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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卷第七

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權御使中丞充理檢使上護軍賜紫金魚袋臣
司馬光 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
胡三省 音註

秦紀二

起閼逢閹茂 (甲戌) ,盡玄黓執徐 (壬辰) ,凡十九年。

始皇帝下

二十年 (甲戌、前二二七)

1 荊軻至咸陽,因王寵臣蒙嘉卑辭以求見;王大喜,朝服,設九賓而見之。 韋昭曰:九賓,《周禮》九儀也,謂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也。《史記正義》曰:劉云:設文物大備,卽謂九賓,不得以《周禮》九賓義爲釋。劉原父曰:賓,謂傳擯之擯。九賓,擯者九人。 荊軻奉圖而進於王,圖窮而匕首見, 見,賢遍翻。 因把王袖而揕之;未至身,王驚起,袖絕。荊軻逐王,王環柱而走。 環,音宦。 羣臣皆愕,卒起不意, 愕,五各翻。卒,讀曰猝;後倉卒之卒皆同音。 盡失其度。而秦法,羣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 操,七刀翻。 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曰:「王負劍!」負劍,王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 斷,丁管翻。 荊軻廢,乃引匕首擿王,中銅柱。 《索隱》曰:擿,與擲同,古字耳,音持益翻。中,竹仲翻。 自知事不就,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遂體解荊軻以徇。 體解,支解也。解,佳買翻。 王於是大怒,益發兵詣趙,就王翦以伐燕,與燕師、代師戰於易水之西,大破之。

二十一年 (乙亥、前二二六)

1 冬,十月,王翦拔薊, 薊,音計。 燕王及太子率其精兵東保遼東,李信急追之。代王嘉遺燕王書, 遺,于季翻。 令殺太子丹以獻。丹匿衍水中, 《索隱》曰:衍水在遼東。 燕王使使斬丹,欲以獻王,王復進兵攻之。 復,扶又翻。

2 王賁伐楚, 賁,音奔,翦之子也。 取十餘城。王問於將軍李信曰:「吾欲取荊, 王父莊襄王諱楚,故謂楚爲荊。 於將軍度用幾何人而足?」 度,徒洛翻。 李信曰:「不過用二十萬。」王以問王翦,王翦曰:「非六十萬人不可。」王曰:「王將軍老矣,何怯也!」遂使李信、蒙恬將二十萬人伐楚;王翦因謝病歸頻陽。 王翦,頻陽人也。班《志》,頻陽縣屬京兆,秦厲公所置。應劭《註》曰:縣在頻水之陽。杜佑曰:美陽本漢頻陽縣,故城在縣西南三十里。宋白曰:因界內頻陽山而名。

二十二年 (丙子、前二二五)

1 王賁伐魏,引河溝以灌大梁。 班《志》:陳留郡浚儀縣,故大梁,狼湯水所經也。《水經》:渠水出滎陽北河,東南流至浚儀縣。《註》云:始皇使王賁攻魏,斷故渠,引水東南出以灌大梁,因謂之梁溝。 三月,城壞。魏王假降,殺之, 『鄒:《史記·魏世家》作「虜王假」。』 遂滅魏。 降,戶江翻。

王使人謂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地易安陵。」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幸。雖然,臣受地於魏之先王,願終守之,弗敢易!」王義而許之。

2 李信攻平輿, 班《志》:汝南郡有平輿縣,春秋沈子之國。輿,音預,《史記正義》讀如字。 蒙恬攻寢, 班《志》:汝南郡有寖縣。應劭曰:孫叔敖子所邑之寖丘是也;世祖更名固始。徐廣曰:寖,今固始寢丘。師古曰:寖,子袵翻。劉仲馮曰:據後淮陽國已有固始,此寖疑自別地。余謂郡縣離合無常,蓋後來倂寢入固始也。杜佑曰:潁州治汝陰縣,有寢丘,秦蒙恬攻寢卽此。 大破楚軍。信又攻鄢郢,破之。 此鄢郢非楚故都之鄢郢也。楚故都爲白起所取,秦已置南郡。據楚都壽春,以壽春爲郢,則其前自郢徙陳,亦必以陳爲郢矣。然則此郢乃陳也。鄢卽潁川之鄢陵,與平輿、城父地皆相近。或曰:「鄢郢」當作「鄢陵」。 於是引兵而西,與蒙恬會城父。 班《志》,沛郡有城父縣。《索隱》曰:在汝南卽良鄕。《史記正義》曰:言引兵而會城父,則是汝州郟城縣東父城者也。《括地志》:汝州郟城縣東四十里有父城故城,卽服虔云「城父,楚北境」者也。又許州葉縣東北四十五里亦有父城故城,卽杜預云「襄城,城父縣」者也。此二城,父城之名耳,服虔城父是誤也。《左傳》及《水經註》云: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十三州志》云:太子建所居城父,謂今亳州城父,是也。此三家之說,是城父之名。班《志》云,潁川父城縣、沛郡城父縣,據縣屬郡,其名自分。 楚人因隨之,三日三夜不頓舍,大敗李信,入兩壁,殺七都尉; 此郡都尉將兵從伐楚者也。秦列郡有守,有尉,有監,然秦、漢之制,行軍亦自有都尉。敗,補邁翻。 李信奔還。

王聞之,大怒,自至頻陽謝王翦曰:「寡人不用將軍謀,李信果辱秦軍。將軍雖病,獨忍棄寡人乎!」王翦謝:「病不能將。」王曰:「已矣,勿復言!」 將,卽亮翻。復,扶又翻。 王翦曰:「必不得已用臣,非六十萬人不可!」王曰:「爲聽將軍計耳。」於是王翦將六十萬人伐楚。王送至霸上, 應劭曰:霸上,地名,在霸水上,在長安東三十里。霸水,古之滋水,秦穆公更名。 王翦請美田宅甚衆。王曰:「將軍行矣,何憂貧乎!」王翦曰:「爲大王將,有功,終不得封侯,故及大王之嚮臣,以請田宅爲子孫業耳。」王大笑。王翦旣行,至關, 此當是出武關也。 使使還請善田者五輩。或曰:「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 貸,與貣同,吐得翻,從人求物也。 王翦曰:「不然。王怚中而不信人。 《史記註》:怚,音麤。徐廣曰:一作「粗」。 今空國中之甲士而專委於我,我不多請田宅爲子孫業以自堅,顧令王坐而疑我矣。」

二十三年 (丁丑、前二二四)

1 王翦取陳以南至平輿。楚人聞王翦益軍而來,乃悉國中兵以禦之;王翦堅壁不與戰。楚人數挑戰, 數,所角翻。挑戰者,擿撓敵以求戰也。挑,徒了翻。 終不出。王翦日休士洗沐,而善飲食,撫循之; 飲,於禁翻。食,祥吏翻,後以義推。 親與士卒同食。久之,王翦使人問「軍中戲乎?」對曰:「方投石、超距。」 徐廣曰:「超」,一作「拔」。裴駰曰:據《漢書》云:甘延壽投石拔距,絕於等倫。張晏曰:范蠡《兵法》:飛石重十二斤,爲機發,行三百步。延壽有力,能手投之。拔距,猶超距也。《索隱》曰:超距,猶跳躍也。余謂投石,以石投人也,齊高固「桀石以投人」是也。超距,距躍也,晉魏犨「距躍三百」是也。 王翦曰:「可用矣!」楚旣不得戰,乃引而東。王翦追之,令壯士擊,大破楚師,至蘄南, 班《志》,沛郡有蘄縣。《史記正義》曰:徐州縣也。康以爲江夏之蘄春,其誤甚矣。蘄,渠之翻,又音機。 殺其將軍項燕, 項燕,項梁之父也。燕,烏賢翻。 楚師遂敗走。王翦因乘勝略定城邑。

二十四年 (戊寅、前二二三)

1 王翦、蒙武虜楚王負芻,以其地置楚郡。 楚至是亡矣。按秦三十六郡無楚郡,此蓋滅楚之時暫置耳;後分爲九江、鄣、會稽三郡。

二十五年 (己卯、前二二二)

1 大興兵,使王賁攻遼東,虜燕王喜。 燕至是亡。

臣光曰:燕丹不勝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 勝,音升。 輕慮淺謀,挑怨速禍,使召公之廟不祀忽諸, 忽諸,言忽然而亡也。 罪孰大焉!而論者或謂之賢,豈不過哉!

夫爲國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禮,懷民以仁,交鄰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節,百姓懷其德,四鄰親其義。夫如是,則國家安如磐石,熾如焱火, 熾,尺志翻。焱,弋贍翻。 觸之者碎,犯之者焦,雖有強暴之國,尚何足畏哉!丹釋此不爲,顧以萬乘之國,決匹夫之怒,逞盜賊之謀,功隳身戮,社稷爲墟,不亦悲哉!

夫其膝行、蒲伏,非恭也; 蒲,蓬逋翻,手行也。伏,鳧墨翻,伏地也。 復言、重諾,非信也; 復言,謂言必信而可復也。重諾,重然諾也。 糜金、散玉,非惠也;刎首、決腹,非勇也。要之,謀不遠而動不義,其楚白公勝之流乎! 白公勝欲報其父讎,不勝其忿,以及其叔父,事見《左傳》。

荊軻懷其豢養之私,不顧七族, 漢鄒陽曰:荊軻湛七族。應劭曰:荊軻爲燕刺秦王,其族坐之湛沒。 欲以尺八匕首強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揚子論之,以要離爲蛛蝥之靡,聶政爲壯士之靡, 要離,吳人,爲吳王闔閭刺慶忌。言其力不足,譬如蜘蛛之螫毒於人而靡死耳。靡,披靡而死也。《爾雅疏》:鼅鼄,卽鼄蝥。《方言》:自關以西,秦、晉之間謂之鼄蝥,趙、魏之間謂之鼅鼄。蛛,音朱;蝥,音矛。靡,溫公《揚子註》,音如字。康:美爲切,謂糜爛也。余謂康音義俱非。聶政事見一卷安王五年。 荊軻爲刺客之靡,皆不可謂之義。又曰:「荊軻,君子盜諸。」 吳祕曰:荊軻,以君子之道類之則盜爾。 善哉!

2 王賁攻代,虜代王嘉。 嘉奔代,見上卷十九年趙旣不祀。

3 王翦悉定荊江南地,降百越之君,置會稽郡。 秦會稽郡治吳縣,兼有今閩越、兩浙之地。後漢分會稽置吳郡,而會稽郡徙治山陰縣。劉恕曰:禹會諸侯江南而有功,因名其山曰會稽,猶言會計也。會,古外翻。

4 五月,天下大酺。

5 初,齊君王后賢, 君王后,太史敫女,襄王后。 事秦謹,與諸侯信;齊亦東邊海上。 言齊東取島夷,以海上爲邊也。或曰:齊東邊海,不與秦接,故不受兵。 秦日夜攻三晉、燕、楚,五國各自救,以故齊王建立四十餘年不受兵。及君王后且死,戒王建曰:「羣臣之可用者某。」王曰:「請書之。」君王后曰:「善!」王取筆牘受言,君王后曰:「老婦已忘矣。」 忘,巫放翻。 君王后死,后勝相齊, 《姓譜》:后本郈氏,其后去「邑」。《史記正義》曰:勝,音升。 多受秦間金。 間,古莧翻;下同。 賓客入秦,秦又多與金。客皆爲反間,勸王朝秦,不脩攻戰之備,不助五國攻秦,秦以故得滅五國。

齊王將入朝,雍門司馬前曰: 《左傳》:晉圍齊,伐雍門之萩。杜預曰:雍門,齊城門也。《經典釋文》:雍,於用翻;康:於龍切,非也。 「所爲立王者,爲社稷耶,爲王耶?」王曰:「爲社稷。」司馬曰:「爲社稷立王,王何以去社稷而入秦?」 《孟子》曰:民爲大,社稷次之,君爲輕。 齊王還車而反。

卽墨大夫聞之,見齊王曰:「齊地方數 『章:十二行本「數」作「四」;乙十一行本同。』 千里,帶甲數百萬。夫三晉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甄之間者百數; 「甄」,當作「鄄」,音工掾翻。 王收而與之百萬人之衆,使收三晉之故地,卽臨晉之關可以入矣。 收三晉兵自河東攻秦則入臨晉關。 鄢郢大夫不欲爲秦,而在城南下者百數, 城南下,卽南城之下也。南城,齊威王使檀子所守者。 王收而與之百萬之師,使收楚故地,卽武關可以入矣。 楚攻秦自南陽入武關。 如此,則齊威可立,秦國可亡,豈特保其國家而已哉!」齊王不聽。

二十六年 (庚辰、前二二一)

1 王賁自燕南攻齊,猝入臨淄,民莫敢格者。 格,如字,止也,鬬也。 秦使人誘齊王,約封以五百里之地, 誘,音酉。 齊王遂降,秦遷之共, 班《志》,河內郡有共縣。《史記正義》曰:今衞州有共城縣。共,音恭;下同。 處之松柏之間,餓而死。 處,昌呂翻。 齊人怨王建不早與諸侯合從,聽姦人賓客以亡其國,歌之曰:「松耶,柏耶!住建共者客耶!」疾建用客之不詳也。 《索隱》曰:謂不詳審用賓客,不知其善否也。齊田氏亡。

臣光曰:從衡之說雖反覆百端,然大要合從者,六國之利也。昔先王建萬國,親諸侯,使之朝聘以相交,饗宴以相樂, 樂,音洛。 會盟以相結者,無他,欲其同心勠力以保家國也。曏使六國能以信義相親,則秦雖強暴,安得而亡之哉!夫三晉者,齊、楚之藩蔽;齊、楚者,三晉之根柢; 柢,都禮翻,又丁計翻。 形勢相資,表裏相依。故以三晉而攻齊、楚,自絕其根柢也,以齊、楚而攻三晉,自撤其藩蔽也。安有撤其藩蔽以媚盜,曰「盜將愛我而不攻」,豈不悖哉!

2 王初幷天下,自以爲德兼三皇,功過五帝, 伏羲、神農、黃帝爲三皇。少昊、顓頊、高辛、唐堯、虞舜爲五帝。宋均註《援神契》引《甄耀度》曰:伏羲、神農、燧人爲三皇。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爲五帝。孔穎達曰:鄭玄註《中候敕省圖》引《運斗樞》:伏羲、女媧、神農爲三皇。五帝者,德合五帝座星者稱帝,則黃帝、金天氏、高陽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是也;實六人而稱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白虎通》取伏羲、神農、祝融爲三皇。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諦也,言天蕩然無心,忘於物我,公平通遠,舉事審諦,故謂之帝也。帝號同天,名所莫加,而稱皇者,以皇是美大之名,言大於帝也。 乃更號曰「皇帝」,命爲「制」,令爲「詔」, 師古曰:天子之言,一曰制書,二曰詔書。制書,謂其制度之命也。如淳曰:詔,告也。自秦、漢以上,唯天子得稱之。更,工衡翻。 自稱曰「朕」。 古者君臣之間通稱曰朕;自秦定制,唯天子獨稱之。 追尊莊襄王爲太上皇。 太上者,極尊之稱也。始皇自號曰始皇帝,故追尊莊襄王爲太上皇。自漢高帝以尊太公,此後不復爲追號。 制曰:「死而以行爲諡,則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自今以來,除諡法。 周公作《諡法》,緣行之美惡以立諡。如幽、厲之君,雖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也。今秦除之,畏後人加己以惡諡也。諡,神志翻。 朕爲始皇帝,後世以計數, 《史記正義》:數,色主翻。 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3 初,齊威、宣之時,鄒衍論著終始五德之運; 所謂終始五德之運者:伏羲以木德王;木生火,故神農以火德王;火生土,故黃帝以土德王;土生金,故少昊以金德王;金生水,故顓頊以水德王;水生木,故帝嚳又以木德王;木又生火,故帝堯以火德王;火又生土,故帝舜以土德王;土又生金,故夏以金德王;金又生水,故商以水德王;水又生木,故周以木德王:此五德之終而復始也。鄒衍以爲周得火德,蓋以火流王屋爲周受命之符,且服色尚赤故也。就衍之說以爲終始,秦當以土爲行。今始皇以水勝火,自以水爲行,所謂推五勝也。漢初以土爲行,蓋亦祖衍之說也。 及始皇幷天下,齊人奏之。始皇采用其說,以爲周得火德,秦代周,從所不勝,爲水德。始改年,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旌旄、節旗皆尚黑;數以六爲紀。 改年句斷。夏以建寅之月爲歲首,殷以建丑之月爲歲首,周以建子之月爲歲首;今始皇以建亥之月爲歲首,是改年也。自此紀年皆以十月爲歲首,朝賀以十月朔。以水爲行,故色尚黑。水成數六,故以六爲紀。『鄒:《史記·秦始皇本紀》曰:數以六爲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爲步,乘六馬。』

4 丞相綰 『章:十二行本「綰」下有「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言:「燕、齊、荊地遠, 避莊襄王諱,故以楚爲荊。《索隱》曰:丞相綰,姓王。 不爲置王,無以鎭之。請立諸子。」始皇下其議。 下,遐嫁翻;凡自上而下之下皆同音。 廷尉斯曰: 班《書·百官表》:廷尉,秦官。應劭曰:聽獄必質諸朝廷,與衆共之;兵獄同制,故稱廷尉。師古曰:廷,平也;治獄貴平,故以爲號。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衆,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爲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 易,以豉翻;《史記正義》音以職翻,非也。 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鬬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分天下爲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裴駰曰: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鉅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鴈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郡,與內史爲三十六郡。班《書·百官表》:郡守掌治其郡;郡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監御史掌監郡。守,始究翻。監,去聲;康又居銜切。余謂守、尉、監,官名也,當從去聲;若監郡之監則從平聲。《記·王制》:天子使其大夫爲三監,監於方伯之國。陸德明《釋文》:監,古暫翻;監於,古銜翻;可以知矣。

收天下兵聚咸陽,銷以爲鍾鐻、 鐻與虡同,音巨。虡者所以懸鍾;橫曰筍,植曰虡。 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宮庭 『章:十二行本「庭」作「廷」;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中。 《史記正義》曰:《漢書·五行志》:時大人見臨洮,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故銷兵器,鑄而象之,所謂「金狄」也。 一法度、衡、石、丈尺。徙天下豪桀於咸陽十二萬戶。

諸廟及章臺、上林皆在渭南。 上林在漢長安縣西南。秦始起上林苑,至漢武帝又增而廣之。 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 程大昌《雍錄》曰:咸陽北阪,漢武帝別名渭城。阪,卽九嵕諸山麓也。 南臨渭,自雍門以東至涇、渭,殿屋、復道、周閣相屬, 徐廣曰:雍門在高陵縣。《史記正義》曰:在今岐州雍縣東。余按班《志》,高陵縣屬左馮翊,左輔都尉治焉;雍縣屬右扶風。二說相去何遠也?《三輔黃圖》曰:長安城西出北頭第一門曰雍門,本名西城門。但長安本秦離宮,秦之咸陽則漢扶風之渭城也。渭城與長安相去雖不遠,然秦時長安未有十二門也。豈作史者因漢之雍門而書之歟!涇、渭,言涇、渭之交也。復,與複同,音方目翻。複道,閣道也;上下有道,故謂之複。 所得諸侯美人、鍾鼓以充入之。

二十七年 (辛巳、前二二〇)

1 始皇巡隴西、北地,至雞頭山,過回中焉。 范《史·隗囂傳》:王孟塞雞頭道。賢《註》曰:在原州高平縣西。《括地志》:成州上祿縣東北二十里有雞頭山。應劭曰:回中在安定高平。孟康曰:回中在北地。賢曰:回中在汧。《括地志》:回中宮在雍西四十里。《史記正義》曰:言始皇西巡,出隴右,向西北,出寧州,西南行至成州,出雞頭山,東還過岐州之回中宮也。余謂上書巡隴西、北地,則先至原州之雞頭山而還過回中,道里爲順。若出成州之雞頭,則須先過回中而後至雞頭。以書法之前後觀之,居然可見。

2 作信宮渭南,已,更命曰極廟。 作宮已成而更名也。《索隱》曰:言爲宮廟象天極,故曰極廟;《天官書》:中宮曰天極,是也。 自極廟道通驪山,作甘泉前殿,築甬道自咸陽屬之,治馳道於天下。 《三輔黃圖》曰:甘泉宮,一名雲陽宮。《關輔記》曰:林光宮,一曰甘泉宮,始皇造,在今池陽縣西。故甘泉山宮周匝十餘里,漢武帝廣之,周十九里。又《黃圖》曰:咸陽北至九嵕、甘泉,南至鄠、杜,東至河,西至汧、渭之交;東西八百里,南北四百里,離宮、別館,聯望相屬。甬道,唐夾城之類也。應劭曰:築垣牆如街巷。甬,余隴翻。賈山曰:秦爲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瀕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應劭曰:馳道,天子所行道也,若今之中道。孔穎達曰:馳道,如今御路也;是君馳走車馬之處,故曰馳道。屬,之欲翻。

二十八年 (壬午、前二一九)

1 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頌功業。 班《志》:魯國鄒縣,嶧山在北。應劭曰:邾文公遷于繹,卽此。《括地志》:鄒嶧山在兗州鄒縣南二十二里。嶧,音亦。 於是召集魯儒生七十人, 孔穎達曰:儒之言優也,柔也,能安人,能服人。又,儒者,濡也,以先王之道能濡其身。 至泰山下,議封禪。諸儒或曰:「古者封禪,爲蒲車,惡傷山之土石、草木;掃地而祭,席用 『章:十二行本「用」作「因」;乙十一行本同。』 葅稭。」議各乖異。始皇以其難施用,由此絀儒生。 《括地志》:泰山在兗州博城縣西北三十里,一曰岱宗。服虔曰:封者,增山之高;禪,廣地也。張晏曰:天高不可及,於泰山上立封禪以祭之,冀近神靈也。項威曰:封泰山,告太平,升中和之氣於天。祭土爲封,謂負土於泰山爲壇而祭也。除地爲墠;後改「墠」爲「禪」。《晉太康地記》曰:爲壇於泰山以祭天,示增高也;爲墠於梁父以祭地,示廣也。《白虎通》曰: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於泰山之上者何?因高告高,順其類,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禪梁父之基,廣厚也。刻石紀號者,著己之功迹以自勸也。增太山之高以報天,附梁父之基以報地。惡,烏路翻。師古曰:蒲車,以蒲裹輪。「葅稭」,班《志》作「苴稭」。如淳曰:苴,讀如租;稭,讀曰戞。晉灼曰:苴,藉也;師古曰:茅藉也。「苴」,本作「葅」,假借用。應劭曰:稭,藳本,去皮以爲席。絀,與黜同,黜退也。 而遂除車道,上自太山陽至顚,立石頌德;從陰道下,禪於梁父。 師古曰:山南曰陽,山北曰陰。班《志》,泰山郡有梁父縣。師古《註》曰:以山名縣。《括地志》:梁父山在兗州泗水縣北八十里。父,音甫。 其禮頗采太祝之祀雍上帝所用, 班《表》:奉常之屬有雍太祝令、丞,蓋漢仍秦制也。秦作畤於雍以祀上帝,今采其禮以爲封禪禮。 而封藏皆祕之,世不得而記也。

於是始皇遂東游海上,行禮祠名山、大川及八神。 《封禪書》: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淵水;二曰地主,祠太山、梁父;三曰兵主,祠蚩尤;四曰陰主,祠三山;五曰陽主,祠之罘山;六曰月主,祠之萊山;七曰日主,祠成山;八曰四時主,祠琅邪。或曰:八神,齊自太公以來祠之。 始皇南登琅邪,大樂之,留三月,作琅邪臺,立石頌德,明得意。 班《志》,琅邪郡有琅邪縣。《山海經》:琅邪臺在勃海間,琅邪之東。郭璞曰:琅邪臨海邊,有山曰琅邪臺。越王句踐徙琅邪,作觀臺以望東海。《史記》曰:始皇徙三萬家於臺下。是其所作因越之舊也。《括地志》:琅邪山在密州諸城縣東南百四十里;始皇立層臺於山上,謂之琅邪臺。邪,音耶。大樂之,樂琅邪之風景也。樂,音洛。

初,燕人宋毋忌、羨門子高之徒稱有仙道、形解 解,佳買翻。 銷化之術,燕、齊迂怪之士皆爭傳習之。 《道經》:月中仙人宋毋忌。《白澤圖》云:火之精曰宋毋忌。蓋其人火仙也。張曰:羨門子高,仙人,居碣石山上。服虔曰:形解,尸解也。張晏曰:人老而解去故骨如變化也。今山中有龍骨,世謂之龍解骨化去。迂,羽俱翻,又憂俱翻。 自齊威王、宣王、燕昭王皆信其言,使人入海求蓬萊、方丈、瀛洲,云此三神山在勃海中,去人不遠。患且至,則風引船去。嘗有至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及始皇至海上,諸方士齊人徐巿等爭上書言之, 太史公曰:嬴姓分封者爲徐氏。《姓譜》曰:皋陶子伯益佐禹有功,封其子若木於徐。 請得齊戒與童男女求之。 齊戒之齊,讀曰齋。 於是遣徐巿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之。船交海中,皆以風爲解, 師古曰:自解說云「爲風不得而至」。自解,猶今言分疏。 曰:「未能至,望見之焉。」

始皇還,過彭城, 班《志》,楚國有彭城縣,古彭祖國。 齋戒禱祠,欲出周鼎泗水, 《水經》:泗水出魯國卞縣北山,東南過彭城縣,又東過下邳縣入淮。時人相傳以爲宋太丘社亡而周鼎沒於泗水中,故祠泗水,欲出周鼎。 使千人沒水求之,弗得。乃西南渡淮水, 《水經》:淮水出南陽郡平氏縣桐柏山,東南至淮陵入海,行三千餘里。 之衡山、南郡。 班《志》,衡山在長沙國湘南縣之東南。《括地志》:衡山,一名岣嶁山,在衡州湘潭縣西四十一里。漢衡山國在江北;秦拔楚郢,置南郡;唐爲荊州江陵府。之,往也。 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風,幾不能渡。 幾,居依翻。 上問博士曰:「湘君何神?」對曰:「聞之:堯女,舜之妻,葬此。」 班《志》:湘水出零陵郡零陵縣陽朔山,北至酃入江。《括地志》:黃陵廟在岳州湘陰縣北五十七里,舜二妃之神。二妃冢在湘陰縣一百六十里青草山上。盛弘之《荊州記》:青草湖,南有青草山,湖因山而名。舜陟方死於蒼梧,二妃死於江、湘之間,因葬焉。博士以儒學爲官。漢成帝詔曰: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樹,赭其山。 赭,音者,赤也。 遂自南郡由武關歸。

2 初,韓人張良,其父、祖以上五世相韓。 張良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哀王;父平,相釐王、悼惠王,凡五世。 及韓亡,良散千金之產,欲爲韓報仇。 爲,于僞翻。

二十九年 (癸未、前二一八)

1 始皇東游,至陽武博浪沙中, 班《志》,陽武縣屬河南郡,有博浪沙。《索隱》曰:今浚儀西北四十里有博浪城。《史記正義》曰:鄭州陽武縣有博浪沙,當官道。師古曰:「狼」,音浪,《史記》作「浪」,《正義》音狼。 張良令力士操鐵椎狙擊始皇,誤中副車。 狙,玃屬。狙之伺物,必伏,乘其便而擊之。狙擊者,謂伏其旁而狙伺以擊之也。狙,千恕翻,又千余翻。《索隱》曰:《漢官儀》:天子有屬車,卽副車,奉車卽御而從後。余謂副,貳也;漢有五時副車,又在屬車之外。 始皇驚,求,弗得;令天下大索十日。 索,山客翻。

始皇遂登之罘, 班《志》:之罘山在東萊腄縣。《括地志》:之罘山在萊州文登縣東北一百八十里。罘,音浮。 刻石;旋,之琅邪,道上黨入。 旋,卽還字。之,往也。

三十一年 (乙酉、前二一六)

1 使黔首自實田。 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孔穎達曰:黔,黑也。凡民以黑巾覆頭,故謂之黔首。

三十二年 (丙戌、前二一五)

1 始皇之碣石, 班《志》:大碣石山在右北平郡驪成縣西南。文穎曰:碣石在遼西郡絫縣。酈道元曰:濡水至絫縣碣石山。今 於此 枕海有石如埇道,數十里,當山頂有大石如柱形,往往而見,立於鉅海之中,名天橋柱。碣,音桀。 使燕人盧生求羨門, 《姓譜》:姜姓之後,封於盧,以國爲氏。 刻碣石門。壞城郭,決通堤坊。 壞,音怪。坊,讀曰防。 始皇巡北邊,從上郡入。盧生使入海還,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胡也。」 《錄圖書》,如後世讖緯之書。鄭玄曰:胡,胡亥,秦二世名也。秦見圖書而不知此爲人名,反備北胡。 始皇乃遣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伐匈奴。

三十三年 (丁亥、前二一四)

1 發諸嘗逋亡人、贅壻、賈人爲兵, 賈誼曰:秦人家貧子壯則出贅。師古曰:謂之贅壻,言其不當出在妻家,猶人身之有肬贅也。轉貨販易者爲商,坐市販賣者爲賈。贅,之銳翻。 略取南越陸梁地, 《索隱》曰:謂南方之人,其性陸梁,故曰陸梁地。班《表》,漢高帝功臣有陸量侯須無,詔以爲列諸侯,自置吏令、長,受令長沙王。如淳曰:陸量,《秦始皇本紀》所謂陸梁地也。 置桂林、南海、象郡; 桂林因產桂而名。合浦以南,山間無雜木,冬夏長青,葉長尺餘。文穎曰:桂林,今鬱林。師古曰:桂林,今桂州界是其地,非鬱林也。南海郡,今廣州。《茂陵書》曰:象郡治臨塵,去長安萬七千五百里。韋昭曰:今日南是也。 以讁徙民五十萬人戍五嶺,與越雜處。 所謂讁戍也。《晉志》曰: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嶺嶠;時有五處,故曰五嶺。師古曰:嶺者,西自衡山之南,東窮于海,一山之限耳,而別標名,則有五焉。裴氏《廣州記》曰:大庾、始安、臨賀、桂陽、揭陽爲五嶺。鄧德明《南康記》曰:大庾嶺,一也;桂陽騎田嶺,二也;九眞都龐嶺,三也;臨賀萌渚嶺,四也;始安越城嶺,五也。師古以裴說爲是。《蜀註》曰:大庾嶺在虔州;永明嶺、白芒嶺在道州;臘嶺在郴州;臨源嶺在桂州。讁,則革翻。處,昌呂翻。

2 蒙恬斥逐匈奴,收河南地爲四十四縣。築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於是渡河,據陽山,逶迤而北。 師古曰:河南地當北地之北,黃河之南。余按,河出積石,過金城、隴西、安定、北地郡界,皆東北流;北過朔方、窳渾間,方屈而東南流,逕高闕南;又自臨河縣東逕陽山南,徐廣所謂陽山在河北、陰山在河南者。劉昭曰:二山皆屬五原郡西安陽縣。班《志》,臨洮縣屬隴西郡。洮水出西羌中,北至枹罕東入河。縣臨洮水,因以爲名。洮,土刀翻。延,長行也。南北曰袤。袤,音茂。逶,於爲翻。迤,以支翻。 暴師於外十餘年,蒙恬常居上郡統治之;威振匈奴。 暴,讀如字;劉伯莊音僕。《括地志》: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

『鄒:「三」原誤作「二」。』 十四年 (戊子、前二一三)

1 謫治獄吏不直及覆獄故、失者, 覆獄者,奏當已成而覆按之也。故者,知其當罪與不當罪而故出入之;失者,誤出入也。 築長城及處南越地。 處,昌呂翻。

丞相李斯上書曰:「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相與非法敎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爲名,異趣以爲高,率羣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此燒列國史記也。 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 秦之焚書,焚天下之人所藏之書耳,其博士官所藏則故在;項羽燒秦宮室,始倂博士所藏者焚之。此所以後之學者咎蕭何不能於收秦圖書之日倂收之也。 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 應劭曰:城旦,旦起行治城;四歲刑也。 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者, 『章:十二行本「有欲」二字互乙,無「者」字;乙十一行本同。』 以吏爲師。」制曰:「可。」

魏人陳餘謂孔鮒曰:「秦將滅先王之籍,而子爲書籍之主,其危哉!」子魚曰:「吾爲無用之學,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將藏之以待其求;求至,無患矣。」 孔鮒,孔子八世孫,字子魚。鮒,音附。

三十五年 (己丑、前二一二)

1 使蒙恬除直道,道九原,抵雲陽。 班《志》,雲陽縣屬馮翊。 塹山堙谷, 塹,七豔翻。堙,音因。 千八百里;數年不就。

2 始皇以爲咸陽人多,先王之宮庭 『章:十二行本「庭」作「廷」;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小,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 師古曰:阿,近也;以其去咸陽近,且號阿房。《索隱》曰:此以形名宮也;言其宮曰 阿房 廣也。《三輔黃圖》曰:作宮阿基旁,天下謂之阿房。《括地志》:秦阿房宮亦曰阿城,在雍州長安縣西一十四里。《史記正義》曰:按宮在上林宛中;雍州郭城西南面,卽阿房宮城東南面也。房,白郞翻。 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馳爲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 關中有南山、北山:自甘泉連延至巀嶭、九嵕爲北山;自終南、太白連延至商嶺爲南山。 表南山之顚以爲闕。爲複道,自阿房度渭,屬之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 《天官書》曰:天極後十七星,絕漢抵營室,曰閣道。北辰爲天極。營室二星,天子之宮也。 隱宮、徒刑者七十 『章:十二行本「十」下有「餘」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萬人, 《史記正義》曰:餘刑見於市朝;宮刑,一百日隱於蔭室養之乃可,故曰隱宮,下蠶室是也。徒刑者,有罪旣加刑,復罰作之也。 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驪山。發北山石椁,寫蜀、荊地材, 康曰:寫,四夜切;舍車解馬爲寫,或作「卸」。余謂此非舍車解馬之「卸」,卽前寫放宮室之「寫」,讀如字。 皆至;關中計宮三百, 或曰:「皆至」當屬上句。《關中記》云:東自函關弘農郡靈寶縣界,西至隴關汧陽郡汧源縣界,二關之間,謂之關中,東西千餘里。 關外四百餘。於是立石東海上朐界中,以爲秦東門。 班《志》:東海郡朐縣,始皇立石海上,以爲東門闕。朐,音劬。 因徙三萬家驪邑,五萬家雲陽,皆復不事十歲。 復,方目翻,除也。不事者,不供征役之事。

3 盧生說始皇曰:「方中:人主時爲微行以辟惡鬼。惡鬼辟, 辟,讀曰避。 眞人至。願上所居宮毋令人知,然後不死之藥殆可得也!」始皇曰:「吾慕眞人!」自謂「眞人」,不稱「朕」。 康曰:稱,去聲;不稱,不愜意也。余謂康說非也。始皇初幷天下,自稱曰朕,至此不稱朕耳。 乃令咸陽之旁二百里內宮觀二百七十,復 『章:十二行本「復」作「複」;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道、甬道相連,帷帳、鍾鼓、美人充之,各案署不移徙。行所幸,有言其處者,罪死。始皇幸梁山宮, 班《志》:梁山宮在扶風好畤縣。《括地志》:俗名望宮山,在雍州好畤縣西十二里,北去梁山九里。《雍錄》曰:唐奉天縣有梁山,秦之梁山宮正在其地。 從山上見丞相車騎衆,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後損車騎。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語!」案問,莫服,捕時在旁者,盡殺之。自是後,莫知行之所在。羣臣受決事者,悉於咸陽宮。

侯生、盧生相與譏議始皇,因亡去。始皇聞之,大怒曰:「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 誹,敷尾翻。 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妖言以亂黔首。」 廉,察也。秦有誹謗、妖言之罪,漢除之。妖,於遙翻。 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 秦置御史,掌討姦猾,治大獄,御史大夫統之。 諸生傳相告引, 傳相告引者,謂甲引乙,乙復引丙也。傳,柱戀翻。相,如字。 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諸生皆誦法孔子。 誦孔子之言以爲法也。 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軍於上郡。 爲胡亥奪嫡殺扶蘇張本。

三十六年 (庚寅、前二一一)

1 有隕石于東郡。 東郡,本衞地,秦徙衞於野王,以其地置東郡。 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使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居人誅之,燔其石。 燔,音煩,爇也。

2 遷河北榆中三萬家; 河北,北河之北也。 賜爵一級。

三十七年 (辛卯、前二一〇)

1 冬,十月,癸丑,始皇出遊;左丞相斯從,右丞相去疾守。 去疾,姓馮。從,才用翻。守,手又翻。 始皇二十餘子,少子胡亥最愛,請從;上許之。

十一月,行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疑山。 古者,天子巡狩所至,山川之神,各以秩次望祭之。酈道元曰:營水出營陽郡泠道縣南留山,西流逕九疑山。其山磐碁蒼梧之野,峯秀數郡之間,羅巖九舉,各導一溪,岫壑負阻,異嶺同勢,遊者疑焉,故曰九疑。《括地志》:九疑山在永州唐興縣東南百里,其山九峯相似,故名。元次山曰:九疑山在永州,方四千里,四州各近一隅。《九域志》曰:九疑在道州,舜陵在女英峯下,九疑之第六峯也。太史公曰:舜南狩,崩於蒼梧之野,歸葬於江南九疑山。《山海經》曰:舜之所葬,在今道州零陵界。則蒼梧、九疑,兩處也;合而言之者,誤也。 浮江下,觀藉柯,渡海渚,過丹陽,至錢唐, 《史記正義》曰:《括地志》:海渚,云在舒州同安縣東。按舒州在江之中流,疑海字誤。藉,秦昔翻。柯,音歌。班《志》:丹陽縣,秦屬鄣郡。《括地志》:丹陽故城,在潤州江寧縣東南五里。班《志》,錢唐縣屬會稽郡,漢西部都尉所治。唐爲杭州治所。 臨浙江。水波惡,乃西百二十里,從陿中渡。 所謂水波惡處,則今之由錢唐渡西陵者是也。西陿中渡,則今富陽、分水之間。徐廣曰:蓋在餘杭也。顧夷曰:餘杭,秦始皇至會稽經此,立爲縣。 上會稽, 班《志》:會稽山在會稽郡山陰縣南,有禹冢、禹井。 祭大禹,望于南海;立石頌德。還,過吳,從江乘渡。 江乘縣,秦屬鄣郡,漢屬丹陽郡。《括地志》:江乘故縣城在今潤州句容縣北六十里。 並海上,北至琅邪、之罘。 並,步浪翻。罘,音浮。 見巨魚,射殺之。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 平原縣,秦屬齊郡,漢分置平原郡。《史記正義》曰:今德州平原縣南六十里有張公故城,城東有津,後名張公渡,恐此平原郡古津也。《漢書》平津侯公孫弘所封亦近此,蓋平津卽此津。余按《公孫弘傳》:封勃海高城縣之平津鄕,則平津非平原津也。班《志》:篤馬河至平原東北入海。此蓋津渡處。射,而亦翻。並,步浪翻。

始皇惡言死, 惡,烏路翻。 羣臣莫敢言死事。病益甚,乃令中車府令行符璽事趙高爲書賜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趙高所,未付使者。 班《書·百官表》:太僕,秦官,其屬有車府令。 秋,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臺。 《史記正義》曰:始皇崩在沙丘宮平臺之中。 丞相斯爲上崩在外, 爲,于僞翻。 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祕之不發喪,棺載轀涼車中, 文穎曰:轀輬車,如今喪轜車也。孟康曰:如衣車,有窗牖,閉之則溫,開之則涼,故名。如淳曰:轀輬車,其車廣大,有羽飾。沈約《宋書·禮志》曰:漢制:大行載轀輬車,四輪;其飾如金根,加施組,連璧交路;四角金龍飾,銜璧,垂五采飾羽流蘇,前後雲畫帷裳; 文畫曲轓,長與車等。太僕御駕六白駱馬,以黑藥灼其身爲虎文。《史記正義》曰:棺,音館,又古玩翻。轀,音溫。「涼」,一作「輬」,音同。『鄒: ,《韻會》:臼許切,音巨。《說文》:云鐘鼓之柎也。』 故幸宦者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如故,宦者輒從車中可其奏事。獨胡亥、趙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之。

初,始皇尊寵蒙氏,信任之。蒙恬任 『章:乙十一行本「任」下有「在」字。』 外將,蒙毅常居中參謀議,名爲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 將,卽亮翻。 趙高者,生而隱宮; 康曰:餘刑顯於市朝,宮刑在於隱室,故曰隱宮。 始皇聞其強力,通於獄法,舉以爲中車府令,使敎胡亥決獄;胡亥幸之。趙高有罪,始皇使蒙毅治之;毅當高法應死。始皇以高敏於事,赦之,復其官。趙高旣雅得幸於胡亥, 雅,素也。 又怨蒙氏,乃說胡亥,請詐以始皇命誅扶蘇而立胡亥爲太子。胡亥然其計。趙高曰:「不與丞相謀,恐事不能成。」乃見丞相斯曰:「上賜長子書及符璽,皆在胡亥所。 長子,謂扶蘇。 定太子,在君侯與高之口耳。事將何如?」斯曰:「安得亡國之言!此非人臣所當議也!」高曰:「君侯材能、謀慮、功高、無怨、長子信之,此五者皆孰與蒙恬?」斯曰:「不及也。」高曰:「然則長子卽位,必用蒙恬爲丞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鄕里明矣! 通侯,漢曰徹侯,亦曰列侯。應劭曰:通,亦徹也;通者,言功德通於王室也。張晏曰:列侯者,見序列也。 胡亥慈仁篤厚,可以爲嗣。願君審計而定之!」丞相斯以爲然,乃相與謀,詐爲受始皇詔,立胡亥爲太子;更爲書賜扶蘇, 更,工衡翻;改也。 數以不能闢地立功,士卒多耗, 數,所具翻。 『章:十二行本「數」上有「反」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上書,直言誹謗,日夜怨望不得罷歸爲太子;將軍恬不矯正,知其謀;皆賜死,以兵屬裨將王離。 數,所角翻;下同。屬,之欲翻,付也;康音蜀,非;下以屬同。

扶蘇發書,泣,入內舍,欲自殺。蒙恬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衆守邊,公子爲監,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來,卽自殺,安知其非詐!復請而後死,未暮也。」使者數趣之。扶蘇謂蒙恬曰:「父賜子死,尚安復請!」卽自殺。 趣,讀曰促。復,扶又翻。 蒙恬不肯死,使者以屬吏,繫諸陽周; 班《志》,陽周縣屬上郡。《史記正義》曰:陽周,寧州羅川縣之邑。屬,之欲翻。今按天寶元年,改羅川縣爲眞寧縣。 更置李斯舍人爲護軍, 班《百官表》:護軍都尉,秦官。又,漢王以陳平爲護軍中尉,盡護諸將。當是時,恬已屬吏,恐其軍有變,故以李斯舍人爲護軍,使之護諸將也。 還報。胡亥已聞扶蘇死,卽欲釋蒙恬。會蒙毅爲始皇出禱山川,還至。趙高言於胡亥曰:「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諫以爲不可;不若誅之!」乃繫諸代。 據地理,代距沙丘甚遠。蓋毅還至代,卽就繫之。

遂從井陘抵九原。 班《志》:井陘在常山石邑縣西。《史記正義》曰:井陘故關在幷州石艾縣東十八里,卽井陘口。 會暑,轀車臭,乃詔從官令車載一石鮑魚以亂之。 孟康曰:百二十斤曰石。班《書·貨殖傳》:鮿鮑千鈞。師古《註》曰:鮿,膊魚也,卽今之不著鹽而乾者也。鮑,今之䱒魚也。而說者乃讀鮑爲鮠魚之鮠,失義遠矣。鄭康成以䱒於煏室乾之,亦非也。煏室乾之,卽鮑耳。蓋今巴、荊人所呼鰎魚者是也。秦皇載鮑亂臭者,則是䱒魚耳;而煏室乾者,本不臭也。鮑,白卯翻。鮿,音接。䱒,於業翻。鮠,五回翻。煏,蒲北翻。鰎,居偃翻。 從直道至咸陽,發喪。 直道,卽三十五年蒙恬所除者。 太子胡亥襲位。

九月,葬始皇於驪山,下錮三泉; 師古曰:三重之泉,言至水也。余謂錮者,治銅錮塞之也。三泉者,取九泉之數言之。 奇器珍怪,徙藏滿之。 謂徙府庫之物以實陵便房中。藏,才浪翻。 令匠作機弩,有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爲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 康《註》引劉伯莊云:機相灌輸,以防穿近者。予按文勢,自機弩至輒射之,文意已足;機相灌輸,是承水銀爲百川、江河、大海之意,作如是觀,文意甚順。射,而亦翻。《史記正義》:灌,音館。輸,音戍。 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後宮無子者,皆令從死。 從,才用翻。 葬旣已下,或言工匠爲機藏,皆知之,藏重卽泄。大事盡,閉之墓中。 藏重卽泄,謂工匠若更爲第二重機藏,與外人近,卽泄其所以爲機藏之事,故大事盡則皆閉之墓中。大事盡,句絕,謂旣下窆,則送終之大事盡也。重,直龍翻。

2 二世欲誅蒙恬兄弟。二世兄子子嬰諫曰:「趙王遷殺李牧而用顏聚,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后勝,卒皆亡國。 二事並見前。卒,子恤翻。 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陛下欲一旦棄去之。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 行,下孟翻。 是內使羣臣不相信而外使鬬士之意離也!」二世弗聽,遂殺蒙毅及內史恬。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於秦三世矣。 恬祖驁、父武及恬,三世皆事秦有功。 今臣將兵三十餘萬,身雖囚繫,其勢足以倍畔。 倍,蒲妹翻。 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敎以不忘先帝也!」乃吞藥自殺。

揚子《法言》曰:或問:「蒙恬忠而被誅,忠奚可爲也?」曰:「壍山,堙谷,起臨洮,擊遼水,力不足而屍有餘,忠不足相也。」 相,息亮翻。

臣光曰: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爲之使,恬不仁可知矣。然恬明於爲人臣之義,雖無罪見誅,能守死不貳,斯亦足稱也。 使,如字。

二世皇帝上 諱胡亥,始皇少子也。 『章:十二行本無此八字;乙十一行本同。』

元年 (壬辰、前二〇九)

1 冬,十月,戊寅,大赦。

2 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旁著大臣從者名, 行,下孟翻。從,才用翻。並,步浪翻。著,如字;《史記正義》丁略翻。 以章先帝成功盛德而還。

夏,四月,二世至咸陽,謂趙高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 康曰:上音缺;下丘逆翻。余謂決,如字。決,裂也;裂開之隙,其間不能以寸,喻狹小也。 吾旣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 好,呼到翻。樂,音洛。 以終吾年壽,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雖然,有所未可,臣請言之: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爲變;臣戰戰栗栗,唯恐不終,陛下安得爲此樂乎!」二世曰:「爲之柰何?」趙高曰:「陛下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滅大臣及宗室;然後收舉遺民,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姦謀塞,羣臣莫不被潤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志寵樂矣。 更,工衡翻。塞,悉則翻。枕,之鴆翻。 計莫出於此!」二世然之。乃更爲法律,務益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 『章:十二行本「高」下有「令」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鞠治之。於是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於杜, 《索隱》曰:矺,貯格翻;《史記正義》音宅,與磔同,謂磔裂支體而殺之;溫公《類篇》音竹格翻,磓也。杜,故周之杜伯國。班《志》,杜縣屬京兆,宣帝改曰杜陵。 財物入於縣官, 漢謂天子爲縣官。此縣官,猶言公家也。 相連逮者不可勝數。 言事相連及皆逮之。貢父曰:其人存,直追取之曰逮;其人亡,則討而捕之。逮,易辭;捕,加力也。

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於內宮,議其罪獨後。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未嘗敢不從賓贊也;廊廟之位,吾未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未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 言不敢挾親親之恩廢爲臣之節,何得以此罪加之! 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 與,讀曰預。 奉書從事!」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自殺。宗室振恐。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門 『章:十二行本「門」作「則」;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熊校同。』 賜食,出則乘輿,御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廏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爲人子不孝,爲人臣不忠。不孝不忠者,無名以立於世,臣請從死,願葬驪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二世大說, 說,讀曰悅。 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不暇,何變之得謀!」二世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復作阿房宮。盡徵材士五萬人爲屯衞咸陽,令敎射。狗馬禽獸當食者多, 食,讀曰飤,音祥吏翻。 度不足,下調郡縣, 《史記正義》曰:下,戶嫁翻。調,徒釣翻。謂下郡縣而調發之也。余謂下,讀如字亦通。 轉輸菽粟、芻稾,皆令自齎糧食;咸陽三百里內不得食其穀。

3 秋,七月,陽城人陳勝、陽夏人吳廣起兵於蘄。 《史記正義》曰:卽河南陽城縣;班《志》,屬潁川郡。陽夏縣屬淮陽國。《括地志》:陳州太康縣,本漢陽夏縣地。盤洲洪氏曰:陽夏鄕去太康縣三十里。夏,音賈。班《志》,蘄縣屬沛郡,有大澤鄕。蘄,音渠依翻。 是時,發閭左戍漁陽, 鼂錯曰:秦以謫發戍,先發吏有謫及贅壻、賈人,後以嘗有市籍者,又後以大父母嘗有市籍者,後入閭取其左。《索隱》曰:閭左,謂居閭里之左也。秦時,復除者居閭左。今力役凡在閭左者盡發之也。又云:凡居以富強爲右,貧弱爲左。秦役戍多富者,役盡,兼取貧弱而發之也。班《志》,漁陽縣屬漁陽郡。《括地志》:漁陽故城在檀州密雲縣南十八里,在漁水之陽。 九百人屯大澤鄕,陳勝、吳廣皆爲屯長。 師古曰:人所聚爲屯。長,帥也。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度,徒洛翻。 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因天下之愁怨,乃殺將尉, 師古曰:其官本尉耳,時領戍人,故爲將尉。《索隱》曰:尉,官也;《漢舊儀》:大縣三人。其尉將屯九百人,故云將尉。 召令徒屬曰:「公等皆失期當斬;假令毋斬,而戍死者固什六七。且壯士不死則已,死則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種,章勇翻。 衆皆從之。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 以百姓賢扶蘇而楚人憐項燕也。 爲壇而盟,稱大楚;陳勝自立爲將軍,吳廣爲都尉。攻大澤鄕,拔之;收而攻蘄,蘄下。 收大澤鄕之兵以攻蘄也。 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 班《志》:符離、銍、酇、譙屬沛郡。《姓譜》:葛國旣滅,其後以國爲氏。柘、苦二縣屬淮陽國。宋白曰:柘縣,古襄氏之邑;春秋時,陳之株野;漢爲柘縣,以邑有柘溝而名;唐爲宋州柘城縣。亳州眞源縣,古苦縣地。徇,辭峻翻,略地也。銍,竹乙翻。「酇」,本作「䣜」,才多翻。師古曰:此縣本借酇字爲之,音嵯。王莽改縣爲贊治,則此縣亦有贊音。苦,音怙。 行收兵;比至陳, 比,必寐翻。 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攻陳,陳守、尉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不勝;守丞死,陳勝乃入據陳。 班《志》,陳縣屬淮陽國。《史記正義》曰:今陳州城本楚襄王所築陳國城也。師古曰:守丞,謂郡丞之居守者;一曰:郡守之丞,故曰守丞。原父曰:秦不以陳爲郡,何庸有守!守,謂非正官,權守者耳。余按秦分天下爲郡縣,郡置守、尉、監,縣置令、丞、尉。原父以此守爲權守之守,良是。遷、固二史作「守令皆不在」,此作「守尉皆不在」,蓋二史「令」下缺「尉」字,而《通鑑》「尉」上缺「令」字也。師古曰:譙門,謂門上爲高樓以候望者耳。樓,一名譙,故謂美麗之樓爲麗譙;亦呼爲巢。所謂巢車者,亦於兵車之上爲樓以望敵也。譙、巢,聲相近。

初,大梁人張耳、陳餘相與爲刎頸交。秦滅魏,聞二人魏之名士,重賞購求之。張耳、陳餘乃變名姓,俱之陳,爲里監門以自食。 師古曰:監門,卒之賤者;耳、餘以卑賤自隱。張晏曰:監門,里正衞也。監,古銜翻。 里吏嘗以過笞陳餘,陳餘欲起,張耳躡之,使受笞。 欲起者,不能受辱,欲起與吏亢也。躡,尼輒翻,躡其足也。笞,丑之翻。 吏去,張耳乃引陳餘之桑下,數之曰: 數,所具翻,又所主翻。 「始吾與公言何如?今見小辱而欲死一吏乎!」陳餘謝之。陳涉旣入陳,張耳、陳餘詣門上謁。 陳勝,字涉。 陳涉素聞其賢,大喜。陳中豪桀父老請立涉爲楚王,涉以問張耳、陳餘,耳、餘對曰:「秦爲無道,滅人社稷,暴虐百姓;將軍出萬死之計,爲天下除殘也。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願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爲樹黨,爲秦益敵;敵多則力分,與衆則兵強。如此,則野無交兵, 六國皆爲與國,則兵不交鋒於野矣。 縣無守城, 諸縣皆畔秦復爲六國,無復爲秦守城者。 誅暴秦,據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則 『章:十二行本「則」上有「如此」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懈也。」陳涉不聽,遂自立爲王,號「張楚」。 劉德曰:若云張大楚國也。張晏曰:先是楚已爲秦所滅,今立楚爲張。

當是時,諸郡縣苦秦法,爭殺長吏以應涉。謁者 『章:十二行本「者」下有「使」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從東方來,以反者聞。二世怒,下之吏。 下,遐嫁翻。 後使者至,上問之,對曰:「羣盜鼠竊狗偷,郡守、尉方逐捕,今盡得,不足憂也。」上悅。

陳王以吳叔爲假王,監諸將以西擊滎陽。 吳廣,字叔。滎陽縣屬三川郡。

張耳、陳餘復說陳王,請奇兵北略趙地。 復,扶又翻。 於是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爲將軍,邵騷爲護軍, 《姓譜》:武姓,宋武公之後。余謂自有諡法,以武爲諡者多矣,而必以武姓爲宋武公之後,何拘也!《唐志·氏族》以爲武氏出自姬姓,周平王少子生而有文在手曰「武」,遂以爲氏。此由武后而傅會爲之說也。趙明誠《金石錄》有《漢敦煌長史武班碑》云:昔殷王武丁克伐鬼方,官族析分,因以爲氏。邵姓,周文王子邵公奭之後;或言第十一子耼季載之後。 以張耳、陳餘爲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徇趙。 予,讀曰與。

陳王又令汝陰人鄧宗徇九江郡。 殷王武丁封叔父於河北,是爲鄧侯,後因氏焉。班《志》,汝陰縣屬汝南郡,故胡國。九江,本楚地,秦滅楚,分置九江郡;項羽滅秦,以封黥布;漢高祖更名淮南國;武帝復曰九江郡。 當此時,楚兵數千人爲聚者不可勝數。 師古曰:聚,才喻翻。

葛嬰至東城, 班《志》,東城縣屬九江郡。《括地志》:東城故城,在濠州定遠縣東南五十里。 立襄彊爲楚王。 《姓譜》:襄,魯莊公子襄仲之後。 聞陳王已立,因殺襄彊還報。陳王誅殺葛嬰。

陳王令 『章:十二行本「令」下有「魏人」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周巿北徇魏地。以上蔡人房君蔡賜爲上柱國。 《索隱》曰:房,邑名;爵之於房,號曰房君。上柱國,楚爵之尊者。蔡,以國爲氏。

陳王聞周文,陳之賢人也,習兵,乃與之將軍印,使西擊秦。

武臣等從白馬渡河, 師古曰:白馬津在今滑州白馬縣界。《括地志》:白馬故城,在滑州衞南縣西南二十四里。戴延之《西征記》曰:白馬故城卽衞之漕邑。 至諸縣,說其豪桀,豪桀皆應之;乃行收兵,得數萬人;號武臣爲武信君。下趙十餘城,餘皆城守;乃引兵東北擊范陽。 班《志》曰,范陽縣屬涿郡。應劭曰:在范水之陽。 范陽蒯徹說武信君曰: 蒯徹,卽蒯通,班《書》避武帝諱,改「徹」爲「通」。蒯,丘怪翻,姓也。《左傳》,晉有大夫蒯得。 「足下必將戰勝而後略地,攻得然後下城,臣竊以爲過矣。誠聽臣之計,可不攻而降城,不戰而略地,傳檄而千里定;可乎?」 師古曰:檄者,以木簡爲書,長尺二寸,用徵召也;有急,則加以鳥羽插之,所以示急疾也。檄,戶歷翻。 武信君曰:「何謂也?」徹曰:「范陽令徐公,畏死而貪,欲先天下降。 先,悉薦翻。 君若以爲秦所置吏,誅殺如前十城,則邊地之城皆爲金城、湯池,不可攻也。君若齎臣侯印以授范陽令,使乘朱輪華轂,驅馳燕、趙之郊,卽燕、趙城可無戰而降矣。」武信君曰:「善!」以車百乘、騎二百、侯印迎徐公。燕、趙聞之,不戰以城下者三十餘城。

陳王旣遣周章,以秦政之亂,有輕秦之意,不復設備。 復,扶又翻。 博士孔鮒諫曰: 鮒,魏相子順之子,孔子八世孫,卽前藏書者也。 「臣聞兵法:『不恃敵之不我攻,恃吾不可攻。』今王恃敵而不自恃,若跌而不振,悔之無及也。」 跌,徒結翻,踢而踣也。 陳王曰:「寡人之軍,先生無累焉。」 累,良瑞翻。

周文行收兵至關,車千乘,卒數十萬,至戲,軍焉。 師古曰:戲,水名,在京兆新豐東;今有戲水驛。其水本出藍田北界,至此而北流入渭。蘇林曰:戲在新豐東南三十里。戲,許宣翻。 二世乃大驚,與羣臣謀曰:「柰何?」少府章邯曰: 班《表》曰:少府,秦官,掌山林、池澤之賦以給共養。《姓譜》:齊人降鄣,子孫去邑爲章氏。少,詩照翻。邯,下甘翻。 「盜已至,衆強,今發近縣,不及矣。驪山徒多, 秦之刑徒已論者,輸作驪山。 請赦之,授兵以擊之。」二世乃大赦天下,使章邯免驪山徒、人奴產子,悉發以擊楚軍,大敗之。 服虔曰:人奴產子,家人之產奴。師古曰:奴產子,猶今人云家生奴。仲馮曰:人奴一物,產子又一物。臣瓚曰:人奴之產子,今田客家兒。 周文走。

張耳、陳餘至邯鄲,聞周章卻,又聞諸將爲陳王徇地還者多以讒毀得罪誅,乃說武信君令自王。八月,武信君自立爲趙王,以陳餘爲大將軍, 班《表》:前、後、左、右將軍,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漢大將軍比三公。 張耳爲右丞相,邵騷爲左丞相;使人報陳王。陳王大怒,欲盡族武信君等家而發兵擊趙。柱國房君諫曰:「秦未亡而誅武信君等家,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賀之,使急引兵西擊秦。」陳王然之,從其計,徙繫武信君等家宮中,封張耳子敖爲成都君,使使者賀趙,令趣發兵西入關。張耳、陳餘說趙王曰:「王王趙,非楚意, 趣,讀曰促。上王,如字;下王,于況翻。 特以計賀王。楚已滅秦,必加兵於趙。願王毋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內以自廣。 燕,涿郡以北之地。代,常山以北之地。河內本魏地,時屬河東郡。 趙南據大河,北有燕、代,楚雖勝秦,必不敢制趙;不勝秦,必重趙。趙乘秦、楚之敝,可以得志於天下。」趙王以爲然,因不西兵,而使韓廣略燕,李良略常山,張黶略上黨。 黶,烏點翻,又於琰翻。

九月,沛人劉邦起兵於沛, 陶唐氏旣衰,其後有劉累,以擾龍事孔甲,爲豢龍氏。及晉,士會自秦歸晉,其處者爲劉氏。師古曰:沛本秦泗水郡之屬縣。李斐曰:沛,小沛也。《索隱》曰:漢改泗水郡爲沛郡,治相城,故以沛縣爲小沛。沛,博蓋翻。漢高帝事始此。 下相人項梁起兵於吳, 班《志》,下相縣屬臨淮郡。《索隱》曰:按相,水名,出沛國。沛有相縣;於相水下流置縣,故曰下相。《括地志》:下相故城,在泗州宿豫縣西北七十里。項燕爲楚將,封於項,子孫以邑爲氏。吳縣,會稽郡治所,故吳都也。 狄人田儋起兵於齊。 服虔曰:儋,音負擔之擔。師古曰:儋,音丁甘翻。

劉邦,字季,爲人隆準、龍顏,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服虔曰:準,音拙。應劭曰:隆,高也。準,頰權準也。顏,額顙也。李斐曰:準,鼻也。文穎曰:音準的之準。晉灼曰:《戰國策》云:眉目準頞權衡。《史記》:秦始皇蜂目長準。李說、文音是也。師古曰:頰權「䪼」字,豈當借準爲之!服音、應說皆失之。黑子,今中國通呼爲黶子,吳、楚俗謂之誌;誌者,記也。 愛人喜施, 喜,許旣翻。施,式豉翻。 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初爲泗上亭長, 秦法:十里一亭。亭長,主亭之吏;亭,謂停留客旅宿食之館。《史記正義》曰:《國語》有寓室,卽今之亭也。亭長,蓋今之里長,民有訟諍,吏留平辨,得成其政。「泗上」,《史記》作「泗水」。《括地志》:泗水亭在徐州沛縣東一百步;有高祖廟。 單父人呂公,好相人,見季狀貌,奇之,以女妻之。 班《志》,單父縣屬山陽郡。單,音善。父,音甫。妻,七細翻。呂公女,是爲呂后。

旣而季以亭長爲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 度,徒洛翻。比,必寐翻。 到豐西澤中亭,止飲, 應劭曰:沛,縣也;豐,其鄕也。孟康曰:後沛爲郡而豐爲縣。師古曰:豐本沛之聚邑耳。 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願從者十餘人。

劉季被酒, 師古曰:被,加也;被酒,爲酒所加也。被,皮義翻。 夜徑澤中,有大蛇當徑,季拔劍斬蛇。有老嫗哭曰:「吾子,白帝子也,化爲蛇,當道;今赤帝子殺之!」因忽不見。 嫗,威遇翻,老母也。應劭曰:秦襄公自以居西,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至獻公時,櫟陽雨金,又作畦畤,祠白帝。少昊,金德也;赤帝,堯後,謂漢也;殺之,明漢當代秦。 劉季亡匿於芒、碭山澤 『章:十二行本「澤」下有「巖石」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之間。 班《志》,芒縣屬沛郡;碭縣屬梁國。應劭曰:二縣之間,有山澤之固,故隱其間。宋白曰:亳州永城縣,漢芒縣地。《括地志》:宋州碭山縣在州東一百五十里,本漢碭縣;碭山在縣東。芒,音忙。碭,音唐;師古又音宕。 數有奇怪;沛中子弟聞之,多欲附者。

及陳涉起,沛令欲以沛應之。掾、主吏蕭何、曹參曰: 據《曹參傳》曰:參爲掾,何爲主吏。孟康曰:主吏,功曹也。《姓譜》:宋支子食采於蕭,後因爲氏。數,所角翻。掾,于絹翻。 「君爲秦吏,今欲背之, 背,蒲妹翻。 率沛子弟,恐不聽。願君召諸亡在外者,可得數百人,因劫衆,衆不敢不聽。」乃令樊噲召劉季。劉季之衆已數十百人矣;沛令後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 師古曰:城守者,守其城也;音狩。後皆類此。 欲誅蕭、曹。蕭、曹恐,踰城保劉季。 言投劉季以自保也。 劉季乃書帛射城上,遺沛父老,爲陳利害。 射,而亦翻。遺,于季翻。爲,于僞翻。 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門迎劉季,立以爲沛公。 春秋之時,楚僭王號,其大夫多封縣公,如申公、葉公、魯陽公之類是也。今立季爲沛公,用楚制也。 蕭、曹等爲收沛子弟,得三 『章:十二行本「三」上有「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千人,以應諸侯。

項梁者,楚將項燕子也,嘗殺人,與兄子籍避仇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其下。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敎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 韋昭曰:扛,舉也。《索隱》曰:《說文》云:扛,橫關對舉也。長,眞亮翻。扛,音江。 才器過人。會稽守殷通 徐廣曰:爾時未言太守。余謂戰國之時,郡守只稱守,景帝中二年七月始曰太守。《姓譜》:武王克商,子孫分散,以殷爲氏。守,式又翻;下同。 聞陳涉起,欲發兵以應涉,使項梁及桓楚將。 將,卽亮翻。 是時,桓楚亡在澤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梁乃 『章:十二行本「乃」下有「出」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誡籍持劍居外,梁復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諾。」梁召籍入。須臾,梁眴籍曰:「可行矣!」 眴,音舜,動目而使之也。 於是籍遂拔劍斬守頭。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綬。 《釋名》:印,信也,所以封物以爲驗也;亦言因也,封物相因付也。綬,受也,繫印之組也,以相授受也。應劭《漢官》曰:綬長丈二尺,法十二月;廣三尺,法天、地、人。 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 言所殺自數十至百人也。 一府中皆慴伏,莫敢起。 《說文》曰:慴,失氣也,音之涉翻。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爲起大事,遂舉吳中兵,使人收下縣, 下縣,會稽管下諸縣也。師古曰:非郡所都,故謂之下也。 得精兵八千人。梁爲會稽守,籍爲裨將,徇下縣。籍是時年二十四。 項籍始此。

田儋, 『章:十二行本「儋」下有「者」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故齊王族也。儋從弟榮,榮弟橫,皆豪健,宗強,能得人。 從,才用翻。 周巿徇地至狄, 周巿,魏人。 狄城守。田儋詳爲縛其奴,從少年之廷,欲謁殺奴, 詳,讀曰佯,詐也。應劭曰:古殺奴婢皆當告官。儋欲殺令,故詐縛奴以謁也。廷,縣廷也。師古曰:廷,音定。 見狄令,因擊殺令,而召豪吏子弟曰:「諸侯皆反秦自立。齊,古之建國也;儋,田氏,當王!」遂自立爲齊王,發兵以擊周巿。周巿軍還去。田儋率兵東略定齊地。

韓廣將兵北徇燕,燕地豪桀欲共立廣爲燕王。廣曰:「廣母在趙,不可!」燕人曰:「趙方西憂秦,南憂楚,其力不能禁我。且以楚之強,不敢害趙王將相之家,趙獨安敢害將軍家乎!」韓廣乃自立爲燕王。居數月,趙奉燕王母家屬歸之。

趙王與張耳、陳餘北略地燕界,趙王間出, 師古曰:謂投間隙而微出。 爲燕軍所得。燕囚之,欲求割地;使者往請,燕輒殺之。有廝養卒走燕壁, 如淳曰:廝,賤者也。《公羊傳》曰:廝役扈養。韋昭曰:析薪爲廝,炊烹爲養。廝,音斯。養,羊尚翻。 見燕將曰:「君知張耳、陳餘何欲?」曰:「欲得其王耳。」趙養卒笑曰:「君未知此兩人所欲也。夫武臣、張耳、陳餘,杖馬箠 杖,直亮翻。箠,止橤翻,馬撾也。 下趙數十城,此亦各欲南面而王,豈欲爲將相終已耶!顧其勢初定,未敢參分而王, 參,猶三也。 且以少長先立武臣爲王,以持趙心。 少,詩照翻。長,知兩翻。 今趙地已服,此兩人亦欲分趙而王,時未可耳。今君乃囚趙王。此兩人名爲求趙王,實欲燕殺之;此兩人分趙自立。夫以一趙尚易燕, 易,弋豉翻。 況以兩賢王左提右挈而責殺王之罪,滅燕易矣!」燕將乃歸趙王,養卒爲御而歸。

4 周巿自狄還,至魏地,欲立故魏公子寧陵君咎爲王。 寧陵卽漢之寧陵縣,屬陳留郡。《括地志》曰:宋州寧陵城,古寧陵也。 咎在陳,不得之魏。魏地已定,諸侯皆欲立周巿爲魏王。巿曰:「天下昏亂,忠臣乃見。 見,賢遍翻。 今天下共畔秦,其義必立魏王後乃可。」諸侯固請立巿,巿終辭不受;迎魏咎於陳,五反,陳王乃遣之,立咎爲魏王,巿爲魏相。

5 是歲,二世廢衞君角爲庶人,衞絕祀。 周之列國,衞最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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