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当我结束两次鸦片战争的研究进入到戊戌变法之领域时,准备花十年或稍多一点时间来完成此项研究。以我过去的个人经验来推断,用十年的时间,来研究一年的政治事件,是大体可以完成的。现在看来,我那时还真小看了此课题研究的难度,忽略了此课题研究的特点,心中的期许也被迫一改再改。由彼及此,十三年的时光就像飞云一般地飘了过去,然我的研究终点,现在还看不到头。
我自以为还不算太懒,之所以工期会一拖再拖,大体有两个原因:其一,戊戌变法的主要推动者康有为、梁启超在他们留下的史料中作伪,使得有心治此史的学者处于两难的境地,既不能回避不用,又不能轻易采信,而不得不花费精力去一一鉴证。其中一部相当重要的史料——康有为的《我史》(即《康南海自编年谱》),所记真真假假,难以分辨,等到我实在绕不开时,只得下决心作一个彻底了断,结果花费了五年多的时间为之作注。其二,戊戌变法中的许多细节面目不清,影响到其整体或局部的“史实重建”,也影响到对前后历史因果关系的把握与理解。然若要将之一一考证清楚,却又是相当地费工费料,吃力而不一定讨好。这几乎是一种没完没了的力气活。
在宏观的历史叙述中,细节经常被无意或有意地忽略。如此这般的直接结果是,历史被叙述为运动方向明确的具有某种必然性的潮流。由此引发的直接思考是,戊戌变法若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事件,其结局似不应如此。连续十三年的观察使我感到,戊戌变法很可能是一偶发的事件,其发生、发展到最后的结局,充满着变数,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很可能就存在于那些历史的细节之中。而从更宽泛的研究视野来看,细节的意义也在最近十余年的历史研究中得以彰显——我们今天对许多历史事件有了新鲜的认识,有了恰当的把握,得出较为中肯的结论,似非为在观念或方法论上有大的突破,很可能只是明晰了其中一些关键性的历史细节。
从长时段来观察历史,可以看到历史的某种规定性,但是,历史的发展却时时伴随着多样性和偶然性;也就是说,历史的必然似只存在于长时段之中,历史的偶然似由细节所致。毫无疑问,戊戌变法是一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然其时间又极为短暂,跌宕起伏,大升大降;千钧一发之机,婉转曲折之密,似又皆藏于细节之中,有待于后来者去感觉与发现。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并非所有的历史细节都需要考察,历史的空白常常表现为必须,无需去填满,方显其自然;但对戊戌变法来说,若不由历史细节入手,反复精思缜量,似不能识其大,见其全,以解读其中的真原因,以感受其中的真意义。这恰是我在进入该项研究之前尚未充分注意到的该课题研究的特殊性。
需要说明的是,历史细节的考据,虽说是有价值的,也经常是令人兴奋的,但长久在此踱步或蹒跚,却又是相当疲惫的。对读者来说,恐怕更是如此。当《戊戌变法史事考》于2005年初出版时,有一位我敬重的长者打电话给我,善意地提醒道,“考据不是目的”。我自然深明此理,历史学家的目光似不应长期聚焦在细节的观察上,小学毕竟是小,饾饤或引人厌;但又自以为戊戌变法中的许多细节若不加以清晰化,似还不能也不太敢去描述一些大场景,解释一些大问题。我不由得继续留在此处,又工作了许多年。在《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交稿之际,我也希望自己能加快进度,在最近的一两年中完成手中的细节考据工作,而回到宏观叙事的阳光大道上来。
但愿那阳光能早一点照射到我的身上。
还需说明的是,本书内容多为考证,引用当时的文献较多,为了避免日期转换之不便,本书使用中国传统纪年,并在重要处夹注公元;而1912年(民国元年)之后仍用公元。本书对各位先贤或研究先进,皆直呼其名,非有不敬之意,以为省文。由于我的研究过程小有弯曲,本书的部分内容已在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中略有展示;这是两种体例的研究和叙述各有其所需而所致,也是不同的读者或不同的阅读空间各有其所需而所致。
本书所研究的内容,思考与写作的时间都很漫长。应当感谢的机构与人士,即便列出一长名单,恐怕也会有所遗漏。因此,我在此仅向以下两类人士表示谢意与歉意,且不开列其名:其一是我的学生,我因诸务甚多而平时对他们关照不够,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时常为我寻找材料或核对文稿;其二是我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和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服务时的各位同事与领导,我称不上是一个性格完美的人,但他们对我的一些毛病,仁慈地予以宽容了。
茅海建
2011年7月于指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