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有总、全、兼顾之义。“兼爱”是不分远近亲疏,无差别地爱一切人。儒家的“仁爱”是以血缘为基础,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有差等的爱,这个爱建立在一定的等级秩序基础上。《墨子·非儒下》载:“儒者曰:‘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言亲疏尊卑之异也。”在墨子看来,儒家的爱由于受到“亲亲”原则的制约,便有亲疏尊卑之别,因而不是平等的。
“兼”与“别”是对立的,“别”为不同、有差别之义。在墨子看来,“兼”为善,“别”为恶。他在提倡“兼相爱”的同时,也反对“别相恶”,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不相爱,是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及社会祸乱的总根源,即“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墨子·兼爱中》),因此提出“兼以易别”(《墨子·兼爱下》),即用无差别的平等的爱代替有差别的爱。荀子称墨子“僈差等”(《荀子·非十二子》),即反对等级差别。兼爱的实质在于打破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远近亲疏差别,为下层劳动者谋取地位。这一主张尽管过于理想化,甚至是一种空想,但由于反映了小生产者的良好愿望和要求,能够给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以心灵上的慰藉和希望,所以使墨子获得了大量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