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迷信和教条的批判,终于消灭了酷刑的一个借口,但酷刑仍然是惩罚世俗罪行和过失的一种手段。古代、中世纪和近代的人认为残忍惩罚有充分的合理性。惩罚某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让他感受巨大的痛苦,以至于他和其他人不再会被诱惑去参与违禁活动。据此,惩罚越严酷,越能达到惩罚的目的。而且,一个没有有效执法和司法制度的国家必须让轻微的惩罚发挥作用。它必须让惩罚残忍到令人无法忘怀,以至于任何目击者都因恐惧而臣服,并向其他人描述,让更多的人感到恐惧。
但是,残忍惩罚的实际作用只是其吸引力的一个方面。甚至在惩罚与法制毫不相关的时候,还有旁观者在欣赏残忍。比如,折磨动物曾经是人们无伤大雅的娱乐。在16世纪的巴黎,一大流行娱乐是烧猫。人们将猫用绳子吊在舞台上,然后慢慢放低,一直放入火中。历史学家诺曼·戴维斯(Norman Davies)说:“观众,包括国王和王后,一起尖声狂笑,看着动物在痛苦中号叫,烧着,烤熟,最后变成焦炭。”
其他流行娱乐还有斗狗、奔牛、斗鸡,公开处决“有罪”的动物,以及逗熊游戏。在逗熊游戏中,熊被用铁链拴在柱子上,狗或者将熊撕成碎片,或者在搏斗中被熊咬死。
即使不去主动地欣赏虐待和折磨,人们也对这些暴力表现出冰冷的麻木和无动于衷。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应该是他那个时代相当有教养的人,他在1660年10月13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去查令十字街,看见哈里森少将被处绞刑、水刑和分尸。在行刑中,他看起来还不错,和其他在同一情形下的人一样快活。他们将他当众大卸八块,把割下来的头颅和心脏拿给围观的群众看,这换来大家的一片叫好声……愿他自此魂归上帝。而我带着卡坦斯上尉和谢普利先生去了太阳饭店,给他们叫了一些生蚝。
佩皮斯关于哈里森“看起来还不错,和其他在同一情形下的人一样快活”的冷漠笑话,指的是他被绞得半死,然后被开膛剖腹,被阉割。最后在被斩首之前,他的器官被示众,被扔进火中烧掉。
即使是那些没有这样“多彩多姿”的刑罚,实际上也是骇人听闻的酷刑,尽管它们被委婉地贴上“体罚”的标签。今天,许多历史景点为了吸引游客,都布置了木桩和木枷,孩子可以摆个受刑的姿势拍照留念。下面是18世纪英国两个上木枷的犯人的真实故事:
其中一个个子太矮,够不到木板上放脑袋的圆洞。执吏不由分说地将他的头塞进木洞。可怜的家伙无法站立,完全是被吊在木枷上。很快,他的脸色开始发青,血从鼻孔、眼睛和耳朵中流出来。围观的群众愤怒地攻击他。执吏打开木枷,可怜的家伙从木枷上掉到地上,当场咽了气。在民众的痛击之下,另外那个家伙也受了重伤,躺在地上,绝无生还的希望。
另外一种“体罚”是鞭笞,这是一种在英国水兵和美国黑奴中常见的刑罚,用于惩罚傲慢或者行动迟缓。鞭子有数不清的型号和种类:有些剥去皮肤;有些将皮肉刮碎,打成肉酱;有些穿透肌肉抽到骨头。根据查尔斯·内皮尔的回忆,在18世纪后期的英军中,1000鞭的处罚绝非罕见:
我经常看见受罚者被带出医院三四次,接受未被执行完的鞭刑。如果一次完成全部处罚,伤害过重,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看到刚刚愈合的、鲜嫩的新皮肤赤裸着接受鞭笞,那真是可怕。我见过成百上千的人被鞭打,我一贯的观察是,当被打到皮开肉绽后,剧痛开始减弱。人们一般从受第一鞭开始颤抖和号叫,直到第300鞭,此后就是忍受,甚至到第800鞭或者第1000鞭,哼都不会哼一声了。他们通常像死人一样倒在那里,行刑人就像是在鞭打一堆生肉。
“爬进船底”(keelhaul)这个词有时候用来指一种口头训斥,而它字面上的意思来自英国海军的一种惩罚。将水兵用绳子拴住,拖在船身的底部。如果这个水手不被淹死,也会被吸附在船底的藤壶剐成碎片。
到16世纪末,英国和荷兰开始用监禁取代酷刑和肉体残害,作为对轻罪的处罚,但情况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改善。囚犯必须自己负担食物、衣服和干草。如果他们或他们的家庭负担不起,就得不到食物、衣服和干草。有些时候,他们不得不支付“松铁”费,就是花钱让狱卒打开戴在囚犯腿上的带刺的铁环,或者松开将他们的双腿固定在地板上的铁棍。害虫、酷暑、严寒、粪便、粗粝和腐坏的食物,不仅增加了痛苦,而且滋生疾病,使监狱成为事实上的死亡集中营。许多监狱都是工厂;在那里,食不果腹的囚徒被迫终日劳作,从事锯原木、砸石头或者踩踏轮车等重体力活。
在西方,18世纪是制度性残忍的转折点。英国的改良派和各种委员会开始对国家监狱的“残忍、野蛮和敲诈勒索”进行抨击。
公众的良知被有关酷刑处决的图片报道刺痛了。根据对1726年凯瑟琳·海斯被行刑的描述,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火焰刚刚烧到她,她试着用手推开柴火,但只是把柴束推散开了。行刑者只好拉紧套在她脖子上的绳索,想把她勒死,但是火焰烧到行刑者的手,他被灼伤了,所以只好松开了绳子。人们将更多的木柴扔进火里。三四个小时之后,她终于变成了灰烬。”
“轮上粉碎”这句平淡无奇的话完全表达不出这种刑罚的恐怖。根据记载,受刑人被变成一个“巨大的尖叫的木偶,在血泊中痛苦地扭动,就像一只大海怪。这个木偶有四个触角,每一个触角都是生腥的、黏稠的、没有形状的肉和骨头碎片混合在一起”。
1762年,法国一位名叫让·卡拉斯的64岁的新教徒,被控为阻止自己的儿子改宗天主教而杀害了他。事实上,他只是想掩盖儿子自杀的真相。
在审讯中,他被施用了吊坠刑和水刑,目的是要他交代同谋,最后他受到轮刑。在经受两个小时的残忍折磨之后,出于仁慈,他被绞索勒死了。被敲碎骨头时,他还喊着为自己的清白辩护,这一可怕的图景让围观者深受刺激。铁棒的每一下敲打,“都响在他们的灵魂深处”,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泪流满面,但为时已晚”。
伏尔泰站出来仗义执言。他说,外国人以优雅的文学和美丽的女演员来评判法国,却没有注意到法兰西是一个尊奉“残暴旧俗”的冷酷民族。
其他著名作家也开始痛斥虐待性的刑罚。有些人和伏尔泰一样,认为这是法国的耻辱,称这些刑罚是野蛮的、非文明的、残忍的、原始的、食人生番的和令人发指的。其他人,如孟德斯鸠指出,基督徒在为自己受到古罗马人、日本人和穆斯林的严酷镇压而悲恸的同时,却使用同样的手法迫害自己的同胞,这实在是很虚伪。
一位美国医生,也是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人——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呼吁说,在读者和那些受过严刑处罚的人之间存在着共同的人性。他在1787年的文章中这样写道:“那些男人,也许还有女人,虽然作为个人,让我们厌恶,但他们也有灵魂,也和我们的朋友和亲人一样,有用同样的物质构成的肉体和骨骼。”接着,他说,如果我们对他们的痛苦无动于衷,毫不同情,那么“同情的原则就会彻底失效,并从人类的心里彻底消失”。
司法制度的目标应该是改造罪犯,而不是伤害罪犯,“公开的刑罚从来都不是让罪犯洗心革面的有效手段”。
英国律师威廉·伊登(William Eden)也注意到了残酷刑罚的野蛮功效,他在1771年写道:“我们让自己的同胞像挂在篱笆上的稻草人一样腐烂,我们的绞架上吊满了人类的尸体。毫无疑问,一个人被迫见惯了这等景象,内心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他对人的情感能够不麻木吗,对不幸者的仁慈能够不消失殆尽吗?”
在这些作家中,最有影响的一位是米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他在1764年出版的畅销书《论犯罪与刑罚》(
On
Crime
and
Punishments
)在知识分子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很多大思想家都深受影响,包括伏尔泰、狄德罗、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
贝卡里亚从第一原则出发,即正义体系的目的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句话后来被边沁引用,成为功利主义的座右铭)。因此,使用刑罚的唯一正当性在于威慑人们不去对其他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推而论之,刑罚应该与犯罪造成的伤害相称,不是要平衡神秘的宇宙正义,而是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如果两个罪行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而我们对它们施加同样的处罚,那么,人们就会毫无顾忌地尽可能为了占取更大的便宜而犯下更大的罪行。”贝卡里亚对刑事司法进行了冷静的分析。他明确表示,对威慑犯罪而言,刑事处罚的确定性和及时性远比其严厉性更重要;刑事审判应该公开,并以事实为依据;死刑不是威慑的必要手段,也不应属于应该授予国家的权力之例。
不是所有人都赞赏贝卡里亚的观点。他的著述被列入教廷的《禁书目录》,法国法学家和宗教学者穆雅尔·德·沃格朗(Muyart de Voug lans)对贝卡里亚进行了激烈的反驳。穆雅尔嘲笑贝卡里亚柔软的心灵,指责贝卡里亚草率地挑战经过时间检验的现有体制,并认为只有严厉的刑罚才能抵抗人天性中的堕落,其根源是人类的原罪。
但是,时代接受了贝卡里亚的思想。在几十年之内,所有的主要西方国家都开始废止惩罚性酷刑,包括当时刚刚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它的宪法第八修正案明确禁止“残酷和不寻常的惩罚”。虽然很难准确地描绘出酷刑减少的曲线(因为许多国家是在不同时间废止不同的酷刑的),但是图4 -2显示了15个欧洲主要国家和美国废除司法酷刑的时间。
图4-2 废除司法酷刑的时间
资料来源:亨特,2007年,第76、179页;曼尼克斯,1964年,第137~138页。
我在图4-2和本章的其他图中特别注明了18世纪这个时间段,以强调,在这个小小的历史片段之内,发生了多少重要的人道主义改革。另外一项人道主义运动是防止虐待动物。1789年,边沁在文章中提到了动物权利的基本原理:“问题不是它们是否能够推理,也不是它们是否能够说话,而是它们是否痛苦。”这句话直到今天仍然是动物保护运动的口号。180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个禁止逗熊的法案。1822年,通过了《虐待牲畜法案》,并于1835年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公牛、熊、狗和猫。
和很多起源于启蒙运动的人道主义运动一样,反对虐待动物运动在20世纪下半叶的权利革命中掀起第二次浪潮,其高峰是在2005年立法禁止英国最后一项合法的血腥运动——猎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