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身上可以区分出一种持久的东西和一种经常变动着的东西,前者称为人格,后者称为状态。状态在人格的不变中变化,人格在状态的变化中不变。人是一种有限的存在物,他的人格和状态是不同的。作为主体,我们有感觉、思维和欲望,这是因为在我们之外还存在着别的东西。主体与主体之外的客体,也就是费希特所说的自我与非我。
人格只显示在永恒不变的自我中,它是不能形成的,不能在时间中开始。相反地,时间是在人格中开始,因为必须有固定不变的东西才能作为变化的根据。当我们说花开花落时,是把花看作这种变化中不变的东西,用它来比作人格,在它身上表现出花开花落两种状态。毫无疑问,人是形成的,因为人不单纯是一般的人格,而是处于一定状态下的人格,而所有的状态、所有确定的存在物都是在时间中形成的。尽管人身上的纯粹理智是永恒的,人作为一种现象必然有一个开始。只有通过他一系列的表现才能显现出不变的自我。
因此,人首先会感觉到活动的物质材料或实在,这种材料或实在是由最高智慧(大自然)本身所创造的,人通过知觉把它们当作在空间上存在于自身之外、在时间上在自身之内变化着的东西,这样人才能感觉到它们。在他自身之内变化着的东西伴随着他的不变的自我——在各种变化中保持他的自我的始终不变,把各种知觉转化成经验,即转化成知识的统一体,把他在时间中的各种表现构成适应一切时间的规则,这就是他的理性本性所给予他的法则。只有当人变化时,他才存在;只有当人不变时,他的人格才存在。
人的人格离开一切感性材料而就其本身来看,只不过是一种可能具有无限表现的素质,只要人不观照和感觉,他就不过是一种形式(理性)和空洞的能力。人的感性如果离开一切精神主动性而就其本身来看,只不过是一种物质材料(物质存在)。因为若离开了感性,人就只是形式(理性存在),而绝不会把人与物质材料(物质现实)结合在一起。如果人只去感觉、只有欲望、只按欲求行动,人就仍然不过是作为世界而存在,在此我们把世界理解为时间的无形式(无理性秩序)的内容。人的感性只是使他的能力成为起作用的力量,他的人格只是使人的作用成为他自身的作用。因此,为了不仅作为世界(即无形式的内容)而存在,人必须赋予物质材料(物质现实)以形式(理性秩序);而为了不仅仅是形式(即空洞的观念),人必须赋予自己身上的素质以现实性。在席勒时代,“形式”一词还没有明确的学术规定性,席勒是在两种意义上应用这一概念的,在感性上形式是事物结构的外在表现,在理性上形式是理性秩序的体现,它可以反映事物的本质,同时与人的思想观念相关。
由此,在人身上产生了两种相反的要求,它们是感性本性和理性本性的两种基本法则。感性本性要求绝对的实在性,即把一切凡只是形式(理性观念)的东西转化成世界(现实),使人的一切素质表现出来;理性本性则要求有绝对的形式性(理性的秩序),它要把凡只是世界(外在)的存在消除在人的自身之内,使人的一切变化处于和谐中。也就是说,感性要把人的内在的东西外化,理性要赋予外在事物以形式(理性的秩序),这两项任务的充分实现便达到了神性。所谓神性是对能力(所有现实的可能性)的绝对体现和表现(所有现实事物的必然性)的绝对统一。人在自身的人格中具有达到神性(即理想人格)的天赋,感性为我们打开了通向这一无限目标的道路。
若尽可能地加以高度抽象,就会得出两个终极的概念,在这里抽象终止并达到其边界。在人的身上可以区分出一种持久的东西和一种经常变动着的东西,持久的东西称为人格,变动着的东西称为状态。
人格和状态——即自我和他的规定——只有在必然的存在物中我们才能把这两者看作是同一的,而在有限的存在物中则永久是两个东西。状态在人格的不变中变化,人格在状态的变化中不变。从休息到活动,由慷慨激昂到漠不关心,从和谐到矛盾,我们始终保持着我们自己的样子。在绝对的主体中,是以人格保持着他的全部规定的不变,因为这些规定就是来自人格。神性 所具有的一切,人格也都具有,因为它就是人格。它之所以具有永恒的一切,因为它就是永恒的。
作为有限存在的人,人格与状态是不同的。因此,既不能以人格作为状态的基础,也不能以状态作为人格的基础。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人格就变化了;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则状态就不变了。在这两种情况下,就不存在人格和有限性了。不是因为我们有思维、欲望和感觉,我们才存在,不是因为我们存在,我们才有思维、欲望和感觉。我们之存在,是因为我们存在。我们有感觉、思维和欲望,是因为在我们之外还存在别的东西。
因此,人格必然有它自己的根据,因为不变的东西不能由变化中产生,这种对我们第一位的东西就是绝对的、以自身为根据的存在的观念,即 自由 。状态必然也有它的根据,它不是通过人格 去实现 的,所以不是绝对的。这种对我们第二位的东西就是一切赖以存在或生成的条件,即 时间 。“时间是一切生成的条件”,这是同一个命题,因为它所说明的无非就是“生成是某些事物产生的条件”。
人格只显示在永恒不变的自我中,它是不能形成的,不能在时间中开始。因为正好相反,时间是在人格中开始,因为必须有固定不变的东西才能作为变化的根据。如果存在着变化,那就必须有一些东西在变动,这些东西不能是变化本身。当我们说花开花落时,我们是把花看作这种变化中不变的东西,用它来比作人格,在它身上表现出(花开、花落)两种状态。毫无疑问,人不单纯是一般的人格,而是处于一定状态下的人格,所以人才是形成的。然而,所有的状态、所有确定的存在物都是在时间中形成的,因此人作为一种现象必然有一个开始,尽管他身上的纯粹理智是永恒的。没有时间即没有形成,人就不会是确定的存在物,他的人格就只能存在于天赋中,而不会实际存在。只有通过他一系列的表现才能显现出不变的自我。
因此,人首先要接受最高智慧 由其自身所创造的活动的物质材料或实在,而且人们只有通过知觉才能把它们当作空间上存在于自身之外、时间上在自身之内变化着的东西,人才能感觉到它们。在他自身之内变化着的东西伴随着他的不变的自我——在各种变化中保持他的自我的始终不变。把各种知觉转化成经验,即转化成知识的统一体,把他的在时间中的各种表现方式构成适用于一切时间的规则,是通过他的理性本性所给予他的法则。只有当人变化时,他才存在;只有当人不变时,他的人格才存在。被想象成完美的人应该是在变化的潮流中本身永远保持不变的统一体。
诚然,一种无限的存在物,即神性是不能生成的,我们只能称它为神性的倾向,这种倾向的无限使命是神性最富特征的标志,即能力(所有可能的现实性)的绝对体现和表现(所有现实事物的必然性)的绝对统一。毫无疑问,人在他自身的人格中具有达到神性的天赋。达到神性的道路,如果我们可以把这条永远不能达到目标的路称作道路的话,在感性中已经为我们打开。
人的人格离开一切感性材料而就其本身来看,只不过是一种可能具有无限表现的素质,只要人不观照和感觉,他就不过是一种形式和空洞的能力。人的感性如果离开一切精神主动性而就其本身来看,只不过是一种物质材料,因为离开感性人就只是形式,而绝不会把人与物质材料结合在一起。如果人只感觉、只有欲望、只按照欲求行动,人就仍然不过是作为世界而存在的。这里我们把世界理解为时间的无形式的内容。人的感性只是使他的能力成为起作用的力量,他的人格只是使人的作用成为他自身的作用。因此,为了不仅作为世界而存在,人必须赋予物质材料以形式;而为了不仅仅是形式,人必须赋予自己身上的素质以现实性。当人创造时间,并使变化与不变相对立,使人的自我的永恒统一与世界的多样性相对立时,他就实现了形式;当人再去扬弃时间,维持变化中的不变性,使世界的多样性服从人的自我的统一时,他就使物质材料具有了形式。
这就在人身上产生了两种相反的要求,它们是感性本性和理性本性的两种基本法则。前者要求绝对的实在性,它应该把一切凡是形式的东西转化成世界,使人的一切素质表现出来;后者要求有绝对的形式性,它要把凡只是世界的存在消除在人的自身之内,使人的一切变化处于和谐中。换句话说,人要外化一切内在的东西,赋予外在的事物以形式,这两项任务的充分实现就可以归结为我们开头提到的神性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