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曾任建威将军、吴兴太守、中书令等官职,其族弟王珉代替他中书令一职,世人因此称献之为大令,王珉为小令。
王献之七八岁时便开始学习书法,王羲之悄悄地从他背后猛掣他手中的笔,竟没将它打掉,王羲之因此感慨地说:“此儿后当复有大名!”他小的时候曾在墙上书写方丈大字,围观的人竟多达几百人;王羲之觉得此子的书法才能的确过人,于是对人说:“子敬飞白大有意。”王献之似乎也很骄傲,觉得自己的字胜过了父亲,就私自将壁上父亲所写的字迹擦掉,换上了自己的字。王羲之回来叹道:“吾去时真大醉也。”王献之不由得感到惭愧。
王献之极为精通楷、行、草、章草、飞白五种字体。现存世墨迹摹本有《中秋帖》《鸭头丸帖》《鹅群帖》《地黄汤帖》《送梨帖》。
唐李世民《王羲之传论》
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槎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羸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
唐李嗣真《书后品》
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如丹穴凤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涛簸岳。故谢安石谓公当胜右军,诚有害名教,亦非徒语耳。
唐张怀瓘《书断》
献之……幼学于父,次习于张,后改变制度,别创其法,率尔师心,冥合天矩,观其逸志,莫与之京。至于行草,兴合如孤峰四绝,迥出天外,其峻峭不可量也。尔其雄武神纵,灵姿秀出,臧武仲之智,卞庄子之勇,或大鹏抟风,长鲸喷浪,悬崖坠石,惊电遗光,察其所由,则意逸乎笔,未见其止,盖欲夺龙蛇之飞动,掩钟张之神气。
《鸭头丸帖》为绢本,长26.1厘米,宽26.9厘米。在帖前两行书“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字体秀逸灵动,用笔外拓,遒丽婉转,燥润相间,墨色清雅;字里行间天机流荡,洋溢着一股飘逸的灵气,人们将其视为小王杰作,是人间难得的墨宝。
《中秋帖》是纸本,行草3行,共22字,乾隆将其视为“三希”之一,现在被收藏在北京故宫博物院。王献之连绵不断的“一笔书”的草书风格在此帖之中尽情显露。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王献之的小楷字迹《洛神赋十三行》。在《洛神赋》这残存的13行字迹中,其结构散宕宽绰、笔致挺拔浑逸、章法顾盼有致的书法风格完全展现在世人眼前。董其昌评为:“每以大令《十三行洛神赋》宗极耳。”赵孟頫评为:“字画神逸,墨迹飞动。”
鸭头丸帖/东晋王献之
王献之,字子敬,乃右军第七子,历官至中书令,人称“王大令”,以别于从子珉。其书除取法右军外,更出新意,薄发意气,是以英雄豪迈,飘逸雅远。子敬此帖灵动流美,韵足神畅,虞龢曰:“(其)正体乃不相似。至于绝笔章草,殊相拟类,笔势妍媚,乃欲过之。”诚二王之确论也。
行书东山松帖/东晋王献之
子敬此帖运笔酣畅,有灵动之态,是以百姿横生,潇洒倜傥,今草之妙,更有欲出右军之上之势。
行书中秋帖/东晋王献之
子敬《中秋帖》乃三希堂妙品,运笔老辣,气脉流畅,驰情逸神,真若风行水上,无迹可求其雕斫。米海岳云:“运笔如火筋划灰,连属无端末,如不经意,所谓一笔书。”施之子敬诚非过誉。
小楷洛神赋/东晋王献之
子敬所书之小楷,比之右军黄庭,更有同工异曲之妙,是子敬不欲落右军窠臼,然右军自有右军妙,子敬自有子敬妙,不必更论高下,但求妙处而已。此帖对后世影响甚大,真小楷之上品。
廿九日帖/东晋王献之
王献之,字子敬,为羲之第七子,幼受家学,故有专精,与羲之并称,世有“二王”之目。官至中书令,世称“王大令”。传世之墨迹《鸭头丸帖》《地黄汤帖》等。今选之《廿九日帖》。笔款秀美,风浪飘洒,宋年欣云:“献之善隶楷,骨势不及其父,而媚趣过之。”
地黄汤帖/东晋王献之
子敬此帖可谓书随心境,迁变如一,焦虑之情,泄于纸上,流于笔端,情真意切,非无心于事而丧其真者,此乃蕴情而发,情出于真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