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许夏,你最难忘的是什么?”
她沉思了片刻,才道:“第一次啊,第一次翘课,第一次吃盆栽布丁和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
——《晚风日记》
“许小姐,你在吗?”
“许小姐,你开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隔着两扇精致的雕花木门,传来一阵来势汹汹的敲门声。
我低着头,脸上敷着面膜,沮丧地坐在马桶上。便秘了快一周,握着一团卷纸的我,真是痛心疾首。
屋外的人仍然坚持不懈地边叫边拍着门,一下又一下,越来越急促,把厕所的门震得砰砰作响。
我很想冲着屋外的人怒吼一声,能别敲了吗?你这样扰乱心绪,让一个花季少女便秘而死真的好吗?
三个月前,恰逢我毕业前夕,我和父亲彻底闹翻。
原因是在我跟踪了许宝升一个月后,我发现他偶尔在外拈花惹草也就算了,这次居然给我上演了一场巨大的狗血电影。这个狗血的故事让我彻底领悟到:生活欺骗了我,而我却不能欺骗生活。
因为根本没法面对生活的讽刺,我揣着五千块钱离家出走了。
我终于不情不愿地从马桶上起身,按下了抽水键,跌跌撞撞推开雕花木门,闭着眼睛就说:“知道了,林阿姨,我不会欠你的钱,再给我几天时间。”
“许夏!”
面前的女人大力地掀开了我脸上的那层黑色面膜,啧啧了几声:“大白天的,你这个装扮是想吓谁啊?”
我猛地一睁眼,有些惊讶,含糊不清地问:“朱朱?怎么是你?”
她皱着眉,和我拉开了一段距离,一脸嫌弃:“几个月不见,您老居然落魄到这般田地了。”
我瞪圆了眼,伸出两只手拦着她,她嫌弃地白了我一眼,轻轻地推开了我的手,兀自地蹬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跨进门,啧啧了好几声:“屋子是好屋子,果然古香古色,适合创作。”
“可是有你在,不是糟蹋这间屋子吗?”
她皱了皱眉,嫌弃地瞄了瞄满桌的泡面盒子,又绕过了几个垃圾桶,摸了摸满是零食残渣的沙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块还算干净的地方,才战战兢兢地坐下。
“喂!我让你进来了么?”我合上门,大声喊道。
“许夏,我是来拯救你的,你难道不应该感谢我吗?”她反问道。
拯救?什么意思?对啊,现在我没钱付房租,可面前的姐姐是有钱人啊!
我眨了眨眼,气势立马弱了下来,屁颠屁颠地凑了上去,坐在她的身旁,一副谄媚的模样,问:“朱朱,你是救世主派来拯救我的吗?”
她狠狠地戳了我额头一下,埋怨道:“找份工作至于过成这样吗?”
我伸出手,平整地放在她面前,眨了眨眼睛,满脸笑意地看着她。
她被我望得有些发虚,问:“你这么望着我什么意思?”
“赏点零用钱呗?”我几乎把这辈子学成的假笑技能都用上了。
朱珠狠狠地拍了拍我的手掌,拧着她的玫红色爱马仕包包,迈出了脚步,懒懒地说:“走吧,我请你吃饭,边吃边谈。”
谈什么?
要不是看在要找朱珠借钱的份上,我根本没心情出门。我揉了揉头发,沮丧地看着她:“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出这个门么?”
朱珠长叹了口气,一脸无奈,道:“给你十分钟,请你好好收拾下自己。”
十分钟后,我洗了个头,换了身妥帖大方的连衣裙,并且在朱珠的强烈要求下化了个妆,蹬着双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同朱珠出了门,因为近乎一个月我都是趿着拖鞋,披散着头发在大晚上出门,如今打扮精致地出去吃饭,真有点不习惯中午刺眼的太阳。
我在车子里昏昏欲睡,因为朱珠开着车绕了这座大城市近乎一个小时,才找到她想吃的餐厅。
我和朱珠认识差不多有十年了,她是典型的豪门千金,祖上靠做房地产生意发家,而我是典型的暴发户富二代,我爹靠做养猪发家。
我们能志同道合,一起发疯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都很任性,都属于闲得无聊的人。
比如说朱珠会坐将近十个小时的飞机到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只为了吃所谓独一无二的三文鱼沙拉,哪怕它其实就是普通的沙拉!
再比如在初中的一节地理课上,我们决定了第二天旅行的计划。那时我们的地理老师是个将近四十岁的女人,她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可惜就是没有嫁出去。我和朱珠的总结是,一个总是把自己的脸画得惨白的女人,能嫁出去的也是有鬼了。
那时,她刚从丽江回来,讲了一节课的丽江的风俗民情以及那里的景色多美多美,我听得都要流口水了。那时,我和朱珠才十三岁,当天下午就买了张到昆明的火车,坐了差不多有十五个小时的火车到达了目的地,就被当地的警方遣回了家。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这位铁杆闺蜜朱珠还是很有种的,就像现在她的纤纤玉指指着菜单上的某个名字,思量了半天,然后皱了皱眉,很是委屈地对着我说:“我还没想好要吃什么。”
站在她旁边已经半个小时的餐厅经理脸急得一阵白一阵绿,磨破了嘴皮子介绍餐厅的招牌菜,可是朱珠无动于衷地摇了摇头,然后叹了口气说:“哎呀,我有选择困难症。”
“朱小姐,您可以试试看这几种新品的。”餐厅经理又介绍道。
朱珠嘟着嘴,为难道:“唉,可是,我减肥啊。”
我身无分文,当然是让对面的富婆替我做主,我只能低头看菜单看了半天,抬起头时,餐厅经理的脸更加黑了。
我很是抱歉地看着身旁那个胖男人,对于我这种便秘了快一周的人来说,很是理解这种欲说还休,痛心疾首,就是解决不了眼前问题的神情。
再过了十分钟,朱珠终于敲定了她要吃什么,待她要问我时,我很爽快地回答了几个菜名,餐厅经理这才一副肠胃终于通畅地缓缓松了口气。
点完菜后,朱珠喝了一口面前的柠檬水,好奇地问:“许夏,离家出走好玩吗?”
我认真地看着她,凭着良心说:“离家出走挺好玩的,就是没有钱不怎么好玩!”
“你就是闲得发慌,没事找事做吧?”
我为难地看了看她,继续埋头苦吃。
她愣了一会儿,突然小声说:“我跟你说吧,你妈来学校找过我,问了你的去向。”
我咳了几声,服务员正好上了菜,我抽了几张纸巾,抹着嘴角时,正好瞥向窗户外明亮的世界,白花花的阳光洒在路上,马路边上停着一辆白色敞篷车,显得有些扎眼。而当我把目光移到驾驶位上的位置时,我呆住了。
我将近有四年没见程卓扬,可我一眼就能在这样的距离认出他,那是因为在这四年内我再没有遇到比他更加让我动心的男人。
他突然下车,靠在车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身着牛仔裙的女人朝着他走来,一双剑眉下的俊眼有着动人的情愫。对面那个女人仿佛现在才是他眸光中最闪耀的那个人,我有些失落,曾经我对程卓扬说过,只有我才能是他眼中唯一的女人,即使有一天我人老珠黄,满脸色斑,他也只能看着我,除非他有一天看不见我了。
可是,没想到时过境迁,我还没有人老色衰,他也没有双目失明,他眼中的女人却早已换了对象。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有些惆怅,目光还是不能离开他。
突然,我的右眼皮跳的厉害,脑海里像是有一个搅拌机‘嗡嗡嗡’地在工作,老是重复着四年前的一个画面,那是在高中的校门口,人来人往,很多小摊摆在小路两旁,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头子,拼命地在我耳边重复着:“姑娘,买只冰糖葫芦吗?”
在重复了大约五遍后,我显得有些恼怒,甩了十块钱,买了两只冰糖葫芦。我根本不爱吃这玩意儿,直接把两只冰糖葫芦递给了程卓扬。
在他接过手的一瞬,我有些不合时宜地说:“程卓扬,我要和你分手!”
那时程卓扬站在我面前,眉头微皱,手里握着那两只冰糖葫芦根本和他不相配,我有些后悔,真不应该买这两只冰糖葫芦,不仅破坏了他高大帅气的形象,更是让我和他的分手多了一种滑稽。
我目送着他们离开,当那个女人上了车,我还是没能看清她的正脸,可程卓扬却把眸光转向了餐厅这边,他看了有几十秒,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也看见了我,只是阳光下的他笑容灿烂夺目,让我产生了他对我笑的错觉,可他又仿佛没看见我,迅速钻进了驾驶座。
“喂,看什么呢?”对面的朱珠忍不住问道。
“没……没有啊……”
直到车子行驶走了,我缓缓地呼了口气,而桌面上的手机却开始了震动。
我抿了口咖啡,打开微信。就在那么一刹那,我捂着嘴,咳得惊天动地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