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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从日常问题到学术问题

博客或微博中的讨论体现的是性与爱的断裂所激发的日常问题意识,它不同于学者在考察性和爱情的关系时所具有的“学术问题意识”。前者面向日常生活并且为了日常生活而存在,后者则面向学术研究并且首先为了学术研究而存在。当然,我们无法做出绝对清晰的二元划分,二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和交叉的关系。但是,从最基本的层面来说,学术来源于生活,学术问题意识源于日常问题意识的激发。因此,性与爱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历史的断裂不仅是日常问题意识诞生的前提,也是相关学术问题意识诞生的前提。初步的文献检索可以证明这一点。

一、20世纪80年代以前:“概念断裂”的缺场

在这里,“概念断裂”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性和爱情作为相互独立的概念在同一篇文献中以鲜明的姿态同时出场。所谓“鲜明的姿态”,是指在标题中出现,或作为文献的主题词出现。而之所以强调“同时出场”,正是为了显示性和爱情在概念层面的断裂或独立性。如果性和爱情虽然只有其中一个在标题中或作为文献的主题词出现,但二者却在正文中同时出现,则其实意味着性和爱情这个主题领域仍然被纳入其中一个概念的麾下,二者在概念层次仍然纠缠在一起。人们旗帜鲜明地对性和爱情的关系进行争论和探讨,恰恰表明了性和爱情不再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或最多只是比较松散地联系在一起。 [2]

对中英文文献进行的初步检索 表明,性与爱情之间的概念断裂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并未出现。

在中文数据库中检索与“性”相关的文献存在着某种不便,因为“性”这个汉字有多种意思和组合方式,仅仅检索“性”这个字往往会得到许多毫不相干的结果。经过检索发现,篇名检索的方式最为简捷,可以较为容易地筛去许多不相关的文献。通过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篇名检索,可以发现,篇名中同时包含“性”(指的是可与“sex”或者“sexuality”相对应的“性”)和“爱”的文章最早出现在1983年。

对英文文献的检索借助ProQuest数据库 进行。我尝试了多种检索方式。首先是标题检索。标题中同时含有“sex”和“love”的文献最早出现在1981年。标题中同时含有“sexuality”和“love”的文献最早出现在1991年。其次是主题检索。主题词中同时包括“sex”和“love”的文献最早出现在1987年。主题词中同时包括“sexuality”和“love”的文献最早出现在1984年。ProQuest还有一项功能,即可以根据检索要求提供建议的主题列表,在列表中挑选符合要求的项目之后,直接点击便可以得到一组文章。在我提出的检索要求的基础上,ProQuest提供了两个符合要求的主题组合:“sexuality and love”和“sexes and love”,两者各对应一组文献。在前者对应的文献组中,最早的文献出现在1984年。在后者对应的文献组中,最早的文献出现在1987年。

“性”与“爱”同时出现于文献的标题或者作为文献的主题词,并不意味着该文献一定对性和爱情的关系进行了讨论。 但是,如果它们没有一起出现,我们则可以更加肯定地说,文献没有把性和爱情的关系当作一个重要的主题予以讨论。因此,中英文文献的初步检索结果表明,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英语世界,性与爱情的关系基本上没有成为学术研究专门讨论的对象。

二、柏拉图和弗洛伊德的性爱理论:“概念断裂”同样缺场

对于上述文献检索所导出的结论,很多人可能都会有疑虑。人们常说,性和爱情是亘古常新的话题,是所有人类社会都关心的问题。那么,在人类历史上,应该有很多人都曾对性和爱情的关系进行思考。尤其是那些大思想家,他们怎么会放过如此重要的话题呢?

对此,我并不想予以否认。但是,我希望予以提醒的是,前人的问题意识很可能与当下人们的问题意识非常不同。当下的问题意识扎根于当代的社会生活,借助当代人的日常概念或学术概念展开;而前人的问题意识则扎根于之前的历史,它们所借用的概念可能与当代的概念存在很大差异。如同跨语言的文化交流,后人对前人的参照同样隐含着文化的翻译工作。如果仅仅关注翻译的结果,那么我们更容易强调文化的历史连续性。但如果关注翻译的过程,我们就会意识到文化之间难以化约的复杂差异。

让我们简要讨论一下柏拉图和弗洛伊德。在涉及性和爱情的话题时,他们或许是人们最容易想到的两位大思想家了。在《斐德罗篇》和《会饮篇》中,柏拉图借众人之口对性和爱情的关系进行了讨论,并借苏格拉底之口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在提到弗洛伊德的时候,人们倾向于把他和“性”的研究以及精神分析联系起来。其实,他对“爱”也表现出了持续而又浓厚的兴趣。从《性学三论》到《爱情心理学》,从《论自恋》到《超越快乐原则》,从《群体心理学和对自我的分析》到《文明及其不满》,我们都能发现他对爱情所表现出来的关注。不过,相对于他在“性”方面的论述,上述关注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在这里,我并不打算详细阐述和比较柏拉图和弗洛伊德就性和爱情所表达的具体观点, [3] 而是希望简单概括一下他们的思考(或问题意识)所呈现的特点。

首先,柏拉图和弗洛伊德(以及其他一些哲学家和神学家,如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阿奎那)都是在理论层次上、以较为系统的方式来研究爱情、性及其关系,他们对现象的不同形式进行了区分和界定,并力图在人类的本性和生存境况中寻找它们的源头和起因。 [4] 换言之,他们关注的是性和爱情的抽象本质,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次,这种本质层次上的考察同时具有规范的意义,例如,柏拉图区分了不同等级的爱, 而弗洛伊德则谈到了“正常的爱”(normal love,这无疑假定了与之相对立的“abnormal love”的存在)。在这背后,他们都假定了一种判定正误和善恶的标准。 [5] 换言之,他们的理论探讨不仅隐含着对日常生活的观照,而且希望为日常生活提供引导。

最后,最重要的是,柏拉图和弗洛伊德关于性爱的讨论并未像我们今天这样,以“性”和“爱情”在概念层次上的“断裂”或相互独立为逻辑起点。在柏拉图的作品中,“性”和“爱情”并不是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出现的,而是统一于“eros”这个概念中。因此,他不可能具备我们今天这样的问题意识。我们关心的是两个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而他关心的则是单一实体的不同等级或表现形式。弗洛伊德的情况要复杂一些。在他那里,“性”(sexuality)和“爱情”(love)的确以两个概念的形式出现。但是,就内涵而言,两个概念以极其复杂的形式纠缠在一起。弗洛伊德认为,在所有爱的形式中,最为核心的是以性的结合为目的的性爱。不过,与此同时,他又不愿意将性爱与其他形式的爱 区分开来。因为,在他看来,所有形式的爱都源自同一种本能冲动,也就是性本能。 [6] 在弗洛伊德那里,“性”被泛化了,以至于我们可以说,“性”和“爱”重叠在了一起:所有形式的“爱”都可以被解释为“性”,所有形式的“性”也都可以被解释为“爱”。由此,“性”和“爱”之间的交叠构成了一个类似于柏拉图的“eros”的实体和概念。

总之,在柏拉图和弗洛伊德的作品中,性和爱情之间的概念断裂并非清晰可见。驱动柏拉图和弗洛伊德思考的问题意识,既不同于博客或微博中所展现的日常问题意识,也不同于当代科学研究中的学术问题意识。因此,柏拉图和弗洛伊德的存在并不能作为以下观点的反证,即20世纪80年代以后围绕性与爱的关系而形成的学术问题意识乃是源于日常问题意识的激发,而后者则源于性革命及其所导致的性实践和爱情实践在日常生活中的分离或断裂。

反过来说,人们之所以倾向于认为柏拉图和弗洛伊德曾对“性和爱情的关系”进行过讨论,那是因为他们是以客观的文献总结者的角色出现的。在这里,问题意识属于后来的旁观者,而不是柏拉图和弗洛伊德本人。同样道理,《柏拉图和弗洛伊德》( Plato & Freud )一书的作者之所以能够提出“爱情与性欲望是何关系”这样的问题并从这个角度来总结和比较柏拉图和弗洛伊德的理论, [7] 是因为他当时生活在20世纪80年代,而不是柏拉图所处的公元前或者弗洛伊德所处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 CGQRBeeFUhQ4S9E7uplaQ13xBvNv5ecBSQDnLTCQlq1PufA8u/zKMSOixrdgIm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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