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周刊》第四十四卷第一期里,有一篇“书报介绍”,批评到我这本书,开头就有这样一段话:
“这本书很流行,不用我再来介绍它内容的大概。流行的主要原因并不如有人所想的一样,在它写得通俗,而是因为它出现在这学生运动的时候。受了友邦的恩赐,学生不能安心埋头开矿。他们在皇宫里的金色梦被打断了,不愿睡下去再做梦,而跑出去冒刀枪、水火和风雪。他们遭受的待遇是‘治安’法,谋害法,绑架法及‘无法’。最初是少数分子感觉到不能再一味忍受友邦恩赐而无一点生人所应有的反应,顷刻间大多数的学生都相当的觉醒了。醒了过来便发觉教科书对于生活上急待解决的问题毫不中用,他们要求开一开眼光的理论知识。这本书恰好遇着这机会,就大为学生所欢迎。……现在并不是没有人能写出更好的同类的书,而是没有去努力。……”
虽然全是攻击的意味,然而对于本书所以要写作的目的,却也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是的,我写这本书的时候,自始至终,就没有想到要它走到大学校的课堂里去。如果学生还能“安心埋头开矿”,“皇宫里的金色梦”没有“被打断了”的时候,如果他们没有“醒过来”“发觉教科书对于生活上急待解决的问题毫不中用”的时候,那我只希望这本书在都市街头,在店铺内,在乡村里,给那失学者们解一解智识的饥荒,却不敢妄想一定要到尊贵的大学生们的手里,因为它不是装潢美丽的西点,只是一块干烧的大饼。这样的大饼,在吃草根树皮的广大中国灾民,虽然已经没有能力享受,但形式粗俗,没有修饰剪裁,更不加香料和蜜糖,“埋头”在学院式的读物里的阔少们,自然是要觉得不够味的。
不幸竟“受了友邦的恩赐”,他们竟“要求开一开眼光的理论知识”,而“这本书恰好遇着这机会,就大为学生所欢迎”了。这不但是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也是使一般卖西点的人很不高兴的事。街头的大饼也竟把他们认为应该埋头在经典里的好学生也夺去了,这还了得么!于是有些学院君子们就起来加以攻击,你说这大饼不卫生,他说这质料太粗劣,不好消化,又一个人大叫着说:“有毒,最好不要吃它!”我的《哲学讲话》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被打得体无完肤,更加上各种环境的不良,甚至于连名字也要改了。
我也承认“现在不是没有人能写出更好的同类的书”,但因为谁也“没有去努力”的缘故,事实上也只好让《哲学讲话》在文化市场上大大地散布它的“毒素”。才不过出世五个月,已经就是四版,倘若真是毒药的话,那现在应该有几万的人被毒死,并且也得要有更多的人发生戒心,不敢尝试了。事实上却好像相反,人们总是爱把这“毒药”当做滋养吸收,而且愈吸愈多。这不但使关心世道人心的学院君子们头痛,就是我自己,也应该透彻地反省一下了。
不错,一本被广大的读者所接受的书,如果真的包含着毒素的话,应该是作者的很大罪过,读者愈更广大,作者的责任也愈更沉重。《哲学讲话》的出版,在我自己,没有把它当做一件了不得的事,然而现在既有很多的人来读它,就应该把它的内容审慎地检查一番。我承认我的哲学知识不过是比普通的读者多懂得一点,并没有在我身上解决了几千年来的一切哲学问题;错误和缺点,是一定不免的。就像我自己还需要不断的进步一样,对于《哲学讲话》,也得要不断地把它改善才行。我决不能固执我自己的意思,使这本书的缺点没有改善的机会。因此,自出版以来,就注意着各方面的批评。一直到现在,公开的和私人的以至于信件上的批评都接得了不少。有许多是好意的批评,也有许多恶意的攻讦。好意固然值得感激,恶意虽然令人不快,也应该虚心承受。因为《哲学讲话》的写作本来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每一种批评都有促我反省的价值。趁这第4版的机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对这本书的内容加以一番检查;同时有许多被人误解的地方,也在这里解释解释,这总不会没有意义吧?
为什么《哲学讲话》的写作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种通俗的体裁还没有人尝试过,甚至是没有人屑于这样尝试的。以我自己生活经验的贫乏,文字的拙劣,研究的浅薄,要求把它写得很具体、很现实,自然是要耗费极大的气力,而且不会做得好的。其次还有的是环境的困难,要说的话不能直说,要用的字不能不用别的字代替,要举的例子也只好不举。这使得本书应该更丰富更具体更现实的内容,也不能不停止在现有的状态之下了。这种情形,是别的人所不了解的,许多好意的误会,也就因此发生。例如,有人疑心我为什么不把例子举得更现实一点,却用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来说明。这种不满,就是由于不了解写作当时的困难,我也不能怪批评者,我只能在这里加以解释而已。
又例如,《哲学讲话》除《绪论》以外,是分做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章,有许多朋友觉得这样分法不对,尤其是第四章方法论,里面所讲的其实是“唯物辩证法的诸法则”。唯物辩证法的法则,在新哲学者看来,不但是方法论,同时也是世界观,甚至也是认识论,倩之先生在《读书与出版》里曾这样指出过,我是十分赞同的。其实我的原意也并没有把这分法认为很恰当,所以要这样做,也正是为着出版便利的缘故。同时也因为我在第十二节《天晓得》的末了已经说明“我们的论理学同时又可以算做我们的世界观”。相信这一句话也可以解释得了误会,所以就决定用方法论的章名了。
自然,我也不能否认这是我的疏忽或错误,这样的章名究竟是会引起误会的。现在全书改名《大众哲学》出版,趁此机会,把旧的三个章名取消,放上我原来所要用的名字。对于我的分类方面有所批评的朋友们可以在这里得到答复了。
现在得要对于这本书的写法说几句话。批评本书的朋友都说它写得不简洁,重复,没有剪裁和布置。不简洁、重复和不加剪裁,这一点我是承认的,并且甚至在写作的当初故意要这样做。这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顾虑到本书的读者对象,我以为要使更多的水准较低的读者了解,是应该把每一个问题反复申说才对的;水准较低的读者和修养很高的读者不同,后者认为累赘麻烦的,前者反而觉得是恰到好处。这是很多人都有的经验。因此,我常常把前一节说过的,拿到第二节再略说一下;我常常把同一个例子,反复地用在几个问题里。对于初读者,每一个问题用一个新的例子,实在不如同一个例子用在几个问题里好;这样可以不分散他们的注意,给他们一个连贯的认识。第二个原因,是这书的每一节,在《读书生活》上发表的时候,为要使它自成段落,不必依赖上下节,也可以成为独立的读物,因此不能不把上节说过的,拿到下节来略说一说,使读者不至于摸不着头脑,这也是重复的一个原因。
因此,重复和不加剪裁,也是我顾虑到读者的接受力,而故意这样做的。虽然现在有许多批评者不赞同,然而这批评不是直接来自广大的读者,我还不相信这种写法一定就是失败。因为据我们几个努力做通俗化的朋友的经验,都认为普通读者的胃口,和那修养很高的批评者的胃口不一定相同。不知许多批评的朋友以为如何?
至于说到没有布置,这批评我却不很赞同。实际上我自己在未写之先,已经就把书的内容计划过、布置过,并且是尽可能地依着新哲学的最近成果来布置的。对于这布置问题的一部分批评者,与其说他们是为了本书没有布置而批评,不如说是由于他不赞同这样的布置。譬如叶青,他虽然标榜“物质论”,却对新哲学的最近最具体的成果怀着敌意,自然也就同时敌视着我这一种布置。他的门徒王一知对我的“没有布置”所加的攻击,正是从这样的立场出发的。“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的问题,本来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的具体化,也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法则之一,这是新哲学的新成果上所公认的,而王一知偏要认为这是属于“本体论”的范围。“法则和因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目的性、可能性和现实性”也是法则之一,而王一知又要说这是“宇宙论”中的问题。这样的反对论,并不是由于布置的有无,而是由于王一知心目中的布置和我的布置不同,也就是由于叶青心目中的布置和新哲学的最高成果有所不同。这是用不着多说的,不过他已公开的这样来攻击,我就不能不辩解一下,免得有一部分的读者会被蒙蔽了真相。
现在要说到本书的理论内容了。
在理论上我也承认我的书有些缺点。就整个来说,因为书的分量很少,小品式的文章又无法写得经济,所以,第一就如倩之先生所说的一样,对于问题不能够透彻发挥。其次,因为本书是在《读书生活》上按期登载一节,二十四节是经过了一年的长期间才写成。在这一年中,我自己的知识也加多了一些,因此,比较后写的后半部的十几节都写得比较充分,而前半部的十几节却不免差一点。
譬如在认识论的那一章里,我就没有充分说明人类认识的运动。人类认识的运动,是从感性的认识前进到理性的认识,又由理性的认识升扬到更高的感性认识;或者换一个说法,就是从活生生的感觉,前进到抽象的概念,又由抽象概念,回复到实践(新的感觉)。这一点,在书里虽然概略地说明过,然而说得很不充分,并且很容易引起误会。我把从感性到理性又由理性到实践的过程,当做一个“抬杠”的过程,这虽然已经指出了它们中间的互相推移和转化,然而太强调了“抬杠”的方面,很容易使人误会,以为理性和感性是全然不相关联的、只会抬杠的东西,这是一个很大的疏忽。理性认识虽然和感性认识不同,虽然会和感性的认识抬杠,但它的本身,仍是由感性认识发展而成的,没有感性认识做基础,也没有理性认识。举例来说,从来没有看过卓别麟、罗克以及其他滑稽角色的影片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构成一个“滑稽大王”的概念,滑稽大王的概念决不是凭空而来的。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更高的感性认识)也是一样,没有理性认识做基础,感性认识也不会走到更高的阶段。关于这一点,读者如果要知道详细,请参看一下《读书生活》四卷二期的读书问答《认识论问题》,再读一读米定等主撰的《新哲学大纲》里《认识的过程》一章,就可以明白得更详细些,这里没有篇幅多说了。
其次,关于本书第十二节《天晓得》里我给论理学(指辩证法,不是形式论理学)下的定义也得要改正一下。我下的定义是:“研究认识运动法则的学问,就叫做论理学。”有一位朋友就写了一篇文章,这样指正说:
这个定义,是不确切的。一般说来,论理学是研究自然、社会和思想(认识)的运动法则的学问。研究认识的运动法则,不能概括论理学的全部。而且,认识的运动法则,乃是根据于自然和社会的运动法则。艾君曾说得很对:“思想的运动也就是外界事物运动的反映……思想的运动法则,同时就是反映着外界事物的运动法则。”惟其是如此,所以,论理学如果只成为“研究认识的运动法则”,那么,论理学(辩证法)就成为架空的学问,把足和脑袋倒置了。诚然,艾君是不会有这样的见解的,然而艾君有些部分说明的不清楚地方,有时就不免不自觉地陷入于这样的模糊。比如,在另一个地方,艾君又这样写道:“……动的逻辑本来是研究思想的变化和发展的法则的。不过思想的变化发展,也是反映着世界的变化发展,所以动的逻辑里所研究的法则,也不仅仅能应用在思想上,它同时也是世界变化发展的法则。”前一句话显然是偏颇的说法,后面的补充虽则是重要的,但对于辩证法研究的根本对象,还不是清楚的说明。
“辩证法之所以被看成认识论,不但因为它是研究认识法则的学问,而且也正因为它是研究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法则的学问。特别是关于后者,我们有强调的必要,因为后者乃是辩证法(认识论)的基础。”
这一个批评,我是应该接受的。还有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问题,这位朋友也有说到一点,我也认为很对,特再转录如下,以供读者诸君参考:
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问题,艾君写道:“在内容上说来,我们的真理始终是绝对的;凡真理,都有绝对的内容,相对的形式。”把“绝对的内容,相对的形式”来了解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我也认为是不确切的。我们接近真理,但我们并不能一下子认识了真理的尽头,而且真理的发展,也不能有一个绝对的尽头,所以,我们接近的真理,只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另一方面,我们之所接近的真理,是反映着那在发展中的现实,而且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是认为绝对真理的更进一步,这又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人们认识的发展,依赖于人们实践的发展,也依赖于客观事物的发展。世界并没有永远固定的事物。相对真理的存在,不但是由于人们认识的程度,而且也是由于被认识的事物之自身,因为事物是在不断地发展。这样,事情是很明白的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之差别,并不是真理的内容和形式之差别,而是表现着人们认识真理之矛盾的发展,同时又是表现着客观真理之矛盾的发展;所以,凡真理,在其内容和形式上,就一方面来说,都是相对的,就另一方面来说,又都是绝对的。
此外还有王一知的许多批评,本想在这里讨论一下的,后来又觉得:他的批评并不是站在同一理论原则上的批评,而是从另外的理论立场上来对我攻击,所以应该另外用专文给他一个反批判,在这里来答辩,是不适当,而且也不需要的。
因为有以上的几个缺点,我本来想把原书透彻地修改一番,但为了小品文形式的限制,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到,而重版的时间又非常迫促,所以只能写这样一篇序,作为一个补正。同时,我还要说:我这本书只是入门书,分量又很小,读者读过了以后,只能得到初步的知识,不要以为这就满足了。若要更进一步地研究,应该再读几本别的书,甚至于还要读一些社会科学的其他方面(如经济学)的书,这样对于各种问题才有更具体更深刻的了解。然而,要读什么书才好呢?有许多读者曾这样问过,并且要求开一个书目,我在这里不能详细答复,但我可以推荐《读书生活》二卷全卷里连载着的《如何研究哲学》(李崇基先生作,实价一角五分),里面对于书目有系统的介绍。
艾思奇
1936年6月30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