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霍布斯是正确的了?至少他有一部分是正确的。我们发现人性中有三种导致暴力的主要因素:收益——掠夺性攻击,安全——先发制人的攻击,荣誉——报复性攻击。数字证明,相对而言,“在没有一个共同敬畏的权威的时代,人们所处的状态就叫作战争”。而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生活在“对暴力死亡的持续恐惧和危险之中”。
但霍布斯坐在17世纪英国的扶手椅里,不可避免地犯下了许多错误。生活在非国家形态社会的人,在家族和盟友之间有着广泛的合作关系,他们的生活远远不是“孤独的”,他们中间的纠纷和残暴仅仅是间歇性的。尽管他们过几年就要打杀一番,但是他们还是有很多时间觅食,宴饮,歌唱,讲故事,生儿育女,照顾病人,以及从事其他生活必需的工作,寻找生活的快乐。我在上一本书的初稿里,很随意地将雅诺马马人称为“凶悍的人”,影射的是人类学家拿破仑·沙尼翁(Napoleon Chagnon)名著的书名。一位研究人类学的同事在我的初稿边页上写道:“是幼儿凶悍、老妇凶悍,还是他们的吃相凶悍?”
对于他们的生活是不是“贫穷的”,有不同的说法。但可以肯定,那些没有国家组织的社会没有宽敞的房屋,没有传送和运输重物的工具,没有对地球的地理知识,不知道计算时间,也没有系统的文字,如果邻村的武士时刻都有可能向你射来几支毒箭,抢走妇女并烧掉你的茅棚,你也就很难有机会去发展这些技术和知识。但是,对于第一批放弃狩猎和采集,开始从事定居农业的人,他们的选择绝非易事。终日在田野里耕耘,以含淀粉的谷物维生,与牲畜和成千上万的人拥挤地生活在一起,污秽遍地,疾病丛生。斯特克尔和他的同事对古人遗骸所做的研究表明,与狩猎-采集者相比,最初的城市居民患有贫血、炎症、龋齿,而且身高大约矮6~7厘米。
有些研究《圣经》的学者相信,被逐出伊甸园的故事就是从觅食社会向农业社会变迁的文化记忆:“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
那么,为什么我们的祖先要离开伊甸园?对许多人来说,这从来就不是一个明确的抉择:他们加倍地繁殖,掉进了马尔萨斯陷阱,自然的野味无法支撑他们的索取,他们不得不种植食物。随后才出现了国家。生活在边界的觅食者,或者被吸入城市,或者坚守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对那些能够进行选择的人,伊甸园的唯一问题就是太缺乏安全了。几颗蛀牙、两块脓疮、几英寸的身高,相对于得到5倍的安全保障来说,只是小小不然的代价。
对一种死亡的逃避,又带来另外一种死亡。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这样说:“原来我们受犯罪之苦,现在我们受法律之害。”在第1章我们谈到的《圣经》故事中,最初的国王用专制的意识形态和残酷的刑罚管制他们的臣民。只要设想一下,暴戾的国王监视着人民的一举一动,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受到律条的规范,亵渎神明和不尊奉国教者要被乱石砸死,国王有权力将妇女征入后宫,或者把婴儿劈为两半,把小偷和迷信小集团的领袖送上十字架。在这些方面,《圣经》是精确写实的。研究国家起源的社会科学家早已注意到,最初的国家是等级森严的神权制,精英为保证自己的经济特权,实施严刑苛法,维持属民的服从。
有三位学者对大量的文化样本进行了分析,在早期国家形态社会的政治制度的复杂性与对绝对权威和残忍手段的依赖性之间找到了量化的相关关系。
考古学家基思·奥特拜因(Keith Otterbein)的研究显示,一个社会中央集权的程度越高,越倾向于在战斗中杀死妇女(而不是劫走妇女)、蓄奴和从事人口贩卖。社会学家史蒂文·施皮策(Steven Spitzer)表示,结构复杂的社会更倾向于将不侵害他人的活动有罪化,比如渎圣、性错位、不忠和巫法,并对罪犯施以酷刑、肢解、奴役和死刑。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劳拉·贝齐格(Laura Betzig)证明,社会制度越复杂,社会越容易落入暴君的掌控。而所谓暴君,就是那些永远正确永远伟大、草菅人命而不受惩罚,并在后宫禁锢大量女子的领袖。她还发现,在巴比伦、以色列、古罗马、萨摩亚、斐济、缅甸、阿兹特克、印加、(密西西比下游的)那切兹、非洲的阿善堤和其他王国,都出现过这个意义上的专制政治。
当涉及暴力时,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利维坦——国家,解决了一个问题,但又制造了另一个问题。人民固然不再经常地死于凶杀和战争,但他们又被暴君、神职和贪官污吏攥在手心里。这让我们更加觉得“平靖”这个字眼儿带有太多的血腥气,它绝不仅仅带来了和平,而且带来了强权政府的绝对控制。要解决第二个问题,人类还要再等上几千年,而在世界的很多地方,这个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