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要用几个名词,其精确定义则以后再下。设技术、资源与成本三种情况不变,则当一雇主雇用某特定量劳工时,他必有两类支出:第一类是他付给生产原素(不包括其他雇主),以取得其当前(current)劳役者,可称之为该就业量之 原素成本 (factor cost);第二类是他付给其他雇主,以购买其产品者,以及他因使用机器设备,不让其闲散而蒙受的牺牲,可称之为该就业量之 使用者成本 (user cost)。 由此所得产物之值,其超过原素成本与使用者成本部分,则为利润,利润即雇主之 所得 (income)。所谓原素成本,乃从雇主立场而言,当然,从原素看来,原素成本就是他们的所得。故原素成本与雇主利润二者,乃因雇主雇用该量劳工而产生的 总所得 (total income)。雇主在决定应该雇用多少工人时,以达到最大利润为决策准绳。为方便起见,我们不妨采取雇主观点,而称由某特定就业量所产生的总所得(即原素成本 加 利润)为该就业量之 收益 (proceeds)。在雇主心目中,每一就业量有一最低预期收益,若低于此数,便不值得提供该就业量;此最低预期收益,可称为该就业量所产产物之总供给价格(aggregate supply price) 及 [4] 。
由此,设技术、资源以及原素成本三种情况皆不变,则一厂、一业以及工业全体之就业量,乃决定于雇主们由该相应产量所能预期获得之收益 。雇主们必设法使就业量达到一个水准,在该水准上,预期收益超过原素成本之数——即利润,达到最大量。
令Z为雇用N人所产产品之总供给价格,Z与N之关系,可写作Z=φ(N),称之为 总供给函数 (Aggregate Supply Function) 。同样,令D为雇主们预期由雇用N人所能获得之收益,D与N之关系可写作D=f(N),称之为 总需求函数 (Aggregate Demand Function)。
今设当N取某特定值时,预期收益大于总供给价格,即D大于Z,则雇主们见有利可图,必欲加雇人工;必要时不惜抬高价格,竞购生产原素;直至N之值,使Z与D相等而后止。故就业量决定于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之点,盖在此点,雇主们之预期利润达到最大量。D在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点时之值,称为 有效需求 (effective demand)。此即就业通论之要旨。以下各章,大部分在探讨何种因素决定此二函数。
反之,经典学派所谓“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笼统话,实在对此二函数间之关系,作了一个特殊假定。因为,“供给会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这句话,一定是说: 不论N取何值 ,即不论产量与就业量在何水准,f(N)与φ(N)常相等。故当N增加,Z〔=φ(N)〕增加时,D〔=f(N)〕亦必与Z作同量增加。换句话说,经典学派假定着:总需求价格(或收益)常与总供给价格相适应,故不论N取何值,收益D常与总供给价格Z相等。这就是说,所谓有效需求,不是只有一个唯一的均衡值,而是有无穷数值,每值都同样可能;故就业量变成不确定,只有劳力之边际负效用,给予就业量一个最高限度。
假设这是对的,则雇主间之相互竞争,必使就业量扩张到一点,在该点时,总产量(output as a whole)之供给不再有弹性,即当有效需求之值再增加时,产量不再增加。显然,这就是充分就业。在上章中,我们从劳工之行为方面着想,给充分就业下了一个定义。我们现在达到了另外一个等值(equivalent)标准:所谓充分就业者,即当对劳力产物之有效需求增加时,总就业量不再增加之谓也。故萨伊定律所谓不论产量在什么水准,总产量之总需求价格恒等于其总供给价格,实际上等于说,社会上无阻挠充分就业之力量。不过,如果萨伊定律并不是关于总供需函数之真正定律,则经济学缺少了很重要的一章,一切关于总就业量之讨论,徒属词费。
在现阶段,把以后各章所要详细说明的就业理论,先作一简略提要,也许有助于读者——虽然也许不易完全了解。所用名词,以后都要细加定义。在本提要中,我们假定货币工资率不变,每雇用一人之其他原素成本亦不变。这些假定只是为行文方便而设,以后可以取消。本理论之重要特征,并不因货币工资率等等之是否可以改变而受丝毫影响。
本理论可以简述如下。当就业量增加时,总真实所得也增加。但社会心理往往如斯:总真实所得增加时,总消费量也增加,但不如所得增加之大。故若整个就业增量,都用在满足消费需求之增加量上,则雇主们将蒙受损失。故欲维持某特定就业量,则当前(current)投资量必须足以吸收在该就业量之下,总产量超过社会消费量之部分。盖若投资量小于此数,则雇主们之收入,将不足以引诱彼等提供该就业量。由此,设社会之消费倾向(propensity to consume)不变,则就业量之均衡水准决定于当前投资量;所谓均衡水准者,即在该水准时,雇主们既不欲扩张,亦不欲缩小其雇佣人数。当前投资量则又决定于投资引诱(inducement to invest),投资引诱则又决定于两组势力之相互关系,第一组为资本之边际效率表,第二组则为各种期限不同、风险不同的贷款利率。
故设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不变,则只有一个就业水准,与均衡相符;任何其他水准,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皆与其总需求价格不相等。此均衡水准不能 大于 充分就业,即真实工资不能小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但是一般说来,我们并没有理由,可以期望此均衡水准必 等于 充分就业。与充分就业相吻合的有效需求,实在只是一个特例,只有当在消费倾向与投资引诱之间,有一特殊关系存在时,方能实现。经典学派即假设此种特殊关系之存在,从一种意义上说,这种特殊关系乃是最适度(optimun)的关系,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方能存在,即或由于偶然巧合,或由于有意设计,当前投资量恰等于在充分就业情形之下,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与社会消费量之差。
本理论可以归纳为下列几个命题:
(一)设技术、资源与成本三种情况不变,则所得(货币所得与真实所得二者)定于就业量N。
(二)一社会之所得与该社会之消费量(后者以D 1 表示之)这二者之间之关系,定于该社会之心理特征;此种关系,可称之为 消费倾向 。换言之,设消费倾向不变,则消费量定于总所得量,亦即定于总就业量N。
(三)雇主们决定雇用之劳工数N,乃定于 二 者之和(D),即可以预期于社会之消费量D 1 ,以及可以预期于社会之新投资量D 2 。D即以上所称 有效需求 。
(四)因D 1 +D 2 =D=φ(N),其中φ代表总供给函数,又因从上(二),D 1 为N之函数,可写作x(N),x定于消费倾向,故有φ(N)-x(N)=D 2 。
(五)因此,均衡就业量乃定于(i)总供给函数φ、(ii)消费倾向x,与(iii)投资量D 2 。此即就业通论之要点。
(六)工资品工业中劳力之边际生产力,随N之增加而递减,而前者又决定真实工资率,故(五)受以下限制:当真实工资率减低至与劳力之边际负效用相等时,N即达到其最大值。故并不是D可以任取何值,而货币工资皆可保持不变,故欲知就业理论之全貌,货币工资率不变这个假定,必须撤销。
(七)依照经典学派理论,则不论N取 何 值,D皆等于φ(N);故只要N小于其最大值,就业量皆在中立均衡状态(neutral equilibrium)。而雇主间之相互竞争,必能使N达到此最大值。在经典学派看来,只有这点才是稳定(stable)均衡点。
(八) 就业量增加时 , D 1 增加 , 但不若D增加之甚 :因为当我们所得增加时,消费量增加,但消费量之增加小于所得之增加。解决实际问题之线索,就在这个心理法则上。由此法则,故就业量愈大,则Z(相应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与D 1 (雇主们可以预期从消费者身上收回部分)之差别愈大。设消费倾向不变,则除非D 2 逐渐增加,以弥补Z与D 1 间距离之逐渐扩大,否则就业量不能增加。故除非真像经典学派所假定的那样,当就业量增加时,总会有若干力量使D 2 增加,足够弥补Z与D 1 间距离之逐渐扩大,否则可能N尚未到充分就业水准,而经济体系已达到稳定均衡状态,N之实际水准则定于总需求函数与总供给函数相交之点。
故劳力之边际负效用(以真实工资衡量)并不决定就业量,在某特定真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只决定就业量之 最高 水准。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二者才决定就业量,就业量又决定真实工资水准——并不是颠倒过来。设消费倾向与新投资量所产生之有效需求不足,则实际就业量将小于现行真实工资率之下,所可能有的劳力供给量,而均衡真实工资率,将 大于 均衡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这种分析,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可富而不富(poverty in the midst of plenty)这种矛盾现象。因为只要有效需求可以不足,则就业量就可以——而且常常——在没有达到充分就业水准 以前 ,即行中止而不再增加。有效需求之不足,常常阻碍生产——虽然劳力之边际产物,尚大于就业量之边际负效用。
而且社会愈富,则其实际产量与可能产量之差别愈大,经济制度之弱点亦愈易暴露而令人愤慨。一个贫穷社会,往往以其产品之大部分用之于消费,故只要有小量投资,即可造成充分就业。反之,在一富裕社会中,设欲令富人之储蓄倾向与穷人之就业机会不相冲突,则投资机会必须较之贫穷社会增大许多。设在一富裕潜性极大之社会中,投资引诱甚弱,则该社会之富裕潜性虽大,但有效需求原则必迫使其减少实际产量,直至该社会达到一种贫穷程度,使其实际产量超过消费量部分,恰与其微弱的投资引诱相适应。
但事之不幸更有甚于此者。在一富裕社会中,不仅边际消费倾向 较弱,而且因其资本积聚量已较大,故除非利率可以迅速下降,否则继续投资之吸引性也较小。这里就牵涉到利息论,以及何以利率不能自动降到适宜水准。这些留待第四编讨论。
故消费倾向之分析、资本之边际效率之定义以及利率论,乃是我们现有知识中之三大缺陷,必须弥补。这步做到以后,价格论之地位也确定了——价格论只是我们通论之附属品。我们将发现,在利率论中,货币占有重要位置。我们将设法弄清楚,货币之所以异于他物者,其特征何在。
总需求函数可置勿论——这是李嘉图经济学之基本观念。百余年以来,我们所领教的经济学,都是以此观念为基础。李嘉图认为有效需求不会不足,马尔萨斯虽曾强烈反对,但是没有用,因为后者只能诉诸日常观察中得来的事实,而不能清楚说明:为何以及如何,有效需求会不足或过余,他不能提出另外一个学说。李嘉图完全征服了英国,恰如异教裁判所(Inquisition)征服了西班牙。他的学说,不仅为金融界、政治家与学术界所接受,而且争辩从此终止,别的观点完全销声匿迹,不再有人讨论。马尔萨斯不能解决的有效需求这个大疑难,从此不再在经济学文献中出现。在马歇尔、艾其伟斯以及皮古教授手中,经典学派理论已经登峰造极;然而在三氏著作中,对于有效需求,竟未提及只字。
有效需求这个概念,只能偷偷摸摸,生活在卡尔·马克思、西尔维·格塞尔(Silvio Gesell)或道格拉斯(Douglas)少校这些人中。
为何李嘉图会得到如此绝对胜利,始终有点神秘难解。大概一定是因为这个学说与社会环境很适合。这个学说所得之结论,往往与常人所预期者很不相同,这(我想)倒反而增加了它的学术威望;这个学说付诸实施时,往往严格,苦口难咽,这倒使人信为良药;以此学说为基础,可以建立起广大的、逻辑上无可非议的上层结构,这增加了它的美;这个学说可以把社会上许多不公道处与残酷处,解释为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这使它受统治者欢迎;这个学说可以为资本家自由企业辩护,因此又得统治者背后社会有力分子之垂青。
虽然一直到很近,正统经济学家还不怀疑这个学说,但用这个学说来作科学预测却异常失败,因之他们的声望逐渐受到影响。从马尔萨斯以来,职业经济学家虽然并不因理论与事实不符,而有动于中,但常人却已觉察到这种不符情形,结果他们逐渐不愿意对经济学家,像对其他科学家那样尊敬;因为后者之理论结果,当应用之于实际时常可以用观察证实,而经济学则不然。
传统的经济学说一向以 乐观 著称,经济学家被人看作甘迪德(Candide)一流人物:离开了现实世界,垦殖自己的小园地,然后告人说,只要听其自然,则一切都在最好之可能的世界中,向着最好的方向走。这种乐观态度之由来,我认为是因为他们忽视了一点:有效需求不足,可以妨碍经济繁荣。如果一个社会之运行,确如经典学派所设想的那样,则该社会资源之就业量,自有达到最适度水准之趋势。经典学派理论也许代表我们冀望于经济体系者,不过如果假定现实经济体系确属如此运行,那是把根本问题都假定掉了。
[1] 这是李嘉图留下的传统。李嘉图明确表示,他对于国民所得之 数量 ——以别于国民所得之分配——问题,毫无兴趣。他这样做,实在颇有自知之明。其后起者不察,却用经典学派理论来讨论财富之本源问题。李嘉图在1820年10月9日致马尔萨斯的信件中,有如下一段话:“足下以为经济学是研究财富之性质与本源之学。鄙意以为,经济学只研究社会各阶级通力合作所产生的产物,依何种法则,分配于各阶级。关于数量,实在并无法则可言,但关于分配比例,倒可以找出一个相当正确的法则。我愈来愈觉得,追求前者是劳而无功的,后者才是经济科学之真正对象。”
[2]
例如皮古教授在《福利经济学》(第4版第127页)中说(重点是我加的):
“在整个讨论中,除非明确声明其不如此,我们将忽略下列事实,即有些资源可用,但事实上并未就业。
这并不影响论证之实质
,而可简化其说法。”
两相对照,李嘉图明白放弃任何企图,讨论整个国民所得之数量问题,而皮古教授在讨论国民所得之专著中,反以为不论有无不自愿失业之存在,同一理论都能适用。
[3] 理由如下(以农业为例):设就业量为n,第n个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一斗,则每日工资之购买力亦为一斗。若第(n+1)人之增产量为每日九升,则除非谷价比工资相对提高,使得每日工资之购买力只合九升,否则就业量不能增至(n+1)人。工资总数以前为n斗,今则为 +1)斗。故当就业量增加一人时,一定使得前已就业人员之一部分所得,移转于雇主。
[4] 读者会注意到,我用某特定产量之“ 收益 ”与“ 总供给价格 ”二词,没有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而买者所付总数中,当然包括该项成本在内。何以如此用法比较方便,则将在第六章中说明。其重要点是:假使“总收益”与“总供给价格”二词,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则此二名词可以有确切不移定义。反之,因为使用者成本,显然与工业之综合程度(degree of integration)以及雇主们相互间之购买量这二者有关,故不能离开此二因素,而对 包括 使用者成本在内的买者所付总数下一定义。即在给定一厂之供给价格——即普通所谓供给价格——之含义时,已有类似困难;一到 总产量 (output as a whole)之总供给价格,则有严重复计之病。历来对此困难,却不常设法解决。如果一定要把使用者成本包括在总产量之总供给价格以内,那么要克服复计之病,只能对工业界之综合程度作特种假定,依其产品之性质(消费品或资本品)将工业分类。不过这种办法,本身很复杂、不清楚,而且也不与事实相符。但如总供给价格不包括使用者成本在内,则这些困难便不会发生。读者最好还是等到第六章及其附录,再看较详细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