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北京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张强接到北京震鹏腾达商贸有限公司的托运订单,具体内容见表2-11。
表2-11 托运订单信息
北京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张强获得全部托运信息后,登录公司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张强在6月10日10:50将运单号为YD201706101的托运信息编制成一张作业通知单和运单号为20170610001的公路货物运单,并将填好的资料转交公司执行调度。执行调度根据信息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制运输计划和集货单,并在此基础上完成货物交接清单、配载清单、送货调度单的填制。
制单要求:
(1)请以执行调度的身份填制货物交接清单。
(2)请以执行调度的身份填制配载清单。
(3)请以执行调度的身份填制送货调度单。
执行调度确认提交该集货单到场站,确认干线运输费用并在TMS待发运模块中进行相应处理,然后打开TMS系统的发运到达模块,将货物交接清单打印出来。
货物交接清单的填制要点如下:
(1)编号:填写货物交接清单的单号。
(2)始发站、目的站:填写城市名称,如“广州”。
(3)车牌号、车辆性质、核载、车容:分别填写干线运输货车的车牌号、车辆类别、额定载重量和车辆装载容积。
(4)发车时间、预计到站时间:分别填写班车发车时间和预计到站时间,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
(5)运单号、客户名称、货物名称:分别填写运单号码(如果同一张运单上有不同型号的多种货品,则分别列出各自对应的运单号)、托运方的单位名称及货物品名。
(6)包装方式、件数、总体积、总重量:分别填写货物的包装、货物的数量之和、货物的体积之和、货物的重量之和。
(7)发站记事栏:分别填写货车施封锁枚数、对应的施封号码和随车设备。
(8)制单人:填写初次填写单据的工作人员。
(9)制单时间:填写制单人填单时间,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时。
执行调度确认待装货物已集结到场站后,编制配载清单并传递至场站,作为货物装车作业计划。
配载清单的填制要点如下:
(1)清单编号:填写配载清单的单号。
(2)班线:填写线路名称,如“北京—郑州—西安”。
(3)班次号:填写班次编号。
(4)经停站、目的站:填写城市名称,如“广州”。
(5)车牌号、核载、车容积:分别填写干线运输货车的车牌号、额定载重量和车辆装载容积。
(6)运单号、发货人、货物名称:分别填写运单号码(如果同一张运单上有不同型号的多种货品,则分别列出各自对应的运单号)、托运方的单位名称及货物品名。
(7)包装方式、件数、总体积、总重量:分别填写货物的包装、货物的数量之和、货物的体积之和、货物的重量之和。
(8)装载要求:填写特殊货物装载时的要求。
送货作业一般是运输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送货不仅涉及货物空间的转移,而且涉及送货方与收货方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划分,因此送货过程中货物单据的交接是很重要的。
送货调度单的填制要点如下:
(1)单号:填写送货调度单单号。
(2)货运员、车牌号:根据实际运力资源情况填写。
(3)出发时间、返回时间:按调度要求分别填写作业时间。
(4)客户信息栏运单号:按送货顺序依次填写所承运货物的运单号码。
(5)收货人、地址、电话、姓名、邮编:分别填写与运单号对应的收货人、地址、电话、姓名、邮编。
(6)货物信息栏运单号、货物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分别填写运单号及与运单号对应的所承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
(7)总数量、总重量、总体积:分别填写所有托运单的总件数之和、总重量之和、总体积之和。
(8)填表人:填写初次填写单据的工作人员姓名。
(9)填表时间:填写填制该表的年月日。
集货单的所有货品集齐后,执行调度对TMS待发运模块进行处理,然后对TMS发运到达模块进行处理,填制并打印货物交接清单,见表2-12。
表2-12 货物交接清单
配载清单的主要用途是指导装车,并与货物交接清单相互印证,作为零担仓库与随车理货员的交接凭证,每车编制一份,见表2-13。
表2-13 配载清单
(1)接收分析送货指令,对车辆和人力资源进行调度。
(2)在TMS系统中填制送货调度单,见表2-14。
表2-14 送货调度单
评价标准见表2-15。
表2-15 评价标准
2017年8月1日,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李丽接到北京震鹏腾达商贸有限公司的托运订单,具体内容见表2-16。
表2-16 托运订单信息
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客服人员李丽获得全部托运信息后,登录公司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请帮助李丽完成货物交接清单、配载清单、送货调度单的填制。
整批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整批货物运费(元)=吨次费(元/t)×计费重量(t)+整批货物运价(元/t·km)×计费重量(t)×计费里程(km)+货物运输其他费用(元)
其中,整批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零担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零担货物运费(元)=计费重量(kg)×计费里程(km)×零担货物运价(元/kg·km)+货物运输其他费用(元)
其中,零担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集装箱运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重(空)集装箱运费(元)=重(空)箱运价(元/箱·km)×计费箱数(箱)×计费里程(km)+箱次费(元/箱)×计费箱数(箱)+货物运输其他费用(元)
其中,重(空)箱运价按计价类别和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计时包车运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包车运费(元)=包车运价(元/t·h)×包用车辆吨位(t)×计费时间(h)+货物运输其他费用(元)
其中,包车运价按照包用车辆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
由以上公路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计算公路货物运费,关键在于明确公路货物运输的运价价目、计费重量(箱数)、计费里程(时间)和货物运输的其他费用。
1.基本运价
(1)整批货物基本运价:指一等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公里运价。
(2)零担货物基本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公里运价。
(3)集装箱基本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公里运价。
2.吨(箱)次费
(1)吨次费:对整批货物运输,在计算运价费用的同时按货物重量加收吨次费。
(2)箱次费:对汽车集装箱运输,在计算运价费用的同时按不同箱型加收箱次费。
3.普通货物运价
普通货物实行分等计价,以一等货物为基础,二等货物加成15%,三等货物加成30%。
4.特种货物运价
(1)大型特型笨重货物运价分为两级:一级大型特型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二级大型特型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本上加成60%~80%。
(2)危险货物运价分为两级:一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60%~80%;二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3)贵重、鲜活货物运价。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5.特种车辆运价
按车辆的不同用途,特种车辆运价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物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同时加成使用。
6.非等级公路货运运价
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7.快速货运运价
按计价类别在相应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8.集装箱运价
(1)标准集装箱运价。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箱型的基本运价执行,空箱运价在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2)非标准箱运价。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的箱型,在标准集装箱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空箱运价在非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3)特种箱运价。在箱型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按装载不同特种货物的加成幅度加成计算。
9.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
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输协定,由两国或多国政府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1.计费重量(箱数)
(1)计量单位。
1)整批货物运输以t为单位。
2)零担货物运输以kg为单位。
3)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2)计费重量(箱数)的确定。
1)一般货物。整批、零担货物的计费重量均按毛重(含货物包装、衬垫和运输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货物计费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重量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2)轻泡货物。整批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kg计算其计费重量。
3)包车运输的货物。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4)散装货物。散装货物包括砖、瓦、砂、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重量换算标准计算其计费重量。
5)托运人自理装车的货物。按车辆额定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6)统一规格的成包成件货物。根据某一标准件的重量计算全部货物的计费重量。
7)接运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无过磅条件的,按前程运输方式运单上记载的重量计算。
8)拼装分卸的货物。按最重装载量计算。
2.计费里程
(1)计费里程的单位。公路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km为单位,尾数不足1km的,进整为1km。
(2)计费里程的确定。
1)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点至卸货地点实际载货的营运里程计算;营运里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为准,未经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方商定。
2)同一运输区间有两条(含两条)以上营运路线可供行驶时,应按最短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或按承、托双方商定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
3)拼装分卸的货物,其计费里程为从第一装货地点起至最后一个卸货地点止的载重里程。
4)出入境汽车货物运输的境内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未核定里程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或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
5)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车辆需绕道行驶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6)城市市区里程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未确定的,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
3.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
(1)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起码计费时间为4小时;使用时间超过4小时,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
(2)整日包车,每日按8小时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小时,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时间尾数不足半小时的舍去,达到半小时的进整为1小时。
4.运价的单位
各种公路货物运输的运价单位分别为:
(1)整批运输:元/(t·km)。
(2)零担运输:元/(kg·km)。
(3)集装箱运输:元/(箱·km)。
(4)包车运输:元/(吨位·小时)。
出入境运输,涉及其他货币时,在无法按统一汇率折算的情况下,可使用其他自由货币为运价单位。
1.调车费
应托运人要求,车辆调出所在地而产生的车辆往返空驶,应计收调车费。
2.延滞费
车辆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的装货或卸货地点,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车辆和装卸延滞,应计收延滞费。
3.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应托运人要求,车辆开至约定地点装货(箱)落空造成的往返空驶里程,按其运价的50%计收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4.排障费
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时,因对运输路线的桥涵、道路及其他设施进行必要的加固或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称为排障费。排障费由托运人负担。
5.车辆处置费
应托运人要求,运输特种货物、非标准箱等需要对车辆进行改装、拆卸和清理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称为车辆处置费。车辆处置费由托运人负担。
6.检验费
在运输过程中,国家有关检疫部门对车辆的检验费及因检验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由托运人负担。
7.装卸费
装卸费由托运人负担。
8.通行费
货物运输需支付的过渡、过路、过桥、过隧道等通行费由托运人负担,承运人代收代付。
9.保管费
货物运达后,明确由收货人自取的,从承运人向收货人发出提货通知书的次日(以邮戳或电话记录为准)起计,第4天开始核收货物保管费;应托运人的要求或托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需要保管的货物,计收货物保管费。货物保管费由托运人负担。
10.道路阻塞停车费
公路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道路阻滞,无法完成全程运输,需要就近卸存、接运的,卸存、接运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11.运输变更手续费
托运人要求取消或变更货物托运手续,应收变更手续费。
结算公路货物运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货物运费在货物托运、起运时一次结清,也可按合同采用预付费用的方式,随运随结或运后结清。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运费尾数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托运人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