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一词通常是指“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 首先,这里说的“后现代主义大辩论”有所不同,因为它最后得不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没有赢输之分或对错之辨;它是一种学术争论,“代表面对后现代主义时超越辩论赛论坛本身的特定语境”。也就是说,所谓“后现代主义大辩论”并非指专就后现代主义进行的某一场次辩论,而是通指围绕后现代主义一直存在的诸种争论,“大”在这里是复数含义,用英语来表达,则是the debates around postmodernism,而不是the debate on postmodernism。其次,这里说的辩论除了面对面的辩论之外(如后面将提及的利奥塔与哈贝马斯之争),更包括非面对面的辩论。再次,这里的“后现代主义”不仅包括postmodernism,还包括postmodern,the postmodern以及postmodernity,也就是说,这里的“后现代主义大辩论”也包括后现代辩论和后现代性辩论。在国外的英语文献中,我们常看到如下措辞:the debates around the issue of the postmodern; the postmodernism debate; the debate about postmodernism; the postmodern debate; the debate on postmodernism,the debate on the postmodern; the debate around the postmodern, the debates around the postmodern; the postmodernist debate; debating postmodernism, postmodernism in debate; the modern-postmodern debate; postmodernity debate; the debate about postmodernity。 所有这些表述都纳入这里说的“后现代主义大辩论”。
依据多彻蒂的看法,“后现代主义大辩论有着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启蒙运动。他说:“要开始讨论后现代(the postmodern)就得讨论始于启蒙运动的整个欧洲哲学发展轨迹。” 然而,就这辩论何时开始,他没有明确。
实际上,问“后现代主义大辩论何时开始?”无疑是问“后现代主义何时开始?”,这当然是因为后现代主义大辩论与后现代主义的诞生密不可分:没有后现代主义的诞生,何来围绕它的辩论?同时也因为这两问都得不到统一的答案。就“后现代主义何时开始?”,除上节提到的看法外,还有汤因比(Arnold Toynbee)认为始于1875年, 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认为始于尼采, 夏尔马和肖德哈利认为1941年有时用作后现代主义的开始日,因为这一年乔伊斯和伍尔夫逝世,并指出还有人以文学作品或论著的发布日期或文学事件发生日来判断,如认为始于霍克斯发表《食人者》( The Cannibal )的1949年,或贝克特的《等待戈多》( Waiting for Godot )首次上演的1953年,或金斯堡的《嚎叫》( Howl )首版的1956年,或巴勒斯的(William Burroughs)《裸体午餐》( Naked Lunch )发表的1959年,或德里达的《结构、符号与人文科学话语中的游戏》(“Structure, Sign, and Play in the Discourse of the Human Sciences”)发表的1966年,或哈桑的《肢解俄耳甫斯:走向后现代文学》( The Dismemberment of Orpheus: Toward a Postmodern Literature )发表的1971年。 这里,我们看到理论家与批评家“各自为政”,从不同角度和领域给出不同答案。
对“后现代主义大辩论何时开始?”,理论家与批评家也是“各自为政”。这里,我们仅以加巴迪和伯顿斯为例。加巴迪在其专著《商榷后现代主义》的第一章开篇便指出,现代—后现代辩论经历了两次浪潮,第一次始于1969年,发生在法国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如德里达、德勒兹(Gilles Deleuze)、利奥塔与德国的哈贝马斯之间,争论的主题是“何谓后现代主义?”。第一次浪潮在70年代势头逐渐增强,到80年代中期登上顶峰,法国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与德国的批评理论家之间的辩论,可谓针尖对麦芒,词语对立异常犀利。第二次浪潮发生于80年代中期止于90年代中期,超出了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对立主题,迈向“后现代主义批评对话”。 加巴迪称第二次浪潮为“批评后现代主义”(critical postmodernism),视“批评后现代主义”不仅是后现代辩论的结果,而且还是“对我们当下的晚期现代/后现代过渡做出的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反应,也是能用来商榷这一过渡的实用工具”。 加巴迪认为,在第一次浪潮中,“凡是现代的都给无情地解构了”,而在第二次浪潮中,这种无情的解构“让位于新的重构企图”,后现代性不再被认为是与现代性断裂,而是被视作“过渡”,辩论之词语对立不再那么犀利,更多的是“对话”。 加巴迪在书中开篇就声明,“本书讨论现代对立后现代的辩论,以及进入21世纪之际它对当代社会理论、政治哲学和民主思想所具有的含义”。 显然,加巴迪说的两次浪潮,内容上主要涉及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争,而不甚涉及文学上的后现代主义之争。在时间上,他将辩论定为始于1969年,也不符合文学创作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的实际情况,因为文学创作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在美国至少出现于50年代,而在法国应当更早,在“新小说”里就能见到,尽管整体上说,文学创作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法国的不比美国的强。
涉及文学创作意义上后现代主义大辩论的,是伯顿斯的《后现代理念:一段历史》。伯顿斯声明“本研究旨在描述据说始于(tentative beginnings)50年代的后现代主义辩论史”。 请注意,伯顿斯的“据说始于”用的是复数,加上tentative这一形容词,其含义当然是指这“始”是多种不确定的、猜测性的说法。伯顿斯虽然基本同意这一看法,但还是认为“真正的开始是在60年代初”, 而且在第二章“各种反现代主义”(“Anti-Modernisms”),他就是从文学批评家评论文学创作的角度切入讨论的。如前所提到的,他认为“后现代的”(postmodern)一词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使用过,而“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一词,在1926年的一本书的标题中就首次出现。1934年、1939年和20世纪40年代,postmodern再次出现。此后便开始大量出现。但是,在这些术语的使用与60年代进行的后现代主义辩论之间却无持续性可言,人们能在其中发现真正的持续性的唯一学科是文学批评,至少是从50年代初开始即如此,那时美国诗人奥尔森拾起这一术语,将它用来描述当代(主要是他自己的以及其他黑山派诗人的)诗歌中反现代的特征,确定具体的反理性态势。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伯顿斯说的后现代主义辩论,尤其是其开始,是指文学后现代主义意义上的辩论。
在他的辩论史中,伯顿斯首先提到奥尔森作为诗人是积极倡导后现代主义创作的,他在50年代就在其写作和讲课时不断使用“后现代”(post-modern)一词。接着,伯顿斯提到“早期的另一贡献”,即欧文·豪1959年发表的《大众社会与后现代小说》。不过,欧文·豪却不像奥尔森那般“乐观”,他“不高兴”看到当时的社会和文学创作的变化。 不过,欧文·豪的这篇文章毕竟是“力求界定‘后现代主义’的企图之一”。
到了60年代,桑塔格、菲德勒和哈桑也加入讨论美国文坛上出现的新变化,虽然除菲德勒外,桑塔格和哈桑尚未使用“后现代”一词,桑塔格只说“新感受力”(new sensibility),哈桑只说“沉默的文学”(literature of silence),但却都是为后现代主义文学唱赞歌的。至此,我们看到辩论首先是在文学领域展开。到70年代,情况略有所变化:一方面,辩论还在文学领域进行;另一方面,辩论又扩展到建筑领域。在文学领域,我们看到斯帕诺斯等人步奥尔森的后尘,在《疆界 2》上发文,“发展了后现代主义观念”。在建筑领域,我们看到詹克斯等人讨论建筑中的后现代主义。他在《后现代建筑的崛起》(“The Rise of Post-Modern Architecture”,1975)一文中“呼吁后现代多元主义”,在其专著《后现代建筑语言》( The Language of PostModern Architecture ,1977)里陈述了自己的后现代主义观,尤其是在第二版(1978),陈述更见清晰。
到80年代,辩论之内容大大超出文学、建筑领域进入艺术、哲学、社会、经济、政治领域,对西方文化几乎无所不及,几乎成为“人文科学的意义‘万花筒’”。
如果说六七十年代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的鼎盛时期,那么80年代就是后现代理论的鼎盛时期。不过,凡事一旦到达顶峰,之后便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后现代主义亦然。到80年代,后现代主义文学已显衰退之势,至少实验已不如先前那么张狂,但是后现代主义理论却呈鼎盛之势,理论上对后现代主义的辩论也热起来,最明显的见证便是利奥塔和哈贝马斯之争。到80年代末至90年代,宣称后现代主义死了——先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后是后现代理论的——的声音高涨起来。然而,围绕后现代主义的辩论却似乎未结束,至少就后现代主义死还是没死,何时死了,死了之后又是什么主义,得辩论一番。可以说,这种情景至今未变。
应该说,伯顿斯的辩论史还是比较客观的,然而他提出的辩论“始于60年代初”,恐怕只是囿于这一事实: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欧文·豪1959年写的《大众社会与后现代小说》一文和次年莱文写的《现代主义曾为何物?》(“What Was Modernism?”)一文,都是“站在现代主义一边反对新的文学发展,把这些新发展视为文学衰弱的表征”, 也就是说对后现代主义他们都持否定态度;而后,桑塔格提出“新感受力”,哈桑提出“沉默的文学”,菲德勒提出“新突变体”和“跨越界限”,三人对后现代主义文学创作,如前提到的,都是持肯定的态度,从而无形中形成了一场辩论。固然,从这一事实出发,伯顿斯将辩论定在“始于60年代初”有其道理,但他所提到的奥尔森在50年代以褒扬的态度再三使用“后现代”一词这一事实,岂不给排除在外?(况且,70年代还有步奥尔森之后尘者。)虽然不能断定,欧文·豪和莱文撰文表示否定态度是否针对奥尔森,但客观上却是一种对立,即构成了一种辩论。据此则完全有理由说,后现代主义大辩论是始于50年代,甚至更早,即二战后初期,因为欧文·豪的1959年的文章所说的“后现代小说”就是“过去十五年的小说”。 虽然前面提到,不少人将后现代主义的开始定在60年代,不过用麦克黑尔的话来说,我们是在60年代见到后现代主义的“大爆发”(“big bang”), 而非伯顿斯说的后现代主义的“微澜”;他说的“微澜”始于50年代 而不是60年代。说开始当以“微澜”开始,否则,没有微澜,如何开始?再说,冷战与后现代主义关系密切,亚当斯就将后现代主义“理解为冷战时期文学的主要先锋实验形式”。 冷战是二战后的冷战,后现代主义也是二战后的后现代主义;1989年柏林墙倒塌,标志着冷战的结束, 也标志着后现代主义结束; 而且1989年12月22日贝克特死了,有人也据此认为后现代主义必死无疑。 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后现代主义一诞生围绕它的辩论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