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首先认为美国大众舆论影响其外交取向甚巨,其次他认为国会将顺从民意授权总统在外交事务上采取有力措施,第三他认为罗斯福具有足够的见识和决心去谋求解决远东冲突之道。基于这些信念,蒋介石认为中国必须致力于争取美国的民意。而此时国际联盟同意接受中国的申诉,也让蒋介石益加相信美国的民意趋向将会对国际联盟的态度产生重大影响力。因此,蒋介石指示孔祥熙和王宠惠(9月20、21日)从速加强在美国的宣传工作。
蒋介石同时也把他对于国际形势的看法,向汪精卫和孔祥熙做了详尽阐述。依据他的推论,既然国联已经受理了中国有关日本侵略东三省的指控,“则以后,制裁枢纽全力在美国,务请对美外交尽我全力设法推动”。这短短几句话表示:(1)蒋介石此时还在忙于军事,对美外交政策的具体事务依然委托汪精卫、孔祥熙的行政院和王宠惠的外交部去操劳。(2)但是蒋介石已经开始关注对美外交,而且也产生了自己的看法。他的应对之道,是指望胡适、陈光甫和李国钦共同联络舆论界,向各方推动宣传,并且敦促行政院向驻美使节“多发给宣传费为要”。 隔一日又发电孔祥熙,“对于美国宣传经费,务请不惜一切,托驻美可靠人员竭力做有计划之宣传”,并指示孔祥熙立即汇10万美金作为宣传费用。 由此可见,蒋介石对美关系的第一步棋是增加宣传,希望能够改变美国民意,转向敌视日本,同情中国,支持国联对日本侵略行为加以制裁。蒋介石如此重要的一个外交策略念头,其来源出自何处尚需学者进一步去考究,是他自己想当然尔?是左近亲信的进言?是宋美龄的意见?本书作者目前尚无答案。
在传达蒋介石的指示时,孔祥熙也提醒胡适,世界各国都一致期望美国在国际局势中采取领导地位,因此他作为新任命的驻美大使将会对中国的前途产生重大影响,并且敦促胡适为促进中美关系做出最大努力。
就在胡适就任大使给中美关系带来新的契机之时,蒋介石也给中日关系做了一个更为果断的决策。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是否有因果关系,本书作者目前并无直接史料可以评断,但是两者的同时发生,则很可能说明蒋介石此时的心态。此处所指的事件是,即便是中日战争已经超过一年,但是各种和谈努力仍然非常活跃,其中一位著名人士是天津特别市市长萧仙阁,他经常向国民政府传递各种来自日本的和平试探。1938年9月28日,蒋介石向萧氏做出如下指示:
请与对方(日本)坚决表明如下:一。原状未复,诚信未孚,即未有以平等待我中国之事实证明以前,决不允商谈任何协定,不但军事协定之字样不得涉及于停战协定之中,即经济协定在原状未恢复以前,亦不能商谈。至于兄等携来经济协定之原稿,无异亡国条件,更无讨论余地。二。停战协定只可订明停战之时间,地点,与日本撤兵,及恢复七七以前原状之手续与月日。此外不能附有任何其他事项,此应特别注意。三。停战之日即为停战协定发表之日,决不可以停止进攻若干日,为签订协定之时间。换言之,中国于停战协定未签订之前,绝不愿停战。此应郑重声明。四。原状未恢复,且未有以平等待我之事实证明以前,绝不能再提军事协定,且绝无保留之余地。否则请明告对方,无从再约续谈也。
1938年10月8日,蒋介石又对另外一位未具名的和谈活动人士发表“面训”,其要点包括:
2.我方绝对不要求停战,更不害怕汉口失守,尽有力量支持长期抗战。此层应使对方彻底认识……4.此次谈判系对方主动,我方诚意与之商洽。对方不得故意扭曲事实,散布不利于我方之宣传,否则认为对方毫无诚意……6.谈判重点应集中于恢复七七事变前原状。
这的确是两份引人深思的文字。如果读者不熟悉国民政府在淞沪会战中的惨败,而此后在华北、华中和华南战区又屡战屡败的历史的话,仅从字面上看,还会误以为这是一篇出自战胜国之手的招“和”书。而蒋介石语气果断,条件强硬,指明日本必须无条件地恢复七七事变之前的一切原状,还需要做出以平等对待中国的具体表现之后,中国政府才愿意商谈停战,而且中国政府在签订停战协定之前依然保留继续作战的权利。换言之,日本必须完全放弃七七事变以来的全部侵略成果。
这个文件也可以让我们重新思考西方历史学者对国民政府抗战的分析。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定国民政府从来不曾认真抗日,淞沪会战不过是中方以军事姿态逼使西方列强及早介入调停工作,不幸此计不售,中方反而是损失惨重。但是如果检视中方所提的上述条件,则显然远非西方列强的任何调停努力所能达到的成果。这些差距实足令人警惕,以想象力取代史料的做法,绝非治史的正道。
也就是在中国政府如此表达坚定抗战立场的同时,外交部发给胡适的指令,对他驻美大使的职责说得更为具体:
第一,胡适应该搜集美国的政治情报,供中国政府拟定更好的对美政策;
第二,胡适应该尽量争取美国经济援助,争取美国修改其中立法,将侵略国家和被侵略国家加以区别,并且对日本实施军火禁运;
第三,胡适应该促成美国和英国与法国在远东的合作,共同抵制日本。
这些指示显示,国民政府对美国的期望已经比王正廷任职大使时期提高了许多,而且变得更为具体,但是依然相当低调,既没有要求建立盟友关系,也没有要求美国直接对中国提供军事援助。本章的目的是讨论胡适任大使期间的四项重要工作和检讨他的成绩。这四项工作分别是:促进中美之间的互相了解;借款谈判;改变美国对中立法和武器禁运的政策;增加国际合作的实质内容。本章也将会讨论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胡适对鼓励中国政府坚持继续抗战所做出的贡献。虽然这并不包含在政府给他的指令之内,但是对于中美关系依然产生了重大影响。
前文曾经提及,孔祥熙内心可能并不赞同蒋介石对美宣传的基调。孔氏认为,对美宣传工作的性质其实相当微妙,如果执行不当,可能适得其反,因为美国人民对于外国人用金钱手段来向他们进行宣传,向来心存反感。 即便如此,孔祥熙还是遵照蒋介石指示前后向美国汇了20余万美元,此时再汇5万美元。在中国外汇拮据的情况下,如此大笔美金的支出,也可以显示出蒋介石对于对美宣传的高度期望。
然而蒋介石所构思的对美宣传政策并未按照计划展开,到了1938年夏天,美国本身的政情也发生了变化。6月,美国国会对于外国政府在美国利用宣传手段鼓动美国舆论一事,视为属于以非法手段干涉内政而深切反感。国会为此还通过了一项取缔办法,规定凡是任何人为外国做宣传,都必须首先向美国政府注册和详细填表申报,否则一经查出将处以两年徒刑或罚款两万美元。至于中国政府原本打算联络国会议员的方案,则更需要小心从事,因为一旦被发现,将会造成重大政治事件。也正是这个环境的改变,使得李国钦和陈光甫赶紧把蒋介石以前拨给的宣传费退还,改而把指望寄托在胡适的免费宣传途径之上。但是孔祥熙还是认为在美宣传一事,依然应该以低姿态和分散方式进行,所以先后选派了梁士纯、于斌、张彭春三人赴美进行,并拨款1.8万美元作为活动费。
这个宣传规模就比蒋介石原来设想的要缩减许多。这段公案说明的一件“小事”是,当时赴美从事外交工作的那几位人士的守正不阿,的确值得赞佩,因为那些钱大可以不了了之,无须交回国库。但是他们的操守决定了他们的行为。这段公案说明的一件“大事”却是,政治领袖们制定政策的动机和实践的成果之间往往可以产生大幅度误差。这并不是说中国政府对美没有宣传,而是说蒋介石心目中的宣传政策没有实现,而胡适的宣传工作又受到了蒋介石的责难。这个讽刺也难以逃脱读者的关注。
在此还可以做出另外一个注脚,那就是由孔祥熙主导的宣传工作,成果也并不令人满意。到了1940年5月,陈光甫致电向孔祥熙直言,孔氏所派出的人员工作效率非常差,他们由于内部意见分歧,反而让美国政府无法响应。因此他建议以后的对美宣传工作应该统一指挥,方能奏效。 如此说来,中国政府当时在美宣传的重头戏,还真是只有胡适一人单肩独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