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气还是来了。
父亲的慢性肺病刚熬过了一个严冬和酷暑,母亲很担心即将到来的又一轮秋冬。回乡的路上,我焦灼地盯着车窗外掠过的杨树,仿佛从现在开始,北半球的每一片落叶都会与我有关。
到了要考虑一切的节点。就像这季节,会变换,会更替。对于喜欢老物件、遍访各地古迹的我来说,有这样的一个老旧的家,真不知应该欣喜还是悲叹。这样的情绪在刚过去的炎热难耐的夏天达到顶点—我在老家无意中又翻找出了几本影集。
我作为儿子、作为父亲,加上作为一位摄影师,少小离家,如今在几十年没有变样的家里打开这样的相册,视角多重,五味杂陈。时空,狠狠地向我展示着它的高压。每一张旧影,带给我的感慨、震撼几乎不亚于我这么多年行走江湖看到的任何一处名胜。
它们就是我自己的“名胜古迹”,这是我的“家庭摄影史”。
这些家庭相册里的照片,有爸妈以前的,有我小时候的,更多的是我和妹妹在外工作并成家之后陆续寄回来的。也有父母后来在老家拍的一些照片,总共加起来有四五本。
几本影集,一躺几十年的它们远不像旧家具那么沉默。
一本影集在累积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不觉得它有什么能量。偶尔翻看,可能只是当作消遣,嬉笑着说:哈哈,看我当时是那样的……越来越往后,时间这个东西介入了,你可能觉得事态变了,变得惊心。影集厚了,轻的时光也就变重了。你再也不能不承认:那就是我。
一般来说,我们通常是为了留住欢乐的印记而拍下照片,乐意把它们攒下来。老人与儿孙常年分隔两地,照片更是珍贵的记忆实体,是互相传递思念的凭证。偶尔捧在手里,放在眼前,那是为了对抗遗忘、慰藉想念所做的实物存储。我们看它们的时候,想念家人,也想念往昔的自己。
在照料父亲的这段时间,我打算认真整理一下这些照片。为了旧的我,旧的家,做一场停留。基因这东西,刻划在血液里的,再肆意放飞的游魂也会被它捉拿归案。那些照片虽然是零散、断续,甚至无序的,但一打开它们,记忆就开启了,喷涌如泉。
那源头,正是我的来路。
我的父亲当年师范毕业后,分配在外县的镇上当老师。三十多岁时娶了我妈—他曾经的一个学生。母亲生我的时候也未满二十岁,他们结婚的第二年,在父亲老家的村庄里,我被两大接生婆联手捧到了世上。
幸福的小夫妻抱着正满一百天的我从村里来到蚌埠的一家照相馆,拍了“百日留影”。现在想来,这算是父母给我的最早的一个与文艺有关的礼物了吧。
高中的时候,父亲曾对我说,你要是考上大学了,我就送一只小照相机。但是此事后来并未兑现,我离家的时候,他买了一只广东产的“红绵”牌木吉他给我带上。相机和吉他,可能是父亲曾经奢望却未能拥有的东西。文艺之心未灭的父亲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两样东西后来在他这个“浪荡”儿子的生命里掀起过多么大的惊涛,直至今日波澜未平。
小时候我跟妹妹只有一张合影照片,是来学校给毕业生拍合影的照相师傅给教师子女的福利。妹妹小我两岁,小时候就是我的跟屁虫,特别乖,什么都依从哥哥。那个年代,大概多数家庭有重男轻女的风气,教师之家也是一样。妹妹在那样的家庭,从父母平时的态度里,应该也会渐渐知道哥哥似乎更重要。后来听我妈讲过的一件事可以佐证:某天我跟妹妹各分得了五块饼干,摆在桌上准备开心享用。这时候家里来了小朋友客人,我就给了客人两块。这时候,我妹妹默默地从她的饼干里拿出两块给我补上。她把这做得理所当然,哥哥的是应该补齐的,而她自己可以接受只剩三块饼干的现实。而作为哥哥的我,倒也接受得心安理得。
初三毕业前夕的一个周末,我在县城的一家照相馆拍下了平生第一张“彩照”。穿着新买的彩条运动服、白球鞋,在照相馆一角有金色栏杆、葡萄枝、花盆的置景前,摆下了这个自认青春的造型。如今看,还是土洋土洋的小镇青年。青涩的毛头小伙,开始有了“自选动作”。内心里有一种“长成了”的自我认定,有了一点跃跃欲试的英雄主义,盘算着与这个世界可以一战。
从一个翩翩少年、文艺青年转变到摇滚青年,只需要一个转身的时间。
淮南,我离乡求学的地方,我却在那里爱上了吉他。那是我平生到过的第一座大城,一个摇滚重镇,满街黑豹,一地唐朝。后来为了生存去福建干歌厅,又为了学艺停下一切去厦门继续拜师,再后来又去北京的摇滚学校……
终于,我带着音乐梦想去了广州。
音乐梦在南方没能得以生长,我上班了。在广州做记者时期,特别是有了孩子后,往老家寄的照片变得多起来。做了摄影记者之后,拍照者才真正成了我。因此,我也成了总是在照片中缺席的父亲。
在广州做记者的十年里拍了大量家庭照,我会不定期地挑选一些洗印出来,寄给爸妈,告诉他们,我们在他乡一切安好。电话那头总能听到妈妈开心地说“相片收到了,家里一切也都好”,让我放心。后来自己又辞职去各地拍照,搞创作,偶尔也会留影,但那样沧桑的照片却从来不敢寄往老家。类似搞摇滚时期的困顿、颠沛怎么也不能让爸妈知道,不可以再让他们为我担忧了。
父母对我的忧心真是无尽的,绵延至今。
孩子们都不在家的这些年,父母偶尔也照相,主要是单位活动、旅游之时的留影。他们也从没有儿女负担的清闲中年逐渐抵达晚年。
我又发现,往老家寄照片的习惯,后来并没有持续下去。它止于前几年,老家的影集在几年前不再添加新内容。原因有二:那时候我开始每年带孩子回去。当然,更因为后来有了可以拍照、拍视频的智能手机。
想念这个东西,是会凝聚的,也像胶片从曝光到显影、定影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期待感才会显现出来。通讯、交通发达了,久而久之,“期待”渐渐失去了原先真实的痛痒了。
父亲两三年来病重,慢性的肺纤维化使得他不得已卧床。父亲的记忆力也在逐步减退,很多老家前来探望的亲戚,他已经认不出来是谁。就连我的姑姑—他的亲妹妹来看他,他也怎么都想不起是谁,搞得姑姑特别伤心无奈。
暑假时,我的孩子曾抱着影集跑到他爷爷床头,指着爷爷奶奶的结婚照问:右边的这位帅哥是谁?爷爷凝视良久:可能是我……
影集里有几张父亲退休前后与同事、邻居的合影,我发现每个人的头顶上都有一个字。原来是父亲用钢笔直接在照片上标注的,那是照片中那些老同事、邻居们每个人的姓,甚至还包括他自己。胡、杜、余、吴……之前我还纳闷:相片中的那些老师,有些是几十年的邻居,熟悉无比,何必在好好的照片上用钢笔写字,显得突兀也不雅观,像小孩子行为了。
现在我终于懂了,原因应该是父亲在若干年前对自己的记忆力就有所觉察,一张照片的美观与否已不再重要,影像的真实性、留存性似乎也会靠不住。他找出了笔,决定把还能想起的姓氏径直写了上去。
他怕忘掉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