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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晚期资本主义的叙述模式

“有组织的资本主义”(organisierter Kapitalismus)或“由国家调节的资本主义”(staatlich geregelter Kapitalisimus)等说法是指这样两类现象,它们可以归之于积累过程的高级阶段:一方面,是指经济的集中过程(全国性公司以及跨国公司的先后兴起 [1] )和商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劳动市场的组织化。另一方面,则是指这样一个事实:随着市场功能缺口的不断增大,国家开始对市场进行干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增大,当然意味着竞争资本主义(Konkurrenzkapitalismus)的终结。然而,无论各公司如何扩大它们暂时的前景和加强对环境的控制,只要投资决策是依据企业利润的标准来作出的,那么,市场的控制机制就依然在发挥作用。同样,用国家干预来补充和部分取代市场机制标志着自由资本主义(Liberalkapitalismus)的终结。然而,无论商品所有者的私人商业活动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行政的限制,只要整合社会的有效秩序完全是自发形成的,也就是说,完全是私人经营策略的间接后果,那么,用政治计划对有限的资源进行配置就是不可能的。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里,经济系统、行政系统和合法性系统的特点大体上可以概括如下。

1. 经济系统(Dasökonomische System)

20世纪60年代,许多学者以美国为例,提出了一种三部门模型(Dreisektorenmodell),其基础是把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区分开来。 [2] 根据这个模型,私有经济的生产是以市场为取向的,其中,一部分一直还受着竞争的调节,另一部分则受制于寡头垄断的市场策略,容许竞争边缘地带的存在。相反,在公共部门中,尤其是在军火和航天工业中,则出现了一批在投资决策时几乎不考虑市场的大公司。这些大公司或者是由国家直接控制的企业,或者是靠政府订单生存的私人公司。在垄断部门和公共部门中,资本密集型行业占主导地位,在竞争部门中,劳动密集型行业占主导地位:前者的资本有机构成要高于后者。在垄断部门和公共部门中,企业面对着强大的工会。在竞争部门中,工人的组织要差一些;工资水平也相应地不统一。在垄断部门中,我们可以看到生产的进步相对比较迅速。而在公共部门中,企业则无需同样程度地合理化。在竞争部门中,企业则不可能合理化。 [3]

2. 行政系统(Das administrative System)

国家机器履行着许多经济系统的职责。这些职责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机器用总体计划来调节整个经济循环过程;另一方面,则创造和改善利用剩余资本的条件。

总体计划具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它既受到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限制(因为不能限制私有企业的投资自由),同时又避免了各种不稳定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节经济循环的措施,以及旨在调节投资和总体需求的各项措施,比如信贷、价格控制、补贴、贷款、收入的二次分配、受经济景气政策指导的政府合同、间接的劳动市场政策等,所有这些都具有一种在目标系统框架内回避策略的回应性质。这种目标系统应当在保持增长、稳定币值、充分就业以及外贸平衡等相互冲突的要求之间取得平衡。

总体计划控制着私人企业决策的边界条件(Randbedin gungen),以便来校正市场机制,避免导致功能失调,但是,国家在创造和改善利用剩余资本的时候,实际上也就取代了市场机制,具体表现为:

——非生产性的政府消费(如军事工业和航天工业);

——通过政策倾斜把资本引向被市场忽略的部门;

——改善物质基础设施(如交通、教育、卫生、疗养中心、城市和社区规划、住宅建设等);

——改善非物质基础设施(如大力支持科学研究、对研究和发展进行投资、专利推广等);

——提高人的劳动生产率(普教系统、职业教育系统以及培训和转训系统等);

——补偿私人生产所造成的社会损失和物质损失(失业救济、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

一个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地位的改善,政府对非生产性商品的需求以及引导资本流向的措施等,所有这些都创造和改善了投资环境。和其他措施(上面所列举的措施除外)比较起来,尽管这些所取得的都是一些次要效果,但其目标是要通过提供集体消费的商品和加强对劳动力的培训,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资本的使用价值。

3. 合法性系统(Das legitimatorische System)

由于市场在功能上暴露出了诸多的弊端,这种控制机制在功能失调的情况下也导致了许多副作用,因此,公平交换这一基本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也就崩溃了。经济系统与政治系统的重新结合,在某种程度上使生产关系重新政治化了,因此也就更加需要加以合法化。与自由资本主义不同,(晚期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机器不再只是一般的生产保障条件,也就是说,不再是保证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是积极地介入到再生产过程当中;同前资本主义国家一样,这种国家机器也需要合法化,而且现在已经没有可能再依赖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已经被破坏和消耗掉的传统因素。此外,借助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普遍主义价值系统,公民权利,包括参与政治选举的权利,普及开来了。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暂时把创造合法性同选举机制脱离开来。由此而出现的问题是通过形式民主(formale Demokratie)系统来加以解决的。公民参与政治意志形成过程,即实质民主(materiale Demokratie),必定会使人们意识到社会化管理的生产与私人对剩余价值的继续占有和使用之间所存在的矛盾。为了不让这种矛盾暴露出来,行政关系系统就必须充分独立于具有合法性功能的意志形成过程。

形式民主的制度与程序的安排,使得行政决策一直独立于公民的具体动机之外。这是通过合法化过程实现的;合法化过程诱发了普遍化的动机,即内容各不相同的大众忠诚,但同时避免了群众的参与。 [4] 资产阶Öffentlichkeit)的结构转型为形式民主的制度和程序创造了应用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公民在一种客观的政治社会中享有的是消极公民的地位,只有不予喝彩的权利。 [5] 私人自主的投资决策在公众的公民私人性中获得了必要的补充。

在失去政治结构的公共领域里,合法性被压缩成了两个剩余的需求:第一,公民私人性,即对政治冷漠,而转向关注事业、休闲和消费(参阅第二部分第七章),助长了在系统内获得适当回报的期望(主要表现为金钱、休闲时间以及安全感)。社会福利国家的补偿纲领就考虑到了这种私人性,这个纲领也包括了转换到教育系统中的各种劳动意识形态(Leistungsideologie)因素。 [6] 第二,结构失去政治意义本身就需要证明,或是用精英理论(Elitetheorie),或是用科技专家治国论(technokratische Systemtheorie),前者可以追溯到熊彼特(J.Schumpter)和韦伯(Max Weber)那里, [7] 后者则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的制度主义学派(Insitutionalismus) 。在资产阶级社会科学历史上,这些理论在今天所起的作用类似于当年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起的作用。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古典政治经济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社会所具有的自发性。

4. 阶级结构(Klassenstruktur)

在传统社会里,生产关系的政治形式使得人们很容易分辨各个统治集团。但在自由资本主义社会里,明显的统治被匿名形式的私人政治权力所取代(当然,在经济所引发的社会危机时期,这种匿名形式的私人政治权力会再次表现为一种可识别的政治反对形式,这点在欧洲工人运动阵营中看得很清楚)。在有组织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被重新政治化,但阶级关系的政治形式却并没有因此而恢复起来。相反,阶级统治的政治匿名性被社会匿名性取代了。也就是说,晚期资本主义的结构可以说是针对局部危机的反应结构。为了避免系统危机,晚期资本主义社会把社会整合的全部力量都集中用于最可能出现结构冲突的地方,以便更有效地使冲突保持在潜在状态。 [8] 与此同时,为了做到这一点,它们也满足了改良主义劳工政党的政治要求。 [9]

在这方面,由企业组织和工会组织谈判所决定的准政治性的工资结构在历史上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霍夫曼(W.Hofmann)所说的“权力价格的形成”(Machtpreisbildung)取代了寡头垄断市场中的价格竞争,并且在劳动市场上也有着相应的机制。那些庞大的康采恩用准行政手段控制其销售市场的价格波动,同样,它们也与工会就工资变动达成准政治性的妥协。 垄断部门和公共部门的行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在这些行业中,劳动力商品获得了一种带有“政治”色彩的价格。“劳资双方”(Tarifpartner)找到了一个更大的妥协范围,因为提高的劳动成本可以通过价格来补偿,而且,对国家的要求能够在中期取得一致,这些要求旨在提高生产率,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改善工人的社会状况。垄断部门似乎可以把阶级冲突公开表现出来。

这种使冲突发源区避开麻烦的做法带来了如下后果:

(1)形成多种工资和(或)加剧公共事业部门中的劳资纠纷;

(2)导致持续的通货膨胀,同时使收入的暂时再分配不利于无组织的工人及其他边缘集团;

(3)导致政府财政的持续危机和公共事业的困窘(如公共交通、教育、住宅建设和医疗保健条件等的恶化);

(4)不能对部门(农业)和地区(边缘地区)之间失衡的经济发展进行充分的调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几十年里,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成功地在关键领域中使阶级冲突保持在潜在状态,这里撇开1968年的巴黎五月事件不论;成功地延长了经济周期,把周期性的资本贬值变成了比较和缓的持续通货膨胀危机,并且还广泛地消除了经济危机的功能紊乱副作用,把副作用分散到准集团中(如消费者、学生及其家长、交通使用者、病人、老人等),或没有什么组织的自然人群中。通过这种方式,各阶级的社会身份就被打破了,阶级意识也变得支离破碎。阶级妥协成为了晚期资本主义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样就(几乎)使得每一个人既是参与者,又是当事人。当然,由于财富和权力的分配明显(而且愈益)不平等,我们很容易区分:哪些人更多地属于参与者,哪些人则更多地属于当事人。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形成的阶级结构和组织原则是否通过阶级妥协发生了变化,如果发生了变化,又是如何变化的?这个问题不能从社会系统中的有限原则和货币机制所发挥的作用来加以考察。 因为地产和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货币化,以及“原本与货币形式无关的使用价值和生活领域的逐渐货币化”,并不能充分说明交换一直是控制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从政治上提出的占有使用价值的要求摆脱了商品形式,即使这些要求是用货币形式来满足的。对于阶级结构来说,关键在于,处于依附地位的工人的实际收入是否一直受到一种交换关系的决定,或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是否受到政治权力关系的限制和修正,而并非单纯取决于市场机制。

一种关于晚期资本主义的理论必须努力解释以下问题:

首先:

——晚期资本主义的结构是否为具有特殊目的的社会化生产的矛盾提供通过进化而加以自我改造的空间?

——如果提供了这样一个空间,那么,导致这种方向的发展动力又是什么?

——如果没有提供这样一个空间,那么,暂时受到压制但并未得到解决的阶级对抗又表现为何种危机倾向呢?

其次:

——晚期资本主义的结构是否能够长期避免经济危机?

——如果不能,那么,经济危机是否会像马克思所期待的那样,导致社会危机,并进而导致政治危机?换言之,是否会在世界范围内导致革命斗争?

——如果不能,那么,经济危机到底转移到了什么地方?

最后:

——转移的危机是否会保留系统危机的形式?或者说,我们是否必须考虑到会存在其他不同、但相互有着联系的危机倾向呢?

——如果的确有其他危机倾向存在,那么,哪些危机倾向在哪些社会群体中会造成异常行为?

——预期的失范潜力是否允许有一定目的的政治行为存在,或者说,是否会导致亚系统的功能紊乱?

目前,我还看不出如何能够令人信服地解决这个关于晚期资本主义自我改造的可能性问题。但我并不排除有可能长久地避免经济危机,尽管只有唯一的办法,即在要求资本实现的压力中所体现出来的相互矛盾的控制命令产生了一系列其他的危机倾向。不断干扰资本主义增长的倾向可以用行政手段来加以处理,和通过政治手段被转移到社会文化系统里。我认为,具有特殊目的的社会化生产矛盾就会因此而再次直接采用一种政治形式,当然,不是那种政治阶级斗争的形式。因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里,政治的基础是已经得到处理并且被压制下去的系统危机,所以随着政治意识的零散化和政治同盟的不断变化,各种争端就会不断出现,而且可以改变阶级妥协的条件。因此,阶级结构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消解,资本主义组织原则自身内部的矛盾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影响,这就要看实际的权力格局了。

接下来我想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可能出现的危机倾向作一个抽象的分类。


注释:

[1] 海默(St.Heymer):“跨国公司与不平衡发展规律”(Multinationale Konzerne und das Gesetz der ungleichen Entwicklung),奥康纳(J. O'Connor):“经济帝国主义的意义”(Die Bedeutung des ökonomis chen Imperialismus),均载桑哈斯(D.Senghaas)编:《帝国主义与结构权力》( Imperialismus und strukturelle Gewalt ),Frankfurt am Main,1972。

[2] 里根(M.D.Reagan):《管制经济》,( The Managed Economy ),New York,1963;肖恩菲尔德(A.Shonfield):《现代资本主义》( Modern Capitalism ),London,1965;克罗瑟(P.K.Crosser):《美国经济中的国家资本主义》( State Capitalism in the Economy of the U.S. ),New York,1960;伽尔布莱特(J.Galbraith):《新兴工业国家》( The New Industrial State ),London,1967;韦登鲍姆(M.Weidenbaum):《现代公共部门》( The Modern Public Sector ),New York,1969;梅尔曼(S. Melman):《五角大楼资本主义》( Pentagon Capitalism ),New York,1970。

[3] 奥康纳:《国家的财政危机》( The Fiscal Crisis of the State ),S.Francisco,1973。奥康纳的三部门模型是以美国为参照的,因此,若应用于德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必须作一些修改。关于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请参阅罗得尔(U.Rödel):《价值学说的状况以及价值学说危机理论的可能性综论》( Zusammenfassung kritischer Augumente zum Status der Werttheorie und zur Möglichkeit einer werttheoretischen Krisentheorie ),手稿,MPIL。

[4] 关于“创立合法性”的功能主义概念,请参阅帕森斯(T.Parsons):“投票与美国政治制度的平衡”(Voting and Equilibrium of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ystem),载布尔迪克(Burdick)、布罗德贝克(Brodbeck):《美国人的投票行为》( American Voting Behavior ),Glencoe,1959。

[5] 哈贝马斯、福利德堡(L.v.Friedeburg)、厄勒(Ch.Oehler)、韦尔茨(F. Weltz):《大学生与政治》( Student und Politik ),Neuwied,196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 ),Neuwied,1962。

[6] 哈贝马斯:《技术和科学作为意识形态》( Technik und Wissenscahft als Ideologie ),Frankfurt am Main,1968。

[7] 熊彼特(J.Schumpeter):《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 Kapitalismus Sozialismus und Demokratie ),Bern,1950,第448页。

[8] 奥佛(Claus Offe):“政治统治与阶级结构”(Politische Herrschaft und Klassenstruktur),载桑哈斯编:《政治学》( Politikwissenschaft ),Frankfurt,1969,第155页及以下诸页。

[9] 斯特莱奇(J.Strachey):《资本主义的今天与明天》( Kapitalismus heute und morgen ),Düsseldorf,1957。 D/1c+/u0QzCGooE3bYXi12xqawYZV5aFeBybCDAvzgKm06GZK93bjAQKZzZz8a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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