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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是一个门阀制度社会,政治经济代表的是贵族利益,文化艺术表现的是贵族的审美情趣。

半个多世纪以来,“贵族”在大陆汉语辞典中是个绝对的贬义词,它与腐朽、没落、奢侈、剥削、自私甚至弱智连在一起,以致我们一听到贵族就满脸鄙夷。神州大地上彻底消灭了贵族,自然也完全丢掉了贵族精神,因而,只有贪婪的权贵,只有地位的显贵,却没有品格的高尚,没有灵魂的高贵。

这里选的六篇小品从不同层面诠释了贵族精神:首先,作为贵族必须具有高度的主人意识——既然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就要以国家的兴亡为己任,所以他们处处以“国士”自期,也希望别人以“国士”相许。侍中孔坦临终之前,司空庾冰看望他时“为之流涕”,可孔坦不仅毫不领情,反而大为不满。他认为“大丈夫将终”时,庾冰应该向他询问“安国守家之术”,“乃作儿女子相问”是没有把他看作“大丈夫”,没有把他视为“国士”。《晋书·卞壸传》载,苏峻之难时朝廷军队一泻千里,卞壸带领大军护卫京城,自己及两个儿子身先士卒,朝臣都劝他要备好良马准备逃生,他回答说如果国家亡了要“良马何用”,最后自己及儿子全部战死沙场。孔坦和卞壸用自己的生命演绎了“贵族精神”:生命将终之时,国难当头之际,与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共存亡。如今我们这里少数贪官,只有特权而无担当,只有贪婪却无责任,于是便出现了“领导先飞”“领导先走”“领导先用”“领导先拿”……其次,贵族必须具有深厚的悲悯情怀,无私地爱自己的同胞,甚至爱身边的动物,如庾亮不卖凶马、支遁放鹤。再次,贵族必须具有宽容的精神和博大的胸怀,如下面《两得其中》中的裴楷不强人同己。最后,作为贵族当然必须具有高度的文化修养,具有敏锐的艺术感受,具有高雅的气质风度,如最后一篇《主客不交一言》中,子野与子猷的高贵,主要不是由于出身于官宦世家,出身于书香门第,而是由于他们的精神修养,由于他们的文化品位。

1.两得其中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吊喭毕便去。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世说新语·任诞》

由于事事不守礼法,又由于常常白眼看人,有人把阮籍当作“麻烦制造者”,他自然成了礼法之士的眼中钉。因居母丧期间照旧饮酒食肉,“以礼自持”的何曾要求司马昭将他“流之海外,以正风教”。可正是这个“至孝”的何曾,为人“外宽内忌”,附权奸而害忠良,“正衣冠”而极“豪奢”,他死后博士秦秀上表请谥“缪丑”。秦秀还引经据典地阐述谥“缪丑”的“法理依据”:“谨按《谥法》,‘名与实爽曰缪,怙乱肆行曰丑’,宜谥‘缪丑公’。”读《晋书·何曾传》时,我不知不觉就想到了死去的军中大贪徐才厚,徐才厚称“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清廉”,他把自己的政治对手都整成了“贪官”。说句实话,我觉得徐才厚比何曾更有幽默感。

言归正传。也不是所有“行止有节”的人都想置阮籍于死地,“非礼”与“崇礼”不一定要“你死我活”,这两种人也可能“各得其所”。这篇小品不仅给我们许多做人的启示,也间接地揭示了此后社会思潮的变化。

文中的“裴令公”就是大名鼎鼎的裴楷,他曾官至中书令。裴楷与阮籍私交的深浅不得而知,但他不仅与王戎齐名,物论以为“裴楷清通,王戎简要”,还与王戎相互欣赏。他称“王安丰(戎)眼烂烂如岩下电”,王戎说“见裴令公精明朗然,笼盖人上,非凡识也。若死而可作,当与之同归”。他们显然是在相互抬轿,而不是在相互拆台。山涛也对裴楷赞不绝口,估计裴楷对山涛也评价很高。王戎和山涛都是竹林七贤中人,想必裴楷与阮籍也过从甚密。阮籍丧母后裴楷连忙前去吊唁,碰上阮籍刚喝醉酒,正披头散发在坐榻上伸足而坐,也没有哭,“箕踞”就是他坐的样子像簸箕,是一种随意傲慢的坐姿。见裴楷来,他从坐榻上下到地上来。裴楷倒是一进门就哭,吊唁礼毕就转身离去。有人不解地问裴楷说:“吊丧通行的礼节是,凡去吊丧要等主人哭后,客人才回礼而哭。阮籍既然没有哭,您干吗要先哭呢?”裴楷十分通达地说:“阮籍是世俗之外的人,所以不必尊崇礼制;我们是世俗中人,所以应该依礼节行事。”当时的人非常赞赏裴楷这种态度,认为裴楷和阮籍“两得其中”。所谓“两得其中”是指两个人都不过激,两个人都表现得很得体。

翻翻嵇康和阮籍等人的诗文,你就不难知道,魏晋之际名教与自然的冲突异常激烈,其中既有思想观念的差异,更有政治立场的分歧。何曾请求晋文王将阮籍流放海外,其实是企图借礼法之名来进行政治清洗。而崇尚自然任性放纵者,对礼法之士的虚伪卑劣也极其鄙夷,如《大人先生传》中,阮籍对礼法之士“服有常色,貌有常则,言有常度,行有常式”的嘲笑;《酒德颂》中,刘伶对缙绅先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的戏弄,无一不辛辣而又尖刻。嵇康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命题,更公开声称“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简直就是嬉笑怒骂,间接声明与司马氏集团势不两立。

随着司马氏集团篡位尘埃落定,“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政治隐义涣然冰释,名教与自然的对立逐渐变成名教与自然的合一。裴楷以方内与方外来区分崇礼与非礼,“时人叹为两得其中”,开始泯灭二者政治态度的不同取向。稍后王澄、胡毋辅之等人裸体放纵,已经不同于嵇康任达以对抗,也有别于阮籍借酒以逃避,不过是以放纵为“通达”,所以乐广当时就曾讥笑他们:“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言下之意是说,你们不就是要追求快乐吗?在名教中也能找到你们这些快乐呵,何必要做得这么夸张呢?东晋名士更是儒道兼综,孔庄并重,名教与自然在社会上不再形成冲突,在他们内心深处也不再构成紧张,如东晋名臣庾亮一方面“性好《庄》《老》”,另一方面又“动由礼节”。

这篇小品还教给我们如何为人处世。《世说新语》中多次说到“裴楷清通”,《晋书》本传又称“楷性宽厚”,“清通”是指他为人清明通达,“宽厚”是说他待人宽容厚道。“清明通达”使他能换位思考,禀性“宽厚”又使他能包容异己。阮籍居丧醉酒他不以为非,客来后不哭他不以为侮,他依旧谨守吊丧礼仪——自己“哭”后“便去”。还在别人面前为阮籍缓颊:阮为方外之人可以“不崇礼制”,我们这些世俗中人应“以仪轨自居”。既不屈己从人,也不强人同己;既坚守自己的行为准则,又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裴楷这样的人谁不愿和他交朋友呢?难怪王戎说假如裴楷能死而复生,我一定要与他为伍了。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为人方式,哪怕情人或夫妻之间,也可能志不同或道不合。那些总想“改造”对方的夫妻,结局往往不再是夫妻;那些总想使人从己的朋友,最后往往都成了路人或仇人。假如我们能有起码的宽容厚道,尊重别人不同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社会、单位和家庭就将减少许多矛盾;假如我们能以新奇的眼光,来欣赏别人异样的思想行为方式,我们就将获得许多新的快乐,赢得许多新的朋友。想想看,一对夫妻要是出门都“齐步走”,那模样该是多么滑稽!

2.客主不交一言

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旧闻桓子野善吹笛,而不相识。遇桓于岸上过,王在船中,客有识之者云:“是桓子野。”王便令人与相闻云:“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时已贵显,素闻王名,即便回下车,踞胡床,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去。客主不交一言。

——《世说新语·任诞》

这篇小品中的两位主人翁,既是雅士,也是奇士。

先说他们“雅”在何方。王子猷(徽之)是王羲之公子,他本人也是著名书法家、鉴赏家、清谈家和大名士。他自幼跟随父亲学书有成,黄伯思在《东观余论》中说:“王氏凝、操、徽、涣之四子书,与子敬书俱传,皆得家范,而体各不同。凝之得其韵,操之得其体,徽之得其势,焕之得其貌,献之得其源。”可见,他的书法成就后世早有定评。他对人物、山水和植物都有妙赏,随意评点无不咳唾成珠,虽无成篇评论文章传世,但《世说新语》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屑玉碎金。他和那个时代大多数贵游子弟一样谈锋很健,出语机智而又尖刻。至于“名士”之目,他那种家世,他那份才气,不想做大名士都很困难。文中那位吹笛者桓子野(桓伊小字子野),是东晋著名军事家、音乐家和大名士。据说,他有一支蔡邕传下来的柯亭笛,常常一个人独自吹奏,是我国音乐史上的“笛圣”。

再说他们“奇”在何处。桓子野每闻清歌辄唤“奈何”,一肚皮温柔心肠,满脑子感伤情调,然而却是一位军事天才,在“淝水之战”等历次大战中,以辉煌的战绩拜将封侯。王子猷则是才气、傲气、豪气、雅气、痞气兼而有之,他的行藏出处和接人待物都异于常人,如做桓冲的骑兵参军,竟然不知自己任职“何署”;如吊胞弟子敬之丧,琴不成调而喊“人琴俱亡”;如雪夜访戴,“造门不前而返”;又如本文中他请桓子野为自己演奏完毕,最后“客主不交一言”——

王子猷奉命赴京都,泊舟于建康东南的青溪渚码头。他先前就听说桓子野吹笛妙绝一世,可惜他们两人从未相识,自然无缘品味子野美妙的笛声。这天碰巧桓子野驾车从江岸边经过,客人中又刚好有认识子野的人,对子猷说此人就是子野。子猷马上派人到岸上向子野传话:“久闻您善于吹奏笛子,可否为我吹奏一曲?”桓子野此时已经身居要津地位显贵,他同样也久闻王子猷的大名,听说是王子猷邀请,随即转身下车,坐在江边的交椅上,为子猷一连吹奏了三支曲子。一演奏完毕便上车离去。自始至终,他们二人不曾说一句话。

这是一篇古今描写音乐演奏的奇文,看起来似乎是写音乐演奏,但只交代邀者与奏者,没有半句写演奏效果,也没有一字谈听者感受,因而读来没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美感,没有“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想象,也没有“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回味。更奇的还在于此文未入该书《巧艺》篇,编者却将它放在书中《任诞》篇。吹笛子算什么“任诞”呢?原来作者并不关注吹奏技巧和水平,而聚焦于邀者和奏者的态度,文章以“客主不交一言”点题,更以“客主不交一言”出彩。

王子猷和桓子野都为一时显贵,也都为一时名士。子猷既“旧闻子野”,子野也“素闻王名”,可在桓应邀为王吹完笛子之后,王没有一言感谢客套,桓没有一言敷衍寒暄。奏者完事后立马走人,邀者听完后也毫无留意。从世俗礼节上看,因他们二人都有点任性不羁,以致吹笛这种雅事也变得“荒诞不经”。

王子猷“旧闻桓子野善吹笛”,偶遇桓子野很想听他吹奏,王自己又不愿亲自出面,而只是“令人与相闻”,这一做法的潜台词是:只在乎子野吹出的笛声,但不在意子野这个吹笛人。邀请别人还要讲贵公子的派头,对于另一个同样已致身通显的要人来说,的确显得十分简傲和轻慢。想听“笛圣”吹笛是人之常情,如此傲慢的邀请则属“不情之请”。桓子野“素闻王名”,王子猷托人邀请吹笛,一个喜欢吹笛,一个愿意听笛,所以子野当即为他吹奏三支曲子。天才如子野当然十分识趣,人家只想听笛就只是吹笛,人家不想结交我便走人。我们有幸见识了这两个东晋显贵,一个如何摆架子,一个如何讲身份。

不过,从世俗的人情礼节上讲,他们似乎都有点无礼和寡情,但从更高的精神层面来看,他们未尝不是真正的知音。前人说“人之相知,贵相知心”。子猷妙在赏音,子野长于吹笛,所以当子猷邀其吹奏,子野便为他连吹三曲。这样,子野可谓尽心,子猷肯定尽兴,他们相互的默契和欣赏全在悠扬的笛声中。当子野三曲“弄毕”之际,子猷还陶醉在婉转的笛声之中,他不及一言而子野已经远去,待子猷回过神来的时候,唯有笛声还在耳边回响,还在江面回荡……此时此刻,子猷来不及说声赞美,子野也用不着听到赞美。对于像他们这样感情丰富且感受细腻的名士来说,语言纯属多余,而且“一说便俗”。

为了进行比较,我们不妨再来看看子猷另一次赏竹的遭遇——

王子猷尝行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犹冀还当通,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便令左右闭门不听出……(《世说新语·简傲》)

大家知道子猷向有竹癖,自称生活中“不可一日无此君”,经行吴中见士大夫园子里竹子极好,子猷岂能不一睹为快?主人也料其必定“当往”,所以特地洒扫庭除置备酒宴,在大厅中恭候贵客的光临。可子猷并不先上门拜望主人,而是乘轿子径直来到竹林下“讽啸良久”,主人对此已经有点失望,但仍希望他稍后会来通问,哪知他赏竹后又径直出门,这时主人觉得大为不堪,觉得自尊心受到了羞辱,于是让手下紧闭大门不让子猷出去。吴中这位士大夫的门第和境界,与子猷都不在同一层面,子猷到家赏竹让他脸上有光,到家赏竹却不通问主人又让他颜面尽失,所以最后才会愤而挡驾。子猷意在竹下讽咏,主人则只在意脸面,前者极富高情雅韵,后者则有点附庸风雅,他们即使把臂言欢也难心心相印。

再看看子猷与子野,子猷希望赏音而子野倾情吹笛;子猷无须一言而子野不以为侮,他们在理智和精神的层面上算是棋逢对手,对他们而言真可谓“礼岂为我辈设哉也”?难怪他们的关系不着痕迹,难怪他们的交往不沾不滞,难怪千百年后杜牧还在念叨“月明更想桓伊在”,苏轼还在寻问“谁作桓伊三弄”……

3.高僧养马

支道林常养数匹马。或言“道人畜马不韵”。支曰:“贫道重其神骏。”

——《世说新语·言语》

世上人与物各种各样的联系中,最本质的联系不外乎两种——或实用,或审美。所以,人对事物的态度也相应一分为二——或从实用的角度进行衡量盘算,或从审美角度来鉴赏批评。譬如名犬和肥猪,实用主义者可能更爱猪,崇尚美的人可能更爱犬。即使对同一对象,这两种人也可能各有侧重,将军和战士爱马,是爱马能在战时驰骋疆场,使部队发挥更大的战斗力,看重它“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的效用,而本文中的和尚支道林喜欢养马,则完全是“重其神骏”——喜欢它那骏逸超凡的神采。这里还得补充交代一下,文中的支道林即支遁,字道林(约314—366),东晋高僧,般若学派“即色宗”的主要代表。道人是僧人的旧称,魏晋间佛学初兴的时候,和尚尚无僧称而称为道人。

一个和尚养马很容易招致别人的不解甚至误解,觉得僧人养马终不是一件雅事,这是由于我们通常都将马当作实用的动物,不是用它来拉车就是用它来作战,很少对它进行审美观赏。到唐代才出现许多画马名家和咏马诗人,如画家曹霸笔下的马“一洗万古凡马空”(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其弟子韩幹画的马或“骧首奋鬣,顿足长鸣”,或“隅目耸耳,丰臆细尾”(苏轼《韩幹画马赞》),又如诗圣杜甫有几十首咏马诗,从早年歌颂马“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的雄健,到晚年《病马》中同情马“尘中老尽力,岁晚病伤心”的驯良,这表明此时人们不只是使用马也懂得欣赏马。

不过,支道林可能是较早——即使不是最早——喜欢并欣赏马的人士。魏晋士人由于鄙弃世俗的功利目的,他们的为人处世往往显得超尘脱俗,常以审美的态度来应世观物,不仅美化了平凡的事物,也诗化了琐屑的人生。比起支道林来,我们势利得可怕,俗气得可恶。试想,谁愿意为了欣赏马的“神骏”而养马数匹呢,又有谁能欣赏并品味出马的“神骏”呢?

4.真爱

支公好鹤,住剡东峁山,有人遗其双鹤,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铩其翮。鹤轩翥不复能飞,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林曰:“既有凌霄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养令翮成,置使飞去。

——《世说新语·言语》

《庄子》有一则寓言说:海边有一个人喜欢鸥,每天早晨去海边与鸥嬉戏,鸥在他身边围聚数百只之多。后来他父亲对他说:“我听说鸥乐于与你游戏,你到海边捉几只来让我玩玩。”第二天他再到海边时,鸥只在空中翔舞而不下来。鸥与海边人之所以前亲后疏,是因为海边人先以鸥为友,与它们平等亲切地游戏,而后却想捕获并占有它们,把它们作为玩弄取乐的对象。海边人对鸥的前后态度似乎都出于喜爱,但前后的喜爱却有本质的差异。

支道林起先好鹤,正好“有人遗其双鹤”——刚好有人赠了一对鹤给他。哪知没有养多久,双鹤翅长就想飞走。眼看自己喜爱的宝贝即将离己而去,他出于留恋和喜爱把它们的翅膀剪断了。铩羽后的双鹤振举双翅却不能奋飞,反顾自己剪断的翅膀垂头懊丧。鹤这种可怜哀戚的神态引起了支公的同情,他深深地自责和反问道:双鹤既然有展翅云霄的本领,怎么会甘于给人当观赏的玩物呢?如此认识导致如下结局:“养令翮成,置使飞去。”细心调养让双鹤翅膀长好后,就放开让它们飞走了。

小品写了支道林好鹤、养鹤、剪鹤、放鹤的全过程,表现了他体贴仁厚的爱心,同时也告诉人们什么才是真爱。支公开始由于爱鹤而养鹤,由于养鹤而剪鹤,这样就形成爱的悖论:因为喜爱它,所以残害它,喜爱最终滑向了残忍。后来又由于爱鹤而放鹤,鹤得以展翅云霄,支公的爱也跃入了新境界。支公自己向往精神的自由,推己及物以让鹤实现“凌霄”之志。他原先对鹤的爱与占有纠缠在一起,使这种爱显得狭隘自私;后来爱鹤却不企图占有鹤,他的爱才变得博大深厚。

由此我想到社会上许多父母对子女的爱,夫妻对自己另一半的爱,情侣对自己情人的爱,他们的挚爱往往导致独占,因为太爱他们,所以要占有他们,这种爱把自己所爱的对象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爱如果与占有联系在一起,那就不是爱对象而是爱自己。

爱他绝不是占有他,更不是限制他,而是让他自由地发展,让他过自己理想的生活——看了这则小品,你明白什么才是真爱吗?

5.活法

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

——《世说新语·德行》

世上的人虽然种种色色,生活的态度虽然千奇百怪,但人的“活法”本质上不外乎两种:要么高尚,要么卑鄙。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是一种活法;为了让他人活命,宁可自己献身,是另一种活法。为了煮熟自己一个鸡蛋,不惜烧掉别人一栋楼房,是一种活法;只要民族能够兴旺发达,自己宁可承受苦难,是另一种活法。

本文围绕到底卖不卖凶马的卢这一事件,揭示了人性的高尚与卑劣,形象展示了人世两种不同的“活法”。

“皇亲国戚”现在基本是个贬义词,一提到“皇亲国戚”,人们无不咬牙切齿,就像一看到“官二代”三字就极度厌恶一样。不过,万事都不可一概而论,这则小品中的“庾公”就立身很正。庾公即东晋名臣庾亮,他的妹妹是明帝皇后,他自己历仕元帝、明帝、成帝三朝,曾以外戚身份与王导共同辅政,《晋书》本传称他为人渊雅有德量。《相马经》说,白额入口至牙齿的马叫的卢,的卢是一种性子很烈的凶马,主人乘它会丧身疆场,仆人乘它会客死他乡,是谁骑它谁就遭殃的“丧门星”。不巧庾亮就有一匹的卢,这位重臣的命自然比小民的命值钱,于是,他身边那些“好心”的亲故、“聪明”的谋士和“机智”的小人,都纷纷向他献计献策:赶快把这匹凶马卖给别人,赶走自己可能遭遇的厄运。既然这种凶马谁骑谁丧命,那谁要是花钱买它不就等于花钱买死?明明知道买这种马会是一种什么结局,还要尽快把它卖给别人,岂不是明目张胆地谋财害命?为什么没有人叫他把凶马杀掉呢?“聪明”人当然不会犯这种“可怕”的错误,杀了凶马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只要自己钱袋能够装满,哪管别人会命丧黄泉?

庾公没有听从他人的劝告,他的想法十分朴实简单:“卖掉它必定会有买主,它将会害死新的主人,怎么能因为有害于己,便转而嫁祸于人呢?”他接着还给身边的人举例说:“春秋时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在古代被传为美谈,我今天仿效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情达理吗?”庾亮提到的这位孙叔敖是春秋时楚国人。据贾谊《新书》记载,孙叔敖小时候曾在路上看见一条两头蛇,立即把它打死埋进土里,回家后哭着对母亲说:“有人告诉我,看见两头蛇的人必死无疑,我今天就不幸看到了。”母亲问他蛇现在在哪里,他说自己怕后来人也看到它,遭遇同样的不幸,便把它打死埋到了土里。母亲听后安慰他说:“你积善德,必有好报,不必担忧。”庾亮说的道理简单明了,劝他卖凶马的人又岂不知道?孙叔敖打两头蛇的故事既是美谈,劝他卖凶马的人自然也会听到,问题的症结就在这儿。知道卖凶马结果可怕还是要卖,这是一种态度,一种活法;知道卖凶马结果可怕就不再嫁祸于人,这是另一种态度,另一种活法。

今天有很多人,认定卖凶马那种活法“高明”,不卖凶马这种活法“愚蠢”,所以今天到处充斥着毒姜、毒蒜、毒肉、毒鱼、毒奶、毒米、毒菜、毒药、毒蛋、毒水……当我们大家都认为自己这种活法非常“高明”的时候,事实上我们大家都活得非常“愚蠢”。

庾公手下那些谋士可能不这样看,估计庾公本人会同意我这种看法。

朋友,你觉得哪种活法“高明”呢?

6.华王优劣

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世说新语·德行》

魏晋之际人物月旦之风特甚,其时的士人往往饰容止而盛言谈,通过小廉曲谨以邀时誉。华歆和王朗都是汉末魏初的名士,二人在改朝换代时都是“识时务”的“俊杰”,在疾风骤雨中都是随风转舵的高手,都从汉朝的“忠臣”摇身一变就成了魏国的“元老”,华歆入魏官至太尉,王朗仕魏官至司徒。他们无耻地卖身投靠并无二样,但在矫情伪饰方面华歆比王朗技高一筹。《世说新语·德行》篇载,“华歆遇子弟甚整,虽闲室之内,严若朝典”,对待自己的子侄晚辈也十分严谨端庄,即使在自己家里也像上朝一样严肃。华歆这些“行为艺术”不仅赢得了社会的掌声,连王朗也对他有样学样:“王朗每以识度推华歆。歆蜡日尝集子侄燕饮,王亦学之。有人向张华说此事,张曰:‘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倒是阮籍眼光敏锐,看不惯华歆之流矫揉造作的丑态,他在《咏怀》之六十七首中揭露他们的伪善面目:“洪生资制度,被服正有常。尊卑设次序,事物齐纪纲。容饰整颜色,磬折执圭璋。堂上置玄酒,室中盛稻粱。外厉贞素谈,户内灭芬芳。放口从衷出,复说道义方。委曲周旋仪,姿态愁我肠。”华歆和王朗都以彬彬有礼的外表掩饰着肮脏的灵魂,他们每个人的为官之道各有不同,但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见“高名”就争,见“重利”就抢,至亲好友也各怀鬼胎,亲人骨肉也彼此反目,“委曲周旋仪,姿态愁我肠”,谁见了他们这幅虚伪的丑态能不恶心?

本文记述华、王乘船避难途中,有一人请求他们搭救,几次要求都被华歆拒绝,王朗则一开始就同意他上船一块逃走:“正好船舱中还有空位置,叫他上船有什么不行呢?”华歆在他人有难时不肯援手相救,落难人几次恳求都被他挡回,看起来王朗比他似乎要宽厚仗义得多。“歆辄难之”四字给人的印象简直糟透了。

遇难者上船不久,后面贼兵很快就追了上来,见此情景,王朗想尽快甩掉自己刚才同意上船的搭乘者,此时华歆却不同意甩他:“起先我不同意他搭乘,正是考虑到后面可能有追兵,现在既已让他上了船,我们就不能急而相弃。”于是,还像开始一样携带他,搭救他,做好事算是做到了头。社会以此判定了华、王的优劣。

为什么仅凭这件小事就能定二人优劣呢?

当不需要自己付出代价时,一般人都会显得慷慨仁慈,但一旦有损自己的利益时,许多人就可能表现得冷漠甚至冷酷。把自己餐后的残茶剩饭施舍给乞丐,算不上什么仁爱之举,将自己仅有的面包让给饥肠辘辘的孤寡残疾,那才算是真正富有同情心。至此,人们又推翻了早先形成的印象:其实华歆比王朗不仅更有先见之明,也更为无私仗义。

通过一件小事来定人品的优劣,使人想起“见微知著”那句名言,故事很富于戏剧性,行文更是跌宕起伏。

7.大丈夫将终

孔君平疾笃,庾司空为会稽,省之。相问讯甚至,为之流涕。庾既下床,孔慨然曰:“大丈夫将终,不问安国宁家之术,乃作儿女子相问!”庾闻,回谢之,请其话言。

——《世说新语·方正》

一个男人是不是伟男子或大丈夫,主要不是看他是否魁梧高大,也不是看他是否孔武有力,而是看他是否有博大的胸怀,是否有远大的志向,是否有出类拔萃的才能,更要看他是否以民族国家为己任,是否具有某种全人类的关怀。法国拿破仑长不满五尺而心雄万夫,我国抗日战争中许多将军身材瘦小却气吞山河。

文中的孔君平名坦,历任太子舍人、尚书郎、扬州别驾、侍中等职。庾司空即庾冰,司空是他曾做的官职。孔、庾二人都是东晋重臣。“为会稽”是指庾冰做吴郡、会稽内史。孔坦病危的时候,政坛上众望所归的庾冰前往探视,对他的病情十分关切,对他的问候更殷勤备至,以至于因他病重而“为之流涕”。没想到,孔坦的重病虽使庾冰伤心落泪,庾冰的眼泪却没有使孔坦感到安慰温暖,相反,孔坦还觉得自己被轻视和冷落。等庾冰刚一下坐榻转身离去,他就慨然叹道:“大丈夫将终,不问安国宁家之术,乃作儿女子相问。”原来他是责怪庾冰没有把他当作国士,没有把他当作大丈夫,否则,当国士离开人世之际,首先被问及的应当是治国安邦之策,经纶济世之方,不该像乡间野老死前那样,只是哭哭啼啼地送点“心灵鸡汤”。

庾冰听到这番话后,连忙回来道歉,并谦恭地倾听他的治国金言。

孔坦以统一国家和再造中华为己任,以“方直雅望”为时辈所称,不以个人生死进退为怀,临终时还致书庾冰之兄庾亮说:“使九服式序,四海一统,封京观于中原,反紫极于华壤,是宿昔之所味咏,慷慨之本诚矣。今中道而毙,岂不惜哉!若死而有灵,潜听风烈。”这封临终遗书使人想起陆游的临终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孔坦的一生,活得磊落坦荡,死得崇高悲壮。中华民族之所以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屹立于世界,正是因为有孔坦这些以国为怀的民族脊梁。

这篇文章非常形象地告诉我们:什么人才算真正的大丈夫,什么人才是真正的贵族。 Ud9M7Sil+x74nCpzoGkzLNwewVO1XYdN3qGBiM/+gqkyReWXJu87s6FZsRenEjpb



第二章

自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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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士人喜欢和别人比才情,玩个性,斗机智,拼漂亮,好像个个都自我感觉良好,甚至外貌“绝丑”的左思,也想在容貌上与“妙有姿容”的潘岳一赌高低。“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估计是平时镜子照得太少,左思这才在京城洛阳大出洋相。任何人要是不知轻重,出名就可能变成出丑。

过分的自信必定变为狂妄的自负,狂妄的自负必定变为病态的自恋。不过,魏晋名士虽然三者兼而有之,但他们大多数人留给我们的是美丽的身影——“宁作我”的自信让人肃然起敬,“天之自高”的狂妄也确有资本,即使王濛的自恋也并不过分。

1.“宁作我”

桓公少与殷侯齐名,常有竞心。桓问殷:“卿何如我?”殷云:“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

——《世说新语·品藻》

文中的“桓公”即桓温,“殷侯”即殷浩,此处“公”与“侯”属泛指,意在凸显他们二人地位的尊贵。

东晋名士刘惔曾这样描述桓温:“鬓如反猬皮,眉如紫石棱,自是孙仲谋、司马宣王一流人。”桓温好像也默认了刘惔的“写真”,他本人一直以当世司马懿自许。很难想象鬓毛像反猬皮有多可怕,眉毛像紫石棱有多凶狠。《晋书》本传称“桓温挺雄豪之逸气,韫文武之奇才”。的确,他的能量很大,他的野心更大。有一次他对身边的人说:我这辈子要是寂寂无闻,连景帝和文帝也将嘲笑我。晋景帝司马师和文帝司马昭兄弟是篡夺曹魏政权的权奸,桓温公开扬言要步他们的后尘,吓得他左右心腹大气都不敢出。他多次向人们亮明自己人生观的底牌:纵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加之他身为晋明帝司马绍的驸马,一举灭蜀和三次北伐的卓著功勋,更加之他蓄谋已久的不臣之心,所以他晚年独揽朝政,总兵马之权,居形胜之地,着手“废帝以立威”——废晋帝司马奕为海西县公,立相王司马昱为简文帝,谢安见到他也诚惶诚恐地行君臣跪拜之礼。

但有一个人从不怕他。

这个人就是殷浩。

《晋书》说桓温“以雄豪自许”,时论对殷浩则以宰辅相期。当时的社会舆论,殷浩差不多被捧为国家“救星”。《世说新语》载,“殷渊源在墓所几十年,于时朝野以拟管、葛”,人们以殷浩出不出仕来“卜江左兴亡”。会稽王司马昱也对殷浩说:“足下去就即是时之废兴,时之废兴则家国不异。”好像殷浩要是不肯出山,太阳从此就不会在东晋升起。

不是江左需要殷浩来振兴,而是桓温需要有个殷浩来抗衡。

灭掉西蜀成汉政权之后,桓温的威望和势力震慑朝野,晋朝廷时时感到虎狼在侧。就社会声望来看,只有殷浩可以制衡桓温。东晋君臣都意识到,手中压制桓温唯一的好牌,就是拼命来抬举殷浩。这无形中加深了他们二人的敌意,致使他们从互相轻视变成彼此敌视,从棋逢对手变成冤家对头。

于是,就有了这篇小品中二人的对话——

桓温与殷浩年轻时齐名,他们一直就互不买账,一直暗中互竞短长。有一次桓温问殷浩说:“你觉得自己比我怎么样?”殷浩巧妙地回答说:“我与我相处得很久了,我还是宁肯做我自己。”

“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话说得真是太绝了!殷浩一生没有桓温驰骋疆场的豪气,但桓温一辈子也说不出这样的名言。桓问“卿何如我”,殷答“宁作我”,问者的嚣张写在脸上,答者则骨子里充满自信。

“宁作我!”三字是一种低调的豪言,也是一种内敛的自信,更表现了一种成熟的人性。

殷浩没有回避桓温挑衅性的问话,但又没有正面反击说“我比你强”,而是说:“我与我相处的时间最久,我还是觉得我非常棒,我还是宁肯做我自己。”“宁作我”说得非常谦和礼貌,他当面充分肯定了自我,又没有贬损对手桓温。他没有半点自我吹嘘的得意忘形,没有丝毫浮夸的狂妄气焰,以一种低调内敛的语气表达一种内在的豪情和底气。

之所以说“宁作我”表现了一种成熟的人性,是因为它不是幼稚的情绪化自恋,也不是匹夫匹妇争吵时的赌气,这三个字是建立在“知人”与“自知”之上的。《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宁作我”表明殷浩既“智”且“明”。作为桓温政坛上的对手,殷浩对桓温无疑有充分的认知。桓温是能把江左弄得天翻地覆的枭雄,哪怕谢安在他面前也是战战兢兢。殷浩敢与他分庭抗礼,桓温自然也把殷浩视为劲敌,应该说他们二人都“知己知彼”。一旦放弃政治偏见的时候,桓温对殷浩同样十分欣赏,他曾对自己的心腹郗超说:“阿源有德有言,向使作令仆,足以仪刑百揆。朝廷用违其才耳。”因殷浩字渊源,阿源是比较亲昵的称呼。以殷浩这样高妙的“思致安处”,“我与我周旋久”这么长的时间,他当然完成了“认识你自己”。表面上看,“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并不涉及对手,但“宁作我”是比较之后的选择,它隐含的语意是:如果只能在你与我之间二选一,那我宁可选择做我自己。后来辛弃疾说“宁作我,岂其卿”,要算是英雄识英雄,这位词人能与殷浩“心心相印”。

跳出殷、桓二人的“竞心”,“宁作我”教给我们要如何做人。

今天由于媒体的发达,各种各样的“偶像”便层出不穷,年轻人追逐自己偶像精疲力竭。他们不仅衣着要偶像那种款式,说话要偶像那种腔调,办事要偶像那种做派,甚至整容也要整成偶像那种嘴巴、鼻子、眼皮……他们与殷浩“宁作我”相反,在偶像崇拜中完全失去了自我,宁可做别人也不愿做自我,他们成了自己偶像的复制品。

有些年轻人是不懂得“宁作我”,有些成年人则是不敢“宁作我”。为了得到上级的表扬,为了得到朋友的肯定,为了得到他人的喜爱,我们去扮演一个好职工,一个好同事,一个好丈夫,一个好妻子,一个好……我们一直在“演”社会指定的角色,但从来没有真正做一回自己。我们只是社会舞台上的“戏子”,从来就不是生活中的真人,所以我们只在意自己的“社会形象”,害怕让自己露出“原形”。我们不想认识自我,也不敢袒露自我,当然也不会接受自我,更不敢像殷浩那样“宁作我”。

“宁作我”需要对自己充分的自信,需要对别人高度的坦诚,还需要自己内在的坚定性。

想当年,嵇康“师心遣论”,阮籍“使气命诗”,陶潜“守拙”归隐,谢安从容破敌,桓温志在问鼎,殷浩“以长胜人”……他们活出了真情真气真我真人,他们看上去有款有型有情有韵。

2.“咄咄怪事”

殷中军被废,在信安,终日恒书空作字。扬州吏民寻义逐之,窃视,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世说新语·黜免》

永和三年(347),桓温灭掉西蜀成汉政权后名声大振,加之他当时正镇守荆州,扼住了东晋的咽喉,因而这位枭雄让朝廷如芒在背。另一位正在丹阳祖先墓所隐居的殷浩,那时的声誉同样如日中天。《世说新语·赏誉》载,“殷渊源在墓所几十年,于时朝野以拟管、葛,起不起,以卜江左兴亡”。朝野都把他比为管仲和诸葛亮,以他的出处来“卜江左兴亡”。于是,他便被正在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当作抗衡桓温的棋子,数次恳请殷浩出来主持朝政。永和五年(349),后赵皇帝石虎一死,北方便开始大乱,桓温立即上书请求北伐。朝廷怕桓温因此进一步坐大,对他的请求久久置之不理。次年以殷浩为中军将军、都督五州军事,永和七年殷浩受命率军攻打洛阳、许昌,永和九年殷浩兵败许昌。桓温见北伐连年吃败仗,趁机上表弹劾殷浩。朝廷不得已将他废为庶人,并流放东阳郡信安县安置。

几年之间,殷浩从王朝“救星”变成了朝廷“废人”,从人生的顶峰跌入人生的谷底。于是,就有了这则小品描述的故事——

话说中军将军殷浩被废为庶民后,被朝廷流放到东阳郡信安,他在这里整天都对空写字。当年做扬州刺史时他有不少崇拜者,这些仰慕他的官吏和平民追随他来到信安。见他天天对空写字,他们好奇地偷偷观察,发现原来殷浩只写“咄咄怪事”四字而已。

殷浩流放地东阳郡信安,治所在今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晋书》本传称他“识度清远”,弱冠之年便名满天下,尚未出仕就已经众望所归。由于多年来一直是众星捧月,他自己当然更觉得“我辈岂是蓬蒿人”。哪曾想出师北伐屡战屡败,几年之间他从人生“无限风光”的顶峰,坠入暗无天日的深谷!命运的转折实在太急、太陡、太大,在如此沉重的打击面前,很多人都会精神崩溃,我们能想象殷浩承受着多大的心灵煎熬:朝野都指望他来扭转危局,他同样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结果在战场上却是百无一能,在仕途上更是一蹶不振。作为当事人,殷浩无疑会百思不得其解,把悲剧归结为命运的捉弄,所以只是困惑惊诧地感叹:“咄咄怪事!”“咄咄”是表示诧异惊叹的感叹词。“咄咄怪事”现在成了常用成语,表达对不合常理或不可理解怪事的诧异之情。

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连连失败,他不是同样哀叹“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吗?诸葛亮出师无功而返,回朝后仍是受人尊敬的丞相,殷浩败后则从宰辅废为庶人,所以他只能痛苦地书空“咄咄怪事”。在那种环境和心境中,他怎么能冷静反思悲剧产生的深层原因呢?

他唯一能想明白的就是自己被司马昱卖了,自己一生成了他的工具和玩偶,一旦玩腻了就被给他甩了。《世说新语·黜免》篇载:“殷中军废后,恨简文曰:‘上人著百尺楼上,儋梯将去。’”他废黜后怨恨简文帝司马昱说:“把我送到百尺高楼上面之后,立马又把梯子给撤走。”文中的“儋”字通“担”字。司马昱即后来的简文帝,当时辅佐年幼的穆帝司马聃,事实上是他在独揽朝政。他开始时要利用殷浩制衡桓温,把殷浩推上了权力的顶峰,当殷浩北伐失利后被桓温弹劾时,他又不愿意站出来为殷浩承担责任。殷浩要是胜了他占头功,殷浩败了他毫发无损。

刘孝标注引《续晋阳秋》说:“浩虽废黜,夷神委命,雅咏不辍,虽家人不见其有流放之戚。外生韩伯始随至徙所,周年还都。浩素爱之,送至水侧,乃咏曹颜远诗曰:‘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因泣下。”史书记载“其悲见于外者,唯此一事而已”。“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他被废为庶人后体认到了世态的炎凉,在自己喜爱的外甥面前泣下沾襟。但他平时能镇定自持,仍然“夷神委命”,照样“雅咏不辍”,即使家人也听不到他唉声叹气,所以孝标怀疑“咄咄怪事”云云的真实性,“书空、去梯之言,未必皆实也”。

从人生的大喜堕入人生的大悲,对空书“咄咄怪事”即便不是历史的真实,也符合殷浩性格及境遇的真实。这里我们倒想追问一下:殷浩兵败许昌算不算“咄咄怪事”?

谁都知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他麾下的部队又是临时纠合,谢尚部下的叛将又临阵倒戈,在这种情况下谁都可能一败涂地,何况殷浩此前只在纸上谈兵。“人各有所长”的另一面,就是“人各有所短”。《晋书》本传说他“夷旷有余,经纶不足。舍长任短,功亏名辱”,史家对他优缺点的评价冷静客观。殷浩误以为在清谈席上善于唇枪舌剑,在战场上必定也勇于冲锋陷阵。《三国志》称诸葛亮“应变将略,非其所长”,这句话移来评殷浩更为贴切。要么殷浩不清楚自己的所长与所短,要么殷浩不懂得如何扬长避短,他领兵北伐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大败而逃实属正常,凯旋就有点反常——殷浩同意这个说法吗?

3.天之自高

王长史与刘真长别后相见,王谓刘曰:“卿更长进。”答曰:“此若天之自高耳。”

——《世说新语·言语》

文中的主角“刘真长”即刘惔,另一位“王长史”即王濛,濛曾官至司徒左长史。刘惔为当朝驸马,王濛为前朝国丈,他们二人同为东晋外戚,同为东晋显贵兼名士,所以时人总将他们二人并称为“王刘”或“刘王”。《晋书·王濛传》说:“时人以惔方荀奉倩,濛比袁曜卿,凡称风流者,举濛、惔为宗焉。”

人们喜欢把他们一起并称,自然也喜欢拿他们一起比较。《世说新语·品藻》篇载,谢安对王濛孙子王恭说:“刘尹亦奇自知,然不言胜长史。”也许真的佩服王濛,也许只想拉拢王恭,谢安是在转弯抹角地称赞王濛的才气。如果对王恭面谀他的祖父,则有失自己宰相的身份,不说几句对王濛的恭维话,又不能拉近与王恭的感情,所以,表面上他对刘惔、王濛优劣完全不掺杂半点个人意见,只是“非常客观”地叙述一件历史事实:刘惔这样狂傲的天下名士,虽然对自己的才华十分自负,但他从未说自己胜过王濛,可见王濛的才情“牛”到什么程度!这句话说得委婉巧妙极了,既不直接就刘、王的短长进行品评,又能让王恭感觉到自己对他祖父的赞美;既能让王恭为祖父骄傲,又不让王恭觉得难为情。谢安的“雅量”固然不俗,他的说话技巧更为高明。

不管高明还是笨拙,委婉还是直率,比较的目的就是要分出个高下优劣,一分出高下优劣就容易伤害双方感情,所以两人并称弄不好就成了两人敌对。与其他并称者彼此拆台不同,他们二人倒是一直相互推许。《世说新语·赏誉》篇载,刘惔不仅觉得王濛姿容优雅,还常常赞叹他性情通达而又自然有节。有一次王濛酒酣起舞,刘惔说王濛那天的风度一点也不亚于向秀。王濛认为“刘尹知我,胜我自知”。他还曾对支道林夸奖刘惔说:刘真长的才高学富恰如“金玉满堂”。《晋书》说他们二人情同手足,王濛下葬那天刘惔将王喜欢的犀柄麈尾放在棺中,恸哭昏厥了好长时间。

他们既然亲于兄弟,说话就没有任何顾忌。该文记述了他们二人这样一则对话——

有一天王、刘别后重逢,王濛表扬刘惔说:“老兄好像又有点长进了。”刘惔“大言不惭”地回答说:“不是我有什么进步,天本来就很高嘛。”

刘惔所谓“天之自高”语出《庄子·田子方》:“夫水之于汋也,无为而才自然矣。至人之于德也,不修而物不能离焉,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夫何修焉。”庄子原话的意思是说,水流之有波澜,是自然无为而形成的;同样,至人之有道德,正如天自然就高,地自然就厚,日月自然就明一样,哪还用得着人为修养呢?庄子所谓“天之自高”,是形容至人无为而德高;刘惔以“天之自高”答王濛“卿更长进”,是强调才华来自天生。“长进”须有人为努力,“天高”则是自然而成。

王濛是想夸奖朋友的刻苦勤奋,刘惔则是吹嘘自己天生聪明。

孔夫子把人分成了四个层次:“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王濛夸他“卿更长进”,无形中把刘惔定位“学而知之”的层次上。刘惔称自己是“天之自高”,是坚信自己属于“生而知之”的人。

在“人的觉醒”这一精神氛围中,魏晋士人特别看重个人才智,他们常以高才夸人,也常以高才自炫。刘惔一向对自己的才华“感觉良好”,同辈们对他既以清谈之宗相许,他自己也以清谈之宗自居,怎么甘心做“第二流人物”呢?《世说新语·品藻》篇中另一小品文能加深我们对刘惔的理解。“桓大司马下都,问真长曰:‘闻会稽王语奇进,尔邪?’刘曰:‘极进,然故是第二流中人耳!’桓曰:‘第一流复是谁?’刘曰:‘正是我辈耳!’”

“第一流人物”“正是我辈”!那“我辈”无疑就是“生而知之”了,“我辈”的杰出也如“天之自高”,怎么还要靠学习来求“长进”呢?

清人李慈铭对此大加指责,说“人虽狂甚,无敢以天自比者”。表面上看李氏的批评不无道理,再狂的人也没狂到以天自比,可细读原文又觉得他说的似是而非。刘惔不过是暗用庄典,像天之自高和地之自厚一样,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自天生,不是“学而知之”的努力结晶。再说,这是他们哥儿俩的闲聊,千万不能对他们的谈话过于拘泥。类似的对话在今天的兄弟们之间也很常见,譬如一哥儿说:“老弟,你这件T恤衫配上你这身条,今天看起来好帅呀!”另一个马上回答说:“我生来就帅,有什么办法!”当年王濛与刘惔对话,如果一个人说“卿更长进”,另一个回答“天生聪明”,那么这场对话就太无聊也太无趣,刘惔那句“此若天之自高耳”,这个典故用得十分俏皮,也很符合他的身份,而且还有几分幽默,倒是李慈铭本人太不解风情。

4.旁若无人

王子敬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在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著门外,怡然不屑。

——《世说新语·简傲》

王献之(字子敬)与其父王羲之书法齐名,后世常将他们并称“二王”,其书法是人们公认的“无上神品”,一直为历代书家所仰慕仿效,其出身是东晋最显赫的豪门,他的门第和他的书法一样高不可及。

既生于高门又富有高才,这很容易让别人觉得他高不可攀,也容易让他觉得自己高人一等。通过这篇小品,我们来见识见识王献之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王子敬从自己会稽庄园里外出途经吴郡,听说顾辟疆有一座很有名的园林。他原先与主人并不相识,就径直到他家去了。恰好碰上顾辟疆正在宴请宾客,朋友们在一起开怀畅饮。而王子敬参观游览完毕之后,便毫无顾忌地对园林的优劣指指点点,旁若无人。顾辟疆气愤得忍无可忍,他十分恼怒地对王子敬说:“在主人面前倨傲轻慢,是极其无礼;以身份高贵而盛气凌人,是非常无道。无礼而又无道的人,就是为人不齿的粗野伧父。”说完,便叫人把他身边随从全都赶出门去。王献之独自一个人坐在轿子上四面顾盼,等了很长时间也不见随从们来侍候。顾辟疆看到这种傲慢自负的样子,马上命人把他送到了门外,可王照样还是一脸怡然自得不屑一顾的神态。

这篇文章置于《世说新语·简傲》中,全文的中心就是表现王献之待人接物如何“简傲”。所谓“简傲”就是于人轻蔑无礼,于己倨傲自矜。文中有几个关键点值得注意:王献之听说吴郡“顾辟疆有名园”,他根本不与主人打招呼,就径直到别人家里赏园林,已经无礼之甚;主人正在宴请宾客,他对别人的园林放肆地说短论长,好像旁边没有人一样,完全没有把主人放在眼里;被园子主人大声指责后,王献之还在轿子里“顾望”园林,对“不足齿之伧父”这样的唾骂也充耳不闻。赞美既不会让他高兴,咒骂也不会让人扫兴,因为在王献之眼里顾辟疆这样的“下人”,无论说什么都不值得他上心;直到主人把他的随从赶出了门外,又把他本人遣送出门,他还是一副“怡然不屑”的神情。这就不仅仅是“旁若无人”,简直就视主人为无物,这种“怡然不屑”比鲁迅所谓“连眼珠也不转过去”更要轻蔑百倍,“高人一等”远远不足以形容他门第和才气的优越感。

王子敬从小就养成等级观念,在他这种世胄看来,士庶之分就像天壤之别,《世说新语·方正》篇载:“王子敬数岁时,尝看诸门生樗蒲。见有胜负,因曰:‘南风不竞。’门生辈轻其小儿,乃曰:‘此郎亦管中窥豹,时见一斑。’子敬瞋目曰:‘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遂拂衣而去。”樗蒲是晋人常玩的一种游戏,子敬小时偶然观看家中用人玩樗蒲,发表意见后被用人调侃,他马上就怒目而视说:“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没有半点小孩的纯朴天真,而是满脑袋门第优越感。六朝的“门生”并非王家学生,而是曲附于王家的义从侍者。荀奉倩即三国时期思想家荀粲,他生前以“不与常人交接”出名,“不与常人交接”其实就是不与下等人往来。刘真长即东晋名士刘惔,他更是狂妄地宣称“小人都不可与作缘”。“刘真长、王仲祖共行,日旰未食。有相识小人贻其餐,肴案甚盛,真长辞焉。仲祖曰:‘聊以充虚,何苦辞?’真长曰:‘小人都不可与作缘。’”刘惔有一次与好友王濛出行,很晚了还没能吃上饭,一位相识的百姓好心地给他们送来晚餐,还特地备办了丰盛的菜肴,刘惔宁可饿肚子也不吃百姓饭菜,王濛劝他说:“聊以充饥,何苦推辞?”刘惔毫不掩饰地说:“凡是百姓小民,统统都不能打交道。”王子敬看下人游戏已是降低了身份,被下人调笑更是奇耻大辱,所以他以荀粲、刘惔为愧。

随着贵族后代日益腐朽无能,寒门庶族子弟的处事能力,逐渐远远超过世家纨绔子弟,东晋士庶的鸿沟也越来越深。表面上看似乎贵族地位越来越高,实际上是这些纨绔子弟越来越强烈地发现,要想保住自己的社会特权,只得以深沟高垒的方法来凸显其血统高贵,因此,他们通过以贵骄人来掩饰自己的焦虑心怯。我们来看看《世说新语·方正》中另一则小品:

王脩龄尝在东山甚贫乏。陶胡奴为乌程令,送一船米遗之,却不肯取。直答语“王脩龄若饥,自当就谢仁祖索食,不须陶胡奴米”。

一个落魄贵族还如此傲慢,拒绝接受寒门官吏送来的一船米,在今人看来真是匪夷所思!人们可能有所不知,正因为他已经落魄,所以他才更加傲慢;越是身价受到威胁,他才更要显示自己的身价。上升期的贵族对下人反而相对“随和”,没落时期的贵族在寒门面前更要拿架子耍派头。

王子敬这位世家子弟和大书法家,其地位当然是无可争辩的贵族,但精神深处某个角落又是庸人;他的艺术成就证明了他的才气,他对待寒门的态度又暴露了他的俗气。 Ud9M7Sil+x74nCpzoGkzLNwewVO1XYdN3qGBiM/+gqkyReWXJu87s6FZsRenEj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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