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看了斯坦利·库布里克执导的《发条橙》,像大家一样,挤破了头才进得电影院。我本以为,这一挤值得,这部作品将是十足库布里克风的作品,技术惊艳,思想深刻,意义重大,如同诗篇,促人思索。我不介意看到自己的小说被大改特改,反倒不希望电影对小说亦步亦趋。我觉得如果自己能将其美誉为库布里克的《发条橙》而不以为唐突,那将是我对他大师才华的最高礼赞。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这部电影完全脱胎于小说,电影本身引发的广泛争议让我自己也注定无法置身事外。从哲学甚至神学意义而言,库布里克的《发条橙》本就是我所种之树结的果。
我写《发条橙》是在1961年,年代遥远,如今的我似也难以体味当年那个作者为谋生所困,在十四个月里连写五部小说的心境。至于标题倒是最容易解释的。1945年我从军队退役,听到一个八旬老伦敦人在一家伦敦酒吧里说某人“就像发条橙一样弯(queer)”。这里的“弯”可不是说同性恋,意思是头脑不正常。这个词诡异地融合了通俗和超现实两者,让我着迷。近二十年里,我一直想用这个名字来写点什么。在这二十年里,我又有几次听到过这个词——在地铁站,在酒吧,在电视节目上——但都是出自年迈的老伦敦人之口,从没听年轻人说过。这是个老词,因此需要作品也必须结合传统的焦虑和古怪的现代技术。使用该名的时机终于成熟,我开始构思一部关于洗脑的作品。正如乔伊斯笔下的斯蒂芬·迪达勒斯(《尤利西斯》里的)曾说这个世界是“扁橙子”;人是一个小宇宙,小世界;如同水果一样,他是自然而生,能够焕发色彩、香味和甘甜;若要胡乱折腾他,修理他,就是把他变成一件机器。
当时英国的媒体经常讨论犯罪率不断增长之事。50年代末期的年轻人骚动而狂躁,他们对战后的世界不满,更暴力也更能打砸抢。当人们讨论所谓的犯罪率不断增长时,就是指的他们,他们也比从前的流氓阿飞们更加显眼嚣张。从暴力犯罪登峰造极的当代回望,我们会发现当年的英国阿飞和摩登派们干起反社会的勾当还青涩得很:然而,他们却是预兆,街上的行人害怕也不无道理。如何处理他们呢?丢进监狱或少管所会让他们更加恶劣:为了节约纳税人的钱,快速地修理他们,通过某种矫正疗法让他们对犯罪行为感到不适,恶心,甚至感到大限将至,岂不是更好?许多人对这个主意点头赞许(不,在当时,这甚至已经成了政府提案,虽然是由有影响力的民间理论家提出的)。人们还是点头赞许。在《弗罗斯特脱口秀》上,有人暗示道,可惜阿道夫·希特勒没有受过这种矫正疗法,否则一想到暴动和大屠杀,他就会恶心得吐一桌子,吃不下奶油蛋糕。
很不幸,希特勒依然是人,如果我们认为可以将一个人洗脑,那我们就不得不认为任何人都可以被洗脑。希特勒让人十分痛恨,但历史上并不缺乏这种让举国恨之入骨的争议性人物——例如基督、路德、布罗诺,甚至D.H.劳伦斯。不管吃了多大苦头,人们对此不得不上升到哲学的角度来看。我并不知道人能拥有多少自由意志。(瓦格纳的汉斯·萨克斯说过:“我们只有一点点自由。”)可我知道,不管自由少得如何可怜,都不容践踏,哪怕践踏者满怀好心。
因此,《发条橙》本意是想成为一本小册子,甚至是一本宣教书,告诫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何等重要。书中的主角或者说反角阿历克斯十分邪恶,甚至邪恶到让人难以置信,可他的邪恶并非来自天生,也不是社会制约的产物;那是他的自主选择,他心甘情愿。阿历克斯是恶棍,并不仅仅是误入歧途,而且在一个正常社会中,他的胡作非为也必须被追查和惩罚。可他的罪恶乃是人之罪恶,从他的种种恶行中我们也能看到自己的痕迹——竭力要在冲突中扮演一个没犯过罪的平民,有时候不讲道理,在家里发狠,做白日梦。至少在以下这三点上,阿历克斯可谓人性之标本:好斗,爱美,会说话。讽刺的是,他的名字也可解读为“无话可说”,尽管他本人滔滔不绝——操的是一口捏造的黑话。尽管如此,在如何管理他的社区,如何运营国家上,他完全无权说话。对国家而言,他不过是个草民,仅仅是存在本身。就像是月亮,尽管没那么死气沉沉。
就神学理论而言,罪恶是不可度量的。可我提出,有些罪行更为恶劣,其中罪大恶极的莫过于剥夺人性,杀死灵魂——也就是能够选择善与恶的自在之心。强行让一个人行善,且只能行善,这就是杀死了他的灵魂,目的或许是社会安定。无论是我的,或者库布里克的寓言式作品,所强调的正是如此,宁愿要一个人们自己甘愿作恶的社会,恶行出自他们的自由意志,也不愿意要一个被硬拧成良善的、无害的社会。我如今发现,这个理念已经过时了。例如B.F.斯金纳就真心认定有比自由和尊严 更重要 的东西,他想见到有自主意识的人灭亡。他或许对,或许不对,但根据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伦理观,也是《发条橙》所尽力表达的伦理观,他犯下了可怕的异端之罪。对我而言,这似乎与西方人尚未准备好要抛弃的传统观念相符,即应扩展让人做出自由选择的余地,即便此人最终决定亮明旗号,明火执仗地 反对 天使。我认为,消灭自由意志,就是反圣灵的罪过。
不管是电影或是书籍,里面的英国政府在洗脑阿历克斯的过程中犯下了罪恶,最显著的是他们根本没办法自觉领悟到有些事物与道德取向无关,却仍有价值。阿历克斯喜欢贝多芬,他用《第九交响曲》来刺激自己进入血腥的美梦。可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同理也意味着他或许会自愿转向,将音乐作为喜心乐事,甚至借此领悟圣光。在他的矫正疗法开始前,他虽然还未转心,却并不表明他永远不会变。然而矫正疗法却将贝多芬与可怕的惩罚联系起来,等于剥夺了此人(不管他多么愚蠢和懒散)悟得圣光的机会。因为比起道德伦理之理,还有更大的理自在长存:这是 根本 的善,是圣灵之光,我们从苹果真味或是音乐之妙中可品尝一二,从行善甚至慈善中反而难得其中真味。
有些观众和读者一口咬定,《发条橙》多此一举地纵情歌颂暴力,让这部原本打算说教的作品变成了一部色情作品,这种说法让我感到痛心,库布里克的感受也同我一样。我写作小说时,描绘暴力绝非乐事:我刻意耸人听闻,夸张笔墨,甚至发明出一套子虚乌有的黑话,本来就意在使得其中的暴力更加类似抽象,而不是更真实。库布里克则通过出色的电影语言,充分地表达了文字中的应有之意。若我们压根不描写暴力,这本书会更轻松愉快,也会博得更多好评,但如此的话,我们便看不到阿历克斯原本的面目,他的矫正之剧烈就丧失了力量。对我自己而言,描写暴力原本既是宣泄之举,也是出自爱心。我的妻子在1942年伦敦灯火管制期间就遭受了邪恶的、不计后果的暴力毒手,她被三个美国陆军的逃兵抢劫和毒打。本书的读者应该记得,书中那个妻子被强奸的作家,所写的书名正叫作《发条橙》。
让电影观众不满之处在于,银幕上的阿历克斯尽管凶狠,却很可爱。有些人甚至不得不自行“矫正”,才不会喜欢上他,不会让自己的爱心压过了应有的正义怒火。问题在于,如果我们热爱人类,那就不能将阿历克斯排除在人类之外,不加热爱。阿历克斯和他的另一个自我,F.亚历山大犯下最大的仇恨与暴力罪行的那个农舍,不是叫作“家”吗?我们以为,家是爱心之根源。但对于书中的政府而言,首先关心的是自己千秋万世,其次,会无比乐于看到人类都老老实实,行不逾矩,我们毫无责任,特别是没有责任去爱。
还有最后一点要说,这会让许多钟爱库布里克的《发条橙》而不是伯吉斯的《发条橙》的人感到索然无味。电影和书中的语言[所谓纳查,也就是俄语“青少年”(pyatnadsat)一词的后缀,字面意思是十五岁]并不纯是游戏。这种语言的用意在于让《发条橙》本身变成一本“洗脑”的启蒙书。无论你读书或是看电影,到了最后你会发现自己学会了一些最基本的俄语词——得来毫不费力,让你惊喜。而洗脑正是这样生效的。我选择俄语,是因为这种语言能和英语更好地拼接,强于法语或德语(德语已经变成了某一种英语,异国风情已不足了)。《发条橙》的训诫和苏维埃俄国的意识形态或者镇压手段毫无关系:它所说的完全是如果我们西方人不加警惕,将会遭遇什么。如果《发条橙》和《1984》一样,成为一本颇有益处的警世之书——或者警世之电影——告诫人们要抵制软弱、草率下决定以及对政府的过度信任,那它就可算不无价值。对我自己而言,我对这本书其实并不如对其他作品钟爱:一直以来,我都将此书封入瓶中,束之高阁——如同果酱,而不是盘子里的鲜活橙子。我真心希望有人能将我其他的某一部作品拍成电影,这些作品无一例外都毫无戾气,可我觉得这也不过是奢望。看来我不得不终此一生都是一部伟大电影的原作者和创始者,并且将终生顶着众人的反对之声,辩称自己是怎样一个文雅谦和的人。就像斯坦利·库布里克一样。
《听众》周刊,197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