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要走向世界,会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汉语教师所教、外国学生所学的汉语该以什么为标准?这是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有人可能会不假思索地说,那还用说?以普通话为标准呗。这话有道理,但实际上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在汉语教学中,如何处理好汉语规范的问题,我们认为应本着这样的原则:既要讲规范,又要有弹性。为什么?请注意以下两个事实:
其一,海外中文/华语以及我国的港澳中文、台湾“国语”跟内地的普通话有差异。众所周知,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而且会受到地域语言、文化的强烈影响。海外华人长期跟所在国的人民生活在一起,就不能不受到所在国语言文化的影响;又由于他们与中国境内人员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较少联系与接触,他们所说的中文/华语虽然跟中国本土的普通话是一脉相承、基本一致的,但不可避免地会跟普通话有所差异;同样,港澳台虽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同胞也曾长期互不来往,而他们深受当地闽语、粤语或客家话的影响,且又与他国来往密切,这也不可避免地使他们所说的中文/“国语”会受到这些方面的影响,而跟我们内地的普通话有所差异。
其二,2000年10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就立法规定了普通话的法律地位:普通话为汉民族共同语,为中国国家的通用语言。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起,国家坚持推广普通话,几十年来在各级语委的努力下,普通话的普及率已达到70%以上
。但是,真正能讲一口完全符合标准的普通话的人很少很少,估计不会超过1%,甚至可能不超过0.1%;即使是北京人也不一定讲的都是标准的普通话。我国各地绝大多数人说的普通话,即使是汉语教师所说的普通话,大多都带有一定的方音,只是有的人多一点儿,有的人少一点儿。换句话说,中国境内各省的普通话也有这样那样的差异。
以上所说的两个事实是不可忽视、不可否认也不必回避的。因此,汉语教学,包括语音、词汇、语法教学,一方面要讲规范,但同时要明了,不折不扣地完全按普通话标准来要求,事实上难以做到。譬如,在语音教学上,且不说儿化、轻声难以严格要求,就是[-n]尾和[-ŋ]尾(特别是在高元音情况下),[ts-]系和[tʂ-]系,也难以完全严格遵照普通话标准加以区分。一般都是在理论上知道该怎么区分,但实际说话时,往往不加区分或难以区分,如“因”和“英”,“私”和“诗”。在词汇上,想要规定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人不能说“侍应生、搭客、太空人、电单车、救伤车、冲凉、巴沙、组屋……”,非得说“服务员、乘客、宇航员、摩托车、救护车、洗澡、菜市场、楼群……”,也是根本办不到的,因为这些都是当地华语里的常用词语、基本词汇。在语法上,普通话选择问句各选项之间,绝不能用“或(者)”,可是在新加坡华语里,在选择问句各选项之间用“或(者)”连接是极平常的事。请看:
(1)遇上你是我一生的对,或错?(林秋霞《想飞》,点线出版社,1993年,第63页)
(2)他们是真的没有丝毫不舍?或者是那份憾然的别情已经被瀚然的人潮冲淡了,淹没了?(梁文福《最后的牛车水》,冠和制作出版,1988年,第15页)
(3)此时该是得意?或是羞愧?(《吾土吾民创作选·小说(上)》,南洋商报,1982年,第146页)
(4)现在究竟是回到了乡下或是被卡在半路,还不知道。(《联合早报》1995年6月3日副刊第21版)
新加坡华语如此,中国台湾的“国语”也是如此。可是例(1)—例(4)里的“或(者)”、“或是”在普通话里,都得换成“还是”。我们能硬性作出“选择问句内各选项之间不能用‘或(者)’”这样的规定吗?当然不能,而且即使规定了实际也办不到。语言这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原先看着不规范的说法有可能逐渐为大家所接受。例如,在语法上原先都认为“干不干净、知不知道、学不学习”是不规范的说法(这都是南方某些方言和东南亚华语的说法),可是现在它们都已进入普通话,为大家所接受,而且认为这样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
面对上述实际情况,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汉语教学是否一定要不折不扣地以理论上的普通话为标准,这个问题显然是可以讨论的。
有人可能会问:照这样说,我们进行汉语教学,所教的汉语/中文/华文是不是就可以不要标准了?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的观点是,汉语教学所教的汉语/中文/华文,在理论上可以明确规定“要以中国内地的普通话为标准”,但是实际教学中应允许有一定的弹性,不必过于死抠。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这样的认识,陆俭明于2004年在南京大学举行的“第三届中国社会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出了“大华语”这一概念。
我们所说的“大华语”跟先前有人所说的“大中华语言圈”的概念不同,“大中华语言圈”涵盖了北京话、广州话、闽南话、客家话等;而我们所说的“大华语”是指:
以普通话为基础而在语音、词汇、语法上可以有一定的弹性、有一定宽容度的全球华人的共同语。
“大华语”虽然是一个抽象概括、人为设定的概念,但是将这一概念引入汉语教学是有好处的。
首先,语言具有情感性,将“大华语”这一概念引入汉语教学中有助于增强世界华人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华人社会。我们知道,境外中文/华文一直存在,而且今后也会长期存在。这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第一个因素是,广大华裔和华侨同胞对中华民族的情结,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第二个因素是,作为中文/华文大本营的中国的不断强大与发展。可以预测,随着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并逐步跃居世界前列,中文/华文将会继续存在并进一步发展。但是,正如上面已经说过的,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而且会受到地域的语言、文化的强烈影响,因此海外中文/华文跟我们境内的普通话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各华人社区开展的汉语教学,我们一方面还是强调汉语教学要以普通话为规范标准,同时提出“大华语”概念,承认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普通话在规范上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允许并承认境外中文/华文的规范资格。这样做既坚持了我们的原则,又尊重了他人,这对建立全球范围内和谐的华人社会无疑会起到无形的积极作用。
其次,更有助于推进世界范围的汉语教学。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开展汉语教学的目的“是为世界各国建造通向中国的友谊之桥——汉语桥”。在国际上广泛开展汉语教学,必然会带来汉语教师不足的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从长远看,大量派出志愿者汉语教师的做法决非上策。世界上一些主要语言的外语教学(如法语教学、英语教学、西班牙语教学、俄语教学等)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语言走向世界的标志有两条:一是该语言在其他国家开展的语言教学能逐渐列入这些国家的基础教育范围;二是各国从事该语言基础教学的教师逐渐实现本土化,即由当地本土的教师来教这种语言。显然,汉语真要走向世界,重要的是要努力培养当地本土的汉语教师。再说,汉语的“国别化”教学,也只有当海外的基础汉语教学基本上都由当地汉语教师来承担才能真正实现。然而,在当地汉语教师的培养中,无论怎么努力,当地汉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都难以达到普通话的规范标准,多少会带有一定的所谓“洋腔洋调”。难道我们可以因为他们的普通话水平没达到普通话的规范标准而不让他们来教汉语吗?外语教学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当地本土的教师虽然在发音上、用词上或语法上不完全合乎规范标准,但其教学效果一般都超过由外语母语国派来的教师。汉语教学也将会是这样。而这些本土的汉语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也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普通话水平,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使汉语教学不断推进与发展。
有鉴于此,我们对于作为外语教学的汉语/中文/华文的标准问题,宜确立这样一个指导方针:普通话和简化字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教学所教的汉语/中文/华文应当是规范的汉语、汉字,汉语教师要努力以普通话规范标准为标准;另一方面我们又允许在语音、词汇、语法上可以有一个偏离普通话规范标准的容忍度。这样做也符合我们古人所说的“取法于上,仅得为中”(语出唐太宗《帝范》卷四)的道理。当然,在实际教学中如何掌握这个“度”,要靠教学单位和广大汉语教师进一步研究,要靠广大汉语教师的智慧和教育艺术。在我们看来,一个外国的汉语学习者,如果他既能讲一口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即使带点儿洋腔洋调),书面上能写比较漂亮的汉语,又能听懂看懂各地带有不同方音、发生某些变异的汉语/中文/华文,那他的汉语该算是高水平了。说实在的,这不是一个低要求,而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因此,教学目标和实际要求之间,可以有一个可容忍的距离。
可是,这样一来,将会带出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到底该如何看待汉语规范化问题。进入21世纪,语言学界对语言规范似已逐步形成“动态规范”观。李宇明教授早就指出,语言规范同语言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理论上说,正确的语言规范应有利于语言的健康发展,健康的语言发展能够促进语言的规范,有利于语言规范化工作。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语言规范很可能与语言发展产生矛盾。语言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变异,其中包括不符合现有语言规范的现象,但这些可能恰巧是语言新的生长点之所在。因此,规范不是静态的,更不是千秋不易的金科玉律,而应该是动态的,应该要多一些柔性。
最近李宇明教授又重申了这个观点。
沈家煊先生也指出,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要讲究一个度,语言的规范统一和变异多样是辩证的统一,不能过分突出一面而忽略另一面。
晁继周先生认为,语音标准不能定得过死,应该体现刚性和柔性相结合的原则。刚性原则指的是字、词读音要有统一的标准;柔性原则是指说普通话的人某些实际读音与规定的读音不合,应该有条件予以变通。
以上三位先生的观点还是针对国内汉语言文字规范来提的,我们认为,面向全球开展的汉语教学更需持有这种“动态规范”观,这才更符合也更有利于汉语教学的发展。因此,我们在汉语教学要求上可以这样说,“达到普通话规范标准”要求,那是高标准;“达到大华语”要求,那是基本要求。具体说,在汉语教学中,既要坚持如下的刚性原则——语音、词汇、语法要有统一的标准,那就是普通话的规范标准;又要实施柔性原则——某些实际读音、某些用词或语法的运用,允许与规定的普通话规范标准有一定的变通,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规范有一定的弹性和宽容度。
“大华语”这一概念无疑是适应汉语走向世界的需要的。
其实,别的语言也都是有弹性和宽容度的,最突出的是英语。英国英语、美国英语、澳大利亚英语、新加坡英语、印度英语的差异充分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