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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牛”“好人”“好马”

在先秦诸家名实学说中,是名家尹文首先对名进行了分类,这是他对先秦逻辑思想的重大贡献。

尹文在《尹文子·大道上》中将名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命物之名”,如方、圆、黑、白等称谓有形之物的概念;第二类是“毁誉之名”,如善、恶、贵、贱等政治、伦理方面的概念;第三类是“况谓之名”,如愚、贤、爱、憎等心理情感方面的概念。严格说来,尹文对名的分类并没有依据严格的逻辑分类标准,因此并不完全合理。但他大致地将名亦即概念分成抽象概念和具体概念两大类,是具有合理因素的。尹文所说的“命物之名”大致相当于具体概念,“毁誉之名”和“况谓之名”大致相当于抽象概念。在尹文看来,“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尹文子·大道上》)。也就是说,具体概念即“命物之名”是用来表述有具体形体存在的客观事物的,如黑、白、方、圆等就是对具体事物的颜色和形体的称谓。而抽象概念,也就是尹文所谓的“毁誉之名”和“况谓之名”,则不是对有具体形体存在的客观事物的称谓,也就是说抽象概念并没有具体的客观事物与之相对应。如善、恶、贵、贱、贤、愚、爱、憎等只是对人们的行为或心理情感的评价性称谓,所以具有抽象性质。尹文对名的分类与宋钘在《心术》篇中关于名的分类是一致的。

尹文还通过对“好牛”“好人”“好马”等概念的深入分析,进一步对名的分类作了阐述,说明了“形名相离”的道理。他说:“语曰:‘好牛’,又曰:‘不可不察也’。好则物之通称,牛则物之定形,以通称随定形,不可穷极者也。设复言‘好马’,则复连于马矣,则‘好’所通无方也。设复言‘好人’,则彼属于人矣。则‘好’非‘人’,‘人’非‘好’也。则‘好牛’‘好马’‘好人’之名自离矣。”(《尹文子·大道上》)这段话的意思是:人们说“好牛”,“好”是通称,“牛”则是确定的物体,用通称来说明确定的物体是不可穷尽的。再如,人们说“好马”,“好”又与“马”相互联系在了一起,可见,“好”所通用的范围是无法限定的。假如人们又说“好人”,“人”也不等于“好”。可见,“好牛”“好马”“好人”这些名本身就是由相互分离的“通称”和“定形”这两部分组成的。

以现代逻辑学的观点来看,尹文所谓的“通称”是普遍概念。普遍概念可以用来说明同类事物中任何一个个体,其原因就在于普遍概念的内涵是该类事物中每一个个体都具有的。所谓“定形”,就是指表述具体事物的单一概念,也就是具体概念。普遍概念也可说是抽象概念。如这里所说的“好”,就是具体概念“牛”的一个属性。同样,它也可以是“马”“人”等具体概念的属性,所以它是一个抽象概念。

尹文天才地看到了普遍概念与单一概念、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的联系与区别。一方面,“通称”亦即普遍概念或抽象概念与“物之定形”亦即单一概念或具体概念是密切联系着的。如“好”这个“通称”是用来表述“牛”“马”“人”这些“物之定形”的,是“牛”“马”“人”这些“物之定形”的一个属性,它们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另一方面,抽象与具体、普遍与单一又是相互对立的。作为抽象概念和普遍概念的“好”可以存在于不同的单一和具体的对象之中,例如“牛”“马”“人”等“物之定形”都可以具有“好”的属性,这些具体对象因为具有“好”这个抽象概念而似乎具有独立自在的性质,可以与具体对象相脱离而单独存在了。

实际上,任何一个具体对象或“物之定形”,都是一个由多种属性组成的复杂统一体,如“人”除了可具有“好”的属性之外,还可具有“善”的属性、“胖”的属性、“健康”的属性等。所以,具体对象的一个属性并不能代表其整体,而只能代表这个整体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并不等于“好”,“好”也不等于“人”。由此也可推出:“好”不等于“牛”,“牛”也不等于“好”。这样,作为“通称”的“好”就与作为“物之定形”的“牛”“马”“人”相互分离了。

尹文从名的分类入手,进而导出了“名形相离”的观点,是对宋钘关于名的分类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他对概念的分析较之邓析、墨子更为深入和具体,将先秦名辩理论推进了一大步。尹文的这一理论贡献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

尹文的“形名相离”的观点,对后来名家公孙龙一派的思想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尹文这种“形名相离”的观点,后来就被公孙龙发展成为“形非色,色非形”以及“白马非马”“坚白石离”的系统名辩理论了。班固正是据此揭示了尹文与公孙龙之间的内在联系。他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尹文“先公孙龙”。可见,正是尹文为战国中期以后“白马非马”“坚白石离”等名家重要名辩理论提供了直接的思想来源。 NgGvbFMZ8zLxOczyg1dh2JD8YNP8IJ+pUYyRwRmkRW9JIekYRwA0ClGo9kfBq1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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