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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绪“密诏”诸问题

戊戌政变前夕,光绪皇帝颁发的两道“密诏”,是研究维新运动的重要资料,也是康有为后来保皇活动的重要凭借。然而,当初“密诏”发布即有人发生怀疑 ,和康有为一起流亡日本的王照也说是“伪作” 。这些年来,“密诏”的来源、时间、内容、性质诸问题,不断引起人们的注意,如黄彰健先生即有专文考核,爬梳资料,反复论辩 。我过去也曾对此试作剖析,但未鞭辟入里 。这些年续有所得,特别是曾经赴日讲学,接触到档案、报刊,有助对“密诏”问题的探索。本文准备就旧有的、新见的各种文献,提出对“密诏”的一些看法。

“密诏”是怎样露布的?刊发中又有哪些变动?这是首先要弄清的问题。

较早提到“密诏”的是1898年9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的《字林西报》,谓:“闻本月初二日,皇上曾密谕康有为作速出都,此间怨家太多,不宜久处。”提到“密谕”。接着,香港《孖剌报》(《中国邮报》China Mail)刊载该报记者10月6日(八月二十一日)与康有为的谈话 。10月17日(九月初三日)的《字林西报》简述谈话内容后,录有“密语”英译。10月19日(九月初五日),上海《新闻报》的《国事续闻》二十六,载康有为的《公开信》,中附“密诏”,并于10月24日(九月初十日)由《字林西报》译出。10月25日(九月十一日),《台湾日日新报》有《清帝密谕》,谓“从友人处抄得康主事有为所奉密诏两道,乃洞明是事之源委,爰急刊布以告天下”,下有诏文。12月21日(十一月初九日),日本外务省收到日本驻上海总领事代理一等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的抄送。《康有为事实》和康有为《奉诏求救文》,录有两道“密诏” 。《台湾日日新报》在1899年1月29日(十二月十八日)又将《奉诏求救文》刊出。5月,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印出,在第二篇第三章《戊戌废立详记》中也将“两谕揭载”

至于康有为,在旅日期间也多次谈到“奉诏求救”,如《戊戌八月国变记事四首》的第三首谓:“吾君真可恃,哀痛诏频闻。”第四首谓:“南宫惭奉诏,北阙入无军。” 在《保救大清皇帝会例》中第一条称,“遵奉圣诏” ,后面附有谕文。《保皇歌》亦云:“痛衣带诏之求救兮,伊中外而求索。” 1900年10月(庚子九月)还写《上皇帝书》,“历陈奉诏出行,开会筹救,万国尊信,公请复辟情形” 。慈禧死后,杨锐之子杨庆昶于1909年(宣统元年)将第一道“密诏”呈缴都察院,赵炳麟“疏清宣付实录” ,并将此诏录入赵氏所编《光绪大事汇编》卷九。后来罗惇曧《宾退随笔》也录两诏 。康有为去世后,《康南海先生墨迹》印行,中有“密诏”两通,但它是抄件。

“密诏”刊布情况,略如上述。

如今看到的光绪皇帝“密诏”,来源不一:一是杨锐之子杨庆昶缴呈的第一诏,即《光绪大事汇编》卷九所载;二是报刊上登出的两道“密诏”全文,如《新闻报》《字林西报》《台湾日日新报》;三是罗惇曧之由王式通、赵熙“录以见示”的;四是康有为、梁启超记述的,如《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奉诏求救文》《致英国驻华公使照会》 《戊戌政变记》《康南海先生墨迹》。

在这四类中,罗惇曧所录第一诏来自杨庆昶所缴呈,文字稍异(见后),第二诏或据报刊传抄。至于报章所载,最早刊登的《新闻报》,前有康有为的信件,日本外务省档案和《台湾日日新报》也是附在康有为《奉诏求救文》之后。那么,两通“密诏”的来源,实际是两个:一是杨锐之子,一是康、梁。前者只有一道,后者则有两谕。

这两道“密诏”,第一道由杨锐之子缴呈都察院,赵炳麟据以录入,这时慈禧、光绪刚死不久,在他的呈文中,述及手诏“令其珍藏”及杨锐“复奏大纲”的经过 ,自有根据,赵炳麟据以录出,当为可靠。两诏全文之用中文刊出,则最早为1898年10月19日的《新闻报》。这样,要探索“密诏”的真伪及其演变,就得首辑赵炳麟所录和《新闻报》刊出的“密诏”。今先论第一诏:

第一,诏文据赵炳麟所录为:

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虽经朕屡次降旨整饬,而并且随时有几谏之事,但圣意坚定,终恐无济于事。即如十九日之朱谕,皇太后已以为过重,故不得不徐图之,此近来之实在为难之情形也。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尔其与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及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奏,由军机大臣代递。候朕熟思,再行办理,朕实不胜十分焦急翘盼之至。特谕。

罗惇曧《宾退随笔》即源自杨锐之子所缴

第二,第一次密诏,据《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国事续闻》二十六所载则为:

朕维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能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不能变法,而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

日本外务省档案《奉诏求救文》后所附,“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下加“而用通达英勇之士”,后面“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下增“及”字。1898年10月25日《台湾日日新报》作“汝可与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及诸同志”。《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在“今朕位几不保”下,作“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与诸同志”,其余与《奉诏求救文》所附相同。

《致英国驻华公使照会》作“而用英勇之士”,下为“汝可与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及诸同志”。

《戊戌政变记》第二篇《戊戌废立详记》所附,则为“而太后不以为然”作“而皇太后不以为然”,下面也作“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可与诸同志”。

《康南海先生墨迹》抄录此诏,作“汝可与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及诸同志”,与《台湾日日新报》同。又“而用通达英勇之士”,则添加于右侧。

此外,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则“而用通达英勇之士”作“而用通达少年之士”,下作“汝与康有为等同心设法相救”。

根据上述,第一次“密诏”来源不一,内容有异,除杨庆昶所缴外,余几都出康、梁之手,而文字也有不同。

杨庆昶所缴“密诏”(下简称“杨本”),既有源由,语气亦合。而出自康、梁的“密诏”(下简称“康本”),则与之不同。主要差异是:

第一,“杨本”是“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感到自己“权力实有未足”,既想改变旧法,而又不敢“有拂圣意”,从而颁诏,嘱“妥速筹商”。词意婉转,内容近实。而“康本”则一开始就从“朕维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能救中国”着眼。“杨本”只说如果“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则“朕位且不能保”;“康本”则作“今朕位几不保”,语气大有差别。

第二,“杨本”作“尔其与林旭、刘光第、谭嗣同及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奏”,而“康本”初刊时作“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诸同志妥速筹商,密缮封奏”。查“密诏”交杨锐传出,谕中“尔”应指杨锐,不应再有“杨锐”之名;下面为林旭、刘光第、谭嗣同三人,则传谕军机四卿,原无康有为之名。“康本”在《新闻报》初刊时,“尔”作“汝”,说是“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云云,变为“密诏”是交给康有为的了,后来且写成“汝康有为……”,把康有为的名字都写上去了,显然,中经窜改

照此说来,“杨本”和“康本”的不同在于:“杨本”只说变法危机,嘱军机四卿想出既能“转危为安”,又不“有拂圣意”的“良策”,而“康本”则明言“朕位几不保”,嘱“设法相救”(“设法相救”四字,即为“杨本”所无)。“杨本”的“尔”指杨锐,谕交四卿,“康本”的“汝”指康有为,后来且径添康名 。显然,“杨本”是真诏,而“康本”则经改窜。它不是一般传抄错误,而是另缮重写;不是稍有增删,而是改易谕意。关键之处是“设法相救”和把“密诏”说成是写给康有为的。

至于光绪皇帝的第二道“密诏”,在《新闻报》最早时作:

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速出外,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朕有厚望焉。特谕。

《台湾日日新报》为“汝可迅速出外”,“将来更效驰驱”下增“共建大业”四字。

《保救大清皇帝公司序例》《戊戌政变记》《宾退随笔》有首三句,下与《台湾日日新报》同。

日本外务省档案则作“汝可迅速出外国求救”,下有“共建大业”

《康南海先生墨迹》中“共建大业”四字则添加于右侧

第二道“密诏”是给康有为的,与第一诏之另有杨庆昶缴呈之本不同,它既乏原件,又只有康有为一个来源,无法判定是“真诏”。但即就康有为历次所说,也有不同。如最初只有“汝可速出外”,后来在《奉诏求救文》下加了“国求救”三字,意义就大不相同。至少可说“国求救”三字是初刊没有,后来出现的,“共建大业”四字也值得怀疑

照此说来,两道“密诏”,均有改篡。其关键之处,除表示写给康有为外,是在“设法相救”“出外国求救”处。第二诏加上“国求救”三字,又是在《奉诏求救文》后添加上去,为“奉诏”“出外国求救”张本的。

由于康有为将“密诏”改篡,王照又称为“伪作”,引起了人们的怀疑,甚至怀疑光绪曾否有此诏书,而予根本否定的。我认为,这还得具体分析。

第一,光绪皇帝是曾经发下两道“密诏”的。第一通“密诏”交由杨锐带出,宣统元年,杨锐之子缴呈都察院,说明确有其事。又据《谕折汇存》:“三十日,召见军机及崇礼、杨锐。”七月三十日,即第一诏发出之期。第二诏于八月初二日由林旭传出,同日,光绪颁发明谕:“着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毋得迟延观望。” “密诏”首言“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明谕饬其迅速离京,“密诏”再予慰勉,合乎情理。再查《谕折汇存》:“八月初二日,召见军机及袁世凯、成勋、周莲、陈春瀛、林旭。”与《康南海自编年谱》“初三日早,暾谷持密诏来”,以及梁启超《南海先生诗集·明夷阁诗集》下“按语”,“第二次乃八月初二日,由四品卿衔军机章京林旭传出者”相合。即袁世凯在八月初三日见谭嗣同持来墨笔所书“密诏”,也说“仿佛亦上之口气”,知“密诏”是确实有的。

第二,王照称之为“伪作”,但他并未说没有“密诏”。政变发生,王照和康有为、梁启超同往日本,在他和犬养毅的笔谈中,就承认有此“密诏”。他说:

皇上本无与太后不两立之心,而太后不知,诸逆贼杀军机四卿以灭口,而太后与皇上遂终古不能复合。今虽欲表明皇上密诏之实语,而无证矣。惟袁世凯亦曾见之,而军机之家属亦必有能证者。然荣禄、刚毅谮皇上以拥太后,此时无人敢代皇上剖白作证,天下竟有此不白之事。

这件笔谈,甚为重要,他不但说明确有“密诏”,还说“诸逆贼杀四卿以灭口”。他提到的袁世凯、四卿家属“必有能证者”也有根据。袁世凯《戊戌日记》既有记载,杨锐家属又持以缴呈,可见王照是承认光绪发过“密诏”的。

王照“笔谈”主要说明光绪“本无与太后不两立之心”。据杨庆昶缴呈第一诏,也言“仰窥皇太后圣意”,对变法“以为过重”,想望能有“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的办法。但它恰恰承认有“皇上密诏之实语”。

再看王照所说“伪作”,见后来发表的他和木堂翁(即犬养毅)的笔谈 ,原文是:

皇上密谕章京谭嗣同等四人,谓朕位今将不保,尔等速为计划,保全朕躬,勿违太后之意云云。此皇上不欲抗太后以取祸之实在情形也。另谕康有为,只令其速往上海,以待他日再用,无令其举动之文也。……今康刊刻露布之密诏,非皇上真密诏,乃康伪作者也。

这里,他还是承认有“密谕”,是有“真密诏”的,而说如今康、梁所传播的,则为伪作,这也是符合事实的。他说“皇上密谕章京谭嗣同等四人”与杨庆昶缴呈第一诏既相一致,上揭《新闻报》最初露布时的第二诏,也只有“迅速出外”,没有“令其举动之文”,即《康南海先生墨迹》在致李提摩太书后抄附密诏,也无“求救”二字。康、梁在政变后传播的“密诏”,是可以称之为“伪作”的。

又查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而在康有为此次来京的时候,都说是奉了光绪皇帝的衣带诏,要他到外国请兵求救的。人问他要密诏看时,他又说临出京时,因某事之必要,已经烧掉了。”康有为连光绪给他的第二诏也拿不出来,增加了人们对光绪要他到“外国请兵求救”的不相信。

康有为将第一诏改为写给他自己的,无非表示他奉有衣带之诏,是“奉诏”的,是能代表光绪旨意的。至于加上“设法相救”“出外国求救”,又是他为政变后流亡海外、保皇复辟做舆论准备,表示“奉诏求救”。

康有为最早在报刊登出“密诏”时,就有了“奉诏求救”的设想。当时,他曾分函中、西各报,要求“遍告天下”。中文报中,《新闻报》说是,“本馆虽用华文,本系西报,故将原函不易一字,并所抄之密谕二道照录于后”。康有为的原信是:

善长大人足下:天祸中国,际此奇变,吕、武临朝,八月五日遂有幽废之事,天地反复,日月失明,天下人民,同心共愤。皇上英明神武,奋发自强,一切新法次第发行,凡我臣庶,额手欢跃。伪临朝贪淫昏乱,忌皇上之明断,彼将不得肆其昏淫,而一二守旧奸民复环跪泣诉,请其复出(以革怀塔布之故,此事皆荣与怀赞成之者)。天地晦冥,卒致幽废。伪诏征医,势将下毒。今实存亡未卜,诚人神之所共愤,天地之所不容者也。伪临朝毒我显后,鸩我毅后,忧愤而死我穆宗,今又幽废我皇上,罪大恶极,莫过于此。仆与林、杨、谭、刘四君同受衣带之诏,无徐敬业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今将密诏呈上,乞登之报中布告天下(中文报不能登,西文报亦可)。皇上上继文宗,帝者之义,以嫡母为母,不以庶母为母,伪临朝在同治则为生母,在皇上则先帝之遗妾。再《春秋》之义,文姜淫乱,不与庄公之念母,生母尚不能念,况以昏乱之宫妾而废神明之天子哉!若更能将此义登之报中(中西文皆可),遍告天下,则燕云三十六州,未必遂无一壮士也。专候近妥,弟某叩首。

信中称慈禧为“伪临朝”,称幽废光绪,“罪大恶极”,提出“无徐敬业之力,只能效申包胥之哭”,表示要“奉诏”“出外求救”了。

这时,康有为避居香港,他对香港《中国邮报》记者的谈话中也说:“皇上命我到外洋去为他设法求援,因此我打算立即动身到英国去。英国是以世界上最公正的国家驰名的。……依据我个人的想法,英国如果能利用这个机会支持中国皇帝和维新党,是于他本身有利的,因为这样去做,就无异乎同时也协助了中国人民,而中国人民则会视英国为他们最好的、最可靠的朋友。如若英国不能及时而起,那末西伯利亚铁道一旦竣工,恐怕俄国势力就会在全国各地取得压倒一切的优势。如果英国能协助皇帝复辟,我将毫不踌躇地说,皇帝和维新党的领袖们都不会忘记他的盛情。” 说是光绪命他到“外洋去为他设法求援”,表示要动身到英国“求救”了。

接着,康有为发出《奉诏求救文》,首数慈禧“大罪”十条,继言光绪“勤政爱民,大开言路”等“圣明”。末谓:“凡我大夫君子、志士仁人,咸为大清之臣民,其忍戴异姓之淫子乎?”“若屈膝以事伪主,甘心而立牝朝,则万国攘臂而仗义,天下裂眦而公愤”。至于康有为自己“过承知遇,毗赞维新,屡奉温室之言,密受衣带之诏”,准备“效申包胥之痛哭,普天洒血,遍地飞霜”,请求“大地数十友邦吊吾丧乱”。下面就附两道“密诏”,说明他是“奉诏求救”。怎样“求救”呢?在第二道“密诏”中加上了“迅速出外国求救”,到哪个外国去“求救”呢?主要目标除上面提到的英国外,还有日本。

康有为等资产阶级改良派对英国和日本存有幻想,是和当时国际、国内的形势有关的。由于慈禧亲俄,沙俄在华势力的扩大,英国、日本与之有矛盾,曾想支持一个符合英、日利益的政府。康有为等也希望英、日能够扶植维新运动。他们对帝国主义是这样认识的:“联俄则燃眉噬脐,旦夕即成异类;联日以联英,则皮肤之癣,犹可补救于将来。”

早在维新运动期间,康有为等改良派就已向往英、日的“支持”了。他们不止一次地鼓吹与英、日联盟 。北京强学会筹组时,英国李提摩太“曾来会”,“并得到英国公使欧格讷很大的鼓励” ,“使改良派感到深刻的兴趣”。政变前夕,康有为建议李提摩太担任光绪皇帝顾问,且授意宋伯鲁、杨深秀疏荐,以为“借箸之筹” 。这时,日本伊藤博文来华,康有为访诸使署,告以光绪之无权,慈禧之掣肘,顽固守旧大臣之阻挠,并请伊藤博文于觐见慈禧时“剀切陈说”,以使“太后回心转意” 。他们对英、日存有幻想。

英、日两国对维新运动也曾表示关注。政变发生,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在北戴河度假,立即电告英国外交大臣索尔兹伯里,还通知英国驻华海军司令西摩“迫切需要他带着舰队开到大沽”。梁启超的出亡,也是在日本的帮助下潜逃的。

康有为、梁启超在逃亡时,一方面刊发“密诏”,散布“奉诏求救文”,另一方面也展开了“求救”活动。如上所述,康有为在香港即准备“动身到英国去”,并“先告英使署参赞,及上海领事、香港总督,请其电英廷相救”;还谒见英国子爵柏丽斯辉,“请其出力相救” 。在康有为未刊稿中,有《致英国驻华公使照会》,内引“密诏”,说是“游走万国,涕泣陈辞”,请求“奏明”英国政府“主持公义,调兵会议,速为救援” 。1899年春,在加拿大发表演说:“欲将中国危亡之故,陈说于英女皇前,请英皇能开导中国西太后,令其勿复死心庇俄,以误其国。” 到了伦敦,康有为还想“运动”英国干涉中国内政,扶助光绪复辟。

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前后,也不忘“求救”。梁启超、王照于1898年9月27日(八月十二日),在大岛军舰中,上书伊藤博文,请他与英美诸公使商议,揭破慈禧“欲弑寡君之阴谋,诘问其幽囚寡君之何故”,“若大皇帝有大故,某等各国将下国旗绝邦交,兴问罪之师,代支那讨弑君贼”,并请营救谭嗣同等 。康有为也请犬养毅予以“支持” 。10月2日,康有为又上书近卫笃麿,说明“受衣带之诏,万里来航,泣血求救”

康有为把他向英国、日本的“求救”活动,说是“奉诏求救”,因为“密诏”中有他加上的“设法相救”“出外国求救”的字样。

结果,日本政府在清政府的交涉下,不让康有为居留日本。1899年4月3日,康有为终于自横滨渡太平洋赴加拿大。与此同时,英国的态度也已改变,为了保持其既得的侵华利益,转而支持慈禧统治。10月13日,英国公使窦纳乐在给外交大臣索尔兹伯里的报告中说:“我认为中国的正当变法,已大大被康有为和他朋友们的不智行为搞坏了。” 对改良派表示不满。19日,索尔兹伯里同日本驻英公使加藤高明谈话时,即认为“不必担心外国利益会因反改革运动(政变)而受到特别的损害,中国的政治将如以往那样发展下去” 。英国已无意支持康有为“逐去西后而复扶皇上”。

即使如此,康有为仍旧没有忘记“奉诏求救”。1899年7月20日(六月十三日),他组织保皇会,《保救大清皇帝会例》第一条即称,“此会钦奉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皇上交军机杨锐带出康工部密诏”云云 。此后,又托英国公使交李鸿章代递折,说是“臣奉循衣带,仰天痛心。蹈日本而哭庭,走英伦而号救,洒泪以宣圣德,雪涕以厉国民,奔走经年,往还重溟” ,特别提到英国、日本,说是“蹈日本”“走英伦”,是实践他的“奉诏求救”。

由于第一道“密诏”有“妥速筹商,密缮封奏”的话语,康有为再加上自己的名字,表示“奉诏”。第二道“密诏”最初发表只有“迅速出外”,这个“出外”,对照当天光绪公开的明诏,是“着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出外”,是叫他离开北京,后来康有为却以“出外国求救”,标明“求救”。这样一来,两个“密诏”,就成为“奉诏求救”的根据。

康有为要扶植光绪复辟,排除后党统治,借助于光绪皇帝的“密诏”;为了使“奉诏求救”有“合法”的根据,不惜把“密诏”改篡,而篡入的语句,关键在“奉诏求救”。他在政变后的一系列活动,诸如攻击慈禧“淫昏”,表扬光绪“圣德”,散发公开信,组织保皇会,以致奔赴英、日,“运动”干涉内政,都和“密诏”有关。那么,研究政变前夕的帝后党争和政变后康、梁的思想及活动,对探索“密诏”的真相,无疑是有帮助的。

原载《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4期

附录一 《字林西报》载第一道“密诏”英译

We know that the Empire is in very troublous times.Unless we adopt Western methods,it is impossible to save our Empire;unless we remove the old-fashioned Conservative Ministers and put in their stead young and intelligent men possessed of a knowledge of Western affairs,it is impossible to carry out the reforms we had intended. But the Empress Dowager does not agree with me;we have repeatedly advised Her Majesty,but she becomes more and more enraged.We are now afraid that we will not be able to protect our Throne.You are hereby commanded to consult with Yang Jui,Liu Kuang-ti,Tan Tze-tung and Lin Hsiô and all who hold similar principles and see what assistance you can give to save us. We are very anxious and distressed and are anxiously waiting for your assistance.

《字林西报》1898年10月24日,即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十日

附录二 《新闻报》载《初一日交杨锐带出朱笔密谕》

朕维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能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不能变法,而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可与杨锐、刘光第、谭嗣同、林旭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

《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

附录三 《台湾日日新报》载第一道“密诏”

朕维时局艰难,非变法不能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不能变法,而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可与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及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

《台湾日日新报》明治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清帝密谕二道》

附录四 《字林西报》载第二道“密诏”英译

We have command you to superinte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Official Organ. It is strongly against our wish.We have very great sorrow in our heart,which cannot be described with pen and ink.You must proceed at once abroad and devise means to save us without a moment’s delay.We are deeply affected with your loyalty and faithfulness. Please take great care of yourself in health and body.We earnestly trust that before long you will be able to assist us again in reorganising our Empire,and to put everything upon a proper basis. This is our earnest desire.

《字林西报》1898年10月24日,即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十日

附录五 《新闻报》载《初二日交林旭带出朱笔密谕》

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速出外,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朕有厚望焉。特谕。

《新闻报》1898年10月19日,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

附录六 《台湾日日新报》载第二道“密诏”

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惜。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共建大业,朕有厚望焉。

《台湾日日新报》明治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录七 奉诏求救文

钦差督办官报事工部主事康有为撰

昊天不吊,我中国我四万万人,不类不祥,诞有伪临朝太后那拉氏毒害我家邦,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五日,遂有幽废我皇上之事。日月黯明,天地震动,呜呼痛哉!我皇上勇知天锡,神武绝出,通万国之故,审时变之宜,哀中国之阽危,悯生民之涂炭,忧勤图治,发愤自强。自四月以来,亲断庶政,明诏屡下,百度维新。以开创为守成,以变通济时难。万方不得康乐,则引为失职。山谷不闻新政,则引为大耻。痌瘝之抱,哀痛之诏,此禹、汤之高躅,而近世所未闻者也。加以广悬鼗铎,采及刍荛,大纵士民之上书,以觇国人之才识。致有野民渔人,亦争云事,纸用长条,字不抬头,皇上但笑置之,并加采纳。又有丑辞痛诋,峻责圣躬,枢臣拟旨,请加严罪。圣上乃谓广开言路之时,不宜有所诛责,恐壅人言,大度容之。皇上屋黝不涂,桌破不修,毡旧不易,恭俭仁厚,岁费仅数万金。勤学好问,神谟远虑,任贤则直推心腹,去佞则若拔恶草,绝无嗜好,日以忧国保民为事。薄海臣庶,莫不欢欣距跃,回首面内,冀望太平。

当此四海之困穷,恭遇圣人之在位,海疆渺渺,虽怵土地之割分,明诏煌煌,真信吾君之可恃。乃伪临朝那拉氏,蛇虺为心,狐蜮成性,向怙大权,久思幽废。长麟、汪鸣銮之贬谪,文廷式、安维峻之放流。皇上名为垂衣,实同守府,幸能遵晦,故获少安。顷以圣明英断,猜忌更深,与其私人荣禄,公然废我神主,幽我民父。举清四万万之人民,而鬻为奴隶,举中国四千年之文治,而悉加灰灭。夫废我二十四年之圣主,实亡我二万里之大清也。非惟亡我二万里之大清,实以亡我四千年之中国也。自开辟以来之酷毒,岂有过此者哉!

那拉氏昔在嫔嫱,性本妒恶。文宗显皇帝早知吕雉之雄猜,预为钩弋之防戒,升遐之日,曾授孝显皇后朱笔密诏,谓此人若恃子作恶,可发此诏诛之。同治时,显皇后躬定艰难,手握大权,那拉氏亦未敢肆行悖乱。及今上即位,嫌疑稍释。偶以遗诏示之,那拉氏变色震骇,进食加毒,仓皇召御医杭州汪某,医至而显皇后已报上宾,侍殓之人,见面色皆变。虽以上年冲幼,未举讨贼,然暴扬京外,无能讳匿。大罪一也。

那拉氏淫乱性成,多蓄嫪毐,托为宦寺,久乱宫闱,大安小安,丑声扬播。当时为穆宗所遇,小安逃去。密诏令丁宝桢捕斩,此天下所共知者也。乃闲防虽至,莫抑淫心,穆宗引为巨耻,忧怒而崩。大罪二也。

穆宗弥留,选择当璧,摘帽与戴,手指毅皇后曰:渠能戴此汝亦安。那拉氏私欲临朝,闻而大怒,遂不为穆宗立嗣,至迫令毅后吞金。大罪三也。

澍贝勒者,宣庙神孙,未尝有过,其夫人那拉氏之侄也。缘侧室产子,妒扼死之,见怒贝勒,预先诬诉,枉被圈禁,冬月赤体,苦寒无裤,闻者酸鼻。奉诏之日,皇上为之变色,礼邸为之手颤,虽飞燕之啄皇孙,则天之害宗室,无以过之。大罪四也。

马江败后,戒于外患,群臣竞奏请海军备款三千万,以为铁舰大队。乃仅购数艘,那拉氏即命提余款营 颐和,遂至威海大败,海军破擒,割千余里之辽台,赔二万万之金币,从此小民皆困,中国不国。大罪五也。

芦汉铁路,久已举行,亦备三千万以为兴筑。旋改筑山海,通道盛京,亦提其余款,以修园囿。至今两路,铁道未成,利源智源,天下两失。大罪六也。

那拉氏性成奢侈,不恤国家,内官奄竖三千人,豆腐岁供费三千金。内府告竭,则取于户部。墨敕斜封,大开海军之捐;贿赂内通,阴卖西园之爵。京僚俸薄,向无养廉,阎敬铭岁筹款三十六万以资津贴,亦并提入,以供縻费。故至仕途困苦,廉耻不修。昭信股票,以归日款,酷吏扰民,道路嗟怨。所得千万,应偿国债,竟划提其款,以筑天津行宫,刻吏虐民,供其淫侈。大罪七也。

京师百戏之陈,北里淫舍之事,咸召入官,至令宦寺装为狎客,与相淫乐,忘其耻慝。昌宗、敖曹,男妾无数,顷有私子,名曰晋明,长在禁中,日侍欢乐。中 之诗,人不能读,鹑奔之丑,我以为君。大罪八也。

昔在同治艰难,中兴立国,时则显后实定厥功。那拉氏目不知古今,耳不闻中外,日则听戏,夜则淫昏。太监李联鹰则授二品之秩,优人孙胡子生则加四品之职,所见仅二三宦竖、数四内务府人。以汉人为不可信用,以旧法为必当墨守。闻敌警则绕柱涕泣,当割地尚唱戏欢呼。但保颐和咫尺之园林,甘弃祖宗万里之疆土,以至国势微弱,民生困穷,失地失权,惟日惟岁。大罪九也。

我皇上上继文宗,嫡后乃得为母,天子嗣统,未闻母妾。那拉氏在穆宗则为生母,在我皇上则为先帝之遗妾耳。我皇上大位既正,垂裳廿年,母子之分既无,君臣之义自正。就使穆宗而在,犹以宗庙为重,妾母为轻。《春秋》之义,文姜淫乱,庄公不与念母,唐废武后,义例斯在。况以淫乱之宫妾,擅废圣明之天子,谬称训政,动矫诏书,正名定义,实为废君篡位。中宗房州,朱紫阳自存书法;燕王叔父,方孝孺大书篡字。此先圣之大经,古今之通义,正名定罪。大罪十也。

皇上勤政爱民,大开言路,每司奏折,日数十章。皇上丑刻而兴,申刻乃止,披览章奏,莫不过目。劳躬日昃,精力健强。其或章奏稍疏,端坐穆思,追记旧章,损益施政。召见群司,旁及小臣,垂问勤拳,动逾数刻,早朝晏罢,从古所无。自四月以来,上谕颁发者无数,百宦觐见者无数。近臣对问,瞻仰无颜,咸见圣躬康强无疾。乃废立次日,忽矫诏书,称四月以来圣躬不适,求医天下,布告四方。试问列朝故事,有求医之诏乎?三月勤政,似多病之躬乎?其如何鸩毒,虽不可知,而预为谋弑,道路共见。呜呼!颁生金于姑熟,捣药杵于雷门,山阳哀痛之语,命在何时?乐陵永诀之言,儿乎何罪。自古废立,岂有免于幽弑之祸者哉!此则神人之所共悲,友邦之所同愤者矣。

近见西报传闻,立穆宗嗣以为亲王,将来少帝,必是晋明。以吕易嬴,用牛继马,祖宗血食从此不祀,神州疆土自尔陆沉。荣禄以奸雄狡险之才,有窥窃神器之志,显则深结武曌以倾庐陵,徐思明去王后以为新莽。当督直隶出天津时,沥陈地方办事情形,有折上伪临朝,而无折上皇上。无君之心,已骇听闻。及皇上严旨申饬,震畏英明,迫于自在,遂辅篡废。今则都督中外,遍布腹心,诛戮党人,阴图大位。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肃顺之谋,于今复见。凡我大夫君子,志士仁人,咸为大清之臣民,其忍戴异姓之淫子乎?君父之仇,不共戴天;鬻国之恶,岂同履地。《春秋》之义,不讨贼则非臣,不复仇则弃子。凡我臣庶,沐浴恩泽,浸濡圣教,咸知尊君而保上,岂肯 颜而事仇。鲁国之漆室女子,且知忧君;建文之牧竖樵夫,亦能殉节。呜呼!朱虚不作,平、勃谁人。狄人杰之女姑,耻立牝朝;徐敬业之良家,宜兴义愤。玄黄血战,应共兴故国之思;金翅鸟飞,宜共哀小龙之食。昔晋文复国,则御人之赏遍及;中宗复辟,则五王之伐最高。圣主重兴,共兹大业,则尔公尔侯,自有前例。若屈膝以事伪主,甘心而立牝朝,则万国攘臂而仗义,天下裂眦而公愤。冰山必难久倚,狐鼠岂可同群。中兴有日,难逃斧钺之诛;风尘既扰,同遭瓦玉之碎。衣冠囚虏,皆投浊流;青史简书,同编逆籍。岂若同举敌忾勤王之义,咸厉奔问官守之心。名义正则天助其顺,圣主存则国赖以兴。逆顺既明,去就易审,共除武、莽,力赞中兴。

有为过承知遇,毗赞维新,屡奉温室之言,密受衣带之诏。艰难万死,阴相于天;奔走四方,精诚贯日。徬徨宇域,涕泣陈词。未能输张柬之之孤忠,惟有效申包胥之痛哭,普天洒血,遍地飞霜。皇天后土,哀忠臣义士之心;圣祖神宗,祐子孙神明之胄。凡大地数十友邦,吊吾丧乱,我中国四兆民庶,各竭忠贞。受诏孤臣,为此普告。

抄白 八月初一日,杨锐带出朱笔密谕:

朕维时局艰危,非变法不能救中国,非去守旧衰谬之大臣,而用通达英勇之士不能变法。而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可与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及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

八月初一日,林旭带出朱笔密谕:

朕今命汝督办官报,实有不得已之苦衷,非楮墨所能罄也。汝可迅速出外国求救,不可迟延。汝一片忠爱热肠,朕所深悉。其爱惜身体,善自调摄,将来更效驰驱,共建大业,朕有厚望焉。特谕。

八月六日之祸,天地反复,呜呼痛哉!我圣上之命,悬于淫后贼臣之手。嗣同死矣,嗣同之事毕矣!天下之大,臣民之众,宁无一二忠臣义士,伤心君父,痛念神州,出而为平、勃、敬业之义举者乎!果尔,则中国人心真已死尽,强邻分割,即在目前,嗣同不恨先众人而死,而恨后嗣同而死者之虚生也。啮指血书此,告我中国臣民,同兴义愤,剪除淫贼,保全我圣上。嗣同生不能报国,死亦当为厉鬼,为海内义师之一助。卓如如未死,请以此书付之,卓如其必不负嗣同、负皇上也。八月初十日谭嗣同狱中绝笔。

受衣带诏者六人,我四人必受戮,彼首鼠两端者,不足与语。千钧一发,惟先生一人而已。天若未绝中国,先生必不死。呜呼!其无使死者徒死,而生者徒生也。嗣同为其易,先生为其难,魂当为厉,以助杀贼,裂襟啮血,言尽于斯。南海先生。谭嗣同绝笔敬上。

今上皇帝口谕军机章京谭嗣同

我为二十三年罪人,徒苦我民耳。我何尝不想百姓富强,难道必要写我为昏君耶?特无如太后不要变政,又满洲诸大臣总说要守祖宗之成法,我实无如之何耳!

汝等所欲变者,俱可随意奏来,我必依从。即我有过失,汝等当面责我,我亦速改也。

文宗显皇帝遗慈安太后密诏

朕崩之后,嗣子幼冲,群臣必请母后临朝。汝即朕正后,自应临朝。西妃(那拉氏)其人不端良,汝慎勿为西后所卖,而与共临朝也。

〔说明〕 本件录自日本外务省档案《各国内政关系杂纂》中国之部《光绪二四年政变光绪帝及西太后ノ崩御袁世凯ノ免官》,用“在上海中国总领事馆”信笺,系上海总领事代理一等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于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所上。机密第69号,编号491222—491228,附于《康有为事实》之后。《日本外交文书》第三十一卷第一册第739-742页曾辑录,但有误。

又,《台湾日日新报》明治三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亦载此文。

附录八 康有为事实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梁鼎芬稿

一 康有为平日议论,专以散君局、废君权为本意,以平等为要旨。今年春间,康适在京,乘外患日亟,人心忧惶之际,造言煽惑,意图乘机举事。每向众人昌言,不□云此时若有人带兵八千人,即可围颐和园,逼胁皇太后,并逼胁皇上,勒令变法,中国即可自强。此语闻之者甚多,固不独御史文悌一人。文御史劾康疏内所云,杨深秀告该御史以万不敢出口之言,即指此也。六七月间,康焰日炽,促召其死党谭嗣同入京。谭素性凶悍,狂躁尤甚。谭以湖南人而到京,移住南海馆,与康同居合谋,谭一人潜往,见侍郎袁世凯,诈传谕旨,令袁以兵力先害北洋大臣荣中堂禄,即带兵入京,围颐和园,震惊慈驾,此尤臣子所不忍言,神人所共愤者也。幸袁侍郎诘以调兵并无上谕,发其逆谋,皇太后临朝,皇上大悟,捕康诛谭,大乱乃定。假使逆谋若成,康、谭即逼令皇上改正朔、易服色,诛戮旧臣,大权全归康有为,中外大臣全用康党(事皆有据,都下咸知)。如是则康有为夺君权之愿遂,而康有为等为教王之势成矣。旬日之间,都城喋血,海内大乱,外侮并至,中华沦胥,康之肉其足食乎?乃今日无识之士,或尚有称康有为之忠于国家,惜康有为之因变法受祸者,此由不知康党之奸谋,不知京朝之实情故也。夫皇太后、皇上之罪康,罪其谋逆耳,岂罪其变法哉!

二 康有为羡慕泰西罗马教皇之尊贵,意欲自为教王,因创立一教,谓合孔教、佛教、耶稣、希腊教四教而为一,自命为创教之圣人,其徒皆以圣人称之,其徒党有能推衍其说者,则许为通天人之故,闻者齿冷。康所著书,内有《孔子为改制之王考》一卷(上海有刻本),称孔子为教王,讽其徒谓康学直接孔子,康即今之教王也。似此非圣无法,祸延家国,殆今古来异端、叛逆、会匪、邪教四者而为一,王莽、孙恩、徐鸿儒之恶,康实兼之(或比之于少正卯,乃全不知康者也),谓之妖孽可矣。

三 康有为之教,尤为邪淫奇谬,不可思议者,其宗旨以“大同”二字为主(其徒所设之局、所立之学,皆以“大同”为名),创为化三界之说。一化各国之界,谓世间并无君臣之义,此国人民与彼国人民一样,古人所谓忠臣义士,皆是多事;一化贫富之界,富人之财皆常与贫人公用,此乃袭外国均贫富党之谬说,小说戏剧中强盗打富济贫之鄙语;一化男女之界,谓世间不必立夫妇之名,室家男女,皆可通用,将来康教大行后,拟将天下妇女聚在各处公所,任人前往淫乱,生有子女,即筹公款养之,长成以后,更不知父子兄弟是何事,数十年后,五伦全然废绝,是之谓“大同”(少年无行子弟,喜从康教者,大率皆为此秘密法所误也)。其昏狂渎乱,至于此极,乃白莲教所不忍言,哥老会所不屑为。总之,化三界之说,一则诲叛,一则诲盗,一则诲淫,以此之教,不特为神人所怒,且将为魔鬼所笑矣。或疑此条所谈,太无人理,康教何至于此,不知此乃康学秘传,语语有据,试问之康徒便知,若有一言虚诬,天地鬼神,实照鉴之。

四 康有为附会汉儒素王改制之说,谓六经皆是孔子捏造假托之词,唐、虞、三代典章制度,治乱事迹,并无其事,羲、农、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并无其人,《易》、《书》、《诗》、《礼》、《乐》、古《春秋》并无其书,乃孔子自出己意,假设无数朝代,假造无数古人,以抒发自己心事,发明自己治法。又恐周、秦、两汉古书多存,可以证其诬罔,于是谓《汉书·艺文志》所载,皆刘歆一人所造,此等怪谬之说,全无一毫情理,只可谓之不通乱道,乃聪颖后生竟多信从其说者,岂非劫运耶?

五 康有为赴试京师,因不中举人,遂夤缘在朝大官,求得富贵。已故工部尚书潘文勤公祖荫、现任大学士徐公桐、前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同龢、前礼部尚书许公应骙、已故前出使英国大臣户部左侍郎曾惠敏公纪泽、礼部右侍郎志公锐、前国子监祭酒盛公昱,皆与康有为素无渊源,乃屡次求见,上书谀颂。诸公以康有为一年少监生,初到京师,遍谒朝贵,实属躁进无品,皆甚鄙之。潘公送银八两,并作函与康云:以后请勿再来,来亦不再送银。此函人多见之。曾公尝告人曰:康有为托名西学,希图禄利,不知西无此学,中国亦无此学也。徐公、志公见其言嚣张卑蹈,皆将原书掷还,都下士夫无不鄙笑。

六 康有为北试不售,流落不归,日日写信求人助资。如送银十二两者,称其人为大贤,送八两、四两者,称其人为大君子,行同乞丐。

七 康有为留滞京师,家信甚少,其母年老贫穷,虑其生事启祸,日日涕泣,命次子广仁在广州省城亲好处访问下落。康有为闻之,仍不动心,如是数年,乃归不孝之罪,乡人皆恶之。

八 康有为在上海,贫苦无聊,又好冶游,资无所出。时乡人潘峄琴学士衍桐为浙江学政,遂往杭州借贷,潘学士厚赠之,不满所欲,又以公事相托,潘学士不能办,婉词谢绝,康愤愧回沪。逮潘学士归里。康好管讼事,因张乔芬一案,与潘学士嫌隙日深,痛加攻击,以泄前忿。

九 康有为落魄上海,日日挟妓不与钱,久为妓家女使所知,群到客栈索取,康有为窘甚,遁归广东。上船之日,各妓家女使皆到船上,搜寻不见。开船后,各水手见船板内有人,大惊急呼,大众来看,则康有为也。盖其躲避女使索钱,自匿于此,覆以帆布,水手见其狼狈欺骗,皆耻笑之,后有人作诗诮之曰:“避债无台却有舟,一钱不值莫风流。”传播江海,成为笑柄矣。

十 康有为所撰《长兴学记》,以富人鄙吝为可耻之一,斤斤言利,随处发露。如康有为者,真可耻之甚,目来讲学所无也。

十一 康有为所撰《新学伪经考》,私意害道,邪说诬民。御使安维峻、余联沅先后奏参,请我皇上严旨查办毁板。

十二 康有为中举人后,不认座主、房官为师,及被参,日急营营于房师之门,卑躬屈膝,无所不至。其时李中堂胞兄李筱泉制军瀚章为两广总督,康有为托人干谒,再四恳求宽办,制军初甚恶之,后见其卑谄,从宽不革举人。康当日曾受李家厚恩,不意后来反力攻李中堂也。

十三 康有为讲学,名为尊孔子,实则侮圣之罪至大,如自号长素,谓己长于素王也。其徒则以超回、轶赐、胜由、迈参等名之,可谓胆大无耻,至悍至愚。超回,即陈千秋,年未三十,吐血死,粤人笑曰:“此真超回也。”轶赐,即梁启超,启超好读《史记·货殖列传》,好交富商,骗其财,如其师之为人,粤人亦笑曰:“此真轶赐也。”

十四 康有为好交结商人,意在得钱。其论广东人才,在香港则曰某某,在澳门则曰某某,其人皆是赌匪,挟有多赀,曾送康有为数千金者。

十五 康有为既中进士,欲得状元,日求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为之遍送关节于阅卷大臣,皆以其无行斥之。不得状元,尚欲得翰林,又托张荫桓送关节于阅卷大臣礼部右侍郎李公文田。康有为以张与李系姻亲,己又与李同乡,谓必可入选,岂知李侍郎品学通正,深知其无行,不受张托,斥之尤力,遂不得入翰林。康有为恨之次骨,时与其徒党诋李侍郎,甚至端人皆恶之。

十六 康有为中进士后,将殿试卷、朝考卷刻印,到处分送。向来馆阁故事,得新鼎甲者方刻殿试卷,入翰林者方刻朝考卷,皆因名第在前,以见曾蒙御赏之意。康有为以部属创刻朝、殿两卷送人,专为牟利,不独士林蚩鄙,并为市贾诧怪,虽送以两元,亦受之不辞。

十七 康有为既中进士,回家把持公事,尤好唆人兴讼。广东举人林缵统因崖州有聚众州衙、哄堂塞署之案,其子弟久已监禁,遂入京贿托康有为办理,经御史文悌参奏有案。

十八 康有为初不识常熟翁叔平协揆,因见协揆势位日隆,遂著《续艺舟双楫》一书,内极称协揆书法冠绝一时。又上疏极称协揆尊翁已故大学士翁文端公之为人,谄谀卑贱,稍有耻者不为也,至是协揆始力荐之。

十九 康有为在京开保国会,每人派出银二两,意在诓骗人财。所出章程,奇谬者至多,即如各府州县皆设一局,每人皆要领该会字据一条,直学哥老会放票无异,如此行径,尤为大胆可骇。

二十 康有为好捏造谕旨。上年胶事初起,康有为创言愿入外国弭兵会,以保海口,其事已极可笑。康有为竞发电至粤、至湘、至沪,云已奉旨加五品卿衔,前往西洋各国入弭兵会,闻者骇异,其实并无此事。又广西两司被参,康发电至广西恫喝市恩,云已代料理无事。此外招摇撞骗,如此之类甚多。

廿一 康有为第一次疏稿,言我朝内无宦寺、女谒之祸,近又言内监有管事者,历指其过失。此次进用,全凭张荫桓带同贿通内监之力,钻营反复,可谓全无愧怍者矣。

廿二 康有为好求人保举。此次徐致靖保举康有为、梁启超等一折,系康、梁师弟二人密谋合作,求徐上达,徐文理未通,不能作也。疏上,都下哗笑,既笑康、梁作文自保之无耻,又笑徐之无文也。

廿三 康有为学术至谬至浅,全袭公羊家沿伪之词,以为奇宝,当代通儒如张制府之洞、王祭酒先谦、朱御史一新、曹舍人元弼、叶吏部德辉皆辞而辟之。所撰《孔子改制考》尤为狂诞,意在引董子《春秋繁露》为证,不知《繁露》非董子完书,多有散佚错乱。就今存八十二篇言之,言阴阳五行、仁义礼智性情者,多间言他事,言改制者惟《三代质文》《符瑞》《玉杯》《楚庄王》诸篇偶及之,并非要义。圣人述而不作,宪章文武,素王之号,后人所加耳。岂有洙泗一堂,日与讲习者,皆干名犯义之言乎。我皇上深恶其妄,于进呈御览后,命孙协揆家鼐毁其书,今年六月事也。

廿四 康有为平日讲论西学,多袭报馆余沫。窃其肤词,不能得其实用,如农、工、商三者,国之大政也,一事一局,名目条理,尚恐不能详密,乃合三事为一局,外国有此法乎?

廿五 康有为所奏裁京堂各员,以为闲废无用裁之也,乃去无数京堂,不数日又添无数学士散卿,同一闲废无用,奚为裁于彼而增于此也。康有为欲以新官市私恩,意不在变法也。

廿六 康有为性最奸贪,今年我皇上变法自强,而康有为借以为自私自利。其时声势正炽,凡交结权贵言路,串通内监,用钱无算,皆取之于外官富商,言甘计诡,使人不敢不送。其由下斜街移居南海馆日,户部刘君接居此屋,尚见外省来信数函,皆有银数甚巨,都下哗然。

廿七 康有为初上皇帝书内,屡称颂我皇太后聪明神武,盛德丰功,至百数十言。今自香港寄刻新闻报馆逆书,诬谤我皇太后亦至百数十言。中国士民见此反复无理言语,莫不痛恨痛耻。

廿八 康有为受我皇上深恩,千古未有,应如何恭谨忠顺,奉扬圣德。乃自变法以来,历次颁发谕旨,康有为辄与人言,此皆我所作者,不知置皇上于何地。又曰:我以后不好说话了,我方在这边说,他已经在那边下上谕了。其词轻慢狂悖。皇上万乘之尊,竟敢侮弄至此!中国士民闻之,无不发指。

廿九 康有为性情反复,不特待中国人以狡诈,即待外国人亦以狡诈。两年以来,中日两国士大夫念同洲同种之义,愿相联络,康有为与日人往还亦多。乃此次伊藤侯游历我国,内外大臣皆以礼优待,而康有为于伊藤侯到京之日,传有不满于康之言,康遂密奏皇上,请勿见伊藤侯,又有不可亲信日本之疏。皇上英明,不从其请。闻已逃至东洋,似此反复狡诈,想日人亦必屏绝之也。

三十 康有为自称此次变法者为维新党,且自名曰党魁。中外报馆不察,群以变法推之,可谓侥幸得名,各省士民皆不服此议论,诚以中国采用西法,不自今日始,更不自康有为始。我皇太后垂帘听政,先后二十余年,如京师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文馆,又派出使各国大臣出洋学生。南北洋设制造局、招商局,福建设船政局,开平设煤矿局诸大政,皆内外公忠王大臣相时奏请举办,都蒙皇太后俞允。中国变法之勇之善,无逾我皇太后者。我皇上禀训承志,亲政以来,若铁路、海军、电线、邮政、银元,各省洋操、各省武备学堂、各省制造局、各省矿务局,此我皇上变法之实政,亦皆内外忠正王大臣相时奏请举办,都蒙皇上俞允。凡此在康有为未言变法以前之事,即谕令新政。京师大学堂,御史王鹏运奏请特旨派孙燮臣协揆家鼐办理;经济特科,翰林编修严修奏请变科举奏,张孝达制府之洞、陈右铭中丞宝箴合同奏请。孙、张、陈三公皆恶康有为之为人,孙公则屡见复奏章疏,张公则屡见《劝学篇》内,诋康有为之词,不啻千百。陈公则见于请劾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书板之疏。由此言之,岂得云变法维新出自康有为一人之言哉!又岂得以变法维新归之于康有为一家之学哉!

三十一 康有为自言因变法得罪,凡同被议者皆曰维新党矣,不知所言非也。如尚书李端棻、署侍郎徐致靖、王锡蕃者,向来不讲中学,更不讲西学。此三人者,皆庸陋不学之徒,以康有为势盛而附之,康有为亦以此三人谄顺糊涂而爱之,于变法维新之意毫不相涉。

三十二 康有为无赖无耻,此次得罪天下,逃往外洋,辄与人言,皇上将来必加彼大任,借此摇动人心,蛊惑富商送钱,操守至贪,心术至劣。不知我皇上此时已烛照其奸,屡次将康有为劣迹逆谋陈奏皇太后,并宣示大臣,皇上深恨其人,将变法好事办坏了。中国士民此时业已周知外国,见闻甚广,必不至始终信康有为欺妄之言也。

以上三十二条,皆康有为实在事迹,共见共闻,都有根据,可以查考。其实康不过一贪鄙狂悖、苟图富贵之人耳,而为其所愚者,竟误以为此人乃变新法、强中国之人才,真中国之耻矣。

大清光绪二十四年十月中国士民公启

〔说明〕 本件录自日本外务省档案《各国内政关系杂纂》中国之部《光绪二四年政变光绪帝及西太后ノ崩御袁世凯ノ免官》,用“在上海中国总领事馆”信笺,系上海总领事馆代理一等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于明治三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所上,机密第69号,编号491183—491221。附件有二,一即本件,一为《奉诏求救文》。《日本外交文书》第三十一卷第一册第729-734页曾辑录,但有误。 MPqgNgXIKsByuilX77b7omQDrsvG1AkJzkWQbo8IrA1X+Rb8o/CuaXX2yXkIJ8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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