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的意义纯粹是逻辑上的,因为诸子的整体性来自他们同为士人阶层的思想家这一事实。要深入探讨诸子思想的特点,就不能不对士人阶层的产生做一简略描述。
在先秦典籍中,“士”这一称谓有多种含义。在一般用语中,士通常指男子,如《诗经·卫风·氓》中有“士也罔极,二三其德”,《诗经·召南·野有死麕》中有“有女怀春,吉士诱之”,《诗经·郑风·溱洧》中有“唯士与女,伊其相谑”,《尚书·周书·多士》中有“尔殷遗多士”,等等。在这些语例中,士均指男子而言,这是士的基本字义。在西周宗法制政治序列中,士又是一个贵族阶层的称谓。例如,《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此言士的政治地位在大夫之下,皂之上。《国语·晋语四》:“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此言士的经济地位在庶人之上。就政治与经济地位来看,这里的士是贵族阶级的最低阶层。
作为一个贵族阶层,士一般都在各级政权中任职。《说文解字》以“事”训“士”,即指士的社会角色而言。据《礼记·王制》载,天子之下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元士”即士,因其供职于王室,社会地位要高于诸侯的士(元士的地位相当于小诸侯附庸),故称“元士”。大的诸侯国有三卿、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等等。由此可知,士在各级政权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为了使士能胜任其职,西周统治者对士人阶层的教育和选拔十分重视,他们从小要在官学中受系统教育。西周的官学,在天子曰辟雍,在诸侯曰泮宫,地方上还设有乡校,称为庠序。据《礼记·王制》载,在任命士人官职时,要经过严格考选:“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 士所受教育的基本内容,据《礼记·王制》和《周礼·地官·司徒》载,乃为礼、乐、射、御、书、数,即所谓“六艺”。因而西周的士实为彼时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同时又是贵族宗法制社会的主要维护者。
然而,西周的士虽然是文化的承担者,但他们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却没有留下什么特别值得重视的贡献。这是由于他们作为一个贵族阶层被纳入一个严密的社会等级秩序中,在政治上有稳固的地位,在经济上有可靠的收入。这就使他们将维护现存制度当作自己的主要使命,而在文化上极少具有创造性与进取性,当然更缺少批判性。他们所承担的礼乐文化是周初统治者制定的(相传周公制礼作乐,固不足尽信,但礼乐文化乃周初统治者在殷商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创造而成,则无可怀疑),对此他们并没有更多的补充,只是守成而已。因此,在西周时期,士人阶层并没有独立的文化意识,也不从事独立的知识生产,文化传统与政治传统是和谐地统一在一起的。
西周自夷王始便开始走向衰微,经厉、宣、幽诸王,由于严允、西戎等外族的侵扰,再加上自然灾害与统治者的腐败无能,至平王时已无法维持,终于由镐京而迁都洛邑。东周——春秋战国的五百年间是中国政治文化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这一变化的根本之点是宗法制度的破坏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价值观的转变。而在中国文化思想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是,这种社会政治文化的巨变导致了一个新的士人阶层的产生。最初这一新的士人阶层的主要成分是破落贵族。社会的动荡和权力的重新分配使许多贵族降身为民,他们失去了昔日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来源,唯一所有只有文化知识了。贵族的破落,在《诗经》中有大量记载,如《秦风·权舆》云:
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于嗟乎!不承权舆!
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
诗的作者当年居室、饮食都十分讲究,现在却连饭也吃不饱了。又如,《邺风·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
这位诗人虽仍勤劳王事,却已到了“终窭且贫”的地步,也是一个破落贵族的写照。对于这两首诗,孔颖达、朱熹均以国君不能善用贤士,致使贤士心中幽怨解之,郭沫若则认为二诗乃为破产的贵族所作。如将二说统一起来,则可视为新的士人阶层的身世之叹。这类诗在“变风”“变雅”中数量极多,如《王风》中的《黍离》《君子阳阳》《兔爰》《丘中有麻》;《小雅》中的《白驹》《正月》《小宛》等,这些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新的士人阶层形成的过程。
大量贵族降身为民,但他们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庶民阶层,因为他们有文化知识,于是“四民”之说就出现了。《管子·小匡》云:“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此既言士人与农、工、商等三民一样,在政治经济地位上同属于“民”的范围,又说明他们是“民”中一个特殊的阶层。《国语·楚语下》云:“士、庶人不过其祖。”此言士人阶层和其他庶民在当时“礼”的规定中地位相近,在祭祀活动中已没有西周之“士”的特权。遍观先秦典籍,士人在春秋时期已成为庶民中的一个特殊阶层,当是不争的事实。
这些由破落贵族组成的社会阶层产生以后第一项伟大的贡献就是促进了私学的勃兴。在宗法制稳固的西周,教育由官方把持,基本上只是贵族子弟才有受教育的机会,据《礼记·王制》载:“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其中除“国之俊选”中或有平民中选拔的学子外,均为贵胄子弟。到了春秋之时,那些流散民间、博学多才的士人或为生计,或为某种政治伦理的目的,纷纷授徒讲学,于是私学便蔚然成风。据《吕氏春秋》《论衡》等书记载,郑国的邓析、壶丘子林、鲁国的少正卯等人都曾聚徒讲学,而传说有弟子三千的孔子更因设私学而成为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大教育家。孔子奉行“有教无类”的原则,其弟子中不少人出身庶民。这大约可视为私学的共同特征。这样,由于私学的兴起,庶人子弟也有机会接受文化知识而跻身于士人阶层。到了战国时期,私学更盛,诸子几乎人人收徒,士人阶层的人数也就急剧增加,成为当时一股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