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点也没变,克拉丽莎心想,依然那种古怪的神情,依然那种格子衣服;脸色不那么光润了,敢情是干瘦了些,可他看上去挺硬朗,丝毫没变。
“又见到你了,真是太好啦!”她激动地说。彼得拨开折刀。他的举止就是这样,她想。
他告诉她,他昨晚刚到,立即到乡下去了。境况如何?大家都好吗?——理查德好吗?伊丽莎白好吗?
“这些是做什么的?”他用折刀指着她的绿裙子,问道。
他穿得挺讲究,克拉丽莎想,不过他总爱指责我。
她正在补裙子,和往常一样补裙子,他思忖;我在印度的全部时光,她就这么坐着,缝补裙子;四处逛荡,参加宴会;或是急急忙忙赶到议会旁听,又匆匆回家,等等;他想到如此种种,心情越来越烦躁,激动;他认为,对于某些女子来说,世上最糟糕的事莫过于结婚,参与政治,嫁给一个保守党人,就像那位可敬的理查德。没错儿,正是这么回事,他思量着,啪的一声把折刀合拢。
“理查德很好,他在委员会开会,”克拉丽莎说。
她打开剪刀,一面告诉他,她家今晚有宴会。她这就把裙子补完,他介意吗?
“我不想请你来赴会,”她说,“我亲爱的彼得!”
真令人心醉,听着她这么称呼——我亲爱的彼得!真的,这一切都很美妙——银器、椅子,全都令人陶醉!
为什么她不想请他来赴会呢?他问她。
啊,克拉丽莎心想,当然,他令人神往!令人万分神往!现在还记得,在那可厌的夏天,总是下不了决心拒绝嫁给他——可是,真奇怪,为什么后来又打定主意不嫁给他呢?
“实在不可思议,今天早晨你竟然会来!”她大声说,两手交叠着,搁在裙子上。
“还记得吧,”她说,“在布尔顿的时候,窗帘总是不断飘动?”
“是嘛,”他说,心中回忆起独自与她的父亲一起用早餐时的窘态;她的父亲已去世,他没有给克拉丽莎写信安慰;他和她的父亲老帕里,那个满腹牢骚、优柔寡断的老头贾斯廷·帕里,向来就合不拢。
“我常希望能与你父亲相处得更融洽些,”他说。
“但是,他从未喜欢过任何一个想要……从未喜欢过我的朋友,”克拉丽莎说;她恨不得咬住舌头,竟然这样提醒彼得,让他想起他曾想娶她呢。
我当然想娶你,彼得心想;那件事几乎叫我心碎;他沉湎在悲哀的情思里,那痛苦犹如从平台上望去的月亮冉冉上升,沐浴在暮色中,显出一种苍白的美。从那以后,他想,我从未如此悲伤。他向克拉丽莎挨近一点,仿佛他真的坐在平台上;他伸出手去,举起来,又垂下。那一轮明月就悬挂在他们的上空。月光下,她仿佛与他并肩坐在平台上。
“现在赫伯特住在布尔顿,”她告诉他,“如今我再也不去那里了。”
然后,正如在月光下平台上发生的情景,一个因为已经厌倦而感到内疚,另一个却默默地坐着,十分安静,忧郁地望着月亮,不愿说话,只是动动脚,清清嗓子,注意到桌腿上的一种涡形铁花纹,拨动一片树叶,一声不吭——彼得眼下也是如此。因为他在想,为何要重温旧梦呢?为什么又要他回忆往事呢?她已经那么残酷地折磨过他,干吗还要让他痛苦?为什么?
“你记得那湖水吗?”她很不自然地问道。她心潮起伏,因而喉部肌肉也变得紧张,当她说到“湖”字时,嘴唇也颤抖起来。因为她既是个孩子,曾站在父母中间给鸭子喂食,又是一个成年的女人,怀抱着自己的生活,走向伫立湖边的父母,走近时,她怀抱的生活越来越丰满,终于变成完整的生活、充实的生活,她把这生活交给他们,并且说:“这就是我创造的生活!就是这个!”可她创造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呢?究竟是什么?只不过今儿早晨和彼得一起坐着缝衣服罢了。
她瞅着彼得·沃尔什,她的眼光掠过整个那段时间和那种情感,疑惑地落到他身上,又泪盈盈地逗留在他身上;而后向上飘去,仿佛小鸟在枝头触一下便往高处飞去。她毫不掩饰地擦了擦眼睛。
“是的,”彼得说,“是的,是的,是的。”他反复说,似乎她把什么东西拨到表面,随着它的浮现,他被刺伤了。住口!住口!他想哭泣,因为他并不年老,他的生命尚未结束,绝对没有,他五十刚出头。要不要告诉她呢?他寻思着。他很想实情相告,但又觉得她太冷酷,一味拿着剪刀做针线;在克拉丽莎身旁,戴西会显得十分平庸。克拉丽莎会把他看作失败者,他想。在他们眼中,在达洛卫一家的眼中,我是个失败者。不错,对于这点他毫不怀疑,他是个失败者;倘若与这一切相比——镂花桌子、镶宝石的裁纸刀、海豚装饰品、烛台、椅套,还有那些珍贵的古老的英国套色版画——他是个失败者!然而,我厌恶包含在这一切之中的沾沾自喜,他想;那是理查德热衷的东西,不是克拉丽莎,不过她嫁给了他。(这当儿露西端着银盘走进来,啊,更多的银器;当她弯腰把盘子放下时,他觉得她纤细迷人,姿态妩媚。)然而,这一切却不断在继续!一周又一周,克拉丽莎的一生就这么流逝了;而我呢——他思索着;须臾,一切事物都从他身上射出光芒:旅途,骑马,争吵,探险,桥牌,恋爱,工作,工作,工作!他公然拿出他的折刀——就是他那把牛角柄旧折刀,克拉丽莎吃得准,这三十年来他始终带着它——紧紧地攥在掌中。
多古怪的习惯,克拉丽莎心想,老是拿着刀子玩儿,老是让人感到自己也变得轻佻,无聊,空虚,正如他向来所说的,只不过是个傻乎乎的话匣子。她拿起了针,觉得自己好比一个没有人保护的女皇(彼得突然来访使她十分惊讶——使她感到烦恼),她的卫兵都已熟睡,任何人都可以溜进来,看见她躺在荆棘丛生的地方,不过,她要企求援助,想想自己的成就和喜爱的事情,把这一切召唤到身边:她的丈夫,伊丽莎白,她自己;总之,她要召唤一切,来驱散那敌人。对于现在这一切,彼得几乎一无所知哩。
“近来你在干些什么?”她问。宛如在战斗前夕,战马脚掌刨地,高昂着头,阳光照射到两边的胁腹,颈部弯成弧形,同样地,彼得和克拉丽莎并肩坐在蓝色沙发上,互相挑战。他的力量从身体内冲击,翻滚。他从各方面集中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对他的赞扬,他在牛津大学的经历,他的婚姻(克拉丽莎对此毫不知情),他的热恋。总而言之,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成千上万件事呀!”他大声说。这一股积聚的力量此刻横冲直撞,叫他感到惊喜交集,仿佛被一些他看不见的人们抬上了肩,在半空中疾驰,在这股力量的激励下,他把手举到额前。
克拉丽莎坐得笔直,屏住呼吸。
“我在恋爱,”他说,但不是对克拉丽莎说,而是对着黑暗中被举起的某个女人所说,人们无法触摸她,只能在黑暗中把花环放在草地上,献给她。
“我在恋爱,”他重复说,这一回对着克拉丽莎说了,语气相当平板。“爱上了一位在印度的姑娘。”他已献上花环,随便克拉丽莎怎么想吧。
“恋爱!”她说。在他这一把年纪,戴着个小领结,居然还受到这个妖魔的摆布!瞧他的脖子瘦得没有一丁点儿肉,手都发红了,何况他还比我大六个月呐!她把眼光射回自己身上,可心里仍然感到——他在恋爱。她感觉到,他有了爱情,他在恋爱。
但是,那不可征服的私心永远要践踏对手,就像河水总是向前奔流,向前,向前;尽管它也承认,对人们来说,没有任何目标,却依然勇往直前;这种不可征服的私心使她的双颊泛红,显得很年轻,很健康;她的眼睛闪亮,身子微微颤抖地坐着,裙子散在膝上,针插在绿绸末端。他在恋爱!可不是爱她。当然是爱一个更年轻的女人。
“她是谁?”她问。
现在必须把这尊雕像 从高处取下,放在他们中间。
“不幸,她已嫁给别人了,”他说,“丈夫是个印度陆军少校。”
他就这么可笑地把她奉献给了克拉丽莎,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甜蜜之中带着嘲弄。
(不过,他仍然在恋爱,克拉丽莎想。)
“她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彼得非常理智地说下去,“我这次是来和我的律师商议离婚手续的。”
喏,告诉你了——她与两个孩子!他心想。克拉丽莎,你对他们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他们就在那儿!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当克拉丽莎在揣测他们时,彼得恍惚感到,那印度少校的妻子(他的戴西)和她的两个孩子变得越来越可爱,仿佛他叫盘里一个小灰球发出光华,一株可爱的小树冉冉升起,在那轻快而带有海水咸味的亲密气氛之中(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没有人像克拉丽莎那样理解他,同他的思想共鸣)——一株小树,在他俩亲密无间的气氛中茁生。
那个女人一定奉承他,欺骗他,克拉丽莎思忖;她大刀阔斧地唰、唰、唰三下,便勾勒出那个女人的轮廓,那印度陆军少校的老婆的轮廓。多糟糕!多愚蠢!彼得一生都这样被人愚弄,最初是被牛津开除,接着又在去印度的船上,同一个陌生女子结婚,如今又爱上了一个少校的婆娘——上帝保佑,当初她幸亏不嫁给他!可是,他在恋爱,她的好朋友、她亲爱的彼得,在恋爱哟。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呢?”她问他。呃,那是林肯法律协会的胡珀—格雷脱莱事务所那些律师的事,他答道。接着,他竟然用大折刀修起指甲来。
看在老天爷分上,别玩那把折刀了!她抑制不住恼怒,在心中呼喊;他的放荡不羁、不谙世故,他的软弱无能,他对任何人的感情的茫无所知,始终叫她恼火,如今又使她生气了;这么一把年纪,多愚蠢呵!
这些我全明白,彼得想;他的手指摸着刀刃,心中寻思:我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就是克拉丽莎,达洛卫,还有他们那一帮人;但是,我要让克拉丽莎看到——这时,他莫名其妙地突然被一些无法控制的力量支配,完全失却平衡,不由得热泪盈眶,泫然流涕;他毫不感到羞耻地坐在沙发上啜泣,泪水从脸颊上淌下。
克拉丽莎俯身向前,拿起他的手,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吻了他——确实感到他的脸贴着她的面颊,她硬压下胸中的热情,那翩翩飞舞的银光闪闪的羽衣,犹如热带阵风中飘荡的蒲苇;当她逐渐恢复平静后,便握着他的手,轻轻拍他的膝盖,舒服地靠着沙发,心里觉得,跟他在一起无限融洽、轻松;她忽然想起,如果我嫁给了他,这种快乐将会整天伴随着我哩!
对她来说,一切都已结束。床很窄,床单已铺上。她独自走上塔楼,撇下他们在阳光下采撷草莓。门已关上,在落下的泥灰扬起的尘埃和零乱的鸟窝之间,眼前的景象显得多么遥远,传来的声音听上去微弱、阴凉(她记得有一次在利思山上就是这样);还有理查德,啊,理查德!她在内心呼唤,恍惚酣睡的人在夜半惊醒,在黑暗中伸出手来祈求援助。她重又想起理查德正与布鲁顿夫人共进午餐。理查德把我给撇下了,我永远是孤独的,她想,一面交叉双手,搁在膝盖上。
彼得·沃尔什已站起身来,走到窗前,背向着她,轻轻地挥动着一方印花大手帕。他看上去颇老练,而又乏味、寂寞;他那瘦削的肩胛把上衣微微掀起,他擤着鼻子,发出挺大的响声。把我带走吧,克拉丽莎一阵感情冲动,仿佛彼得即将开始伟大的航行;尔后,过了片刻,恰如异常激动人心、沁人肺腑的五幕剧已演完,她身历其境地度过了一生,曾经离家出走,与彼得一起生活,但此刻,这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应该行动了。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向彼得走去,就像一个女人把东西整理舒齐,收拾起斗篷、手套、看戏用的望远镜,起身离开剧院,走到街上。
真令人不可思议,他想,当她走近时,带着轻微的叮当声、瑟瑟声,当她穿过房间时,竟然仍有一股魅力,仿佛当年,在夏天晚上,她能使月亮在布尔顿平台上升起,尽管他厌恶月亮。
“告诉我,”他抓住她的肩膀,“你幸福吗,克拉丽莎?理查德——”
门打开了。
“这是我的伊丽莎白,”克拉丽莎激动地说,兴许有点故作姿态。
“您好!”伊丽莎白走上前来。
在他们之间响起了大本钟铿锵有力的钟声,报告半点钟,犹如一个强壮、冷漠、不近人情的青年正使劲地扯着哑铃,忽而扯向这边,忽而扯向那边。
“你好,伊丽莎白!”彼得把手插进口袋,迈步向她走去,一边说了声“再见,克拉丽莎”,便头也不回,迅速走出房间,跑下楼梯,打开外厅的大门。
“彼得!彼得!”克拉丽莎追到楼梯口,“记住我的宴会!别忘了今晚我家的宴会!”她不得不提高嗓子,企图压下户外的喧嚣。彼得·沃尔什关上大门时,听见她呼喊:“别忘了今晚我家的宴会!”那声音又细又远,淹没在车水马龙和万钟齐鸣的喧哗之中。
记住我的宴会,记住我的宴会,彼得·沃尔什走上大街,口中有节奏地自言自语,同大本钟报时的直截了当的声音保持协调。(一圈圈沉重的音波融入空中。)唔,这些宴会,克拉丽莎的宴会,他兀自寻思。为什么她要举行这些宴会呢?他想。不过,他并不怪她,也不责备迎面走来的身穿燕尾服、钮孔里插一朵康乃馨的所谓的人。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像他那样,沉湎在恋爱中。这幸运儿便是他自己。此刻他的身影映现在维多利亚街上一家汽车制造商店的厚玻璃橱窗上。整个印度都是他的后盾:平原,山脉,霍乱,比爱尔兰更为辽阔的土地;他,彼得·沃尔什——独自作出的抉择;在他的一生中,他破天荒第一次真正恋爱。克拉丽莎变得严厉了,他想,而且,他怀疑她还有点感情用事。他望着那些庞大的汽车,它们能够——行驶多少英里?需要多少加仑汽油?因为他对机械比较内行,在他居住的地区里,他还发明过一种犁,并且从英国定购过手推车,遗憾的是那些劳工不愿使用这些工具。克拉丽莎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这是我的伊丽莎白!”她说这句话的语气——叫他听了很不舒服。为什么不简单地说“这是伊丽莎白”呢?不真诚。伊丽莎白也不喜欢她这样说。(那洪亮、沉重的钟声的余波仍然震荡着周围的空气,报告半点钟的钟声,时间尚早,刚十一点半。)因为他了解年轻人,喜欢年轻人。而在克拉丽莎身上,他总感到有那么一点儿冷酷。当她年轻时,她总有一种羞怯的心理,到了中年,这种心理变成了世俗观念,然后一事无成,一场空,他思索着,阴郁地望着那玻璃橱窗深处,心想,是否因为他在那一时刻去看她而惹她生气了?忽然,他只觉得羞愧难当,自己表现得像个傻瓜:哭泣,动了感情,把什么都告诉她,就跟往常一样,完全一样。
仿佛一片乌云遮住太阳,寂静笼罩伦敦,压抑人的心灵。一切努力停止了。时光拍击着桅杆。我们就此停顿,我们在此伫立。唯有僵硬的习俗的枯骨支撑着人体的骨架,里面却空空如也,彼得·沃尔什喃喃自语;他感到身体被掏空,内部什么也没有。克拉丽莎拒绝了我,他站着沉思,克拉丽莎拒绝了我。
好比一个女主人准时来到客厅,却发现客人已光临而为自己辩解那样,圣·玛格雷特教堂的钟声在诉说:我没有来迟。没有来迟,她说,现在正是十一点半;然而,尽管她绝对正确,她的声音却不愿显出个性,因为那是女主人一本正经的口吻。对过去的某种忧伤,对现在的某种关注,使她把个性隐藏。钟声在说:十一点半了。圣·玛格雷特教堂的钟声悄悄地钻入内心深处,消逝在一圈圈音波之中,仿佛是什么有生命的东西,要向自己倾诉衷肠,驱散自己,带着一阵幸福的颤抖去憩息——正如克拉丽莎穿着一身洁白的衣裳,随着钟声走下楼来,彼得·沃尔什心想。那便是克拉丽莎本人,他满怀激情、十分清晰而又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她,似乎这样的钟声多年以前就在室内回荡,他俩相对而坐,心心相印,共享那缱绻的良辰,又似采蜜归去的蜂儿,满载着千金一刻的柔情蜜意而离去。不过,是在哪一个房间?在什么时刻?当钟声敲响时,他又为何感到如此心花怒放?过了一会,当圣·玛格雷特教堂的钟声渐渐减弱,他想到她曾经患病,那钟声表示虚弱和痛苦。他想象,那是她的心脏病发作;最后一下钟声蓦地响亮有力,那是震撼生命的丧钟,克拉丽莎在她的会客室内应声就地倒下。不!不!他呐喊着,她没有死!我也不老,他呐喊着,迈开大步走上白厅街,似乎光明的未来展现在眼前,充满活力,永无休止。
他丝毫不老,不顽固,也不乏味。至于他们那些人嘛——达洛卫喽、惠特布雷德喽,以及他们那一伙人对他的风言风语,他毫不在意——一点也不(虽然他有时确实不得不考虑,理查德能否给他找份差使)。他昂首阔步,举目凝望,朝着坎布里奇公爵 的塑像瞪眼。他曾被牛津开除——那是事实。他曾经是社会主义信徒,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失败者——那也是事实。但是,他认为,文明的未来掌握在青年手中,就像三十年前他那样的青年;他们热爱抽象的原则,他们从伦敦订购书刊,一直寄到他们所在的喜马拉雅山峰之巅,他们研究科学,研究哲学。他认为未来就掌握在那样的青年手中。
背后传来一阵响声,犹如林中树叶的窸窣声,接着又有一阵沙沙声,一种有规律的得得声,赶上了他,打乱他的思路,使他不由地迈开整齐的步伐,走上白厅街。一群男孩身穿制服,手执枪支,凝视前方,大踏步行进着;他们的手臂僵直,脸部表情活像刻在塑像底座四周的铭文——颂扬尽职、感恩、忠贞不渝、热爱祖国。
彼得·沃尔什同他们保持步调一致,觉得这是很好的训练。然而,这些孩子看上去并不茁壮,大都很瘦弱,这些十来岁的男孩将来也许会站在放着一碗碗米饭、一块块肥皂的柜台后面。眼下他们却拿着从菲斯伯里街取来的花圈,准备献在空墓之前;他们神色庄重,与花圈相称,毫不掺杂声色犬马之乐或日常琐事之忧。他们已经宣誓。交通车辆尊重他们,货车都停下,让他们通过。
当他们在白厅街上行进时,彼得·沃尔什感到自己无法跟上他们的步伐。确实如此,他们继续稳步前进,越过了他,越过每个行人,似乎有一个统一的意志统帅着四肢,而那千变万化和毫不缄默的生活,已被安置在纪念碑和花圈组成的台阶之下,由于纪律的约束,生活变成一具瞪大眼睛的僵尸,人们不得不尊重它,尽管可能嘲笑它,却不得不尊重它,他想。他们就这样迈步向前,彼得·沃尔什思忖着,在台阶边停滞片刻,他们经过所有高耸的黑色雕像:纳尔逊 、戈登 、哈夫洛克 等伟大战士的雄姿矗立在他们的上空,高瞻远瞩;仿佛他们也曾同样地克己,牺牲(彼得·沃尔什感到,他也作出了伟大的牺牲),受到同样的诱惑的摧残,终于归结为顽石一般的呆视。然而,彼得自己根本不要这种目光,尽管他尊重别人的这种目光。他能尊重孩子们眼中的这种目光。孩子们继续向河滨大道行进,渐渐消失在他的视野之中;他想,他们尚未尝到人生烦恼的苦果——没有尝到我经历过的一切,他想;他穿过马路,站在戈登的雕像下,站在他童年时代的偶像戈登的雕像下;那将军交叉双臂,跷起一条腿,孤零零地伫立着——可怜的戈登,他兀自思量。
除了克拉丽莎,还没有人知道他在伦敦。经过海上航行,他觉得大地仍然像个岛屿,正因为如此,他无法忍受那陌生之感——他孑然一身,生气勃勃而又默默无闻,独自于十一点半站在特拉法尔加广场 上。这意味着什么?我在哪里?而且,他想,究竟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离婚看来纯属空想。他的情绪顿时低落,三种强烈的情感使他不胜怅惘:领悟,大慈大悲,终于产生无法抑制而尽善尽美的快感,它似乎是另外两种情感的产物;恍惚在他的脑海里,他人之手牵动了绳索,移动了百叶窗,而他自己,尽管超脱,却站在那无穷的大道的起点,要是他愿意,也可以向前,漫游一番。他已有好久没感到如此年轻了。
他脱身了!完全自由了——就像摆脱了一种习惯的束缚时,心灵恰似一团任意喷射的火焰,左冲右突,仿佛即将冲出牢笼。我已有好久没感到这么年轻了!彼得心想,忘却了本来面目(当然仅仅须臾而已),感到自己像个跑出户外的孩子,在奔跑时看见老保姆弄错了窗口,在胡乱挥手。他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往干草市场街走去,迎面过来一个妙龄女郎,长得真迷人啊,彼得想道。当她经过戈登雕像时,彼得依稀觉得(他易动感情)她似乎脱下一层又一层面纱,终于成为他始终神往的理想的女人:年青而又大方,活泼而又稳重,皮肤黝黑却妩媚动人。
他挺起身子,偷偷地摸了摸折刀,跟在那女郎后面,去寻求他心目中的女人,去寻求这种刺激,即便不是正面相遇,也好像给他带来光明,把他俩联结在一起,把他挑选出来,似乎那随意响起的辚辚车声透过神圣的手,轻轻地唤他的名字,不是叫彼得,而是他私下里称呼自己的小名。她戴着白手套,耸耸肩膀,叫一声“你”,只叫一声“你”。尔后,当她走过科克斯珀街上的登特商店时,风儿吹动她薄薄的长披风,散发出泛爱万有的仁慈,以及惆怅的温存,仿佛要张开双臂,去拥抱疲惫的众生……
然而,她尚未嫁人,她年轻,很年轻,彼得思忖;他看见她戴一朵红色康乃馨,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当下花朵又在他眼中燃烧,使她的嘴唇显得猩红。她在街边等待。她身上有一种尊严,不像克拉丽莎那么世故,也不像她那么富裕。她开始行走时,彼得在心里琢磨:她是否体面呢?相当聪敏,生着蜥蜴那样吞吐自如的舌头,他想(他必须幻想,必须来一点儿小小的乐趣),她有一种冷静等待的智慧,才思敏捷的机智,而且,并不炫耀。
她走动了,她穿过街道,他紧跟着她。他决不想令她窘困,但是,如果她停下来,他会说:“来尝一客冰淇淋吧。”她会十分简单地回答:“好吧。”
可是,街上其他行人拦在他们中间,挡住了他,也遮住了她。他紧随不舍。她变幻莫测。她脸上泛起红晕,眼中闪出嘲弄的神色。他觉得自己是个冒险家,放荡不羁,眼明手快,胆大包天,是个地道的罗曼蒂克海盗(昨夜刚从印度归来),把所有那些繁文缛节置之脑后,对橱窗里陈列的黄色晨衣、烟斗、钓鱼钩都不注意,也不理睬什么体面喽、晚宴喽、背心下面穿白色紧身裤的衣冠楚楚的老头喽。他是个海盗嘛。她继续在他前面走,穿过皮卡迪利大街,走上摄政街,她的披风、手套和肩膀与商店橱窗里的穗子、花边和羽毛披肩交融在一起,构成华丽和奇异的气氛,它渐次缩小,从店里飘到街上,犹如夜晚摇曳的灯光,照射黑暗中的树篱。
她欢笑地穿过牛津街和大波特兰街,转入一条小路,这当口,就在这当口,那关键的时刻即将来临,因为她这时放慢步子,打开手提包,朝他的方向瞟一眼,但并不注视他,那是告别的一瞥,既概括了全局,又得意扬扬地把它永远抛开。她已把钥匙插进锁眼,打开了门,消失得无影无踪!克拉丽莎的声音在他耳边回响:记住我的宴会,记住我的宴会。眼前这房屋是那种单调的红房子,悬挂着花篮,敢情是寻花问柳的青楼吧。这一番艳遇就此告终。
“反正,我尝到了甜头,”他想,一边抬头看那摆动的花篮,里面栽着淡色天竺葵,心里想,我尝到了甜头。然而,他的乐趣——一下子粉碎了,因为他自己也很清楚,那多半是想入非非,与那姑娘开的玩笑只是空中楼阁,纯属虚构,他自忖,正如人们想象生活中美好的一面——给自己一个幻觉,虚构出一个她,创造一种美妙的乐趣和其他什么的。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与人分享——它已被粉碎,这很奇怪,却千真万确。
他转身走上大街,想找个地方坐下,等待一会,再到林肯法律协会去——到胡珀—格雷脱莱事务所去。眼下该上哪儿呢?无关紧要。就沿着这条路往摄政公园方向走吧。他的靴子踩在人行道上,橐橐地响,好像说“无关紧要”,因为时间尚早,依然很早呢。
况且,今儿早晨多美呀。街上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恰似一颗健全的心脏在跳动。没有笨拙的摸索,没有优柔寡断。汽车精确地、准时地、悄无声息地疾驶,急转,及时在门口停下。一位姑娘下了车,她穿着长丝袜,头戴羽饰,体态轻盈,可他并不感到她特别魅人(因为他已尝过甜头了)。彼得从打开的门口向大厅里望去,令人肃然起敬的管家、棕黄色的中国种小狗、黑白相间的菱形格子地板,白色帷幔迎风飘拂,这一切他都赞赏。归根结底,伦敦有一种独到之处:社交季节,社会文明。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盎格鲁 —印度家庭,他的家族至少有三代之久都管辖一个次大陆(虽然他厌恶印度、帝国和军队,奇怪的是,他想,我对于这些竟会有这样的感情)。有时候,文明,即便是这种文明,也会使他感到亲切,好像是他的私有物;有时,他会为英国而自豪,也为管家,为中国种的小狗,为安逸的姑娘而自豪。他知道这很可笑,可是这种感觉依然存在。那些医生、实业家以及能干的女人忙于他们的事务,他们都准时、机灵、强壮,似乎都值得他钦佩,他们是一些可以信赖的人,是生活艺术中能急人所难的伴侣,由于种种原因,眼前的景象确实令人十分满意;他要在树荫下坐一会,抽一支烟呢。
那边是摄政公园。不错,小时候他曾在摄政公园漫步——真奇怪,他想,怎么老是想起童年情景——兴许是见到了克拉丽莎的缘故,因为女人比我们更多地怀念过去,他寻思,她们把自己与一个个地方联系起来,与她们的父亲血肉相关——每个女人总为自己的父亲骄傲。布尔顿是个好地方,非常之好;不过,他想,我和她父亲、那老头怎么也合不来,有一天晚上,跟他吵得很厉害——争论一件事,究竟是什么,记不清了,大概是关于政治吧。
是的,他记得摄政公园:笔直的大道,左边的小屋里出售气球,园内有一座怪里怪气的塑像,上面还有铭文哩。他要找一个空座位。他不愿被询问时间的人打扰(他觉得有点睡意蒙眬)。只见一位头发灰白、上了年纪的保姆,身旁童车里的婴儿已安睡——那儿他能找到最好的座位,便在保姆坐着的椅子的另一头坐了下来。
忽然,他想起伊丽莎白走进房里、站在母亲身边时的情景,她的模样很别致,长得身材颀长,差不多已完全发育,称不上美貌,只能说漂亮,至多才十八岁吧。或许克拉丽莎与伊丽莎白关系并不好。“这是我的伊丽莎白。”——为什么那样说——为什么不简单地说“这是伊丽莎白”呢?——就像大多数母亲一般,企图掩盖真相而已。她过于相信自己的魅力,他想,她太自负了。
浓郁柔和的雪茄烟雾渗入他的咽喉,带来凉爽之感;他把烟一圈一圈吐出,烟雾放肆地在空中凝集一会儿,蓝色的烟圈缭绕着——我今晚要找个机会,单独与伊丽莎白谈一谈,彼得心里打算——过了片刻,烟雾开始晃动,变成沙漏形,顶端尖细,渐渐消失了;烟雾的形状极为古怪,他想。突然,他闭上眼睛,费力地举起手把沉重的烟蒂扔掉。他的脑海里闪过颤动的树枝、孩子们的话声、零乱的脚步声,以及过往的行人、车辆或高或低的轰鸣,仿佛有一把大刷子,把这一切都平稳地扫入他的脑海。他越来越沉下,沉下,终于深深地陷入羽毛般柔软的梦乡中。
头发花白的保姆重新拿起织针,彼得·沃尔什坐在她身旁温暖的座位上,打起鼾来。她穿着灰布衣裙,双手始终不倦地、平静地织着,看上去好像捍卫睡眠者权利的使者,又像一个精灵,黎明时分出现在天空与枝条构成的树林中。他好似孤独的漫游者,出没于小街深巷,触动了野蕨草,碰坏了大毒芹,蓦地抬头望去,只见道路尽头一个硕大的身影。
也许因为深信自己是个无神论者,所以,当他偶尔像教徒那样,感到异乎寻常的激奋时,自己都觉得诧异。他想,除了思维,我们身外别无他物;那是一种愿望,渴求安慰与解脱,也渴求某种力量,能超越芸芸众生,那些可悲的侏儒,那些孱弱、丑陋而胆怯的男男女女。假如他能设想这种力量,赋予它女性的形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就存在于世上;他边思索边沿着小径彳亍,仰望苍穹和树枝,并迅速赋予它们女性的特征;又惊奇地注意到,她们变得分外端庄,仪态万方;微风吹拂枝桠,随着暗淡的树叶颤动,她们散播出仁爱、悟性和恩惠;过了一会,她们忽然飞腾上升,纵情狂欢,玷污了虔诚的外衣。
正是这种幻觉,仿佛给孤独的漫游者带来装满果子的锥形大口袋,或在他耳边喁喁细语,犹如海妖的歌声在翠绿的波浪上回荡,或像一束束玫瑰花,向他迎面拂来,或如苍白的面孔浮出水面,引得渔夫在巨浪中使劲泅游,要去亲昵一番。
正是这种幻觉永无休止地浮现,伴随着真实,却把她们的形态置于真实之前,使孤独的漫游者时常慑于她们的魅力,夺去他对大地的知觉和归去的愿望,给予他大致的安宁作为补偿,似乎(他走入林间曲径时就认为)所有这一切生存的渴望都单纯之极,万千事物融为一体,而这幻影,由天空和枝桠构成的形体,从汹涌的大海中升起(他年岁已大,五十出头了),宛如从波涛中可能推出一个倩影,通过她那高贵的手,倾注仁爱、悟性和恩惠。他兀自思量:让我们永不返回华灯之下吧,不再重返客厅,永不读完自己的书,再也不磕掉烟斗里的灰,再也不按铃唤特纳太太收拾杯盘;就让我勇往直前,赶上那硕大的幻影吧,她一昂头便会把我举到她的飘带之上,让我和其他一切都化为乌有哩。
幻觉便是如此。孤独的漫游者很快踅出树林,那边,一个老妇人来到门口,举起手遮在额上,白围裙被风吹起,她也许在等待他归来吧。她似乎(看上去脆弱,其实强有力)要越过沙漠,去寻找她失去的儿子,寻觅一个被毁灭的骑手,去充当人间纷争中死去的儿子们的母亲。因此,当孤独的漫游者沿着村中小街踽踽而行时,妇女们站在那儿编织,男人们在园子里挖土,黄昏似乎预示着不祥;人们伫立不动,仿佛他们知道并且无畏地等待一种令人悚然的厄运,它即将把他们彻底毁灭哩。
室内,在食品柜、桌子、放着天竺葵的窗台这些普通物品之间,女房东弯下身子,拿掉桌布,此时,她的身影在灯光下猝然变得柔美,成为可爱慕的化身,使我们不由得想拥抱她,只是因为想起了人情的冷漠,才克制了。她拿起果酱,放入食品柜:
“今晚没有事了吗,先生?”
可是,那孤独的漫游者向谁答复呢?
在摄政公园里,那位上了年纪的保姆就这样在熟睡的婴儿身边编织,彼得·沃尔什就这样打着鼾儿。忽然,他猛地惊醒过来,喃喃自语:“灵魂死啦。”
“上帝啊上帝!”他大声自语,伸展四肢,睁开双眼:“灵魂死啦。”这四个字同他梦见的某一个情景、某一个房间,以及某一段往事有关。梦境中,那情景、那房间和那一段往事变得更清晰了。
那是在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夏天,在布尔顿,当时他正疯狂地爱着克拉丽莎。房间里有许多人,大伙喝完了茶,围坐在桌边说笑,房里洒满了橙黄色灯光,烟雾弥漫全室。他们在议论一个附近的绅士,他娶了女仆为妻,那人的名字他已忘却。总之,那人娶了女仆,还把她带到布尔顿来拜访——糟糕透顶!她浑身艳装,简直可笑。克拉丽莎学她的样子,说她像只“白鹦”。而且,那女人叽叽呱呱,唠叨个不停。克拉丽莎模仿她说话的样子。后来有人说——那是萨利·赛顿——要是知道她在婚前已有过一个孩子,是否会影响感情?(当时,在男女混杂的场合提这样的问题是够大胆的。)眼下,彼得脑海中重新浮现克拉丽莎当时的模样: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而且不知怎的扭曲了,她说:“哎,那我再不能跟她说话了。”这一下,坐在茶桌四周所有的人似乎都显得坐立不安,令人十分难堪。
他并未由于她计较这一点而责怪她,因为在当年,像她那样成长起来的女孩子什么也不懂。但是,她的姿态叫他生气:她胆怯而又严厉,傲慢而又拘泥。他本能地说了句“灵魂死啦”——她的灵魂死了——从而给那时刻一个特定的意义,这是他惯常的行为。
每个人都忐忑不安。当她说话时,每个人似乎都卑躬屈膝,然后挺起身来,显得异样。他还记得,萨利·赛顿当时活像个调皮的孩子,腓红着脸,俯身向前,想说话而又害怕。克拉丽莎确实会把人唬住的。(萨利是克拉丽莎最要好的朋友,常住在布尔顿,人很可爱、漂亮,皮肤黝黑。那时,她被认为是个十分大胆的女子,他经常给她抽雪茄烟,她就在卧室里抽。她不知是和什么人订了婚还是同她家里人吵了架,总之,老帕里对他俩都不喜欢,反而使他们的友谊加深了。)尔后,克拉丽莎站起来,脸上还带着对大伙生气的神态,借故独自离开了。她打开门时,那只毛茸茸的大牧羊狗跑了进来。她狂喜地搂住了狗。彼得觉得她好似在对他说——他知道这一切都针对着他——“我知道,你认为我刚才说的关于那女人的话非常荒谬,可是,你瞧我多么富于同情心啊,瞧我多爱我的罗勃 !”
他和克拉丽莎总是不必交谈便能息息相通,她能立刻感觉到他在批评她,于是她会作出一种明显的表示为自己辩解,就像这一回在狗身上大做文章——然而,从来都骗不了他,他总能看穿克拉丽莎。当然他并不则声,只是闷闷不乐地坐着。他们之间的争吵往往这样开端。
她关上了门。顿时他变得异常抑郁。一切都显得徒劳——继续相爱,继续争吵,继续和好,有什么用呢?!他独自信步走去,在户外小屋与马厩之间漫步,观看马匹。(那地方简陋得很,帕里一家从不富裕,不过总有马夫和小马倌当差——克拉丽莎酷爱骑马——还有个老车夫——他叫什么名字?——还有个老保姆,他们叫她老穆迪或老古迪那样的名字。人们被领到一个小房间里去看她,里面放着许多照片和鸟笼。)
那天晚上糟透了!他越来越感到郁闷,不仅为那件事烦恼,而是为了一切。更糟糕的是,他不能见到她,不能向她解释,不能把事情说清楚。他们的周围总是有外人——她却装得一如往常,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那便是她的可恶之处——这种冷漠、这种无动于衷,深深埋藏在她的心底;今天早晨,他和她谈话时又感到了这一点,她的内心深不可测。可是天知道他是爱她的。她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能拨动人的神经,对了,能把人的神经拴在琴弦上拨弄。
为了让别人意识到他在场,他故意很晚才去吃晚饭,坐在老帕里小姐旁边,就是海伦娜姑妈,帕里先生的姐姐。按理说,她是晚餐的主妇。她披着白色开司米围巾,头靠着窗子,是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老太太,对他却挺和气,因为他曾给她找到一种稀有花卉。她热爱生物学,老是穿着厚皮靴,背上黑色铅皮标本箱,出外采集标本。彼得在她身旁坐下,默默无言,一切事物似乎都从他身边溜过,他只是坐在那儿吃东西。晚饭吃到一半时,他才第一次迫使自己向克拉丽莎瞟一眼。她正和一个坐在她右边的青年交谈。猝然,他有一种预感:“她将会嫁给那个人,”他自言自语。那会儿,他甚至还不知道那人的姓名呢。
达洛卫正是在那天下午光临的。克拉丽莎称呼他“威克姆”,一切便由此开端。有人把达洛卫带来作客,然而克拉丽莎记错了他的名字,把他称作威克姆,介绍给每个人。最后,他说:“我叫达洛卫!”——那是彼得对理查德的第一个印象——一位举止局促的金发青年,坐在躺椅上,脱口而说“我叫达洛卫!”萨利对这件事念念不忘,从此老是称呼他“我叫达洛卫!”
那时,彼得总有各式各样的预感。克拉丽莎将会嫁给达洛卫,这一预感使他当下晕头转向,一蹶不振。在她对待达洛卫的态度中有一种——他不知该怎么表达——有一种轻松自如的神情,一种带有母性的温柔的情愫。他俩在谈论政治。在整个晚餐中,彼得试图听出他俩在谈些什么。
他依然记得,后来他在客厅里,站在老帕里小姐的座位边,克拉丽莎像个真正的主妇,潇洒而优雅地走到他身边,要把他介绍给某人——她说话时的神气好像他是素不相识的陌路人。这叫他怒火中烧。不过,即便在那时,他仍然为此钦佩她。他佩服她的勇气、她的社交天才,佩服她能干,做事有始有终。他说她是“十足的主妇”。她听后全身一阵颤抖。他本来就想刺痛她嘛。看到她与达洛卫在一起之后,他一心只想叫她痛苦。于是她离开了他。他则感到,他们全都参与某种反对他的阴谋,在他背后风言风语,讥诮一番。他就这样站在老帕里小姐的座位边上,谈论着野花,仿佛他是泥塑木雕似的。他从没有、从来没有感觉这般痛苦!他甚至忘了应该假装听帕里小姐说话,最后,他总算惊醒过来,看见帕里小姐相当激动、愤怒,那双突出的眼珠凝视不动。他几乎喊出声来:我不能奉陪,因为我已堕入地狱啦!人们开始走出房间,他听见他们说要去拿外套,还说什么湖上很冷,等等。他们打算趁着月光在湖上泛舟——那是萨利的怪念头。他能听到萨利在描绘月亮。大伙儿都出去了。他被撇下了,彻底孤独。
“难道你不想和他们一起去吗?”海伦娜姑妈问。可怜的老太太!她猜中了。他转过身子,只见克拉丽莎又走了进来。她是回来唤他的。他被她的宽厚、她的善良深深感动了。
“来吧,”她说,“他们等着呢。”
他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幸福!不用说一个字,他们就言归于好了。他俩走到湖边,在二十分钟里,他享受了无穷的欢乐。她的音容笑貌、她的衣裙(飘浮在水面上,红白相映)、她的神采、她的冒险精神,都叫他倾倒;她让大伙儿上岸,到小岛上去探险,她惊动了一只母鸡;她欢笑,她歌唱。然而,自始至终他十分清楚,达洛卫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达洛卫;不过,这似乎无关紧要。什么都没关系。他俩——他和克拉丽莎——坐在地上絮絮而谈。他俩毫不费心便能互相了解对方的思绪。可是转眼间,一切都已结束。在他们上船时,他阴郁地自语:“她会嫁给那个人。”他丝毫不怀怨恨之心,但事情是明摆着的:达洛卫会娶克拉丽莎。
达洛卫把他们划了回来。他默默无言,他们看着他蹬上自行车,开始那二十英里穿越树林的旅程,沿着车道摇摇晃晃骑去,挥动着手,消失在他们的视野内。不知怎么他显然本能地、极度地、强烈地感受了这一切:夜晚,爱情,克拉丽莎。达洛卫有资格获得她。
而自己却不近人情。他对克拉丽莎的要求(现在他明白)毫无道理,他要求的是无法办到的事。他还跟她大吵大闹。如果他不那么荒唐,也许她仍会接受他,萨利就这么想。那年整个夏天,萨利都给他写长信:她和克拉丽莎怎样谈论他,她怎么称赞他,克拉丽莎又为何失声痛哭!真是个不平常的夏天——所有那些信件喽、电报喽、争吵喽——他一清早便赶到布尔顿,在四周徘徊,一直等到佣人们起床;早餐时同老帕里相对而坐,可怕之至;海伦娜姑妈又威严又善良;萨利把他带到菜园里谈话;克拉丽莎则卧床不起,说是头痛。
最后一次争吵,发生在一个大热天的下午三点。他认为,那回可怕的争吵是他生平最重要的事情(这可能是夸大其辞——但如今回顾确实如此)。起因是小事一桩——萨利在午餐时谈到达洛卫,戏谑地称他“我叫达洛卫”;克拉丽莎听后骤然生气了,涨红了脸,以她特有的神情尖利地说:“这个无聊的笑话,我们听够了。”就这么一句话,可是对他来说,仿佛她说的是:“我只不过把你们当作娱乐的对象,我跟理查德·达洛卫才是知己哩。”他便是这样领会她的话的。好几个夜晚他都失眠。他对自己说:“这件事,无论如何总得解决。”于是他让萨利带给克拉丽莎一封短信,约她三点钟在喷水池旁相会。他在信尾草草写上:“发生了某种大事。”
喷水池坐落在一个小灌木丛的中央,离宅邸很远,四周绿树婆娑。她来了,比约定的时间还早。他们隔着喷水池相对而立,一泓细流汩汩地从水池的喷口(已断裂)注出。那些情景多么深地铭刻在脑海中呵!譬如,他始终记得那葱绿的青苔。
她毫不动弹。“把真情告诉我,告诉我,”他反复地说。他觉得前额快要炸开了。她看上去萎缩、僵硬。她一动也不动。“把真情告诉我,”他重复说。忽然,那老头布赖科普夫拿着《泰晤士报》探头进来,瞅了他俩一眼,惊奇得目瞪口呆,转身便走了。两人都伫立不动。“把真情告诉我,”他又说一遍。他感到自己在碾磨什么死硬的东西,她毫不屈服,像生铁,像燧石,浑身坚不可摧。他说了又说,泪水湿透了面颊,时光仿佛过去了几小时。最后,她说:“不行,不行,这是最后一次会面。”她的话像一记耳光,猛地刮在他脸上。她转身离开他,走了。
“克拉丽莎!”他喊道,“克拉丽莎!”可她再也没回来,一切都完了。那晚他离开了布尔顿,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太可怕了,他呐喊着,可怕,可怕极了!
然而,骄阳依然炎热。人们依然会忘却往事。生活依然会一天天打发日子。他伸了个懒腰,开始注意到周围——从他童年起到现在,摄政公园没什么变化,仅仅多了些松鼠——但是,生活总该有些补偿吧,他想。小伊利斯·米切尔一直在拣小卵石,打算添入她和兄弟的收藏品中,把卵石都放在保育室的壁炉台上。眼下,她陡然抓了一把小卵石,猛地放在保姆的膝盖上,飞快地跑开,却又一下子撞在一个女人的大腿上,彼得·沃尔什放声大笑。
另一方面,卢克丽西娅·沃伦·史密斯在自言自语:这不公平,为什么我该受苦呢?她沿着大路蹀躞,扪心自问。不,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她说,当下她已离开赛普蒂默斯身旁。他不再是赛普蒂默斯了,不然,怎么会坐在那边椅子上,说些生硬、残忍、恶毒的话,要不是喃喃自语,就是跟死人交谈;这当儿,那孩子撞在她身上,摔倒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一下却给她分忧了。她扶起孩子,拍了拍小家伙的外衣,吻她,安抚她。
回想起来,她自己没什么过错,她爱过赛普蒂默斯,她得到过幸福,她有过一个美满的家,她的姊妹仍然住在老家做帽子。为什么她该受苦呢?
孩子径直跑回保姆那儿,雷西娅看见保姆责备她,又安慰她。保姆放下织物,抱起了她;同时,看上去很和善的那个男子把自己的表给她,让她打开,逗她乐儿——可是,雷西娅想,为什么我就该无依无靠呢?为什么不让我留在米兰?为什么我要忍受折磨?为什么?
泪水使眼前的大路、保姆、穿灰衣服的男子以及童车,都微微晃动。她命中注定要受这个邪恶的虐待狂的摆布。这是为什么?她好比一只小鸟,栖身在一片薄薄的树叶之下;当树叶飘拂时,鸟儿对着阳光 眼,一根树枝的毕剥声也会使她惊吓。她举目无亲,被冷漠世界中的参天大树和团团乌云包围,毫无庇荫,备受折磨;然而,究竟为什么她该受苦呢?为什么?
她蹙眉,她跺脚。她必须回到赛普蒂默斯身边,因为去看威廉·布雷德肖爵士的时间快到了。她必须回去告诉他,回到他坐的地方去。他趺坐在树下绿椅子上,自言自语,或与那死人埃文斯讲话。她只在一家商店里匆匆见过埃文斯一面。看来他像个温和文静的人,是赛普蒂默斯的知心朋友,在大战中牺牲了。不过,这类事情人人都会遇到。每个人都有朋友在大战中阵亡。每个人在结婚时都得做一些牺牲。她舍弃了自己的家,来到这讨厌的城市里。赛普蒂默斯老是想一些恐怖的事。要是她愿意尝试,她也能这么想的。他变得越来越古怪了,说什么人们在卧室的墙后窃窃私语。菲尔默太太认为这不正常。他的眼前还会呈现幻景——他在一棵蕨草中看见一个老太婆的头。其实,要是他愿意,他也能快活的。有一回,他俩坐在公共汽车上层,到汉普顿宫廷花园 去,他就很高兴。草地上盛开小小的红花和黄花,他说他俩像飘浮的明灯,他有说有笑,信口编造故事。忽然,他说:“现在咱们来自杀吧。”那一刻,他俩正站在河边,他凝望河水,眼睛里那种神色,她以前也曾见过。当火车与公共汽车经过时,他眼中就会闪现这样的神色——似乎有什么东西使他着迷,她感到他似乎已不再在她身旁,于是抓住了他的手臂。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却完全恢复了平静——非常通情达理。他会和她争论自杀的事,向她解释人是多么邪恶,还说什么他看得出街上行人边走边捏造谎话。他说他洞悉人们的思想,他对什么都了如指掌,还说,他参透宇宙的意蕴哩。
然而,他们回家后,他几乎寸步难行。他躺在沙发上,要她握紧他的手,让他不致倒下,倒下,他狂呼,别让我掉入火海!他看见墙上露出一张张脸,对着他嗤笑,又用可怖而恶心的名字呼唤他,纱窗周围伸出一只只手,对着他指指点点。实际上,他们身边杳无人影。他却高声嚷嚷,一忽儿回答什么人,一忽儿争辩,哭呀笑的,激动万分,还要她一一记录,尽是些胡言乱语:死亡啰,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啰。她实在受不了,她要回家去。
眼下,她离他很近,看得出他攥紧双手,凝望高空,喃喃自语。然而,霍姆斯大夫却说他什么病也没有。那么,究竟出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走开?当她在他身边坐下时,他为什么大吃一惊,对她颦眉,赶紧走开呢?还要捏着她的手,拿过来,恐惧地盯着,为什么?
是否因为她把结婚戒指脱下了呢?“我的手瘦多了,”她说,“我把戒指放在皮包里了,”她告诉他。
他放松了她的手。他俩的婚姻完蛋了,他痛苦地思量,但又感到宽慰。绳子已割断,他跨上了马,他自由了,正如命里注定的那样,他,赛普蒂默斯,人类的上帝,应当得到自由;他孤苦伶仃(因为他的妻子扔掉了结婚戒指,离开了他),他,赛普蒂默斯,孑然一身,在芸芸众生之中,首先被神明召唤,去谛听真理,领悟正道,经过文明社会的全部辛勤劳动——希腊人、罗马人、莎士比亚、达尔文,当今则是他本人——终于要完全传给……“传给谁呢?”他大声问道。“传给首相,”他头上的低语声回答他。绝密信息必须透露给内阁:第一,树木有生命;第二,世上没有罪恶;第三,爱和博爱;他在喘气,颤抖,喃喃自语,痛楚地吐露这些深奥的真谛,它们是如此深刻,如此玄妙,必须用九牛二虎之力才能阐明,但是值得,因为它们永远改变了世界。
没有罪恶,唯有爱,他反复说道;他的手在摸索,寻找铅笔和卡片。这时,一只訇狗过来嗅他的裤子,他惊跳起来,恐惧万分:那条狗正在变成人!他不能注视这种怪事!眼看狗变人,太可怕啦,令人惊骇。顿时,那条狗跑开了。
苍天神圣而慈悲,无限地宽宏。它赦免了他,宽恕了他的软弱。但是科学(因为人必须首先讲究科学)又是怎么解释的?为何他能透视身体内部,预见未来狗会变人呢?大概是热浪冲昏头脑而引起的吧,亿万年的进化已使脑子变得敏感。用科学来剖析,应该说肉体溶化了,超逸红尘了。他的身体经受百般磨练,最后只留下神经纤维,仿佛薄纱铺在岩石上。
他背靠椅子,精疲力竭而获得支撑。他靠在椅子上,憩息,等待,而后又竭力地、痛楚地给人类讲解。他依稀躺在高耸入云之巅,在世界的屋脊上。大地在他脚下颤动。红花从他体内茁生,花朵的硬叶在他头边瑟瑟作响。这儿的岩石旁开始响起铿锵的乐曲,那是街上的汽车喇叭声,他咕哝着;但是在这里,乐声从一块岩石传到另一块岩石,宛如大炮轰鸣,音波向四处扩散,又在震荡中凝聚,形成平滑的音柱,冉冉上升(声音竟能为肉眼所见,这可是个新发现),成为一首赞歌,此刻它与牧童的笛声(其实是个老人在酒店门口吹小管乐的声音,他咕哝道)融合在一起;当牧童静静地伫立时,乐声便从芦笛内涌出;尔后,当他攀上更高的峰顶时,笛子发出了哀婉之声,如泣如诉,同时,车辆在他脚下行驶。赛普蒂默斯觉得,那孩子的哀歌交织在车马声中。须臾,他退隐至雪山中,身边盛开蔷薇花——那是在他卧室墙上的大朵红蔷薇,他提醒自己。音乐消逝了,他揣想,一定是老人得了钱,又上另一家酒店去了。
然而,他自己仍待在嵯峨的岩石上,仿佛一个遇难的水手趺坐在礁石上。他寻思:我把身子探出船外,掉入水里。我沉入海底。我曾经死去,如今又复活了,哎,让我安息吧,他祈求着。(他又喃喃自语:这太可怕了,太可怕啦!)恍惚在苏醒之前,鸟语嘤嘤,车声辚辚,汇合成一片奇异的和谐;繁音徐徐增长,使梦乡之人似乎感到被引至生命的岸边,赛普蒂默斯觉得,自己也被生活所吸引,骄阳更加灼热,喊声愈发响亮,一桩大事行将爆发了。
他只要睁开眼睛就好了,但眼皮上压得沉甸甸的,那是一种恐怖。他眯缝双眼,奋力挣扎,举目凝望,只见眼前的摄政公园。阳光闪烁,修长的光带抚弄着他的双脚。树木在婆娑起舞。大地恍惚在说:我们欢迎,我们接受,我们创造。大地恍惚在说:美。仿佛为了(科学地)证实美的存在,无论他往哪里看,无论他看的是房屋、栏杆,还是跨越栅栏的羚羊,美立即在那里呈现。他瞅着一片树叶在风中颤抖,只觉得心花怒放。天空中,燕子翩然掠过,飞翔,旋转,尽情地飞进飞出,萦回缭绕,却又像被松紧带所牵引,总是那么富于节奏;蝇儿飞上飞下;嘲弄似的太阳时而照射这片树叶,时而照亮那片树叶,心平气和地给绿叶蒙上一层柔美的金色;不时传来和谐的乐声(兴许是汽车喇叭声),洒在草茎上,发出神奇的丁冬声——这一切宁静而合理,均由平凡的事物所孕育;现在,这一切就是真理,现在,美就是真理。到处都洋溢着美。
“时间到了,”雷西娅道。
“时间”这个词撕开了外壳,把它的财富泻在他身心中;从他唇边不由地吐出字字珠玑,坚贞、洁白、永不磨灭,仿佛贝壳,又似刨花,纷纷飘洒,组成一首时间的颂歌,一首不朽的时光颂。他放声歌唱。埃文斯在树背后应声而唱:死者在撒塞里 ,在兰花丛中。他们始终在那里期待,直到大战终止。此刻,死者,埃文斯本人,显灵了……
“看在上帝面上,别过来!”赛普蒂默斯嚷道,因为他不能正视死者。
可是树枝分开了,一个穿灰衣服的人竟在向他俩走来。那是埃文斯!不过他身上没有污泥,没有伤痕,他没有变样。
我必须向全世界宣布,赛普蒂默斯举起了手(当穿灰衣服的死者向他走近时),大声呐喊,恰如一个巨人,多年来独自在沙漠里悲叹人类的命运,双手压住前额,面颊上刻着一道道绝望的皱纹;眼下他却望见沙漠的边缘闪现光明,光点越来越大,照射那黑憧憧的鬼影(赛普蒂默斯从椅子上欠身而起),他背后匍伏着千百万人,而他,这巨人般的哀悼者,在一瞬间,露出大慈大悲的脸容……
“我苦恼极了,赛普蒂默斯,”雷西娅说,试图让他坐下。
千百万人在哀伤,千百年来众生都在悲痛。他要转过身去,片刻之后,只要再过片刻,他就会告诉人们这种慰藉,这种欢欣,这一惊人的启示……
“几点钟了,赛普蒂默斯?”雷西娅又问:“几点了?”
他却自言自语,他显得惊慌失措。那陌生人肯定会注意到他的举动,他在盯着他俩呢。
“我会告诉你时间的,”赛普蒂默斯带着神秘的微笑,缓慢而困倦地对穿灰衣服的死者说。他含笑坐在椅上,当下,钟声敲响了:一刻钟——十二点差一刻了。
彼得·沃尔什从他们身旁走过,心想,年轻人就是这样嘛,早晨刚过去一半便吵得这么凶——那位可怜的姑娘看上去心灰意懒,可这是怎么回事呢?他心中纳闷。那个穿大衣的青年跟她说了些什么,使她的脸色变得那么难看?在这样美好的夏日早晨,两人却都显得那么沮丧而绝望,他们卷入了什么难以摆脱的困境呢?有趣的是,阔别五年重返英伦,一切都变得新鲜了,好像他以前从未见过似的;无论如何,回国最初的几天里总有这种感觉:恋人们在树下口角,公园里弥漫着家庭生活的气息,伦敦从未如此迷人——向远处眺望,景色柔和、丰美、翠绿,一派文明的气象;从印度归来,这一切显得分外魅人;他在草地上边漫步边沉思。
毫无疑问,这样敏感是他失败的原因。在他这把年纪,却还像个少女,易于情绪波动,莫名其妙地时而欢乐,时而颓丧,看见漂亮的面孔便会感到幸福,看到一个丑女人就会痛苦不堪。诚然,在印度住过后,碰到每个女人,他都会倾心。她们身上散发出一种朝气,即便最穷的女人也肯定比五年前穿戴得整齐多了;在他看来,当前流行的时装式样最惬意了:长幅的黑斗篷,纤细的身材,优雅的姿态;而且,人人显然都有化妆的习惯,真令人心醉呀。每个女人,甚至最受尊敬的女人,都有温室内玫瑰般的面颊,殷红的嘴唇,好似被刀子割过似的,加上黑色鬈发,处处都显示出艺术加工;无疑地,国内发生了一种什么变化。青年们在想些什么呢?彼得·沃尔什思索着。
他揣想,那五个年头——一九一八至一九二三——在某种程度上是关键的五年,人们变得异样了,报纸也和过去不同了;譬如,现在竟有人在一张正经的周报上公然谈论厕所。要是在十年之前,绝对不允许——这样公开地在有名的周报上谈论厕所。还有,在大庭广众之间,竟然掏出口红或粉扑,涂脂抹粉起来。在回国途中,船上有许多青年男女——他特别记得贝蒂和伯第——居然当众打情骂俏;年迈的母亲却兀自坐在一旁打毛线,看在眼里无动于衷。那姑娘竟会当着大家的面,在鼻子上扑粉哩;况且他们并未订婚,只是逢场作戏,双方都不伤感情。那个叫贝蒂什么的,真够老练呐;不过,在他看来,不失为一个好姑娘。到她三十岁的时候,她会成为好妻子的——在适当的时机她会嫁人,嫁给某个阔佬,住在曼彻斯特 附近的一所大厦里。
是谁这样做了呢?彼得·沃尔什思量着,拐弯走到大路上——是谁嫁了个有钱人,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那人最近给他写了封热情洋溢的长信,大谈了一通“蓝色的绣球花”。她是看到了蓝色绣球花才想起他和往事的——噢,当然是萨利·赛顿喽!是她——那个任性、大胆、浪漫的萨利!无论谁也想不到她竟会嫁给一个阔佬,去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
但是,在过去的那些人中间,在克拉丽莎的那些朋友中间——惠特布雷德·金德斯利一家、坎宁安一家,以及金洛克·琼斯一家——萨利可算凤毛麟角。不管怎么说,她试图从正确的角度去看待人事,她总算看透了休·惠特布雷德的为人——那位令人钦佩的休——当时,克拉丽莎和其余的人都对他五体投地哩。
“惠特布雷德一家吗?”她的话好像仍在彼得耳边回响。“他们是干什么的?煤商,可尊敬的生意人。”
由于某种缘故,她厌恶休的为人。她说,休只想到自己的外貌。他应该是个公爵,那么他必定会娶个公主呢。诚然,在彼得认识的人中间,休对英国贵族怀有最特殊的、最本能的、最崇高的敬意,甚至克拉丽莎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喔,不过他真是个好人呀,那么忘我,为了母亲的欢心而放弃打猎——还记得她姨妈的生日,等等。
说句公道话,萨利没有被这一切蒙骗。有一件事彼得记忆犹新。那是个星期天上午,他们在布尔顿争论女权问题(那个老问题),当下萨利勃然大怒,指责休代表英国中产阶级的一切最卑鄙的东西。她对休说,她认为,他对皮卡迪利大街上“那些可怜的女子” 的境况负有责任——休,可怜的休,这位十足的绅士!——从没有人显得像他那样震惊!事后她告诉彼得,她是故意冒犯休的(那时她和彼得经常在菜园里会面,交换记下的信息)。“他不读书,不思考,麻木不仁。”彼得耳边又响起萨利用十分强调的语气讲的这些话。这种语气表达的内容远远超过她了解的情况。她说,小马倌也比休更有生气哩。他正是那种私立学校培养的典型,她说,只有英国这种国家才可能产生像他那样的人。由于某种原因,她确实对他鄙视透顶,对他怀有某种怨恨。曾经发生过一桩事——他记不清什么事了——是在吸烟室里。他侮辱了她——吻了她吗?真不可思议!当然,谁也不相信对休的任何坏话。谁能相信呢?在吸烟室里吻萨利!天晓得!如果是什么伊迪斯贵族小姐,或者什么维奥莉特夫人,那倒颇有可能,但决不会是那个衣衫不整、一文不名的萨利,何况她还有个父亲(兴许是母亲)在蒙的卡罗赌博呢。因为在他的相识者中间,休为人最势利——最爱拍马——其实他并非十足的马屁精。他这个人过于一本正经,不可能老是阿谀别人。把他比作第一流的侍从显然更合适——就是那种跟在主人背后提箱子的角色;可以放心地派他去发电报——对女主人来说,他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况且,他找到了差使——由于娶了个贵族小姐伊芙琳为妻,他在宫廷里得了个小差使:照料陛下的地窖,擦亮皇家用的鞋扣,穿着短外裤和有褶边的制服当差。在宫廷里干一份小差使!生活多么无情!
他与那位贵族小姐伊芙琳结了婚,就住在这儿附近吧,彼得想(他注视着俯瞰公园的宏大建筑),因为有一次,他曾在其中一座房子里用过午餐,那里面有些陈设就同休所有的财产一样,在别人家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可能是放床单、毛巾等的柜子之类。你不得不走过去观赏一番——无论那是什么东西,你不得不花许多时间赞美它——不管是放床单的柜子,还是枕套,老橡木家具或者图画,休选择这些是从一首古老的歌谣得到的启示。不过,休的太太有时会露出马脚。她是那种不起眼的、胆小如鼠的女人,一味崇拜强有力的男子汉。她几乎被人忽视。然而,她会突然出人意表地讲起话来——讲得挺尖刻。或许,她还留着一丁点儿高贵的气派呐。燃煤的蒸汽使空气混浊,对她不太适宜吧。反正,他们就住在那儿,连同他们的床单柜、名画,以及配上地道花边的枕套,一年约莫有五千或一万英镑的收入;可是我,彼得思忖,尽管比休大两岁,却为找职业而困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