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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一)

钱纳一番操作可谓令人窒息。
西方更认签字,而中国更认印章。公章之于法人,就相当于玉玺之于皇帝。它是信物,代表某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比签字对第三人更有可信度。谁手里有公司公章,谁实际上就是老大。
若原法人不交公章,公司甚至不能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便也不能更改法人代表、更换营业执照。
原CEO就是要杠,企业只能陷入停摆,表面上的诸多解决方法在法律上全都不易实现。
比较容易想到的是去法院告。然而,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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