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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哥们儿,我们就开车回城了。可刚开到那个所谓“工业运河”的附近,我们就发现油料指示棒倒下了,就像我们下身的快活棒也倒下了一样。汽车吭哧吭哧吭哧地不行了,可不用太担心,因为附近不远处就有一座火车站,一闪一灭地闪着蓝光。问题是该不该把这辆汽车留给条子拉走。既然我们现在心头有火,恨不得杀人,不如把车子狠推一把,推进死水里,砸出个响亮的大水花来,这个晚上才算完。我们就这么决定了。我们下了车,松开刹车,四个人一起把车子推到水边,这摊脏水像是糖浆掺了人的秽物。再用力猛推一把,车子就掉进去了。我们赶紧向后跳,担心脏水溅到衣服上。可车子扑哧着,咕咚着沉了下去,没了半点踪影。“永别了,老伙计。”乔奇叫道,丁蛮照例小丑一样狂笑——“嚯嚯嚯嚯”。我们于是去火车站,坐一站路就到中心,也就是城市的正中间。我们又规矩又讲究地买了车票,老实安静地在站台上等车。老丁蛮折腾着售票机,他兜里塞满了小硬币,随时准备买巧克力棒分给穷人和饿肚子的人吃,只不过此刻身边没这些人。此时老蒸汽快车轰隆隆地进了站,我们爬上了车,火车上空荡荡的。我们得打发这三分钟车程,于是只得捣鼓所谓的车内用具,把坐垫的五脏六腑都掏出扯碎个干净,老丁蛮还挥链子砸玻璃,直砸到玻璃窗都碎了,在冬天的空气中闪烁发光。我们都觉得有点筋疲力尽,浑身无力 [19] ,心里烦躁。这个晚上可花了不少精力,我的哥们儿,只有丁蛮依然是个可笑的畜生,生龙活虎,可他浑身脏兮兮的,汗臭熏人,我一直讨厌老丁蛮这一点。

我们在中心站下车,慢慢地走回克洛瓦奶吧去,我们都哈欠不断。对着月亮、星星和路灯展示我们后牙上的填补物,因为我们还只不过是发育中的小伙子,白天还要上学。我们走进克洛瓦奶吧,这里比我们离开的时候更挤了。那个吃了白粉或者合成丸或者什么玩意已嗨到天外满嘴梦话的家伙还在嗨,吐着“死定了淘气鬼上路呵嘿滑柏拉图浪潮天气生”之类的胡话。他当天晚上恐怕已经嗨了三次或者四次,脸苍白得不像活人,好像他已经没了活气,脑袋像是个石膏像。说真的,要是他想嗨这么久,就应该进到后面的包房去,不要一直坐在大厅里,这里会有些小伙子拿他寻开心。不过也不会太过火,因为老克洛瓦里藏龙卧虎,总会有拳头大的好汉们出来不让他们胡闹。反正丁蛮挤开了那家伙,坐在他旁边,小丑一样大张着嘴打哈欠,连扁桃体小舌头都露出来了。他用巨大的脏兮兮的靴子去踩那家伙的脚,但那家伙,哥们儿哪,毫无动静,看来魂儿早就飞远了。

挤在这里喝奶、喝可乐、瞎折腾的大部分都是“黄毛小子”(我们管不满二十的叫黄毛小子)。不过也有几个年长些的,男女都有,在吧台上谈笑,聊天(但没有中产阶级,从来都没有)。只要看看他们的发型和松垮的衣服(基本都是粗花格的毛衣),就知道他们刚结束了街角的电视台彩排出来。他们中间那个小妞面孔很生动,嘴张得又宽又大,涂得血红,露出一排牙齿,大笑不止,没有对这个倒霉的世界上一点心。此时,砰的一声,正在播放的唱片停掉了(本来正在唱歌的是强尼·日瓦戈,这俄国佬扯着猫一样的嗓门唱着《两天只来一次》),下一首歌还没有播放,瞬时一片安静。就在此时,那群人中的一个小妞——这小妞很好看,大嘴鲜红,满脸是笑,我估计快要四十岁了——突然开口就唱,只唱了差不多一两个音节,好像他们光谈论还不够,还要唱一段。就在那一瞬间,哦哥们儿呀,就像有大鸟闯进了奶吧里,我觉得自个儿皮囊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竖起来了,浑身鸡皮疙瘩爬上爬下,活像小小的、慢吞吞的蜥蜴。我知道她唱的是哪一段,来自弗雷德里希·吉特芬斯特所写的歌剧《带栅的窗》,这一段中女歌手被割喉,她的歌声也逐渐暗淡下去,歌词是“不如听天由命吧”。总之,我浑身发抖。

正当这段歌儿如同一块鲜美的、滚烫的肉排落到盘子上请君品尝时,老丁蛮已经等不及撒野了。他用嘴唇吹号,然后是一阵狗嗷,然后竖起两指向上戳了两下,最后是一阵小丑般的狂笑。我火气一下子上来了,亲眼见、亲耳听丁蛮这样动粗撒野,简直会被热血给呛死,我喊道:“混蛋,流哈喇子的脏货,不懂规矩的混蛋。”我和讨厌的丁蛮之间坐着乔奇,我侧身越过他,在丁蛮的嘴巴上飞快地打了一拳。丁蛮大吃一惊,大咧着嘴,擦着嘴唇上被打出的鲜血。他呆瞅着流淌的鲜血,又呆瞅着我。“为啥打,你要打我?”依旧是那副愚蠢的腔调。没几个人看到我出手,即便看到了,他们也不在乎。音响又开动了,播放的是一段很恶心的电吉他乐。我说:“揍你是因为你是个不懂规矩的混蛋,毫无脑筋,对大庭广众之下应举止优雅一无所知,哦哥们儿啊。”

丁蛮一副可恶的老样子 [20] ,他说:“你要那么弄,我不喜欢这,我不是你的哥们儿,做不成,也不想做了。”他从兜里掏出一块沾满鼻涕的大手绢,擦掉流出的血,一副想不通的样子,总是皱眉看着鲜血,好像他觉得流血的是别人,不可能是他本人。此情此景,如同他正在喋血高歌,好补偿刚才那个小妞高唱时他的粗俗表现。可那小妞正在和她的伙计们高声呵呵呵大笑,红唇大张,银牙闪光,根本就没注意到丁蛮有多么肮脏和粗野。丁蛮惹毛的是我。我说道:

“你要是不喜欢这样,不想叫我揍你,你就不要胡来,小哥们儿。”乔奇也开口说话,很是尖酸刻薄,我转脸看去。他道:

“好了。我们别闹了。”

“这都要看丁蛮自己,”我说,狠狠地盯着乔奇,“丁蛮总不能一辈子都过得像个小屁孩。”此时,丁蛮的血流得慢些了。他说道:

“他又不是天生就有权指使人的,凭什么听他命令,随时随地揍我?要我说,去他鬼话,我这就用链条把他的眼珠子给抽出来。”

“慎言。”我说道,尽力让自己冷静,尽管音乐此刻震撼着墙壁和天花板,丁蛮身后那个嗨大了的家伙提高嗓门梦呓着“让闪光靠近一点,超棒最优”。我说:“若汝尚存偷生之念,哦丁蛮啊,请君慎言。”

“慎言个㞗,”丁蛮冷笑道,“慎你个大鸡巴㞗。你没资格,像刚才那么地整。我要和你单挑,用铁链、小刀、剃刀都随便,啥时候都行,不为啥别的,就为你不能胡乱捶咱,咱认定了,不能吃这哑巴亏。”

“那就上刀子单挑,时间你说了算。”我吼道。彼特说:

“得了吧,算了,你们两个家伙,我们是一伙的,是不是?是一伙的就不能窝里斗。看那,那边有几个爱嚼舌头的家伙正在嘲笑咱们呢,把咱们给看扁了。我们可不能让人看了笑话。”

“丁蛮应当知道自己算老几,对不对?”我说。

“等等,”乔奇说,“这是咋回事?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排座次这么碍事呢。”彼特说:

“我说句公道话,阿历克斯,你不能无缘无故地给老丁蛮那一下。好话只说一遍,我这话说得真心诚意,要是你打的是我,你一定得给个说法,这话我就撂这儿了。”他埋下头去喝奶。

我觉得肚子里直冒火,但还是竭力假装没事,平静地说:“凡事总得有个领头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不对?”没人说话,甚至连个点头的都没有。我内心火更大了,但外表看起来更加冷静。“我,一直是当头的,”我说道,“我们都是哥们,可总要有人领头。对不对?对不对?”他们可算是点头了,很勉强。丁蛮将脸上的血迹擦干净了,开口说话的是他。

“对,对,说啥都对。有点累了,真是的,大家都累了,现在啥都别说了。”听到丁蛮这话这么圆滑,我大吃一惊,还有一点点害怕。丁蛮说:“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们不如回家去吧,好不好?”那两个人大点其头说好好好,这让我更吃惊了。我说道:“你知道在嘴上挨了一下究竟是为了啥吗,丁蛮?就是因为音乐,小妞唱歌时要是有人胡闹,我就会发疯,就像今天这事一样。”

“我们还是回家去,睡上一觉吧,”丁蛮说,“好好睡一觉,好好长个子,对不对。”那两个对对对地点着头。我说道:

“我想我们还是回家的好,丁蛮这个建议真是好得很。如果白天我们不能碰头,我的哥们儿哪,那我们说好,明天老时间老地方?”

“哦好啊,”乔奇说,“我觉得时间上安排得过来。”

“我大概要迟到一小会儿,”丁蛮说,“不过明天老地方,差不多是老时间,没问题。”他还在擦着自己的嘴唇瓣子,尽管那儿已经不流血了。

“对了,最好明天别在这儿碰到唱歌的小妞了。”说完之后,他又来了一通丁蛮式的狂笑,满嘴哈哈哈哈哈,丑态百出。看来他已经蠢蛮到不会大动肝火了。

于是我们各走各路。我喝了冰可乐,一路呃呃呃地打着响嗝。我的长柄剃刀就在手边,没准有比利仔的马仔在公寓附近埋伏,也不得不防着其他帮派或者团伙或者好汉们,他们时不时地在这里火并。我和老爹老妈住在市政公寓18A的公寓楼里,就在金斯利大街和威尔逊路 [21] 中间。我轻轻松松地过了大门,路上只看到一个年纪不大的小伙子,在阴沟里爬,不停地惨叫、哀号,叫人砍得浑身是伤。我还借着路灯看见了一摊摊的血迹,到处都是,哥们儿啊,这就像是签名,说明大家晚上玩得尽兴。在18A大楼边上,我还看见了一条小妞的内裤,哥们儿啊,显然是玩到兴头上,一把给扯掉的。快进去吧。走廊里贴着老派的、漂亮的市政宣传画——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和小妞,一脸的劳工庄严,正正经经地坐在作业台和机器边上,结实的肉体一丝不挂。只是不用想也知道,住在18A的小子们拿起随身的圆珠笔和铅笔,在这些漂亮的画上做了一番修饰和加工,画上阴毛、直挺挺的阳具,还让这些胴体(也就是光身子)的男男女女体面的嘴巴里飘出一团一团的污言秽语。我到了电梯口,不过不用白费力气摁按钮,看电梯能不能用了,今天夜里电梯被砸得够呛,金属门被打变形了,砸门的人真是天生神力。我得爬十层楼。我骂着,喘着,爬上楼梯,心里还有精神,身上已经乏透了。我今天晚上很想听音乐,或许是被奶吧里小妞唱的歌提起了兴致,我想要好好享受一番,再到睡神的关卡面前,请他高抬贵手,签字画押,升起花杆让我进入梦乡。

我用小钥匙打开了10-8号的房门,我们的小家里一片寂静,老头子和老婆子都睡死了,老妈在桌上留了一点点晚餐:几片罐头装的海绵肉,一小片或一小块面包和黄油,一杯冷了的牛奶。哈哈哈,可怜的牛奶,里面没有掺刀子,没有合成丸和漫色。哥们儿啊,如今我还真是不习惯这么干净的牛奶。抱怨归抱怨,我还是吃干喝净了,没想到自己这么饿,我还从食品柜里找到了一块水果派,撕下几大片打牙祭。然后我刷了牙,碰碰牙齿,又用舌条或者说舌头打扫了嘴巴。我回到自己的小屋或者说小窝里,宽衣解带。屋里有床,还有音响,那可是我的命根子,橱里放着我的唱片,墙上贴着各种大小旗帜旌幡,这些都是我十一岁进少管所之后的纪念品。哥们儿哪,只见每面旗子都闪闪发光,绘着名字或数字:什么南四,什么城市科斯科尔蓝色分队,什么甲等男孩。

音响的小喇叭环绕着我的小屋,天花板上有,墙上有,地板上也有,躺在床上听音乐就像是被管弦乐的大网罩住了,绑定了。今天夜里,我首先渴望听听这首新的小提琴协奏曲,作曲的是美国人乔弗雷·普劳图斯,演奏的是奥德修斯·乔里洛斯和梅肯(佐治亚州)爱乐乐团。这张唱片整齐地搁在架子上,我抽出来,放进唱片机,拧开了,等着。

哥们儿啊,就是这样,幸福降临了,幸福,天堂。我赤条条地仰面躺着,枕着双手,脑袋搁在枕头上,眼睛闭上了,嘴巴却美美地张开,听着美妙音乐的甘露。哦,这就是华贵,就是一掷千金。在我的床下,长号声戛然碾轧纯金;在我的脑后,小号吐出三重银焰;在门边,定音鼓声滚过我的五脏六腑,像糖果霹雳一样轰响。哦,这是众圣之圣。须臾之间,有声音如飞鸟破空,仿佛是天堂最稀有的妙弦弹拨,又如银浆乍破,在太空船里激涌,自由翻滚。小提琴独奏声一枝独秀,其余的弦乐则如丝绸之笼,笼罩我的四周。紧接着是长笛和双簧管,好像是用钛金之类制成的蠕虫,一路钻来,直钻入了黏稠厚重的金汁银液太妃糖中。我真是飘飘欲仙啊,我的哥们儿,住在隔壁的老头子和老婆子已经学乖了,不会敲我的墙,不会抱怨他们耳中的所谓噪音。我把他们调教好了,他们会老实吃安眠药的。或许他们知道我会夜里听音乐享受,他们预先就吃了药。我听着,双眼紧闭,眼前是这一项赏心乐事,比吃所有的合成丸大仙或者上帝都更过瘾。男男众生,有老有少,都匍匐在地,大喊开恩,我张嘴大笑,用他们的脸皮擦皮靴。还有小妞,一丝不挂,尖声大叫,靠墙而立,我如铁棒,大力猛插。当这首单乐章的音乐一路上扬,直凌绝顶时,我躺在床上,双眼紧闭,头枕双手,终于石破天惊,大射一通,口中大喊着极乐的啊啊啊啊,美妙的乐曲才光辉灿烂地慢慢收尾。

之后我又听了美妙的莫扎特,是他的《朱庇特交响曲》,换上了一批新面孔来被我践踏和喷射。那之后,我想,走进梦国之前,只需要再听一张唱片了。这次我想听闪亮的、强烈而又坚定的音乐,那就是我收藏的巴赫了,只为了中低弦的《勃兰登堡协奏曲》。享受着和之前截然不同的快乐,我又一次看到了当天夜里我扯碎的纸上写着的书名,那似乎是很久之前,发生在一间名叫“家”的农舍里。书写的是一个发条橙子。如今听着巴赫,我才多少搞清了书名的意思。德国大师棕色的华丽的乐声萦绕不去,我还想着,我愿意更加凶狠地痛打那对夫妻,把他们俩撕成碎片,就在他们的地板上。 j0xd++4xcLkV/jm5Fnm5tZoLToB2j/VMfNYSkvuKfF3c5PoCvne0K75WKwIpuV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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