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秩序的必然性在人那里发现自己的界限:人拒绝被完全同化为一种功能。并且,也绝不可能有惟一的、完善的和最终确定的生活秩序。人不愿意仅仅活着,他要决定选择什么和捍卫什么。如果不是这样,他就是把生活当做单纯的生存来接受,他听从一切代他作出的决定。
事实上,人的不容侵害的权力在于,他作为个人,以自己的存在为着眼点、出自内心地作出决定。但是,在一个世界中存在的现实,只有通过整体的权力手段才是可能的。在这个整体中,人们在安排他们在世界中的状况与自我保存方面能够达到一种意志的统一。这种权力的意志决定了人在现实上之所是,决定了整体生活的历史内容。这种权力任何时候都在政治上实现于国家中;而作为历史性的人的实存的传统,它是教育。
就自觉的意志总是一个重要因素而言,我们的未来完全取决于政治的和教育的活动。尽管对于事物的进程有一种无能为力之感,但从事政治活动的人们仍然强化了去影响事物的意志——这意志的强化即是存在于这些人身上的个体自我的勇气。尽管对于影响人的行为有一种无能为力之感,但在教育者身上仍有一种力量驱使他作出最大努力去推动人利用已传授给他的最深刻内容而达到最高的可能性。
然而整体永远不是无条件的整体。人在努力探求这个世界中的最高权威时,无论前进到哪一步,在决定一切的根源这一点上,总遇到某种既超越国家也超越教育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