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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外戚篡国 农民起义

一 阶级矛盾的激化

封建王朝作为阶级压迫的机关,基本职能是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镇压农民使之服从。另两个职能是对外作战保卫国土和调节社会关系推进生产建设。三个方面能不能协调地实施往往是治乱兴衰的关键。汉武帝时期社会经济繁荣,对外作战胜利,却导致了阶级矛盾的激化。经济繁荣带来贫富差距的扩大。贵族高官地主富商积聚了巨大的财富,生产物质财富的农民反而陷于贫穷。连年作战取得胜利,却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因向大宛索取善马不得,出兵数万人侵掠,遭到大宛人民的坚决抵抗,汉军伤亡惨重。汉武帝因怕兵败为外国笑,不听群臣劝阻,再发兵十八万,侵大宛。与大宛议和,获得善马数十匹,中等以下马三千余匹。出兵大宛完全是以强凌弱的侵略行径。为了几十匹好马,动用十几万兵力,前后三年也耗费了巨大资财。武帝在位期间不断有臣僚上书劝谏,不要再犯秦始皇不恤民力的错误。武帝晚年面对农民贫困的现实,也自知反悔。征和四年(前89年)向群臣公开承认错误,说:“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今后有伤害百姓和浪费资财的事,都要停罢。”同年,又拒绝在匈奴边境屯田的建议,下诏休兵力农。诏中说到大宛之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说“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随便加税)、力本农”。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赵过为搜粟都尉,专力管理农民生计和农业生产。

汉武帝在后元二年(前87年)正月病死,年七十一岁。死前立最小的儿子、八岁的弗陵为太子,继承帝位,为防止后家乱政,把弗陵的生母赵妃处死。诏命霍去病弟奉车都尉(皇帝的卫官)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与车骑将军匈奴降将金日 (音mì dī)、御史大夫桑弘羊等同理朝政。弗陵(昭帝)在位十四年死,无子。霍光等立武帝曾孙询(宣帝)继位,年二十二岁。昭、宣时期,秉承武帝休兵力农的遗训,再行“与民休息”的无为之政,出现暂时的宁静。但轻徭薄赋只能减少农民对国家的负担,并不能限制地主豪商对农民的掠夺。朝廷无所作为,富豪的巧取豪夺,更加肆无忌惮。昭帝、宣帝及其继承者元帝、成帝时期,社会阶级矛盾不断激化,越来越严重了。

土地兼并 汉初农村凋敝,轻徭薄赋鼓励农民开辟无主荒田,恢复了生产。经济发展后,农民开垦的田地,逐渐被地主购买或强占,转而出租给农民耕作。朝廷收地税三十取一,地主收地租十分取五。到期不能交租,作为债务,次年加倍收利息。地主低额交税高额收租收息,不费经营即坐享大利。随着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地主兼并土地成为风气。武帝时已有人指出,富人田连阡陌,穷人连立锥之地都没有。以后,贫富差距越来越厉害。大地主可有田几百顷上千顷。史书记载,一个官员一次就买田四百顷。大地主兼并大片良田,成为本地的豪强,权势显赫,独断专行,地方官吏都不敢惹他。刚正的郡守敢于打击豪强,是载入史册的稀有的事例。

官商结纳 汉初重农轻商,以农为本,以商为末。经济发展后,经商容易发财,皇帝身边的近侍也参与经商。上行下效,各级官员贵族多经商谋利。汉高帝废除异姓王,只封宗室同姓王。异姓功臣子弟封为列侯,有一百四十三人,子孙世袭,收取封邑的租税。景帝、武帝改制后,王侯不能拥兵治民,王侯子弟却可以依仗权势谋利。他们结纳商人,非法参与商业买卖和高利贷经营。商人有王侯庇护,得以投机营利,高利放债,借债者不敢不还。汉武帝打击一批巨商,又有一批巨商继起。京师有姓名记载的资产一亿以上的巨商就有樊嘉等多人。洛阳、成都等地的亿万巨商也都有姓氏记载。无姓氏可考的富商分在各地,不计其数。他们有钱和王侯交朋友,无权而有势。贵族子弟和富商大贾也可以购置田产,称霸乡里。贪官受贿任凭驱使,清官想管也管不了。

奴婢激增 地主兼并土地,高利盘剥。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被迫卖掉田宅去还债,沦为地主的佃农,又要遭受高租高利的剥削,最后是卖妻子以至卖自身为奴。地主役使奴婢耕作,叫做“田僮”。据记载,买一个田僮,只要一万五千钱。终身为奴,收获全归地主。买田僮比出租田地获利更多。富商大贾经营工矿等手工业历来以使用奴隶为主。自皇室贵族以至富商大贾也都买奴婢供家内服役或生产。元帝初即位,谏大夫(议事官)贡禹上奏说,当时朝廷的官奴婢有十万多人,每年耗费五六亿钱。各地王侯富商也有自己的私奴婢,数百人至千人。商业都会有奴婢市,奴隶与牛马一同出卖。全国各地奴婢的总数没有记载可考,但有关纪事说明,经济发展后,奴婢数量在迅速增长。农民破产、奴婢增多,扰乱了原来的生产秩序,也影响了朝廷的赋税收入,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大量奴婢的来源不同于奴隶社会的对外掳掠,主要是由于广大农民不堪沉重的剥夺,沦为奴婢。奴婢问题实质上还是农民问题。

汉武帝在位时,已有人对上述的各种问题提出改革的建议。武帝以后不断有人奏上各种建策。如限制王侯吏民占有田地和奴婢的数额,占田不超过三十顷,占有奴婢限王二百人侯一百人,民间不超过三十人。又如建议强令各地豪强富商迁徙到边境,脱离本地等等。这些建策出于良好的愿望但都不可能付诸实行,也不可能清除积弊。地主豪强、富商大贾、王侯子弟都拥有巨额财富,又相互结纳,形成强大的社会势力,朝廷难以驾驭了。

二 外戚王莽篡国

皇权专制世袭制度先天的弱点是世袭的子孙未必都有能力治理国政。年幼的或无能的皇帝袭位,就要依靠母后扶持。太后倚用娘家的兄弟子侄等所谓外戚(外家亲戚),参与执政,往往皇权旁落。汉武帝不惜处死昭帝的生母,以防后患。但子孙世袭仍然不能避免外戚掌权。

汉元帝刘奭(音shì)死后,太子刘骜(音ào,成帝)继位,年已二十二岁。为太子时读儒家经书,为人谨慎但缺少才能。即位后生母王太后任命弟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这是武帝加给霍光的最高官称,总管朝政。王凤兄弟六人都封为侯。王凤死后,王氏兄弟继续执掌国政。王凤的侄子王莽,也封侯执政。成帝的继承者哀帝在位六年病死,无子。太皇太后王后立元帝孙九岁的刘衎(音kàn,平帝)为帝,以王莽为大司马。朝政统归王莽,实际上已篡夺了皇权。平帝在位五年,十四岁病死。王莽与姑母王皇后和幸臣们策划,先来扶立宣帝曾孙刘显之子刚刚两岁的婴孩做名义上的皇帝,王莽代行皇权。两年后,王莽正式即位做真皇帝。通告小皇帝说:“以前,上天保祐你的太祖传十二世,享国二百一十年。现在天意在我。封你为定安公,到你的位子上去吧!”宣布废去汉朝国号,另立国号“新”,年号始建国,这年为新朝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

王莽轻而易举地推倒汉朝,但新朝要得到民众拥戴,并不容易。面对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日益发展的豪强势力,不能没有应对的方略。王莽习读儒家经书,称帝前自比辅成王的周公,篡国后倡言恢复周礼。以周礼为依托,推行若干改革旧制的新政。

王侯削爵 汉朝初年以来,宗室功臣子弟封为王侯,各有封邑,是新朝的威胁,也是改制的障碍。王莽始建国二年下诏,各地王侯一律把汉朝封授的印章交出,削爵为民。王侯无兵权,不敢不交。汉初封授的王侯有二三百人,经过二百多年子孙繁衍,推恩分封,已是千人以上的群体。削爵后仍然是结纳豪富、雄踞一方的豪强。

王莽依据周礼五等爵制,另行分封新朝的宗亲功臣,去掉王号,改为公、侯、伯、子、男五等,各有封邑,收取租税。受封爵者七百九十六人。

限制豪强 豪强兼并土地、奴婢激增是严重的社会问题。王莽篡位后次年颁布诏令:“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诏书中举出强者占田千亩、弱者无地立锥的现实,改革的办法是恢复周朝的井田制。每个男丁占田不超过一百亩。八口男丁超过一井九百亩,要把多余的田交给乡里。没有田地的人,按此规制受田。诏书中所说的丁口,是自耕田地的农民,并不包括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在内,似乎是认为农民都有田可耕,禁止买卖,土地兼并便会自然停止。这当然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自耕农的土地,拿来平均分配当然也是空想。对于地主豪强占有的千万良田是否处置,成了文字游戏。奴婢更名“私属”也是文字游戏。贵族富豪占有成千上万奴婢并不禁止,只是有奴一口要交税三千六百钱,以后再不得买卖。从农民来说,出卖田地子孙以至卖身为奴是走投无路时仅有的生路。禁止买卖又断绝了这条生路。王莽的这道诏书颁布后,上下都反对,处处行不通,两年后不得不再颁诏书,说:“王田可以出卖,不算犯法。私下买卖平民,也都不管。”旨在限制豪强的改制,半途收场了。

工商六管 王莽对工商业提出六项管理办法,称为“六管”。诏书中列举的六项中,盐、酒、铁、山泽资源等四项产业武帝时已归官营。但以后工商业者多有非法经营,王莽重行定制,收归官营。民间开采山泽要申报纳税。

第五项称为“五均赊贷”。“五均”的原意是指乐律五声的调节,用来比喻市场物价的调控,如调节五声高低那样,调控物价的涨落。赊贷出于周礼,指货物赊卖(缓付价)和钱财借贷。五均赊贷同属一项。大都会设市官,统管平抑物价(五均)、发放低息贷款兼管税收,以强化官府对市场的管理,抑制豪商的操纵。专设的市官称“五均司市师”(调节管理市场的专家),下设“交易丞”五人管理市场交易,“钱府”一人管贷款和税收。

“六管”的第六项是官府铸钱,严禁私铸。汉武帝时禁民间铸钱,朝廷统一铸造五铢钱历朝行用,很有信誉。王莽代行皇权时,说周朝有子母相权之制,另铸大钱,重十二铢,与五铢钱并行。称帝后又铸小钱五种,重一至九铢。旧五铢钱停用。又陆续铸造各种“刀布”(刀形铜币)、“宝货”(各种形制的金银铜币),多至几十种。行用不久,又不得不相继废止,只用大小钱。尔后,又停用大小钱,另造二十五铢的“货布”和五铢的“货泉”。七年之间,折腾了五次。每次废旧币用新币,富人和穷人都深受其害,造成大批农商破产,社会经济秩序陷于混乱。私铸钱因而更为流行,严禁而不能止,加重了混乱。

王莽所说“六管”是盐铁酒三项产业官营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管理、货币管理。货币是社会经济的命脉,货币改铸失败,限制富商的改制全盘皆输了。

王莽篡国以来实行的新政,旨在消除结纳豪富的王侯,限制豪强兼并土地和豪商巧取豪夺。所谓“改制”并不是改变社会经济制度,只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稍加限制和管理。但依托周礼措施不当,反而带来社会的不安和经济秩序的紊乱,受害最大的还是底层的农民。史书记载说,改制的后果是农商失业,百姓怨恨,户口减少。原来已经激化的阶级矛盾更加激化。一场农民起义的风暴终于到来了。

三 农民起义

王莽篡国七年之后,今湖北、山东、河北等地相继爆发了农民武装起义。起义者主要是贫苦的农民、逃亡奴隶和被治罪的刑徒。

新朝天凤四年(公元17年),新市(湖北京山)人王匡、王凤率领饥民五百人起义,附近农民前来参加,共有七八千人,进驻绿林山(湖北大洪山)聚集。地皇二年(公元21年),战胜来攻的官军。起义军发展到五万余人。次年,因绿林山大疫(传染病)流行,起义军出山,分道行进。西行军往南郡(湖北西部地区),号下江兵,北行军号新市兵。平林(湖北随县)人陈牧率领农民军响应新市兵起义,号平林兵。

天凤五年青州泰山农民百余人起义,以琅邪人樊崇为首领,一年之间即发展到万余人。附近东海郡起义农民前来会合,共有数万人。地皇二年,新朝大将景尚率官军来攻,次年,农民军反击获胜,杀景尚。王莽又派将军廉丹领兵十余万来攻,农民军杀廉丹。农民军战士以赤红色涂染眉毛作标志,号称赤眉军。对官军作战,接连获胜,声势大振,扩展到数十万人,雄踞黄河两岸。

农民起义有如星火燎原。黄河两岸的冀州、兖州等地到处出现农民起义军,小股有众数万,大股多至二十余万,各立旗号。总计已有数百万人,形成巨大的浪潮。

新市起义五年来,各地农民起义发展迅猛。新莽败局已定。汉朝宗室的后裔、南阳郡蔡阳(湖北枣阳)的豪强刘 、刘秀等起兵,乘机恢复汉朝的统治。

、刘秀是兄弟,据说是汉高帝的九世孙,谱系不可详考。他们是南阳著名的豪强,母家樊氏有田三百余顷,是当地的巨富。农民军起,刘氏兄弟交结本地同姓和异姓的豪强。地皇三年发动刘氏族人七八千人起兵,称汉兵,发布文告,揭露王莽罪恶,与新市、平林、下江各部农民军联合作战,杀死新莽南阳的守将。次年,各部农民军共立刘 的族兄刘玄为首领,称皇帝。刘玄此前已投依平林兵,参加起义,号称将军。称帝后立年号“更始”(重新开始),称更始帝。新市兵王匡、王凤封公爵。平林陈牧为大司空,刘 为大司徒,各路军统由更始帝指挥。发布文告灭莽兴汉。各地豪强和汉后裔,纷起响应。刘 领兵攻下宛城,作为更始帝的都城。

王莽派大兵四十余万攻宛,途经王凤、刘秀占领的昆阳,被刘秀军打得大败,全军溃散。昆阳之战王莽的主力军全部丧失,再无力抵抗。起义军内部却开始相互倾轧。更始帝借故杀刘 ,派刘秀往河北。地皇四年更始帝命王匡攻打洛阳,军将申屠建攻打长安。王匡攻占洛阳后,更始帝自宛迁都洛阳。申屠建军的前锋军攻下长安城,城内商民响应,焚烧宫殿,王莽藏到宫外的台下,被商民杀死。经军官辨认,才知道是王莽。王莽篡国十四年,前七年改制,连遭失败,终至灭亡。更始帝自洛阳到长安,封赏大小军将,分取城中财物。诸将领相互倾轧不止,更始帝杀申屠建,王匡投依赤眉。

樊崇领导的赤眉军是独立行动的大军,不属更始帝指挥。得知王莽灭亡,更始入长安,也找到一个十五岁的刘姓童子刘盆子,说是汉室后裔,立为汉帝作号召。乘更始军在长安立足未稳,更始三年(公元25年)九月,大举攻打长安。更始帝刘玄失两员大将,无力抗战,投降赤眉。

刘秀在河北,大力经营,合并各部农民军,发展到数十万人。王莽灭后,就在次年六月脱离更始,自立为皇帝,称建武元年(公元25年)。随即派兵攻下洛阳,在洛阳建都。次年,发兵攻打赤眉军。赤眉军多是贫苦农民,入长安后取得财物便想得胜回乡,领导者樊崇等人也没有建国的大志。建武三年,赤眉兵败,自长安东走,在宜阳遇到刘秀亲自率领的大军堵截。樊崇奉刘盆子率农民军十万人降刘秀。

自新市绿林起义到赤眉军降汉,农民起义前后经历了九年。百万农民殊死战斗,取得了推翻新莽的成果。豪强刘秀摘取这个成果,实现了汉朝的重建。 24PzHMNO0kT2ar5alCoebj4bBX7odPHHXkyrsUNAnpi8QltnT51tgNeITbNPJO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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