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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遗民”、“逸民”、“隐修会”
——读陈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

陈垣这本书著成于1941年,晚《长春道教源流》六十余年。篇幅不大,约为《长春道教源流》的一半,讲了全真、大道、太一三个教门(请注意,都是被耶律楚材列为“老氏之邪”的),以全真为主。看得出来,在对王重阳的看法上,陈垣受了点陈铭珪的影响。但他没有苟同陈铭珪的“有宋之忠义”说,而是把王重阳归入“汴宋遗民”,并称王重阳为“逸民”,称初兴的全真道“不过‘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之一隐修会而已”。 “忠义”不合王重阳的情况,“遗民”、“逸民”、“隐修会”就合乎王重阳及初期全真道的情况吗?我们先从“遗民”说起。

陈垣在书序的开端就说:

右三篇四卷廿三章,都七万余言,述全真、大道、太一三教在金元时事。系之南宋初,何也?曰三教祖皆生于北宋,而创教于宋南渡后,义不仕金,系之以宋,从其志也。靖康之乱,河北黉舍为墟,士流星散,残留者或竟为新朝利用,三教祖乃别树新义,聚徒训众,非力不食,……固汴宋遗民也。

“遗民”一词有多义,现今通用的《汉语大词典》“遗民”条列出释义六种,其中第二义项为“改朝换代后不仕新朝的人”。显然,陈垣是在这个含义上使用“遗民”一词的。但使用这个词的人都明白,“不仕新朝”指的是本人立志不仕,绝不包括愿仕新朝而未遂的人。因此,“汴宋遗民”是否适用于王重阳,要看他早年应的是哪朝的科举。只要王重阳应的是刘豫或金朝的科举,则从他报名应试之日起,就丧失了“汴宋遗民”的资格。我想,这个道理在陈垣那里也是不言自明的。陈垣信了陈铭珪的王重阳应北宋科举之说,故而列王重阳为“汴宋遗民”。假如当年有人作出郭旃、郑素春那样的辨析,我相信,陈垣看了自会另作考虑。“遗民”一词本身不会给今天的研究者造成困惑,造成困惑的是陈垣给“遗民”追加的许多属性。

陈垣在书中引了徐琰《郝宗师道行碑》的一大段话(这段话本文第七章已全部引出),接着便说:

全真不尚符箓烧炼,而以忍耻含垢苦己利人为宗,此遗民态度也。谓其合于老庄,殆遁而之老庄耳。

这段话引起我下列一串疑问:

第一,尚不尚符箓烧炼是宗教信仰问题,仕不仕新朝是政治态度问题,两者没有内在的关联,为甚么要把不尚符箓烧炼说成是遗民态度?南宋灭亡后江南颇有一些遗民遁入天师道和茅山宗,这两个教派都尚符箓烧炼,是否遁入其门者都不算遗民?何况如今我们已知,全真道并非不搞符箓。

第二,陈垣是把全真、大道、太一三教教祖都看作遗民的。既然他认为“全真不尚符箓烧炼”是遗民态度,就应该一以贯之,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大道、太一两教。可是,他又明确指出:“太一与全真、大道殊异者,全真、大道不尚符箓,而太一特以符箓名,盖以老氏之学修身,以巫祝之术御世者也。” 这样说来,尚不尚符箓与是不是遗民又是不相干的。陈垣不知不觉间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

第三,遗民必然是忍耻含垢、苦己利人的吗?显然不是。所谓忍耻含垢,基本上是一种心态。有各种各样的遗民,也有各种各样的心态。有的遗民不仅不忍耻含垢,还活得很傲气。宋元之际的谢枋得(1226—1289)就是一例。他是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进士,德祐元年(1275,元世祖至元十二年)知信州(今江西上饶),抵抗元兵。次年信州失陷,枋得负母弃家入闽,寓居建阳,“隐于卜”,过了十余年遗民生活。自至元二十三年起屡遇元朝官员聘举,枋得不是婉拒就是痛斥。至元二十六年(1289)被强征至大都,不屈绝食死。 枋得是把投顺元朝看作耻和垢的。这样的遗民,历代王朝灭亡后都有可能出现,甚至同新旧王朝和遗民本人的民族归属无关。例如,元朝灭亡后,在汉族儒生中照样出现了一批元遗民,其中有一个在元中举当官的茶陵(今属湖南)人李祁,汉族,入明后自称“不二心老人”,“以弗仕为心”,作文记事不用洪武年号,也是很傲气的。 可见,笼统地把“忍耻含垢”说成是“遗民态度”,实在欠妥。至于“苦己利人”,更非遗民特征,否则各式各样的遗民都成了品德高尚的人了。其实有些遗民是应该受到历史的批判的。

第四,陈铭珪称王重阳为“有宋之忠义”,只是指王重阳个人,非指全真教门。陈垣却把“遗民”一词泛加于全真教门,离历史真实就更远了。王重阳本人是在北宋统治下成长的,单就年龄讲,也还有可能是北宋遗民,他的七大弟子则绝无可能。北宋亡于1126年,这年孙不二才八岁,马钰、谭处端四岁,郝大通、王处一、丘处机、刘处玄四人都出生于1140年以后,说他们对异族统治不满或许可以,说他们是“汴宋遗民”则完全沾不上边。从史料中我们看不到王重阳有甚么遗民意识,也看不到他向弟子们灌输过遗民意识,“七真”的“遗民态度”从何而来?如果他们真抱有遗民态度,为甚么大定、承安间王处一、丘处机、刘处玄先后接受了金世宗、章宗的召见,世宗死后丘处机还以方外身份“重念皇恩”,“谨缀《挽词》一首”呢?

第五,陈垣之“遗民”说最失严谨之处,是把由靖康(1126)至贞祐(1213—1216)九十年间之事混而不分。他先说:

况其(全真)创教在靖康之后,河北之士正欲避金,不数十年又遭贞祐之变,燕都亡复,河北之士又欲避元,全真遂为遗老之逋逃薮。

这段话相当混乱:(一)王重阳“甘河遇仙”在正隆己卯(1159),距靖康三十余年,已非“河北之士正欲避金”之时。(二)由正隆己卯到“燕都亡复”(1215)相隔五十五年,“又欲避元”的河北之士要说是遗民的话,只能是金遗民,绝对扯不上是“汴宋遗民”。可是,在同书的卷二,又出现了类似的话语。陈垣称赞元国子助教陈绎曾,说他“能窥全真立教之微旨,盖隐然以汴宋之亡,欲与完颜、奇渥温氏分河北之民而治也”。这里又把相距近百年之事扯在一起了。陈垣引陈绎曾的《重修集仙宫记》为据,这里照引如下:

予闻全真之道,以真为宗,以朴为用,以无为为事,勤作俭食,士农工贾,因而器之,成功而不私焉。质而不俚,文而不华,灏灏乎三皇之风,非所谓大道者耶。在金之季,中原板荡,南宋孱弱,天下豪杰之士,无所适从。时则有若东平严公,以文绥鲁;益都李公,以武训齐。而重阳宗师、长春真人,超然万物之表,独以无为之教,化有为之士,靖安东华,以待明主,而为天下式。

据《道家金石略》所录全文,陈绎曾此文撰于文宗至顺元年(1330)八月,题作《增修集仙宫记》, 与陈垣所记有一字之差。文中的“东平严公”指严实(1182—1240)。“益都李公”,陈垣说是指李恒(1236—1285),这明显错了。李恒出生于金亡以后,他的活动时间在元世祖中统、至元年间,主要事迹是南下伐宋,完全谈不上“以武训齐”。在金、蒙易代之际受职于蒙古,并能与严实齐名的“益都李公”,只可能是李璮。1231年李璮在其父李全被宋军袭杀后继职,蒙古以他治益都行省,专制山东三十年。中统三年(1262),李璮举兵反蒙,战败,被蒙军俘获处死。事隔七十年,李璮为何还能受到陈绎曾的表彰,这是需要做些解释的。但无论怎样解释,都改变不了“益都李公”是指李璮的事实。此外,陈绎曾谈金季之事,把“重阳宗师”也拉进来,同样是令人费解的。不过,这两件事对本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陈绎曾是否像陈垣说的那样,“能窥全真立教之微旨”?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现成的,只要顺着陈垣的引文往下读,便能获得。陈垣的引文止于“以待明主,而为天下式”,而陈绎曾接着就说:

有元之兴,鲁士以文辅太平之治,齐人以武致勘难之勋,长春真人最为先知天命之归,入觐太祖,功在宗庙,惠及万世,斯其尤盛者也。

这段被陈垣舍弃不引的文字,再清楚不过地表达了陈绎曾的看法。他说的“明主”(《道家金石略》作“真主”)是指成吉思汗,他表彰的是丘处机对“有元之兴”的功绩。所谓“全真立教之微旨”,完全是陈垣本人的看法,同陈绎曾毫无关系。那么,全真真有那样的立教微旨吗?还是排一下时间吧。众所周知,全真立教在金大定年间,王重阳去世之年(1170年)成吉思汗仅七岁,再过三十六年方有大蒙古国,1211年蒙军始入汉地河北。显然,在1210年以前,在金统治下的汉人绝不可能产生与金、蒙分治河北的想法,全真自不例外。这种想法如果确曾有过,也只能产生于1211年以后。但是,全真在1211年已立教四十余年,此时产生的想法还能称作“立教之微旨”吗?如果一定要称,请问此前的立教之旨是甚么?真不知陈垣当年是怎样想的,而他竟然还把这种看法推说是陈绎曾之见!

“遗民”说完全是陈垣的一家之言,前人(包括徐琰、陈铭珪)都没有这样说过,所以陈垣在书的前言和1957年写的《重印后记》中一再强调前人忽略了(原话是“大忘”、“忽之”)这一点。而他发觉了这一点,是有感于时事的结果。《重印后记》说:

此书继《明季滇黔佛教考》而作,但材料则早已蓄之三十年前,……藏之箧衍久矣。芦沟桥变起,河北各地相继沦陷,作者亦备受迫害,有感于宋金及宋元时事,觉此所谓道家者类皆抗节不仕之遗民,岂可以其为道教而忽之也。因发愤为著此书,阐明其隐,而前此所搜金元二代道教碑文,正可供此文利用,一展卷而材料略备矣。

陈垣的说明是可以理解的,但就学术论学术,遗民说终究是不能成立的。古今异境,对一个历史学者来讲,以古人自况是件有风险的事,处之不慎,既有损于史学的客观性,也会使自己陷入困境。

与遗民说相比,“逸民”、“隐修会”之说的错误比较容易识别。“逸民”、“隐修会”实际上都含一个“隐”字,不同的是,“隐修会”的“隐”字是显露在外的,“逸民”的“隐”字是潜藏的。《汉语大词典》释“逸民”为“遁世隐居的人”,可为一证。王重阳师徒给自己编制了那么多异迹,就是要赚取世人的注意和崇拜。刘祖谦《仙迹记》说王重阳“虑夫大音不入俚耳,至言不契众心,故多为玩世辞语,使人喜闻而易入。其变怪谈诡,千态万状,不可穷诘”。 王重阳深怕俚众不知道他的存在,哪有一丝“隐”的意思。

大概是写作动机所致,陈垣这本以宗教题名的书,对三教的宗教特质不仅讲得少,而且前后讲法常出矛盾。例如,对早期全真道大搞方技、自我神化的行为,陈垣主观上是想回避不谈。他在书的卷二上淡淡地说:“异迹凡宗教家皆有之,或出情感,或出附会,或出迷信,今不必述。” 可是,客观上这是回避不了的,于是在书的同卷,他在引了王磐的一段话 之后,不禁说出下面这段话:

夫全真之兴,其初不过欲溷迹嚣埃、深自韬晦,以俟剥复之机而已,岂期巫祝之术,为幼稚民族所欢迎,竟得其国王大臣之信仰,尊之以宗师,崇之以冠服,侈之以宫观台榭,如是其盛乎!

这段话包含很多问题,诸如“其初”迄于何时,世宗大定末之全真是否还在“深自韬晦”等等,本文不能逐一讨论,只谈所谓“巫祝之术”。

全真受蒙古国王信仰,始于1222年丘处机晋谒成吉思汗,随后便获“神仙”之尊,宫观之赐。陈垣对丘处机西行一举评价是很高的,在其书卷一称赞“丘处机之止杀,岂非泽及天下乎”;又说“处机诚有功于民矣”。 他对“全真不尚符箓烧炼”(请注意,这是陈垣自己的话)也深表赞许,怎么就突然判定丘处机搞的是“巫祝之术”呢?当然,丘处机搞的是不是巫祝之术,是可以讨论的;搞巫祝之术的人也未必不能有功于民,但连符箓烧炼都不尚的人,如何再说他搞巫祝之术呢!同是陈垣的见解,我们相信哪一种呢? FbHT0oCfworEEV3h5G9KqnuSZNgA5k92IjtJCkSr7TXfwmW1f2zQNqRs766or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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