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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历史发展沿革

中国是世界上制曲酿酒最早的国家,白酒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至商代。随着春秋时期儒学文化的兴起,“酒”逐步从日常饮品成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并与众多的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紧密相连。

我国的贵州茅台酒与法国的科涅克白兰地、英国的苏格兰威士忌并称为“世界三大蒸馏酒”。茅台酒,始于西汉,兴于唐宋,盛于明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之宴起,诏以国酒。

贵州茅台酒酿造历史

汉代:枸酱酒

《史记·西南夷列传》中记载:“建元六年(前135年),大行王恢击东越,东越杀王郢以报。恢因兵威使番阳令唐蒙风指晓南越。南越食蒙蜀枸酱,蒙问所从来,曰:‘道西北牂柯,牂柯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蒙归至长安,问蜀贾人,贾人曰:‘独蜀出枸酱,多持窃出市夜郎。’”由此,我们看到自番阳县令唐蒙出使南越国起,南越王以枸酱盛情款待,枸酱此时初为汉人所接触,传至汉朝皇室,汉武帝饮后赞其为“甘美之”,并将枸酱酒定为了贡品 , 渐为四方诸国所识。因此,汉武帝时期南越国所进贡枸酱是茅台酒的雏形,也是酱香型白酒的前身。

唐宋:钩藤酒

发展到唐宋时期,贵州已成酒乡,各民族间善于饮酒的习惯促使早年的“枸酱酒”演变成“钩藤酒”。北宋朱辅在其《溪蛮丛笑》中曰:“钩藤酒,酒以火成,不酢不刍,两缶东西,以藤吸取,名钩藤酒。”古时钩藤酒,是用糯米、玉米、小麦等酿成的一种甜酒,需藏坛于窖中数月或数年,后劲较大,饮时需兑水。饮用钩藤酒不用酒具,而是用藤管吸饮,每饮一次,兑水一次,直至酒色无味。所谓“酒以火成”,表明钩藤酒系用火蒸制而成。

宋元:风曲法酒

北宋末年,茅台村地产白酒又叫“风曲法酒”,在北宋张名臣《酒名记》中有记载,且在当时已享有盛名,这为曲酒产生奠定了基础。

《韩熙载夜宴图》局部图。(唐宋之际,文人骚客、达官显贵酒宴风行,从此图中可见 一斑。)

发展至元代,茅台村落出现。至元代中期,酱香型定型。据茅台村存明朝《邬氏族谱》,所绘邬氏家族居住地形图中便有酿酒作坊。

明末清初:回沙茅台

明末清初,茅台村酿酒时在烤过酒的糟中加入高粱,俗称“沙”,再进行发酵。烤酒的“糙沙”工艺、茅台酒的“回沙”工艺初具雏形。“风曲法酒”最终衍生为“回沙茅台”,曲酒问世。此时期,文人酒宴较之唐宋更为兴盛。

至清代,贵州地区的白酒酿造已经历经千余年,夹酒、女酒、窖酒、蓼花酒、刺梨酒等各种工艺的酿造酒层出不穷,品质也各有高低。曾任兵部尚书和礼部尚书的淮安人李宗昉在其著《黔记》中载:“咂酒(即钩藤酒),一名重阳酒,以九日贮米于瓮而成,他日味劣,以草塞瓶头,临饮注水平口,以通节小竹插草内吸之,视水容若干征饮量,苗人富者以多酿此为胜”,又载“夹酒,初用酿烧酒法,再用酿白酒法乃成”之酿造方式。“茅春”是一种劣质白酒,而“茅台烧”是由“茅春”经勾兑、加热、储藏而来,其口感和品质明显优于“茅春”。

宋代酒爵

道光《遵义府志》中载:“茅台酒,仁怀城西茅台村制酒,黔省称第一,其料用纯高粱者上,用杂粮者次。制法:煮料和曲即纳窖中,弥月出窖烤之,其曲用小麦,谓之白水曲,黔人称大曲酒,一曰茅台烧。仁怀地瘠民贫,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

清代酒壶

清末:茅台酒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茅台村杨柳湾酿酒作坊参考各种酿酒工艺,用赤河之水酿制玉液琼浆,最终酿出之酒有别于他处,袭地得名“茅台”。

茅台酒在清代的兴盛发展,与乾隆时期开修赤水河,使茅台村成为黔南重地有关。古语云:“蜀盐走贵州,秦商聚茅台”,据三百梯出土“路碑”中记载,可查茅台村最早有字号的酿酒作坊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茅台偈盛酒号”,至嘉庆年间又有“大和烧房”等。至嘉庆、道光年间,茅台村酿制茅台酒的烧房已经有数十家。

清朝学者张国华曾经作《竹枝词·茅台村》,其中有云:“一座茅台旧有村,糟邱无数结为邻。使君休怨曲生醉,利锁名缰更醉人。于今酒好在茅台,滇黔川湘客到来。贩去千里市上卖,谁不称奇亦罕哉。”诗中记录了当时茅台村甚多的酿酒烧房和云、贵、川、湘诸省客商竞相前来购买茅台好酒的盛况,是研究清中、晚期茅台酒的酿造、营销等情况的珍贵史料。

“清咸丰四年(1854年)八月二十二日,贵桐梓州杨龙喜、舒明达领导的号军叛乱,克县城,旋克仁怀县,进围遵义府。”朝廷派兵镇压,激战于茅台村,茅台村化为废墟,兴盛的几十家酿酒作坊、字号毁于兵灾,酿酒生产一度中断。

同治元年(1862年),华联辉在百废待兴的茅台村首建“成裕酒坊”。

光绪年间,为了提高川盐入黔的运输能力,地方再次疏浚赤水河,加之实行官运商销的运销制度,又促进了茅台村酿酒业的大力发展,“茅春”“茅台烧春”以及“回沙茅酒”远销各地。

近现代贵州茅台酒的发展

“成裕酒坊”,即为后来驰名的“成义烧房”前身。该酒坊的创始人华联辉祖籍江西临川,祖辈自康熙年间来黔经商,遂定居遵义府,此后子孙均以经营盐业为生。华联辉为咸丰乙亥科举人,光绪三年(1877年)任职于四川盐法道总文案。胞弟华国英为清末举人,官至四川官盐总办。华氏兄弟在官府任职的同时,在贵阳、茅台设“永发祥”“永隆裕”盐号。“成裕烧房”附属于“永隆裕”,不久更名为“成义烧房”。其拥有两个窖坑,年产约1750公斤,酒名“回沙茅酒”,由其家族经营的盐号经销。

光绪五年(1879年),仁怀县绅石荣霄、孙全太和“王天和”盐号老板王立夫合股收购偈盛酒号创立“荣太和烧房”。经营初期由孙全太掌柜,但因孙全太家距茅台村较远,便由石荣霄全权负责,后孙全太中途撤资,还以石荣霄账目不清提出诉讼,石荣霄以200两纹银连股带息退还孙全太,此后“荣太和烧房”更名为“荣和烧房”。数年后,王立夫病逝,其子王和星虽有股权,但烧房实际已完全落入石荣霄手中。石荣霄原姓王,因其为石家所收养,故姓石。王立夫死后,石荣霄又复王姓,到石荣霄长孙王少章之时,“荣和烧房”已为王家独揽。

“成裕”招牌

印章

“荣和”烧房酒标

在民国十八年(1929年)时,贵阳人周秉衡在茅台创立“衡昌烧坊”。周秉衡原在贵阳与人合伙开设“天福公”商号经营鸦片,但看中茅台酒销售的火爆,从而开始投资生产经营茅台酒。其在茅台村以800块大洋购得可建5间厂房的土地,并修建了17个大窖,于两年后正式投产经营。但是时隔不久,贵阳“天福公”商号破产,周秉衡只得将“衡昌烧坊”流动资金挪用还债,只留下酒师和一个帮工,其余近30名工人均被迫解雇,生产勉强维持。在此窘境之中,“衡昌烧坊”一拖就是八年之久。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周秉衡与金融家赖永初合伙组建“大兴实业公司”,共集资8万银元,周秉衡以酒厂作股,由赖永初任总经理,周秉衡任副经理。由于周秉衡之子周扶常在公司派往四川合江坐庄运销花纱布和香烟之时,成天不务正业、吃喝嫖赌,亏空现金2万多银元。此时,赖永初亲自到泸州、合江查账,要求周秉衡替子还款。周秉衡只得将“衡昌烧坊”转于赖永初用于抵账,赖永初补周秉衡7000银元。此后,“衡昌烧坊”由赖永初接手。

民国三十年(1941年),赖永初将“衡昌烧坊”更名为“恒兴烧房”,并扩大经营。工人人数最多之时达60余人。异军突起的“恒兴烧房”首先创立了中英文赖茅商标,成为茅台酒业领导者。

至此,“成义烧房”“荣和烧房”“恒兴烧房”三足鼎立,这三家酒坊所产酒的名称分别为“华茅”“王茅”和“赖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给茅台酒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20世纪50年代,政府通过赎买“成义”、没收“荣和”、接管“恒兴”烧房的方式,组建了国营仁怀茅台酒厂,开始使用“贵州茅台酒”这个崭新的茅台酒商标。

1953年,茅台酒开始出口,新的“金轮”(即后来的五星商标前身)“飞天”“葵花”商标逐步启用,这也标志着贵州茅台酒多元化发展已经开始。

1955年,茅台酒厂升格更名为贵州省茅台酒厂;1986年,再次更名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至1997年企业改制,更名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一座具有现代化气息的国有大型企业。

国酒身份的由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中央就要求贵州省委、仁怀县委正确执行党的工商业政策,保护好茅台酒厂的生产设备,继续进行生产。1949年9月,开国大典前夜,茅台酒走进中南海怀仁堂,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们以此互相敬贺。据中新社报道:“开国大典当晚的开国第一宴在北京饭店举行,从厨师选择到菜单酒品都经周恩来亲自审定,主酒为茅台。”“国运兴,国酒兴”,当年为红军疗伤洗尘的茅台酒终于成为共和国的“开国喜酒”。

茅台酒虽然对中国革命做出了特殊贡献,但是它被尊为“国酒”,却是在全国性的评酒会上评出来的。

1952年9月,经周恩来总理批准,由中国专卖事业总公司主持,中国有史以来的全国第一届评酒会在北京举行。经过来自全国的酿造专家、评酒专家及学者的认真品评,最终选出并命名了中国八大名酒,茅台酒名列榜首,成为中国国酒。

贵州茅台酒包装及商标变迁

茅台酒的包装装潢是茅台酒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包括包装操作工艺、内包装盛酒瓶的造型与质量的改进和提高,外包装酒盒的设计、纸箔的设计、包装箱的改进等等。

1945年赖茅、华茅、王茅刊登的广告

贵州茅台酒厂专家们正在探讨茅台酒包装

茅台酒厂二合分厂酒罐

当年茅台酒厂的酒篓

包装工艺的变化

茅台酒的包装操作经历了一个由手工操作到半机械化的发展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漫长时间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40多年间,一直是人工挑抬酒罐或竹篓,将酒从酒库搬运酒到包装车间,20世纪40年代初也曾用人力汽滚车,50年代至60年代曾用牛拉车。当时的盛酒皿“竹篓”又称“支子”,系山细竹篦编制成篓,内糊猪血、生石灰和皮纸,再由桐油浸泡。每个竹篓可装50公斤酒。“支子”的缺点是酒易于渗漏。到80年代初有了很大变化,盛酒皿改用不锈钢桶,用汽车运载,解决了人力挑抬、牛拉与渗漏酒的问题。

灌酒操作上,长期用盛500克酒的“提子”,凭手工一瓶一瓶地灌装。“提子”原是竹制,后改为锡制。手工的灌装方式,不能保证每瓶酒一样多,工效也很低,60年代初期改为圆盘桌式的旋转灌装,虽然工效有所提高,但劳动强度很大,灌酒的数量也因操作工人的熟练程度和注意力是否集中而受到影响。60年代末期,通过厂里工程技术人员和厂外有关部门合作研究,试制成功了用马达带动的“一条龙”的半机械化灌装操作,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效,也保证了灌装数量的准确度。

酒瓶的变化

(1)酒瓶的材质与外型

在1956年前,茅台酒的酒瓶是沿用仁怀县本地产的土陶瓷瓶,造型上有两种:一种为葫芦形,形似酒坛;一种为三节形。但是,这两种瓶子装酒渗漏大、储存难。

1956年,轻工业部曾要求有关部门试制一节形的新瓶,并在江西景德镇特别聘调了两位八级制瓶技师来厂专门进行新酒瓶的试制,做成的瓶子渗漏现象虽然减少,但外形不美观,没有被采用。

1966年,贵州清镇玻璃厂试制乳白色玻璃瓶获得成功,解决了渗漏和形态不美的问题,结束了用土陶瓷瓶的历史。

(2)封口

茅台酒瓶上的塞子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改进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茅台酒瓶一直是用油纸扎塞在瓶门里边,外用猪尿脬皮绑扎,然后再用封盖纸封口;20世纪50年代,仍用猪尿脬皮和封口纸,后改为塑料盖顶的软木塞;60年代末到1986年,采用塑料制内塞和螺旋外盖;1985年外销酒改为防盗式扭断盖;1987年1月内销酒也全部改用防盗盖。

早期茅台酒酒罐

改进后的茅台酒灌装瓶

当年茅台酒厂的酒罐

贵州茅台酒厂窖藏老酒坛

1983年,贵州省粮油进出口公司下文通知,从1984年1月开始,茅台酒外销包装瓶盖全部改用扭断式防盗铝盖,并取消原有丝带和小标签,“地方国营”内销茅台酒包装使用至1986 年年底。此段时间内瓶盖还出现了“八角盖”,比较常见的年份为:1980年、1981年、1985年、1986年。

1996年8月,茅台酒使用了来自意大利的防盗式扭断盖;1998年11月,茅台酒开始使用珠海龙狮瓶盖厂生产的无害塑料瓶盖。次年5月,正式批量生产,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贵州茅台酒的经典符号。

(3)规格及包装

茅台酒的包装容量规则,根据市场变化要求和国际上量制的日趋统一,逐步有所改变。

1952年2月以前,茅台酒销售分为散装和瓶装,散装盛酒用具为竹篓子,容量为50公斤,酒渗漏损失较大。从1952年2月起,全部改为陶瓷瓶装,分500克装和250克装两种。罐装地点在厂内,贴商标地点分在遵义、贵阳、重庆3处。重庆方面由茅台酒厂派人员储运包装,专办对外省的供应。1954年后,包装全部由茅台酒厂负责。

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末,茅台酒一直分为内销、外销两种包装。内销有500克、250克、500毫升装3种规格;外销则有0.54升、0.27升、0.14升及50毫升、200毫升、500毫升装6种规格。

此外,茅台酒厂对包装箱也进行了改进。

50年代初用木箱包装,先是35瓶为一箱,后改为30瓶为一箱,再改为20瓶为一箱,箱底及酒瓶间以稻草、谷壳为填充物,以防运输中的挤、压、震、碰撞等。60年代初为了适应国际包装箱惯例,每箱由原来装20瓶改为24瓶(两打)。70年代后期,为节约木材、减轻重量和增加包装的外形美观,改木箱为纸箱,箱内填充物由稻草、谷壳改为瓦楞纸板,每箱装的数量减为12瓶(一打)。

商标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地方国营仁怀茅台酒厂,随着品牌意识的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加大,商标的使用成为茅台酒厂对外发展的重中之重。自1953年起,茅台酒厂注册“贵州茅苔牌”商标,并启用工农携手图形,俗称“工农牌”。

因为贵州茅台酒的优良品质,从1953年开始,在香港市场上就出现了假冒伪劣产品。而之前所使用的“工农牌”商标因福建怡隆酒厂申请在先,茅台酒厂的申报便未被批准,也仅仅只有图形可用。在这种紧迫的形势下,贵州省工业厅立即通知茅台酒厂尽快注册产品商标,以在市场上获得合法的权益保护。之后,茅台酒厂开始了商标注册工作。

1954年,经过一番设计、准备、申报之后,国营茅台酒厂所生产的贵州茅台酒商标正式注册成功,商标名称为“金轮牌”,注册证号19666,专用年限为20年。由此,贵州茅台酒有了合法的身份,“金轮牌”成了如今“五星牌”商标的前身。当年2月,由贵州省人民印刷厂印制了20万套商标酒标。4月19日,茅台酒厂还将“贵州茅苔酒”中的“苔”字替换成“台”,向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业厅申报并进行备案。这是因为“茅苔”二字在历史上出现过,但都属于误写,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所以做出了相关的更正。当年11月,茅台酒厂向国家工商局申请更厂名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并完成换领商标手续。(虽然后来茅台酒厂在经营过程中更换过几次厂名,但因为工商注册等原因,内销的贵州茅台酒酒标上一直使用“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厂名,直至1986年。)

“金轮”商标,即今天所称“五星”商标的前身。商标由金色麦穗齿轮和红色五星组成,酒标设计独特、印刷精美,历经半个多世纪,沿用至今。

飞天来源取自佛教:仙女飞绕在天空,有的脚踏彩云,徐徐降落;有的昂首挥臂,腾空而上;有的手捧鲜花,直冲云霄;有的手托花盘,横空飘游。

20世纪70年代,因外销茅台“飞天牌”商标采用敦煌飞天图,有“四旧”嫌疑,而改用“葵花牌”。“葵花牌”茅台酒无疑是“文革”时期特殊的产物。

1956年,贵州茅台酒开始陆续在国际上注册。在同年1月,由中国食品进出口公司湖北省公司、中国专卖事业公司贵州省仁怀县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三家联合发出的授权书中,我们可以看出,茅台酒的“金轮”商标,当时已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区和国家进行注册。

1956年6月18日,茅台酒厂向贵州省工业厅打报告,对茅台酒的酒标进行了一些更正。如:正体字“貴”少一横,当属错别字,改为“貴”;“厂”字原属草写,更正为正体字“廠”;说明上的“贵州茅台酒是中国八大名酒之一”去掉“之一”;“曾于公元一九一五年在巴拿马赛会上评为世界名酒第二位”去掉“第二位”。不过报告并没有立即得到批复。少一画的“贵”字在外销“葵花牌”时才得到更改,而背标说明上的文字一直到1975年重新更换背标内容时,才得以更改。

内销茅台酒正标中的“貴”少一画的问题,直到1966年才得以更改。而1956年10月15日,茅台酒厂申请将酒标中的正体字全部改为简体字,这也是执行国家对于汉字简化政策所做出的一项工作。

虽然“金轮牌”商标在国内广受欢迎,但这一商标图案被国外政客视为“政治商标”,因而受到歧视。为了有利于外销,1958年,茅台酒厂决定使用敦煌壁画中的“飞天献酒”图形作为外销商标。时经原国家轻工部批准,茅台酒外销商标于20世纪60年代改为“飞天牌”。

1966年6月,鉴于遵义市糖业烟酒分公司发出的《关于废除旧商标的倡议》,贵州茅台酒商标中的12角齿轮改为五角星,包括“飞天”商标,以及涉及“四旧”成分的其他品牌白酒酒标也相继停用,如五粮液改为“长江大桥牌”,汾酒改为“四新牌”,习水大曲改为“红卫牌”,等等。就在此时,茅台酒厂请来了贵阳市工艺美术研究设计室设计了一款为“大叶葵花”的商标,并直接替换“飞天”商标使用。不过这款商标没有被采用,茅台酒厂最终使用了商标权在山东粮油进出口公司手中的“小叶葵花”商标,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葵花”商标。

1973年,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宣布“葵花”商标停用,此后至1975年,茅台酒厂也开始停用“葵花”商标。之后,茅台酒使用了重新设计的“飞天”商标。次年,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正式通知贵州茅台酒厂,“葵花牌”商标改为“飞天牌”商标。而在之后的1978年,尚有25.8万张数量的“葵花”商标,被再次利用起来,贴在了当年内销的“三大革命”茅台酒正面,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三大革命葵花”。

1979年,茅台酒厂接到仁怀县工商局关于恢复全国商标统一注册管理的通知后,开始呈报全新的内销茅台酒背标内容,即“茅台酒是中国名酒,产于贵州省仁怀县茅台镇,历史悠久,工艺独特,早已驰名中外,为广大消费者所热爱,一九一五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荣获奖章、奖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茅台酒保持并发扬了优良的传统工艺,技术精益求精,质量稳定提高,具有酱香突出、优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等特点,历届全国评酒会均被评为国家名酒,荣获国家金质奖章。年月日。”

直至1982年12月30日,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五星牌”商标,才被茅台酒厂注册,此时酒标的右下角被落款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地方国营”茅台酒从1983年1月起面市,至1986年12月底结束,虽历时4年,但背标上的说明文字却一直沿用到了2004年。

1986年,贵州茅台酒厂再次成功注册“五星牌”商标,并在1989年和1996年两次进行续展。茅台酒厂的酒标从最初解放初期的上海印制,到“文革”时期就在遵义印制,再由如今茅台酒厂自己的商标印制车间印制,其间的发展,见证了茅台酒一步步走过艰辛,走向辉煌的历史进程。

如今,市场中可见茅台酒“五星”和“飞天”两种商标共存。“五星”为茅台集团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飞天”商标权则当属贵州省粮油进出口公司所有,其为茅台酒海外贸易合作伙伴,是它让茅台酒在50年前进入国际市场。如今继续使用“飞天”商标,更多的是考虑到茅台酒历史的厚重和文化的传承,以及国人对国酒沧桑变迁的一种情结。两标共存于世,品质当属一致。

20世纪50年代出产的土陶瓶茅台酒

20世纪60年代出产的出口白瓷瓶茅台酒

贵州茅台酒的价格演变

从茅台酒厂生产经营开始,贵州茅台酒的零售价格便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定价,并分为出厂价、调拨价、批发价、零售价4种。因按因质论价的原则,贵州茅台酒的价格高于其他白酒价格。

以出厂价为例,从1953年至1956年的三年间,茅台酒平均每吨2553.02元,每瓶1.28元,零售价为2.84元。

1957年,价格调整为每吨3574元,每瓶1.79 元,零售价则为2.97元。

1961年,价格为每吨5000元,每瓶2.50元,零售价4.07 元。

1974年,价格调为每吨10000元,每瓶6.20元,零售价8元。1961年,茅台酒厂为了能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先后开发了250克装和125克装两种规格的茅台酒产品,此时,250克装每吨5000元,每瓶1.25元。1975年,调为每吨14700元,250克装每瓶3.68元;1975年,125克装每吨为23100元,每瓶2.89。

1981年,贵州茅台酒的出厂价每吨为16800元,500克装每瓶8.40元。

1986年,出厂价为每吨20262.96元,500克装每瓶为9.54元。内部供应的零售价为:白皮纸包装500克每瓶18元、250克装10元;彩盒500克装20元、250克装11.50元、125克装7元。对省外调拨价同年调为每吨34922.81元,每瓶16.44元。当年,“克”改为“ml”,即500克改为500ml,每吨2000瓶改为2124瓶。

1987年,外销茅台酒500ml装每瓶9.54元,每瓶还返还给酒厂6元用于生产发展基金,另付酒瓶提价补助每瓶0.4元。

1988年,茅台酒彩盒500ml计划内供应每瓶出厂价调整为14元,内供每瓶30元。其他规格的茅台酒,内销每瓶(500ml)返还生产发展基金9元,每吨返还19116元。1988年7月6日,全国烟酒价格专业会议出台《关于放开名酒价格和适当提高粮食酿酒价格的几项规定》,茅台酒被列为放开的13种名酒之一。价格放开后,茅台酒的产地基础零售价升为100元。8月内销500ml出厂价每瓶为100.04元,外销500ml出厂价每瓶为120元,外销珍品500ml出厂价为每瓶220元。

1988年,珍品豪华型茅台酒500ml每瓶265元,200ml每瓶145元,外销500ml 每瓶190元,内销500ml每瓶170元。1989年,茅台酒53%vol500ml的彩盒装每瓶出厂价为80元,调拨价为90.48元、批发价95.24元、当地零售价106元、贵阳零售109元,外销500ml每瓶出厂价84元、批发价100元、当地零售价110元、贵阳零售价114元。珍品500ml每瓶出厂价119.50元、批发价142.30元、当地零售价158元、贵阳零售价165元。

1990年8月起,茅台酒外销375ml彩盒装每瓶出厂价50元、调拨价56.50元、零售价65.20元,外销500ml漆术彩盒蜡染袋装珍品茅台酒每瓶出厂价133元、调拨价150元、批发价157.50元、零售价170元。至1992年后,内销500ml茅台酒,出厂价每瓶为66.10元、调拨价每瓶72元、厂批发价每瓶77.70元、厂贸易价每瓶85元、零售价每瓶128元、厂协议价每瓶155元、驻外公司贸易价每瓶170元。

1994年11月,由于原材料和包装材料价格提高,茅台酒再次提价。“飞天牌”茅台酒500ml每瓶140元、375ml每瓶112元、200ml每瓶64元、50ml每瓶16.5元;“五星牌”500ml每瓶140元、术漆珍品每瓶230元、纸盒珍品500ml每瓶190元、纸盒珍品375ml每瓶161元。43度茅台酒500ml每瓶115元、38度500ml每瓶105元。500ml(内销、外销)厂零售价每瓶150元。

1996年时,茅台酒价格体系中少了批发价、调拨价,提高零售价为500ml每瓶168元。1997年,茅台酒开始推出了中高档酒,如30年、50年、80年陈等品种,并开发了43度1000ml茅台酒,出厂价为每瓶188元,33度为每瓶75元。而为迎接香港回归,特制生产的纪念酒1997瓶,每瓶价格为600元。

2001年,53度500ml“飞天牌”茅台酒到岸价由每瓶178元调整为218元。

2003年10月27日,茅台酒价格大幅提升,平均提价幅度为20%。其中普通茅台酒提升幅度为17.54%、15 年陈提升幅度为 30%,30 年和 50 年陈提升幅度分别为 20%和 10%。53度500ml“飞天牌”茅台酒公司到岸价格由每瓶 228 元调整为268元。

2006年,茅台酒出厂价平均上调14.3%,53度500ml“飞天牌”茅台酒公司到岸价格由每瓶268元调整为308元。15年以上陈年茅台酒上调近20%。

2007年,53度500ml“飞天牌”茅台酒公司到岸价格由每瓶308元调整为358元。

2008年,53度500ml“飞天牌”茅台酒每瓶价格为439元,53度500ml“五星牌”茅台酒每瓶价格为429元。

2011年,53度500ml“飞天牌”茅台酒出厂价为每瓶819元,零售价为999元。

至2018年1月,茅台酒出厂价达950元,官方指导零售价为1499元,但市场实际零售价格均已达到1800元。春节过后的3月,市场价回落到1600元以下。

结语

“酱香突出,优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如今,茅台酒是我国唯一进入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列的国产名酒。酒的陈香,魅力在于时间让它越来越醇,醇厚的酒香变成陈香,让昂贵变成价值。一瓶老酒其实就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也是一部史书,记载着它坎坷的发展历史。一瓶陈年茅台酒,它的价值超越了生命的厚重,更是与国家的荣耀紧紧相连。茅台酒的发展和收藏,定会在将来谱写出更加精彩的篇章。

中国的白酒收藏有别于其他文物器件的收藏。首先白酒拥有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无论是名商巨贾,还是平民百姓,每一个家庭都会有白酒的身影出现。白酒拥有越陈越香的性质特征。无论是陈酒的饮用者,还是白酒收藏爱好者都会将其珍藏。极其简单的收藏条件,得天独厚的收藏氛围,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青睐。在当下,曾经火热的邮票、钱币等大众类收藏品市场每况愈下,白酒作为可以食用的藏品,因其实用性比书画、瓷器都高,加之拥有一定的文化背景和极其便捷的获取方式,正逐步成为中国收藏品的新宠。

珍藏茅台酒不但能在浓厚的酒香中嗅出散发已久的历史气息,更能在传承具有文物特质背景下实现价值增长,其中也包含着劳动人民的辛勤劳作和聪明才智。在当下,茅台酒收藏已经和考古学、文物学、博物馆学、文化人类学及其若干分支学科息息相关,紧密相连。茅台酒的收藏者和茅台文化传承者们,期待着酒文化能与社会共同进步,期待着更多的人能对酒有健康、乐观、富有创造性的研究和奉献,也期待着社会对中国酒收藏领域的关怀和关注。 cRMzPkpMMAmxHC3jkgjyga5S/1ho2xFNjlAEYPu0gnskZMetYqeMIpHxazUOK6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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