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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文明的心理条件

文学

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有语言文字。若没有这些叫作一般名词的奇怪声音,思想就会局限在个人的个别事物或经验中——大部分是可见的、有感觉的记忆或想象。他很难从个别的事件中区分它的等级,也不可能从目标的不同而区别它的特质,更不可能从特质的不同而想起它的目标。一个阶层若没有名字,很可能只想到这个人,或那个人。一个人也不能臆想到在他眼里看到的不是人类而仅是人,不是一些种类,而是个别的事物。人性开始的标志是:一些怪物或怪人散居在石穴或树上时,动动他的脑筋而发明了第一个普通名词,第一个声音的记号,代表一群相同的目标:房屋即表示所有的房屋,人表示所有的人,光亮也会表示所有照射在陆地或海上的光。从那时起,种族心理的发展出现了一条新的、无止境的道路来。因为思想需要文字,就像工作需要工具一样;产品大都有赖于工具的发展。

因为所有有关语言起源的说法只是猜测,语言就在想象中以任意的描绘开始。可能语言最早出现的形式——也可认作通过记号来沟通,是一个动物向另一个动物爱的呼唤。从此种意义可想象到,森林里、树丛中及田野里都充满了语言。用作警告的喊叫、恐惧的呼号、母亲对子女的呼唤、悠闲的“咯咯”声或得意忘形的哓哓不休、树上的饶舌吵嚷,这正是在兽国里为人的庄严演说而准备的一幅幅写照。在法国沙隆(Châlons),一个野生的女孩被发现与一群野兽生活在一起,她除了可怕的尖叫与吠嗥外,不能说出任何其他语言来。这些树林里活生生的声音对于我们人类的耳朵来说毫无意义,就像具有哲学意识的狮子狗里奎特(Riquet)说的那样:“我发出的任何声音,都具有某些意义,但从我的主人口里发出的声音,却是满口胡言。”美国诗人瓦尔特·惠特曼(Walt Whiteman,1819—1892年)与英国作家爱德华·克雷格(Edward G. Craig,1872—1966年)发现,在鸽子的行动与呼叫之间有一种奇特的相互关系。杜邦(Dupont)曾从猫头鹰与鸽子的叫声里发现经常使用的12种不同的声音,并学会了如何区别它们。他发现狗里也有15种,牛羊里有22种。美国作家加纳(J. W. Garner,1871—1938年)发现猩猩在日常不断的闲聊中使用了至少20种不同的声音,并加上一些辅助的手势,从这些适当的词汇再经过一些步骤,竟能带来足够一般人日常使用的300个单词。

在早期,思想的传达似乎主要凭借手势,其次用语言来辅助。一旦言语不通,便立即不断地使用手势与表情来沟通双方意识。在北美洲的印第安人有数不尽的方言。男女结婚,双方属于不同的部落,平时都使用手势代替语言来沟通意见。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摩根(Lewis Morgan,1818—1881年)认识的一对夫妇,竟使用无声的记号标识来沟通达3年之久。手势在印第安人的语言里相当重要,以致美国科罗拉多州印第安阿拉帕霍人(Arapaho)和现代人一样,在黑暗里很难交换双方的意见。大概人类第一次出现的单词是感叹语,像在动物群里表达情感一样,以后就用指示的单词辅以说明的手势;再用声音模仿即将要指的目标或行动,便成了这些目标或行动的代替词。甚至如今,不知经过了几万次语言学上的改变与丰富,每种语言仍包含着上百的拟声词,诸如吼叫(roar)、匆忙急促(rush)、喃喃自语(murmur)、战栗(tremor)、傻笑(giggle)、呻吟(groan)、嘶嘶声(hiss)、扛起来(heave)、哼哼声(hum)、咯咯声(cackle)等。 古代巴西的特库那(Tecuna)部落有一个完美的动词是打喷嚏( haitschu )。除了这些最早的,可能出现了每种语言的词根。法国语言学家、宗教历史学家勒南(Ernest Renan,1823—1892年)将希伯来语减少到500个词根,英国语言学家斯基特(W. W. Skeat,1835—1912年)几乎将所有的欧洲单词减到400个词干。

原始民族的语言并不见得有多么简单:一些在词汇与结构上简单,但一些与当今所用的一样复杂与冗长,而且比汉语更有组织和条理。几乎所有原始的语言都局限在感觉与个体上,没有普遍性或统一性。比如,澳洲的土著给狗的尾巴是一个词、牛的尾巴又是另一个词,尾巴一词没有一个共通的名字;澳洲南部塔斯马尼亚岛上的人们对每种树都有不同的叫法,但对树本身没有一个共通的名字;北美洲印第安人乔克托(Choctaw)部落对黑橡树、白橡树、红橡树各有名称,但对橡树也没有一个通称,更没有树这一名称。无疑,这些专用名词在普通名词中不再出现时,已经经过了不少时代。许多部落对有色彩的东西,缺乏具有不同颜色的代替词,也没有针对抽象事物的词汇,如音调、性欲、种类、空间、精神、本能、理性、数量、希望、恐惧、物质、知觉等。这些抽象名词似乎在思想发展中,由于因果关系而产生,变成微妙的工具与文明的象征。

带给人类这么多的礼物,文字对于人们来说,似乎成了神赐恩物与神圣的东西,在最无意义的时候它们成了灵丹妙药的东西而最受崇拜,而且在神秘的地方,如基督道为肉身之处,它们也神圣地存在着。它们不仅使人类获得更清楚的思想,进而使人群成为更好的社会组织;它们更借教育、知识与艺术的传授作为更好的媒介,使世世代代在心灵上坚固地结合在一起;它们建立了一个新的沟通机制,借一种主义或信仰将一个民族铸为一体。它们为传达与沟通观念开拓了新的道路,并无限地加速生活的节奏,扩大生活的内容与里程。还有其他能在威力与成果上媲美普通名词的发明吗?

其次是思想的拓展。在语言里能被视为一项最伟大的赠品的,便是教育。文明是一种累积,是艺术与智慧、风俗与伦理的一大宝藏,个人可以从这个宝藏中获取精神生活需求的一切营养品。假若每个时代缺乏了先前的种族为他遗留的周期的必需品,文明便会立即陨灭。这些都有赖于生活中的教育。

在原始人类中,教育只是点缀品而已。对于原始人类及动物来说,教育主要是技艺的传递与性格的磨炼,它也是师徒之间在生活方式上的一些友好的关系。这种直接而实际的教导激发了原始儿童的迅速成长。在美国奥马哈的印第安部落里,10岁的孩子已经学会了他父亲的全部技艺,因而可以独自求生。阿留申群岛的孩子10岁时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并已娶妻成家。在非洲尼日利亚,6岁或8岁的孩子就要离开父母,另建茅屋自居,并靠狩猎与捕鱼自谋生活。一般来说,这些教育的过程随着性生活开始便告结束,这种早熟往往促成它的早衰。在这些情况下,孩子们12岁就已成人,25岁就进入老年。这并不是说一般“未开化的人”只有幼稚的心灵,而是说他们没有具备如今的孩子需要的一切与机会,他也没有享受到长期的、受保护的青春期,而这一时期可带给他相当完整的文化遗传,并使他具备各种不同的、具有弹性的反应力来适应当前的环境。

原始人类的四周环境比较固定,因而心智的敏捷远不如勇气与性格重要。原始时代的父亲重视性格,有如现代重视智慧一样。他要的并不是成为学者,而是成为一个大男人。因此,在原始人类的部落里,庆祝成年与成为部落社会分子的仪式,通常是考验成员的勇气,而不是考验他的智力。它的作用是让年轻人面对即将来临的战争,善于摆脱险难并对婚姻家庭负起保护与养育的责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同时,使一批老年人目睹年轻人在试验中遭受的痛苦而纵情欢笑。一些入会仪式的考验的确令人恐怖而不忍目睹耳闻。仅举一个轻微的例子:南部非洲卡菲尔族的孩子若列为成人候选者,便被派服劳役——白天整日做苦工,夜晚不许睡觉,直至精疲力竭倒地为止。更使考验逼真的是,人们很残酷地对之鞭笞,使其痛苦如绞,直到鲜血流出体外。大部分孩子因此而丧生,而老年人似乎颇具哲学意味地一旁坐观,视其为自然的选择。通常,这种加盟仪式表示青年时代的结束与婚姻的预备,新娘一般坚持要新郎提供能忍辱负重的证明。在刚果的一些部落,其加盟仪式以受割礼为主,如受割的青年躲闪畏缩或喊叫呼痛,亲友们即趋前鞭打,而在一旁注目察看的未婚妻会立即责骂他的无能,并拒绝许婚。她的理由是,她不能答应一个女孩子样的人成为她的丈夫。

文字在原始的教育里,很少出现,也没有用途。欧洲人能以片纸只字与遥远的朋友互通音讯的能力,真使原始人震惊不已。许多部落学会模仿文明进步的殖民者的书写,但像在非洲北部的原始民族,历经5000年与有文字的国家断断续续的交往接触,最后仍然没有文字。单纯的部落大都生活在比较孤立的状态下,没有历史也一样过着愉快的生活,很少感到有书写的需要。由于他们没有书写的帮助,所以记忆力特别强,他们学会了还要保存着,只要他们认为这些是历史记载和文化传递所必需的,他们就以背诵的方式教予他们的孩子。可能正是将口头的传述与民间的流传运用到书写上,便成了文学写作的开端。无疑,书写的发明曾经遭遇过长期而神圣的反对,好像一些有预谋的事物要逐渐损毁伦理与种族的基础。在埃及的传说里,古埃及智慧与魔法的神透特(Thoth)将他发明的文字呈献给塔莫斯(Thamos)王时,国王竟将它比作文明的敌人而加以斥责,并做自卫性的解释说:“孩子们与年轻人,必将因此竭力学习与保存他们学习到的,这样他们会忽略一贯使用的记忆力。”

当然,我们对这个奇妙玩意的起源只能加以猜测。也可能如我们随后了解的,它是陶器的副产品,用以在陶土制的容器上标示商标。也可能这一套书法记号的系统是源于部落之间的贸易不断增加后必须采取的一项措施,最初的形式是按商品与说明,用极为粗俗与传统性的图画来标示。进行贸易的各部落用不同的语言互相接触后,一种可以相互了解的记录与沟通法则势所必需。我们可以假定数字是最早的书写符号,通常用与手相同的记号来代替数目。我们说出数字时,用手指来表示,是说多少个手指头。如英文“five”一词,在德文是fünf,在希腊文是pente,回溯它的原意是一只手。因此罗马语里的“V”即代表张开的手掌,“X”是两个“V”联结一起。中国与日本的文字开始是一种绘画的形式,也是书写的艺术。人类还不能使用文字时,原始人只好用手势代替,而凡是对一种涉及时间与空间的思想的传达就用图画来表示。每个字与每个字母都曾是一幅图画,有如今日使用的注册商标与天文上的十二宫记号一样。在使用文字之前,中国早期绘画式的文字叫作甲骨文,即“象形文字”。图腾柱都是象形文书,诚如英国小说家梅森(Alfred E. Mason,1865—1948年)指出的,这些都是部落的文字真迹。一些部落使用有凹痕的棍子来补助记忆,或是传送口信。其他如北美洲印第安人阿尔冈昆部落不仅使用凹痕棍,还将一些人物像画在上面,作为小型的图腾柱,有的杖上所刻的凹痕非常复杂。秘鲁的印第安族是用绳结与圈环涂上各种的颜色来表示数目与一些较复杂的思想。大概文明的曙光已从南美洲印第安族的发源地放射出来,而同样的风俗仍存留在智利的东方群岛与波利尼西亚的土著中。中国的大哲学家老子也曾要求人们回到自然的生活,并建议人们回到用结绳记事的时代。

在原始人类中陆续地出现了一些高度发展的书写形式。古代埃及式的书写法在复活岛已被发现。在加罗林群岛的一个岛上曾发现一份手迹,有51个音节的符号,描绘了一些人物与思想。由传说可知,复活岛的祭司与酋长如何设法来了解这些笔迹的由来,及该地人民在每年一度的集会时一起来恭聆这些木板上刻画的字句。在初期,书写很显然被视为奇异与神圣的事——如古埃及的书法或雕刻。我们不能断定在波利尼西亚留下的笔迹是来自一些失落的文明。总之,书写是文明的记号,是文明人类与原始人类最低限度的区别。

初有文学时,不管它的名字是什么,是由一些单词而不是字母连成的。它的起源是赞美的诗歌或巫术的符咒,由于祭司经常背诵而传下来。如罗马人把诗叫Carmina,代表诗句与符咒;在希腊文里,Ode一词的原意是巫术咒语;在英文里所用的“rune”与“lay”也是一样;在德文里是Lied(诗)。韵文与韵律可能是出诸自然与人体生命的谐和,由巫师加以改良而保存,传播下来并借以宣扬他们诗文里的魔咒。古希腊人认为第一个六音韵是从太阳神德尔菲(Delphi)的祭司而来,并相信他们发明了这一韵律,并用在神谕里。渐渐地,除了这些祭司的创作外,诗人、演讲家、历史学家等便有了区别,并与宗教分离:演讲家被誉为国王官方的赞颂者或神灵的辩护者;历史学家是皇家事迹的记录员;诗人则是原本神圣的赞美诗歌唱家,是英勇的圣徒的传记撰文者和藏书家;音乐家则将这些故事制成音乐,以供皇室与民间讲授之用。因此,在斐济岛、塔希提及法属新喀里多尼亚岛都有官方的演讲家和讲述者在庆祝仪式中发表演讲,将过去祖先的事迹一一细述,将过去所有的彪炳功勋大肆渲染,借以激起部落战士的勇气。现代历史学家与这些人的区别是多么微小呵!非洲东部的索马里有职业性的诗人。他们游唱于各个村落,有如中世纪法国的吟游诗人和11世纪至13世纪的抒情诗人。唯一不同的是,这些诗都是爱情诗,有时也涉及英雄事迹或战斗,或父母子女的关系。下面这首诗是从复活岛的木板中得来,是一首描述无情的战争把父亲和女儿分开的哀歌:

我女扬帆远去,外族武力绝不能破;

我女扬帆远去,霍尼蒂(Honiti)的阴谋亦难得逞!

每战必胜,她不会受诱饮黑曜石杯中的毒酒。

虽然我们远隔重洋,我的悲伤难道永无平息?

啊!我女啊!我女!

我极目远眺,一片天水相连。

我女啊!我女!

科学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认为,经由专家们搜集证据并加以判断后,科学与文字一样,创始于祭司们,起源于对天文的观察,这种星象学管制宗教节日,并将观察结果保存在庙宇里,有如宗教传统一样世代流传下去。我们不能说我们了解科学从何而来,我们只是推测而已。可能科学和其他一般的文化一样,是从农业开始的:几何,如它的名字所称,是一种丈量土地的方法;对农作物与季节的计算则必须借助观察星辰与制造日历,进而产生了天文学。航海促进了天文,贸易发展了算术,而工业的技艺奠定了物理与化学的基础。

计算可能是语言最早的一种形式,在许多部落里,计算仍然显现出它的单纯性。澳洲塔斯马尼亚岛民只计数到2——“1,2,很多”;巴西的瓜拉尼人(Guaranis)计数多一点——“1,2,3,4,无数”。荷兰人没有3或4,3是2加1,4是2加2。非洲的达马拉人(Damara)不愿用2头羊去换4根棍,宁愿用1头羊换2根棍,连续换两次。计数是用手指,因此产生了用10计数的十进位法。经过一段时间,12的观念产生了,这个数字深受大众喜爱,因为这是可以被前6个数字里的5个除尽的数字。因此产生了以12为单位的制度,现今仍在英国的度量衡里根深蒂固地保持着:12个月为1年,12便士为1先令,12个为1打,12打为1箩,12英寸为1英尺。另一方面,13不能除尽,一般人都认为不好,因此一直是不吉利的象征。脚趾加上手指是20或称之为一个20(Score)也成了计算单位。用这个计算单位来计数维持了相当长的时期,在法国有4个20的用法,即以80作为单位。身体的其他部分也用来作为度量的标准:如一手长作为“1拃”,一大拇指长是“1英寸”(在法国“拃”与“吋”这两个字没有区别),由手到肘长是“1腕尺”,一臂长是“1古尺”(45英寸),一只脚长是“1英尺”。在初期,小石子也曾作为计数的补助:“算盘”(abacus)与“小石头”(calculus),这两个词是包含在“计算”(calculate)这个词中的,它使人们觉悟到从上古到现代的人类之间的距离是多么的短促。梭罗(Henry D. Thoreau,1817—1862年)渴慕这样原始、简单的生活,并流露出一种思古之幽情,他说:“一个诚实的人几乎是不需要计算到比他的10个指头更多的数目,在特殊情况下最多加上他的脚趾,其余的不妨笼而统之。我想让我们的事情都像2或3那样简单,可不要像上百或上千那样的复杂。最好用半打就可以代替百万的计数,使你的计算在你的手脚之间吧!”

时间的计算可能从天文学上开始,它是借天体的移动换算出来的。“计算”(measure)一词也和“月份”(month)一词一样(或者也可说和“人”[man]——“计算者”[measurer]这个词一样),很明显地是由“月亮”一词而来。人用月来计算时间,远在用年来计算之前。太阳,犹如父亲,是较后的发现。甚至今天,复活节的计算仍是根据月亮的盈亏。在波利尼西亚,曾有过根据月亮来划分的13个月的年历,当他们的阴历年从四季运行中偏离得太多时,他们就去掉一个月,以此恢复平衡。但对天时如此清晰的运用也有例外,可能是因为在天文学之前即已存在的星象学,让我们对预言自己未来的命运比预言时间更感兴趣。无数迷信的出现,人们常奢言星辰对性格与命运具有影响力,而且这些迷信一直流行到我们现代。可能这些并不是迷信,不过是科学以外的另一种错误吧!

原始的人类没有物理学,却能运用物理学。他虽然不会画出一条抛物线,但精于射箭。他也没有一些化学的符号,但一眼就能看出哪一种植物有毒,哪一种是可食的,并用一些草药来治疗肉体上的创伤。说到这里,我们也许又要请女性出场,因为早期的医生可能都是妇女,不仅因为她们是男人的天生护士,而且因为她们学会了助产——一门最古老的专门职业,又不唯利是图;更重要的是,她们与土地有较多接触,使她们对植物有高深的了解。因而她们发展了医术,但又与巫师的巫术贩子有别。人类从最早期直到有记忆为止,一直由妇女来治疗病痛。只有在妇女医治不好时,才将病者交给男性医生或巫师。

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姑且不论他们的疾病学理论如何,到底有多少疾病经由这些原始的医生治愈?对于这些淳朴的初民来说,疾病似乎是身体被外来的一种力量或精灵控制——这一观念本质上与现代的细菌学理论相同,而细菌学也可以视为现代医药学的进一步扩展。最普通的治疗方法是使用巫术般的符咒,借此解除或驱走恶性的精灵。这种治疗方法到底维持了多久,可以从古城加达雷里(Gadarene)关于猪的故事中看出来。直到如今,癫痫症还被许多人认为是一种着魔;某些当代的宗教还采用一些驱邪降魔的方法来减轻病痛,祈祷仍被不少人认为是对医药的一大辅助。大概这些原始的方法与现时的方法同样是基于一种可以治病的催眠暗示的力量。那些初期的医生使用的技巧远比而后接受更多文明的后代具有戏剧性:他们戴上恐怖的面具,披上兽皮,呐喊呼叫,拍手,摇动身体,并通过一根空心管将恶鬼吸出来。用这样的方法,他们以为可以把恶鬼从病人身上吓跑。古代格言有这样的说法:“当治疗方法使病人感到愉快时,就是天然治病法。”巴西南部印第安博罗罗(Bororo)部落为了医治子女的病,父亲先服用药物,这样的做法把科学带入了一个较高的阶段,子女也往往因而痊愈。

在这些医疗用的草药里,我们发现在原始人类使用的处方药品中有一种催眠剂药类,可以止痛或便于行手术时使用。法国探险家卡蒂埃(Jacques Cartier,1491—1557年)报道说,北美洲印第安易洛魁部落如何使用毒胡萝卜的叶子与云杉的树皮来治疗坏血病。原始的外科医生也知道各种不同的手术操作与医学器材,婴儿出生也处理得妥当顺利,外部的破裂与伤口都能有效包扎与裹伤。他们使用黑曜石的刀或锋利的火石,或鱼类的利齿割破出血,让脓肿消失,并对皮肤组织开刀。用圆锯进行头骨开刀,也是从古代巴西印第安族的原始外科医生到近代美拉尼西亚岛的土著医生都使用过的。在后者所行的手术里,平均10次有9次会成功,但1786年在巴黎的一家医院进行同样的手术,却导致了不幸的结局。

我们一方面讥笑原始人的无知,一方面又对现代昂贵的治疗感到焦灼。美国内科医生、作家霍姆斯(Oliver W. Holmes,1841—1935年)一生从事医疗工作,他在著作中做了以下叙述:

为了维护健康、保全生命,人类任何事都可以做,也没有什么事他们没有做过。他们把自己浸在水里窒息得半死,或用毒气闷得半死;他们把自己埋在土里只露出鼻子;他们用烙铁自灼有如受刑的奴隶;他们用刀自割,有如剖鱼一般;他们曾用针刺穿过肥肉;他们点火烧身;他们吞服下一切苦药。一点皮肤烫伤灼伤似乎用不着这样大的代价,起一点水泡似乎也不必祈祷,被水蛭叮了一下似乎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他们觉得生命如此重要,以致要付出上述种种痛苦。

艺术

艺术诞生5万年后,人们仍在争论它的本性与历史的起源。什么是美?我们为什么爱美?我们为什么致力于创造美?避开心理学上的论述不谈,我们可以做出简单而不确定的答复:美是任何一个对象或一种形式具有的性质,它使眼见者感到某种愉悦。主要的并不是因为一个对象具有美而使人感到愉快,而是因为它使人愉快而被人称作美。任何一个对象只要能满足人的欲望,就近似于美。对于一个饥饿的人来说,食物就是美。我们认为一件物品赏心悦目,可能持有者本人并不这么认为。在我们的内心里,没有任何其他的形象足以和我们本身具有的美相比,艺术源于个人身上精致的装饰。起初,美好之物可能就是我们思慕的对象。后来,美感的意识可能表现为强烈与亢进的性欲,并将这美的气氛传遍有关她的每样东西与每个像她形状的物体,所有能装饰她、使她满意或让她说出来的颜色,所有她喜爱的装饰品与衣服,及所有可以使她匀称和优雅的式样与姿态动作,这些都是美的。或许这一喜爱的形体,正是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在吸引力以外——充斥了满意信服的意识,随之产生了崇拜的力量,因而创造了最高尚的艺术。最后,由于人的充分合作,大自然本身变得更崇高、更美丽,它不仅激发了妇女的娇美并诱起男人的活力,而且将我们自己的感觉与命运、我们对他人的情爱及我们的青春气息注入其中——享受从暴风雨般的生活里脱逃出来的宁静。在整个生活中,由青涩的青年和成熟的壮年,直到“芳醇的老年”与无情的衰老,我们都与它生活在一起,并将它认作赋予我们生命的母亲,将迎接我们于死亡之门。

艺术是美的创作,它以一种近似美丽与崇高的形式表现出一种思想或感触,进而唤起男女双方原始的喜悦。这种思想可能在生活的每个旨趣上俯拾可得,这份感触也可能在生活急流的起伏中呈现,这一类的方式也可能因和谐而使我们满足,并符合我们呼吸变换的频率。血脉的跳动与神秘而有规律的四季的交替、潮汐的涨落、黑夜与白昼的变更,或其他这类的方式,都是通过协调使我们喜乐。它是一种静谧的调和,代表着力量,并使我们忆起植物与动物、女人与男人的均衡。或是借助颜色,使我们的精神蓬勃或我们的生活有意义。或者,最后的方式是经由真实——因为它的清澈与透明接近自然与真实,使它获得了一些植物或动物的非凡魅力或境遇的外在意义;并让我们一直拥有它,作为我们长久的享受或悠闲的领悟。众多因素产生了这些生活上的高贵珍品——歌唱与舞蹈,音乐与戏剧,陶器与书画,雕刻与建筑,文学与哲理。哲学是什么?不过是一门艺术——又一个将“有意义的形式”赋予混乱繁多的经验的尝试。

如果美的意识在原始社会里不够强烈,那可能是因为在性的欲望与实现中,缺乏了缓冲,以致没有时间去加强对目的物的想象,而这种想象能使目的物产生相当多的美感。原始的人类很少会因为美貌而去选择妇女,他想到的只是能否役用而已,绝没有想到因为丑陋而拒绝一个臂力强劲的新娘。印第安酋长被问到谁是他最心爱的妻子时,他抱歉地回答说,他从未想到过这点,接着以富兰克林式的睿智口吻回答说:“她们的面孔倒有美丑的不同,但其他方面呢?女人都一样。”假若在原始人身上有美的意识存在的话,有时会因为这种美感与现在的差别太大而使我们感到莫名其妙。赖查德(Reichard)说:“就我知道的黑人种族,他们对妇女的审美,不在于束腰,而在于从两肩边缘直到臀部是否是一样的宽度——有如沿海的黑人所说‘像是一架梯子’。”像大象般大的耳朵与凸出悬吊的肚子,算是女性的美,对一些非洲男性颇具有诱惑力。肥胖的妇女,即使走遍非洲,都被认为是最可爱的。在非洲的苏格兰探险家帕克(Mungo Park,1771—1806年)说:“在尼日利亚,肥胖与美似乎是被视为同义的名词。妇女甚至佯装肥胖,必须要由两个奴隶在臂下扶着,方始举步。而十全十美的女性是要骆驼驮载才能动步的人。”英国人类学家、小说家布里福(Robert S. Briffault,1876—1948年)说:“大部分未开化的民族,有一种在我们看来是极少见到的观念,认为妇女们的优美身段体态,就是长而悬吊的乳房。”达尔文说:“这一现象大家都已知道,南非洲的霍屯督妇女将臀部向后突出,形成一个相当奇怪的样子……经安德鲁·史密斯(Andrew Smith)爵士证实,这样的奇形怪象是当时的男人崇拜的。他有一次看见一个被认为很美的妇女,她的臀部特别肥大,她坐在地面上要起来时,显得非常困难,必须移到有斜坡的地方才能起来……依英国探险家伯顿(Richard F. Burton)所说,在非洲索马里地区,传说男人选择妻子是将被选的妇女排成一列,从侧面去察看,谁的臀部最突出谁就当选。对于这些妇女来说,没有什么比臀部不大更丑的了。”

很可能,“未开化”的男性认为的美是以他自己的标准,而不是以女性的标准——艺术是从家庭开始的。原始的男人与现代的男人在夸大这个方面完全一样,对于妇女来说,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单纯的民族里,有如动物一样,为了美,身上戴上装饰品,而且大多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在美拉尼西亚、新几内亚、南太平洋新喀里多尼亚岛、新几内亚东南的新不列颠岛与新汉诺威岛,及北美洲印第安族都是这样。在某些部落里,装饰耗费了不少时间,甚至比做其他的事还要费时。很显然,艺术的第一个形式是人工文身——有时用来吸引女性,有时用来吓唬敌人。澳洲土著有如现代美国的漂亮女人,经常带着装着红白黄三色颜料的袋子,以备不时涂抹,保持美观。一旦颜料用完,他们不惜长途跋涉,尽快补给,以免中断。平日里,他们喜欢在两颊、两肩与乳部两边涂上几点颜色;若逢节日,则全身涂上色彩,而且认为只是裸体而身上没有色彩是一种耻辱。

在某些部落里,人们保留着涂染身体的权利。在其他的部落,婚后妇女的颈部不许涂色。而且,妇女们使用这种最古老的艺术——化妆——的时间,倒不是很久。库克船长在新西兰逗留时,他们探险完毕回到海岸,发现船上的水手都用人工方法在鼻上涂抹红或黄的颜色,这些来自澳洲土著的颜色便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中非洲费拉他(Fellatah),妇女每天总要花几个钟头在化妆上:她们晚上将手指甲与脚趾甲全部用凤仙花叶子来摩擦,使它们染成紫红色,这要耗去整晚的时间;她们用染料将牙齿轮流染成蓝色、黄色与紫色;她们用靛青染头发,并用硫化锑描画眼睑。非洲东北部邦戈(Bongo)妇女在随身化妆箱里带有修饰睫毛与眉毛的镊子、发针、指环、小铃、纽扣等。

原始早期的人,如伯里克利时代的希腊人为毫无意义的描画而焦急,因此发明了文身与衣服来作为较为长久的装饰。在许多部落里,男女都甘愿忍受有色彩的针刺,而且毫不畏缩,甚至在唇上刺色。在格陵兰,母亲提前为女儿文身,以便早日出嫁。但大多数人,往往认为文身不够显眼,也不足以令人印象深刻。因此在各大洲,都有一些部落在肉体上留下深刻而明显的疤痕,以此来取得同伴的赞美或让敌人见之胆怯,如法国诗人、小说家戈蒂埃(Théophile Gautier,1811—1872年)所说:“因为没有衣服可以绣上花纹,竟在自己的皮肤上绣起花来。”用火石或贝壳将肉割开,通常用圆球形的土敷在伤口上,让伤口扩大变成疤痕。在澳洲与新几内亚间托列斯(Torres)海峡的土著两肩上的疤痕,有如士兵的肩章那样大。在尼日利亚西南的阿贝奥库塔(Abeokuta)城的人使疤痕像蜥蜴、鳄鱼、龟等形象。乔治说:“(他们)身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完整的,都是经过装饰、变形、描画、漂白、文身、整形、伸长或缩短,为了装饰,他们极尽虚荣和欲望。”巴西东南部印第安族博托库多(Botocudo)部落,他们的族名起源于木塞,他们在8岁那年就将木塞插入下嘴唇与两耳,并不断地更换较粗的塞子,直到开口大到4英寸为止。南非的霍屯督族妇女经常拉扯下唇,想使它拉长成为“霍屯督式的围巾”,如此才会为男人称颂。耳环与鼻环被视为必需品:在澳洲墨尔本东部吉普斯兰(Gippsland)的土著相信一个人在死时,假若没穿鼻环,在来生会受到很严厉的责罚。一位现代的女士,当她戴上耳环,涂上口红并涂抹了两颊,修饰了眉毛,带上眼睫毛,脸颈与手臂上都扑上了粉,并穿上过于紧脚的鞋,她会说这些都是野蛮的勾当。文身的水手谈及他们所知的“野蛮人”的情况时,不觉间流露出高度的同情心;这些陆地的陌生客一方面吃惊于原始人的文身,另一方面又炫耀他们自己身上留下的疤痕。

衣服,就它的起源来看,显然也是装饰的一种方式,与其说是用来御寒与遮羞的物品,不如说它是性欲的遏阻,或称它为娇媚吧!上古日耳曼民族辛布里人(Cimbri)有裸体乘坐平底雪橇由山顶而下的习惯。达尔文眼见火地岛人的赤裸而怜恤,赠予红色衣服给他们御寒时,土著将衣服撕成碎片,将这些碎布条作为装饰之用。英国探险家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1728—1779年)说:“他们永远乐于裸体,但也向往美观。”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南美洲沿奥里诺科河一带,罗马天主教的耶稣会神父送给当地妇女一些布匹作为衣服穿用时,她们也将布匹剪成碎片,将剪成的丝带编成环并绕在颈上,她们坚持认为穿衣是一种耻辱。一位年老的作家叙述那些经常裸体的巴西土著时说:“现在已经有一些妇女穿上了衣服,但并不很重视,她们之所以穿衣是为了时尚而不是为了荣誉,也是奉命行事,以便让一些从国外来的人看着感到美观而已。他们的穿着也只是一件短衫,长不过脐,没有任何装饰,或仅戴一顶小帽,将其他的衣服留在家里。”当穿衣变得不只是一种装饰时,这部分地表示了一个忠贞妻子的已婚地位,也部分地凸显出妇女的外表与美观。原始的妇女对衣装的要求与晚近的妇女注重的大都相同——不仅为了遮盖身体,更为了足以显示她们的妩媚。除去女人与男人本身,其他的统统在变化。

从一开始,男女两性都喜爱装饰胜过穿衣。原始的贸易很少贩卖日用物品,一般只限于装饰品与玩具。珠宝是文明中最古老的要素之一,2万年前的古墓里就发现项链上已串有贝壳与牙齿。装饰物从简陋的开始,不久即成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进而扮演了生活中的主要角色。非洲衣索比亚游牧民族加拉的妇女戴的耳环达6磅之重,而一些苏丹的黑人丁卡族的妇女要戴上50个装饰品。一个非洲的美妇人戴着铜质的饰物,而这种饰物一经日晒即变热,因此必须有随从专为她张伞遮阳或摇扇消暑。刚果瓦布尼亚族(Wabunia)的皇后戴一条铜领圈,重达20磅,她必须时不时躺下休息片刻。贫苦的妇女很不幸,只能戴上一些轻质的饰物,但还要装作像戴了沉重珠宝般蹒跚举步。

艺术的第一个来源似乎是雄性动物在求偶时展示的鲜艳的色彩与外表;它源于装饰和美化身体的愿望。正如自爱与配偶之爱太多,多余之爱加诸天性上,使这一美化的冲动从个人表现延及外部世界。灵魂将借色彩与外表,以客观的方式表达美的感觉。艺术的出现是由人们从事美化事物而开始。大概第一次使用的外在媒介物是陶器。像陶器上的车轮,像书写与版画,代表了历史文明的一部分,但即使没有它,原始人将这种古时的工业提升到艺术境界,也仅仅是使用黏土、水,加上灵巧的手指,就可以做出各种惊人的匀称形式来。我们可以从南部非洲的巴龙加族(Baronga)或美国西南部的普韦布洛(Pueblo)印第安族里目睹他们用陶器做成的各种器物。

陶器工人将一种颜色图案用在他铸成的容器的表面时,他就有了书画艺术的创作。在原始人的手中,绘画并不是独创的艺术,它依附于陶器与雕塑。早先的人类用黏土做成颜料。安达曼人(Andamanese)则用赭石加上石油或动物油来做油画颜料,将它用在武器的装饰上及工具、杯子、衣服、建筑物上。有许多非洲与大洋洲的狩猎部落在他们居住的洞穴的四周或邻近的岩石上,画上一些他们想要捕获的野兽的生动形象。

雕刻如书画一样,可能也来自陶器:陶器工发觉他们不仅会铸造器物,也会铸造作为护身符的模拟形象,及一些他们认为具有美感的器具。爱斯基摩人在鹿角与海象的牙齿上雕刻一些兽类与人类的画像。原始人又用一些形象来表示他们的茅屋,或图腾柱,或坟墓,用来代表膜拜的对象或已死去的人。他们最初只是在一根柱上刻上一张面孔,之后刻一个头部,最后整根柱上都刻满了。通过子女为表孝道而修建的坟墓,雕刻变成了艺术。在复活岛,古时的居民在死者的屋顶上,加上一块巨大的石人像。这样的像有很多,有的有20英尺高,有些到现在虽已倒卧地上变成了废墟,也有60英尺高。

建筑是怎样开始的呢?我们不愿使用夸大的语句来形容原始茅屋的建造。因为建筑不仅指建造了一些房屋,而且要求它们是美观的建筑物。最初一个男人或女人想到要有一个外表美观、可以使用的居所时,建筑就算是开始了。可能具备美观或庄严这样的要求的建筑物首先是坟墓,而后才是房屋。具有纪念意义的柱子发展到雕刻时,坟墓也演变成了庙宇。就原始人类的想法而言,死者远较生者更为重要、更具权威。在他们看来,死者能存留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生者则到处漂泊,无法获得永久的归宿。

甚至在早期,可能更远,在想到雕刻对象或构建坟墓之前,人类就已发现韵律中的乐趣。再由野兽的吼叫与家禽的啼鸣,兽类的高视阔步与飞禽的梳羽理毛,进而发展到音乐与舞蹈。可能与动物一样,人类唱歌是在学会讲话以前,舞蹈则与唱歌同时。的确,没有任何艺术可以像舞蹈这样影响或反映出原始人类的性格。他们从原始的单纯进步到在文明里无可匹敌的复杂,进而衍化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在部落最大的节日里,经常是用集体与个人的舞蹈来表示庆祝;大的战斗也用战斗的步伐与高唱战歌来揭开序幕;而最大的宗教祭祀也是夹杂着歌唱、戏剧与舞蹈。在我们看来,用什么样的方式从事这些活动,可能是早期人类认为相当郑重的事情。他们的舞蹈不仅表现自己,而且表示对大自然与神灵有所建议。例如,对多产的周期性刺激主要是通过舞蹈的催眠来实现。英国哲学家斯宾塞研究舞蹈的起源,认为它源于欢迎一位酋长从战地胜利归来的仪式。弗洛伊德则认为它源于意识欲望的自然表露,及情欲冲动时团体技艺性的表演。如果有人坚持认为舞蹈是自庄严的祭礼与哑剧而来,则我们可将这三种说法合而为一,这样的结果就成为舞蹈来源的构想,并可能为现代的人们所接受。

我们相信可能是舞蹈带来了乐器与戏剧。制作这样的音乐除了用声音来表示与加强情感外,更产生了舞蹈的节奏,再以尖锐的声音或具有节奏的音调来加强团体协作或从事生产所必需的激励。这些器具在技艺与规格上都有限制,但种类大都不统一。他们就地取材并配合工艺制成了号角、喇叭、锣、大鼓、拍板、音响器、响板、笛,及由角、兽皮、贝壳、象牙、铜、竹子、木头做成的鼓,并用精致的雕刻与色彩加以装饰。弯弓拉紧的弦成为上百种乐器的来源,从最初的七弦琴、意大利人斯特拉底迪瓦里(Stradivarius)的提琴到现代的钢琴。职业歌唱家有如职业舞蹈家从各部落中涌现,而大多数短音阶不够明显的音调也得到发展。

“未开化的人们”将音乐、歌唱与舞蹈配合在一起,从而带给我们戏剧与歌剧。因为原始的舞蹈通常是出于模仿,仿照人与动物最单纯的动作,而达到模拟动作的效果。有如一些澳洲的部落举行一种表现性欲的舞蹈,将一些灌木围绕在圆形土坑的周围,象征女性的阴户,众人做出一些色情的、心醉神迷的姿态后,高视阔步地将手执的长矛象征性地投入坑里。而此岛西北部的部落演出死亡与复活的戏剧,与中世纪的神秘仪式及现代的耶稣受难剧唯一不同的地方,仅有一点而已:这些舞蹈者慢慢地蹲到地下,将头藏在随身携带的树枝里,象征死亡;随后在领导者信号的暗示下,猝然起身,狂欢般呼喊与起舞,宣称灵魂的复活。上千种不同形式的哑剧,用同样的方式,描写一些有关部落历史的重要史事,或一些个人一生中重要的事迹。韵律从这些表演中渐渐消失后,舞蹈就变为戏剧,这种最伟大的艺术形式即告诞生。

文明前期的人类,借助这些方法创造了文明的形式与基础。回顾原始文化的一些简陋成果,我们发现除了书写与国家之外,其他要素都已具备。所有经济生活方式都被发明并带给了我们,诸如打猎与捕鱼、畜牧与农耕、运输与建造、工商业与财务。所有较简单的政治生活的结构都已组成,如家族、家庭、村落组织与部落,自由与秩序——二者互相敌对,而文明也环绕二者运转——也有初步的调整与和谐,法律与正义也出现了。伦理的基础因而建立:子女教育,两性之间的调节,荣誉与端庄、风度与忠诚的培育。宗教基础也已建立,借其希望与虔诚来激励伦理、加强团结。语言也发展到复杂的阶段,医药与内外科医学也已出现。就是以上这些适度的发展创造了科学、文学与艺术。总之,这些奇异的创造,正是从混乱走向有序,及从动物到智者的种种进化阶段的写照。若没有这些所谓的“未开化的人类”及他们上万年的经历与暗中摸索,文明还能存在吗?几乎所有的事情,我们都受到祖先的惠泽,借着祖先长久辛劳所获的结晶,青年获得了文化、安全与悠闲,这是幸运,也可能是堕落啊! CIzrki4fw26ieEZP69W3/gjyCj+YMNXLy7tx8qTZ45L5PlbQUca2PGu7p/GKXZ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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