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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誕辰勸人讀論語並及論語之讀法

論語應該是一部中國人人人必讀的書。不僅中國,將來此書,應成為一部世界人類的人人必讀書。

讀論語並不難,一個高級中文中學的學生,平直讀其大義,應可通十分之四乃至十分之五。

讀論語可分章讀,通一章即有一章之用。遇不懂處暫時跳過,俟讀了一遍再讀第二遍,從前不懂的逐漸可懂。如是反覆讀過十遍八遍以上,一個普通人,應可通其十分之六七。如是也就够了。

任何人,倘能每天抽出幾分鐘時間,不論枕上、廁上、舟車上,任何處,可拿出論語,讀其一章或二章。整部論語,共四百九十八章;但有重復的。有甚多是一句一章,兩句一章的。再把讀不懂的暫時跳過,至少每年可讀論語一遍。自二十歲起到六十歲,應可讀論語四十遍。

若其人生活,和書本文字隔離不太遠,能在每星期抽出一小時工夫,應可讀論語一篇。整部論語共二十篇,一年以五十一星期計,兩年應可讀論語五遍。自二十到六十,應可讀論語一百遍。

若使中國人,只要有讀中學的程度,每人到六十歲,都讀過論語四十遍到一百遍,那都成聖人之徒,那時的社會也會徹底變樣子。

因此,我認為:今天的中國讀書人,應負兩大責任。一是自己讀論語,一是勸人讀論語。

上面一段話,我是為每一個識字讀書人而說。下面將為有志深讀精讀論語的人說,所說則仍有關於如何讀論語的方法問題。

讀論語兼須讀注。論語注有三部可讀:一是魏何晏集解,一是宋朱熹集注,一是清劉寶楠正義。普通讀論語,都讀朱子注。若要深讀精讀,讀了朱注,最好能讀何晏所集的古注,然後再讀劉寶楠編撰的清儒注。不讀何、劉兩家注,不知朱注錯誤處,亦將不知朱注之精善處。

最先應分開讀,先讀朱注,再讀何、劉兩家。其次應合讀,每一章同時兼讀何、朱、劉三書,分別比較,自然精義顯霹。

清儒曾說:考據、義理、辭章三者不可偏廢。讀論語亦該從此三方面用心。或疑讀論語應重義理,何必注意到考據、辭章。以下我將舉少數幾條例來解釋此疑。

第一,讀論語不可忽略了考據。如: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讀這一章,便須有考據名物的工夫。古代的大車、小車,體製如何分別?「輗」和「軏」是車上什麼零件?若這些不明白,只說孔子認為人不可無信,但為何人不可以無信,不懂孔子這番譬喻,究竟沒有懂得孔子真義所在。好在此等,在舊注中都已交代明白,如讀朱注嫌其簡略,便應讀古注和清儒注。務求對此項名物知道清楚了,本章涵義也就清楚。萬不宜先橫一意見,說這些是考據名物,不值得注意。

又如: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這兩章,孔子論及禘禮,那是有關制度方面的事。「禘」究是個什麼禮?「灌」是此禮中如何一個項目?為何孔子看禘禮到灌以下便不願再看?那必有一番道理。孔子弟子們,正為有不明白孔子心中這一番道理的,所以緊接有下一章,有人問孔子關於禘的說法。但孔子又閃開不肯說,說:「我也不知呀!」下面又接着說:「知道了這番道理,治天下便像運諸掌。」可見這番道理,在孔子心中,並不小看,而且極重視。現在我們只能說,孔子講政治極重禮治主義。但孔子主張禮治之內容及其意義,我們無法說。若只牽引荀子及小戴禮等書來說,那只是說明荀子和小戴禮,沒有說明孔子自己的意見。

若要考據禘禮,那不像大車小車、輗和軏般簡單。古人對此,聚訟紛紜,莫衷一是。似乎非專治考據,無法來解決此難題。其實也並不然。前人引經據典,提出的說法,最多也不過四五種;我們只要肯細心耐心,把此四五種異同之說,平心研討,自然也可明白一大概。壞是壞在我們先有一存心,說這些是考據,和義理不相關。其實這兩章的考據不明,則義理終亦無法明。

現在再說,讀論語不可忽略了辭章。

我此處所說的辭章,包括字義、句法、章法等,即純文學觀點下之所謂辭章亦包括在內。

如: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此章似乎甚為明白易解;但中間發生了問題,問題發生在「之」字上。究是晏子敬人呢?還是人敬晏子呢?「之」字解法不同,下面引伸出的義理可以甚不同。古注是解的人敬晏子,朱子解作晏子敬人。現在我們且莫辨這兩番義理誰是誰好,我們且先問孔子自己究如何說。這不是一義理問題,而是一辭章問題。即是在句法上,此「之」字究應指晏子或他人?就句法論,自然這「之」字該指的他人。但又另有問題發生,即論語的本子有不同,有一本卻明作:「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人敬之。」下句多了一「人」字。若下句原來真有一「人」字,自然又是古注對。此處便又牽涉到考據學上的校勘問題了。

牽涉到校勘,便要問這兩個不同之本,究竟那一個本更有價值些?鄭玄本是不多一「人」字的,皇侃義疏本是多一「人」字的。但皇侃本在其他處也多與相傳論語有不同字句,而頗多不可信;則此處多一「人」字,也不值得過信。至於其他本多一「人」字的還多,但皆承襲皇本,更就無足輕重。因多一「人」字始見是人敬晏子,則少一「人」字,自當解作晏子敬人。而多一「人」字之本又不值信據,則此問題也自然解決了。朱子注論語,豈有不參考古注異本的?但朱子只依鄭玄本,知在此等處,已用過別擇工夫。

又如: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這一章的問題,較之上引一章,複雜而重大得多了。從來讀論語的,對此章不知發生過幾多疑辨。直到民國初年新文化運動掀起「打倒孔家店」的浪潮,有人把此章編了「子見南子」的話劇,在孔子家鄉曲阜某中學演出,引起了全國報章喧傳注意。可見讀論語,不能不注意到此章。

討論孔子為人,亦不能不注意到此章。但研究此章,斷不能不先從字義句法上入手,這即是辭章之學了。

孔子做了此事,他弟子心感不悅,孔子沒有好好陳說他所以要做此事之理由,卻對天發誓,那豈不奇怪嗎?所以從來注家,都對此章「矢」字作別解,不說是發誓。獨朱子注明白說:

「矢,誓也。」朱子何以作此斷定?因下文是古人常用的誓辭。朱注又說:「所,誓辭也。如云「所不與崔慶者』之類。」可見此處朱子也用了考據工夫。其實朱子此注,如改為「凡上用『所』字、下用『者』字之句,是古人之誓辭」,就更清楚了。其後清儒閻若璩在四書釋地中把關於此種語法之例都詳舉了。近人馬氏文通也曾詳舉一番,可證明朱注之確實可信。

朱子既根據這一判定,下面「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三句,解作「若我所行不合於禮,不由其道,則天將厭棄我。」這一解法,也確實可信了。許多對「矢」字作曲解的,對下面「否」字也另作曲解,那都不值得討論了。

照字義語法講,朱注既是確切不移,但仍然不能使人明白這全章之意義。南子是一位有淫行的女人,孔子見之,卻說合禮由道,這是什麼意義呢?朱子在此處,特別添進一句,說:「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討之禮。」此一條又是考據。若我們明白了這一層,「子見南子」這一件事,也無足多疑了。

論語中像此之例還多。如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陽貨饋孔子豚,孔子便不得不去見陽貨。朱子注此章亦引據古禮,說:「大夫有賜於七,不得受於其家,則往拜其門。」經朱子加進了這一番考據,情事躍然,如在目前了。現在孔子在衛國受祿,衛君的夫人要見他,照禮他不得不往見。近代社交,也儘有像此類的情節。那有什麼可疑的呢?

清儒說:「訓詁明而後義理明,考據明而後義理明。」朱注此章,真做到了。清儒對此章之訓詁考據,則反有不如朱子的。

但這裏仍有問題。清儒是肯認真讀書的。朱子所說那條古禮,究竟根據何書呢?清儒毛奇齡曾遍翻古籍,卻不見朱子所說的那一條。於是再翻朱子的書,原來朱子也曾自己說是「於禮無所見」;因說朱子是杜撰。但這裏至少可見朱子也曾為此事而遍翻古禮,才說「於禮無所見」。朱子也知要明白這一章的情節,不得不乞靈於考據,於是才遍查古籍的。但古籍中雖無「仕於其國必見其小君」之一條,也並無「仕於其國必不得見其小君」之一條。如衛封人欲見孔子,設了一番話,孔子也就見他了。南子欲見孔子,也說了一番話,這番話史記曾載下,說:「四方之君子,辱欲與寡君為兄弟者,必見寡小君,寡小君願見。」是南子欲見孔子之請辭,十分鄭重,而又懇切。史記又說:「孔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是孔子辭而不獲始去見。史記又記其相見時之禮節云:「孔子入門,北面稽首,夫人在絺帷中再拜,環佩玉聲璆然。」我想朱子根據史記此一段記載,說「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君之禮」,不能說他完全是杜撰。清儒硬要說無此禮,反見是拘礙不通了。古代的禮文,那能逐條保存,盡流傳到後世?而且社會上的禮節,又那裏是件件要寫下正式條文的呢?可見我們讀書,需要考據,但考據也解決不了一切的問題。又考據也有高明與不高明之別。朱子此條,在我認為是極高明的了。近人認宋儒輕視考據,或不懂考據,那都是門戶偏見。

但這裏仍有問題。若果如朱子解法,孔子何不直截了當把此番話告訴子路,卻要急得對天發誓呢?朱注對此層,仍未交代明白;所以清儒仍不免要多生曲解。此處讓我依據朱注再來補充說一番。

說到這裏,便該注意到本章中「子路不說」之「不說」兩字上。今且問:子路不悅,是不悅在心中?還是不悅在臉上?還是把心中不悅向孔子直說了?依照本章上下文的文理和神情,子路定是把他心中的不悅向孔子直說了。子路如何說法,論語記者没有記下來,但一定牽涉到南子淫行,是可想而知了。而且南子原本不是一位正式夫人,如何叫孔子去受委屈。這些話,都是無可否認的。孔子若針對子路話作答,則只有像朱注般說:「我只依禮不該拒絕不去見,至於她的一切,那是她的事,我何能管得這許多?」在此又有人提出古禮,說;「禮,在其國,不非其大夫。」現在南子是君夫人,地位更在大夫之上。她請見孔子,辭令又很鄭重有禮。孔子不願針對子路話作答,因為這樣便太直率了。於是說:「我若錯了,天自會厭棄我。」這樣說來,孔子之以天自誓,並不是憤激語,反見是委婉語。細尋本章文理,如此說,並非說不通,而且在文章神情上,豈不更好嗎?就行事言,孟子說:「仲尼不為已甚。」就應對言,孔子說:「不學詩,無以言。」孔子此處對子路的誓辭,卻反而有詩意了。

以上這段話,是我根據朱注,再依或人之說,而自加以闡發;自謂於考據、辭章、義理三方面都能兼顧到,說得通。但不知如此說來,究說到論語本章之真義與否?總之,要研尋論語義理,不能不兼顧考據、辭章。舉此為例,也可說明此意了。

現在再繼續舉一章說之: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朱子注:

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我亦不欲以此加之於人。此仁者之事,不待勉強,故夫子以為非子貢所及。

朱子在圈下注中又引程子說,謂;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仁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也。恕則子貢或能勉之,仁則非所及矣。

朱子又自加發揮,說:

愚謂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謂,此所以為仁、恕之別。

大家說程朱善言義理,但此章解釋卻似近勉強。朱子說:「無者自然而然,勿者禁止之辭。」其實本章明言欲無加諸人,所重在「欲」字,「欲」即非自然而然。欲無加諸人之「無」字。亦非自然而無,乃是亦欲不加諸人。因此此章程朱把仁、恕分說,實不可靠。

古注孔安國說:「非爾所及,言不能止人使不加非義於己。」此解乃為得之。何以說孔安國說得之?仍須從本章的句法上去研求。本章句法是平行對列的,我不欲人把非禮加我,我亦欲不把非禮加人。下句有一「亦」字,顯然是兩句分開作兩件事說的。若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此等句法是直承偏注,只是說一句話,一件事。細究兩處文法,自見不同。若把握住此點,朱注「子貢言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這一句也錯了,只應說「我不欲人加於我,我也欲我不把來加於人。」朱注「我所不欲人加於我之事」,此語只可移作「己所不欲」四字之注解。朱注「之事」二字,即「所不欲「之「所」字,但釐章則句法不同。孔安國看準了,故說:「別人要加非義於你,你何能禁止呀!」孔子所謂「非爾所及」,只承上一句,不關下一句。

我舉此例,仍只要說明欲通論語之義理,必須先通論語之文法。若文法不通,所講的義理,只是你自己的,不和論語本文相關。

此下我想再舉一例。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我常愛誦此章,認為大有詩意,可當作一首散文詩讀。此章之深富詩意,尤其在末尾那一掉,「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十一字。其實在「於我如浮雲」那五字,尤在「如浮雲」那三字。若省去此一掉,或在掉尾中換去「如浮雲」三字,只說:「於我有什麼相干呀!」那便絕無詩意可言了。但我們讀論語,固可欣賞其文辭,主要還在研尋其義理。難道論語記者無端在本章添此一掉尾,也像後世辭章之士之所為嗎?因此我們在此掉尾之十一字中,仍該深求其義理所在。

若在此十一字中深求其義理所在,則「不義而」三字,便見吃緊了。「素富貴行乎富貴」,富貴並非要不得。孔子又曾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不以其道而得富責,還不是「不義而富且貴」嗎?今且問:你若不行不義,那有不義的富貴逼人而來?富貴逼人而來,是可有的。不義的富貴,則待我們行了不義才會來。倘我絕不行不義,那「不義而富且貴」之事,絕不會干擾到我身上,那真如天上浮雲,和我絕不相干了。因此,我們若沒有本章下半節「於我如浮雲」這一番心胸,便也不能真有本章上半節「樂亦在其中」這一番悄趣。關於本章下半節的那種心胸,在孟子書裏屢屢提到,此不詳引。我此所說,只是說明要真暸解論語各章之真意義,貴在能從論語各章逐字逐句,在考據、訓詁、文理、辭章各方面去仔細推求,不要忽略了一字,不要拋棄了一句。至於把論語原文逐字逐句反到自己身心方面來真實踐履,親切體會,那自不待再說了。

或有有有人會懷疑我上文所說,只載在考據、辭章方面來尋求義理,卻不教人徑從義理方面作尋求,如孔子論「仁」論「智」,論「道」論「命」,論「一貫」「忠恕」,論「孝弟」「忠信」之類。這一層,我在上文已說到,讀論語貴於讀一章即得一章之益。即如論語說:

巧言今色鮮矣仁。

剛毅木訥近仁。

仁者其言也訒。

仁者先難而後擭。

這些話,逐字逐句求解,解得一句,即明白得此一句之義理,即可有此一句之受用。若解釋得多了,凡屬論語論仁處,我都解得了;論語不提到仁字處,我亦解得了;孔子論仁論道的真意義,我自然也解得了。此是一種「會通」之學。義理在分別處,亦在會通處。會通即是會通其所分別。若論語各章各節,一句一字,不去理會求確解,專拈幾個重要字面,寫出幾個大題目,如「孔子論仁」,「孔子論道」之類,隨便引申發揮;這只發揮了自己意見,並不會使自己真暸解論語,亦不會使自己對論語一書有真實的受用。那是自欺欺人,又何必呢?

所以我勸人讀論語,可以分散讀,即一章一章地讀;又可以跳着讀,即先讀自己懂得的,不懂的,且放一旁。你若要精讀深讀,仍該如此讀,把每一章各別分散開來,逐字逐句,用考據、訓詁、校勘乃及文章之神理氣味、格律聲色,面面俱到地逐一分求,會通合求。明得一字是一字,明得一句是一句,明得一章是一章。且莫先橫梗着一番大道理、一項大題目在胸中,認為不值得如此細碎去理會。子貢說:「回也聞一而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顏淵、子貢都是孔門高第弟子,但他們也只一件件,一項項,逐一在孔子處聽受。現在我們不敢希望自己如顏淵,也不敢希望自己是子貢。我們讀論語,也只一章一章地讀,能讀一章懂一章之義理,已很不差了。即使我們讀兩章懂一章,讀十章懂一章,也已不差。全部論語五百章,我們真懂得五十章,已儘够受用。其實照我辦法,只要真懂得五十章,其餘四百五十章,也就迎刃而解了。

朱子注論語有三大長處:

一、簡明。古今注說論語之書多矣,獨朱注最為簡單明白。

二、朱注能深入淺出。初學可以淺讀,成學可以深讀,朱注可以使人終身誦讀不厭。

三、朱注於義理、考據、辭章三方面皆優。

宋人長於義理,固矣,然朱注於考據訓詁亦極精善,且又長於文理,能於論語之章法、句法、字法體會深微;故論語以朱注為最勝。

猶憶十七八歲時,偶在家中書架翻得清儒毛西河四書改錯有印小字本;讀之驚喜,不忍釋手,迨黃昏,移就庭外立讀。其書批駁朱注,分類分條,幾於通體無完膚。余時愚陋無知,僅知朱子乃宋代大儒,又知讀論語必兼讀朱注;而毛氏何人,則不知也。又其分類,如有關天文、地理、宮室、衣服之屬,凡所討論,余皆一無所知。讀其書,使余知學問之廣大,若另見一新天地之存在。

越後讀書漸多,知有所謂漢學、宋學之別。又久之,讀書益多,乃知即論考據訓詁,清代治漢學諸儒未必是,朱注亦未必非。其後幾一十年,在北平書肆又購得毛氏四書改錯之大字木刻本;再讀之,乃知毛氏雖博辨,其書實不能如朱注之廣大而精微。回憶少年時初讀此書之心境,不覺恍然自失。

蓋清儒自號治漢學,門戶之見甚深。凡朱注錯誤處,積清儒二百數十年之搜剔抉發,幾於盡加駁正,殆所謂「丘也幸,茍有過,人必知之」矣。然亦有朱注正確,清儒存心立異,轉以自陷。時余在北平,見學者羣推劉寶楠論語正義,鄙薄朱注不讀。心知其非,顧一時風氣所趨,亦無法糾挽。及抗戰時在成都,病中讀朱子語類,一日僅能讀數條而止,倦即放置不讀,亦不讀他書。約半年,讀語類始畢。乃知朱子注論語,於義理亦有錯,並多錯在「性」與「天道」等大綱節上。此乃程朱與孔孟學術思想分異所在,亦已多為清儒所糾彈。然善言義理,仍推朱注,斷非清儒所及。故余數十年來,教人讀論語,仍必教人兼讀朱注。

惟學者治論語,先於朱注立基礎,仍貴能進而多窺諸家之異說。所謂諸家,有遠在朱子之前,更多起於朱子之後。苟非多窺異說,將不知朱注所誤何在,更不知朱注所為精許獨出於諸家之上者何在。從來解說論語者多矣,幾於每字、每句、每章必有異說。每有異說,亦多在兩三說以上。惟學者治異說,切戒有好異心,切戒有好勝心。貴能平心靜氣,以實事求是之心讀之。每得一異說,於文理文氣上孰當孰否?於考據訓詁上孰得孰失?於義理闡發上孰精孰粗?貴能細心尋求。論語本文,若平淡易簡;然學者能循此求之,一說之外復有一說,眾說紛紜,而各有所見,亦各有所據。正在此等處,可以長總明,開思悟,聞見日廣,識慮日精。僅於論語一書能如此求之,而義理、考據、辭章三方面之進益,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有日新月異,益深益遠,已臻於為學之上乘而初不自覺者。然治論語之異說,亦不貴貪多,不貴欲速,不貴在限定年月以內,必盡搜論語之異說而徧治之。只貴於朱注外,隨時得一書、獲一說,即取與朱注對比,通一說即獲通一說之進益。如此從容緩進,乃為可貴。

余自來香港,即有意為論語作一新解,雖尊朱注而不專守朱注,遇異說勝朱注者,盡改以從。而亦欲仿朱注之力求簡明,力求能深入而淺出,力求於義理、考據、辭章三方兼顧。務求自中學生以上皆能通讀,尤望成學之士讀我注亦不以為鄙淺。懷此心已久,屢易稿而皆未愜。三年前在美國,積半年之力獲成初稿。後又再自校讀,前年冬通讀一過,去夏又再讀一過。一再細讀,今已過半,多所改定,今冬當可付印。自問此書,雖不能取朱注而代之,然讀朱注者必當再讀吾書,然後於論語易於有入門益進之望。此則余之志願所在也。

(原題校慶日勸同學讀論語並及論語之讀法,一九六二年九月在香港新亞書院為孔誕及校慶作,載新亞生活五卷七期。一九七四年編此書時,又併入新亞生活四卷五期論語讀法一文,改為今題。) p8xZMRsdB+ynWdNjGVpirJgekoxawTNDMnHc0JXVexKq8aiG2oMco086/R+70x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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