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自序

1998年,当我结束两次鸦片战争的研究进入到戊戌变法之领域时,准备花十年或稍多一点时间来完成此项研究。以我过去的个人经验来推断,用十年的时间,来研究一年的政治事件,是大体可以完成的。现在看来,我那时还真小看了此课题研究的难度,忽略了此课题研究的特点,心中的期许也被迫一改再改。由彼及此,十三年的时光就像飞云一般地飘了过去,然我的研究终点,现在还看不到头。

我自以为还不算太懒,之所以工期会一拖再拖,大体有两个原因:其一,戊戌变法的主要推动者康有为、梁启超在他们留下的史料中作伪,使得有心治此史的学者处于两难的境地,既不能回避不用,又不能轻易采信,而不得不花费精力去一一鉴证。其中一部相当重要的史料——康有为的《我史》(即《康南海自编年谱》),所记真真假假,难以分辨,等到我实在绕不开时,只得下决心作一个彻底了断,结果花费了五年多的时间为之作注。其二,戊戌变法中的许多细节面目不清,影响到其整体或局部的“史实重建”,也影响到对前后历史因果关系的把握与理解。然若要将之一一考证清楚,却又是相当地费工费料,吃力而不一定讨好。这几乎是一种没完没了的力气活。

在宏观的历史叙述中,细节经常被无意或有意地忽略。如此这般的直接结果是,历史被叙述为运动方向明确的具有某种必然性的潮流。由此引发的直接思考是,戊戌变法若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事件,其结局似不应如此。连续十三年的观察使我感到,戊戌变法很可能是一偶发的事件,其发生、发展到最后的结局,充满着变数,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很可能就存在于那些历史的细节之中。而从更宽泛的研究视野来看,细节的意义也在最近十余年的历史研究中得以彰显——我们今天对许多历史事件有了新鲜的认识,有了恰当的把握,得出较为中肯的结论,似非为在观念或方法论上有大的突破,很可能只是明晰了其中一些关键性的历史细节。

从长时段来观察历史,可以看到历史的某种规定性,但是,历史的发展却时时伴随着多样性和偶然性;也就是说,历史的必然似只存在于长时段之中,历史的偶然似由细节所致。毫无疑问,戊戌变法是一意义深远的重大事件,然其时间又极为短暂,跌宕起伏,大升大降;千钧一发之机,婉转曲折之密,似又皆藏于细节之中,有待于后来者去感觉与发现。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并非所有的历史细节都需要考察,历史的空白常常表现为必须,无需去填满,方显其自然;但对戊戌变法来说,若不由历史细节入手,反复精思缜量,似不能识其大,见其全,以解读其中的真原因,以感受其中的真意义。这恰是我在进入该项研究之前尚未充分注意到的该课题研究的特殊性。

需要说明的是,历史细节的考据,虽说是有价值的,也经常是令人兴奋的,但长久在此踱步或蹒跚,却又是相当疲惫的。对读者来说,恐怕更是如此。当《戊戌变法史事考》于2005年初出版时,有一位我敬重的长者打电话给我,善意地提醒道,“考据不是目的”。我自然深明此理,历史学家的目光似不应长期聚焦在细节的观察上,小学毕竟是小,饾饤或引人厌;但又自以为戊戌变法中的许多细节若不加以清晰化,似还不能也不太敢去描述一些大场景,解释一些大问题。我不由得继续留在此处,又工作了许多年。在《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交稿之际,我也希望自己能加快进度,在最近的一两年中完成手中的细节考据工作,而回到宏观叙事的阳光大道上来。

但愿那阳光能早一点照射到我的身上。

还需说明的是,本书内容多为考证,引用当时的文献较多,为了避免日期转换之不便,本书使用中国传统纪年,并在重要处夹注公元;而1912年(民国元年)之后仍用公元。本书对各位先贤或研究先进,皆直呼其名,非有不敬之意,以为省文。由于我的研究过程小有弯曲,本书的部分内容已在拙著《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中略有展示;这是两种体例的研究和叙述各有其所需而所致,也是不同的读者或不同的阅读空间各有其所需而所致。

本书所研究的内容,思考与写作的时间都很漫长。应当感谢的机构与人士,即便列出一长名单,恐怕也会有所遗漏。因此,我在此仅向以下两类人士表示谢意与歉意,且不开列其名:其一是我的学生,我因诸务甚多而平时对他们关照不够,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时常为我寻找材料或核对文稿;其二是我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和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服务时的各位同事与领导,我称不上是一个性格完美的人,但他们对我的一些毛病,仁慈地予以宽容了。

茅海建
2011年7月于指南山 BOidlMaZavRZzYVhBGpupocQMIYv3XGQ6OfKfcxRvs4aQntsw8gC/fvqRy/uGvSh



第一章

“公车上书”考证补

33MlKHyD9Gvd0IXHGxsHBWra9DDmw0x50yFKE4HapK/Vyk9Ins0STaQQNR4slEbT

一 问题的提出

光绪二十一年(1895)的“公车上书”,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所有的近代史著作对此都有大体相同的描述,并赋予了许多意义。

然而,各种论著对于“公车上书”的描述,所使用的最基本的史料是康有为的《我史》。其记述为:

……再命大学士李鸿章求和,议定割辽台,并偿款二万万两。三月二十一日电到北京,吾先知消息,即令卓如(梁启超)鼓动各省,并先鼓动粤中公车,上折拒和议,湖南人和之。于二十八日粤楚同递,粤士八十余人,楚则全省矣。与卓如分托朝士鼓[动],各直省莫不发愤,连日并递,章满察院,衣冠塞途,围其长官之车。台湾举人,垂涕而请命,莫不哀之。时以士气可用,乃合十八省举人于松筠庵会议,与名者千二百余人,以一昼二夜草万言书,请拒和、迁都、变法三者。卓如、孺博(麦孟华)书之,并日缮写,(京师无点石者,无自传观,否则尚不止一千二百人也。)遍传都下,士气愤涌,联轨察院前里许,至四月八日投递,则察院以既已用宝,无法挽回,却不收。先是公车联章,孙毓汶已忌之,至此千余人之大举,尤为国朝所无。闽人编修黄□曾者,孙之心腹也,初六七日连日大集,初七夕,黄夜遍投各会馆,阻挠此举,妄造飞言恐吓,诸士多有震动者。至八日,则街上遍贴飞书,诬攻无所不至,诸孝廉遂多退缩,甚且有请除名者。孙毓汶犹虑挠其谋,即先迫皇上用宝,令北洋大臣王文韶诬奏海啸,垒械弃毁,北洋无以为备。孙毓汶与李联英内外恐吓,是日翁常熟(翁同龢)入朝房,犹力争勿用宝,电日相伊藤博文请展期五日。孙谓:“若尔,日人必破京师,吾辈皆有身家,实不敢也。”常熟厉声责之曰:“我亦岂不知爱身家,其如国事何?”孙知不能强,乃使李联英请之太后,迫令皇上画押,于是大事去矣。

另外还有一些史料,但引用并不如此篇那么普遍。从康有为以上的说法来看,已经是相当地完整。其对整个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与结局的描写,栩栩如生,兼之本人即为当事人,后人喜爱引用他的说法,并信之为确论,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早对康有为的说法提出质疑的是黄彰健。他于1970年出版《戊戌变法史研究》,其中《康有为〈戊戌奏稿〉辨伪,并论今传康戊戌以前各次上书是否与当时递呈原件内容相合》一文,以相当大的篇幅论及此事。他运用《公车上书记》、《南海先生四上书记》,认为康有为原定是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七日(1895年5月1日)至初九日“大集”,四月初十日至都察院上书,由于条约已于初八日被批准,所以上书一事“议竟中寝”;他引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闻尘偶记》,认定当时并无阻挠上书的行动;他还提出了两点质疑:其一,“公车上书”的内容,签名者是否都看过,有无假借他人名义的情事?其二,松筠庵的谏草堂能否容下一千二百人?

孔祥吉于1988年发表《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与黄彰健的结论大体一致。该书第二章第二节专论“公车上书”。他引用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证明了当时并无阻碍上书的政治背景,官员举子上书的途径十分通畅。他还认定康有为所称的“闽人编修黄□曾”即是翰林院编修黄曾源。

汪叔子、王凡于1987年、1990年发表《康有为领导“公车上书”说辨伪》、《〈公车上书记〉刊销真相》两文,辩驳更为深入。 他们提出了康有为所称上书的人数是不确切的,康有为及其党人前后有着不同的说法,渐次增加。康有为及其党人对上书过程的许多细节进行了修改,如集会的时间,改“知单”为签名,改“拒递”为“拒收”。他们还指出,《公车上书记》是康党为了自我宣传而刊行的印本,其销售数量“数万部”,是一个不可靠的数字。

从考证的意义上来评判,黄彰健、孔祥吉、汪叔子、王凡诸先生的论著,材料完备,已是基本驳回了康有为的说法。但是,他们的研究并未得到学术界的广泛采用。 此期出版的相关论著,大多继续沿用前引康有为的说法,并在某些方面更加放大了“公车上书”的意义。

如果说,黄、孔、汪、王诸先生的论著,有着印量、图书馆收藏等问题的话,学人们多有不便而未细查,那么,姜鸣于1996年发表的《被调整的目光》,是一部甚有影响的历史散文集。其中的一篇为《莫谈时事逞英雄:康有为“公车上书”的真相》,指出当时反对和约的,主要是官员,而举人们的上书也未受到阻碍;而康有为写此上书的目的,很可能一开始就准备在上海发表,由此而制造一个大骗局。 姜鸣的看法被许多普通人接受,然其历史散文的写法却不为历史学界所采信。

1999年7月,《光明日报·读书周刊》根据姜鸣的文章,发表《真有一次“公车上书”吗》,引起了众多议论。汤志钧应该刊的邀请,专门写了反驳文章《“公车上书”答客问》。他引用了《汪康年师友书札》、天津《直报》等材料,认为当时确有“公车上书”之事。

1999年姜、汤两先生之间的交锋,应当说引起了很多的关注,然双方都没有展开进一步的研究。2001年,汤志钧决定出版《戊戌变法史(修订本)》,其在“增订题记”中称言:“更有人说‘公车上书’是‘一场大骗局’,使我感到不能再把增订好的《戊戌变法史》不以‘示人’了,从而重加检查,送交出版。”该书对于“公车上书”,继续沿用其初版本的意见:

康有为这一次上书,都察院以清政府已在“马关条约”上签字,无法挽回,拒绝接受。

与此同时,姜鸣也再版旧作,坚持自己的看法。

2001年,蔡乐苏、张勇、王宪明出版《戊戌变法史述论稿》,属近期戊戌变法史研究的重大成果。该书在“公车上书”的描述上,依旧使用了康有为的说法。 同年,刘高出版《北京戊戌变法史》,并不完全采用康有为的说法,只是称“在主和派的干扰下夭折了”。 由此,欧阳跃峰于2002年再发短论《“公车上书”:康、梁编造的历史神话》,其基本要点可参见汪、孔诸先生之说,并增加了他本人的分析。 尽管欧阳跃峰使用了炫目的“神话”一词,但似乎并没有引来较多目光。

以上对先前研究的描述,旨在说明:黄彰健、孔祥吉、汪叔子、王凡、姜鸣、欧阳跃峰诸先生分别于70年代、80年代、90年代乃至最近,对康有为的说法先后予以反驳,虽然也引起了一些关注,但似未被普遍接受。姜鸣的文章由于其文体生动、立论险峻,还引起了反驳;黄、孔、汪、王诸先生的情况好像要更惨一些,几乎是不闻回声。我个人是同意黄、孔、汪、王、姜、欧阳诸先生的观点的,也奇怪他们的论点为何如此“曲高和寡”。我对此再三思索,私自得出的结论为:第一,诸位研究先进的论点,从考证的角度来看,已是完成,但从史料的角度来看,还绝非完善。也就是说,它是可以与其他结论并存的,并无唯一性的特点。第二,黄彰健、孔祥吉只是在其大作中旁论及此,并非专论。汪叔子、王凡的论文甚为用功用力,并能运用《申报》广告等新史料,但仍透出一分意气;虽在许多分析上开了很好的头,似未最终完成。姜鸣的散文虽是精心耕作,但议论过重,材料也没有注明出处。欧阳跃峰的短论仅有论点的声扬,未有新史料的铺张。第三,诸位先进的观点虽相近相同,但他们似乎只是个人的单挑独斗,并没有运用学术史的方法进行串联,以能显示其共同的关注。第四,“公车上书”是针对高层决策的政治活动,诸位先进没有进入到当时的决策中心,来反观康有为等人的活动,这使得他们的思路是顺着康有为走,而没有完全跳出康的窠臼,其研究也只是平面的,没有参照物。尽管人们可以指责当今的学人们写书为文多不细查细核已刊论著,只是一味地传抄,但正因为学界此病,使我对诸位研究先进有以上吹毛求疵之指责。也因为如此,我以为,在“公车上书”的命题下似还有继续前行的空间,特作此补证,以为续貂之狗尾。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叙述的完整性,使读者在阅读时不至于过多地中断,有些研究先进已经用过的材料,我还须再度引用,但会注明最先引用者;有些研究先进说过的论点,我还需继续展开,但也会说明最初的发明者。这么做当然也是为了可以更方便地显示从黄彰健开始至今四十多年的学术研究史。 33MlKHyD9Gvd0IXHGxsHBWra9DDmw0x50yFKE4HapK/Vyk9Ins0STaQQNR4slEbT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