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所缺十篇,张晏谓:“礼书、乐书、兵书”,颜师古据史记目录“但有律书而无兵书”以驳张晏之误,不知律书即兵书也。迁自序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徐广曰王子成甫)能绍而明之,故作律书”云云。是迁所作律书即兵书也。
今褚少孙所补序亦云:“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重,遂极论秦时黩武,汉定天下,偃兵息战等事。”是亦尚见兵律相关之意。而其传则又专序律吕上生下生之法,与兵事毫不相涉,此篇最无头绪。盖少孙补作时,见迁序目有司马法、太公、孙、吴字样,故其序以兵律相关为言。至其正文,则以律书为名,遂专取律吕以实之,而与兵事不相涉也。
张晏谓兵书者,专指史迁序目而言。颜师古驳之者,专据少孙所补律吕而言。度史迁原文,必有兵与律相应之故,惜不可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