕埃及的许多野蛮民族也垂涎不已。

埃及四境,这时渐渐多事。过去的埃及,一来由于地处地中海交通之枢纽,二来由于其工业技术远非西方之利比亚,东方及北方之腓尼基、叙利亚及巴勒斯坦所能及,因而能够称雄。可是现在情势变迁了,在埃及之外,邻近出现了亚述、巴比伦、波斯等新兴大国。这些国家无论工商技术,皆有凌驾此埃及老大帝国的趋势。腓尼基发愤图强,其以三层桨著称的战船已足以与埃及海上势力相较量。多利安人(Dorian)及阿哈伊亚人(Achaean),在征服克里特及爱琴海后(公元前1400年),已建立一个足以与埃及抗衡的商业帝国。这时,做生意的人沿地中海南岸而行,除了要爬高山、越沙漠之外,还得担心盗匪的抢劫。可是走海路便不同了。走海路,从黑海、爱琴海到特洛伊、克里特、希腊、迦太基、意大利、西班牙,省力、省时、省钱,而且平安。由于商业路线的转移,近东亦即地中海南岸诸国因此日趋没落。

地中海北岸诸国,这时如旭日东升,如春花怒放,相比之下,埃及是落寞不堪了。埃及没有了商业、金银、威望和艺术,最后,甚至没有了体面。趁着祭师的专横腐败,强邻一个接一个进来,征服、搜刮,最后使埃及沦为废墟。

公元前954年,利比亚人从西方翻山越岭而来,目的是报旧仇。公元前722年,衣索匹亚人从南方而来,目的是一雪过去被征服奴役之耻。公元前674年,亚述人从北方来,目的在于劫掠珍宝。

在埃及,足以称为回光返照的时期是萨姆提克(Psamtik),即赛斯王子之崛起。他将侵略者驱逐后,使四分五裂的埃及重归统一。在他及其几位继承人的治理下,有一段时期,埃及在建筑、雕塑、诗歌、科学、技术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又颇为可观。这在埃及史上,就是有名的“赛特文艺复兴”。但在公元前525年,波斯人在康比斯率领下越过苏伊士,于是埃及的独立又告寿终正寝。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崛起于亚洲,埃及变为马其顿的一个行省 。公元前48年,恺撒进兵埃及,占领作为埃及新都的亚历山大,并与有绝世美人之称的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生下一子。他们希望,这个儿子可以成为当时两大帝国的继承人。公元前30年,埃及正式成为罗马的一个省。此后,埃及便不再在历史舞台上露面。

在一段时期中,埃及曾因基督教徒及穆斯林的相继到来而热闹过一段时间。415年,一名狂热的基督教徒曾把希帕蒂娅(Hypatia)拖着游街致死。650年左右,穆斯林征服埃及,除了在孟斐斯废墟上兴建开罗城外,还处处构筑城砦及圆顶教堂。不过,这些已是外来文化,和埃及之固有文化全不相干,同时,这类热闹不久也烟消云散。今天,所谓埃及,除剩一个地名之外,几乎已一无所有。埃及已非埃及人的埃及。所谓埃及人,经由无数次的征服同化,血统、语言乃至风俗习惯均已面目全非。虽然,埃及还有金字塔,然而当一个埃及的仰慕者跋千山涉万水来到埃及后,所谓的金字塔,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一堆堆巨石而已。

像亚洲某些国家一样,作为亚非之间桥梁的埃及,也许还有繁荣兴盛的一天。但正如洛伦佐所唱的:“明天的事谁能预料?”就今天言今天,埃及所表现的,处处都是衰象:一大片一大片都是废墟,从乡村到城市都贫穷落后,男女老少皆缺乏生气。还有,一阵又一阵热风,卷起遍地黄沙,更使这个古国显得非常晦暗。

然而,今日的风沙所侵蚀的仅是埃及的躯体,至于埃及的灵魂,则是与世长存的。埃及的灵魂根植于埃及人所创造的文化。这些文化,包括农业的改良,冶金术的发展,工业的进步,玻璃、麻布、纸张、墨水、历法、时钟、字母、几何的发明,衣饰、住宅、家具、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教育、训练、户口调查、和平秩序政府规模的奠定,文学、艺术、科学、医药的演进,社会正义的呼吁,一夫一妻制的实行,一神教的创始,道德论文的撰写,完善的建筑、雕塑的创造以及各式各样手工艺品(在建筑、雕塑以及手工艺品方面,其精妙至今还很少有人能望其项背)。埃及文化经腓尼基、叙利亚、犹太、克里特、希腊、罗马人的辗转传递,已变成人类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埃及给人类所留下的这笔文化遗产,虽饱经天灾人祸之损耗, 但以之与其他民族所留者相比,仍然要算是最丰富的。今天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没有任何一个时代,不受埃及文化的影响。诚如福尔(Faure)所云:“埃及人,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里,群策群力所创造出来的文化,无论就其规模或造诣上而言,都是数一数二的。”

[1] 以埃及历法为准,随日升起的天狼星,每4年慢一日,则1460年后,即误差365日。换言之,当天狼星行一周天(Sothic cycle),如埃及人所称,则它与埃及历即“纸历”(Paper Calendar)又可互相吻合。

据拉丁学者的研究,139 年天狼星与埃及历一度吻合,以每隔1460 年吻合一次推算,再度吻合之年当为公元前1321、前2781、前4241……各年。另因,埃及建历显系以1 月1 日与天狼星吻合之年为准,故依天狼星可确定埃及建历之年。

最早提到历法的,是第四王朝金字塔上一块有关宗教资料的石刻。由于此一王朝毫无疑义远较公元前1321年为早,故可断定埃及历法之建立当在公元前2781或前4241或较此更早的年代。

过去,大家一度认为公元前4241年为埃及建立历法的一年,但沙夫教授则不以为然。他认为,应以公元前2781年较有可能。这一来,一上一下便有三四百年的误差。

由于这个问题尚有争论,在未获结论前,本书所采用的资料暂以《剑桥古代史》(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为依据。 nASNeshv41F0WxtHBtXoOyiDnakMq/CNXWfDvs8rgqjn3avsChu+GIVG55Kz5I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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