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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盛期的欧洲》导读

“封建,非圣人意也”?

中信出版集团组织出版的《企鹅欧洲史》丛书里,有威廉·乔丹《中世纪盛期的欧洲》一册。好的历史著作都会超越历史的叙述和制度的研究,会成为一种观念的结晶。借助故事和历史进程的细节,乔丹的这部书成了晚近史学界对西方文明所做思考和所持信念淋漓尽致的展示,有助于我们理解欧美学者对西方文明的深度认知。其实阅读这本书以及其他优秀的欧洲历史著作,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古代中国最重要的政治思想,譬如顾炎武《郡县论》提出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柳宗元《封建论》把封建看作是社会发展原始阶段不得已的办法,所谓“不初,无以有封建”,应该是古今中外都曾经流行的庸见——很难在欧洲历史的实际中得到印证。

李维(公元前59年—公元17年)是古罗马的历史学家,生活在共和国解体、君主制兴起的风云变幻之际,后来与奥古斯都这位罗马帝国“第一公民”以及他的家族关系友善。李维的罗马史充满了大量共和国英雄的事迹,充满了对共和国公民美德的赞美和歌颂,但是他同时又是帝王家的“宠臣”。但是他真的是汉语意义上的“臣子”吗?罗马帝国君主真的是汉语意义上的“皇帝”吗?奥古斯都认为自己是所有罗马传统,包括共和国制度的继承人,但是他又改变了人们对传统的理解。譬如在他的葬礼游行中,按照他生前的指示,他的尸身不再是跟随在祖先的面具和哀悼者人群之后,而是在整个队伍之首。他清楚地意识到,罗马的荣耀大半出自共和国,切割掉共和国传统,切割掉罗马精神的这一厚重内涵,反而是对他所创立的罗马君主制政治的否定。不过这不是说,奥古斯都没有修改共和国制度以适应君主制的政治和文化需要。李维对待历史的态度应该和奥古斯都是一样的,即在原则上尊重共和国传统,警惕和蔑视试图借助暴民到达目的的政治家,譬如格拉古兄弟。与此同时,无论是奥古斯都还是李维,作为那个时代政治文化的主要塑造者,都愿意接受罗马制度的变革。罗马在共和国之后的巨大社会变革在西方学者眼里无疑标志着君主制的产生,但是这一制度是由共和国传统中逐渐萌生和破土而出的,应该也不同于世界其他古代文明的君主制度。我们不应该用“皇帝”这个称呼来翻译和界定罗马帝国统治者的头衔。其实他们始终没有建立明确的世袭制,长期保留着元老院,也没有系统地消除各地历史悠久和强大的自治制度和文化,包括各地不同类型的贵族和市民会议,没有克服古代常见的通信和交通原始状态,没有企图对广大边远地区进行深入和微观的直接社会控制。

回顾罗马帝国的历史对我们理解欧洲在中世纪的发展非常重要。在他影响巨大的《罗马帝国衰亡史》里面,吉本对公元1世纪和2世纪帝国的政治成就有些容易引起读者误会的笼统概括,譬如把它形容为古代最文明、富有和强大的君主制国家,具有最强大的武备和法制,让境内不同种族的众多人民成为罗马公民。因此对吉本来说,罗马帝国的衰亡就是这样一个被他多多少少想象为“现代化”的古代国家的衰亡,而欧洲的重新崛起则发生在中世纪经历了早期的黑暗时代之后。乔丹教授这些新锐的欧洲史教授早就不再相信,罗马帝国西部所遭受的不可挽回的危机是来自蛮族的入侵和破坏。他们接受了比利时学者亨利·皮朗(1862—1935)在20世纪30年代就提出的见解(《穆罕默德与查理曼》),即西部真正的衰败是在7—8世纪穆斯林势力兴起、地中海东部和北非地区脱离罗马原先维持的经济贸易圈之后。这一广大区域内国际贸易路线的变化使得欧洲文明的中心北移,意大利、法兰西、德意志和英格兰等地成了中世纪欧洲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核心区域。准确地说,这一变动带来的不是欧洲社会长期持续的衰落和停滞,而是在保留罗马帝国遗产基础上的重组、更新和更深刻的发展,是推进欧洲形成有别于近东、中东和其他东方文明的特点,是为欧洲在近代获取先进地位进行准备和铺垫。

严格地说,乔丹教授以及晚近许多学者笔下的欧洲史不是国别和地区史的总和,而是对欧洲整体上的统一性的讲述。而这种“天下一统”的局面,又是以统治阶级对分散的城市、庄园和贵族领地有效的社会控制为基础的。这是由欧洲文明自身的特点决定的。很多中国古代史学者承认周王室有天下共主地位,能够维持天下统一的局面。但是大家长期不能摆脱的一个观念是,周王室衰微之后,秦统一六国,秦汉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君主制成为巩固和维护统一的唯一有效工具。而周代的分封制,正如柳宗元在《封建论》里面早已草率断言的,“封建,非圣人意也”,甚至认为“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所以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开篇首先说:“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这一宏大设想在古代语境中实现的程度究竟如何?起码顾炎武对郡县制的批评是,“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结果是基层社会的疲软和松散,“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因此顾氏提出的、最终并未实现的办法,是“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以加强地方社会控制的自主性来改善帝国统治在整体上的有效性。

而我们在《中世纪盛期的欧洲》里面所读到的社会状况,在很多方面接近顾炎武的上述理想。首先我们看到的是,欧洲封建社会在11—13世纪这三百年里面,通过有决心改革的教会精英人士,以提升罗马教宗的地位为形式,确立了基督教会对各地教会严格统一的领导权威、对所有民众的道德教化责任,以及由教会和世俗当局共同主持的、一体化的文化教育体系。由11世纪修道院和教宗发起的教会改革一开始就是欧洲范围内的改革,而不是局限于某个特定地区。欧洲文明在中世纪的最主要成就正是在整个地区建立了统一的语言、文化、思想和道德价值观体系。在这个意义上,中世纪欧洲是“四海之内”的一统天下。

基督教欧洲在9—10世纪可以说是内外交困。除了北非和地中海沿岸东部,穆斯林的势力范围还逐渐扩展到了西班牙南部、科西嘉、萨丁尼亚和西西里,并从海上袭扰法国南部和意大利。马札尔人由东部入侵,占据现在匈牙利所在的地方并威胁到巴伐利亚。对西欧腹地最大的威胁来自北方,即从斯堪的纳维亚南下的维京人。他们由海路以及使用内陆河流入海口对英格兰、法兰西和爱尔兰等地进行海盗式袭击,并在法国西部沿海地区定居下来。马札尔人和维京人最终接受了基督教,并融入了西欧主流的文化。但是他们以及穆斯林在当时对欧洲的入侵和打击毁坏了各地众多的修道院,扰乱了宗教生活,削弱了神职人员对教会的领导,助长了世俗军事贵族对教会事务的干预。罗马当地的贵族在10世纪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教宗的选任。

针对这一系列危机,正如乔丹所指出的那样,欧洲教会和世俗贵族在11世纪开始的宗教和社会改革中不仅有分歧,也有深度的合作。他的叙事基本上清楚摆脱了学界过去长期使用的过时范式,不再将改革运动简单看成克吕尼修院和教宗格列高利的事业,而是把视野扩大到整个西欧的教俗贵族复兴宗教和文化的决心和行动,扩大到欧洲思想、法律和政治制度一体化在中世纪的缔造和形成。阅读了《中世纪盛期的欧洲》,一位中国读者如果真的留心,就会获得一种奇异的感觉,即乔丹笔下的欧洲史(主要是西欧和中欧史)并非一个国别史的综合,而是一部突出该地区整体性与同一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史,而写作亚洲中古史的作者是很难这样入手来写历史的。

欧洲在中世纪盛期是一个价值观和制度高度同一的一统天下。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很难说“天下”是我们独有的观念,而西方世界没有。西方学者心目中的“天下”在中世纪流行开来的表述就是“基督教世界”(拉丁语是Christianitas,英语是Christendom)。这个西方一统天下的内涵的确具备独特性。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比利时历史学家亨利·皮朗拒绝对西方文明采取悲观态度,出版了他在战争年代写作的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欧洲史》(出版被拖延到1936年)。皮朗对国家和文化精英在社会进步中扮演的积极角色仍然给予高度的肯定。无论是“黑死病”肆虐和内外战争频仍的14和15世纪,还是宗教改革引发大规模动荡的16世纪,都没有动摇皮朗对欧洲的信心。皮朗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修正启蒙运动学者吉本制造的“罗马帝国衰亡”论。尽管使用了“国家解体”等表述来描写加洛林法兰克王国的失败,皮朗试图展示的并非欧洲政治的衰败,而是一种新旧更替,即旧体制的退出和新体制的建立,以及新体制对近代世界的意义。在他看来,告别罗马帝国以及与之传承关系密切的早期中世纪,绝非西方文明的衰落:穆斯林力量的兴起改变了地中海交通和贸易状况,进而导致了欧洲商业和城市在一个时期内衰落,使得高度依赖商业和城市所提供资源的国王及其中央政府实力下降,因此在欧洲,统治阶级将社会控制的重心刻意下移,以封君封臣制度为依托建立了能够更加有效率调配资源的封建政治体制。此后当工商业和城市市民阶层进一步繁荣之后,西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画面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与罗马帝国的情况类似,中世纪欧洲自始至终没有发展起来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君主制国家;同样与罗马帝国类似,中世纪欧洲在进入盛期之后始终在文化、经济和政治制度上具备和维持着高度同一性和高度认同感。

中世纪西方在宗教上以及对宗教权威的认同方面不仅是同一的,而且具备高度统一性,即普遍承认罗马教宗在宗教和道德上的领导地位。这也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思想基础。皮朗《欧洲史》的写作比乔丹《中世纪盛期的欧洲》要早80多年,不过两位作者在这个问题上并无分歧。中世纪欧洲绝非神权政治,教宗的权力仅仅限于宗教领域。所以乔丹对英诺森三世活动浓墨重彩的描画无非是想说明,教宗介入德意志、法兰西和英格兰政治,或者是因为威胁到其生存的意大利问题,或者是因为国王们在婚姻上的不道德行为以及他们介入教会内部事务的举动。教宗对各国事务的干预、他在异端镇压和十字军运动中扮演的领导角色,都清楚说明了中世纪欧洲在宗教和道德上具有高度统一的价值观和共同承认的最高权威。这种统一性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有突出表现。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兴起使得中世纪欧洲的研究者过度关注民族的差异和对立。在乔丹教授的这部著作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因为忽略作为一个文化统一实体的中世纪欧洲,不同民族的俗语文学被看作12世纪文化创新的核心内容,尤其被看作精英阶层以外受众广大的文学形式。而实际上,在中世纪庞大的文学宝库里,中古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爱尔兰语、冰岛语等所有的俗语文学加起来,在数量和质量上仍然完全不能与拉丁文学竞争。这一事实被乔丹教授巧妙地掩饰过去了。在整个中世纪,拉丁语不仅是学校教育和文化人写作和口头表达的语言,同时也是教俗官员、法官和法学家、医生和医学教授使用的语言,在数学、地理学、动物学、手工业、建筑业、造船和武器制造等领域也是通用的书面和口头语言。拉丁语并不仅仅是整个欧洲专业和精英阶层的语言,更不能被看作教士和修士的语言。拉丁语同时也是中世纪欧洲受过基础教育的普通人通用的书面和口头语言,适用于日常的生活以及商业和旅行,其地位相当于现代世界的英语。当时流行的语言课本就是为了这些目的编写的。拉丁语也为各地方言和基于方言的文学提供了语法的借鉴。 更重要的是,拉丁文学和用拉丁语写作的历史、哲学、法律、宗教、政治思想和自然科学文献,为欧洲人民超越不同地区的方言提供了一个途径,养育了欧洲共同的思想文化,孕育了文化的欧洲共同体。

这一文化共同体也具有高度相似的经济制度,即以农奴和庄园制度为典型特点的封建经济;具有高度相似的政治制度,即以封君封臣制和城市贵族统治为基础、社会控制触角能够延伸到基层的封建君主制度。顾炎武在明末竭力倡导又未能实现的政治理想,即“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世纪盛期欧洲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状况。回看民国时期就已经被翻译出版的海斯的《世界史》(英文原版出版于1932年),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的说法是,封君封臣制度“把国王和其他可能成为暴君的人的权力分散到许多封臣手中以遏制他们的权力,这样也就长期推迟了民族的统一以及在广大疆域上建立起稳固的政府”。乔丹教授在2002年出版《中世纪盛期的欧洲》,他对封君封臣制度下的德意志、英格兰和法兰西政治的描写集中在第10和第11章,对封建政治的正面陈述比较突出。不论是德意志农奴出身的封臣,还是法兰西和英格兰的领主与骑士,都在地方社会的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也在国王处理得当的情况下成为协助君权使之得到强化和发展的积极元素。欧洲政治的这一特点,因为是晚近学界的共识和常识,所以欧美学者最近的中世纪历史,尤其是通史和教材类著作,会做出交代,却不会刻意强调,这是中国读者在浏览中容易看轻甚至忽略的。

比利时学者皮朗思想新锐,对法国年鉴学派的出现和发展有关键影响。他的《欧洲史》是国内学界一直不太重视的经典作品。他指出,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不单单是封建贵族、教士和市民对王权的限制,而且表达了他们积极参与整个王国管理的愿望。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治参与与其说是近代意义上的民主,不如说是意味着地方贵族、教士和市民在支持王权的同时,借助这一文件,力图禁止王室官员在地方上滥用权力,捍卫他们自己对领地、城市和教区的维护与管理权力,即地方的统治阶级在当地加强他们精心和细致地处理基层社会事务的权力。西方学者往往觉得这一点是不言自明、不需要仔细说明的,而我们往往会疏忽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世纪欧洲在封建制和王国的统一之间建立起了和谐、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也就是顾炎武所说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

在封君封臣体制下,欧洲贵族、教士和市民对国王与皇帝的支持,对西方基督教世界这一“一统天下”的认同,在十字军运动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中世纪盛期的欧洲》对此有精彩的讲述,也对通行整个西欧的基督教战争与和平思想做了详细介绍。也就是说,在教宗扮演道德领袖的欧洲,指导军事活动的思想和伦理标准是统一的。用乔丹的话说:“11世纪晚期时,精英阶层中的大多数人都认为,攻击非战斗人员是不合法的,除非这些人是敌人的密探,或是藏匿敌人、为其提供给养的人。人们会特别保护非战斗人员中在他们看来力量最弱的群体,也就是妇女和儿童——特别是寡妇和孤儿,还有神父、修士、修女、老人和弱者。”不过在当时,这种具有现代性的观念是与对异教徒的迫害和不宽容并存的。

中世纪关于十字军运动的设想在教宗领导下提出,得到整个西欧的各个阶层的认可。最初的很多十字军成员甚至都不是骑士,而是农民和其他穷人。这些十字军队伍纪律松懈,对欧洲本土的犹太居民肆意劫掠和屠杀。之后由王公贵族组织的军队在1099年6月攻占了十字军运动的主要目标耶路撒冷,并杀戮了那里众多的穆斯林平民。第一次十字军以及此后多次的十字军征战都由欧洲的大贵族甚至君王领导,包括德皇腓特烈一世,英王“狮心”理查,法王路易七世、腓力二世。第三次十字军远征包括了德英法君主率领的封建骑士武装。中世纪欧洲文化和政治的统一性的确也表现在暴力和迫害矛头的指向是同一的,即犹太教徒和穆斯林等异教徒,以及基督教社会内部的异端分子等非主流人群。

乔丹教授的专长是社会史。他不是制度史专家,对中世纪社会发展的两个特殊方面语焉不详,一个是欧洲城市所具有的独特制度和氛围,另一个是欧洲历史上关键的法律和政治思想变化。在这两个方面,中世纪盛期欧洲对西方乃至世界未来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不过乔丹还是用精炼的笔墨写到了城市的自由和特权以及城市对地方事务的有效管理。在教宗和教会对整个西欧与中欧社会保持统一和强有力的道德和宗教领导地位的同时,欧洲“基督教世界”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上也维持着高度的同一性。贵族、城市市民和乡村居民的团体一方面在财政和道义上支持国王,认可他的最高统治权威,另一方面又在自己的领地和村镇保有不同程度的自治特权,能够倾力打造精细和扎根基层的地方社会秩序,并在根本上巩固了各个王国和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政治和文化的稳定性。这一状况可能就是布罗代尔那句名言所指:“封建主义打造了欧洲。”

同样是美国学者的布莱恩·蒂尔尼出版有《西欧中世纪史》,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二的篇幅覆盖乔丹此书所叙述的历史时期,凸显了所谓“中世纪盛期”在欧洲历史上的重要性。 作为法制史专家,蒂尔尼将这一时期逐渐强大的王权界定为“封建制君主”,即在封君封臣制的基础上实施国王的权力,协调君主与贵族和城市之间互动及互相支持的关系。他同时也注意到,在13世纪,全国范围的或者地方上的代议制度在英法德以及西班牙、意大利、西西里和匈牙利等地出现了,使得封君封臣制下的自治、协商和维护王权的政治被系统地制度化。

当中国读者在阅读《中世纪盛期的欧洲》的时候,我们面对的是千年以前遥远的外国历史,难免有雾里看花的感觉。不过如果我们读到顾炎武在《郡县论》里面对封建制度的精辟论说,读到他呼吁将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至基层社会的慷慨激昂的声音,我们其实也就读懂了欧洲的中世纪历史。他在批评了明代“郡县之弊已极”之后说:

然则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弊可以复振,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

也就是说,应该让各个地区都能够发挥各自的积极性来加强地方治理,并在这一基础上加强国家统一和君主的最高统治权。这就是顾炎武笔下的“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这也是欧洲中世纪盛期封建主义政治和社会的大致意思。

柳宗元说,“封建,非圣人意也”,恐怕是说错了。封建,也许恰恰是远古圣人之理想。 cw5ySI/Jn/yOTKxCVXpzAr8Fdy9nb2+B6CuQuAk5jB7xenSoBtdD31Txol+fiZ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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