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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孙毓汶的分量

前引康有为《我史》,称他组织的松筠庵十八省举人大集(即“联省公车上书”),受到了军机大臣孙毓汶等人的破坏:

先是公车联章,孙毓汶已忌之,至此千余人大举,尤为国朝所无。闽人编修黄□曾者,孙之心腹也,初六七连日大集,初七夕,黄夜遍投各会馆,阻挠此举,妄造飞言恐吓,诸士多有震动者。

此处的“闽人编修黄□曾”,被孔祥吉指认为翰林院编修黄曾源,并称:

由清宫档案观之,此人处处与维新派作对。当康有为等力主拒和迁都,以图再战时,黄则针锋相对地提出“请权利害以维和局”,甘心充当孙毓汶走卒。当戊戌政变前夕,日本罢相伊藤博文到京,维新派提出设立懋勤殿,招东西洋政治家以议政时,黄曾源则与此相反,提出“借才非现在所宜”、“伊藤不宜依礼”、“和俄以疑英日”,完全是一副后党腔调,故康称其“孙之心腹也”。康氏所论,殆属实录。

我以为孔先生此处似为有误。孔先生所称的“清宫档案”很有可能是军机处《随手档》。《随手档》是军机章京为下发的奏折编目并登录上谕、朱批、军机处奏片等的工作档案,其中每一篇奏折都有拟题。翰林院编修黄曾源的条陈由翰林院于四月初三日递上,当值军机章京为之拟题由:“请权利害以维和局”,孔先生可能由此做出判断,称其充当孙毓汶的走卒。黄氏该条陈现存,其中心意思是日本“要索多端,骇人闻听”,有违万国公法。他认为“今日之事,财帛固非所计,弃地则必不可轻言”,由此要求光绪帝采用两策:其一,请将相关情况宣布于中外,以激励“豪杰之士出而效命疆场”;其二,召见各国使节并发电驻各国公使,让各国出面“维持公论”。他还提出:“与其以台湾为倭所独有,不如以台湾为各国之租界”,以此“优惠条件”来打动各国之心。 由此可见,黄是主张拒约的,军机章京的拟题不甚恰当。除此之外,黄还在三月二十九日翰林院代奏、编修李桂林领衔的条陈,四月初七日都察院代奏、福建京官礼部郎中黄谋烈领衔的条陈上签名。前者是翰林院第一次大规模的联衔上书,后者是规模最大的京官与举人的联合行动。至于其在戊戌时期与康有为联日、留用伊藤博文的主张相抵,也只是政见不同,似不能证明其是后党,更不能证明此时他的政治态度。戊戌变法时期最著名的反对派曾廉、张仲炘、贻谷、熙麟等,都是此次上奏活动的主力成员。康有为提出的“闽人编修黄□曾”,我还不能指认究系何人。

孙毓汶(1833—1899),山东济宁人,其父孙瑞珍在道光末年咸丰初年任左都御史、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等职。他于咸丰六年(1856)以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同治五年(1866)大考一等,擢翰林院侍讲学士,出任福建、安徽学政。他因出入醇亲王府而参与机要。光绪十年(1884)“甲申易枢”,慈禧太后尽罢军机,以醇亲王领政,孙毓汶入值军机处。他背靠醇亲王,外联李鸿章,在军机处渐成势力,柄政近十年。光绪十六年底醇亲王病故,二十年翁同龢、李鸿藻、恭亲王先后重入军机,孙毓汶已经失势。他当年对谏台清流一再打压,结有人怨,此时他若派人公开阻挠上书,必遭弹章无数。就其政治经验而言,似未必出此下策。更何况他身处决策中心,心知四月初六日之后上奏上书已作用甚微,为何还要指使他人?

然而康有为对孙毓汶的指责并未到此为止,他还称:

孙毓汶犹虑挠其谋,即先迫皇上用宝,令北洋大臣王文韶诬奏海啸,垒械弃毁,北洋无以为备。孙毓汶与李联英内外恐吓,是日翁常熟(翁同龢)入朝房,犹力争勿用宝,电日相伊藤博文请展期五日。孙谓:“若尔,日人必破京师,吾辈皆有身家,实不敢也。”常熟厉声责之言:“我亦岂不知爱身家,其如国事何?”孙知不能强,乃使李联英请之太后,迫令皇上画押,于是大事去矣。

这一段话与我在前节叙述的朝廷决策过程,大相冲突,为此稍加辨别之。

王文韶(1830—1908),咸丰二年(1852)进士,同治十年(1871)出为湖南巡抚,光绪四年(1878)进京,以礼部侍郎入值为军机大臣,同时任总理衙门大臣。光绪八年因云南军需案受清流攻击而“乞养”,十五年复出,任湖南巡抚、云贵总督。他是恭亲王的班底,与李鸿章的关系亦好。此次让其替代李鸿章署理北洋大臣、直隶总督,也是恭亲王的安排。他的资格与地位一直高于孙,且派系也大不同,又怎么可能会听命于孙?更何况孙毓汶此时已经失势。

王文韶电告海啸,绝非诬奏。此事不仅见证于当时许多奏章,后来又载于地方志。我在这里引当时驻守天津小站等处前广东水师提督曹克忠致天津海关道盛宣怀的信为证:

初二日阴雨,初三日风雨大作,一连三昼两夜不休,平地已有三尺水深,又兼东风吹起海潮,俗名海啸,平地水深足四五尺。致卑部驻扎双桥一带之各营,帐房均被风雨扯破,不能栖身,兵勇移驻墙上,讵风雨力大,墙上亦立脚不住……新立买卖房屋亦皆倒塌,三昼两夜不能举火,饥寒交迫,不堪言状。弟虽派人设法与各营送饭,而待食者众,其势亦不能遍给。弟住在帐房,水米不入口者已两昼夜……除弟坐营人均平安外,各营勇夫被水淹殁者约六七十名,至士夫及负苦买卖人淹殁者约一百三四十人,马匹亦淹毙不少……

曹克忠所部30营是津沽防御的主力部队之一,盛宣怀四月初九日收到他的信,即是海啸后不久的文献。从此信的内容来看,王文韶是属实上报,没有任何夸大。

王文韶的电报在京城里也引起了反弹。四月十一日(5月5日),掌广西道监察御史高燮曾奏“海溢情形张皇入告请饬陈宝箴查复片”,浙江道监察御史李念兹也在同日奏“王文韶报海溢请饬刘坤一驰往该处认真查看片”,皆表示了对王的不信任。高燮曾为此还上了一道“海溢所以助年不宜因此消沮遽允和款折”,称海啸是“天之以水灾示警,默牖圣聪,乃助战而非迫和”。 甚至在南京的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也曾对此表示过怀疑。 由此看来,康有为此说是听到了京城的某些说法,非为其自我造言。

“用宝”一事,见四月初八日军机处交片:“交内阁典籍厅。现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送到条约两分,本处定于四月初九日辰刻用宝。是日派章京会同内阁学士监视。此交。” 同日总理衙门致李鸿章电:“会议和约已成一折,本日已奉朱批:‘依议……’伍廷芳现在都中,明日用宝后,即令赍约赴津……” 由此可见,此事是光绪帝批准条约之后正常的工作程序,以不耽误派员送往烟台互换。四月初九日《翁同龢日记》记:“闻昨日喀使致书小云阻用宝批准,今日午庆、孙、徐三人往见,施使问之,而仍请今日用宝发下,意恐误事也。” 小云即徐用仪,施使即法国驻华公使施阿兰(A.Gérard)。翁也证实用宝一事并未引起任何争论。

“展期换约”一事,起因于俄国提出的“俟信定换”。此时三国政府正向日本施压,清朝一直未得准确消息,四月十二日(5月6日)递到御前的许景澄电报称:

格总办述, 罗拔言倭复分辽地为六处 五处作暂押 惟旅顺一处不还 俄主仍持初议 驳复 惟换约期迫 是否照换 请转达中国自定 等语。再四商论,其争全辽口气颇坚,而换否决断,彼终不肯担认。

下画点处为光绪帝朱点。此时俄国的说法由“俟信定换”变为“中国自定”,清廷由此拟出照会两件,准备在互换条约时向日方递交。 四月十三日,即换约前一天,翁同龢提出了展期换约之议,御前讨论的情况可见于当日《翁同龢日记》:

卯正(上午6时)见起,余力言发电告日本展期换约,与同列争论,声彻户外。又争于上前,乃定议。退与莱山定政府致彼信,词甚卑柔,同列尚多方诘难也。庆邸到直房商事,午初散。

翁等人提出展期换约的用意是,已得三国干涉还辽消息,恐换约后日本拒不还辽。莱山即孙毓汶。当日翁、孙两人所拟致日本电称:

中国政府请美国田公使转电日本政府:……中国已派换约全权大臣伍廷芳、联芳二员赴约等候。惟连日以来,俄、法、德三国屡嘱暂缓互换,候信办理,至今尚无复信。因念三国与中国素敦睦谊,未便拂其调停之意,且前次日本复信,原因尚无须行展缓情形。今闻所商辽东之事,已有办法,与前日情形不同,与其俟互换之后再行更改,似不若于未换以前妥为商议。为此再恳即日转电日本政府,道达中国因三国谆嘱候信再换,是以再请日本将换约停战日期,另行改订,以期从容定议。应候日本政府详筹速复。中国已饬换约大臣在烟静候,并请日本政府电知换约大臣一体办理。

十三日下午该电通过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转发日本,并同时由李鸿章发给伊藤博文。与此同时,光绪帝发电伍廷芳:

奉旨:现因俄使坚嘱候信,已由田贝函商日本展缓互换日期。须待日本复信,伍廷芳、联芳著静候谕旨,再行换约。

由于展期换约随时可能引发战争,当日光绪帝电旨前敌各主帅:

奉旨:前与日本议定换约停战之期,均以四月十四日夜子时为止,换约日起按兵息战。现拟电令日本展缓换约之期,回信迟早尚未可定。倘换约因此逾期而停战之日已满,倘彼遽尔进兵,不可不虑。著刘坤一、王文韶、宋庆、裕禄、依克唐阿、长顺通饬各军,严为戒备,不可稍涉疏懈。钦此。

由此可见,孙毓汶在当日上午的御前会议上,虽有可能对展期一事与翁意见不同,但仍依照光绪帝的旨意办理。当日《翁同龢日记》亦称:

(下午)莱山遇余,告今日偕庆、荣诣喀使馆,仍云无电来,施、绅两使同到俄馆,告以发展期换约事,三人皆云极是。复同诣田贝,托其电日本,田亦以为然也。

庆即庆亲王,荣即荣禄,绅即德国驻华公使绅珂(F.S.zu Schweinsberg)。从这一段记录中可以看出,到了这一天的下午,孙毓汶已认可了展期换约一事。四月十四日(5月8日),即原定换约日期,情况发生了突变。当日《翁同龢日记》称:

是日徐君持德使绅珂函来,谓不换约则德国即不能帮,余笑置之。已而许景澄电至,谓旅顺亦肯还,至换约一节,俄外部云已经明告,则中国换约大臣自能办理,固未尝催令换约也。而同人轰然,谓各国均劝换,若不换则兵祸立至,而敬子斋特见恭邸,絮语刻余,恭邸亦为之动,余力争不回。见起则(庆邸同见)上亦催令即刻电伍廷芳如期换约,因令庆王、孙、徐三人先退。余奏昨日俄使请巳正(上午10时)见总署大臣,此当听其回信。三人者即赴俄馆,若俄使语与许电同,当即将电旨译发,若有违异,则再请旨,匆匆而去。

徐君为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徐用仪,敬子斋为总理衙门大臣、兵部尚书敬信。徐用仪所持的德国公使绅珂的照会,其内容可见德国外交大臣马沙尔男爵(Baron von Marschall)给他的指示:

中国代办告诉我,因谈判悬而未决,皇帝不欲批准条约。我说批准是绝对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批准,我们将听中国自己决定其命运。日本已正式向三国声明,在批准实行后,它将以适当增加赔款为放弃辽东半岛包括旅顺在内的交换条件。请通知中国政府。

而改变展期换约的关键因素,是许景澄发来的三份电报:

昨商德外部明阻换约,据复: 倭已允退辽 但恐另议偿费 中国此时总以先换约为息战要著 云。查倭复俄节略太简,德外部所虑,或非无因。

俄外部告:昨晚 日使交来节略 允退全辽 已电喀使 。询以是否暂押,答云:节略未说明。又询换约办法,答云:中国既得俄国明告,两国换约大臣自能商办等语。

探询添费一层,擒 华云: 日使曾言 如还地 当向中国另索贴费 ,本部未与置论。切告已许巨款,万难再加,全仗俄力驳阻。彼云:此时暂可不论等语。

而在这一天,正在巴黎的驻英公使兼驻法公使龚照瑗的电报,也递到御前:

法外部哈大臣告庆常云:法廷接日本电,称因法、俄、德之请,允退让奉天全境,旅顺亦允退让等语。 [1]

以上各电下画点处为光绪帝朱点。光绪帝明确下旨“如期换约”,是恐惧日本以此为由再度开战,甲午战争中“战无一胜”的现实,使之必须谨慎从事,既然三国正式通告日本已同意还辽,既然德国已明确要求换约,那么,再拖迟时间又是清廷承受不了的压力。 由于俄国称“两国换约大臣自能办理”,根据翁的提议,光绪帝命庆亲王、孙毓汶、徐用仪三人赴俄国使馆听信,以明确俄国的态度,而最后的结果又可见当日的电旨:

奉旨:现已接三国复信。著伍廷芳、联芳即与日本使臣换约。照会两件,随约交付。昨商展期,已由田贝电日本作为罢论。钦此。

该电发出的时间,档案中没有注明,李鸿章是未刻(下午1—3时)收到此电,于申初(下午3时)转发烟台让伍廷芳照办,并译成英文,电告伊藤。 伍廷芳等人于四月十四日申刻(5月8日下午3—5时)收到电旨,并于亥正(晚上10点)与日本使节伊东已代治互换了条约。 由于慈禧太后可以与光绪帝同时看到许景澄等人的电报,当日军机处还给慈禧太后一奏片:“遵拟电谕伍廷芳一道,又德国使臣绅珂送来该国信一件,一并恭呈慈览。” 也就是说,这一换约的决定也经过了慈禧太后的批准。根据上引《翁同龢日记》,这一天起决定性作用的人物是恭亲王,孙毓汶并无与李联英联手胁迫光绪帝之事。

至于康称“五日”一事,查清方文献并无“五日”之请,该语出现在伊藤博文的电报上。由于清朝十三日通过美国公使田贝及李鸿章提出了展期换约要求,伊藤博文十四日申初(下午3时)发电李鸿章,称:

日本告明中国,日本现已全遵法、俄、德相劝之语,不拟永据辽东之地……日本政府应允将停战展限五日,批准条约应于限前互换……本大臣应向贵大臣再行反复声明:批准条约应行迅速互换,是为极要。如有延误,其重大变故势必因之而起也。

该电虽同意在五日内互换,并同意辽东之事“嗣后再行商办”;但不同意对条约本身做任何修改,而且延期只能一次。李鸿章虽没有说明他收到此电的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此时已向伊藤发出了奉旨当日换约的电报。日本到天津的电报须数小时,李向总理衙门报告此事的时间为四月十五日辰刻(5月9日上午7—9时),很有可能即是在此时收到。伊藤博文发电后不久,收到李鸿章遵旨同意当日换约的电报,于亥正(晚10时)再电李鸿章,请将其前发电报“作为注销”。李鸿章于十五日午时将该电转发给总理衙门。 翁同龢于四月十六日得知此消息,在日记中称:“伊藤电允展五日,旋作罢论,可见做得到人自不做耳,可叹也。”“五日”一语,康有为很可能是道听途说而记。

至于康称孙毓汶所作“吾辈皆有身家”等语,于常理判断亦为不通。此时孙已走下坡路,为人为言极为谨慎。他即便有此心,也绝不会在军机处或御前作此语。四月初八日恭亲王销假复入值后,军机处的班底已复为“甲申易枢”之前。孙毓汶已看出自己的政治之途走到了尽头,自觉地引退了。四月十九日(5月13日),他请病假五天,获准;四月二十四日,续假十天,获准。 五月初四日,他又请假一个月,获准,其兵部尚书由徐桐署理;闰五月初四日,他以病请开缺,旨命再赏假一个月,毋庸开缺;六月初四日(7月25日),他再以病请求开缺,光绪帝予以批准。 孙入值军机处十年,太了解政治操作之要诀,求退的路也走得平平稳稳,丝毫未受伤。四年后,他去世了,谥文恪。而他的同僚徐用仪就没有他那么识相,结果遭谏台弹奏,于六月十六日(8月6日)被赶出军机处和总理衙门。

康有为本是一名入京应试的举人,与政治中心有着相当远的距离。他很可能与翁有过交往,即便如此,也只不过是翁棋盘中不甚重要的棋子。 由下层而强说顶层之中枢政要,隔膜乃至无知,也属正常现象。问题在于康有为本不认识孙毓汶,也与孙无仇,为何要如此激烈地贬斥孙,乃至于无端生事?因此再回到康有为撰写《我史》之背景:时为光绪二十四年底,康流亡日本达三个月,日本政府已对其不感兴趣,迫于清朝的压力,正准备礼送其出境。 他正处于人生的低谷,自观政治前景十分暗淡,此时撰写《我史》,自称为“诸子欲闻吾行事,请吾书此”,即临行前为其门人叙说个人奋斗史。在这种逆境中,更兼其张扬的性格,自我张扬,随意牵连,也是很容易发生的事情。由此形成了《我史》写作的一个特点,康若一事未成,必称为某一顶级人物所阻,除了孙毓汶外,他笔下的对手还有徐桐、荣禄、李文田等许多高层人士。而对于翁同龢、李鸿章、孙家鼐,《我史》中语气有如上级对于下级,经常去教导他们该如何办理。这一篇作品,康有为生前并没有发表,其原因不详。


[1] 以上四电皆见于《宫中电报电旨》第43盒,许景澄三电标明收到日期为四月十三日,龚照瑗电报标明日期为四月十三日未刻。许景澄电报中“擒 华云”,《李鸿章全集》电稿三作“据宴毕云”。 84CBm1uCnXXQAgv4LNadnF3hjPjBvpjzQxk3MUp32wE0Ing/5prP9eVy92YIJT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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