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价格 RMB 50,000
拍卖信息无
生产年份 20世纪30年代
容量规格 500 g
酒精度数无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周秉衡与金融家赖永初合伙组建“大兴实业公司”,共集资8万银元,周秉衡以酒厂作股,由赖永初任总经理,周秉衡任副经理。由于周秉衡之子周扶常在公司派往四川合江坐庄运销花纱布和香烟时,成天不务正业、吃喝嫖赌,亏空现金2万多银元。于是,赖永初亲自到泸州、合江查账,要求周秉衡替子还款。周秉衡只得将“衡昌烧房”转于赖永初用以抵账,赖永初补周秉衡7000银元,此后“衡昌烧房”由赖永初接手。民国三十年(1941年),赖永初将“衡昌烧房”更名为“恒兴烧房”,并扩大经营。工人人数最多之时达60余人。异军突起的“恒兴烧房”首先创立了中英文赖茅商标,成为茅台酒业领导者。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恒兴烧房”年产酒量达到65000斤。
赖永初还继承祖业经营“赖兴隆钱庄”,吸收存款,同时经营布匹、杂货、茶叶、桐油、黄金、棉纱等生意,并利用各地所设分号,扩大茅台酒的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