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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车上书”考证再补

我很高兴地拜读了房德邻的论文《康有为与公车上书——读〈“公车上书”考证补〉献疑》 和贾小叶的论文《也谈刘坤一、王文韶的两件电奏》。 这两篇大作对于前章《“公车上书”考证补》,提出了不同乃至截然相反的意见。 这种学术层面上的直面相对,鲜见久矣,使我感到了欣慰,甚至有一点兴奋。“公车上书”这一重大事件在一般近代史著作中已有多丽的解释,其史实早就有人存疑,却一直没有展开认真具体的讨论。虽说现在稍微晚了一些,似还可以补牢。这真是一件应该张开臂膀来欢迎的好事。

房先生是我的同事兼朋友,很早便承蒙当面提醒,他要写一篇文章来反驳我,写完之后,曾在2006年10月问我是否要先看,我答复称等出版后再看吧。2006年底,编辑部将其稿转来,我因事务过多而未能细读。贾先生是一位年轻的新进,很早就将稿件给我,拜读之后我回信相告,她尚未能说服我。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对于这些批评性的评论需得尽早说明内情并作回复,不然的话,将风生议论,误以为我与房先生、贾先生之间有了缝隙。

在做了以上说明之后,需首先表明自己的态度:我拜读了房先生、贾先生的大作,并没有被他们说服,还是固执地坚持原先的看法。

这里面最有意思的是,房先生、贾先生大作中的史料,我绝大多数都看过,得出的结论却是相异;尤其是与房先生差别甚大,几乎用同样的史料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于是便想到了这么一个题目:史料的主观解读与史家的价值判断。然在展开这一题目之前,还须先说说史料。这毕竟是第一位的。 TdHYyCT4ayjO02tbWSnYuKNnaFJTqxdqXh9ghp1ZaSCqNeZWR6ij2RtP+DGGKs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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