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尔外出时,她常常打开碗橱,从餐巾之中,拿出她扔在里面的绿缎雪茄烟匣。
她看着它,打开盖子,甚至闻一闻衬里上马鞭草和烟草混合的气味。这匣子是谁的?……是子爵的吧。说不定是情妇送给他的礼物。这是在一个红木棚架上绣出来的,情妇把绷架当宝贝似的珍藏起来,生怕人家发现。
她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啊!轻柔的卷发吊在绷架上,吊的是刺绣人的重重心事。爱情的气息浸透了绣花底布上的一针一线;每一针扎下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纵横交错的丝线,不过是在默默无言、不绝如缕地诉说着情人的心而已。匣子绣好后,某天早晨,子爵带走了。当它被放在宽宽的壁炉台上,躺在花瓶和彭帕杜尔座钟之间时,子爵他们议论什么呢?她在道斯特,人家子爵呢,如今在巴黎。在巴黎!巴黎是个什么样子!这名字真是如雷贯耳!她低声重复着这两个字,从中获得乐趣。这名字像教堂的钟声在她耳边回荡,像火炬在她眼前放光,连她的生发油瓶子上的商标也被照亮了。
夜里,鱼贩子们赶着大车,唱着牛至 小调,从她的窗户底下经过时,她总惊醒过来,听着铁箍的车轮在村里的路上隆隆作响,然后出了村口,上了土道,声音很快就变小了。这时,她情不自禁想道:
“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
于是,她的心跟随他们,上坡下岭,穿越村庄,在星光下沿着大路往前走。不知走了多远,到了某个地方,眼前总变得模糊起来,她的想象就中断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经常随着在地图上移动的手指,游览京城,沿着一条条大马路信步逛去,走到每个拐角处,走到代表街道的细线交叉处,或者到了代表房屋的白方块前面,就逗留一会儿。
最后,眼睛看累了,她合上眼睑,又见黑暗里路灯光在风中摇曳,一辆辆马车驶到戏院的柱廊前停下,咣当一声放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报纸《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子》。什么首场公演、赛马和晚会的报道,她都贪婪地阅读,一字不漏。无论女歌手的初次献唱,还是店铺的开张,她都关心。她知道各种新潮时装,知道高级裁缝的地址,知道布洛涅森林和歌剧院有什么节目。她阅读欧仁·苏 ,研究他的小说中有关室内家具装饰的描写;她阅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怀着如饥似渴的欲望,寻求想象的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书,夏尔一边吃饭一边和她谈话,而她一页页看书。阅读之中,她常常想起子爵,并且把书里虚构的人物和子爵联系起来。不过,以他为中心的圆圈渐渐扩大,原来集中照在他头上的光环,辐射开来,照耀了更远的空间,照亮了别的梦境。
在爱玛心目中,巴黎比海洋还大,那座城市笼罩于红霞之中,璀璨夺目。在这片汪洋大海里,芸芸众生,错杂生息,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还是可以分成若干部分,分成不同类型的。爱玛只看到其中两三类,便以为它们代表全人类,其实呢,其余的只不过被这两三类掩盖了,她看不见而已。首先是外交家社会:第一类人是外交官,他们踏着闪亮的地板,客厅的墙壁上镶满了镜子,椭圆形的桌面上蒙着金丝绦的天鹅绒毯子。这里有长长的礼服,大大的秘密,微笑掩饰下的焦虑不安。第二类是公爵夫人的社交界,他们脸色苍白,睡到下午四点钟才起床。女人都是楚楚动人的天使,裙子下摆镶了一道英吉利花边;男人都是怀才不遇而毫无作为的平庸之辈,为了寻欢作乐,不惜把马跑得筋疲力尽,到了夏天就去巴德温泉避暑,最后,快到四十岁了,不得不娶一个有钱的继承人了事。第三类人是五彩斑斓、成群结伙的文人雅士,舞台明星,过了半夜,他们才来到酒店餐馆的雅座,在烛光下,吃喝玩乐。他们这类人,花起钱来像国王一样不在乎,雄心勃勃,往往异想天开。他们过的是高人一等的生活,在天地之间,在狂风暴雨之中,他们显得超凡脱俗。至于其余人世,一概不知,没有确切的位置,简直是子虚乌有。而且,离她越近,她越是懒得去想。周围近在咫尺的一切,无论是无聊的田野、愚蠢的资产者,抑或平庸的生活,在她看来,只是世间的一种例外,是她偶然陷入的特殊环境。在这以外,那广海无边的,都是充满幸福和感情的世界。爱玛在自己的向往之中,混淆了物质的享受与心灵的快乐、举止的高雅与感情的高尚。爱情难道不是像珍稀植物一样,需要有适宜的土壤和特定的气候?月下的叹息,长久的拥抱,洒在任你摩挲的手上的眼泪,肉体的骚动和情意的缠绵,凡此种种,都离不开充满闲情逸致的古堡阳台,离不开有着丝绒窗帘和厚地毯的小客厅,离不开枝叶繁茂的盆景和豪华讲究的牙床,也离不开宝石的晶莹和制服的饰带。
每天早上,驿站的小伙计来刷洗马匹,穿着大木屐,进出都经过走廊,工作服破了许多洞,光脚套一双便鞋。家里只雇得起这种穿短裤的小马夫!而且活一干完,他整天就不再来。夏尔从外边回来,自己把马牵进马厩,自己卸马鞍、戴马笼头,而女佣人抱来一捆干草,用尽力气扔进食槽。
爱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一个长相挺温顺的孤女,来接替娜丝塔西(娜丝塔西终于走了,走的时候眼泪像小河一样止不住的流)。她不准小姑娘戴布帽,教她和主人说话要用第三人称 ,端送茶水要用托盘,进房要先敲门,还教她熨衣服、浆衣服和伺候女主人穿衣服,一心想把她培养成贴身使女。这位新女仆怕被辞退,服服帖帖,毫无怨言。太太平常总是不锁食橱,小女仆费丽丝黛每晚偷一小包糖,做完祷告,一个人躺在床上吃。
下午,太太待在楼上卧室里,她便去对面和驿夫们闲聊。
爱玛穿着室内便袍,领口敞得很开,交叉的圆翻领之间,露出带褶衬衫,上面有三颗金纽扣;腰间系一根坠着大流苏的绦带,石榴红小拖鞋,有一簇宽带子搭在脚背上。她买了一本吸墨纸、一沓信笺、一支笔和一些信封,尽管她没有什么人要写信。她掸掉摆设架上的浮尘,对着镜子照了照,然后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走了神,书掉在膝盖上。她渴望去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去生活。她又想死,又想住到巴黎去。
夏尔天天骑着马,四乡奔波,风雨无阻。他在农民家吃便饭,把手伸进潮乎乎的被窝,给人放血时脸上溅满温热的血,听病人的喘气声,检查病人的大小便,小心翼翼撩起病人肮脏的内衣。但是,每天傍晚回到家里,等待他的总是一炉旺火,预备好的饭菜,擦得干干净净的家具,还有一位精心打扮、招人喜爱的妻子,浑身上下散发着幽香。他真摸不清那香气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她的皮肤熏香了她的衬衫。
爱玛总是有许多别出心裁的小花样令他着迷,不是花样翻新,给烛台做了个纸托盘,就是给裙子换了一道花边,或者给一个简单的菜,甚至女佣人烧坏了的菜,取一个别致的名字,使得夏尔高高兴兴一扫而光。她在卢昂曾看见一些贵妇表链上坠一串小饰物,自己便也买一串。她还买了一对碧琉璃大花盆,摆在壁炉台上,过了一阵,又买一个象牙针线盒,里面还带一枚镀金的银顶针。这些东西,夏尔不懂得它们的妙处,越是不懂越发觉得迷人。它们为他增添了感官的享受和家庭的温馨,像金粉撒满他人生的小径。
夏尔身体好,气色好,在乡下已经有了名气。老乡们都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见到孩子就抚摩两下,从来不进酒店,而且言行检点,值得信任。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和胸部疾病。其实呢,考虑到人命关天,一般他只不过是开些镇静剂,偶尔也开点呕吐剂,再就是烫烫脚、放放血而已。他倒是不怕做外科手术,给人放血,一针下去,像给马放血一样;拔起牙来,那股狠劲,简直是个“铁腕子”。
为了了解信息,他订了一份《医学集锦》。这是新出的一种期刊,他收到过出版广告。吃过晚饭,他总要读一读。但房间太暖,加上吃得过饱,才读五分钟,就瞌睡上来,下巴落在手上,头发马鬃般搭到灯台上。爱玛看他一眼,耸耸肩膀。要知道,有些男人,好学不倦,默默耕耘,夜夜伏案著述,最后熬到六十岁,虽然疾病缠身,但不合身的燕尾服上挂上了一排勋章。她怎么就没有嫁到这样一个丈夫呢?她巴不得包法利这个姓——她现在姓这个姓——显赫起来,在书店公开陈列,在报上经常出现,在全国家喻户晓。可是,夏尔半点雄心壮志也没有!前不久,伊沃托一位医生和他一起会诊,竟然就在病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几乎弄得他下不了台。晚上他把这件事讲给爱玛听,爱玛气坏了,大骂他那个同行。夏尔感动得热泪盈眶,在她前额上吻了一下。但她屈辱得气都透不过来,恨不得打他一巴掌。她去走廊里推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让自己平静下来,咬住嘴唇,低声说:
“真是没出息!真是没出息!”
还有让她更生气的:夏尔随着年龄的增长,动作越来越迟缓,吃果盘的时候,拿空瓶塞子切着玩,吃过饭,用舌头舔牙齿,喝汤时,喝一口,咕噜一声,人开始发福了,面颊虚胖,本来就显小的眼睛,仿佛被挤向了太阳穴。
有时,爱玛不是帮他把线衫的红边掖到坎肩底下,就是帮他正正领带,或者手套旧了,他还想戴,被她夺过来扔到一边。这一切,并非像夏尔所想的,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她自己,是出自膨胀的自私心理,是精神烦躁的表现。有时候,她也对夏尔讲讲她读过的东西,例如一本小说或一个新剧本中的一段情节,或者报纸副刊登载的上流社会逸闻,因为夏尔毕竟随时准备洗耳恭听,而且无论什么都表示赞同。她对自己的猎兔犬,不就是有说不完的心里话吗?就是对壁炉边的劈柴,对座钟的摆锤,她也有话要倾诉呢!
然而,在心灵深处,她时时期待着某种事变。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在自己孤寂的生活中搜索,就像遇难的水手,遥望水雾蒙蒙的天边,寻找一叶白帆。她不知道会碰上什么样的机遇,不知道什么风能把机遇吹到她跟前,会把她带到什么岸边,也不知道是一叶扁舟还是一艘大船,它满载的是忧患还是幸福。但是每天早晨,她一醒来就希望当天会出现奇迹,伸长耳朵聆听着各种声音,然后翻身爬起来,可是总不见机遇到来,心里好生奇怪。于是夕阳西下,又增添几分惆怅,把希望寄托于明天。
春天又来了,梨树开花,天气转暖,她心头感到阵阵憋闷。刚到七月,她就扳着指头计算,还有多少个星期才到十月,暗暗希望昂戴维里耶侯爵会在沃比萨尔再举行一次舞会。可是,整个九月份过去了,既没收到信,也没有人登门拜访。
她陷入失望的情绪里,无聊至极,心又变得空虚了,于是同样的日子,无尽无期地重新开始。
如今,这种日子一天接一天,天天一个样,数也数不清,什么也没带来!别人的生活,不管怎样平淡,起码总有可能发生点什么事,哪怕一个偶然事件,有时也会引发无穷的波折,使局面改观。可是她呢,什么也没发生。这是上帝有意安排的!未来就像一条黑乎乎的走廊,里端的门关得死死的。
钢琴她也不弹了。弹它做什么?有谁听?她永远不会有那样的机会:在一次音乐会上,身穿短袖天鹅绒长袍,坐在一架艾拉尔钢琴前,灵巧的十指弹着象牙琴键,听众的赞叹声微风般在身边荡漾。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必要潜心练习!至于纸样和编织,她统统扔进了衣柜。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缝纫也令她气恼。她自言自语道:
“书,我也读够了!”
她无所事事,不是拿火钳烧得红红的,就是看窗外落雨。
星期天,当晚祷钟敲响时,她多么惆怅!她恍恍惚惚,听着那一下接一下的钟声。屋顶上,有一只猫拱起背,在黯淡的夕照下慢吞吞地走动。风在大路上扬起阵阵尘土,远处不时传来几声犬吠,一下一下间歇均匀的钟声,单调地回荡着,最后消失在田野上。
人们相继走出教堂。妇女们穿着打蜡的木屐,男人们穿着新工作服,孩子们光着头,在大人前面蹦蹦跳跳。人家都往家里走,只有五六个人,而且总是那几个,不急于回家,在客栈大门口玩打瓶塞的游戏,一直玩到天黑。
冬天寒冷,每天早晨,窗玻璃结满了霜花,像毛玻璃,透进来的阳光灰白灰白的。有时整天灰蒙蒙的,一到下午四点钟,就得掌灯。
遇到好天气,爱玛就下楼去花园。露水给白菜叶子裹上了银边,还有一根根晶莹的长线,从一棵白菜拐到另一棵白菜。听不到鸟语,仿佛一切还没有睡醒,墙边的果树裹上了稻草,葡萄藤像生病的大蛇,盘曲在墙根。走近了,看见有不少的多足虫在墙根乱爬。篱笆旁边的云杉底下,戴三角帽的神父读着经书,但右脚早掉了,而且由于霜冻,石膏剥落,脸上留下一片片白癣。
没过多久,爱玛便又上楼,将门一关,拨拨炭火,被火炉的热气烤得浑身酥软,感到烦恼更沉重地向自己压来。她何尝不想下楼去与女佣人聊聊天,可是碍着面子,又打消那念头。
每天同一时间,戴黑缎帽的小学教师,推开他的住宅的护窗板,乡警制服上挎着刀,从大路上经过。一早一晚,驿马三匹一组,穿街而过,去池塘里饮水。一家小酒店的门铃,有时会响上一两声,只要起风,就听得见理发店的两根铁杆夹着几个小铜盆的招牌,嘎吱作响。为了装饰店面,玻璃窗上贴了一张旧时装招贴画,窗台上放着一尊黄头发女人半身蜡像。理发师也叫苦连天,哀叹生意停滞,前景惨淡,渴望去大城市开业,例如去卢昂,离戏院不远的码头,那地方就不错。他成天愁眉苦脸,在村公所和教堂之间游来荡去,等待顾客。包法利夫人一抬头,总望见他在那里,像一个值勤的哨兵,歪戴着希腊式无边软帽,穿着厚实的毛料上衣。
下午,起居室窗外有时会出现一个男人的脑袋,紫铜色面孔,黑黑的络腮胡子,脸上挂着微笑,又从容,又爽朗,又甜蜜,露出洁白的牙齿。接着就响起了华尔兹舞曲。手摇风琴上面,有一间小客厅,手指般高的人在里面翩翩起舞:缠玫瑰红头巾的女人,穿礼服的狄洛耳 人,穿黑燕尾服的猴子,穿短套裤的绅士,一齐旋转起来,在安乐椅、长沙发和茶几之间不停地转呀转。背后有些对角用金纸粘牢得小镜子,镜子上反映出他们的舞姿。那人一边摇动曲柄,一边左顾右盼,还往窗户里张望。他不时朝墙脚石上唾一口黏黄的老痰,同时用膝盖顶住琴箱,因为硬皮带勒得肩膀生疼。琴匣前面,有一排阿拉伯式小铜柱,上面绷一块粉红色塔夫塔绸帘。有时,就从那绸帘后面,呜呜地飘出阵阵音乐,时而凄切舒徐,时而欢乐急促。全是在别处,在舞台上经常演奏的曲子,在沙龙里歌唱的曲子,在夜晚的烛光下伴舞的曲子。这些上流社会的回声,一直传到爱玛的耳朵里。舞曲一首接一首,无止无休,在她的脑海里回荡;她的思想,就像在彩花地毯上起舞的印度舞姬,随着音符跳跃,飘忽无定,把她带进一个个梦境,也引来一阵阵忧伤。那人摘下帽子,接住人们扔过来的铜板,然后拉下旧蓝呢罩子,拎起手摇风琴往背上一扛,就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了。爱玛目送他离去。
爱玛最不能忍受的,还是吃饭的时刻。楼下那间小餐厅,炉子冒烟,门吱嘎乱响,墙壁渗水,石板地面总是湿漉漉的。在她看来,人生的悲酸,统统盛在她面前的餐盘里。肉汤的热气,会勾起她心灵深处种种令人恶心的联想。夏尔吃饭总是慢吞吞,而她呢,她要么就是一点一点地啃榛子,要么就是双肘支在桌子上,用餐刀尖在漆布上划道道消遣。现在,家务事爱玛统统撒手不管了。四旬斋期间,老包法利夫人来道斯特住了几天,看到她的变化,很是诧异。可不是吗,过去她那样细心,那样讲究,如今成天不注意衣着打扮,穿灰线袜,点土蜡烛,还口口声声说应该节俭,因为他们不富有,并声称她生活得很愉快,很幸福,她很喜欢道斯特这地方,等等。还说了其他许多漂亮话,目的无非是堵住婆婆的嘴。再说,婆婆的意见爱玛似乎也不想再听。甚至有一次,老包法利夫人壮起胆子,谈起主人应该监督仆人,让他们安分守己,爱玛一听,气哼哼白了她一眼,还伴随一声冷笑,老太太吓得再也不敢提这类话。
爱玛越来越乖戾任性。她吩咐为她做几样菜,菜做好了,连碰也不碰。一天只喝新鲜牛奶,第二天却只要几杯粗茶。她经常赌气不出房门,临了又嫌气闷,把所有窗户全打开,换上薄薄的衣衫。她责骂女佣人,过后又送她礼物,或让她去邻居家散心。有时,她把钱包里白花花的银币,统统倒给穷人,尽管她心肠并不善良,不容易对别人产生同情,正如大多数农村出身的人,灵魂深处始终保留着某种东西——类似他们父辈手上的老茧那样的东西。
将近二月底,鲁俄老爹念着女婿为他医好腿的情分,亲自送来一只又大又肥的火鸡,在道斯特住了三天。夏尔天天外出看病,便由爱玛在家陪他。鲁俄老爹在卧室里抽烟,往柴架上吐痰,闲聊起来总离不开庄稼、牛犊、奶牛、家禽和乡镇议会,所以他一走,爱玛关上门时,竟有一种轻松感,连她自己也感到吃惊。此外,如今她再也不掩饰对任何事、任何人的蔑视态度,有时故意发表一些古怪议论,抨击大家赞成的东西,称道不合常情、伤风败俗的东西,常常使她的丈夫目瞪口呆。
这种不幸的处境,难道会永远继续下去,难道就永远摆脱不掉吗?然而,瞧瞧那些生活幸福的女人,哪一个她比不上!在沃比萨尔,她就看见过一些公爵夫人,体态比她臃肿,举止比她平庸。她责怪上帝不公,常常头倚墙壁,独自落泪。她向往不平静的生活,向往晚会,向往放荡不羁的快乐,向往醉生梦死的追求——这一切都是她未曾体验而该享受的。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常常感到心跳加速。夏尔让她服缬草根汤,洗樟脑水澡。可是,这种种努力,似乎更使她烦躁不安。
某些日子,她极度兴奋,特别唠叨,随后立刻陷入委顿之中,一个人待着不动,也不说话,直到自己往胳膊上洒一瓶科伦香水,才恢复过来。
由于她时时抱怨道斯特不好,夏尔心想,她的病根也许是环境的某种影响。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便开始认真考虑搬到别的地方去住。
从这时起,爱玛常常喝醋,想让自己变瘦,结果得了干咳的小毛病,而且一点食欲也没有了。夏尔不得不为此付出代价,离开他居住了四年,开始“站稳脚跟”的道斯特。这的确是不得已而为之。他把她带到卢昂,去看他过去的一位老师。老师说,爱玛得的是神经病,应该换换空气。
夏尔到处打听,了解到新堡区有个富庶大镇,名叫永维寺。那里的医生是个流亡的波兰人,上星期去了别处。夏尔赶紧给当地的药店老板写了一封信,询问镇上有多少人口、离得最近的同行距镇子有多远、前任每年收入多少等。得到的回答令人满意,所以他决定开春就搬家,如果爱玛的身体不见好转的话。
为准备搬家,爱玛收拾抽屉,不小心手指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原来是她的结婚花束上的铁丝。那些橘花蒙上了灰尘,已经发黄,软缎带的银色绲边也开了线。她拿起花束扔进火里。花束立刻燃烧起来,比干草还快,不一会儿,就像一把红红的灌木枝条躺在灰堆上,慢慢地焚化。爱玛看着它燃烧着,硬纸小果一个个爆裂,黄铜丝一根根扭曲,缎带化为灰烬,纸花瓣慢慢卷曲,像一只只黑蝴蝶贴着炉膛壁飞舞,最后从烟囱里飞走了。
三月间搬离道斯特时,包法利夫人已经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