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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第九

翰林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兼侍講同提舉萬壽觀公事
兼判集賢院上護軍河內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三百戶賜紫金魚袋臣
司馬光 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
胡三省 音註

漢紀一

起旃蒙協洽 (乙未) ,盡柔兆涒灘 (丙申) ,凡二年。

項羽之分天下,王諸將也,王沛公於巴、蜀、漢中,曰漢王。王怒,欲攻羽。蕭何諫曰:「語曰『天漢』,其稱甚美。」於是就國。及滅項羽,有天下,遂因始封國名而號曰漢。 『章:「項羽至曰漢」,乙十一行本無此五十九字。』

太祖高皇帝上之上 姓劉氏,諱邦,字季;沛豐邑中陽里人。張晏曰:《諡法》無高,以帝爲功最高而爲帝之太祖,故特起此名焉。 『章:乙十一行本「人」下有「秦二世元年,陳涉起蘄,沛父老立季爲沛公;二年,項羽更立爲漢王,明年稱漢元年;五年卽帝位。」三十七字。無「張晏」至「名焉」二十五字。』

元年 (乙未、前二〇六)

1 冬,十月, 古有三正:子爲天正,周用之,以十一月爲歲首;丑爲地正,殷用之,以十二月爲歲首;寅爲人正,夏用之,以十三月爲歲首。秦,水德,謂建亥之月水得位,故以十月爲歲首。高祖以十月至霸上,因而不革。至武帝太初元年,定曆,改用夏正,始以寅爲歲首;至于今因之。 沛公至霸上; 《考異》曰:《史記》、《漢書》、荀悅《漢紀》,皆云「是月五星聚東井」。按魏收《後魏書·高允傳》:崔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幷譏前史之失,別爲魏曆,以示允。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於近。且漢元年冬十月五星聚於東井,此乃曆術之淺事,今譏漢史而不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浩曰:「所繆云何?」允曰:「按《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昏沒於申南,而東井方出於寅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復推之於理。」浩曰:「欲爲變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允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時坐者咸怪。東宮少傅游雅曰:「高君長於曆,當不虛言也。」後歲餘,浩謂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三月聚於東井,非十月也。」今從之,十月不言五星聚。 秦王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 應劭曰:子嬰不敢襲帝號,但稱王耳。素車、白馬,喪人之服。組者,天子韍也。係頸,言欲自殺也。師古曰:此組,謂綬也,所以帶璽也。組,總五翻,今綬紛絛是也。應劭曰:璽,信也;古者尊卑共之。《左傳》:襄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秦、漢尊者以爲信,羣下乃避之。《漢官儀》曰:子嬰上始皇璽,因服御之;代代傳受,號「漢傳國璽」。沈約曰:高祖入關,得秦始皇藍田玉璽,螭虎紐,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壽昌」。後代名傳國璽。《史記正義》曰:天子有六璽: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皇帝信璽,凡事皆用之,璽令施行。天子信璽,以遷拜、封諸侯之璽,以發兵,皆以武都紫泥封。虞喜《志林》曰:傳國璽自在六璽之外;天子凡七璽。符,《說文》曰:信也。韋昭曰:符,發兵符也。師古曰:符,諸所合符以爲契者也。《周禮》,地官之屬有掌節。鄭玄《註》云:節,猶信也,行者所執之信。《三禮義宗》曰:節長尺二寸;秦、漢以下改爲旌 之形。『鄒: ,《轉注古音》:與幢同。』韋昭曰:節者,使所擁也。《釋名》云:爲號令賞罰之節也。師古曰:節以毛爲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將命者持之以爲信。徐廣曰:軹道,在霸陵。蘇林曰:亭名也,在長安東十三里。《漢宮殿疏》曰:軹道亭東去霸城觀四里,觀東去霸水百步。《括地志》:軹,音紙。軹道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十六里苑中。 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 事見上卷秦二世二年。 且人已降,殺之不祥。」乃以屬吏。 屬,付也。屬吏者,付之於吏,使監守之也。屬,之欲翻。

賈誼論曰: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 蘇林曰:招,音翹;舉也。秦國,周職方雍州之地耳;旣破六國,乃舉豫、兗、青、揚、荊、幽、冀、幷八州有之。六國與秦俱稱王,是爲同列。朝,直遙翻。 百有餘年,然後以六合爲家, 六合,天、地、東、西、南、北。 殽、函爲宮;一夫作難而七廟墮, 墮,讀曰隳。《記》: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身死人手,爲天下笑者,何也?仁誼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2 沛公西入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 走,音奏。 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府圖籍藏之,以此沛公得具知天下阨塞、 阨,乙革翻。塞,悉則翻。 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沛公見秦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意欲留居之。樊噲諫曰:「沛公欲有天下耶,將爲富家翁耶?凡此奢麗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願急還霸上,無留宮中!」 樊噲起於狗屠,識見如此。余謂噲之功當以諫留秦宮爲上,鴻門誚讓項羽次之。《姓譜》:周宣王封仲山甫於樊,後因氏焉。 沛公不聽。張良曰:「秦爲無道,故沛公得至此。夫爲天下除殘賊,宜縞素爲資。 縞素,有喪之服;謂弔民也。爲,于僞翻,縞,工老翻。 今始入秦,卽安其樂, 樂,音洛。 此所謂『助桀所虐』。且忠言逆耳利於行,毒藥苦口利於病,願沛公聽樊噲言!」沛公乃還軍霸上。

十一月,沛公悉召諸縣父老、豪傑,謂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 苛,音何,細也。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 王,于況翻;又如字。 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服虔曰:隨輕重制法也。李奇曰:傷人有曲直,盜贓有多少,罪名不可預定;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師古曰:抵,至也,當也。服、李二說並得之。抵,丁禮翻。 餘悉除去秦法,諸吏民皆案堵如故。 案,次第也;堵,牆堵也:言不遷動也。去,羌呂翻。 凡吾所以來,爲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鄕、邑,告諭之。 秦制:縣大率方百里,十里一亭,十亭一鄕,所封食邑。爲,于僞翻。行,下孟翻。 秦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爲秦王。

項羽旣定河北,率諸侯兵欲西入關。先是,諸侯吏卒、繇使、屯戍過秦中者,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 言無善狀也。先,悉薦翻。繇,讀曰徭。 及章邯以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怨,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卽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又盡誅吾父母妻子,柰何?」諸將微聞其計,以告項羽。項羽召黥布、蒲將軍計曰:「秦吏卒尚衆,其心不服;至關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班《志》,縣屬弘農郡。師古曰:今穀州縣。《括地志》:新安故城,在洛州澠池縣東一十二里。

3 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聞項羽號章邯爲雍王,王關中, 雍,於用翻。王關之王,于況翻;下欲王同。 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關,無內諸侯軍; 內,音納,又如字。今傳內從「人」者奴對翻;從「入」者讀爲納。 稍徵關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計,從之。

已而項羽至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十二月,項羽進至戲。 戲,許宜翻。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爲相,珍寶盡有之。」欲以求封。項羽大怒,饗士卒,期旦日擊沛公軍。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號百萬,在新豐鴻門; 新豐縣本秦驪邑,高祖七年方置,史以後來縣名書之。應劭曰:太上皇思東歸,於是高祖改築城市街里以象豐,徙豐民以實之,故號新豐。孟康曰:鴻門在新豐東十七里,舊大道下阪口名也。姚察云:在新豐古城東,末至戲水,道南有斷原,南北洞門是也。《水經註》:今新豐古城東有阪,長二里餘,塹原通道,南北洞開,有同門汰,謂之鴻門。孟康言在新豐東十七里,無之;蓋指縣治而言,非謂城也。自新豐古城西至霸城五十里,霸城西十里則霸水,又西二十里則長安城。 沛公兵十萬,號二十萬,在霸上。

范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財,好色;今入關,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周禮》:眡祲氏掌十煇之法,以觀妖祥,辨吉凶。卽後世所謂望氣者也。《晉·天文志》:天子氣,內赤外黃,四方所發之處當有王者。若天子欲有遊往處,其地亦先發此氣,或如城門隱隱在氣霧中,或氣象青衣人無手,在日西,或如龍馬,或雜色鬱鬱衝天者,皆帝王之氣。 急擊勿失!」

楚左尹項伯者, 楚官有左尹、右尹。 項羽季父也,素善張良,乃夜馳之沛公軍,私見張良,具告以事,欲呼與俱去,曰:「毋俱死也!」張良曰:「臣爲韓王送沛公;沛公今有急,亡去,不義,不可不語。」 爲,于僞翻。語,牛倨翻。 良乃入,具告沛公。沛公大驚。良曰:「料公士卒足以當項羽乎?」沛公默然曰:「固不如也。且爲之柰何?」張良曰:「請往謂項伯,言沛公之不敢叛也。」沛公曰:「君安與項伯有故?」張良曰:「秦時與臣游,嘗殺人,臣活之。今事有急,故幸來告良。」沛公曰:「孰與君少長?」良曰:「長於臣。」 少,詩照翻。長,知兩翻。 沛公曰:「君爲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張良出,固要項伯; 要,一遙翻。 項伯卽入見沛公。沛公奉巵酒爲壽,約爲婚姻,曰:「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 文穎曰:毫,秋乃成好,舉盛而言也。師古曰:毫成之時,端極纖細,適足喻小,非言其盛。近,其靳翻。 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所以遣將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日夜望將軍至,豈敢反乎!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 倍,讀曰背。 項伯許諾,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沛公曰:「諾。」於是項伯復夜去,至軍中,具以沛公言報項羽;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項羽許諾。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來見項羽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而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不自意能先入關破秦,得復見將軍於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將軍與臣有隙。」項羽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項羽因留沛公與飲。范增數目項羽, 數,所角翻。 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玦如環而有缺。增舉以示羽,蓋欲其決意殺沛公也。 項羽默然不應。范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爲人不忍。若入前爲壽, 若,汝也。師古曰:凡言爲壽者,謂進爵於尊者而獻無疆之壽。 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 坐,徂臥翻。 不者,若屬皆且爲所虜!」莊則入爲壽,壽畢,曰:「軍中無以爲樂, 樂,音洛。 請以劍舞。」項羽曰:「諾。」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

於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噲。噲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今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噲曰:「此迫矣,臣請入,與之同命!」噲卽帶劍擁盾入。 盾,所以蔽身者也。盾,食尹翻。 軍門衞士欲止不內,樊噲側其盾以撞,衞士仆地。 撞,丈江翻;擊也。 遂入,披帷立, 在旁曰帷。《釋名》曰:帷,圍也,以自障圍也。 瞋目視項羽, 瞋,怒目也,昌眞翻。 頭髮上指,目眦盡裂。 眦,才賜翻,又在計翻,目際也。 項羽按劍而跽曰: 跽,其紀翻,長跪也。 「客何爲者?」張良曰:「沛公之參乘樊噲也。」項羽曰:「壯士!賜之巵酒。」則與斗巵酒。噲拜謝,起,立而飲之。項羽曰:「賜之彘肩!」則與一生彘肩。樊噲覆其盾於地,加彘肩其上,拔劍切而啗之。項羽曰:「壯士復能飲乎?」 復,扶又翻。 樊噲曰:「臣死且不避,巵酒安足辭!夫秦有虎狼之心,殺人如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天下皆叛之。懷王與諸將約曰:『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陽,毫毛不敢有所近, 近,其靳翻。 還軍霸上以待將軍。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爵之賞,而聽細人之說,欲誅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續耳,竊爲將軍不取也!」項羽未有以應,曰:「坐!」樊噲從良坐。

坐須臾,沛公起如廁,因招樊噲出。沛公曰:「今者出,未辭也,爲之柰何?」樊噲曰:「如今人方爲刀俎,我方爲魚肉,何辭爲!」於是遂去。鴻門去霸上四十里,沛公則置車騎, 置,留也;留車騎於鴻門,不以自隨。 脫身獨騎;樊噲、夏侯嬰、靳彊、紀信等四人 《姓譜》:夏侯出自夏后之後,杞簡公爲楚所滅,其弟佗奔魯,魯悼公以佗出自夏后氏,受爵爲侯,謂之夏侯,因而命氏。紀,春秋紀侯之後,以國爲姓。 持劍、盾步走,從驪山下道芷陽,間行趣霸上。 班《志》:京兆霸陵縣,故芷陽也;文帝更名。間,空也;投空隙而行。間,古莧翻。趣,讀如趨嚮之趨,逡須翻;後以義推。又七喻翻。 留張良使謝項羽,以白璧獻羽,玉斗與亞父。沛公謂良曰:「從此道至吾軍,不過二十里耳。度我至軍中,公乃入。」 度,徒洛翻。 沛公已去,間至軍中,張良入謝曰:「沛公不勝桮杓,不能辭, 勝,音升。 謹使臣良奉白璧一雙,再拜獻將軍足下;玉斗一雙,再拜奉亞父足下。」項羽曰:「沛公安在?」良曰:「聞將軍有意督過之, 師古曰:謂視責也。 脫身獨去,已至軍矣。」項羽則受璧,置之坐上。 坐,徂臥翻。 亞父受玉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曰:「唉, 歎恨之聲,音烏開翻,又於其翻。 豎子不足與謀!奪將軍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爲之虜矣!」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

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貨寶、婦女而東。秦民大失望。 秦民初見沛公無所侵暴而悅,及爲項羽殘滅,失其初所望也。

韓生說項羽曰:「關中阻山帶河,四塞之地,地肥饒,可都以霸。」項羽見秦宮室皆已燒殘破,又心思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鄕,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韓生退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 師古曰:沐猴,獼猴也。言雖著人衣冠,其心不類人也。果然,如人之言也。 項羽聞之,烹韓生。

項羽使人致命懷王;懷王曰:「如約。」 言如前約,使沛公王關中。 項羽怒曰:「懷王者,吾家所立耳,非有功伐, 張晏曰:積功曰伐。 何以得專主約!天下初發難時, 謂初起兵時。難,乃旦翻。 假立諸侯後以伐秦。然身被堅執銳首事,暴露於野 《史記正義》曰:暴,蒲北翻,又如字。 三年,滅秦定天下者,皆將相諸君與籍之力也。懷王雖無功,固當分其地而王之。」諸將皆曰:「善!」春,正月,羽陽尊懷王爲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 游,卽流也;言居水之上流。 乃徙義帝於江南,都郴。 《史記》曰:長沙郴縣。班《志》,郴縣屬桂陽郡。蓋高祖定天下,方分長沙爲桂陽郡也。郴,丑林翻。

二月,羽分天下王諸將。羽自立爲西楚霸王, 文穎曰:《史記·貨殖傳》:淮以北,沛、陳、汝南、南郡爲西楚;彭城以東,吳、廣陵爲東楚;衡山、九江、江南長沙、豫章爲南楚。羽欲都彭城,故自稱西楚。孟康曰:舊名江陵爲南楚,吳爲東楚,彭城爲西楚。師古曰:孟說是也。 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 班《志》,縣屬楚國。《史記正義》曰:徐州縣。 羽與范增疑沛公,而業已講解,又惡負約, 惡,烏路翻。 乃陰謀曰:「巴、蜀道險,秦之遷人皆居之。」乃曰:「巴、蜀亦關中地也。」故立沛公爲漢王,王巴、蜀、漢中,都南鄭。 巴、蜀、漢中,秦所置三郡地也。班《志》,南鄭縣屬漢中。《括地志》:南鄭縣,今梁州治所。近世有李文子者,蜀人也,著《蜀鑑》曰:南鄭自南鄭,漢中自漢中。南鄭乃古褒國,秦未得蜀以前,先取之。漢中乃金、洋、均、房等州六百里是也。秦旣得漢中,乃分南鄭以隸之而置郡焉,南鄭與漢中爲一自此始。《春秋》「楚人、巴人滅庸」,卽今均、房兩州地。班《志》,漢中郡治西城,今金州上庸郡是也。 而三分關中,王秦降將,以距塞漢路: 塞,悉則翻。 章邯爲雍王,王咸陽以西,都廢丘; 班《志》:扶風槐里縣,周曰犬丘,懿王所都也;秦曰廢丘;高祖三年更名。韋昭曰:犬丘,周懿王所都;秦欲廢周,故曰廢丘。《括地志》:廢丘故城,在雍州始平縣東南一十里。 長史欣者,故爲櫟陽獄掾,嘗有德於項梁;都尉董翳者,本勸章邯降楚;故立欣爲塞王,王咸陽以東,至河,都櫟陽; 韋昭曰:塞在長安,名桃林塞。《史記正義》曰:桃林塞,今華州潼關。師古曰:取河、華之固爲阨塞耳,非桃林也。塞,先代翻。櫟陽縣屬馮翊。《括地志》:漢七年,分櫟陽城內爲萬年縣;隋改爲大興縣;唐復萬年。秦獻公所城櫟陽故城,在今雍州櫟陽縣東北二十五里。項梁嘗有櫟陽逮,請蘄獄掾曹咎書以抵欣而事得已,所謂「有德於梁」也。櫟,音藥。 立翳爲翟王,王上郡,都高奴。 以上郡北近戎、翟,因以名國。班《志》,高奴縣屬上郡。《索隱》曰:今鄜州有高奴城。《括地志》:延州城卽漢高奴縣。杜佑曰:延州,春秋白翟之地;漢爲膚施、高奴、臨河縣地;後魏置東夏州,後改延州,以界內延水爲名。董翳都高奴,今金明縣是。 項羽欲自取梁地,乃徙魏王豹爲西魏王,王河東,都平陽。 班《志》,縣屬河東郡。 瑕丘申陽者,張耳嬖臣也,先下河南郡,迎楚河上,故立申陽爲河南王,都洛陽。 《括地志》: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里,周公所築,卽成周城也。《輿地志》:成周之地,秦莊襄王以爲洛陽縣,三川守治焉。後漢都雒陽,改爲「雒」。漢以火德,忌水,故去「洛」旁「水」而加「隹」。魏於行次爲土;土,水之忌也,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故除「隹」而加「水」。 韓王成因故都,都陽翟。趙將司馬卬定河內,數有功,故立卬爲殷王,王河內,都朝歌。 河內郡朝歌縣,故殷都也,因以名國。 徙趙王歇爲代王。趙相張耳素賢,又從入關,故立耳爲常山王,王趙地,治襄國。 《括地志》:邢州本漢襄國縣;秦置三十六郡,於此置信都縣,屬鉅鹿郡;項羽改曰襄國。予據班《志》,襄國縣屬趙國,信都縣屬信都國,漢蓋又分爲二縣。宋白曰:趙王歇都襄國,今邢州所理龍岡縣城是也。 當陽君黥布爲楚將,常冠軍, 冠,古玩翻。 故立布爲九江王,都六。 班《志》,當陽縣屬南郡。九江,應劭曰:江自廬江尋陽分爲九。《地理志》:九江在尋陽縣南,皆東合爲大江。《史記正義》曰:九江郡卽壽州。楚自陳徙壽春,號曰郢。秦滅楚,於此置九江郡。 番君吳芮率百越佐諸侯,又從入關,故立芮爲衡山王,都邾。 班《志》,邾縣屬江夏郡。《括地志》:邾故城,在黃州黃岡縣東南二十里。番,音婆。 義帝柱國共敖將兵擊南郡,功多,因立敖爲臨江王,都江陵。 共,音龔,人姓也。《姓譜》:共,商諸侯之國。晉有左行共華。又云:鄭共叔段後。臨江,孟康曰:本南郡,漢改爲臨江國,江陵縣屬焉。 徙燕王韓廣爲遼東王,都無終。 故無終子之國。班《志》,無終縣屬北平郡,非遼東郡界。蓋羽令韓廣都於無終,而令倂王遼東之地故也。 燕將臧荼從楚救趙, 《姓譜》:臧姓,魯孝公子臧僖伯之後。 因從入關,故立荼爲燕王,都薊。 班《志》,薊縣屬廣陽國。師古曰:今幽州縣。《水經註》:薊城西北隅有薊丘,故名薊,音計。 徙齊王田巿爲膠東王,都卽墨。齊將田都從楚救趙,因從入關,故立都爲齊王,都臨菑。項羽方渡河救趙,田安下濟北數城,引其兵降項羽,故立安爲濟北王,都博陽。 《史記正義》曰:博陽在濟北。班《志》:太山郡盧縣,濟北王都。豈博陽卽此地邪!余據濟北有博關,博陽蓋在博關之南也。濟,子禮翻。 田榮數負項梁, 數,所角翻。 又不肯將兵從楚擊秦,以故不封。成安君陳餘棄將印去,不從入關,亦不封。客多說項羽曰:「張耳、陳餘,一體有功於趙,今耳爲王,餘不可以不封。」羽不得已,聞其在南皮, 班《志》,南皮縣屬勃海郡。闞駰曰:章武有北皮亭,故此云南。《括地志》:南皮故城,在滄州南皮縣北四里。 因環封之三縣。 環,音宦。 番君將梅鋗功多,封十萬戶侯。

漢王怒,欲攻項羽;周勃、灌嬰、樊噲皆勸之。 灌,《風俗通》曰:斟灌氏之後。 蕭何諫曰:「雖王漢中之惡,不猶愈於死乎?」漢王曰:「何爲乃死也?」何曰:「今衆弗如,百戰百敗,不死何爲!夫能詘於一人之下而信於萬乘之上者,湯、武是也。 詘,與屈同。信,與伸同。 臣願大王王漢中,養其民以致賢人,收用巴、蜀,還定三秦, 雍、翟、塞爲三秦。 天下可圖也。」漢王曰:「善!」乃遂就國;以何爲丞相。

漢王賜張良金百鎰,珠二斗;良具以獻項伯。漢王亦因令良厚遺項伯, 遺,于季翻。 使盡請漢中地,項王許之。

夏,四月,諸侯罷戲下兵, 師古曰:戲,謂軍之旌麾也。先是,諸侯從項羽入關者,各帥其兵聽命於羽。今旣受封爵,各使就國,故總言罷戲下也。一說云:時從羽在戲水之上,故言罷戲下。此說非也。羽見高祖於鴻門,此時已過戲矣;又入燒宮室,不復在戲也。《漢書》通以戲爲麾,許宜翻。 各就國。項王使卒三萬人從漢王之國。楚與諸侯之慕從者數萬人,從杜南入蝕中。 漢京兆杜縣之南也。如淳曰:蝕,入漢中道川谷名。近世有程大昌者著《雍錄》曰:以地望求之,關中南面背礙南山,其有微徑可達漢中者,唯子午谷在長安正南,其次向西則駱谷。此蝕中,若非駱谷,卽是子午谷。李奇:蝕,音力。 張良送至襃中, 《地理志》,襃中縣屬漢中郡。師古曰:襃中,言居襃谷之中。《括地志》:襃谷在梁州襃城縣北五十里南中山。李文子曰:襃谷在襃城北,南谷曰襃,北谷曰斜,同爲一谷。自襃谷至鳳州界一百三十里,始通斜谷。斜谷在鳳翔府郿縣。谷中襃水所流,穴山架木而行。 漢王遣良歸韓;良因說漢王燒絕所過棧道,以備諸侯盜兵, 師古曰:棧,卽閣也,今謂之閣道;蓋架木爲之。棧,士限翻,公休:士諫翻。 且示項羽無東意。

4 田榮聞項羽徙齊王巿於膠東,而以田都爲齊王,大怒。五月,榮發兵距擊田都,都亡走楚。 走,音奏。 榮留齊王巿,不令之膠東。巿畏項羽,竊亡之國。榮怒,六月,追擊殺巿於卽墨,自立爲齊王。是時,彭越在鉅野,有衆萬餘人,無所屬。榮與越將軍印,使擊濟北。秋,七月,越擊殺濟北王安。榮遂幷王三齊之地, 三齊,謂齊及濟北、膠東也。王,于況翻。 又使越擊楚。項王命蕭公角將兵擊越,越大破楚軍。

5 張耳之國,陳餘益怒曰:「張耳與餘,功等也;今張耳王,餘獨侯,此項羽不平!」乃陰使張同、夏說說齊王榮曰: 夏說,讀曰悅。 「項羽爲天下宰不平,盡王諸將善地,徙故王於醜地。今趙王乃北居代,餘以爲不可。聞大王起兵,不聽不義;願大王資餘兵擊常山,復趙王,請以趙爲扞蔽!」 師古曰:扞蔽,猶言藩屛也。 齊王許之,遣兵從陳餘。

6 項王以張良從漢王,韓王成又無功,故不遣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爲穰侯; 班《志》,穰縣屬南陽郡。 已,又殺之。

7 初,淮陰人韓信,家貧,無行, 班《志》:武帝元狩六年,置臨淮郡,淮陰縣屬焉。《史記正義》曰:今楚州縣。無行,言無善行可推擇也。行,下孟翻。 不得推擇爲吏,又不能治生商賈, 行賣曰商,坐販曰賈。治,直之翻。 常從人寄食飲,人多厭之。信釣於城下,有漂母見信飢,飯信。 漂,匹妙翻。以水擊絮曰漂。飯,扶晚翻。 信喜,謂漂母曰:「吾必有以重報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孫而進食,豈望報乎!」淮陰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雖長大,好帶刀劍,中情怯耳。」因衆辱之曰:「信能死,刺我; 刺,七亦翻。 不能死,出我袴下!」 徐廣曰:「袴」,一作「胯」;胯,股也。《漢書》作「跨」,同耳。師古曰:跨,兩股之間。《索隱》曰:胯,枯化翻。然尋此文作「袴」,欲依字讀,何爲不通!袴下乃胯下也,何必須要作胯下! 於是信孰視之,俛出袴下,蒲伏。 俛,音免,俯首也。伏,蒲北翻。 一市人皆笑信,以爲怯。

及項梁渡淮,信杖劍從之;居麾下,無所知名。項梁敗,又屬項羽,羽以爲郞中;數以策干羽,羽不用。 數,所角翻;下同。 漢王之入蜀,信亡楚歸漢,未知名。爲連敖,坐當斬; 據《史記·表》,信爲連敖,典客;班《表》作「票客」,《索隱》以爲誤。徐廣於周竈《表》,以連敖爲典客,蓋以信《表》爲據。李奇曰:楚官名。如淳曰:連敖,楚官。《左傳》,楚有連尹、莫敖;其後合爲一官號。 其輩十三人皆已斬,次至信,信乃仰視,適見滕公,曰: 滕公,卽夏侯嬰;初從高祖爲滕令,故號滕公。 「上不欲就天下乎,何爲斬壯士?」滕公奇其言,壯其貌,釋而不斬;與語,大說之, 說,讀曰悅。 言於王。王拜以爲治粟都尉, 班《表》: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都尉蓋其屬也。至漢,改內史爲大司農。 亦未之奇也。

信數與蕭何語,何奇之。漢王至南鄭,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多道亡者。信度何等已數言王,王不我用,卽亡去。 數,所角翻。 何聞信亡,不及以聞,自追之。人有言 『章:傳校「言」下有「於」字。』 王曰:「丞相何亡。」王大怒,如失左右手。居一二日,何來謁王。王且怒且喜,罵何曰:「若亡,何也?」何曰:「臣不敢亡也,臣追亡者耳。」王曰:「若所追者誰?」何曰:「韓信也。」王復罵曰:「諸將亡者以十數,公無所追;追信,詐也!」何曰:「諸將易得耳;至如信者,國士無雙。 師古曰:爲國家之奇士。余謂何言漢國之士僅有信一人,他無與比也。 王必欲長王漢中,無所事信; 長王,于況翻。 必欲爭天下,非信無可與計事者。顧王策安所決耳!」王曰:「吾亦欲東耳,安能鬱鬱久居此乎!」何曰:「計必欲東,能用信,信卽留;不能用信,終亡耳。」王曰:「吾爲公以爲將。」 吾爲,于僞翻。 何曰:「雖爲將,信不留。」王曰:「以爲大將。」何曰:「幸甚!」於是王欲召信拜之。何曰:「王素慢無禮;今拜大將,如呼小兒,此乃信所以去也。王必欲拜之,擇良日,齋戒,設壇場,具禮,乃可耳。」王許之。諸將皆喜,人人各自以爲得大將。至拜大將,乃韓信也,一軍皆驚。

信拜禮畢,上坐。 上,時掌翻。坐,徂臥翻。 王曰:「丞相數言將軍;將軍何以敎寡人計策?」信辭謝,因問王曰:「今東鄕爭權天下,豈非項王耶?」 鄕,讀曰嚮。 漢王曰:「然。」曰:「大王自料,勇悍仁強孰與項王?」漢王默然良久,曰:「不如也。」信再拜賀曰:「惟信亦以爲大王不如也。 「惟」,《史記》作「惟」,《漢書》作「唯」。師古曰:唯,弋癸翻,應辭。仲馮曰:「惟」字當屬下句,讀如本字。余謂如《漢書》本文,則當如師古;如《史記》本文,則當如仲馮。「賀曰」,句斷。 然臣嘗事之,請言項王之爲人也:項王暗噁叱咤, 暗,於鴆翻;噁,烏路翻;懷怒氣也。叱,昌栗翻;咤,卓嫁翻;發怒聲也。 千人皆廢, 晉灼曰:廢,不收也。 然不能任屬賢將; 屬,之欲翻。 此特匹夫之勇耳。項王見人,恭敬慈愛,言語嘔嘔, 《索隱》曰:嘔嘔,猶姁姁,同音吁。鄧展曰:和好貌。 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飲;至使人,有功當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 蘇林曰:手弄角訛,不忍授也。余謂角訛者,刓之義;敝,舊敝也。師古曰:刓,五丸翻,蘇林:太官翻,又音專。 此所謂婦人之仁也。項王雖霸天下而臣諸侯,不居關中而都彭城;背義帝之約,而以親愛王諸侯,不平; 背,蒲妹翻。王,于況翻;下而王、威王、王王、當王同。 逐其故主而王其將相,又遷逐義帝置江南,所過無不殘滅;百姓不親附,特劫於威強耳。名雖爲霸,實失天下心,故其強易弱。今大王誠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誅;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以義兵從思東歸之士,何所不散! 散,謂四散而立功。劉氏曰:用東歸之兵擊東方之敵,此敵無不敗散也。貢父曰:何不散者,言義兵無敵,諸侯之兵無不離散以敗也。 且三秦王爲秦將, 謂章邯、司馬欣、董翳三人。 將秦子弟數歲矣,所殺亡不可勝計; 勝,音升。 又欺其衆,降諸侯,至新安,項王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唯獨邯、欣、翳得脫。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今楚強以威王此三人,秦民莫愛也。大王之入武關,秋毫無所害;除秦苛法,與秦民約法三章;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於諸侯之約,大王當王關中,關中民咸知之;大王失職入漢中,秦民無不恨者。今大王舉而東,三秦可傳檄而定也。」於是漢王大喜,自以爲得信晚,遂聽信計,部署諸將所擊; 師古曰:部分而署置之。 留蕭何收巴、蜀租,給軍糧食。

八月,漢王引兵從故道出,襲雍; 《春秋釋例》:掩其不備曰襲。班《志》,故道縣屬武都郡。《括地志》:故道,今鳳州兩當縣。杜佑《通典》曰:故道,鳳州梁泉、兩當縣地。 雍王章邯迎擊漢陳倉。雍兵敗,還走;止,戰好畤,又敗, 班《志》,陳倉縣屬扶風;唐之岐州寶雞縣是也。杜佑曰:故城在縣東二十里。班《志》,好畤縣屬扶風。孟康曰:畤,音止,神靈之所止也。師古曰:卽今雍州好畤縣。宋白曰:漢好畤故縣,在今縣東南四十三里奉天縣界好畤故城是也。李文子曰:在今鳳翔天興縣界。 走廢丘。漢王遂定雍地,東至咸陽;引兵圍雍王於廢丘,而遣諸將略地。塞王欣、翟王翳皆降,以其地爲渭南、河上、上郡。 渭南,後曰京兆;河上,後曰馮翊。 令將軍薛歐、王吸出武關, 歐,惡后翻。吸,音翕。 因王陵兵以迎太公、呂后。項王聞之,發兵距之陽夏,不得前。 夏,音賈。

王陵者,沛人也,先聚黨數千人,居南陽,至是始以兵屬漢。項王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鄕坐陵母,欲以招陵。 古以東鄕之位爲尊。沛公見羽於鴻門,羽東鄕坐;韓信東鄕坐李左車而師事之,是也。鄕,讀曰嚮。 陵母私送使者。泣曰:「願爲老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終得天下;毋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死。項王怒,亨陵母。 爲,于僞翻。語,牛倨翻。亨,讀曰烹。

8 項王以故吳令鄭昌爲韓王,以距漢。 班《志》,吳縣屬會稽郡。

9 張良遺項王書曰:「漢王失職,欲得關中;如約卽止,不敢東。」又以齊、梁反書遺項王曰: 遺,于季翻。 「齊欲與趙幷滅楚。」項王以此故無西意,而北擊齊。

10 燕王廣不肯之遼東;臧荼擊殺之,幷其地。

11 是歲,以內史沛周苛爲御史大夫。 班《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宰相。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

12 項王使趣義帝行,其羣臣、左右稍稍叛之。 趣,讀曰促。

二年 (丙申、前二〇五)

1 冬,十月,項王密使九江、衡山、臨江王擊義帝,殺之江中。 九江王,黥布;衡山王,吳芮;臨江王,共敖。

2 陳餘悉三縣兵,與齊兵共襲常山。常山王張耳敗,走漢,謁漢王於廢丘;漢王厚遇之。陳餘迎趙王於代,復爲趙王。趙王德陳餘,立以爲代王。陳餘爲趙王弱,國初定,不之國, 爲,于僞翻。 留傅趙王;而使夏說以相國守代。

3 張良自韓間行歸漢: 間,古莧翻。 漢王以爲成信侯。良多病,未嘗特將, 特將,未嘗獨將兵也。將,卽亮翻。 常爲畫策臣,時時從漢王。

4 漢王如陝, 陝,失冉翻。 鎭撫關外父老。

5 河南王申陽降,置河南郡。

6 漢王以韓襄王孫信爲韓太尉,將兵略韓地。信急擊韓王昌於陽城,昌降。十一月,立信爲韓王;常將韓兵從漢王。

7 漢王還都櫟陽。

8 諸將拔隴西。

9 春,正月,項王北至城陽。齊王榮將兵會戰,敗,走平原,平原民殺之。項王復立田假爲齊王。遂北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坑田榮降卒,係虜其老弱、婦女,所過多所殘滅。齊民相聚叛之。

10 漢將拔北地,虜雍王弟平。 章平也。雍,於用翻。

11 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 臨晉,註見三卷赧王五年。師古曰:其地在河之西濱,東臨晉境,卽今之同州朝邑界也。《史記正義》曰:臨晉卽蒲津關。 魏王豹降,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卬,置河內郡。

12 初,陽武人陳平,家貧,好讀書。里中社, 孔穎達曰:按《祭法》曰: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註》云:大夫不得特立社,與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里社是也。如鄭此言,則周之政法,百家以上得立社;其秦、漢以來,雖非大夫,民二十五家以上則得立社,故云今之里社。又鄭《志》云:《月令》「命民社」,謂秦社也。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 平爲宰, 師古曰:宰,主切割肉也。 分肉甚均。父老曰:「善,陳孺子之爲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及諸侯叛秦,平事魏王咎於臨濟,爲太僕, 班《表》:太僕,秦官,掌輿馬。應劭曰:周穆王所置,蓋大御衆僕之長也。濟,子禮翻。 說魏王,不聽。人或讒之,平亡去。後事項羽,賜爵爲卿。 張晏曰:禮秩如卿,不治事。 殷王反, 『章:乙十一行本「反」下有「楚」字;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傳校同。』 項羽使平擊降之;還,拜爲都尉,賜金二十鎰。

居無何, 師古曰:言無幾時。 漢王攻下殷,項王怒,將誅定殷將吏。平懼,乃封其金與印,使使歸項王;而挺身間行, 挺,待鼎翻,拔也;言平拔身間出而行也。 杖劍亡,渡河,歸漢王於脩武,因魏無知求見漢王。漢王召入,賜食,遣罷就舍。平曰:「臣爲事來, 爲,于僞翻。 所言不可以過今日。」於是漢王與語而說之, 說,讀曰悅。 問曰:「子之居楚何官?」曰:「爲都尉。」是日,卽拜平爲都尉,使爲參乘,典護軍。 使平典護軍而監護諸將也。 諸將盡讙曰: 讙,音喧,譁然不服之聲。 「大王一日得楚之亡卒,未知其高下,而卽與同載,反使監護長者!」 監,古銜翻。 漢王聞之,愈益幸平。

13 漢王南渡平陰津,至洛陽新城。 班《志》,平陰縣屬河南郡。《水經》:河水逕平陰縣北。魏文帝改平陰曰河陰。洛陽縣屬河南郡;新城時屬縣界,惠帝四年始置新城縣。《括地志》:洛州伊闕縣,在州南七十里,本漢新城也;隋文帝改新城爲伊闕,取伊闕山爲名。 三老董公遮說王曰: 班《表》: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鄕,鄕有三老,掌敎化;秦制。橫道自言曰遮。說,式芮翻。 「臣聞『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 伐有罪則兵出有名。 事故不成』。故曰:『明其爲賊,敵乃可服。』項羽爲無道,放殺其主, 放,謂遷義帝於郴;殺,謂殺之江中。殺,讀曰弑。 天下之賊也。夫仁不以勇,義不以力, 文穎曰:以,用也;己有仁,天下歸之,可不用勇而天下自服;己有義,天下奉之,可不用力而天下自定。 大王宜率三軍之衆爲之素服,以告諸侯而伐之,則四海之內莫不仰德,此三王之舉也。」於是漢王爲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三日, 如淳曰:袒,亦如禮袒踊也。師古曰:袒,謂脫衣之袖也。袒,徒旱翻。衆哭曰臨,力禁翻。 發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 韋昭曰:河南、河東、河內也。 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 《史記正義》曰:南收三河士,發關內兵,從雍州入子午道至漢中,歷漢水而下,東行至徐州擊楚。余謂《正義》之說迂矣!三河在彭城之北,已不可謂南收三河士。若發關內兵,南浮江、漢,獨不能出武關而浮江、漢,而必入子午谷至漢中而下漢水邪!況子午道此時亦未通鑿,其可引之而爲說乎!此特言發三河士以攻其北,又南浮江、漢,下兵以夾攻之也。服虔曰:漢名王爲諸侯。師古曰:非也。當時漢未有此稱號,直言諸侯及王耳。

使者至趙,陳餘曰:「漢殺張耳,乃從。」於是漢王求人類張耳者斬之,持其頭遺陳餘; 遺,于季翻。 餘乃遣兵助漢。

14 田榮弟橫收散卒,得數萬人,起城陽; 《史記正義》曰:城陽,濮州雷澤是。余考《正義》所謂城陽,乃班《志》濟陰郡之城陽縣,田榮初與項羽會戰之地。榮旣敗而北走,死於平原,羽遂至北海,燒夷城郭、室屋,則濟陰之城陽已隔在羽軍之後。田橫所起,蓋班《志》城陽國之地,春秋莒之故虛也。羽旣連戰未能克橫,而漢入彭城,遂南從魯出胡陵至蕭以擊漢。莒、魯舊爲鄰國,則此城陽爲莒之故虛明矣。 夏,四月,立榮子廣爲齊王,以拒楚。項王因留,連戰,未能下。雖聞漢東,旣擊齊,欲遂破之而後擊漢,漢王以故得率諸侯兵凡五十六萬人伐楚。到外黃,彭越將其兵三萬餘人歸漢。漢王曰:「彭將軍收魏地得十餘城, 項羽倂王梁、楚,徙魏王豹於河東,號西魏王。今越所下外黃十餘城,皆梁地也。 欲急立魏後。今西魏王豹,眞魏後。」乃拜彭越爲魏相國,擅將其兵略定梁地。漢王遂入彭城,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

項王聞之,令諸將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人南,從魯出胡陵至蕭。 魯,卽伯禽所都;秦置魯縣,屬薛郡;漢後以薛郡爲魯國。《史記正義》曰:魯,今兗州曲阜縣。蕭縣,秦屬泗水郡;唐徐州蕭縣是也。 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漢軍皆走,相隨入穀、泗水,死者十餘萬人。漢卒皆南走山,楚又追擊至靈璧東睢水上; 臣瓚曰:穀、泗二水皆在沛郡彭城。《水經註》:睢水出陳留縣西蒗蕩渠,東過沛郡相縣;又逕彭城郡之靈璧而東南流,項羽敗漢王處也。《漢書》又云:東逼穀、泗。服虔曰:水名也,在沛國相縣界。又詳睢水逕穀熟而兩分,而睢水爲蘄水,故二水所在枝分,通爲兼稱。穀水之名,蓋因地變。然則穀水卽睢水也。睢水又東南至下相而入于泗,謂之睢口。泗水又東南過彭城縣東北,南至下邳入淮。孟康曰:靈璧故小縣,在彭城南。《史記正義》曰:靈璧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 漢軍卻,爲楚所擠, 擠,子詣翻,排也,又子奚翻。 卒十餘萬人皆入睢水,水爲之不流。圍漢王三匝。會大風從西北起,折木,發屋,揚沙石,窈冥晝晦,逢迎楚軍,大亂壞散,而漢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去。欲過沛收家室,而楚亦使人之沛取漢王家;家皆亡,不與漢王相見。

漢王道逢孝惠、魯元公主, 魯元公主,帝女也。服虔曰:元,長也;食邑於魯。韋昭曰:元,諡也。師古曰:公主,惠帝姊也,以其最長,故號曰元,不得爲諡。貢父曰:韋昭是也。 載以行。楚騎追之,漢王急,推墮二子車下。 推,吐雷翻。 滕公爲太僕, 滕公,夏侯嬰也。《史記》曰:嬰從擊秦軍洛陽東,賜爵封,轉爲滕公。《漢書》曰:嬰爲滕令,奉車,故號滕公。班《表》:太僕,秦官,掌輿馬。應劭曰:周穆王所置,蓋大御,衆僕之長,中大夫也。 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今雖急,不可以驅,柰何棄之!」故徐行。漢王怒,欲斬之者十餘;滕公卒保護,脫二子。 卒,子恤翻。 審食其從太公、呂后間行求漢王,不相遇,反遇楚軍; 審,姓;食其,名。食其,音異基。將間行以避楚軍,乃反與楚軍相遇也。間,古莧翻;下同。 楚軍與歸,項王常置軍中爲質。 質,音致。

是時,呂后兄周呂侯爲漢將兵,居下邑; 班《志》,下邑縣屬梁國。梁國,秦碭郡;漢改焉。宋白曰:今宋州碭山縣卽古下邑城。 漢王間往從之,稍稍收其士卒。諸侯皆背漢,復與楚。 背,蒲妹翻。 塞王欣、翟王翳亡降楚。

15 田橫進攻田假,假走楚,楚殺之;橫遂復定三齊之地。

16 漢王問羣臣曰:「吾欲捐關以東;等棄之,誰可與共功者?」 師古曰:捐關以東,謂不自有其地,將以與人,令其立功共破楚也。余謂等棄之者,言捐以與人,與棄等也。 張良曰:「九江王布,楚梟將, 師古曰:梟,謂最勇健也。 與項王有隙;彭越與齊反梁地;此兩人可急使。而漢王之將,獨韓信可屬大事,當一面。 師古曰:屬,委也,音之欲翻。 卽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則楚可破也!」

初,項王擊齊,徵兵九江,九江王布稱病不往,遣將將軍數千人行。漢之破楚彭城,布又稱病不佐楚。楚王由此怨布,數使使者誚讓, 數,所角翻。以辭相責曰誚讓。誚,才笑翻。 召布。布愈恐,不敢往。項王方北憂齊、趙,西患漢,所與者獨九江王;又多布材, 師古曰:多者,猶重也。 欲親用之,以故未之擊。

漢王自下邑徙軍碭,遂至虞, 班《志》,虞縣屬梁國。師古曰:今宋州虞城縣。宋白曰:古虞國。舜禪禹,封其子商均於虞;少康奔虞卽此。 謂左右曰:「如彼等者,無足與計天下事!」謁者隨何進曰:「不審陛下所謂。」 《姓譜》:隨姓,隨侯之後。又云:杜伯之玄孫會爲晉大夫,食采於隨,曰隨武子;後因以爲姓。 漢王曰:「孰能爲我使九江,令之發兵倍楚? 倍,蒲妹翻。 留項王數月,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隨何曰:「臣請使之!」漢王使與二十人俱。

17 五月,漢王至滎陽,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未傅者 傅,讀曰附。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儲,故二十三而後役之。如淳曰:律言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疇學之;高不滿六尺二寸以下爲罷癃。《漢儀注》云:民年二十三爲正,一歲爲衞士,一歲爲材官、騎士,習射御,馳戰陳。又曰:年五十六乃得免爲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傅者皆發之。未二十爲弱,過五十六爲老。師古曰:傅,著也;言著名籍給公家傜役也。 悉詣滎陽,漢軍復大振。楚起於彭城,常乘勝逐北,與漢戰滎陽南京、索間。 京縣,秦屬三川郡;漢改曰河南郡,卽鄭共叔所居京城也。應劭曰:京縣今有大索、小索亭。《括地志》:京縣城在鄭州滎陽縣東南二十里,滎陽縣卽大索城。杜預曰:成皋城東有大索城;又有小索故城,在滎陽縣北四里。宋白曰:滎陽縣故城在鄭州滎澤縣南十七里平原上,索水逕其東,卽項羽圍漢王處;秦三川郡亦曾移理於此。《括地志》所謂滎陽縣卽大索城,乃唐之滎陽縣。晉灼曰:索,音冊。師古音求索之索。

楚騎來衆,漢王擇軍中可爲騎將者,皆推故秦騎士重泉人李必、駱甲; 班《志》,重泉縣屬馮翊。《括地志》: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里。《姓譜》:齊太公之後有公子駱,子孫以爲氏。又《史記》:惡來革之玄孫曰大駱。 漢王欲拜之。必、甲曰:「臣故秦民,恐軍不信臣;願得大王左右善騎者傅之。」 如淳曰:傅,音附,猶言隨從者。 乃拜灌嬰爲中大夫令,李必、駱甲爲左、右校尉,將騎兵擊楚騎於滎陽東,大破之,楚以故不能過滎陽而西。漢王軍滎陽,築甬道屬之河,以取敖倉粟。 《括地志》:敖倉在鄭州滎陽西北十五里。縣門之東北臨汴水,南帶三皇山。屬,之欲翻。

18 周勃、灌嬰等言於漢王曰:「陳平雖美如冠玉, 孟康曰:飾冠以玉,光好外見,中無所有也。 其中未必有也。臣聞平居家時盜其嫂;事魏不容,亡歸楚;不中, 中,竹仲翻。 又亡歸漢。今日大王尊官之,令護軍。臣聞平受諸將金,金多者得善處,金少者得惡處。平,反覆亂臣也,願王察之!」漢王疑之,召讓魏無知。無知曰:「臣所言者能也,陛下所問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己之行, 尾生,古之信士;或曰,卽微生高。孝己,商高宗之子,以孝行著。行,下孟翻。 而無益勝負之數,陛下何暇用之乎!楚、漢相距,臣進奇謀之士,顧其計誠足以利國家不耳。 不,讀曰否。 盜嫂、受金,又何足疑乎!」漢王召讓平曰:「先生事魏不中,事楚而去,今又從吾游,信者固多心乎?」平曰:「臣事魏王,魏王不能用臣說,故去事項王。項王不能信人,其所任愛,非諸項,卽妻之昆弟,雖有奇士不能用。聞漢王能用人,故歸大王。臣躶身來, 躶,郞果翻,赤身也。 不受金無以爲資。誠臣計畫有可采者,願大王用之;使無可用者,金具在,請封輸官,得請骸骨。」漢王乃謝,厚賜,拜爲護軍中尉,盡護諸將。諸將乃不敢復言。

19 魏王豹謁歸視親疾; 謁歸,謂謁告而歸也。 至則絕河津,反爲楚。 豹都平陽,在河東,故斷其津濟以拒漢軍。爲,于僞翻。

20 六月,漢王還櫟陽。

21 壬午,立子盈爲太子;赦罪人。

22 漢兵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盡定雍地,以爲中地、北地、隴西郡。 自置中地郡後,至九年罷,屬內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爲右內史;太初元年,更名主爵都尉爲右扶風。

23 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初,秦之亡也,豪桀爭取金玉,宣曲任氏獨窖倉粟。 漢有長水宣曲胡騎,高祖功臣有宣曲侯,蓋地名也。張揖曰:宣曲,宮名,在昆明池西。師古曰:宣曲,觀名。《索隱》曰:《上林賦》云:西馳宣曲。當在京輔,今闕其地。窖,工孝翻;穿地以藏粟也。 及楚、漢相距滎陽,民不得耕種,而豪桀金玉盡歸任氏,任氏以此起,富者數世。

24 秋,八月,漢王如滎陽,命蕭何守關中侍太子,爲法令約束,立宗廟、社稷、宮室、縣邑;事有不及奏決者,輒以便宜施行,上來,以聞。計關中戶口,轉漕、調兵以給軍,未嘗乏絕。 調,徒弔翻。

25 漢王使酈食其往說魏王豹,且召之。豹不聽,曰:「漢王慢而侮人,罵詈諸侯、羣臣如罵奴耳,吾不忍復見也!」 復,扶又翻。 於是漢王以韓信爲左丞相,與灌嬰、曹參俱擊魏。

漢王問食其:「魏大將誰也?」對曰:「柏直。」 《姓譜》:柏,柏皇氏之後。顓頊師柏招;帝嚳師柏景。春秋柏國爲楚所滅。 王曰:「是口尚乳臭, 言其少不經事,弱不任事,若未離乳保之懷者。 安能當韓信!」「騎將誰也?」曰:「馮敬。」曰:「是秦將馮無擇子也,雖賢,不能當灌嬰。」「步卒將誰也?」曰:「項它。」曰:「不能當曹參。吾無患矣!」韓信亦問酈生:「魏得無用周叔爲大將乎?」酈生曰:「柏直也。」信曰:「豎子耳!」遂進兵。

魏王盛兵蒲坂以塞臨晉。 塞,悉則翻。 信乃益爲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而伏兵從夏陽以木罌渡軍,襲安邑。 班《志》,夏陽縣屬馮翊,秦之少梁也,秦惠文王十一年更名。《史記正義》曰:夏陽在同州北韓城界。木罌,服虔曰:以木柙縛罌缶以渡也。韋昭曰:以木爲器如罌缶以渡軍,無船,且尚密也。師古曰:服說是。罌缶,謂瓶之大腹小口者也。罌,一政翻,康:於耕翻。 魏王豹驚,引兵迎信。九月,信擊虜豹,傳詣滎陽; 傳,直戀翻,言以驛馬傳送詣漢王所。 悉定魏地,置河東、上黨、太原郡。

26 漢之敗於彭城而西也,陳餘亦覺張耳不死,卽背漢。 背,蒲妹翻。 韓信旣定魏,使人請兵三萬人,願以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道。漢王許之,乃遣張耳與俱,引兵東,北擊趙、代。 時趙王歇王趙,陳餘王代。 後九月,信破代兵,禽夏說於閼與。信之下魏破代,漢輒使人收其精兵詣滎陽以距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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