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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封信

【文本解读:美可以使感性与理性相互沟通】

通过美可以把感性的人引向形式(理性秩序)和思维,通过美可以使精神(理性)的人回到物质现实和感性世界。

由此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在物质材料(物质现实)与形式(理性秩序)以及受动与能动之间存在一种中间状态,美便使我们处于这种中间状态。只要人们开始思考美的作用,绝大多数人由美本身也可以形成这一概念,所有经验也能说明这一点。但是另一方面,没有比这个概念更矛盾的了。在物质材料(物质现实)与形式(理性秩序)、受动与能动、感觉与思维之间的距离是无限的,简直没有什么东西能成为它们的中介。我们怎样排除这种矛盾呢?即美连接着感觉和思维的这两种对立状态,而在这两者之间又根本没有中介。因为前者是由经验确立的,后者是直接由理性确定的。

整个美的问题恰好归结在这一点上,如果我们能够满意地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就能找到线索,它可以带领我们通过整座美学的迷宫。

这里关系到两种极其不同的思维操作,它们在这一探讨中应该是相互补充的。这就是说,美与两种相互对立而又绝不会一致的状态相关联。我们必须由这种对立出发,我们必须在其全部纯粹性和严格性上理解和承认它们,从而把这两种状态以最明确的方式分开。否则我们会混淆了两者而不是统一了两者。其次就是说,美连接着这两种对立的状态,从而消除了对立。但是因为这两种状态永远保持着相互的对立,所以它们的被结合无非就是它们被扬弃,即两者在相互作用中发扬其积极要素而克服其消极要素,这里体现了作者的辩证法思想。因此我们的第二项任务就是,完善这种结合,使它们达到如此纯粹和完全,以至两种状态完全消失在第三种状态中,而在整体上不留丝毫区分的痕迹。

哲学界对美的概念的一切争论,不论是过去曾经流行的还是今天仍有部分在流行的,其根源无非是由于人们的探讨,或者没有从应有的严格区分开始,或者没有使这一探讨达到完全而纯粹的结合。有些哲学家在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中盲目地依赖于他们的感觉的引导,而不能达到美的概念,因为他们在感官印象的整体中没有区分出任何个别。而另一些哲学家单独以知性为向导,也根本不能达到美的概念,因为他们在美的整体中只看到各个部分。在他们看来,精神与物质即使在其完全统一中也依然是永远分离的。前者在他们应该区分情感中相互联系的东西时,不敢把美当作一种作用力进行动态的扬弃;后者在他们应该概括知性中分离着的东西时,不敢把美当作一种概念进行逻辑的扬弃。前者想按照美发生作用的方式来思考美,后者想使美像他们所思考的那样起作用。两者都不能达到真理:因为前者想以自己有限的思维能力来模仿无限的自然(本性),而后者想把无限的自然(本性)局限在他们的思维法则上。前者担心通过对美的严格分解而剥夺了它的自由,后者担心通过大胆的结合破坏了美的概念的确定性。但是,前者没有考虑到,他们完全有理由把美的本质规定为自由,自由并不是无视规律性,而是与规律相和谐;不是随意性,而是最大的内在必然性。后者没有考虑到,他们同样有理由要求美具有确定性,这种确定性不在于排除某些实在,而在于绝对地包括一切实在,因此它不是限制,而是无限性。如果我们由美在知性面前所区分出的这两种因素开始,那么我们将避开使前两种人搁浅的暗礁。然后我们提升到审美的统一性,通过这种统一性,美可以作用到感觉并在感觉中使这两种状态完全消失。

作者在脚注中指出,感觉论的美学家宁愿承认感觉的证据而不承认理性的结论,实际上他们要比他们的对手更接近真理,虽然他们在洞察力上不如他们的对手。这种情况我们在自然与科学之间到处可以看到。感官的本性到处都是综合为一体的,知性到处却把自然分解开,而理性又把它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人的认识在感性、知性和理性的不同阶段,呈现出综合—分解—综合的特性。因此,人在开始哲学思考以前(即处于感性认知阶段),要比尚未完成自己探讨(即处于知性阶段)的哲学家更接近真理(更全面)。

通过美把感性的人引向形式和思维,通过美使精神的人回到物质并重新获得感性世界。

由这一点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在物质与形式以及受动与能动之间必然有一种中间状态,美使我们处于这种中间状态。实际上,只要人开始思考美的作用,绝大多数人由美本身也可以形成这一概念,所有经验都能说明这一点。但是另一方面,没有比这个概念更荒谬和矛盾的了。因为在物质与形式、受动与能动、感觉与思维之间的距离是无限的,简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成为它们的中介。我们现在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美连接着感觉和思维的这两种对立状态,而在这两者之间又根本没有中介。前者是通过经验确立的,后者是直接通过理性确立的。

整个美的问题恰好归结在这一点上,如果我们能够满意地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就能找到线索,它可以带领我们通过整座美学的迷宫。

但是这里关系到两种极其不同的思维操作,它们在这一探讨中应该是相互补充的。这就是说,美与两种相互对立而又绝不会一致的状态相关联。我们必须由这种对立出发,我们必须在其全部纯粹性和严格性上理解和承认它们,从而把这两种状态以最明确的方式分开。否则我们会混淆了两者而不是统一了两者。其次就是说,美连接着这两种对立的状态,从而扬弃了对立。但是因为这两种状态永远保持着相互的对立,所以它们的被结合无非就是它们被扬弃。因此我们的第二项任务就是,完善这种结合,使它们达到如此纯粹和完全,以至两种状态完全消失在第三种状态中,而在整体上不留下丝毫区分的痕迹,否则我们就是把它们分化了而不是结合了。哲学界对美的概念的一切争论,不论是过去曾经占支配地位的还是在今天仍有部分起支配作用的,其根源无非是由于人们的探讨或者没有从应有的严格区分开始或者没有使这一探讨达到完全而纯粹的结合。有些哲学家在对这个问题的反思中盲目地依赖于他们情感的引导,而不能达到美的概念,因为他们在感官印象的整体中没有区分出个别。而另一些哲学家单独以知性为向导,也根本不能达到美的概念,因为他们在美的整体中只看到各个部分。在他们看来,精神与物质即使在其完全统一中也依然是永远分离的。前者在他们应该区分情感中相互联系的东西时,不敢对美作为作用力进行动态的扬弃,后者在他们应该概括知性中分离着的东西时,不敢对美作为概念进行逻辑的扬弃。前者想按照美发生作用的方式思考美,后者想使美像他们所思考的那样起作用。两者都不能达到真理:因为前者想以自己有限的思维能力来模仿无限的自然,而后者想把无限的自然局限在他们的思维法则上。前者担心通过对美的严格分解而剥夺了它的自由,后者担心通过大胆的结合破坏了美的概念的规定性。但是,前者没有考虑到他们完全有理由把美的本质规定为自由,自由并不是无视规律性,而是与规律的和谐,不是随意性,而是最大的内在必然性。后者没有考虑到,他们同样有理由要求美具有规定性,这种规定性不在于排除某些现实,而在于绝对地包括一切现实,因此它不是限制,而是无限性。如果我们由美在知性面前所区分出的这两种因素开始,那么我们将避开使前两种人搁浅的暗礁。然后我们被提升到纯粹的审美统一性,通过这种统一性,美可以作用到感觉并在感觉中使这两种状态完全消失。 WT/KcQBmReUJCynNeb7sE5tKvUly55KsJLrj04gseaR4olRhh764ro+WVf/NNn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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