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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

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中,围绕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伟大变革的实质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理形态应该如何的讨论,可以说是一场带有总体性、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的讨论,也是一场争论持续时间最久、涉及面最广、参与人数和发表文章数量最多、意见分歧最大、争论程度最为激烈尖锐的大讨论。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一直到今天仍然在进行、在继续,当然在程度和深度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在深化中又发生着新的分化组合,但至今未见有走向统一或消歧息争的动向,倒毋宁说由此正催生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真正的不同流派的出现。

一、总体概况

1978年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在多年来统治中国的教条主义铁壁上打开了一个大缺口,拉开了中国新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大幕。这场思想解放运动一开始就是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为旗帜的,重新强调“实践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突出的正是其“拨乱反正”的意义,是对“两个凡是”的哲学理论基础的颠覆,其政治意义是非常突出、非常明显的。但随着讨论的深入,思想解放就像冲破了大堤的洪流,猛烈地冲击着长期以来形成的各种思想禁锢和思想禁区。哲学又一次充当了思想解放运动的先导,它以其特有的批判性反思,不仅批判着“文化大革命”中被搞乱了的各种理论,而且进一步追问着“文化大革命”得以形成的思想理论前提和社会历史根源,拷问着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渐形成并日益严重最终成为主导的“左”倾路线及其教条主义哲学的思想基础。如果说“伤痕文学”的文艺思潮从艺术角度拨动了人们痛定思痛的情感神经,那么关于人道主义讨论的理论思潮则直接从哲学的角度来检讨“文化大革命”中普遍出现的反人道主义行为的深层原因,反思中国人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中对人的漠视与马克思主义旨在人的解放的本真精神的背离以及造成这种背离的哲学理论原因。从对实践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的简单运用到对实践本身的深入研究,引发了对实践的主体性、价值性的重新发现,引发了对如何看待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思考,进一步引发了对以苏联哲学教科书为蓝本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合理性的检讨。“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可以被看作当代中国哲学家们摆脱苏联哲学的二手资料,直接从马克思哲学文本研讨其本真精神、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次伟大尝试,是当代中国哲学家们摆脱了教条主义桎梏后第一次以独立的主体姿态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一次重大试验。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实践唯物主义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具号召力、最有影响力的一面旗帜,成为后来各种自成一派的哲学主张如生存哲学、生活哲学、实践哲学的发源地。也是由于这个缘故,与其说实践唯物主义是一个派别,不如说它是一种批判传统教科书哲学的思潮,在实践唯物主义的旗帜下,汇集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多种理解,甚至在某些问题上存在着严重对立的理解。

1989年以后,由于政治的原因,争论一度中断,至少是沉寂。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争论再度勃发且不断深入。如果说,在80年代,对传统哲学教科书观点的指斥到斯大林为止,那么到了90年代,随着政治气候的逐渐宽松,对马克思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了解就更为广泛、深入,加之现代解释学意识的逐渐自觉,论者们已经不限于批判斯大林,而是直接联系到列宁并追溯到恩格斯,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从根本上是一种科学主义和直观唯物主义的理解方式,没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回到马克思”“重读马克思”“以马解马”成为这个时期最响亮的口号,力图根据马克思的哲学文本重新理解、重新构建符合马克思的本真精神的哲学成为主要任务。一些学者特别是中青年学者宁肯用“马克思哲学”而不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示与马克思的本真精神的嫡传关系。与此同时,多元化理解的观点也日渐兴盛,百家争鸣的局面正在形成。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伟大变革的实质,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问题,但这个问题又由众多问题构成,或者说涉及的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群问题。现根据国内争论的情况,将有关主要问题做一评介。

二、争论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性质、起点和主题

学者们都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是一次辉煌的日出,创立了一种全新的哲学。但如何理解这次变革的性质,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也是按照过去的来自苏联哲学的观点,表现为传统教科书的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吸取了黑格尔哲学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克服了近代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和机械性的缺陷,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上科学地回答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并把这种世界观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实现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与历史观的有机统一,从而创立了一种揭示自然、社会、思维的一般规律的完整的严密的哲学体系,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这种观点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是对旧唯物主义的顺向延续和完善,是对唯物主义路线的坚持和发展,是唯物主义发展的现代形态或最高阶段。要说变革,这种变革除了阶级基础的不同之外,理论上则表现为科学性与非科学性的差异。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虽然也承认现有的体系有缺点,比如对人的问题突出得不够,实践范畴只是到认识论才开始讲到,出现得太晚,但认为它还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其缺点经过适当的完善是可以得到弥补的。他们认为,物质范畴是整个唯物主义哲学的起点范畴,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全部唯物主义的最基本原理,这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坚持的,也是其作为世界观保持其科学性的基本保障。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传统的这种观点根本没有揭示出和表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推广说”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历史事实。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绝不可能是通过把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简单相加、拼凑或嫁接而引发的结果,也不可能是对旧唯物主义思维方式的顺向延伸,否则就无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哲学终结”的意义。这是对哲学与科学、哲学与时代、哲学与实践之关系的一种革命性的新理解,是对哲学的使命、主题、对象和思维方式的新理解,从而引发了一种革命性转向,出现的是一种具有全新性质的哲学,是“按照新的哲学观念建立起来的哲学”。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虽然也一般地强调将科学的实践观引入哲学是实现哲学变革的关键,但在具体的论述中却找不到科学实践观作用的痕迹,原因就在于还是循着旧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按着科学之科学的路数来理解和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本没有把思维基点和出发点转到社会实践上来。有许多论者都指出,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理解其哲学变革的最直接的文本材料,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思想过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评以往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 客体 或者直观 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 感性的人的活动 ,当作 实践 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它“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 ,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则立足人类实践、立足社会化的人类来理解各种事物,包括社会生活和各种思想现象以及哲学问题,新哲学的使命就在于要“改变世界”。也就是说,马克思是从实践观的角度来看待新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的,是从思维方式转向的高度、从哲学主题转换的高度来界定自己的新哲学的。我们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和深刻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过多地关注世界的一般本质,也并不试图揭示什么是世界的最一般规律,而是突出人类社会与人的解放的主题,用实践思维方式来理解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思维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是它实现了对以往哲学的根本超越,不仅是对唯心主义的超越,是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而且更是对整个近代哲学思维方式的超越,是对它们争论的主题的超越。在这种观点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及由对此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唯心论和唯物论的对立,都不具有永恒的意义,它们都是可以超越的。“马克思发现了人的实践本质,为主体和客体、物质和精神的统一提供了现实基础,这样就扬弃了、超越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实现了二者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把实践作为理解一切哲学问题、解决各种哲学纷争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这就意味着确立了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既然不是单纯从脱离人的自然出发,也不是单纯从脱离自然的人出发,既不是单纯以本原存在为依据,也不是单纯以超越形态为依据,而是从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主观性和客观性在现实活动中的相互关系出发,以本原存在和超越形态在现实活动中的统一关系为依据,去观察各种事物,理解现实世界,回答两重化矛盾的思维方式。”“实践观点既然超越了抽象的自然观点,又超越了抽象的人本观点,它是二者在合理形式中的具体统一。既然如此,就必然会逻辑地引申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也不能被容纳于传统的唯物论与唯心论派别对立的模式,既不能从唯心论观点去理解它,也不能从唯物论观点去理解它,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的秘密、变革的实质,恰恰就在于对唯物论和唯心论对立的超越。”

(二)实践范畴的含义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实践范畴的含义。从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开始,实践概念就成为一个被大量使用的概念,在围绕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这个概念更是被赋予了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对于如何界定实践的含义,却很少有人认真考虑,一般都是现成地使用这个概念。只是在后来对这场讨论的反思和总结中,对实践概念理解的分歧才暴露出来。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也是为多数论者认同的观点)认为,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首先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具有主体性、能动性;其次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最后是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因为作为主体的人、主体使用的工具、实践改造的对象都是物质性的存在,实践过程就是人与外部对象之间进行的物质变换过程。如此看来,实践既包含了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更是主体和客体在特定条件下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过程,是主体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过程。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也是人的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马克思把实践理解为感性活动,是与思想和理论活动相区别的,如果把实践看作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就无法体现这种区别。持这种观点的论者认为,实践是人类改造外部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虽然与主观因素发生对立统一的关系,但实践本身并不包括主观的因素。将实践看作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仍然是直观地看待和理解实践活动的结果。实践作为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作为感性活动,既区别于物质的自然存在方式,也区别于人的意识活动的方式,它是人类活动的客观方面、感性物质方面。实践作为人类生活的一个方面,必然与人类生活的另一个方面即意识方面发生联系。实践既是意识的基础,又是意识的对象和内容来源,实践与意识的关系构成人类生活的基本关系。对这一基本关系的考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只有摒弃实践是主客观统一的成见,坚持对实践本质的这种特殊的客观性理解,才能深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变革和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

关于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在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科书体系中,物质范畴一直被当作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基本范畴,被当作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石,而实践范畴一直被当作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讨论中,这种观点受到了普遍的非难和猛烈的攻击,认为它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是直观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和科学主义影响的结果。批判者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实现了哲学主题和思维方式的转换,从实践出发来理解一切事物、感性和现实,在实践的基础上揭示各种社会意识、精神现象的根源和本质。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和历史观的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的意义。因此,有理由认为,实践的观点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

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进行辩护的论者则认为,实践范畴无论多么重要,也不能代替物质范畴而成为整个唯物主义哲学的起点范畴。在他们看来,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怎么变革,归根结底还是唯物主义哲学,马克思就自称自己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而存在决定思维、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是一切唯物主义共同的基本原理,也是唯物主义之为唯物主义的基本标志,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以物质为出发点,坚持物质一元论的观点。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世界观的中心是世界”,研究对象是“作为整体的世界及其一般规律” 。实践是人的活动,是整个世界的一个很小的部分,怎么能够作为世界观的起点范畴。实践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社会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但绝不能将之看作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不能用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起点范畴。最后,我们把实践看作一种特殊的客观物质活动,是社会性的物质活动,表明还是用物质来说明实践的。如果将实践作为逻辑起点,如何规定实践都成了问题,用实践又如何规定物质,这样科学的实践观也就被架空了。所以,要在哲学上坚持唯物主义路线,就必须把物质作为起点,坚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坚持物质决定意识,否则就会倒向唯心主义。他们认为,过分强调实践的作用,把实践当作本体,这些都是与没有坚持以物质为起点有关系的,很可能就会倒向唯心主义,或本身就是唯心主义观点。

关于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一些论者认为,传统教科书表述的哲学理论带有很浓厚的直观唯物主义的色彩,也常用直观的、常识的经验来理解哲学和解释哲学理论。直观的唯物主义之所以不能对对象、现实、感性达到合理的理解,就在于不懂得真正的实践,不能把它们当作实践活动去理解。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从抽象的物质概念出发,在物质和精神、客观和主观抽象对立的视野中理解各种问题,似乎只要把握了物质概念就找到了一种绝对确定的、决定性的前提和原则。在对待人的问题上,把人也当作一种物、一种客体来看待,只看到人在活动中受动的、服从因果关系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其自由的、能动的和超越的一面。在对待各种社会生活现象时,他们要么将之判定为主观的,要么将之判定为客观的,似乎这样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他们根本不懂得,这些因素在现实实践过程中都是交织在一起共同发生作用的,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自由与决定、能动与受动,等等,这些范畴都是对实践过程中不同方面的抽象,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实践和现实生活的矛盾运动而存在并具有意义的。他们更不懂得,实践既为主体提供了对象也为对象提供了主体,既使客体主体化也使主体客体化,实践使自然的东西社会化、人化,又使观念的东西现实化。“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通过实践使自然成为‘社会的自然’,从而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自然与社会‘二位一体’的人类世界。” 我们能够思想、能够认识、能够言说的各种东西,包括我们所说的世界、规律等,都是人类千百年的实践提供的,实践是我们周遭的感性世界形成的最深刻的基础,也是人类的感觉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形成的最深刻的基础,也是人类的各种知识被验证、被确定下来的最深刻的根据。离开了现实的人和现实的实践的、抽象的自然与物质,对于人而言就是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的、本体论的意义。实践是“整个人类世界”“整个现存世界”的基础,是“整个人类世界”“整个现存世界”的本质,是人类一切新的关系得以产生的源泉。实践构成人类世界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的真正本体。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不是传统的物质本体论,而是实践本体论。马克思实现的哲学变革也只有从这种本体论转换的高度来认识,才能把握住其深刻的意义。

实践本体论的观点提出之后,受到不少学者的反对和非难,包括一些主张实践唯物主义观点的学者的非难。一些主张实践唯物主义的学者认为,实践唯物主义不是唯实践主义。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主张通过实践来理解物质和意识这些范畴,科学地论证物质本体论,而不是论证唯实践主义。“我们从来认为,实践本体论是站不住脚的,实践是人类存在的形式,是人类感性的物质活动。实践不能创造物质,它只能改变物质状态,而人类以及人类的实践都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另一些学者认为,实践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转换,是人与世界之间的中介,是一个关系范畴,它只能说明人类社会、人类世界的现象,不能说明整个世界的规律。用实践本体论代替物质本体论,势必导致理论混乱和相对主义。实践本体论的观点在受到众多的非难之后一度沉寂,但进入21世纪之后又出现了复兴的迹象。社会存在本体论实际上也可以被看作实践本体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的哲学主题和研究范式的转换,根本在于掌握马克思确立的实践思维方式。在他们看来,物质本体论和实践本体论的争论,看似很对立,实际上在思维方式的特点上是一致的,都带有传统的本体论思维方式的色彩,就像传统的唯心论与唯物论的对立,虽然各自设定的本体不同,但论证的思维方式却基本上是相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不是用实践代替物质作为本体,作为一切存在物的生成原因和根据,也不是用实践更好地论证物质本体,而是把实践观点上升为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整个地取消或扬弃传统的本体论思维方式。实践是人的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生活的本质,是社会历史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一切意识现象、精神现象,包括哲学、宗教、道德等等,都是在一定的现实实践条件下、在历史实践的基础上、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每一代人都只能在自己的时代条件下进行认识,都受到自己时代的特有实践方式包括交往实践方式的影响,都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对立、现实的不合理的分工方式所造成的各种异化和颠倒,现实实践过程中包含的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能动与受动、限制与超越的矛盾,既是造成理论上、观念上的颠倒的最深刻的原因,也是这些颠倒的理论和观念能够被人们所接受的基础。马克思说:“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只要这样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 ,这种“对现实的描述”就使得那种旨在“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 的“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 ,讲的都是这个意思。

(三)怎样概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精神

一个名称,从语义学角度看不过是对所指的一次命名,但在一定的文化环境和条件下,名称就获得了特殊的意义,它是一种理论观点的代称,是一面理论旗帜。所以,在上述的争论背景下,如何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名称问题,因为它体现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的不同理解,体现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精神的不同看法。

实践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直接针对和批判的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被看作正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论者们指出,第一,辩证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对自己创立的新哲学的命名,也不是恩格斯提出的,而是普列汉诺夫的概括,后来列宁沿用了这种称谓,到斯大林才以政治权威的方式予以“钦定”。第二,更为主要的是,这种理解(不是名称而是理论体系的逻辑)不符合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没有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深刻意义。无论是对哲学对象和主题的规定、对哲学使命的看法,还是其运用的思维方式,都表现出浓厚的直观唯物主义色彩。从社会作用来看,这种自诩为揭示了自然、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因而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各个民族发展的理论,本身就是封闭的、不需要再发展的,是只能信仰而不许怀疑的绝对真理,它是为计划经济和集权政治服务的工具,也是各种教条主义的最大根源。第三,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人民实现现代化的伟大实践的理论,可许多人按照传统哲学教科书的理解,总觉得邓小平理论中没有什么哲学,没有达到哲学的高度。实际上,邓小平的许多理论创新,就是解放思想、从当代人类和中国人民的现实实践出发,冲破了我们传统的教条主义思维方式而取得的,传统的思维框架自然也就容纳不下这些新的理论成果。只有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角度,才能理解邓小平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巨大意义。在这些学者看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作实践唯物主义,既有马克思的文本根据,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实践唯物主义是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其首要和基本观点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是从哲学应有的本质和功能的高度上的自觉意识,按照一种崭新的哲学观念建立起来的哲学。它集中了自己时代的理论地和实践地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关系的活动的精髓,又是指导人们理论地和实践地处理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思想武器,因之,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个名称,就集中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内容上和功能上的本质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面对实践唯物主义对传统哲学教科书的批判,一些学者进行了坚决的辩护。他们认为,从马克思恩格斯使用“实践的唯物主义”一词的语境分析,他们并不是把自己的哲学叫作实践唯物主义,只是强调自己的新哲学改造现实世界的功能,而不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象。马克思使用的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者”,“意思无非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舍此而外,别无他意” 。“实践唯物主义只能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论”,正如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一样。实践的唯物主义实际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这个概念不过是在马克思用以称呼唯物史观的众多称呼中增加了一个称呼而已” 。他们认为尽管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中实践观点起了关键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历史观和认识论领域。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而不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如果以它取代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称呼,那就以局部取代了整体,实际上把世界观取消了。” 他们坚决反对把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对立起来的做法,认为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是对的,但在本体论上用实践本体论否定物质一元论,在自然观上否定自然辩证法,在认识论上用主体性原则否定客观性原则,在历史观上用选择论否定历史决定论,这些都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的。

实践哲学。主张实践哲学的学者认为,传统哲学教学书的物质本体论体系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反对物质本体论的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等也不能充分反映马克思实践观点的革命性意义。马克思确立了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这种哲学既超越了抽象的自然观点,也超越了抽象的人本观点,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所以,‘实践’的‘本体论’后缀不必要,附加以‘唯物论’后缀同样不必要。” 这种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实践哲学,就是马克思哲学的真实本质。也有学者指出,实践唯物主义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术语。‘唯物论’的根本含义就是以物质(自然)为‘本体’和‘元’,当把‘实践’也提升到本体的行列时,就面临着二元本体的问题。在这里,实践与物质同属于一个系列的范畴,二者的组合与并列必然会发生矛盾”,“要真正克服传统教科书哲学立场的局限性,真正确立起实践观点和人的主体性,就不能简单地在物质(自然)本体之外再并列一个实践本体,而是要超越物质本体论(自然本体论)为核心或基础的一般唯物主义立场” 。马克思的哲学应该是以“实践本体论”为核心的实践哲学。

历史唯物主义或历史的辩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这里的历史的唯物主义,不同于作为唯物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一种“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称谓。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之所以是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因为它的主题是人类历史,更主要的是因为它研究问题的出发点或立足点是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的历史存在。“从马克思哲学创立的历史过程来看,‘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才是马克思哲学探讨的主旨”,“马克思进行哲学探讨并不是关于自然现象的研究或脱离现实的纯逻辑思考,而是为了适应社会现实斗争的需要,寻求从哲学上解答社会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探讨社会历史发展的真谛” 。“马克思哲学绝不是在费尔巴哈式的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上引申出来的,而是在对这一基本立场进行彻底改造的基础上,即在马克思所创立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阐发出来的。” 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是从自然唯物主义走向历史唯物主义。也有学者指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相对于以往的自然唯物主义,可以叫作历史唯物主义,相对于以往的直观唯物主义,可以叫作实践唯物主义,相对于以往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可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合起来,马克思创立的新哲学就是历史的辩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

三、几点简略的评析

第一,围绕如何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的争论,各种对立的观点交锋、辩难、相互批判,新的观点也不断提出,虽至今仍未取得统一的意见,但这本身就显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勃勃生机,也促进了哲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同时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主导思维方式方面的改变。从关于实践标准的讨论启动了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从人道主义的讨论、主体性的倡扬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形成,从批判传统的绝对对立的思维方式到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都可以看出哲学理论研究和争论对于我国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各种哲学理论观点的比较充分、彻底的表达,打破了权威对真理的垄断,颠覆了真理与谬误简单对立的思维方式,既反映了社会和时代的进步,也或直接或间接地为中国社会现代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助力,为多元因素竞争共处、和合共生提供了理念上的论证。这种积极作用是无论如何都必须予以承认的。

第二,在这场争论中,问题自身的逻辑推动着或逼迫着论者们不断地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来拓展思维领域与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从哲学观的高度,在西方哲学近现代转折的背景下,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发展,结合西方马克思主义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来审视和考察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变革的实质。一个个权威,从斯大林到列宁到恩格斯都失去了往日神圣的光环,被置于平等对话和批判性考察的位置,即使是马克思本人的文本,也被予以分阶段的历史性考察和有分别的对待,被放置在整个人类哲学史的长河中予以把握。引证的权威地位为论证所代替,理论自身的逻辑力量成为论辩中的主导方面,这本身就表现出一种新型的思维方式和论争方式,一种符合现代精神的平等对话的民主的观念。这种观念的倡扬和扩散,是实践权威性和逻辑权威性的真实体现,对中国人和中国学界来说,将具有一种不亚于提出某种新的哲学理论观点的价值。

第三,这场争论至今仍在持续,但毕竟在争论中也获得了不少的共识,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视界融合,比如说对实践观点的重要性的理解,对思维方式和哲学主题转换的认识,对主体性的强调,对哲学作为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之辩证统一的觉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要关注人的解放和人类生活世界之发展规律的认肯,等等,这些都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提供了新的平台。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结合经济学语境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动态,关于哲学回归生活世界的呼声,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学研究,区分原生形态和次生形态、历史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和发展的研究,关于从实践唯物主义视野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研究,关于当代全球性交往、创新性实践的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关于抓住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各种应用性哲学的研究,等等,都是在新的基础上、新的条件下促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繁荣发展的具体表现。

第四,综观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的讨论,有两个前提性的理论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讨论,一个是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思维方式与它所内含的价值观念是什么关系,另一个是哲学的本体论与认识论是什么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变革,当然与哲学主题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连在一起,但这种转变又只有借助一定的价值观念的转变才能发生,这两个转变之间的内在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是我们过去研究中所重视不够的,所以许多问题就难以厘清。哲学的本体论到底是关于外在于人的客观世界的描述性理论,还是既作为一定历史阶段人类认识世界的成果总结又作为一定思维方式的前提性预设。作为认识成果的总结体现着科学真理的一面,作为前提性预设又包含着价值性的意义承诺,这又与前一个问题发生了关联。这就需要从整个人类认识的本性和实践的本性的矛盾中、从哲学史和科学思想发展史的整个过程中来予以理解与把握。 cNvh7FH5bAYuyuQvFlEBSwCEDT5ZSi37Pvc7mR58twU9Sktnwezvaa95YwtQhK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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