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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政第四

【题解】

“立政”在本章指君主临朝治国。本章主要阐述了君主临政的一套完整的纲领和措施。本章主要分为九节。“三本”指用人方面的三项基本原则;“四固”指鉴别人才的四项政策。“五事”指经济方面的五件大事。“首宪”阐述了国家的行政组织结构和法令颁布、传达、执行的程序。“首事”指办事的规则。“省官”列举了各类官员的职责。“服制”阐述了君主臣民服饰的制度。“九败”指使国家灭亡的九种错误的思想观念。“七观”主要阐述了治国的远景。

【原文】

国之所以治乱者三,杀戮刑罚,不足用也。国之所以安危者四,城郭险阻,不足守也。国之所以富贫者五,轻税租,薄赋敛 ,不足恃 也。治国有三本,而安国有四固,而富国有五事,五事五经也。

【注释】

①轻税租,薄赋敛:轻收税租,薄收赋敛。②不足恃:不能依靠。

【译文】

决定国家混乱与否,取决于三个条件,只有杀戮刑罚是不够用的。国家之所以安或危,取决于四个条件,只靠城郭险阻是不能固守的。国家之所以贫或富,取决于五个条件,只用轻收租税、薄取赋敛的办法是靠不住的。这就是说,治理国家有“三本”,安定国家有“四固”,而富国则有“五事”——这五事乃是五项纲领性措施。

【原文】

君之所审 者三:一曰德不当 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以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与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过于君子,其为怨浅;失于小人,其为祸深;是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而处尊位者,则良臣不进 ;有功力未见于国而有重禄者,则劳臣不劝 ;有临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则材臣不用;三本者审,则下不敢求;三本者不审,则邪臣上通,而便辟制威;如此,则明塞于上,而治壅于下 ,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三本者审,则便辟无威于国,道涂无行禽,疏远无蔽狱 ,孤寡无隐治,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众”。

【注释】

①审:审慎,注意。②不当:不,必。当,相称。③良臣不进:优良的大臣得不到引荐。④劳臣不劝:勤奋的大臣得不到勉励。⑤治壅于下:政令不能向下推行。⑥蔽狱:冤狱。

【译文】

君主用人必须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大臣的品德与其地位要相称,二是大臣的功劳与其俸禄要相称,三是大臣的能力与其官职要相称。这三个根本问题是国家治乱的根源。所以。在一个国家里,对于德义没有显著于朝廷的人,不可授予高贵的爵位;对于功业没有表现于全国的人,不可给予优厚的俸禄;对于主事没有取信于人民的人,就不能让他做大官。所以德行深厚而授爵低微,叫作“有过”;德行浅薄而授爵尊高,叫作“有失”。宁可有过于君子,而不可有失于小人。因为,有过于君子,带来的怨恨浅;有失于小人,带来的祸乱深。因此,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有德义不显于朝廷而身居高位的人,贤良的大臣就得不到进用;如果有功劳不著于全国而享有重禄的人,勤奋的大臣就得不到鼓励;如果有主事并未取信于人民而做了大官的人,有才能的大臣就不会出力。只有把这三个根本问题审查清楚了,臣下才不敢妄求官禄。如果对这三个根本问题不加审查,奸臣就会与君主接近,君侧小臣就会专权。这样,在上面君主耳目闭塞,在下面政令不通,正道被抛弃,坏事就要一天天地多起来。而若审查好这三个根本问题,君主左右那些受宠的小臣就不会专权,道路上看不到在押的犯人,与官方疏远的人们不受冤狱之害,孤寡无亲的人们,也都没有不白之冤了。因此说:刑罚减少,政事减少,朝廷就不用经常召集群臣议事。

【原文】

君之所慎者四:一曰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 。二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曰罚避亲贵 ,不可使主兵。四曰不好本事 ,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此四务者,安危之本也。故曰:“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故大德至仁,则操国得众。见贤能让,则大臣和同。罚不避亲贵,则威行于邻敌。好本事,务地利,重赋敛,则民怀其产

【注释】

①国柄:国家大权。②罚避亲贵:对亲戚该罚不罚。③本事:生产活动。④怀其产:怀恋自己的产业。

【译文】

君主应该重视四个问题:一是对于提倡道德而不真正做到仁的人,不可以授予国家大权;二是对于见到贤能而不让的人,不可以授予高贵的爵位;三是对于掌握刑罚而躲避亲贵的人,不可以让他统帅军队;四是对于那种不重视农业,不注重地利,而轻易课取赋税的人,不可以让他做都邑的官。这四条巩固国家的原则是国家安危的根本。应该说,卿相得不到众人拥护,是国家的危险;大臣不协力同心,是国家的危险;军中统帅不足以令人畏惧,是国家的危险;人民不怀恋自己的田产,是国家的危险。因此,只有提倡道德而能真正做到仁,才可以胜任国事而众人拥护;只有见到贤能就进行推让,才能使大臣们协力同心;只有掌握刑罚不避亲贵,才能够威震邻敌;只有重视农业、注重地利,而不轻易课税,才能使人民怀恋自己的田产。

【原文】

君之所务者五:一曰山泽不救于火,草木不植成 ,国之贫也。二曰沟渎不遂于隘,鄣水不安其藏,国之贫也。三曰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四曰六畜不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国之贫也。五曰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故曰:“山泽救于火,草木植成,国之富也。沟渎遂于隘 ,鄣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植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

【注释】

①植成:繁殖成熟。②沟渎遂于隘:遂,畅通。沟渠在狭窄之地也很畅通。

【译文】

君主必须重视的问题有五个:一是山泽如果不能防止火灾,草木就不能繁殖成长,国家就会贫穷;二是沟渠如果不能全线通畅,则堤坝中的水漫溢成灾,国家就会贫穷;三是如果田野不生长桑麻,五谷种植没有因地制宜,国家就会贫穷;四是农家如果不养六畜,蔬菜瓜果不齐备,国家就会贫穷;五是工匠如果追逐刻木镂金,女红也广求采花文饰,国家就会贫穷。这就是说,山泽能够防止火灾,草木繁殖成长,国家就会富足;使沟渠全线通畅,堤坝中的水没有漫溢,国家就会富足;田野生长桑麻,五谷种植能因地制宜,国家就会富足;农家饲养六畜,蔬菜瓜果能齐备,国家就会富足;工匠不进行刻木镂金,女红也不求文采花饰,国家就会富足。

【原文】

分国以为五乡 ,乡为之师 ,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筑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 ,审闾闬 ,慎筦键 ,筦藏于里尉。置闾有司,以时开闭。闾有司观出入者,以复于里尉。凡出入不时,衣服不中,圈属群徒,不顺于常者,闾有司见之,复无时。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里尉以谯于游宗 ,游宗以谯于什伍,什伍以谯于长家,谯敬而勿复。一再则宥,三则不赦。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凡过党,其在家属,及于长家。其在长家,及于什伍之长。其在什伍之长,及于游宗。其在游宗,及于里尉。其在里尉,及于州长。其在州长,及于乡师,其在乡师,及于士师。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著。凡上贤不过等,使能不兼官,罚有罪不独及 ,赏有功不专与

【注释】

①乡:行政单位。②师:乡的领导者。③博出入:博,统一。统一道路。④审闾闬:闾闬(hàn),里门。按时开闭里门。⑤慎筦键:筦键,钥匙。重视关锁。⑥谯于游宗:谯,同“诮”。责备。⑦不独及:不独罚犯罪者自身。⑧不专与:不专给立功者本人。

【译文】

把都城地区分为五个乡,乡设乡师。把乡分为五个州,州设州长。把州分成十个里,里设里尉。把里分为十个游,游设游宗。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什和伍都设什长和伍长。要修筑围墙,堵塞缺口,只定一条进出的道路,只设一个进出的门户。要细心看管里门,注意关锁,钥匙由里尉掌管。任命“闾有司”,按时开闭里门。闾有司要负责观察出入的人们,向里尉报告情况。凡是进出不遵守时间,穿戴不合时宜,家眷亲属及其他人中有行迹异常的,闾有司发现,就随时上报。如果问题出在本里家长的子弟、臣妾、属役和宾客身上,那么,里尉要训斥游宗,游宗要训斥什长、伍长,什长、伍长要训斥家长。只给训斥和警告而不必上报,初犯、再犯可以宽恕,第三次就不赦免了。凡发现孝悌、忠信、贤良和优秀人才,如果出在本里家长的子弟、臣妾、仆役和宾客,那么,就要逐级由什长、伍长上报游宗,游宗上报里尉,里尉上报州长,州长再汇总上报于乡师,乡师最后登记上报到士师那里去。凡责罚与犯罪有牵连的人,问题出在家属的,应连带及于家长;出在家长的,应连带及什长、伍长;出在什长、伍长的,连带游宗;出在游宗的,连带里尉;出在里尉的,连带州长;出在州长的,连带乡师;出在乡师的,也要连带于士师。每年三个月一上报,六个月一汇总,十二个月来一次登记举报。凡推举贤才都不可越级,使用能臣都不可兼职;惩罚有罪,不独罚犯罪者自身;赏赐有功,奖赏功臣不只专给本人。

【原文】

孟春之朝 ,君自听朝,论爵赏校官,终五日。季冬之夕,君自听朝,论罚罪刑杀,亦终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 于国,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太史。大朝之日,五乡之师,五属大夫,皆身习宪于君前。太史既布宪,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五乡之师出朝,遂于乡官致于乡属,及于游宗 ,皆受宪。宪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宪既布,乃发使者致令以布宪之日蚤晏 之时,宪既布,使者以发,然后敢就舍;宪未布。使者未发,不敢就舍;就舍,谓之留令,罪死不赦。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考宪而有不合于太府之籍者,侈曰专制,不足曰亏令,罪死不赦。首宪既布,然后可以布宪。

【注释】

①孟春之朝:正月月初。②布宪:公布法令。③宗:宗庙。④蚤晏:早晚。

【译文】

正月初起,国君要亲自临朝听政,评定爵赏,考核官吏,一共用五天时间。腊月末尾,国君也要临朝听政,论定罚、罪、刑、杀,也用五天。正月初一日,百官在朝,国君向全国发布法令。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都在太史那里领受法令典籍。又当全体官吏会集在朝之日,五乡乡师和五属大夫都要在国君面前学习法令。太史宣布法令后,底册存入太府,就在国君面前把法令和简册分发下去。五乡乡师出朝以后,就到乡办事处召集本乡所属官吏,直至游宗,同来领受法令。法令公布完毕,要及时回报,然后回到任处。法令没有公布,报告没有交回,不敢到住处休息。否则,叫作“留令”,那是死罪不赦的。五属大夫,都是乘车来朝的,但出朝也不能到任处休息,需要立即出发。到达都邑的当天,就在祖庙里召集所属官吏,同来领受法令。法令公布后,便派遣使者回报。遣使应在公布法令的当天,不论早晚。法令公布完,使者派出去,然后才敢到住所休息。法令没有公布,使者没有派出,不能到住所休息。否则,也叫“留令”,死罪不赦。法令公布后,有不执行的,叫做“不从今”,死罪不赦。检查法令文件,有与太府所存不符的,多了叫作“专制”,少了叫作“亏令”,也是死罪不赦。这个所谓“首宪”的法令公布以后,各地应该遵照执行。

【原文】

凡将举事,令必先出,曰事将为 。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立事者,谨守令以行赏罚,计事致令 ,复赏罚之所加,有不合于令之所谓者,虽有功利,则谓之专制,罪死不赦。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

【注释】

①曰:语气助词。②致令:(向君主)回复命令。

【译文】

凡是准备兴办事情,必先出台有关法令。这叫作事情将办,其赏罚办法就必须明示于前。负责人总是要严守法令以掌握赏罚,检查工作并向君主上报的时候,也必须报告执行赏罚的情况。如果办事不合于法令的意匕,即使事有成效,也叫“专制",那是死罪不赦的。这个所谓“首事'的命令一一工发布,然后就可以照此办事。

【原文】

修火宪 ,敬山泽,林薮积草 ,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使民足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决水潦 ,通沟渎,修障防,安水藏,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兇旱,有所秎获,司空之事也。相高下,视肥墝,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均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处,由田之事也。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 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去乡里,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上完利,监壹五乡,以时钧修焉。使刻镂文采 ,毋敢造于乡,工师之事也。

【注释】

①火宪:防火法令。②林薮积草:分别指山林、湖泊、沼泽、草甸。③水潦(lǎo):积水。④时钧修:到了调节、治理的时候。⑤刻镂文采:生产讲究雕刻装饰的东西。

【译文】

制定防火的法令,戒止山泽林薮之处堆积枯草;对自然资源的出产,要按时封禁和开放,以使人民有充足的房屋建筑用材的柴草贮备。这是“虞师”的职责。排泄积水,疏通沟渠,修整堤坝,以保持蓄水池的安全,做到雨水过多时无害于五谷,年景干旱时,也有收成。这是“司空”的职责。。观测地势高下,分析土质肥瘠,查明土地宜于何种作物的生长;明定农民应召服役的日期,对农民生产、服役的先后,按时作全面安排,使五谷桑麻的种植,各得其适。这是“司田”的职责。巡行乡里,察看房屋,观察树木、庄稼的生长,视察六畜的状况,并能按时作全面安排,做到劝勉百姓,使他们努力耕作而不偷闲,留恋家室而不轻离乡里,这是“乡师”的职责。考核各种工匠,审定各个时节的作业项目,分辨产品质量的优劣,提倡产品完全和精致,统一管理五乡,按时作全面安排,使那种刻木、镂金、文采之类的奢侈品工艺,不敢在各乡作业。这是“工师”的职责。

【原文】

度爵 而制服,量禄 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修生则有轩冕服位谷禄田宅之分,死则有棺槨绞衾圹垄之度 。虽有贤身贵体,毋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资,毋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文有章,而夫人不敢以燕以飨庙,将军大夫不敢以朝官吏,以命士,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得服长鬈貂,刑余戮民不敢服絻 ,不敢畜连乘车。

【注释】

①度爵:根据爵位。②量禄:按照俸禄。③有棺槨绞衾圹垄之度:棺槨,棺材。绞衾,衣被。圹垄,坟墓。度,规定。④服絻:丝织的衣服。

【译文】

按照爵位制定享用等级,根据俸禄规定花费标准。饮食有一定标准,衣服有一定制度,房屋有一定限度,六畜和奴仆有一定数目,车船和陈设也都有一定的限制。活着的时候,在乘车、戴帽、职位、俸禄、田宅等方面,有所分别;死了的时候,在棺木、衣被、坟墓等方面,也有所规定。虽然是身份高贵,没有那样的爵位也不敢穿那样的衣服;虽然是家富钱多,没有那样的俸禄也不敢做那样的花费。天子衣服的花纹样式有明文规定,夫人不能穿常服祭祀宗庙,将军大夫穿朝服,一般官吏穿命服,“士”只在衣带边缘上有所标志。平民不敢穿杂有文彩的衣服,工匠、商人不得穿羔皮和貂皮的衣服。受过刑和正在服刑的人不能穿丝料的衣服,也不敢备车和坐车。

【原文】

寝兵 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 之说胜,则士卒不战。全生 之说胜,则廉耻不立。私议自贵 之说胜,则上令不行。群徒比周 之说胜,则贤不肖不分。金玉货财之说胜。则爵服下流,观乐玩好之说胜。则奸民在上位。请谒任举之说胜,则绳墨不正,谄谀饰过之说胜,则巧佞者用。

【注释】

①寝兵:停止作战。②兼爱:彼此相爱,泛爱。③全生:保全生命。④私议自贵:私自立说,自命不凡。⑤群徒比周:结党营私。

【译文】

废止军备的理论占优势,险阻就不能固守。泛爱人类的理论占优势,士卒就不肯作战。全生保命的议论占优势,廉耻之风就不能建立。私立异说、清高自贵的理论占优势,君主政令就无法推行。结交朋党的理论占优势,好人、坏人就不易分清。金玉财货的理论占优势,官爵就会落到下面的小人身上。观乐玩好的理论占优势,奸邪之辈就攀援到上位。托拜保举的理论占优势,用人标准就不会正确。阿谀奉承、文过饰非的理论占优势,巧言而奸佞的人就会出来干事了。

【原文】

期而致 ,使而往,百姓舍己以上为心 者,教之所期也。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 ,一人服之,万人从之,训之所期也。未之令而为,未之使而往,上不加勉,而民自尽,竭俗之所期也。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 ,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议,得而莫之能争,天道之所期也。为之而成,求之而得,上之所欲,小大必举,事之所期也。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 ,政之所期也。

【注释】

①期而致:被征召的期限到来。②以上为心:以君王之心为主宰。③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起初还看不出迹象,最后功效显著。④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君主的好恶才在心里形成,百姓就化为行动。⑤百体之从心:人体各部分服从内心。

【译文】

当征召的命令来到的时候,就立即前往,老百姓舍弃自己愿望而以君上之心为心,这是教化所期望的结果。起初还看不出迹象,最后则成效不可比拟,君主一人行事,臣民万人随从,这是训练所期望的结果。不加命令而主动办事,不加派遣而主动前往,不用上面劝勉,而人民自己就能够尽心竭力,这是树立风俗所期望的结果。君主的好恶才在心里形成,百姓就化为行动,刑未行而人民知道恐惧,奖赏未发而人民得到劝勉,这是实行诚信所期望的结果。做事不产生恶果,成事之后也没有失败,得到的成果没有人能够争夺,这是遵守天道所期望的结果。行事即成,有求即得,君主所要求的,大小事情都能实现,这是办事所期望的结果。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凡是法令所及和风俗所影响到的地方,就像四肢百骸服从内心一样,这是为政所期望的成效。 GUtbJO4P5BOt7q2b/u/ELHs6rMFQ7DcLSnJVsQmQYHGb4mXCZbE+Ge7pddpP6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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