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区分了“激动性的感情”和“亲密感觉”。前者对应于紧张状态,倾向于改变既有的社会关系,因而对社会秩序具有破坏性或创造性。后者对应于熟悉和相互了解所形成的契合,体现为感情的淡漠,倾向于以默默无声的方式维持既有的社会关系。费先生进而认为,传统的乡土社会特别依赖于后者。
联系我们之前的讨论,大致可以认为,费先生所说的“激动性的感情”对应于我们前面讨论的感觉、喜欢、一见钟情等感情,可以统一概括为“激情”;费先生所说的“亲密感觉”对应于我们前面讨论的、作为二级概念并与激情相对的感情和爱,可以统一概括为“亲情”。这样,激情和亲情便构成了“情”的两个次级类型。而“情”则对应于作为一级概念的“感情”或“爱”。简言之,我们可以把有关爱情的概念库存概括为两个层次:在最基本的层次上是情、感情或爱,其下可以区分为两个理想类型,即激情和亲情。
潘绥铭先生把爱情区分为两种理想类型:浪漫爱情和夫妻恩爱。这种区分与激情和亲情的区分不完全等同,但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
浪漫的爱情起源于11世纪法国骑士对贵族女性的爱情。这种骑士爱情不以婚姻为目的,因为即使都是未婚,由于严格的等级分封制度和地位差别,两人也不可能结婚。这种爱情体现了人们在现实婚姻中无法实现的一种对于精神生活的渴求。在表达爱情的时候,骑士要遵循严格的礼仪,否则将可能引来杀身之祸。这种爱情基本上与性无关,它的基本动力是对理想化的爱慕对象的精神爱恋。即使骑士有性方面的欲求,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骑士爱情至今已有千年之久。但是只是在最近两三百年,爱情才逐渐成为婚姻的基础,而性却仍然被束缚在婚姻之内,婚前的恋爱被认为必须与性保持距离。直到现代,性才挣脱了婚姻的束缚,直接与爱情联系在一起。例如直到20世纪初,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前性行为才在美国女性中获得相当程度的认可。
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浪漫爱情的理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仍然有一些关键的特征保留了下来。首先,“浪漫”一词本身意味着与现实生活保持距离,摆脱社会施加的各种限制。爱情被认为只应该建立在双方相互的爱慕之上,只要有“真爱”存在,即使在社会地位、种族、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双方也能够而且应该逾越之。其次,浪漫爱情的理想认为“真爱”应该基于双方强烈的精神共鸣,而非性的吸引。所以,即使它认可了以爱情为基础的性,仍然坚持爱情不应该仅仅建立在性吸引的基础上。最后,当浪漫爱情不得不面对现实生活时,很容易受到挫败,所以就有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说法。但是恰恰因此,人们才更加被它的崇高、神圣与无价所感召。
20世纪初,浪漫爱情的理念开始传入中国,严重地冲击了此前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爱情观念——夫妻恩爱。关于浪漫爱情与夫妻恩爱之间的冲突,请看表2-1。
表2-1 浪漫爱情与夫妻恩爱相互冲突之所在
激情与亲情以及浪漫爱情与夫妻恩爱都是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即专门从“逻辑一致性”的角度构造出来的纯粹类型。其“理想色彩”是从逻辑的角度来说的:它们是逻辑上最为一致的,因而代表着现实中很难碰到的“理想状态”。因此,构造“理想类型”的目的并不是宣示某些类型是值得追求的价值理想,而是为理解现实提供一个参照点。
作为理想类型,浪漫爱情与夫妻恩爱都很难在现实生活中直接观察到。我们实际看到的爱情并不是纯粹的浪漫爱情或夫妻恩爱,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或者是二者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混合的结果。结合前面的分析,我们想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理想类型,浪漫爱情与夫妻恩爱以婚姻为界。如同“夫妻恩爱”中的“夫妻”一词所施加的限定,“恩爱”是与婚姻相联系的。与之相对,浪漫爱情却仅仅关注相爱本身,不以婚姻为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浪漫爱情和夫妻恩爱并不以婚姻为界。一方面,浪漫爱情可以持续到结婚之后,婚姻并非浪漫爱情的“坟墓”。另一方面,夫妻恩爱也可以发生在婚姻之前,只要是有共同生活经历的情侣,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可能慢慢进入“恩爱”和“亲情”的状态。未婚伴侣之间以“老公/老婆”相称,或者他们通过共同生活逐渐培养出“夫妻相”,传达的信息正是这一点。
其次,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是一个变动的存在,在最初的阶段往往更靠近浪漫爱情,之后逐渐向夫妻恩爱过渡。在最初的阶段,人们通常强调“心动的感觉”的重要性。这种“心动的感觉”就是相互的吸引,是我们前面所说的“爱情体验”。如同思瑗及荣枭的恋爱经历所表明的,如果在缺乏爱情体验的情况下建立了爱情关系,那么人们往往会进入一种两难境地:时间越久,就越容易出现浪漫爱情与感情/亲情/夫妻恩爱之间的冲突。
最后,在浪漫爱情向夫妻恩爱过渡的过程中,如果爱情本身没有彻底破裂或瓦解,那么浪漫爱情并不会彻底转化为夫妻恩爱。尽管长期的共同生活会让双方的爱情变得更加平淡,但激情并不会彻底消失。在一些特殊的场合,或者在有意识的努力之下,激情会程度不同地重现。正是这些能够重现的激情使得伴侣之间的爱情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亲人之间的“亲情”或感情,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和传统的乡土社会相联系的、倾向于排斥和压抑激情的“夫妻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