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彰健、孔祥吉、汪叔子、王凡、姜鸣、欧阳跃峰诸先生的论述中,最重要的论点是当时都察院并无阻碍举人上书的举动。他们使用的方法可谓雄辩,即指出当时许多人上奏反对和约,都察院也代奏了许多应试举人的条陈。孔祥吉的论著引用了军机处《随手档》,汪叔子、王凡的论文也提及“俱有故宫档案可稽”。为了验证他们的说法,我将相关的档案文献再次检视了一遍。
李鸿章于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1895年3月19日)到达日本马关后,反对议和的奏折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以下根据军机处《随手档》、《早事档》、《上谕档》、《电报档》、《洋务档》、《收电》、《交发档》、《宫中电报电旨》,将此一时期与议和、条约相关的上奏、代奏及电奏的情况,以收到时间为序,逐日地予以说明:
二月二十七日(3月23日),四品衔户科掌印给事中洪良品奏“李鸿章父子在日拥有资本、条约请交王、大臣等公议折”。当日呈慈禧太后。
二月二十九日(3月25日),署理两江总督湖广总督张之洞电“闻倭要挟太甚请英俄相助”。 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
三月初一日(3月26日),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奏“和约难成请速定大计以抒天下之愤折”、“破除成见共习武事一年必有成效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初五日(3月30日),国子监司业瑞洵奏“敌情贪狡亟宜妥筹战守折”。当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十二日(4月6日),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奏“倭专攻台请饬使臣据理争论折”、“倭人条款不可轻许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十四日(4月8日),掌江南道监察御史张仲炘奏“台湾必不可弃请电饬全权大臣折”,另有三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十七日(4月11日),翰林院代奏“编修冯煦条陈时务折”、 “编修冯煦条陈可虑事务片”。二十七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日(4月14日),署台湾巡抚唐景崧电“和议给予土地不可行”。 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一日(4月15日),翰林院代奏“编修丁立钧、华辉、沈曾桐、黄绍第、检讨阎志廉条陈”;吏科掌印给事中余联沅奏“倭人要款太甚万难允许折”,另有三片。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二日(4月16日),钦差大臣两江总督刘坤一电“和约后患不堪战而不胜尚可撑持”。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吏科给事中褚成博奏“割地议和倭索过巨折”,另有一片;三品顶戴掌江西道监察御史王鹏运奏“和约要挟已甚请回宸断折”。褚、王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次日发下。
三月二十三日(4月17日),四品衔户科掌印给事中洪良品奏“倭虏要挟请饬李鸿章回京专筹战备折”。当日呈慈禧太后,次日发下。
三月二十四日(4月18日),山东巡抚李秉衡电“断不允割地请决意主战”;署理台湾巡抚唐景崧电“工部主事统领全台义勇邱逢甲誓死守御台湾呈”。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五日(4月19日),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侍讲学士秦绶章、四品衔詹事府左庶子戴鸿慈、右庶子陈兆文奏“倭人要挟过甚请饬更正缓议折”(此四人皆是日讲起居注官)。当日呈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七日(4月21日),署理两江总督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和约后患不堪请令王、大臣会议补救并速向英、俄、德诸国订立密约”。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八日(4月22日),福州将军庆裕、闽浙总督边宝泉电“请速罢和议交各国驻京公使秉公剖断”。当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
三月二十九日(4月23日),翰林院代奏“编修李桂林等条陈”(有翰林院编修、修撰、检讨、庶吉士共83人)、“编修张鸿翊条陈”、“张鸿翊谨拟御寇急需片”;南书房行走陆润庠、吴树梅、陆宝忠、张百熙奏“请宣示和议条款折”;礼科掌印给事中丁立瀛、掌山东道监察御史庞鸿书奏“和议未可轻允请饬廷臣集议折”;上书房行走张仁黻、曹鸿勋、高赓恩奏“和议要挟难堪请饬廷臣会议折”;京畿道监察御史刘心源奏“汉奸把持和约要挟太甚切勿遽允折”、“和议难成请筹战事片”;掌广西道监察御史高燮曾奏“事势危迫亟宜改图折”、“闻西使请勿准和约片”;福建道监察御史裴维侒奏“请勿轻议割地折”,以上折片用封套存堂,次日发下,送恭亲王,恭亲王送回后于四月初一日呈慈禧太后,初六日由慈禧太后发下。
三月三十日(4月24日),山东巡抚李秉衡奏“和议条款尚须斟酌折”;郡王衔贝勒、领侍卫内大臣载濂、贝勒载澍、载润、贝勒衔贝子奕谟、溥伦、镇国公载泽、辅国公溥侗奏“条约难行请饬廷臣会议折”;给事中余联沅等奏“新约悖谬请从速改订折”、“请重赏杀贼片”, 以上折片当日送恭亲王,恭亲王送回后于四月初一日呈慈禧太后,初六日由慈禧太后发下。
四月初一日(4月25日),帮办军务四川提督宋庆电“兵非久练不足深恃”。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内阁代奏“侍读奎华等条陈”(有内阁侍读、中书共155人);翰林院代奏“编修吕佩芬、吴同甲条陈”;户部右侍郎陈学棻奏“和约已成请谕示中外折”;日讲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读学士冯文蔚、翰林院侍讲樊恭煦奏“和约要挟太甚万难曲从折”;四品衔户科掌印给事中洪良品奏“请力黜和议折”、“敬恳圣明独断片”,以上电报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初六日发下。
四月初二日(4月26日),署两江总督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和约万分无理请乞援强国”;河南巡抚刘树堂电“和议要求过甚只可出战”,以上两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理藩院右侍郎宗室会章奏“和议将成请饬廷臣会议折”、“请旨询问诸将战事有无把握片”;陕西道监察御史熙麟奏“请宣示和议以释众疑折”;河南道监察御史宋承庠奏“请更改草约折”、“请约英、法诸国援助片”,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初三日(4月27日),署理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谭继洵电“和约万难允从请皇上皇太后西幸西安”;广东巡抚马丕瑶电“和约难允请联泰西”,以上两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督办军务处代奏“詹事府左赞善贻谷等沥陈和倭利害条陈”(共有官员26人、举人27人);翰林院代奏“编修王荣商请勿和力战条陈”、“编修杨天霖请暂缓批准和约条陈”、“编修黄曾源请权利害以维全局条陈”;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詹事府左庶子戴鸿慈奏“和约难就战事尤当预防折”、“李瀚章、刘秉璋应早交卸片”、“都察院代奏公呈迟延请教责片”; 浙江道监察御史易俊奏“条约必不可允折”,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初九日由慈禧太后发下。
四月初四日(4月28日),江西巡抚德馨电“倭事密商英俄借兵襄助”,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镇国公载泽奏“和约难行并请召见折”;辅国公溥侗奏“敬陈听言之要折”; 国子监代奏“学正学录刘钜请必派重臣另议条约条陈”、“南北学肄业生曾炳熿等请罢和议条陈”(共有肄业生25人);国子监祭酒萨廉、陆润庠、司业瑞洵、多欢、吴树梅奏“使臣昏耄误受敌欺恳请宸断折”,另有一片;都察院代奏“吏部主事鲍心增等陈逆臣李经方叛父卖国请乾纲速断条陈”(有吏、礼、兵、刑、工部司官12人)、“工部主事喻兆蕃、内阁中书杨锐、刑部主事吴思让、吏部主事洪嘉与、户部主事吕道象为烛奸防患条陈”、“台湾京官户部主事叶题雁、翰林院庶吉士李清琦、台湾安平县举人汪春源、嘉义县举人罗秀惠、淡水县举人黄宗鼎为弃地畀敌泣呈效死条陈”,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初五日(4月29日),浙江道监察御史李念兹奏“和议有可成之机设法维持折”,另有一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初六日(4月30日),广西巡抚张联桂电“要盟难许坚持定见以战布告天下”,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总理衙门代奏“章京舒文等条陈”; 翰林院代奏“编修杨天霖条陈”、“编修黎荣翰等条陈”(有翰林院编修、检讨共11人);都察院代奏“文俊铎等湖南举人、生员条陈”(57人)、“谭绍裳等湖南举人条陈”(21人)、“春生等奉天举人、生员条陈”(20人)、“林朝圻等四川举人条陈”(11人)、“梁启超等广东举人条陈”(80人)、“任锡纯等湖南、江西举人条陈”(43人)、“江苏教职顾敦彝等条陈”(有江苏、山东、湖北、江西教职、举人共14人);内阁侍读学士贵贤奏“和议贻害无穷须集议挽回折”;陕西道监察御史熙麟奏“请饬臣工会议以全和局折”、“和约有违公法之语入会议旨内片”;江南道监察御史钟德祥奏“和议要挟不堪请力辟邪说折”,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二十二日发下。
四月初七日(5月1日),署理两江总督湖广总督张之洞电“请速与英、德、俄商办襄助”;福州将军庆裕、闽浙总督边宝泉电“辽东台湾万不可弃”,以上两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山东巡抚李秉衡奏“和议要挟过甚万难曲从折”、“李经方阴鸷险狠请勿假以事权片”;吏部代奏“郎中延熙等条陈”(有吏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共32人)、“吏部候补主事王荣先、洪嘉与、鲍心增条陈”;都察院代奏“吉林京官总理衙门章京礼部候补郎中文瑞、工部员外郎魏晋桢条陈”、“福建京官礼部郎中黄谋烈等条陈”(共有六部、内阁、翰林院、光禄寺、国子监、侍卫处官员63人,另举人88人)、“葛明远等贵州举人条陈”(110人)、“陈景华等广东举人条陈”(289人)、“程维清等江西举人条陈”(121人)、“邹戴尧等广西举人条陈”(115人);左都御史裕德、左副都御史寿昌、署左副都御史沈恩嘉奏“敬献刍荛折”;三品顶戴掌江西道监察御史王鹏运奏“倭人势难持久情形折”;湖广道监察御史陈璧奏“台地碍难畀敌折”,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十三日发下。
四月初八日(5月2日),广东陆路提督唐仁廉电“和约十不可允”,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都察院代奏“湖南岳州平江县三品衔选用道李兴汉条陈”、“二品顶戴按察使衔丁忧河南候补道易顺鼎条陈”、“内阁中书陈嘉铭等条陈”(有内阁、翰林院、六部等衙门官员43人)、“吏部主事洪嘉与、工部主事喻兆蕃、吏部主事鲍心增条陈”、“礼部学习主事罗凤华、兵部学习主事何藻翔条陈”、“广西京官翰林院编修李骥年等条陈”(有翰林院、六部、内阁等衙门官员24人)、“福建京官兵部主事方家澍、侯官县举人陈衍、闽县举人卓考复、侯官县举人林旭、刘蕲、闽县举人叶大华条陈”、“湖北举人国子监候补学正学录黄赞枢等条陈”(有学正学录、教谕、训导、举人等36人)、“汪曾武等江南举人条陈”(53人)、“王 等河南举人条陈”(14人)、“钱汝虔等浙江举人条陈”(37人)、“查双绥等顺天举人条陈”(18人)、“周彤桂等山东举人条陈”(120人)、“刘彝等四川举人条陈”(26人)、“王昌麟等四川举人条陈”(20人);翰林院侍读学士准良奏“和议势难迁就宜分筹战守折”、“请布告各国联络结交速立密约借助友邦片”、“李鸿章辜恩负国请饬廷臣会议罪状折”;詹事府右庶子陈兆文奏“和约垂成宜防后患请先将失事大臣特旨内召俾免牵制折”;四品衔户科掌印给事中洪良品奏“祖制不可轻违和议理宜斥罢以免受敌欺而贻后患折”、“请饬沿海各督抚自行筹款购械以备攻剿片”,另片一件,以上折片四月初十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初九日(5月3日),督办军务处代奏“顺天绅士兵部主事朱梁济等条陈”(有六部、内阁、翰林院、詹事府官员50人,另举人4人、生员2人);户部代奏“学习主事刘寅浚条陈”、“候补主事邓福初条陈”;都察院代奏“二品顶戴按察使衔丁忧河南候选道易顺鼎条陈”两件、“记名简放副都统宁夏驻防奇克伸布、前四川三台县知县陕西三原县杨子文、陕西三原县举人孙炳麟、正白旗汉军蓝翎侍卫宋春华、觉罗教习三原县举人陈名扬条陈”、“户部笔帖式世袭云骑尉翻译举人西安驻防裕端、河工保举巡检陕西蒲城县附生封鉴圻条陈”、“常曜宇等山西举人条陈”(61人)、“步翔藻等河南举人条陈”(62人)、“河南举人王崇光条陈”、“河南举人南阳府邓州张之锐、南阳县张聘三、桐柏县贺普霖、邓州赵三奇、唐县候选教谕李兰馥条陈”、“四川举人林朝圻、林朝泽条陈”、“四川举人罗智杰、戴协中、蒲秉坤、罗意辰条陈”;国子监代奏“助教朱寯瀛等条陈”(有国子监官员10人);内阁学士宗室祥霖奏“条约断难曲从请饬会议以挽危局”;国子监祭酒萨廉奏“立意主战明黜和议三策折”;国子监司业瑞洵奏“请派大臣赴欧美密订密约救目前之急折”,以上折片四月十一日呈慈禧太后,二十三日由慈禧太后发下。
四月初十日(5月4日),署理两江总督湖广总督张之洞、闽浙总督边宝泉、署理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谭继洵、江西巡抚德馨、山东巡抚李秉衡、署理台湾巡抚唐景崧、广西巡抚张联桂电“请各国与日本商量展限数旬和议详加斟酌”,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盛京将军裕禄、吉林将军长顺、署理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恩泽、前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钦差大臣暂留办理东三省练兵事宜定安、盛京副都统济禄、吉林副都统沙克都林扎布、宁古塔副都统富尔丹、奉天府丞兼学政李培元电“倭人无理要挟奉省尚可力战”;盛京将军裕禄电“代奏辽东绅民房毓琛等联名禀呈不愿置为化外”;广东陆路提督唐仁廉电“可战方略十项”,以上三电十二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总统皖军福建陆路提督程文炳奏“和议万难曲从折”;四品衔户科掌印给事中洪良品奏“请罢和主战折”、“请乾纲独断誓勿言和片”;掌陕西道监察御史恩溥、掌陕西道监察御史曹榕、陕西道监察御史熙麟、掌湖广道监察御史如格、湖广道监察御史富通阿奏“和款尚未定议防御宜筹折”;江南道监察御史管廷献奏“和款不可轻许折”,以上折片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十一日(5月5日),前黑龙江将军依克唐阿奏“变通和约绝觊固本折”;都察院代奏“奉恩将军宗室增杰等条陈”(有内务府、宗人府等衙门官员、候补官员13人,另举人6人、生员2人)、“内阁中书王宝田、翰林院编修柯劭忞、户部主事李经野、户部主事贾鸿宾、刑部主事郑杲条陈”、“刑部主事徐鸿泰等条陈”(有六部、大理寺等衙门司官28人)、“纪堪诰等直隶举人条陈”(45人)、“赵若焱等河南举人条陈”(21人)、“江西举人罗济美条陈”、“张 等陕西举人条陈”(81人);南书房翰林张百熙奏“和议要挟过甚不可轻许仍须亟筹战备折”、“联络俄、法、英、德诸国令其各出师船片”、“风闻和约业已批准仍冀挽回万一片”;掌广西道监察御史高燮曾奏“海溢所以助年不宜因此消沮遽允和款折”、“海溢情形张皇入告请饬陈宝箴查复片”、“太后从未割地请将和约交太后审议片”; 浙江道御史李念兹奏“疆臣枢臣不足与谋吁恳宸衷独断罢斥前议折”、“王文韶报海溢请饬刘坤一驰往该处认真查看片”, 以上折片,除依克唐阿折外,皆于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十二日(5月6日),钦差大臣刘坤一电“展期换约观衅而动”,该电次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翰林院代奏“编修杨天霖条陈”;督办军务处代奏“尚书衔总统甘军新疆提督董福祥条陈”;陕西道监察御史熙麟奏“三国电报不复和议可危直陈所见折”,以上奏折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十三日(5月7日),理藩院尚书启秀奏“请缓发约书折”,该折当日送慈禧太后。
四月十四日(5月8日),钦差大臣刘坤一电“请予俄、德、法土地款项以为我击倭”;陕甘总督杨昌浚电“和约侵损太甚请从长计议”;护理陕西巡抚布政使张汝梅电“请速停和议严备战守”,以上三电次日递光绪帝、慈禧太后。陕西巡抚鹿传霖奏“直抒管见但备采择折”,该折未呈慈禧太后。
四月十五日(5月9日),署理山西巡抚胡聘之电“请另议和约速筹战守”, 该电十七日呈光绪帝、慈禧太后。都察院代奏“江西举人罗济美条陈”、“张成濂等云南举人条陈”(62人),以上条陈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十七日(5月11日),三品顶戴掌江西道监察御史王鹏运奏“辽台有克复之机请饬枢、译各臣极力挽回折”,当日呈慈禧太后。
四月二十一日(5月15日),广东巡抚马丕瑶奏“强寇要盟权奸挟制民心不服折”、“联英、法、俄三国片”,该折片未呈慈禧太后。
从二月二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在不到两个月的日子里,上奏、代奏或电奏的次数达到154次,加入的人数超过2464人次。 署理台湾巡抚唐景崧的电报最多,一日数电,意思也大体相同,因此我在上面仅录两电,其余各电也未计入统计数字。在各省,封疆大吏电奏反对者已过其半数;在京城,翰林院、总理衙门、国子监、内阁、吏部官员皆有大规模的联名上书;举人们的单独上书也达到了31次,加入的人数达到了1555人次;举人们参加官员领衔的上书为7次,加入人数为135人次。从档案文献中,可以听到这支人数极其庞大的队伍行进的声音。为了行文及排版的方便,以上我将联名上奏、上书者,凡9人以下直接列名,10人以上另编名录,作为附录。读者可以从附录中看到许多自己熟悉的名字。
尽管我花了许多时间在军机处的各类档册中进行文件数量的统计,但我吃惊地发现,相关文件的内容,绝大多数却已经发表。1932年故宫博物院编印《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1991年中华书局出版《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甲午战争》第3册,都是专业人员精编的档案资料集。他们的工作态度相当敬业,以齐全为编辑主旨,且编排上大体以收到日期为序,查起来很方便。由于这两部书今日并不难得,也没有必要一一注明其出处。我仅将以上两书尚未收入的档案文献,注明其档号或其他发表的书册。还需说明的是,上述档案文献,只有一折两片现还未能检出,这也是一个极低的数字。
档案文献的再次检视,使我得出了两点看法:
第一,反对和约的上奏、代奏及电报,已经形成了声势浩大的运动。其中最重要且最具影响力的,并不是进京应试的举人,而是各级官员。由此再观姜鸣的文章,其称:
揆诸档案,最早反对签约的,不是举人,而是大批现职官员。外省官员以封疆大吏为主……据不完全统计,京官中,反对签约的宗室贵胄及二品以上大员有十余人;二品以下有奏事权的官员有50余人次;没有奏事权的低级官员达575人次之多。显然,各级官员才是反对马关议和的最有影响的主体。
数字虽不准确,但他得出的结论却是准确无误的。当今的许多研究,只强调“公车上书”而很少甚至不提官员上书,有失于偏颇;而在一些研究中将公车与官员、与朝廷对立起来,那就失去了历史的真实。
第二,当我阅读这一批关于和约的上奏、代奏与电奏中,听到的只是一边倒的反对议和的声音。众声喧哗之中,只有一人同意与日本签订和约。此人是帮办军务、四川提督宋庆,他在电报中称:
窃闻倭人逞其狡悍,无理要挟,既索巨款,复思侵地,为天下所切齿。内而廷臣言路,外而疆吏,纷纷力争,莫不出于忠愤。况身在行间,敌忾之誓,不与共戴。惟御侮必在机先,尤当揣其根本。当日启衅之初,未尝准备,著著落后,致有今日之事,兵轮尽失,全洋无阻,津沽一带,迫近畿辅,尤为可虑。庆等统率重兵,不能迅灭悍寇,为宵旰忧,虽膺显戮不足尽其罪,不敢不将兵情贼势冒死直陈。
他在叙述了一系列的失败及其原因后,表示了态度:“兵非久练,不足深恃。今日之急,尤在料简军实,去腐留精,尝胆卧薪,实事求是。庆一介武夫,愿与天下精兵舍身报国,成败利钝,非下愚所敢计。” 宋庆作为前敌主将之一,在经历多次败仗尤其是田台庄大战的失败之后,对战争的前景并不看好。他的话说得很委婉,没有一句直言同意签约,但基本意思却是十分明确的,即主和。他的这种语言艺术正说明了当时的时尚。也有一些人在上奏中语气言辞没有那么激烈,如国子监祭酒陆润庠等于三月二十九日(4月23日)上奏称“和议条款,传闻骇听,请旨宣示中外,以安人心”,他们不相信李鸿章、清廷会同意如此屈辱条件的和约,只是要求“昭示中外”,“安服人心”。 与陆润庠态度相同的,还有户部右侍郎陈学棻和陕西道监察御史熙麟。 但他们知道了条约的内容后,也立即改变了态度。
由此,当我读完了相关的档案文献后,一次次复读前引康有为的话:
初七夕,黄夜遍投各会馆,阻挠此举,妄造飞言恐吓,诸士多有震动者。至八日,则街上遍贴飞书,诬攻无所不至,诸孝廉遂多退缩,甚且有请除名者。
隐隐地有着不真实的感觉。我从档案文献阅读中感受到的气氛,与此大不相同,可以说,当时有人公开出来表示同意和约,那才真是要冒很大的风险。“飞言恐吓”、“遍贴飞书”等语,皆不知其所云。退一步说,即使是上书反对议和,与朝廷的决策有违的话,上书者也是不会受到指责的。我可以举三个例子,其一是在四月初七日都察院代奏、礼部郎中黄谋烈领衔的条陈上签字的,有军机章京三人,即礼部员外郎郭曾炘、兵部主事张嘉猷、户部郎中林开章;在四月初八日都察院代奏、内阁中书陈嘉铭领衔的条陈上签字的,有军机章京两人,即户部员外郎冯汝骥、刑部郎中郭之全。这些人身居枢要,熟悉政治内情,此事有无风险,他们又怎么会不知道?其二是翰林院编修王荣商,他在三月二十九日翰林院代奏、编修李桂林领衔的大规模联名上书中签字,又于四月初三日单独上书,反对与日议和,提出“此次如果决裂,伏求皇上一意主战,勿再遣使议和”。 但这些并不影响他于四月十五日升为翰林院侍讲。 其三是吏部主事孙笥经,他在四月初七日吏部代奏、郎中延熙领衔的条陈上签字,也不影响其于闰五月二十日添补为军机章京额外行走。 毫无疑问,王荣商、孙笥经皆非因上书而升迁,但上书并不影响官员的仕途经济,却可以从以上三例中得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