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足够用功的MBA学生肯定都对国际商务的起源略知一二。虽然人们很容易以为国际商务是近代发展的产物,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当然,不断改善的通信和出游条件,电话、互联网和飞机的出现,便捷的水路运输,还有日益成熟的外汇金融系统,无疑都在使国际商务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话虽如此,但国际商务以及用于推进国际商务的手段和工具早在几千年前便已形成,而且从一开始,国际贸易就为国内商业的发展带来了好处。
表1-1 2005—2013年部分经济体的全球商品贸易
注:东亚6个国家和地区(马来西亚、大韩民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泰国)。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https://www.wto.org/english/res_e/statis_e/its2014_e/its2014_e.pdf)。
表1-2 2005—2013年部分经济体的全球商品贸易
资料来源:世界贸易组织(https://www.wto.org/english/res_e/statis_e/its2014_e/its2014_e.pdf)。
早在公元前几千年,不同大洲的人就开始相互进行交易,很多地方的贸易还有了蓬勃发展。其中一个例子是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这个说法最早是由一位名为斐迪南·冯·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的德国地理学家提出的。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4世纪末,这条东起长安(今西安)、西至地中海的重要商路把罗马帝国和中国连接在一起,不仅运输商品,还给中国、印度、波斯、阿拉伯、希腊和罗马帝国的文化带来了新的影响。据说早在公元前2000多年,人们就已经开始开采英国康沃尔郡(Cornwall)的锡矿,不久后,来自地中海东部的金属贸易商人接踵而至,这也被当作罗马帝国入侵英伦三岛的证据之一。
从早期的交易至今,人们在从事商业活动时最常用的法律架构就是独资经营,即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商业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最早的时候,商人如果要进行投资的话,只能用自己的钱来冒险,而且其中大多数商人需要外出行商,这时候他们在路上也要冒生命危险。在亚细亚、小亚细亚、北非和中非,商队都要千里迢迢地穿越沙漠,才能到达城市或海港。规模最大的商队会有几千头骆驼,因此商队需要非常精心的管理。这种情况促使人们团结在一起,形成合伙关系,共同筹集保镖费用,分享利润,从而分摊风险。这种合伙关系通常是一次性的,一旦商旅结束就会解散。后来,一些在早年赚到钱的且资历较深的商人就可以只投入资金,而不需要亲自奔波劳碌了。这种形式可被视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雏形。
由于商旅的费用越来越高昂,时间也越来越长,为期一年、三年或五年的合伙结构开始流行起来,其中合伙人的数量可以不断增加,但每个人所占的份额各不相同。合伙人还可以不断地加入和退出(最常见的退出理由不外乎是死亡),因此情况变得更为复杂。
有限责任公司的理念其实就是让股东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企业的债务,这彻底改变了企业承担风险的本质。从此,有限责任公司敞开了一扇大门,鼓励新一代的创业者创立规模更大的企业,而无须为企业的失败承担所有责任。顾名思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就是,你要承担的责任仅限于你投入的股本,而一旦企业失败,债权人就只能收回公司的资产。公司股东除了缴清股本之外,通常不会以个人身份承担公司的其他债务。
这种做法可追溯至罗马帝国,它通常是有权有势的人给予朋友的一种特殊权利,让其能够参与规模较大的生意,但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并不常见。1811年,美国纽约州为制造企业引入了一般性有限责任法规,由此使有限责任这个理念重新焕发了活力。美国各州纷纷效仿,英国也在1854年后来者居上。如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架构中都包含了有限责任的理念。
如果没有有限责任制,国际贸易就不可能兴起,本土企业也不可能蓬勃发展。
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美索不达米亚平原(Mesopotamia)上的乌鲁克(Uruk)及其邻近城邦的居民就开始在泥版上用象形文字记录交易。泥版上刻有由符号演变而来的文字,这证明乌鲁克已发展出一套古老的财会制度来满足当地的经济需求。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抄写员就相当于今天的记账员,他们的职责与记账员类似,甚至覆盖的范围更广。有详尽的资料显示,全球各地都出现了记账制度的雏形。中国的周朝(公元前1046—公元前256年)主要用记账来评估朝廷工作以及负责实施政令的朝廷官员的效率。在古罗马,最早是由一家之主每天在被称为日记账的账本上记录家庭的收支,并每月将其汇集到现金账簿中。到了中世纪,英格兰和其他地方都开始流行使用单式记账法,这种账目由收入和支出两部分组成,最后一行标明了应付给庄园主的结算余额。虽然这些账目都颇为简单,但已足以应付当时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商业需求。
卢卡·帕乔利(Luca Paccioli)在500多年前撰写了全世界第一部会计著作,在此之前,人们一直采用单式记账法来进行会计记录,也就是对每一个事件仅做一条记录。这意味着人们若想要避免错误,就得做大量的重复劳动,例如让不同的人对同样的账目分别做记录和计算。帕乔利是一名数学家,曾在威尼斯总督手下工作,他发明了复式记账法,要求对每笔交易录入借方和贷方两栏,借此建立其内在的制衡机制,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帕乔利的巧思在于他认识到公司账目的最终平衡数额就是企业所有者的利润或亏损。复式记账法是促进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创举。采用这种记账方法,股东来自全球各地的跨国企业就能够确信自己有能力评估(有时甚至是获取)它们应得的那部分利润,从而在市场中进退自如。
后来,帕乔利设立的基本规则被公认会计原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actice,简称GAAP)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IASB)进一步巩固推广,但其核心从未改变,在过去的500多年里一直推动着国际贸易的发展。
若要发展商业,就需要法律来确定物权,否则无法形成真正的企业,同时,也需要法律来监管买卖双方和交易中其他相关方的行为和责任。旨在监管商业行为的法律已发展了数千年,最早的时候,法律的宗旨之一是让进行跨境交易的各方遵守一些基本规则。《汉谟拉比法典》(the Hammurabi code,公元前1795—公元前1750年)是已知年代最久远的一部完整法律,它的内容条理清晰,方便所有人阅读并了解法典对自己的要求。《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块8英尺 高的黑色岩石柱子上,很显然是为了告知众人,如今它被保存在巴黎的卢浮宫(Louvre Museum)。
这部法典非常明确和清晰地确立了整个社会组织(尤其是具体商业活动)的规范。其中一条法律规定:“倘若建筑师建屋而工程不固,结果其所建房屋倒毁,房主因而致死,则此建筑师应被处死。倘房主之子因而致死,则应杀此建筑师之子。”即使是在4000多年前,人们也觉得有必要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产品的侵害。
另一条法律规定:“倘若经纪人在路途中被敌人抢走所有财物,他必须向上帝发誓被劫事件属实,由此可免除赔偿责任。”这是不可抗力这一概念的雏形,根据现代的国际合同法,若遇上不可抗力,双方可免去责任和义务。
《汉谟拉比法典》肯定不是最早的一部法典。虽然先前的法典都已湮灭,但人们还是找到了一些它们遗留的痕迹,而《汉谟拉比法典》显然也暗示了这些法典肯定存在过。汉谟拉比本人宣称,他只是把早已建立起来的法律系统重新组织和梳理了一下而已。
国际银行业务的起源并不是在20世纪,甚至不是在几百年前。早在公元前约600年,希腊人就发明了铸币,这使得银行从业者开始记账,交换货币,借贷金钱,甚至让人们在相隔数千里之外的银行支行也能领取到转账的现金。
一提到圣殿骑士团(the Knights Templar),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其在十字军东征期间骁勇善战的表现,但机缘巧合也让它成了国际银行业的鼻祖。圣殿骑士团有一项特长是保持道路畅通,让朝圣者安然抵达圣地耶路撒冷。要实现这一目的,圣殿骑士团就一定要拥有坚固不摧的城堡,而由于其英勇顽强的作风闻名遐迩,这些城堡自然也成了储藏财物和其他贵重物件的最佳场所。例如,一名法国骑士可以在圣殿骑士团的巴黎分支机构存款,或者抵押他的城堡,然后在前往耶路撒冷的沿途提取金币,再返程回乡(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沿途的圣殿骑士团的分支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交易费和货币兑换费。
圣殿骑士团的业务在数年间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形成了一个提供全套服务的银行网络,从英国、欧洲大陆一直延伸到耶路撒冷。在最强盛的时候,圣殿骑士团拥有7000多名雇员、870座城堡和坚固的房屋,从教皇到国王都是它的客户。
是否存在促进商品和服务跨境流通的经济联盟和联合体以及其运作形式如何,是促进或者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因素之一。成立于二战后的欧盟正是其中一个例子,它比很多其他经济联合体都先行一步,因为整个欧盟区都遵循通行的商业和银行业法律法规。欧盟采用统一的跨境并购规则,而对许多成员国而言,欧元这种通用货币也消除了所有跨国交易的货币风险。其他跨境经济合作联合体还包括东盟、黑海经济合作区和美洲国家组织。
在大约800年前,当欧洲被黑死病肆虐过后,随着贸易的增长和小规模手工业的振兴,各城市又进入了繁荣发展时期。在德国北部的海港,商人为了确保交易和货物运输顺利,开始寻求保护。吕贝克(Lubeck)与汉堡(Hamburg)于1230年签订了协议,约定在这两个城市间开展自由贸易,并保证通向北海和波罗的海的道路有人站岗守卫。德国当时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因此城市之间可以签订此类协议,很快其他城市也纷纷要求加入。汉萨同盟在当时覆盖了85个城市,包括里加(Riga)、但泽(Danzig)、伦敦的一个贸易中心以及俄国的诺夫哥罗德(Novgorod)。
在鼎盛时期,汉萨同盟拥有自己的陆军和海军,用以保卫城市之间道路的安全,并在每座城市都设有堡垒和仓库。有时他们会主动挑起战争,并在占据的各地市场实施商法。
早在马可尼(Marconi)无线电报公司出现之前,全球各地的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各种方法来传递信息。罗马人修建了400000多公里 的道路,从而能在整个罗马帝国之内运送人力、物资和信息。到了17世纪,英国邮政局(British Post Office)派遣多艘邮船运送邮件,成为世界上第一家提供跨国邮件寄送服务的机构。
各国政府延续了罗马人和英国人的传统,继续研发各种跨国通信方法,但在搜集商业资讯方面,商人才是主力军。1367年,汉斯·富格尔(Hans Fugger)在巴伐利亚王国的奥格斯堡(Augsburg)创办了一家纺织棉麻粗布的工坊。他的儿子安德烈亚斯(Andreas)和雅各布一世(Jacob I)在安特卫普(Antwerp)和威尼斯(Venice)进一步发展了家族纺织生意,后来他们举家搬到法国。雅各布的几个儿子把业务范围从纺织品扩大到了棉花和香料,最后还涉足铜、银的采矿和加工业。雅各布的外甥兼继承人安东(Anton)为家族生意建立了一个贸易站网络,到了1525年,这个网络从地中海一直延伸到波罗的海。
后来安东的外甥汉斯·雅各布(Hans Jacob)(1516—1575年)接管了家族生意,其依靠遍布全球的代理人做定期汇报来掌控各地业务。这些报告被汇编成“富格尔通信集”,在共事的合作者之间传阅。这是最早用“通信”一词来指代搜集的最新情报。富格尔家族有3支后裔流传至今,其中一位后人卡尔·富格尔-巴本-豪森(Carl Fugger-Baben-Hausen)于1954年重新创办了富格尔银行。
跨国企业一直以来都需要全球资讯,这一点并没有改变。但互联网的诞生加快了人们交换资讯的过程,拓展了信息的覆盖范围,并加深了可获数据的深度,同时,几乎每个能够连上无线网热点的人都可以从中获取信息。不过即便如此,罗马人靠着通畅的公路——当时最先进的通信技术,也成功地统治了罗马帝国一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