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节我试图证明康有为在《我史》中关于公车上书的叙述多处有误,不甚可靠;而康有为党人对公车上书实际上也另有说法。黄彰健、孔祥吉、林克光、汪叔子、王凡、姜鸣、刘高、欧阳跃峰诸先生皆注意到了《公车上书记》、《南海先生四上书记》与康有为《我史》中的差别,并在著作中予以采信;汤志钧先生更是文献大家,他不仅注意到了,且藏有多种版本,然在其著作中未予采信。在此,我沿着各位研究先进已往的道路,再次迈步。
光绪二十一年夏,《公车上书记》在上海刊行,而该书的具体发行日期尚不可知。汪叔子、王凡两先生1990年论文指出,《申报》上初次刊出该书广告的时间为闰五月十八日(7月10日),且在此后的34天共7次在《申报》上刊登广告。黄彰健先生引证谭复日记,称谭于六月初六日(7月27日)看到此书,该书当为五月刊行(应为闰五月)。汪叔子、王凡两先生1987年论文证明,此次《公车上书记》上海刊行,当属康有为及其党人一手操办。该文引用梁启超致康有为信:
第三书及四上书记前后各事,录副寄上。第四书粤中云已开刻,则无须更写。第一书及朝殿文,南中皆有定本,尤无须更写矣。此间希顾前交与古香阁印,云:本之大小,如《公车上书记》。彼恐不能获利,请改用小本,如《策府统宗》。此则万不可,故提取其稿,商之别家,议复同彼。盖尝询之诸书贾,据云:自强学会败后,《公车上书记》已不能销,恐此书亦不能销云云。当直语之曰:《公车记》已销数万部,度买此书之人,亦不过数万人,人有一部,自无购者矣。而彼执迷如故也。此事或俟之他日,报馆自买机器印之。粤中能刻最佳,刻本必务精雅,若《救时刍言》,则文字减色矣。
从此可见,《公车上书记》是康有为及其党人在上海托书商为之印销的。
上海刊行的《公车上书记》有“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的《序》一篇。该《序》文并不长,但所叙内容与康有为的《我史》大不相同,兹分四段录于下,并稍作按语。该《序》称:
中日和约十一款,全权大臣既画押,电至京师,举国哗然。内之郎曹,外之疆吏,咸有争论。而声势最盛、言论最激者,莫如公车上书一事。初者,广东举人梁启超联名百余,湖南举人任锡纯、文俊铎、谭绍棠各联名数十,首诣察院,呈请代奏。既而福建、四川、江西、贵州诸省继之,既而江苏、湖北、陕、甘、广西诸省继之,又既而直隶、山东、山西、河南、云南诸省继之。盖自三月二十八、三十、四月初二、初四、初六等日(都察院双日堂期)察院门外车马阗溢,冠衽杂遝,言论滂积者,殆无虚晷焉。
这一段叙述与《我史》最大的差别,是没有提出公车上书的领导者,仅仅提出梁启超与湖南举人为都察院首递者,而首递的日期为三月二十八日。其余各省似乎是在粤、湘两省的榜样作用之下,闻风而动。由于四月初八日之前都察院代奏的条陈皆是抄本,未署日期,初八日之后各上书所具时间前已说明;两相对照,“未还氏”的《序》文似为大体准确。 我在前文已作分析,公车上书是政治高层暗示或授意、由京官们组织的;而此文却将之称为公车们自发的运动,虽未悉上层密情,但也合乎策动者及组织者之心意。
该《序》又称:
书上数日不报,各公车再联十八省同上一书。广东举人康长素者,素有时名,尝以著书被谤议于时,主其事,草疏万八千余字,集众千三百余人,力言目前战守之方,他日自强之道。文既脱稿,乃在宣武城松筠庵之谏草堂传观会议。庵者,前明杨椒山先生故宅也。和款本定于四月十四日在烟台换约,故公呈亦拟定于初十日在察院投递。而七、八、九三日为会议之期。乃一时订和之使,主和之臣,恐人心汹涌,局将有变,遽于初八日请将和款盖用御宝,发使赍行。
这一段叙述与《我史》有着很大的差别,须一一细析之。一、文中称“书上数日不报”,当属事实,当时都察院的代奏需用数天或更长时间;又由于当时实行邸抄制度,每日上奏情况皆发抄,举人们很容易知道其上书是否代奏,但公车上书的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当时中枢甚忙,所有的上书皆未发下,一些公车也会认为其上书尚未代奏。二、文中称“各公车再联十八省同上一书”,则有曲笔。此处“各公车”的概念属康有为及其党人,且康有为集众时,许多省份的举人尚未将其联衔上书递交都察院。若不详加区别,很容易误读为各省公车共同主张联省上书,康被推举“主其事”。三、文中称“集众千三百余人”,与《我史》中“与名者千二百人”有所区别,“集众”者,未必是“与名者”,两者概念不同。四、文中称“文既脱稿,乃在宣武城松筠庵之谏草堂传观会议”,说明初七日“集众”前,康有为的上书已“脱稿”,集众的目的在于“传观”。五、值得注意的是,该段叙述与《我史》的最大区别,是康有为组织集会与准备投递的时间,这是各位研究先进都十分注重之处。《我史》中称“初六七连日大集”,“至四月八日投递”,结果与史实处处不合。此处称“七、八、九三日”会议,“拟定于初十日”递,这一日期可将相关事件串联起来。此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康有为在《我史》中修改集会日期,是为了谎称四月初八日“联省公车上书”呈递都察院“被拒”。至于光绪帝批准条约及用宝的情况,我在前文已作说明,“未还氏”的《序》文虽不准确,但也合乎当时京城内许多人的心理。还须说明的是:一、新贡士的放榜日期为四月十二日,也就是说,初十日递交不会影响到十二日看榜。 二、四月初五日礼部上奏“乙未科贡士复试请钦定日期折”,早朝时奉旨:“著于四月十六日复试” ;按照当时的规定,这一消息会刊在邸报上。也就是说,四月初六日举人们已知道,一旦中式将于十六日参加在保和殿进行的新贡士复试。三、“联十八省”是康有为及其党人集众时的愿望,实际与会者可能没有18省,《公车上书记》题名中只有15行省,另有吉林1人。
该《序》又称:
是日天本晴丽,风日暒 ,忽以向午后大雨震电,风雹交作,逾刻而止,即其时也。是时松筠庵坐中议者尚数十百人,咸未谂用宝之举,但觉气象愁惨,相对唏嘘,愤悒不得语,盖气机之感召然耶?是夕议者既散归,则闻局已大定,不复可救,于是群议涣散,有谓仍当力争以图万一者,亦有谓成事不说无为蛇足者。盖各省坐是取回知单者又数百人,而初九日松筠之足音已跫然矣。议遂中寝,惜哉惜哉!此事若先数日为之,则必能上达圣听。虽未必见用,亦庶几以见我中国人心之固,士气之昌。其主持和局者不过数人,而攘臂扼腕,望阙感愤,怀郁国耻如报私仇者,尚千数百辈,未始非国家数百年养士之报也。
这一段记载清楚地说明了康有为组织的公车上书的流产过程。其中值得注意者为以下五项:一、“是时松筠庵坐中议者尚数十百人”。松筠庵本是宣武城南名士会聚之地,每次集会也不过数十人上百人。其地方相当狭窄,1300人是无论如何也挤不进去的。门前的胡同也不宽,若数十上百人各备车马,也必造成交通阻塞。此语与前文相连,可以看出康有为组织公车上书的方式,即先将上书撰就,然后在松筠庵之谏草堂“传观”,各省举人也是陆续而来,陆续而去,并非为一次千人大聚会。四月初七日、初八日上午来者人数不详,而到初八日下午时,在座者为“数十百人”。前称“集众千三百余人”,是一个虚数,也是陆续来到松筠庵的人数估计,又可知当时并无准确的统计。 《我史》中还有一语可为之旁证,“京师无点石者无自传观,否则尚不止一千二百人也”,“点石”为石印,当时康有为还考虑过石印,以让更多的举人不必来到松筠庵,即可“传观”。二、“亦有谓成事不说无为蛇足者”。此语说明了初八日散归后反对者的态度与理由,就此视之,与当时的情理多能合拍。由此反观《我史》中“初七夕,黄夜遍投各会馆,阻挠此举,妄造飞言恐吓,诸士多有震动者”,不仅在时间上提前一日,且在理由上也让人感到难以理解,毕竟初八日以后官员、公车的上书并未停止。三、“盖各省坐是取回知单者又数百人”,是一可疑的细节,此说虽可将“集众千三百余人”之数与题名发表的602人之数相对应,给予一个合适的解释;但初八日晚如有“数百人”返回松筠庵取回知单,其场景的热闹程度将会超过初七日和初八日上午的“集众”场面。四、“而初九日松筠之足音已跫然矣。议遂中寝”。“足音跫然”典出于《庄子·徐无鬼》篇一:
夫逃虚空者,藜藋柱乎鼪鼬之径,踉位其空,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
其大意为:流落于空谷之中,鼠类皆不至而杂草侵路,长久面对空野,听到人的脚步声都会很高兴。在此的引申意为,到了初九日,松筠庵中人声寂静,听到脚步来到的声音都感到很高兴。康有为组织的公车上书就在此冷冷清清之中,“议遂中寝”,即中途流产了。五、“此事若先数日为之,则必能上达圣听”。此语说明康有为一派最初总结公车上书流产原因时,只认定时机选择错误,如果能早上几天,就必然成功,并没有牵涉到孙毓汶及“闽人编修黄□曾”等人等因。
该《序》又称:
试事既毕,计偕者南下及沪,为述此事甚悉,且有录得副本并姓名单见示者。为读一过,虽不免有言之过激,及陈义太高,骤难施行者,然煌煌之文,惊天地泣鬼神矣。因为记其始末,刻其文及其姓氏以告天下,其各省分上书之稿尚当汇搜续刻,以存一朝未有之公案焉。光绪二十一年五月朔。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记。
在这一段记载中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其一是办理代印《公车上书记》的人员。“试事既毕”一语,有两重意思,对会试未中贡士者,至四月十二日放榜时,试事已毕;而对中贡士者,须到五月初十日光绪帝召见完毕后,方可谓“试事既毕”。此处似指未中式举人回沪,很可能是麦孟华或其他人回上海为康有为办理此事。其二是该《序》的写作时间。“五月朔”,即五月初一日(5月24日),此时离初九日“议遂中寝”,已过二十天,距该书在闰五月十八日《申报》上的第一次广告时间,大约有四十多天的时间。其三是作者。该文作者自称为“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此人很有可能是沈善登。 该作者为《公车上书记》作序,似为受托,他应当是一位知情者。
由此再查康有为此时的经历,四月十二日中贡士,十六日在保和殿参加新贡士复试,二十一日在保和殿参加殿试,二十八日在保和殿参加选翰林院庶吉士的朝考,一连三次在宫中最高等级的三大殿之一保和殿上为文,天下国家的儒生心情自然慷慨。殿试放榜日期为四月二十六日,康中二甲第46名进士,就其个人的企图心而言,名次不算太高,能否入翰林院还有待于朝考及皇帝的旨意,五月初八、九、十日正是新进士觐见授职之期,而广东新进士定于初十日进见。他此时正将《公车上书》中关于变法自强的部分,改写为《上清帝第三书》,于五月初六日(5月29日)递都察院要求代奏,与此同时,他又将《公车上书》在上海刊行。由此可以看出康有为的企图,一面在北京由都察院递第三书,一面在上海刊行《公车上书》,京沪两处相互配合,康有为及其党人决计登上政治舞台。
《公车上书记》的刊行,当属康有为及其党人聪明且效果彰显的重大决策。据前引梁启超致康有为信云,这一部书销量达“数万部”,果真有此数,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可观的印量。 即使退一步说,该书仅发行数千部,虽不能称是商业上的成功,但也是政治上的巨大成功。这一时期递至御前的三十一件公车上书,正默默地在军机处的箍柜中睡觉,时人难知其内容,后人也只能通过查阅相关档案史料方可稍知内情;更何况康有为组织的“联省公车上书”未递都察院,今人在档案中也无从寻觅。《公车上书记》的顺利刊行,使康有为名声一振,也为康有为及其党人此后利用媒体宣传其主张开辟了一条新式道路。在康有为的上书经历中,《公车上书》属《上清帝第二书》,同在此年,康有为又有第三书、第四书。于是,康有为及其党人决定在上海再次刊行康有为的上书稿《南海先生四上书记》。
《南海先生四上书记》中有康有为的学生徐勤所作《杂记》,以说明始末。对于公车上书,该《杂记》称:
乙未三月,和议将成,颇有争之者,然皆不达于事势,彼以大言主战,不足以折和者之口也。先生于是集十八省公车千三百人于松筠庵(杨椒山先生故宅),拟上一公呈,请拒和、迁都、练兵、变法。盖以非迁都不能拒和,非变法无以立国也。属草既定,将以初十日就都察院递之。执政主和者恐人心汹汹,将挠和局,遂阴布私人入松筠,以惑众志,又遍贴匿帖,阻人联衔。尚惧事达天听,于己不便,遂于初八日趣将和约盖用御宝。同人以成事不说,纷纷散去,且有数省取回知单者,议遂散。然执政主和者实畏之,而请病去,京朝士夫咸以为公车与有力焉,此国朝未有之举也。
这一篇《杂记》较之“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的《序》,已经有了很大的游移。尽管徐勤也称“将以初十日就都察院递之”,也称“同人以成事不说,纷纷散去”,“议遂散”,与“未还氏”的说法相同;但还是增添了许多新的说法:第一,关于康氏组织公车上书的动因。“未还氏”称“书上数日不报,各公车再联十八省同上一书”,所强调的是以更大的声势以促动都察院,而徐勤称“大言主战”不能“折和者之口”,于是康有为提出了“拒和、迁都、练兵、变法”,强调的是康有为上书的内容。他并未说明“迁都”一度成为京师的重要话题,上奏中有多人言此者,其中包括署理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谭继洵,以至于翰林院编修黄曾源、内阁中书王宝田等还专门在上书中提出反对迁都。 他也未说明“练兵”的主张已经实行,胡燏棻的“定武军”(即后来的“新建陆军”)、张之洞的“自强军”初具规模,盛宣怀更是向翁同龢提出一项庞大的练兵计划。 至于“变法”者,当属康有为上书的核心部分,但毕竟属战后的事情。第二,徐勤首次提出了“执政主和者”阻挠公车上书的举动,暗指孙毓汶。文中“阴布私人”,“以惑众志”,“遍贴匿帖”,这些细节与后来康有为《我史》的说法一致。我个人以为,在松筠庵集会时,各种议论都会有,然不同意康有为的意见即是“执政主和者”的安排布置,却是大有疑问的。“匿帖”很可能是与康氏意见不同的揭帖,“遍贴”一词似有夸张。第三,徐勤提出孙毓汶的去职与“公车上书”有关。如此之多的官员和举人纷纷上书表示反对和约,对此须有相关责任人出面担当。尽管按照今天的政治标准,光绪帝三月二十日电旨、四月初八日朱批,以证明其是主要责任人;但按照当时的游戏规则,此事当由李鸿章、孙毓汶来承担。孙毓汶求退,不能说与官员和公车们的上书毫无关系,但前节已经说明,其主要原因在于官场失势。康有为组织的“联省公车上书”尚未呈递,与孙的求退之间并无关系。
徐勤的《杂记》称:“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八月写既竟”,即康有为第四次上书未达三个月之后,也是康准备离京之时。从前引梁启超致康有为信中事事皆有报告的做法来看,似可以认定,该《杂记》经康有为看过。 而上海代印《南海先生四上书记》一事进展并不顺利;两年后方由梁主笔的上海《时务报》报馆代印。
由此可以看出一条清晰的线索,从“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到徐勤的《杂记》,再到康有为的《我史》,再到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最后到了康的诗注以及梁后来的多种说法,已经有了多重的“放大”与“层累”。汪叔子先生、王凡先生1987年的论文即已对此提出了“三阶段”,以说明此中的变化层次。康有为组织的“联省公车上书”的事实,被康、梁派一次又一次地涂抹,色彩越来越靓丽,情节越来越戏剧化,也越来越容易引起治史者的兴味。
应当说,康有为有生之年,所受非议甚多,因此康、梁的说法,一直仅被视为谈资,对学界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更何况当时学界还不太认可近代史。但到了上世纪50年代之后,近代史突然崛起为显学,治史者又出于多重原因,经常不加区别地引用康、梁一派的言说,排斥否定康、梁的言说,且又有着多重附丽。康有为组织的“联省公车上书”,现已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标志性事件,被目为资产阶级改良派走上政治舞台的宣言。而前节提及的广义概念的“公车上书”,尽管数量多达31件,签名多达1555人次,且已通过都察院而递到御前,却被人忽略,在历史的书写中化作为淡淡的若有若无的背景。康有为就在这一背景中大放异彩。
由此再观姜鸣先生历史散文中的大言:“可以说,‘公车上书’是康有为对历史的一次成功的大欺骗”,由此再观欧阳跃峰先生在短论中所下的结论:“‘公车上书’是康梁编造的历史神话”,这些话说得都很不“科学”,也容易引起诸多误解,但从最初的《公车上书记》,到目下流行的各类历史书中激情高昂的说法,可以看出康有为及其党人对历史学家们的巨大影响力。他们已经成功地书写了自己的历史,并被许多历史学家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